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文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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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27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文物保护
分类号: G264
页数: 2
页码: 1534-1535
摘要: 本节分为两部分,分别介绍了对文物保护的法规、 维修建设。
关键词: 文物管理 修复 烟台市

内容

行政法规 1978年1月和1986年6月,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和文化部分别颁发了《博物馆藏品保管试行办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1992年5月,《国家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颁布实施。2001年,《烟台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实施。1990年,市文化局制定《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管理实行办法》,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做到“四有”(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有保护组织)全面保护。各级政府与文物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签订《保护协议书》,有的委托文物保护员专人负责,建立起市、县、乡镇(街道)、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1991年,烟台市博物馆会同有关县市区建委完成对全市13处省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1994年,福山区文管所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岗嵛村破坏省级重点文物单位——三十里堡汉墓群一事提起诉讼,最后以赔偿文物损失费40万元结案,是全市文物执法的典型案例。至90年代末,全市对省级以上历史文化遗址或标志性建筑均已先后制定保护规划。市县两级文博部门也普遍建立新的文物库房,陆续配备去湿机、空调以及保险柜、安全柜、被动红外线报警器等安全防盗设施,改善了文物的存放环境。至2002年,市县两级文博部门未发生馆藏文物损坏和失窃现象。
  维修建设 1978年后,随旅游业的逐步兴起,分布在各地的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得到维修和恢复性建设。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各地在进行大规模城市规划建设的同时,分别斥巨资对当地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维修和建设。其中蓬莱水城、蓬莱阁、戚继光牌坊及祠堂的维修、建设费用达数千万元。1995年,蓬莱文化局又投资600多万元兴建了戚继光纪念馆。其间,烟台市政府对东炮台的修复整治和配套建设,投资达800多万元;对福建会馆、牟氏庄园、丁氏古宅的维修改造费用累计达二、三百万元以上;国家投资100多万元先后用于建设蓬莱登州古船博物馆和莱州云峰山摩崖石刻(二期工程)。另有长岛北庄遗址修复工程、莱州毛纪毛敏墓园维修工程等投资均达数十万元。
  1998年始,烟台市政府投资约2亿元,将烟台山的驻军和居民搬迁,以进行大规模的整体恢复性建设。2000年,市政府将烟台山保护工程列为当年大事要事和重点工程实施,并委托清华大学、山东省文物保护中心制订烟台山整体规划方案和文物维修方案。同年,市文化局接管烟台山,具体负责实施保护维修工程。至2002年5月,共完成英国领事馆等24组1万平方米近现代建筑的维修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和环境整治,使烟台山成为全市一处以历史文化为主要景观的重要旅游场所。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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