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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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3017
颗粒名称: 调整改革
分类号: F279.241
页数: 2
页码: 1398-1399
摘要: 本文描述了调整改革1978年10月始,实施国防部重新颁布的《民兵工作条例》o1981年,撤销县编的民兵师、公社编的民兵团和机关、学校民兵组织,只保留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
关键词: 烟台市 地方志 改革

内容

1978年10月始,实施国防部重新颁布的《民兵工作条例》o1981年,撤销县编的民兵师、公社编的民兵团和机关、学校民兵组织,只保留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普通民兵年龄18^-35岁,基干民兵18^-28岁(女性为18'25岁,人数占基干民兵总数的10%)。同时,把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战时兵员动员制度结合在一起实施。
  1984年,整顿基干民兵队伍和调整充实预备役人员。1986年市委、市政府、烟台警备区印发《关于贯彻中央22号文件的意见》。全市民兵组织进行第一次调整,按照“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要求,结合民兵整组进行组织调整,把己编入基干民兵组织而没有经过军事训练和己超龄人员转为普通民兵,把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退伍军人编入基干民兵组织,对不适宜编基干民兵组织的单位免除编组,明确规定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必须是退伍军人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年龄在28岁以下。同时基干民兵编组与生产、行政组织相适应。农村以村编连、营;城市以厂矿编排、连、营或团。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基干、普通民兵均分别编组。经过调整,到1990年全市基干民兵比原来减少了10万余人。1998年,全市民兵组织进行第二次调整。市委、市政府、警备区按照减少数量、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建设的原则对全市民兵组织进行调整。在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人员较多的“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和金融、保险等行业建立民兵组织,扩大了民兵组建范围。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附属企事业单位,以及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单位,根据专业性质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民兵编组办法,普通民兵编组同原规定不变;基干民兵编组本着有利于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平衡负担的原则进行调整。城市基干民兵的编组,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农村基干民兵编组以行政村为主建立民兵组织的基础上,在有条件的乡镇企业、渔船进行基干民兵编组。专业技术分队的民兵年龄放宽到35岁。按规定对民兵应急分队实行单独编组,人员从基干民兵中择优选编。1999年,市委、市政府、烟台警备区印发《民兵预备役工作意见》,贯彻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抓好民兵组织整顿,完善民兵应急分队,加强民兵对口专业分队建设,确保基干民兵组织调整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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