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供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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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893
颗粒名称: 分散供养
分类号: D632.5
页数: 2
页码: 1328-1329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采取4种形式供养:集供自养、亲属供养、代耕代养、专人照料。
关键词: 烟台市 救济 供养

内容

1978年,全区有五保对象11456户、13880人。至1987年,全市有分散供养五保对象6768户、8257人。1995年,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要求全市开展农村五保普查工作,对五保对象填写全省统一印制的《农村五保普查登记表》,发放全国统一制定的《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签订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受委托的扶养人和五保对象三方形成的《五保供养协议书》。1996年9月10日,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农村社会保障暂行规定》,要求五保费用实行乡镇统筹,供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三分之二。这期间,全市对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采取4种形式供养:1.集供自养。由乡镇五保服务中心按供养标准供给粮款,村五保服务小组派人为其挑水、送柴和日常照顾;2.亲属(非法定扶养人)供养。由村委会、供养人和被供养对象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并进行公证,由其亲属负担生活费用和日常照料;3.代耕代养。由集体、代耕户(人)和五保对象三方签订五保供养协议,由代耕户按标准兑现粮油和零花钱;4.专人照料。对介助或介护五保对象,又无进住敬老院条件的,由乡镇五保服务中心或村五保服务小组安排其亲属或邻居给予生活照料,签订五保供养协议,并付给照料人一定的服务报酬。至2002年,全市共有分散供养五保对象7228人。其中,集供自养5199人,亲属供养1377人,代耕代养376人,专人照料276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572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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