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邀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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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941
颗粒名称: 对外邀请
分类号: D827.52
页数: 1
页码: 1346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1984年-2002年有关企事业单位对外邀请相关规定的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涉外事务 邀请

内容

1984年11月1日,外交部授权烟台市可直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处)发签证。1984-1987年,市外办为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邀请的外国人办理签证函电合计213批次、580人次。1985年12月,外交部、省外办批准烟台从1986年2月1日开始正式为因公来烟台的外国人办理再入境签证。自1993年1月开始,外交部不再向驻外使、领馆、处转送中国邀请外国人来华批件。此后,烟台市各企事业单位邀请的外国人持市外办所发的邀请函(电)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入境签证。1999年6月11日外交部印发《关于改进签证通知办法、简化签证手续的通知》,决定对现有被授权单位进行分类,给予不同权限。烟台市被列入“二类被授权单位”。烟台积极主动与中国驻外使馆沟通,使真正需要多次往返中国的外国人获得所需的多次签证。2000-2002年,市外办共为烟台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邀请的600多名外国工程技术人员办理了一年多次往返签证。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决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凡持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过境的新加坡公民和文莱公民,停留时间从入境之日起不超过第15天出境者,均免办签证,并可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入出境。新规定实行后,市外办与边防部门进行核对后,转告来烟台的新加坡和文莱公民。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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