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退伍军人安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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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879
颗粒名称: 城镇退伍军人安置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页码: 1320-1321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1978年-2002年城镇退伍军人安置工作内容的概况。
关键词: 安置工作 退伍军人 城镇

内容

1979-1981年,全地区共为1426名退伍军人解决住房4732间,政府为738人解决木材855立方米,补助人民币87960元;集体帮助解决檩条2852根,梁267架,石头2202立方米,款5570元等。1982年,为1633人修建房屋6098间,其中为孤儿单身汉115人修建房屋416间。1983年,为1670人修建房屋4635间,并补助款29.27万余元,解决木材414立方米。1984年,各县市区对本年度可能退伍的战士提前摸底,帮助解决住房815间。全年共拨出经费28.85亿元、木材326立方米、水泥34吨、钢材8.5吨、砖瓦23万块,帮助1567名住房有困难的退伍军人修房和建房5507间。1985年帮助959名退伍军人解决住房1100多间。
  从1987年12月13日起,烟台市执行新印发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对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由国家统一分配工作,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办法,主要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安置就业。1997年6月19日,市政府制定《烟台市退伍军人安置工作若干规定》,对退伍军人的接收程序、安置渠道、生活待遇等作了明确规定。1999年6月,省民政厅确定烟台市为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试点市,推行自谋职业和自主择业,并建立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间生活保障金制度。2000年,全市有163名退伍军人与政府签订自谋职业合同,各级财政共支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260多万元。2001年和2002年,全市自谋职业人数不断增多,分别达到206人和469人,各级财政支付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分别为325万元和670万元。2002年,全市对传统指令性安置办法进行改革,实行考试考核,并将安置政策、安置去向、考试考核成绩全部向社会公开,提高安置工作透明度。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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