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标志设置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92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标志设置与管理
分类号: P281
页数: 1
页码: 1341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1989年-2002年标志设置 、标志管理工作内容的概况。
关键词: 地名管理 标志设置 标志管理

内容

标志设置 1989年8月,全市开展农村名称标志设置工作,各级各部门层层发动、各负其责,按行业和区域具体分工。城镇的路、街、巷标志,由各县市区地名办公室、城建、公安部门负责;自然村标志由地名办公室和各镇、乡负责;铁路、公路、桥梁及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台、站、场和景点、游览区等地名标志的设置,由各主管部门负责。至年底,全市共设置城区街路标志358个;农村名称标志1524个。到1993年底,全市乡镇村名标志设置工作已全部结束,共设置标志6518个。至2002年底,城区街路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基本完成,共设置街路标志2712个。
  标志管理 1989年6月,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烟台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烟台市地名标志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制”、民政部门负责地名的命名、更名,城管部门负责城区街路标志的设置与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楼门牌的设置与管理。为改变地名标志管理政出多门的问题,1994-2002年,先后有福山、莱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莱州、栖霞、招远、莱阳7个市、区将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权统一归口到民政部门。芝罘、牟平、龙口、蓬莱、海阳、长岛6个县市区仍采取共同管理的办法。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烟台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