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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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272
颗粒名称: 行政法规
分类号: G264
页数: 1
页码: 1534
摘要: 本段记述了在1978年和1986年国家文物管理局颁发《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以及建立文物保护网络。
关键词: 文物管理 修复 烟台市

内容

1978年1月和1986年6月,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和文化部分别颁发了《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1992年5月,《国家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颁布实施。2001年,《烟台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实施。1990年,市文化局制定《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实行办法》,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做到“四有”(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有保护组织)全面保护。各级政府与文物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签订《保护协议书》,有的委托文物保护员专人负责,建立起市、县、乡镇(街道)、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1991年,烟台市博物馆会同有关县市区建委完成对全市13处省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1994年,福山区文管所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岗嵛村破坏省级重点文物单位——三十里堡汉墓群一事提起诉讼,最后以赔偿文物损失费40万元结案,是全市文物执法的典型案例。至90年代末,全市对省级以上历史文化遗址或标志性建筑均已先后制定保护规划。市县两级文博部门也普遍建立新的文物库房,陆续配备去湿机、空调以及保险柜、安全柜、被动红外线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施,改善了文物的存放环境。至2002年,市县两级文博部门未发生馆藏文物损坏和失窃现象。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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