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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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9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分类号: D632.9
页数: 1
页码: 13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改革开放后,烟台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始大量涌现,并由民政、教育、卫生、科技、劳动、文化、体育等部门各自审批、管理。
关键词: 地名管理 民间组织管理 民办管理

内容

改革开放后,烟台利用非国有资产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始大量涌现,并由民政、教育、卫生、科技、劳动、文化、体育等部门各自审批、管理。1989年,国务院第一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颁布。1998年国务院修订该条例并颁布《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对民间组织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体制,即民政部门监督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烟台市各级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监督民间组织是否依法及时办理成立、变更、注销手续,对民间组织实施年度检查,对民间组织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违反两个《条例》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1999年省民政厅部署对全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2000年省民政厅对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初步调查摸底。2001年4月,市民政局开始对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复查登记,并选定招远市作为试点。5月份在招远市召开全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市的复查登记工作。会后各县市区都成立领导小组,11个县市区在民政局内部设立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科),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至11月底,烟台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工作结束,共依法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311个。
  2002年,全市共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4653个,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劳动、科技、体育和民政等行业,其中教育类1866个,卫生类2276个,文化类9个,劳动类20个,科技类37个,体育类8个,民政类95个。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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