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收养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9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收养登记管理
分类号: D632.1
页数: 2
页码: 1339-1340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自1992年4月1日开始,市民政局负责办理烟台市范围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收养登记。同时华侨、港澳台同胞收养登记1999年以前由省民政厅办理,1999年后由地市民政局办理。
关键词: 烟台市 登记管理 收养登记

内容

1992年4月1日开始,市民政局负责办理烟台市范围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收养登记。其他形式的收养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同年10月9日,市民政局办理了第一件收养登记,至1999年4月1日,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405件。1999年执行民政部当年5月发布《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在弃婴和儿童的发现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亲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修改后的《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同年4月1日,市民政局停止具体办理内地公民收养登记。6月,山东省收养登记员培训班在烟台举办。培训班结束后,本地居民收养登记即由各县市区开始办理,全年各县市区共办理收养登记109件。至2002年底,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1163件。
  华侨、港澳台同胞收养登记1999年以前由省民政厅办理,1999年后由地市民政局办理。至2002年底,全市共办理此类收养登记7件,全部为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间的收养。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烟台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