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派出法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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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836
颗粒名称: 第八节 派出法庭
分类号: D915.18
页数: 1
页码: 1284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审判的判出法庭的受理诉讼案件、宣传法律、基层调解指导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派出法庭 法院

内容

1985年,全市法院派出在基层的法庭109处。1986年增加到143处。到1987年底,全市法院共设立基层法庭201处,基本形成1个乡镇(街道)设1处人民法庭。1998年为集中审判力量,提高办案质量,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3~5处乡镇设一个法庭的模式对基层法庭进行合并,全市合并为57处。2002年,全市法院共设基层法庭50处。
  受理诉讼案件 1988—1997年,全市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99007起,占同期全市法院民事、经济结案总数的72.34%。至2002年,在法庭所结案件中,调解结案的年均约占60%以上,最高年份达85%。
  宣传法律 各法庭通过广播讲座、宣传栏和编写发放《法律顾问》宣传手册等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政策,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1985—2002年,全市法庭在乡村宣传法律政策年均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00余万人次。
  基层调解指导 各法庭主动协助、配合基层司法行政等部门,指导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1989—1991年,牟平县高陵镇共发生各类民间纠纷900多件,法庭及时对司法助理和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96%的纠纷得以调解解决,形成诉讼的仅占纠纷总数的4%。2002年9月28日,海阳市留格庄人民法庭获“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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