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志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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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927
颗粒名称: 标志管理
分类号: P281
页数: 1
页码: 1341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1989年6月至2002年标志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介绍。
关键词: 地名管理 地名管理 标志管理

内容

1989年6月,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烟台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烟台市地名标志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制”、民政部门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城管部门负责城区街路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楼门牌的设置与管理。为改变地名标志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1994-2002年,先后有福山、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莱州、栖霞、招远、莱阳7个市、区将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权统一归口到民政部门。芝罘、牟平、龙口、蓬莱、海阳、长岛6个县市区仍采取共同管理的办法。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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