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
| 唯一号: | 150520020210012914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收养登记管理 |
| 分类号: | D632.1 |
| 页数: | 2 |
| 页码: | 1339-1340 |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自1992年4月1日开始,市民政局负责办理烟台市范围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收养登记。同时华侨、港澳台同胞收养登记1999年以前由省民政厅办理,1999年后由地市民政局办理。 |
| 关键词: | 烟台市 登记管理 收养登记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