第二章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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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320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分类号: R197
页数: 3
页码: 1561-1563
摘要: 本章包括三节,记述了烟台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情况,分别为医院内部改革、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疗机构管理改革。
关键词: 卫生制度 组织 烟台市

内容

第一节 医院内部改革
  领导体制改革 1978年,依据卫生部颁发《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烟台各级医院开始对领导体制进行改革,由党委一元化领导向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转变。至1986年底,全市406个医疗单位中有301处实行院(站、所)长负责制,177处单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随着领导体制的改革,各医疗单位逐步推行目标管理和岗位责任制。至80年代末,全市已有239处医院实行“五定一奖”(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定出勤、定效益、奖勤罚懒),300多个科室实行承包责任制。至1993年,全市各级医院全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医疗卫生单位拥有了经营权、财务支配权、人事调配权、福利奖金分配权。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所有制办医模式开始被打破,初步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办医格局。全市20多处医院分别和外地以及省、市或驻军医院建立医疗联合体。烟台山医院还与俄罗斯布里亚特自治共和国建立双向合作交流,分别在该院和对方设立眼科治疗中心和中医骨科针灸中心。
  运营机制改革 1994—1995年,烟台市医疗卫生机构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卫生发展机制为方向,改革内部运营机制,加快经营开发,拓展经营渠道,使综合效益大大提高。1993年底,全市卫生系统兴办各类经济实体58个,年产值2000余万元。1994年,市直10所综合和专科医院首次全部实现扭亏为盈,业务总收入达1.7亿元,比1993年增收24%;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分别为6万人次和151万人次,比1993年增长33%和7%左右。连续多年亏损的中医院,通过狠抓内部管理和扩大服务范围,业务收入成倍增长,床位使用率由往年的40%左右增加到100%,扭亏为盈。职业病院根据医疗市场不断变化,及时调整医疗方向,加大肿瘤治疗强项,业务收入比1993年增加30%。各医疗卫生单位在严格执行国家医疗收费标准的同时,通过增加技术服务、扩展有偿服务、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以及大力挖潜、增收节支等措施,使卫生经费不足的矛盾有所缓解。1994年市直单位共向上级争取资金150多万元,争取世界卫生组织赠款11万美元。预防保健单位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扩大有偿服务,年收入比1993年增加30%。
  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1997年至1998年,全市卫生机构逐步实行干部聘任、委任制,工人实行合同制。部分单位在分配制度上开始进行改革探索,试行绩效工资制。1999年,全市医疗机构全面推行以聘用制为主的用人制度和绩效工资制等新的分配制度。2002年,在烟台山医院等单位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全员合同制试点。同年底,已有6个单位完成中层干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一批知识层次高、专业技术精和管理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岗位。局属单位完成第二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聘约管理工作,参加竞聘的专业技术人员2701人,聘任2570人,降职解聘131人,“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开始被打破。
  药品收费与采购制度改革 全市加强对药品费用上涨的控制,严格限制对进口药、合资药的使用,对高价药的处方权进行限定,控制医院的收入增幅。1997年医药费增长率为14.3%,1998年降为10.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999年,在市直单位试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的管理办法,对药品医疗器械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000年,市卫生局针对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新增医疗项目收费管理等制定7个配套文件,顺利完成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范调整任务,新增、调整收费项目4600多项。2001年,在全省率先实施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市医院药品收入增幅较上年下降0.38个百分点,每住院床日收费增幅下降2.22个百分点。全市有61家医院开展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招标药品达到371种,中标金额3053万元,中标药品平均降价30.7%,让利社会938万元。至2002年,全市县以上医院药品收入比重较2001年下降1.4个百分点,医疗收费总体水平按可比口径比上年下降5.99个百分点。52处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药品共5大类820个品种,平均降价20%,最高降价达49.5%。
  第二节 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城镇医保 1994年,烟台市根据国家关于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部署,按照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实施以建立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职工个人医疗账户金、企业内部医疗调剂金(以下简称“三金”)为主要内容的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改革先在招远、蓬莱两市和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1996年在全市推开。至1996年9月,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企业有4991个、职工60.24万名(含离退休人员),企业和职工参保率分别为97.79%和95%;累计建立社会统筹医疗基金2.48亿元,支出1.82亿元,结余6600万元。
  农村医保 烟台境内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于1956年兴于招远县,70年代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已达90%以上。80年代市农村合作医疗出现大幅滑坡。1990年,全市农村实施初级卫生保健,合作医疗有了新的发展,1993年人口覆盖率达到50%左右,但乡办乡管的合作医疗只占20%,大部分为村办村管。1996年,市政府制定《烟台市农村社会保障暂行规定》和《烟台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把合作医疗作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全省率先按每年人均0.1元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扶持合作医疗发展。当年,蓬莱、莱州、龙口、莱阳、招远、福山等地均建立合作医疗领导组织,并开始运作。年底,省政府在烟台市召开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烟台农村卫生工作经验。全市有4个县(市)政府和2个镇政府被省政府授予“农村卫生先进集体”称号。1998年,市卫生局对各地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考评,推动全市合作医疗的发展。至2002年底,全市有258万农民参加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占农民总数的59.1%,报销医疗费用1969万元。
  第三节 医疗机构管理改革
  分级管理 1989年11月,依据卫生部印发《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和《综合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试行草案)》,烟台市医院等级评审与分级管理工作正式启动,至1996年12月告一段落。毓璜顶医院于1994年正式通过三级甲等医院的评审,成为烟台市第一所高等级医院。三级医师负责制,三级查房制,病例书写查对、交接班、抢救、术前讨论、首诊医师负责制等形成常规。三级甲等医院普遍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收到良好成效。
  1997年,烟台市卫生局组织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全市的二、三级医院分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使之在医疗、护理质量方面建立起院科两级质量管理组织,医院科室设置、一级科室主任职称、医院“三基”训练计划、各级医师和护士培养计划、目标以及药品管理、进药渠道等均符合新标准的要求。与此同时,成立医院分级管理办公室,开始新一轮的分级评审工作。
  分类管理 2000年8月6日,市卫生局召开“医疗市场清理整顿暨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换发证动员大会”,烟台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核定工作全面展开。在整个核定工作中,各医疗机构普遍注重三个结合:分类管理核定工作与贯彻执行《烟台市区域卫生规划》相结合,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杜绝重复建设和乱建设现象;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相结合,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不得开展任何诊疗活动,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是这次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必备条件之一;与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结合,医疗机构在设置、登记、校验、名称、择业等方面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执行,凡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一律不予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至2000年底,医疗机构分类核定工作基本完成。全市共核定出740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659家营利性医疗机构。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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