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干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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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98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干部管理
分类号: D035.2
页数: 3
页码: 1372-1374
摘要: 本节介绍了1978年-2002年烟台市干部管理工作主要分为干部吸收录用、干部调整配置、毕业生就业、干部聘用、人事计划的情况。
关键词: 烟台市 人事 干部管理

内容

干部吸收录用 自1978年6月起,烟台地区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形成的大量“以工代干”人员办理吸收录用手续,干部吸收录用工作开始恢复并逐步走向正规。1983年,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1982年9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整顿“以工代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确定“以工代干”转干范围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补办干部手续,一部分是办理转干手续。属补办干部和办理转干手续的都必须经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单位考核审查,填写《转干审批表》,经县级人事部门审查后,报市人事部门批准。至1984年8月,共有15153名“以工代干”人员转为国家干部,其中属于补办手续的6435人,办理转干手续的8718人。1978年至2002年底,先后从农民、待业青年、复员军人、闲散科技人员、在职职工、五大毕业生、民办教师、优秀农民企业家和乡镇副科以上选聘干部中,吸收录用国家干部47400多人。
  干部调整配置 1978年后,烟台干部调配权限先后于1979、1980、1981、1984、1985、1987、1996、1998年进行较大的调整。其中1979年前后,主要是对不属地委及地委组织部管理范围的行署委、办、局、室和人事关系在地区的地直企事业单位的干部,需要调动的进行审定并办理调动手续;1981年1月,烟台地委组织部规定,地委及地委组织部管理范围以外的行署各委、办、局和地直企事业单位中的干部调动,均由地区人事局负责并办理手续;1984年9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确定对设有政工科的市直部门和单位下放干部调配权限;1985年10月又规定,市直局级行政性公司、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根据编制确定的工勤人员名额,改由市劳动局直接调配;1996年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对市直30个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事业单位和机关派出机构的干部调配权限作了调整;1998年6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规定市属事业单位调入干部由市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办理。1978-2002年,调配干部3.39万人,其中解决夫妻两地分居9600人,安置老干部子女412人,安置西藏内调干部280人,安置优秀退役运动员40人,安置随军家属576人。
  毕业生就业 1978-1983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主要由人事、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临时机构),负责毕业生分配、调配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人事部门按照计划委员会下达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院校毕业生人数及专业情况,拟定毕业生调配计划,报请专(行)署、市政府审查批准后下达执行。1983-1996年,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由市计划委员会、教育局负责。1997年起,人事部门负责研究编制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其后,依据国家和省、市毕业生就业政策,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新路子,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多种所有制单位就业,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现由计划分配到市场分配为基础、计划调节为辅再到政府宏观调控、毕业生自主择业的过渡。1997-2002年,全市共接收非师范类毕业生62398人,其中博士生49人,硕士893人,本科生15268人,专科生13227人,中专生32961人。
  军转干部安置 改革开放后,烟台军转干部安置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对转业干部采取以指令性安排为主的方式安置。1998年起,在市直党政机关、政法机关、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及部分县市区采取考试考核分配转业干部的新办法,增强了军转安置工作的透明度。2001年起,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2002年,按照《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网络。落实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障和住房补贴等待遇,加强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就业的指导工作。同时,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对计划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去向上不同时期有所侧重,重点充实政法战线,重点加强基层充实工农业生产一线;在职务安排上,重点是师团职转业干部,任满最低任职年限的,均安排相应领导职务。1978-2002年,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7299名,其中计划分配27142名,自主择业157名。在接收安置的转业干部中,师职36名,团职3186名,营职8843名,连排职11225名,技术干部4009名。
  随调(迁)家属安置坚持与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同时安排、同时发出报到通知、尽量对口安排的原则,原有正式工作的原则上接收转业干部的单位同时安排,确有困难的统一进行调整;随迁子女按学区分片包干,简化入学手续,保证按时入学。1978-2002年,共安排随调(迁)家属9454名、子女22901名。
  转业干部住房各接收单位实行“三优先”的原则,即转业干部住房优先解决、单位分配住房转业干部优先、为转业干部买房优先安排,在采取“挤、腾、租、借、让”等方法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为转业干部建房买房。自1997年以来,烟台市每年从“安居工程”和“经济适用房”中安排30套住房,用于转业干部安置。
  干部聘用 1984年7月30日,市政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关于乡镇党政群机关干部试行选聘制的意见》规定,对乡镇干部缺编,在现有干部中又调整不了的,采取从农村中选聘的办法,并将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选聘的办法,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选聘计划,统一进行文化考试、组织考核,符合条件的推荐给乡镇,由乡镇党委或政府与应聘人员签订合同。1984年7月至11月底,全市共选聘乡镇干部1224人。1986年起,确立在坚持文化考试的同时,通过业务考核、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1988年10月5日,规定乡镇选聘干部实行退休养老保险,退休养老基金由聘用单位和选聘干部按照烟台市劳动合同制工人缴纳的标准缴纳。1991年6月10日,从选聘干部中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要事先报市委组织部预批。1992年4月16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根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需要从本单位工人中聘用干部,在定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编制聘用干部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报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1993年5月8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规定企业从工人中聘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由企业自行确定聘用计划,自行办理聘用手续,不再上报有关部门审批;聘用的干部,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至2002年,全市共聘用干部8400人。
  人事计划 1987年1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卡片》制度和工资基金管理簿制度管理人员。1989年5月起,实行增员计划审批制度。1997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计划纳入人事管理范畴,实行增人计划卡管理办法,按照“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充实人才”的原则编制增人计划,一人一卡,以增人计划卡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和上级组织任命的领导干部除外)、核定工资、调整编制和工资基金、缴纳养老保险的唯一依据。1998年12月,按省统一部署,开展全面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借调人员和超编超计划人员工作,全市共清理清退各类临时人员13170人,清理清退率达72.2%。2000年8月起,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由财政统一发放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得到有效控制。
  人事考试 烟台市人事考试始于1985年,主要是为会计、统计、档案等专业职称评审组织举办相应的业务考试。1992年开始组织职称外语和会计、审计、经济、统计等专业资格考试。1996年起,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考核评定和培训工作。1997年起,开始组织国家公务员考试和一些专业、执业类资格考试。至2002年,全市共组织各类人事考试172次,其中专业技术资格考试70次、执业类资格考试60次、职称外语等级考试12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等级考核连续组织6年,其他考试30次,报考人员总数为37万人次。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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