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编 外事·侨务与港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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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933
颗粒名称: 第二十九编 外事·侨务与港澳事务
分类号: D827.52;D634.1
页数: 14
页码: 1343-1356
摘要: 本编记述了烟台市1978年-2002年外事、侨务与港澳事务三部分工作内容的概况。
关键词: 烟台市 地方志 对外关系 港澳事务

内容

第一章 外事
  1980年,烟台地区获独立组团出国权,对外交往交流逐年增多。1984年烟台成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后,国务院授予烟台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审批权。至2002年,全市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8000多批、3万多人,接待的外国官方代表团1万多批、20多万人。1985-2002年,烟台市共与国外11个城市建立国际友好(合作)城市关系。
  第一节 烟台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1978年11月17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外事办公室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外事办公室。1980年11月,内设为办公室、涉外科、旅游科。旅游科对外称中国国际旅行社烟台支社,列事业编制。
  1983年11月1日,烟台地区行政公署外事办公室撤销,成立烟台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简称市外办)。1984年1月,编制18人,内设秘书科、旅游科、涉外接待科、对外宣传科。4月23日,中国国际旅行社烟台支社定为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5人。10月,烟台市旅游总公司成立。1985年9月20日,旅游科从市外办析出归属市旅游局,国际旅行社烟台支社划归市旅游局领导,撤销烟台市旅游总公司。市外办实有20人。1986年4月19日,涉外接待科分设为涉外科、接待科。1988年6月14日,烟台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与市外办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992年2月22日,市外办设立护照签证科。1992年9月30日,对外宣传科更名为新闻文化科。1993年3月26日,设立友好城市科,与接待科合署办公。1996年8月12日市外办内设秘书科(挂调研宣传科牌子)、涉外科、出国管理科、对外友协工作科、礼宾接待科。行政编制20名。
  2001年2月1日,烟台市级机构改革后,市外办内设秘书科(根据工作需要,对外使用东亚城市市长会议烟台联络处名称)、出国管理科(挂领事科、市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亚非科、美大欧科。行政编制19名。
  第二节 因公出国(境)与往来港澳管理
  因公出国(境)管理 1980年,烟台地区始获独立派出出国团组权。1984年国务院授予烟台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审批权,市政府委托市外经贸委审核、审批。同年12月,外交部授权国家经济特区及烟台等14个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外事办公室自行办理本地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护照。1986年2月,烟台市正式颁发因公出国护照,代办出国签证。1987年10月21日,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外事工作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护照颁发、管理办法。1988年外交部正式授权烟台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直接向外国驻华使馆申办签证。1992年,国务院授予烟台非经贸团组因公出国审批权,市政府委托市外办负责审核、审批。自1992年12月1日起对因公出国工作实行“专办员制度”,各出国单位和各县市区专办员负责因公出国手续的办理,由市外办负责对专办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2002年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经贸和非经贸团组一律由市外办审核、审批。自此,因公出国(境)归口市外办统一管理。2002年外交部规定,从2002年4月1日起,劳务人员出国全部改持因私普通护照,劳务人员申请出国签证仍由外事部门负责办理。同年12月,外交部《关于授予签证自办权的通知》同意烟台市外办自2003年1月1日起自行申办因公出国人员签证。
  港澳事务管理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授权各地政府外事部门为本地区因公赴港归口审批、赴香港通行证的颁发和签注管理部门。从7月1日起,内地因公赴港人员不再颁发因公出国护照,改为颁发因公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同年烟台颁发通行证221个。1999年澳门回归后,内地因公赴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人员统一持用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根据前往的目的地签发相应的签注,同年颁发通行证223个。因公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自2000年12月20日起停止使用,1999年全市颁发通行证237个。2001年烟台颁发通行证481个,2002年颁发285个。
  第三节 涉外事务
  1984年烟台市被列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后,涉外案件处理、海外领事保护、领馆人员来烟台接待、签证通知的审发与核实等方面工作由市外办负责。1994年9月12日,韩国驻青岛总领馆设立,烟台作为领区之一,成为韩国在华的重要投资地区。
  涉外案件处理 从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外国人大量来烟台,涉外案件逐渐增多,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社会治安、经济纠纷、涉渔案等方面,其中以涉韩案件居多。随着烟台市出国人员逐年增加,在国外意外死亡或遭遇其他事件需要维护合法权益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从1986年开始,烟台市建立并坚持不定期举行外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993年烟台处理6起涉外案件。1994年处理7起较大的涉外案件。10月4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涉外管理工作的意见》。1995年市外办协调和参与处理较大涉外案件20多起。1996年妥善处理17起涉外案件,其中6起涉及同外国驻华使领馆交涉的案件。1997年处理20起涉外案件。1998年处理24起涉外案件。1999年处理20起涉外案件。2000年处理各种涉外案件25起。2001年处理17起涉外案件。2002年处理涉外案件22件。案件主要涉及外国人被抢劫被伤害被绑架、违规搞社会调查,调解外教矛盾、扣留护照、送达起诉书、走私、偷渡,外派船员受伤、交通事故伤亡、重病等。
  菲律宾船员遇难案 1992年10月2日晚,巴拿马籍“曼德利”号轮满载货物自韩国釜山港开往天津港,驶至烟台长岛海域(北纬38°22′8″,东经119°56′7″)时遇21号强台风袭击后沉没,15名菲律宾籍船员全部遇难。烟台港务监督局接到通知后,迅速派出救援船只及飞机进行搜寻。21日-23日间,在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沿海先后发现并确认12具菲籍船员遗体。烟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遗体进行妥善处理和保护,并运往菲律宾。
  韩国渔船非法进入领海案 1994年1月5日,韩国渔船“东园15、16”号冒用中国“鲁寿捕2011、2012”号渔船,非法进入中国渤海海域(北纬38°39′,东经119°56′)拖网作业;4月18日,韩国CS26381480“光荣”号渔船在中国海域(北纬37°58′50",东经121°4′36")捕捞作业并载有走私物品,先后被渔政部门查获并会同边防部门将其押至烟台港。韩国各船长对其进入中国领海侵渔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场确认签字。烟台市公安局和渔政、边防部门鉴于其认错态度较好,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条款,分别给予其不同程度罚款:没收“东园15、16”号渔船非法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近海渔业捕捞许可证,责令其消除冒用渔船名号及船籍港字样;CS26381480号船所载走私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韩国各船长同意中方处理决定。处理决定执行后,中方有关方面即于当天将韩国各船押送出中国领海并及时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
  巴基斯坦人使用假钞案 1996年7月17日下午,4名巴基斯坦人在蓬莱市使用假钞被群众发现并举报。蓬莱市公安局于当日18时依法将其传唤并实行监视居住。经调查,该4人于7月自巴基斯坦经新疆来烟台,被查获时携有假钞4300美元、7.7万元港币、1.3万元人民币。其交代在烟台花掉3000多元假美元。该4人承认其携带和使用假钞并在中方调查材料上签字。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中方对其没收所有假钞和非法所得、遣送出中国国境,将其列入“不准入境者名单”。
  韩国人在烟台发生车祸案 1997年7月10日,2名韩国人在烟台月友冷藏集装箱公司安装设备结束后去青岛机场乘机回国,途中在烟青公路上韩国人乘坐的小客车与一辆威海货车相撞后起火,韩国人1人死亡、1人受重伤。事故发生后,市政府领导批示对伤者抓紧治疗并妥善处理。市外办赶到现场调度救护车辆,安排最好的医院进行抢救,协助有关单位按照死者家属的意见把遗体运回韩国处理。受伤的韩国人待伤情稳定后根据其公司的意见被转送到韩国继续治疗。
  “东顺”轮回国事件 1998年9月15日,芝罘区辖属企业烟台东方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东顺”轮在菲律宾避风搁浅。其间,船长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委托菲律宾律师提起诉讼,拍卖“东顺”轮。芝罘区请求通过外交途径使“东顺”轮及船员安全回国。市外办当晚急电外交部,请求帮助“东顺”轮及船员安全回国。外交部安排专人负责此事,并于12月24日电告中国驻菲使馆协助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驻菲使馆派领事馆员多次了解情况,进行调解,并说服船长同意放弃起诉。1999年1月13日,“东顺”轮经过修复后起航返回烟台。
  韩国女职员“11·24”海难处理案 1999年11月24日晚,韩国驻青岛领事馆电话通知市外办,韩资企业威海三峰服装有限公司女职员可能在海难中遇难,请帮助查寻。26日,市外办派专人带领韩方人员前去医院,经过查找和仔细辨认最终找到死者遗体。
  对外邀请 1984年11月1日,外交部授权烟台市可直接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处)发签证。1984-1987年,市外办为全市有关企事业单位邀请的外国人办理签证函电合计213批次、580人次。1985年12月,外交部、省外办批准烟台从1986年2月1日开始正式为因公来烟台的外国人办理再入境签证。自1993年1月开始,外交部不再向驻外使、领馆、处转送中国邀请外国人来华批件。此后,烟台市各企事业单位邀请的外国人持市外办所发的邀请函(电)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办理入境签证。1999年6月11日外交部印发《关于改进签证通知办法、简化签证手续的通知》,决定对现有被授权单位进行分类,给予不同权限。烟台市被列入“二类被授权单位”。烟台积极主动与中国驻外使馆沟通,使真正需要多次往返中国的外国人获得所需的多次签证。2000-2002年,市外办共为烟台莱佛士船业有限公司邀请的600多名外国工程技术人员办理了一年多次往返签证。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决定自2002年7月1日起,凡持普通护照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或过境的新加坡公民和文莱公民,停留时间从入境之日起不超过第15天出境者,均免办签证,并可从中国对外国人开放的口岸入出境。新规定实行后,市外办与边防部门进行核对后,转告来烟台的新加坡和文莱公民。
  外国专家 工作1979-1995年,在烟台工作的外国专家累计2600人次。1996年4月,市外办制定《烟台市外国经济专家管理办法》,并争取了省有关部门三项优惠政策:外国专家证持有者可以在烟台公安局办理“F”签证转“Z”签证,并办理长期居留证;可以在海关办理保税进口除汽车以外的自用办公物品;发证范围扩大到一部分外国独资企业。1996年执行《关于外国专家证办法与管理的规定》后,至2002年全市累计办理经济类外国专家证355本。文教类外国专家证由省外办统一办理。在华停留期一年以内短期来华工作的各类外国专家不需办理专家证。至2002年,烟台市获得聘请文教专家资格的单位有烟台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莱阳农学院、山东工商学院、烟台教育学院、烟台农校、蓬莱师范学校、莱州市高级职业学校、开发区高级职业学校、烟台市芝罘区实验学校、烟台四中、烟台华侨中学、烟台二中、莱山一中、烟台开发区高级中学、福山一中、烟台一中、烟台三中、烟台清泉学校、南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金城集团国际职业培训交流中心、烟台赫尔曼·格迈纳尔中学、烟台培英学校、烟台耀华国际教育学校、烟台韩国学校、牟平一中、蓬莱一中、蓬莱高级职业学校、烟台旰飒韩国语学校。
  荣誉市民授予与经济顾问聘任 1992-2002年,烟台市政府共授予16人“烟台市荣誉市民”称号。1994年4月16日,市政府向来烟台考察的韩国韩中东西贸易株式会社社长金昌永颁发聘书,聘请其为烟台市经济顾问。1994年7月13日,市政府聘请新加坡城市规划界权威人士刘太格为城市规划顾问。1994年9月23日,市政府聘任韩国鲜京会社副会长李顺石为烟台市经济顾问。2002年,韩国籍烟台瀛海信息产业公司董事长徐平源被授予“山东省荣誉公民”称号。
  其他涉外事务 烟台韩国学校烟台韩国学校是山东省内唯一一所由韩商集资并由韩国政府资助创办的韩商子女学校。该校于2001年3月成立,由韩国政府教育部派员任校长,接收在烟台的韩国常驻人员子女,以解除韩商在华投资的后顾之忧。学校位于解放路69号,租用原芝罘区市府街小学的闲置校舍,建筑面积2551平方米。至2002年底,在校学生已由开始入学的35名增至99名,拥有外籍教师7名,由韩国教师担任主要教学任务。开设从幼儿园到高三的全部课程,教学内容与韩国国内保持一致,韩国教育部承认文凭。一名学生从幼儿园至高中,需在校学习14年。在校学生同时学习汉语、韩语和英语。
  外国人领养中国儿童 1990年1月19日,烟台肯达尔医用品有限公司一对夫妇因婚后无子女并长期在中国工作,领养了芝罘区社会福利医院一名男童。烟台市外事部门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
  涉外宾馆审批 1994年10月4日,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涉外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坚持涉外经营服务单位审批制度,凡接待境外人员住宿的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都要经过外事、公安、国家安全机关3家联合审批,经批准后方可接待境外人员住宿。至2002年,全市共有旅游涉外饭店99家。
  国外捐款 2000年11月29日,喀麦隆驻华大使馆埃蒂安大使转交喀麦隆总统夫人CHANTALBIYA给烟台市残疾儿童的捐款人民币3.2万元。
  第四节 对外交往
  出访 1984年后,为吸引外资和先进技术,烟台市积极组团出访,宣传烟台,寻求合作。1984-1995年,共有11批68人出访。1996-2000年,每年约有50人出访。2001年共有7批次140人出访。至2002年,全市因公出访亚非地区团组共计35批、477人次,大部分是到与烟台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和友好合作城市访问。
  来访 20世纪60年代,境内平均每年接待各类国外和海外人士(含港、澳、台胞及华侨)约170人次,70年代平均每年接待约400人次,1978年接待来访人员100批、454人次,1979年为220批、1261人次,到1980年上升为361批、1974人次。1984年后,对外交往日益扩大,接待人数逐年增多。1984年来烟台外宾达1040批、8312人次。1986年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烟台市政府对外邀请权,可以自行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护照、代办各类签证等。来烟台外宾从以往少数几个国家和地区迅速扩展到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交往领域扩展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1990年,来访人员达21121人次(包括港、澳、台人士)。其后,来访外宾逐年增多,1998年达12.19万人次。到2000年,仅烟台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接待的外国官方代表团有191批、1484人次,2002年为115批、853人次。
  友好城市交流 1985年7月25日、烟台市与美国圣迭戈市签约建立国际友好城市关系。至2002年共与11个城市建立国际友好(合作)城市关系。烟台市还利用国际友好城市平台,积极推进基层县市区及民间对外建立友好关系。1995年10月莱州市与韩国北济州郡,1995年4月芝罘区与韩国釜山广域市东区,1996年5月海阳市与韩国釜山广域市江西区,1998年3月8日招远市与韩国首尔市江西区先后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烟台港和市内一些大、中、小学校等也分别同国外一些相应单位建立友好港际、校际关系。
  美国圣迭戈市 1985年7月24日-25日,以美国圣迭戈市市长代表伍安泰为团长的圣迭戈市友好代表团一行16人来烟台参观,25日下午在芝罘宾馆举行友好城市签约仪式。1993年,烟台港与圣迭戈港正式结为友好港际关系。至2002年,圣迭戈市与烟台市进行了10多次友好访问活动。
  日本别府市 1985年7月26日,烟台市市长董传周同别府市市长胁屋长可在别府市正式签署两市缔结友好城市协议书和备忘录。1990年10月,为纪念两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5周年,烟台市在别府市举办中国烟台物产展,烟台市艺术团22人应邀赴别府市演出。1995年和2000年在两市结好10、15周年时,别府市日中友协分别向烟台市捐赠1000棵樱花树苗。2001年,别府市日中友协与烟台市协商,在烟台市西炮台公园建立两市结好15周年纪念碑。
  新西兰陶朗加市 1986年9月18日,烟台市市长任海深与陶朗加市市长波普在烟台签署友城协议。双方合作的重点主要在水产和畜牧业。1997年11月,烟台政府代表团访问陶朗加市,新副总理彼得斯在惠灵顿会见代表团。1998年2月11日-14日,新西兰副总理温斯顿·彼得斯和陶朗加市市长诺埃尔·波普率领友好城市关系代表团一行11人在烟台市进行友好访问。自1998年起,烟台市开始向陶朗加市派出研修人员,并向陶朗加市选派4名自费留学生。至2002年,烟台市共派出10名研修生赴新学习,人员涉及水产、城市建设、园艺、体育等领域。
  日本宫古市 1993年10月25日-28日,日本宫古市市长菊池长右、议长蛇口原司率领宫古市友好访问团来烟台访问。10月26日,两市市长在烟台市签署协议书和备忘录,正式建立友好合作城市关系。1993-1996年,宫古市向烟台市开发区医院共赠送24台血液透析器,宫古市后藤医院帮助开发区医院培训18名医务人员,帮助烟台市建立第一家血液透析中心。1994、1995、1996年,烟台市应宫古市邀请,派体育代表团参加宫古半程市民马拉松比赛。宫古市是烟台第一、第二届APEC国际贸易博览会协助城市,烟台-东亚城市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协办城市。
  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市 1993年2月11日-14日,符拉迪沃斯托克市政府代表团一行7人在烟台市访问,与烟台市在经贸方面有了实质性的交往。1994年7月29日,两市代表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市正式签署缔结友好合作城市关系协议。1999年,烟台市代表团参加在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召开的“友好姐妹城市国际关系圆桌会议”。至2002年,烟台市曾8次派政府和人大代表团访问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参加该市周年纪念日的庆典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
  韩国群山市 1994年11月3日,烟台市市长张华福与群山市市长河广善在烟台签署协议书和备忘录,两市正式缔结友好城市关系。1995年6月6日-12日,′95中国烟台-东亚城市进口商品交易会在烟台举行,群山市政府是协办单位之一。1996年5月20日-29日,烟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训德率代表团一行19人对群山市进行友好访问,这是烟台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正式对外交往。烟台市和群山市在行政、经济和文化艺术方面都有交往。至2002年共交流近30次。
  泰国普吉府 1996年8月24日-27日,泰国上议院议员、国防委员会委员潘桑及国防部副部长威齐·雅提中将率领的泰国国防部访华团一行6人,由中国国际联络会2人陪同在烟台市访问。1997年11月3日,烟台市市长任海深与泰国普吉府府尹签署友好市、府关系协议。1998年10月9日,烟台市市长杨金镜与泰国普吉府府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台市-泰国普吉府友好城市交流备忘录》。2002年6月16日,烟台市政府代表团一行5人赴普吉府访问。
  英国安格斯市 1998年4月,英国安格斯市市长弗朗西斯·达肯和首席行政长官珊迪·华森带领政府代表团一行16人对烟台进行为期5天的友好访问,双方共同签署建立友好城市关系意向书。1999年1月,烟台市政府代表团访问安格斯市,1月27日双方签订建立友好城市协议书。之后,双方城市政府间开展隔年互访,经贸交流也日益增多。主要在谈项目涵盖城市建设、水果加工、消防培训、教育、水产、高尔夫球场等领域。
  韩国原州市 2000年10月24日,烟台市市长杨金镜与原州市市长韩尚澈签署烟台市同原州市建立友好合作城市关系协议书及备忘录。至2002年,两市进行8次互访活动。
  韩国蔚山市 2001年11月8日,烟台市副市长李淑芹在访问韩国期间与蔚山市签署建立友好合作城市关系协议。烟台市与蔚山广域市经济通商局局长李树硕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同大韩民国蔚山广域市友好合作城市交流备忘录》。
  瑞典厄勒布鲁市 2001年7月28日至8月1日,瑞典厄勒布鲁市政府代表团专门来烟台考察,与烟台市政府代表就两市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具体事宜进行商谈,签署同意发展友好城市关系的意向书。2002年10月,厄勒布鲁市市长率团来烟台参加第四届国际果蔬博览会,与烟台市有关方面举行小型投资洽谈会,21日正式签署两市缔结友城关系协议。至2002年底,两市间在谈合作项目包括葡萄酒、水果、蔬菜加工、包装加工机械、远程教育等领域。
  第二章 侨务与港澳事务
  1978年6月9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成立。区内侨务工作全面展开,进行侨情普查,落实党的侨务政策,热情接待回国回乡侨胞,认真做好归侨、侨眷工作。1984年烟台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以后,来烟台探亲寻祖、观光旅游、咨询讲学的华侨、华人日益增多。到2002年底,烟台旅居海外的华侨、外籍华人及港澳同胞约60万人,国内归侨、侨眷约40万人,占全省的1/3。与侨办有联系、登记造册的海外侨胞达2万多人,与侨办保持经常性联系的有200多个侨团。全市累计批准成立侨资企业3721家,合同利用侨资47.4亿美元,实际利用侨资38.5亿美元。海外侨胞无偿为全市公益事业捐赠款物折合人民币近2亿元。
   第一节 烟台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1978年6月9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侨务办公室成立,编制5人。1978年11月改称烟台行署侨务办公室(简称行署侨办),正县级,编制5人,实有工作人员5人。1982年,编制增加到10人,设秘书组、侨政组和接待组。1983年11月,行署侨办撤销,成立烟台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市侨办),副县级。1984年1月17日,编制15人,内设秘书科、侨政科、接待科。1984年8月13日,市侨办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正县级。1987年10月6日,编制核减为14人。1996年5月30日,内设秘书科、侨政科、联络接待科、经济工作科4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15人。2000年12月23日,经过机构改革,市侨办列入市政府办事机构,主管全市侨务工作,与烟台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合署。内设秘书科、国内科、国外和港澳工作科、经济工作科,编制仍为15人。
  第二节 直属单位
  烟台中国旅行社和烟台华侨宾馆 烟台中国旅行社原称烟台华侨旅行服务社,1959年9月22日初建,1962年10月26日正式成立,1972年改称烟台华侨旅行社,1974年改称烟台中国旅行社,对外挂烟台中国旅行社和烟台华侨旅行社两个牌子,1983年4月6日编制增至67人。1980年,烟台华侨宾馆(简称宾馆)筹建,1983年8月6日建成开业,建筑面积1147平方米,与烟台中国旅行社(简称中旅)合署办公,隶属市侨办,编制147人。1984年10月,中旅和宾馆分署办公。1987年7月,中旅与宾馆合并,为副县级单位,编制175人,对外挂两个牌子。1991年9月,独立设置中旅,为副县级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编制40人;宾馆仍为副县级单位,编制165人。2000年4月1日,中旅与宾馆均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
  烟台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和烟台中侨免税外汇商场 1988年4月23日,烟台华侨旅游侨汇服务公司(简称侨汇公司)成立,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5人。1992年,侨汇公司增加编制15人。1993年1月9日,烟台市解放路173~174号设立免税外汇商场。4月18日,烟台中侨免税外汇商场(简称免税商场)正式开业,对外挂侨汇公司和免税商场两块牌子,一套管理机构。2000年4月1日,侨汇公司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
  烟台华侨投资开发公司 1988年6月10日,烟台华侨投资开发公司成立,为科级事业单位。
  烟台华侨综合服务公司 1992年5月14日,烟台华侨综合服务公司成立,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第三节 华侨与外籍华人
  境内先后于1952年、1959年、1972年、1980年、1982年、1985年、1987年对祖籍烟台的华侨进行普查。1972年前的普查,依据通信通汇户登记,数量很少,没有明确记载,1972年统计为22392人。1980年普查结果为31789人;1982年普查结果为37974人;1987年普查结果为40144人。依据山东省侨办及其他省市的统计方法,至1987年,烟台市旅居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约18万人,占全省海外侨胞的1/3。2002年,全市旅居海外的华侨、华人504367人,遍布世界五大洲64个国家,以美国、俄罗斯、日本、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韩国、巴西、朝鲜等国家为多。祖籍以牟平、蓬莱、福山、莱阳、芝罘、栖霞、龙口等市、区为多。
  职业 早期旅居海外的烟台籍华侨、华人大多出身劳动人民,以勤奋耐劳著称,长于烹饪,以“菜刀”即餐饮业闻名。有不少出国时仅能维持生计的饭店伙计、跑堂后来成了老板,成为经济上有实力的华侨、华人,其职业也由餐饮业、商业转向多行业经营。1991年6月30日,市侨办对3767名华侨、华人的职业调查结果显示:餐饮业1807家,3139人;经贸行业188家,303人;医药业143家,233人;工厂作坊26家,43人:旅游业11家,16人;文化艺术7家,7人;金融业3家,4人;运输业2家,6人;美容业2家,16人。2001年,市侨办对1978年以后出国的835名分布在美国、日本、加拿大等28个国家和地区的华侨华人调查结果显示:从事工商贸易的占14.5%,从事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的占24.4%,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占21.6%,其他行业的占39.5%。
  侨团组织 “韩国华侨自治联合会”1962年更名为“汉城华侨协会”,成为韩国最大的华侨社团。另有按业缘、善缘、地缘、文缘、血缘等五缘性质,自发组织的37个社团,遍布韩国各地,其中有12个社团中的首领由烟台人担任。1988年,世界15个国家和地区由烟台人担任首领的侨团组织有38个。至2002年,与市侨务系统有联系的200多个侨团组织中,都有烟台籍人,其中有30多个侨团组织的首领由烟台籍人担任。
  第四节 港澳同胞
  烟台人旅居香港、澳门有百余年的历史。1978年后,早年赴港澳的人逐步与原籍沟通联系,自烟台赴港澳人数逐年增加。2001年,在香港、澳门的烟台人有29.78万人,绝大部分在香港,以芝罘、莱阳、栖霞、福山、牟平籍为多。
  职业 初到港澳的烟台人主要从事商业、餐饮业和当海员、服务警等。除从事工商财贸行业以外,文化、教育、医疗、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都有烟台人。1979年,资产折合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烟台旅港同胞有14人,1986年发展到67人,有的资产已突破1000万元。至2002年底,烟台旅港澳同胞中,政治上有影响、经济上有实力、科技上有造诣的知名人士达130多人。
  冀鲁旅港同乡会 1948年6月,旅居港澳的河北省和山东省同乡经过串联,决议成立同乡会,名称为“冀鲁旅港同乡互助社”,并向香港政府备案。1949年2月,同乡会组织定名为“冀鲁旅港同乡会”(简称“同乡会”),推选筹备委员25人。该会以“联络乡谊,交换知识,互助合作,共谋同乡之福利”为办会宗旨,会员达700余名,其中不少是烟台籍人。
  从1950年开始,同乡会每隔1-2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等,每届都有烟台籍人当选。1966年第十届至1980年第十七届理事会,连续8届理事长都是烟台籍人。1986年第二十届至1996年第二十五届理事会的理事长仍由烟台籍人担任。1986-2002年,历届同乡会会长均由烟台籍人担任。1987年8月21日,同乡会在香港举行会员常年大会及理事就职典礼,庆祝建会40周年,到会的同乡会会员近千人。至1993年8月,同乡会个人会员2500名,商号会员112家。1997年8月8日,同乡会举行会员大会,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庆祝同乡会50周年金禧会庆,并出版了纪念特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为特刊题词:“香港回归,普天同庆”。2002年8月10日,同乡会召开2002年度会员常年大会及改选理事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十八届理事会,有商号会员119家,个人会员2268人。8月30日,选举出正副理事长,烟台市人民政府捐给同乡会人民币30万元。
  第五节 归侨与侨眷
  归侨 1979年,境内提出“原籍安置,适当调整,原在国外是农村的,一般仍安置在农村,原在国外是城镇的,仍安置在城镇”的归侨安置原则。1982-1983年,对170名来烟台定居的朝鲜归侨做了妥善安置。至2002年底,境内1635名归侨,886人安置到农村,749人安置到城镇。全市归侨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回国的144人,1949年10月1日-1966年12月31日回国的842人,1967年以后回国的649人。
  侨眷 1954年始,对烟台的侨眷(包括外籍华人和迁居港澳台的同胞在烟台的眷属)先后作过多次统计。到1985年底,全市(含威海市)共有侨眷159831人,以莱阳、栖霞、海阳、芝罘、牟平、招远等地为多。2002年,全市侨眷为40多万人,以芝罘、牟平、蓬莱、福山、莱州、龙口等地为多。
  第六节 政策落实与法规宣传
  政策落实 1978年烟台地区革委会侨办成立后,贯彻执行国务院对归侨、侨眷“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政策规定,同时对侨务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甄别纠正“文化大革命”中47起按敌我矛盾处理的案件,为11起因“海外关系”而受牵连的个人落实政策,对被查抄的94户、被冻结侨汇的24户、被没收侨汇的14户全部进行清退,清退了38户、693.5间被挤占的华侨房屋。1978年3月,境内实行凭侨汇券供应粮油,粮食品种不受限制。7月,烟台地委召开全区侨汇物资供应会议,要求对来烟台旅行、探亲的华侨和港澳同胞在物资供应上给予适当照顾,各县市都要设立侨汇物资供应专柜。到年底,全区共设侨汇物资供应专柜25个,供应品种达100余种。烟台华侨商店的品种达到450余种。1980年全区发放侨汇物资供应商业票证58078元。侨汇供应量占全省的2/3。1979年,全区需复查落实政策的415起,落实394起。1980年3月,行署侨办召开全区侨务工作会议,对落实华侨房屋政策进一步提出要求。7月下旬,行署侨办又以1个月的时间对全区落实侨务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全区“文化大革命”后需要复查落实的案件基本得到落实。12月,对烟台市和福山、栖霞、莱阳、牟平、蓬莱等县市在“文化大革命”中的“三乱”(乱批斗、乱查抄财物、乱占用房屋)“三案”(冤、假、错案)进行调查统计。同年,烟台地区行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置朝、蒙归侨的通知》。行署侨办拨给安置在工矿企业的朝鲜归侨安家费1100元。烟台地委作出决定,对归侨知识分子住房给予优先照顾,使归侨中中级以上知识分子的住房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到1981年底,境内冤、假、错案全部平反纠正。1982年,对查出的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华侨私房81户、884.5间、9971平方米全部清退,并发还产权和使用权。1981-1982年,对3207份归侨侨眷在职人员的档案全部进行清理,对其中有问题的478份均按上级要求进行妥善处理。1983年,全市为安置在农村的36名归侨办理吃国家供应粮手续,并为11名确有困难的归侨青年安排了工作。1983年6月,市侨办提出“在服从国家需要的前提下,在工作地区上要适当照顾”“尽可能分配到父母或配偶所在地区工作”。到1984年底,全市242名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取得各类职称的173人,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51人。全市为需要办理农转非手续的109名中级以上知识分子的家属全部办理了农转非手续,为90%的归侨、侨眷知识分子解决住房问题。
  1985年,烟台市委成立落实华侨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对全市在土改中没收、征收的华侨私房和在社会主义改造中错改的华侨私房以及代管的华侨住房、华侨出租房,均按政策采取系统包单位、单位包个人,谁占谁退,谁拆谁补偿的办法进行清退。共清退华侨私房531户、82876平方米,补偿房屋损失款159万元。到1985年,全市对归侨侨眷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牵连的案件349起,冤、假、错案66起全部平反纠正,并复查了12起历史案件。1978-1985年,全市归侨、侨眷及港、澳、台眷属中先后有833人加入中国共产党,1465人加入共青团,263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567人被提拔为干部;820人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或先进工作者,49人被评为“三八红旗手”,40人被评为“新长征突击手”,510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206人参加各级政协;416人升入大专院校,297名取得技术职称。全市为109名中级以上归侨、侨眷知识分子解决了住房困难,为187名归侨、侨眷安排了工作,将22名重点侨胞的国内亲属户口从农村迁入城镇,帮助981名归侨、侨眷子女解决就业问题;发放归侨、侨眷特殊困难救济款67万元。1987年7月30日,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中学(包括重点中学)、职业学校的,可给予降低录取分数线照顾。1988年对新查出的8户、1497平方米和1987年未落实的14户、7746平方米华侨私房问题按政策全部给予落实。1989年,又落实土改中没收征用的华侨私房10户,共清退162间、1944平方米。
  1994-2002年,全市为953名归侨、侨眷解决“农转非”户口;为贫困归侨、侨眷发放救济款11.43万元;受理来信来访1485件次,处结1475件次。1994-2002年共照顾全市归侨、侨眷子女上学206人。
  法规宣传 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简称《侨法》)颁布后,烟台市掀起学法用法热潮。1994年,市侨办在龙口市召开全市贯彻《侨法》现场会。1995年10月,市侨办、侨联派出调查组,发放《侵犯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登记表》近万份,共查出侵权案件29件。1998年,进行侨情普查和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发放归侨侨眷身份证3305份。1999年7月14日-22日,市侨办商请市人大侨外委分成两个联合考察组分赴7个县市区和5个部门开展调研活动,重点调研“为侨资企业服务行动年”活动开展的情况和侨资企业的有关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市侨办成立烟台市侨办侨资企业投诉中心和烟台市侨办华侨投资咨询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接待、受理侨商的咨询和投诉,及时为侨商排忧解难。2000年9月,全市开展《侨法》颁布10周年纪念活动。市侨办召开有30多名归侨侨眷参加的“仲秋时节庆国庆,十年风雨话《侨法》”座谈会。会同市人大侨外委走访调查5个县市区的侨务部门和部分归侨侨眷家庭。2002年,市侨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工作。
  第七节 接待与出访
  接待 接待数量 1978年烟台地区成立后,越来越多的海外侨胞纷纷回国回乡,接待人数逐年增加。1978年接待侨胞565人次。从1979年开始,每年都在1000人次以上。1985-1987年,每年都超过3000人次,1988年5503人次。1991年8070人次。自1992年始,每年都在1万人次以上。1978-2002年,全市侨务部门累计接待侨胞达189171万人次。
  接待类型 1979年3月,烟台地区侨办接待以港九商会副会长梁跃明为团长的香港中华总商会港京旅行7团一行25人。1981年6月,接待以日本大阪华侨总会副会长、大阪中华北帮分所副理事长金翚为团长的旅日关西壮年华侨归国参观团一行20人(其中7人原籍烟台)。1982年香港冀鲁同乡会一行20人(其中12人原籍烟台)来烟台旅游观光。此后,该会每年都组团来烟台旅游观光,洽谈贸易,参会参展。1983年前来烟台的侨胞,基本以旅游观光为主。1984年后,多以经济考察、洽谈贸易为主。1985年有3101人次侨胞到烟台探亲、旅游观光和经济考察。许多海外侨团组团来烟台旅游和考察。1998年后,市侨办请一些经济上有实力的大财团来烟台。1998年先后邀请英国安格斯市友好代表团、美国南加州韩华联谊会代表团、意大利索弗拉公司等13个经贸大团来烟台进行经贸考察。在10月份召开的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期间,落实参展摊位18个,邀请海外客商180多人。香港冀鲁同乡会派出40多人的代表团参会、参展,受到中央和省市领导的接见。1999年,市侨办又邀请20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多名侨胞和外商来烟台参加“果蔬研展会”。2000年,市侨办接待全美山东同乡会、韩国忠清南道华侨协会等11个侨团的120多名侨领和著名人士来烟台考察。2001年,市侨办邀请接待全美山东同乡会、菲律宾中华商会、加拿大卑诗省山东同乡会、多伦多山东同乡会、冀鲁旅港同乡会、荷兰中华商会等15个侨团120多名侨领和重要人物来烟台考察和洽谈项目。2002年9月22日-24日,由国务院侨办国外司、山东省侨办和烟台市政府联合主办,市侨办具体承办的“2002旅韩华侨华人恳亲大会”在烟台召开,来自韩国和从韩国移居美国的各大侨团负责人及旅居韩国的华侨、华人重点人物代表,国务院侨办国外司、台办港澳局和省侨办、计委、科技厅、外经贸厅、台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国内外专家学者170多人参加大会,其中海外代表127人。1978-2002年,全市侨务系统共接待重点侨团205个,旅行团243个,夏令营5个;先后有216个旅行团来烟台,其中60多个由侨务部门邀请。
  出访 1984年8月,以山东省侨办主任隋文晓为团长,烟台市委副书记曲元显为副团长的6人组成赴日华侨考察团,在日期间会见旅日华侨社团侨领及华侨代表,宣传党和国家的侨务政策,介绍山东和烟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1985年,烟台市友好代表团一行4人应长岛籍旅日华侨徐礼绪的邀请赴日本考察。1987年,市侨办组成赴日考察团进行侨务考察,会见烟台籍侨胞担任首领的侨团组织和部分烟台籍侨胞。
  1990年,全市侨务干部出访11次。邀请海外侨胞来烟台286人次。1991年2月,副市长刘国栋带队赴香港洽谈烟台经上海至香港客运包机航线通航事宜,促进顺利通航。1992年9月,应日本大阪府日中友好协会邀请,市政协和市侨办组织烟台市经济合作考察团赴日考察城市规划、海上旅游等项目,签订合作意向。12月,应旅港冀鲁同乡会的邀请,市侨办组织烟台市经济考察团赴香港考察洽谈访问。1993年5月,应韩国(株)金龙旅行社邀请,市侨办组织考察团到韩国考察侨情、洽谈合作及合资办厂事宜。12月,应香港芝兴有限公司邀请,市侨办组织考察团赴香港考察洽谈合资事宜。1994年6月,市侨办和市侨联联合组织经贸考察团赴日本考察访问。1995年12月,应澳门南光工艺品有限公司邀请,市侨办组织考察团赴澳门进行交通业务考察。1997年4月,市侨办组织考察团赴美国进行侨情、商务、旅游市场等方面考察。通过侨领安排,接受《国际日报》记者王艾伦女士的采访,《国际日报》作专题报道;全美《韩华》之声杂志对考察团访美和在烟台召开APEC博览会的情况作详细报道;先后拜会7个城市的13位侨领,邀请部分华侨来烟台参加APEC博览会。同年8月,市侨办派出人员随山东省政府代表团赴香港参加冀鲁同乡会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1997年,全市先后派出9名侨务干部赴日本、美国、韩国、新加坡以及香港进行联络考察,招商引资,为第二届APEC国际博览会邀请海外客商130多位,落实参展摊位17个。1999年11月,市侨办派出人员随省侨办团赴韩国、日本访问。
  2000年6月,市侨办组成侨务访问团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和香港、澳门,走访悉尼山东同乡会等5个侨团,拜访中国驻澳大利亚、新西兰的使馆和总领馆,参观考察多家外国公司和企业,看望联络侨胞200多人次,为在烟台召开的第二届果蔬会招商招展。2001年6月,应加拿大BC省山东同乡会、全美山东同乡联合会的邀请,市侨办组织烟台市友好访问代表团,赴加拿大、美国友好交流、招商引资。2002年3月,应韩国忠清道华侨协会联谊会的邀请,市侨办组织考察团赴韩国招商引资。4月,市侨办派出人员随省侨办团前往韩国执行考察侨务工作任务。11月,市侨办组织人员出访澳大利亚。
  第八节 服务经济建设
  1981年,各县市侨办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归侨、侨眷集资兴办第一批集体企业。1984年12月,市侨办组团赴广东、福建、江苏三省侨乡参观学习,并特约烟台藉旅港同胞王劭兴、宫培兰、林波等到深圳商讨对外开放问题。同年全市同外商签订引进外资、人才和技术设备的意向书152项,其中121项通过侨务部门引进。1986年,市侨办在全市侨务系统开展“为侨胞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的三服务竞赛活动,全市归侨、侨眷和侨务工作者踊跃参加,有200多个单位、1000多人参赛。同年全市引进侨资1147.2万美元。1987年引进侨资494万美元。1988年2月9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鼓励华侨投资优惠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级侨务部门向海外侨胞印发宣传材料27089份,发动归侨侨眷向海外写信5252封,当年引进侨资3846.6万美元,侨资企业由年初的33个增加到57个。1989年引进侨资2173万美元。
  进入90年代,随着《侨法》和《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海外侨胞纷纷回乡投资。1990年引进侨资3732万美元。1991年引进侨资8177.46万美元。1992年引进侨资3.7亿美元。1993年引进侨资6.5亿美元。1994年,市侨办对全市30多个厂家进行走访,跟踪服务和促签经贸合同42个,引进侨资3.8亿美元。1995年,市侨办组织力量到芝罘、牟平、福山、开发区等地40多个国营大中企业调查摸底,了解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急需引进的项目。同年,参与和组织大型经贸活动4次,为530多个厂家介绍客户620多人次,引进侨资2.7亿美元。1996年,市侨办、侨联对全市30多个大中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基本掌握这些企业的现实状况和引资、引智(技)意向,在接待和出访活动中主动向侨胞介绍,促进企业和侨胞的合作,为全市520个厂家介绍客户560多个。积极参与烟台-东亚城市进出口交易会,直接邀请外商52位,落实参展摊位3个,促签经贸合同、协议额1700多万美元。1997年,为500多个企业引荐客户1300多位,促签经贸合同31个。1998年3月,市侨办制定在全市侨务系统开展“兴国利侨”活动计划,安排力量摸清市内有关部门和大中企业的情况,重新整理出520份重点人物档案,发动各县市区报送“兴国利侨”精品项目。到6月底,市县两级侨务部门均建起“精品项目库”和“人才资源库”。根据省侨办的要求,选定开发区、福山、莱山和龙口、莱州作为引进服务联系点。全年共为有关单位引荐客商791人,直接促签各类经贸合同38个,合同利用外资额或经贸合同标的额9849.7万美元;促成新办侨资企业61家,合同利用侨资6737.7万美元。1999年市侨办积极参与第一届“果蔬会”的招商招展工作,邀请20个国家和地区的120名侨胞和外商赴烟台参展,共落实参展摊位13个。
  2000年,市侨办参与第二届“果蔬会”招商,共邀请海外客商87人,落实参展摊位17个。2001年,市侨办借助第二届APEC投资博览会和第三届果蔬会,组织人员分两路招商招展:一路赴美国、墨西哥、加拿大,一路在省内几个重点市通过当地侨办联系侨商。邀请重点团组6个,120多名侨商参加。同年,全市侨资企业出口创汇61766万美元。2002年4月,市政府在韩国举办烟台投资贸易恳谈会,市侨办派员协助安排、联络、邀请150多位旅韩华侨及韩国工商界人士参加洽谈。同年,积极参与第四届果蔬会的招商招展工作,共邀请海外客商83位,落实参展摊位13个。至2002年,全市累计批准成立侨资企业3721家。侨资企业数量占山东省侨资企业总数的1/4,占全市三资企业总数的70.5%;合同利用侨资47.4亿美元,实际利用侨资38.5亿美元,分别占全市三资企业的49.4%和41.3%。2002年,全市侨资企业有871家,占全市总数的63.6%;其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有378家;经营良好、赢利的373家,经营情况一般的268家,亏损企业230家。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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