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群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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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248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群众文化
分类号: G24
页数: 4
页码: 1525-1528
摘要: 本章介绍了改革开放后烟台市群众文化活动日益活跃。
关键词: 群众文化 文化事业 烟台市

内容

1978年改革开放后,境内群众性文化活动日益活跃。市文化等部门除组织全市性文艺会演、广场活动外,还经常组团参加山东省和全国群众文艺会演、调演及艺术节和重大节庆、纪念日等各种文化活动。1990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至2002年,全市已有4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社会文化先进县”,6个县市区被评为“山东省社会文化先进县”。1995年4月17日,烟台市被文化部、人事部命名为“全国文化模范市”。
  第一节 文化场馆
  烟台市群众艺术馆 1960年5月1日,烟台专区群众艺术馆建立。馆内设音乐、舞蹈、戏剧、美术4个组,工作人员10人。主要负责组织、辅导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戏曲、曲艺、表演、剪纸及歌曲创作等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培训群众文艺活动骨干。1964年、1966年,艺术馆先后增设文物组和戏剧创作组。1972年秋,更名为烟台地区文化馆。1980年11月22日,改称烟台地区群众艺术馆。1983年11月,与原烟台市(今芝罘区)群众艺术馆合并,定名烟台市群众艺术馆,内设音乐、舞蹈、曲艺、摄影等6个科室和1个演出剧场,为隶属市文化局的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0人。1985年始,市群众艺术馆重点加强对全市的音乐、舞蹈、美术、导演、表演、曲艺、戏剧创作等基层文艺工作者的培训。至1995年,共举办电子琴、美术等学习班120多期。其中参加美术培训的有3600多人,为专业学校输送考生180多人。1996年增办少儿芭蕾、模特和健身健美操等培训班。1998年免费为百名下岗职工子女开设书法、美术、舞蹈、电子琴等学习班。2002年,市群众艺术馆内设机构调整,设有文艺活动部、培训部、美术摄影部和办公室。1995年,市群众艺术馆被文化部、全国少年艺术委员会授予“全国少儿文化艺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该馆张荫松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县市区文化馆 1950年秋,莱阳、长岛两县文化馆率先成立。翌年,蓬莱、黄县、招远、福山、牟平、掖县、栖霞、海阳等地也相继成立了文化馆。1952年,烟台市第一、第二、第三文化馆先后成立。1957年8月1日,组建烟台市(今芝罘区)群众艺术馆。同年,龙口文化站成立,1977年1月改为黄县文化馆龙口分馆。至2002年,全市共建有县市区文化馆13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当地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
  城镇文化馆 1975年8月,烟台各公社普遍建立起文化站。1980年后,部分文化站规模扩大,形成文化中心。乡镇文化站受本乡镇和县文化局双重领导。1990年与1991年,芝罘区东山街道文化站和蓬莱县南王镇文化站先后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先进文化站”称号。1995年,栖霞县苏家店文化站被省文化厅授予“山东省农村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至2002年,全市共建有文化站200多个,专职人员300多人。
  烟台市工人文化宫 1985年,文化宫先后成立了全市职工摄影、集邮、图书、影评、根雕、曲艺等6个协会,入会职工600余人。至2002年,文化宫拥有17处群众娱乐设施,长年从事职工教育及舞蹈、音乐、美术、书法、器乐等培训工作,先后培养群众文艺骨干2000多人。于1990年成立的文化宫职工艺术团先后深入基层演出600多场次,帮助企事业单位编创节目200多个。
  第二节 文艺活动
  会演调演 1982年2月,烟台地区文化局举办全区群众文艺创作会演,恢复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的群众文艺会演活动。1985年,烟台市举办全市新创作音乐、舞蹈调演。1986年10月烟台市首届艺术节期间,市文化部门组织全市文艺调演,演出音乐、舞蹈、曲艺节目412个,2164人参加选拔演出,盛况空前。1989年9月5日—10日,全市11个专业表演队600人参加民间艺术表演。同时,还举办全市性的戏剧小品调演,青年歌手大赛、现代舞大赛、“唱好歌”录音选拔赛、农民青年歌手选拔赛及计划生育文艺调演等活动。1990年,全市举办军乐和曲艺、戏剧、小品及音乐舞蹈新创作调演。1991年,首次举办市区幼儿文艺调演和儿童少年文艺调演,并组织大型群众歌咏大会。先后举办了全市计划生育调演、交谊舞选拔赛、农民青年歌舞选拔赛、卡拉OK歌舞厅歌手选拔赛等各种会演。1992年,全市第二届企业艺术团调演举行,千余名基层业余文艺骨干演出文艺节目330多个。1992—1993年,连续举办市区第二届、第三届幼儿文艺调演,上千名幼儿演出了100多个文艺节目。1994年,市文化局分别与海阳县政府、烟台晚报社、芝罘区文化局主办烟台市龙虎工程“方圆杯”卡拉OK歌手大赛、庆新春“烟台晚报杯”广场艺术表演赛。市委宣传部与市文化局又联合举办烟台市庆祝建国45周年行业歌曲比赛。1995年,举办庆新春“烟台晚报杯”广场表演赛和“蓬莱阁杯”新创作曲艺、小品比赛。9月2日,市委宣传部与市文化局主办的烟台市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烟台解放50周年歌曲演唱会在市体育馆举行,市直机关及部分院校4500多人参加演唱。1996年3月1日,烟台市“文达杯”业余歌手卡拉OK大奖赛在莱州市举行,11个代表队获优秀组织奖。同月,“烟台晚报杯”庆新春广场艺术表演赛在市区文化广场举办,全市12支代表队分别表演了民间艺术、健身舞蹈和军乐、鼓乐等节日,数千名市民观看。1999年4月—10月,烟台市庆祝建国50周年“广场文化年”活动在市区六大广场同时展开,参演的专业和业余演员8000多人,共演出各类文艺节目108场,观众达百万人(次)以上。期间,还组织了全市性的“祖国,您好”少儿摄影、美术、书法比赛,承办了山东省“吉斯杯”企业形象小姐大赛。2000年2月,在市区文化广场先后举行两场烟台市“蓝白杯”广场艺术表演比赛,15支代表队获最佳团体演出奖。2001年3月23日至4月22日,由市群众艺术馆创编的揭批邪教文艺专场在全市巡回演出,行程3000多公里,共演出20余场,观众达数万人次。同年秋,全市30多个单位800余人参加烟台市庆祝建党8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组织APEC国际果蔬博览会开幕式大型广场文化艺术表演活动。2002年2月24日,烟台市首届京剧戏迷票友大赛在市区金都大厦落下帷幕,近百名选手参赛。26日,庆新春“百消丹杯”广场艺术表演赛在市区文化广场举行,300多人参加演出,观众近万人。
  演出比赛 1985—1988年,烟台市组队先后参加了山东省第三届“泉城之秋”音乐舞蹈节、山东省曲艺比赛、山东省青年歌手广播电视大赛、山东省业余相声选拔赛、山东省群众戏剧小品(录像)评奖和山东省农民青年歌手大奖赛等各项比赛,共获奖36个,其中一等奖6个,二等奖11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5个;另获创作奖3个,“金龙奖”1个。1986年,参加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参赛的3个节目获7项奖。1991年,烟台市代表队的舞蹈《细雨情丝》,在山东省第三届艺术节群众歌舞演出中获优秀创作奖和优秀演出奖。该舞蹈在华东区社会舞蹈创作评奖中同获此奖。1994年5月,由市群众艺术馆创作的舞蹈《家乡的歌》《我们更健更美》参加全国中、老年健身舞蹈会演,分获中外民间舞蹈和健美舞“兰花”一等奖。11月25日,在全国京剧卡拉OK大奖赛山东赛区比赛中,烟台市有5人参赛,全部获奖,其中2人获一等奖,2人分获二、三等奖,1人获荣誉奖。1995年2月,招远金娃艺术团46名小演员在第九届“龙潭杯”全国优秀民间花会大赛中,获优胜(一等)奖,在京连演8天,受到一致好评。同年,在全省企业文艺会演中,烟台市企业代表队的3个节目获7项奖。全市参加山东省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歌曲集体舞比赛、全国京剧卡拉OK大奖赛、第五届全国体育舞蹈锦标赛及全国百部小品大赛等,共获奖140余项,其中国家级单项奖40余项。1996年,烟台市在山东省第五届文化艺术节群众文艺演出获7个一等奖;在山东省首届农民文化艺术节上获奖30个,其中8个金奖;在全省少儿单项舞蹈比赛中,烟台市7人参赛均获奖;在全省少年儿童技能比赛中,烟台市48名参赛选手27人获奖;在全省11个地市2500多人参加的“齐鲁民间广场艺术展演活动”中,烟台市6个展演队共获7个“牡丹奖”。1997年,全市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群众文艺比赛共获奖69个,其中一等奖12个。龙口市文化馆创作的小品《请门神》,获第七届全国“群星奖”铜奖。1998年,在山东省“文达杯”青年歌手大赛中,烟台市获大奖1个、一等奖3个、三等奖1个、优秀组织奖和特殊贡献奖各1个。1999年1月,烟台市参加山东省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卡拉OK青年歌手大赛,两名参赛歌手分获一、二等奖。3月,莱阳市文化馆创作的曲艺作品《姐妹情》在“99中国戏剧文学、小品小戏奖”评选中,分获编剧、表演、音乐创作二等奖。5月,龙口市文化馆创作演出的小品《一语千钧》在“曹禺戏剧文学奖”小品小戏评奖活动中,获剧目一等奖、编剧奖和优秀表演奖。2000年春节期间,烟台市蓬莱阁锣鼓队进京参加第十四届“龙潭杯”中华民间花会大赛,在全国36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夺取金奖。10月,在威海市举行的全国中、老年广场舞蹈大赛中,烟台市代表队表演的舞蹈《唱起来、跳起来》,获编导、艺术指导和表演3项一等奖。同年,在全国首届“蒲公英奖”暨“新苗杯”第四届少儿京剧邀请赛上,烟台市选送的舞蹈《娃娃高跷》获“蒲公英奖”创作奖金奖和表演奖银奖。在山东赛区评选中,烟台市选送的6个节目全部获奖,其中舞蹈《娃娃高跷》获一等奖,《新书包》获三等奖;课本剧《守株待兔》获二等奖;曲艺《半夜鸡叫》获二等奖。2002年,烟台市选送的舞蹈《五月五》在山东省“小飞天”少儿舞蹈比赛中获一等奖。
  第三节 文化先进单位创建
  社会文化先进县创建 从1990年开始,烟台市全面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1991年6月,基础条件较好的莱州、长岛被列为全省首批“社会文化先进县”。10月,莱州市又被授予“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称号。1992年11月10日,市政府召开第二批“社会文化先进县”现场办公会,推广先进县的经验。1993年5月16日,“全国文化先进县”,经验交流会在烟台市召开。长岛县受到大会表彰,并获奖金1万元。招远、龙口、蓬莱、牟平先后被评为全省第二批“社会文化先进县”,长岛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翌年5月,龙口市加入“全国文化先进县”行列。下半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市(地区)”奋斗目标,对创建任务层层分解落实。1995年4月17日,烟台市被文化部、人事部命名为“全国文化模范市”。11月,牟平区被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1996年5月15日,海阳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社会文化先进县”。16日,蓬莱市成为“全国文化先进县”。2002年,芝罘区被列为“社会文化先进县”。至此,烟台市已有莱州、长岛、招远、龙口、蓬莱、牟平、海阳、芝罘8个省级“社会文化先进县”和莱州、长岛、龙口、牟平、蓬莱5个“全国文化先进县”。
  社会文化先进乡镇创建 1991年2月25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转发市文化局〈关于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乡镇活动意见〉的通知》,提出6项评选标准,并将城市街道列入评选范围。1992年5月,全市首批社会文化先进乡镇中,72个乡镇榜上有名。1995年4月28日,第二批44个乡镇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命名表彰。2000年初,公布第三批先进乡镇名单。
  文化模范村评选 1995年8月,市文化局组织全市开展评选“文化模范村”活动。1996年4月,市文化局对全市首批97个“文化模范村”进行命名表彰。1999年,第二批30个文化模范村榜上有名。2001年,在两批“文化模范村”中又评选出“十佳文化模范村”。
  模范乡镇文化中心评选 1994年3月,全市开展评选“十佳乡镇文化中心”活动,后改为从已获得“社会文化先进乡镇”称号的乡镇中评选“模范乡镇文化中心”。1995年4月28日,市委、市政府授予莱州市朱由镇等首批15处单位“模范乡镇文化中心”称号。1999年与2000年,市委、市政府公布了第二批、第三批名单。
  “蒲公英”农村儿童园建设 1993年,烟台市根据《蒲公英计划——九十年代中国儿童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纲要》,在全市基础条件较好的龙口等地开始建设农村儿童文化园。1994年6月13日,龙口市遇家村农村儿童文化园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首家“‘蒲公英’农村儿童文化园”试点单位。1996年,市文化局总结该园经验,提出全市农村儿童文化园的建设实施意见。1997年,长岛县北隍城村、龙口市前宋村、牟平区西关村、莱阳市和平村等地相继建起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的儿童文化园。1998年,龙口市前宋村儿童文化园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蒲公英’农村儿童文化园”。
  模范文化广场创建 90年代,城市广场文化活动日趋活跃,烟台市区及各地处于中心地带的大型广场逐渐成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场所之一。1995年,坐落于芝罘区南大街南侧的文化广场被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授予“十佳文化广场”称号。1996年,全市在深入开展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活动的同时,开展评选“模范文化广场”活动,评出“模范文化广场”11个。之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天地广场、蓬莱市的蓬莱广场相继获“十佳文化广场”称号,莱州市的莱州剧院广场、莱州广场和牟平顺正广场先后获山东省“优秀文化广场”称号。2000年初,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首批“模范文化广场”。至2002年,全市拥有省级“十佳文化广场”和“优秀文化广场”各3个。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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