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劳动监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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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993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劳动监察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1391-1392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1995年,烟台市和12个县市区相继设立劳动监察机构。1995-2002年,全市有9个县市区17次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1999-2002年,市劳动监察处连年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分述了举报专查、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劳动年检等情况的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劳动局 劳动监察

内容

1995年,烟台市和12个县市区相继设立劳动监察机构。1995-2002年,全市有9个县市区17次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1999-2002年,市劳动监察处连年被省劳动保障厅评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制度建设 1996年,烟台市在全省率先统一全市劳动监察执法文书,并制定《投诉举报制度》《劳动监察规程》等8项规章制度。1997年,制定《错案追究制度》和《行政不作为追究制度》。1999年,市劳动监察处建立健全包括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执法程序、执法监督等各类内部管理规章制度23个。2000年10月,根据《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要求,全市统一更新执法规范文书。至2002年,市劳动监察处共修改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29个,规范了劳动保障执法行为。
  举报专查 1996年始,全市劳动监察部门普遍建立健全劳动者投诉举报专查制度,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窗口,安排专人接待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同年,全市共查处投诉举报案件83起。至2002年,全市共查处投诉举报案件2854起;处理重大突发事件172起,涉及职工2.3万人,案件结案率100%,专查率100%。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2.6万份,为1.4万名职工补发工资683万元;督促655户用人单位为6.7万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2097万元,新增参保用人单位322户,涉及职工2.4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为1026人补办流动就业卡,清退擅自招用农村劳动力3274人;为7284名职工清退风险抵押金250万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77份、行政处理决定22份,对29户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款22.48万元。
  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 1995年12月,全市首次组织开展劳动用工情况专项检查。1996年始,每年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情况,针对特定内容或对象,组织相应的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规定每名专职监察员每年巡查监察单位户数不得少于50户次,巡查工作情况列入劳动监察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至2002年末,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25次。全市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累计检查用人单位19053户次,涉及劳动者197万人次。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0余万份,为2.3万名职工补发工资1124万元;督促2538户用人单位为26万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8243万元,新增参保用人单位999户,涉及职工7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为5131人补办流动就业卡,清退擅自招用农村劳动力1.6万人;为9105名职工清退风险抵押金313万元。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107户次,纠正违反职业资格及职业培训规定99户;清退童工146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29份、行政处理决定78份,对92户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额62.5万元。
  劳动年检 1997年,全市开始实行劳动年检工作制度,内容涉及用人单位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用工、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职业培训、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情况。当年全市年检用人单位1610户,涉及职工20万人。1998年始,市劳动保障局有关科室、市劳动监察处、劳动保险处、劳动服务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集中开展年检。1999年,首次将私营企业纳入全市劳动年检范围。2000年9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市直连续三年劳动年检合格的烟台自来水公司等99户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信得过单位”称号。至2002年,全市共年检用人单位17688户,涉及职工189万人。在年检过程中,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5.4万份,为9235名职工补发工资441万元;督促1582户用人单位为16.3万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5146万元,新增参保企业1532户,涉及职工14万人:督促用人单位为4105人补办流动就业卡,清退擅自招用农村劳动力1.3万人;为1821名职工清退风险抵押金63万元;审查7526户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纠正违法3239户。共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52份、行政处理决定47份,对50户用人单位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额33.6万元。
  政策法规培训 1996年10月,市劳动监察处牵头举办2期市直企业劳资人员劳动政策法规培训班,326名劳资人员参加培训。2000年4月和11月,举办3期市直用人单位劳资人员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523户用人单位的600余名劳资人员参加培训。2002年10月和11月,举办2期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规知识培训班。这次培训将范围扩大到芝罘区、莱山区的用人单位,印制培训教材、汇编《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实用手册》,1100名企业负责人及劳资人员参加培训。
  行政诉讼案件办理 1998年,市劳动局针对烟台和田鸿达服装有限公司非法使用2名童工的行为,开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单。该公司不服,向芝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999年3月,芝罘区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8月市劳动保障局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1月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芝罘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维持市劳动保障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烟台和田鸿达服装有限公司随后向省高院提起申诉。2001年5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烟台和田鸿达服装有限公司申诉。至此,该案历时4年,终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胜诉告结。这是全市劳动监察工作中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至2002年,全市劳动监察应诉行政复议案件9起,行政诉讼案件14起,其中经过中院二审4起,到省高院申诉1起,应诉的所有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无一败诉。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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