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276
颗粒名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分类号: G264
页数: 2
页码: 1535-1536
摘要: 本段记述了从1988年9月开始蓬莱县和烟台市先后被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以及对文化名城的保护办法。
关键词: 文物管理 研究 烟台市

内容

1988年9月与1999年4月,蓬莱县和烟台市先后被山东省政府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1999年,烟台市规划、文物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委托清华大学、同济大学等对烟台山、朝阳街、滨海路、奇山所等主要历史文化街区制定保护方案。2001年5月,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成立。市文物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市区内的历史建筑进行全面调查,确定保护建筑物180余处,其中包括2000年由省文化厅、建设厅公布的33处省级优秀历史建筑。2001年6月,市政府召开会议,与有关单位和被保护建筑使用者签订协议,把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责任落到了实处。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烟台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