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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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817
颗粒名称: 第八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D035.3
页数: 5
页码: 1258-1262
摘要: 本节包括了烟台市公安的交通管理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交通设施管理、交通秩序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公安 公安局

内容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1950—1983年10月,境内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业务由地区交通局车辆监理所负责,地区公安局只委派一人协助管理。1983年10月,烟台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成立,负责烟台市区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各县市仍由交通局车辆监理所管理。同年,全市有机动车90917辆,驾驶员133908人。
  1984年9月1日,市区成立汽车驾驶员训练班,负责市区驾驶员的培训,取消以师带徒的训练方法。1985年组建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对驾驶员进行集中培训。1985年10月始,对申请学习驾驶技术的学员,要求必须到各县市区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接受培训。至1987年,全市共有培训学校46处。市交通警察支队汽训队全年办培训班11期,共培训学员1080名,考试合格率87%。
  1991年6月,交警支队在车管所院内启用全自动微机控制的机动车检测线。至2002年,全市共建设机动车检测线16条,配备流动检测车11台。
  1992年底,全市实现机动车及驾驶员信息管理微机化。1994年,全市启用换发“九二”式号牌,年内完成33万辆机动车号牌的换发。8月18日,新建的建筑面积4500余平方米的支队南郊驾驶员教考基地正式启用。全市有机动车335370辆,驾驶员276410人。
  1996年4月1日,市车管所驾驶员身体适应性检测站启用,对报考驾驶员进行适应性检测。取消实习驾驶证,驾驶证的第一年为实习期,驾驶证的有效期由4年延长至6年。1999年,烟台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成立,承担对违章、肇事以及换证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任务。2002年,市车管所将大型汽车及部分驾驶员身体检测业务委托各县市区办理。年底市车管所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一等车管所。当年,全市有机动车93.3万辆,驾驶员107.4万人。交通设施管理 1978年,烟台市区设有交通指挥岗、亭及巡逻岗16处。1979年9月20日起,改革交通指挥灯信号,取消绿黄灯(左转弯)信号,以减少车辆在路口的积压。同年,地区交通队研制的定时自动信号机启用。
  1987年,市区安装更换各类交通标志113面,自制标志104面,施划标线373公里,并在交通流量大的西南河路口安装人行横道指示灯。1988年,增设路桩292个、3000米,增设交通标志52面,更新110面,施划交通标线1091公里。1990年,市区共施划标线1518公里,增设标志137面。1991年全市共增设减速障碍设施9409米,隔离护栏11公里。
  1997年,首次在市区安装设置大型指路、组合标志共60余面;对市区33条主次干道及345条支路(全市区支路共605条)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进行全面调整。设置安装363面警告和禁令标志;调整施划27条主次干道的交通标线;调整设置6条干线道路19978米铁制隔离护栏;在21条主干道上设置142处出租车招呼站牌和84处厂企班车停车点站牌。对17个路口进行合理渠化,其中6个主要路口设置1950米不锈钢人行隔离护栏;更新改造9个路口的交通指挥信号灯,增设多相位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灯。1998年,在市区设立11面大型和55面小型禁鸣标志及150余面其他各类交通标志;为400多处出租车、厂企班车及公共汽车停车位重新施划泊位标线。在城区施划200多公里交通标线;重新设置、调整2000多片隔离护栏。
  1999年,市区北马路、解放路施划摩托车专用道;市委大院门口花坛被拆除,设立多相位信号灯。市区海港路与北大西街交叉口新设信号灯,撤销朝阳街与北马路交叉口信号灯,市区信号灯控制路口共有23个。1999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开始实施,年内共增设大型指路标志15面、停车场标志72面,调整维修各种交通标志近200面;绘制交通标线施划图42张,施划600多公里交通标线。2000年7月,南大街新设14处港湾式公交站点。2001年,市区只楚路施划摩托车专用道;红旗路与机场路交叉口新设信号灯组,市区信号灯控制路口增至24个。年内共设置各类交通标志66面,施划标线5万多米,渠化路口3个,对5个路口信号灯进行改造,更新信号灯46组;只楚路建成10处港湾式公交站点。2002年,全市共投入2400万元,施划交通标线1500多公里,新增交通标志424面、信号灯137组。其中芝罘区青年南路与新石南路交叉口、上夼西路与环山路交叉口新增设信号灯组,市区信号灯控制路口达到26个。
  交通秩序管理 1980年9月10日,烟台地区革委会规定简易机动车、拖拉机、畜力车白天禁止在市区通行;货运车辆早晨高峰时间禁止在市区通行。1981年9月25日,地区公安局规定自10月1日起,凡途经市区的各种货运车辆,一律通行轸大公路,禁止进入市区。1988年始,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体系,推广完善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包路段、工作实绩与经济利益挂钩的“三定一包一挂”责任制。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治理、出租车专项治理、春运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酒后无证驾车专项治理、交通安全百日竞赛等活动。
  1990—1992年,烟台市及各县市区政府相继成立整顿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开展交通秩序整治。1995年,全市实施“五个一”(一个大队、一个中队、一个车管所、一条路、一个岗亭)样板工程建设。市公安局在招远市召开“样板路”和“样板岗”建设现场会,推广招远交警大队城区秩序管理经验。
  1997年初,市公安局对芝罘区内出租车和起点或止点在芝罘区的小公共汽车发放准行证、准行牌,共发放出租车准行牌证1580套,小公共汽车准行牌证669套。1999年4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市区停止发放摩托车号牌的意见的通知》,停止发放芝罘区、莱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区域和福山区、牟平区城区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号牌,停止市区以外的摩托车转籍到市区。6月29日,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规定自8月1日起,除悬挂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及军、警号牌的摩托车外,悬挂其他号牌的摩托车禁止在芝罘区中心区道路上通行。同年,市公安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文明交通样板街”活动,年底共有11条城区主干道通过验收。
  2000年,根据公安部的部署,全市城区实施“畅通工程”建设。至2002年,招远城区交通管理工作达到公安部县级城市二等管理水平,受到公安部通报表彰。龙口、海阳、蓬莱、莱州及烟台市区达到四等以上管理水平。
  公路管理 1987年始,在干线公路沿线的重点乡镇组建交警中队。1993年,基层中队增配交通、通讯工具,落实分段包干责任制,并采取“流动巡逻、以动制动、有违则纠、无违则巡”的工作方式。至2002年底,全市共组建乡镇交警中队31支。
  1996年,在部分县市进行公路巡逻民警队的建设试点工作。至2002年底,全市组建专职公路巡逻民警队9支。
  1999年始,市公安局在全市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中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2002年,开展平安大道警务工作站建设和事故黑点的排查整治工作;建成莱阳、莱州、开发区3处平安大道警务工作站,对7处省级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整改。至年底,206国道、烟青一级路、同三高速公路达到省公安厅确定的“平安大道”标准。福山交警大队、莱州公路巡警一中队、龙口公路巡警二中队被评为全省创建“平安大道”先进单位。
  交通违章查处 1985年,全市查处违章事故1052起。1987年,查处违章事故510起。
  1988年8月1日,市交警支队对占路摊点和板房进行清理,加强城区机动车、行人遵守信号的管理。全年共查纠各类违章23万人次。各城区机动车、行人遵守信号率达94%,居全省前列。
  1991年4月1日,全市启用由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共纠正各类交通违章32万余起,吊扣驾驶证2142枚,治安拘留128人次,清理违章占道1202处,搬迁公路集市32处,清除占路打场晒粮42处,拆除违章建筑83处。
  1996年6月25日,在芝罘区(含烟台港、机场)试行由银行代收交通违章罚款制度,后逐步推广到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1997年3月10日,启用新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当场处罚决定书》。7月16日,在行政处罚中开始使用《告知笔录》。9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不包括芝罘区)实行由农业银行代收交通违章罚款制度。
  2002年1月1日始,在全市营运客车驾驶员中实施违章记分管理。3月1日起,对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驾驶证》驾驶军用车辆的人员(简称军车驾驶员),违章者实施抄告制度。4月1日起,对全市所有驾驶员实施交通违章记分管理。市交警支队研究开发《交通违章信息处理系统》,在全市17个大队联网启用。全年全市共查纠各类交通违章60万余起,暂扣机动车5万余辆,滞留驾驶证9.1万枚,吊扣驾驶证8100本,记分67万分,治安拘留97人。
  交通事故处理 1973—1987年,境内交通事故处理由各县市交通监理站(所)负责,按规定上报。1987年9月1日,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成立,交通事故处理由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1995年,全市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继成立“122”电话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台。1998年2月,莱州交警大队推出公开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做法。当年5月23日、次年12月13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两次对此作报道。1998年6月,龙口法院成立交通事故案件审理合议庭。
  2002年2月,在全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推行现场勘查、案件审定、赔偿调解“三权分离”制度。当年,全市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89起,破获242起,破案率达83.74%。
  高速公路管理 1994年11月,烟威高速公路建成通车,烟台管辖52.6公里。市交警支队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其委托给牟平交警大队管理。1998年,绕城高速公路通车,市交警支队抽调10名巡逻民警、3名事故处理民警、2部巡逻警车,组建第三交警大队高速公路中队。2001年7月,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成立,有正式民警29人,巡逻警车7辆、清障车1辆,管辖同三高速公路0~29公里和绕城高速公路全线。同三高速公路29~88公里、88~100公里分别由栖霞交警大队、莱阳交警大队管理。
  2001年,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被省总队评为全省巡逻执勤先进中队。2002年12月,在参加全省高速公路民警业务技能比武比赛中,取得团体总分第三名;单项比赛中取得擒敌拳第一名,现场勘察暨牌证识别第二名,队列、指挥手势第二名。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979年,地区交通队成立由6名干警组成的宣传班,到厂矿企业、农村、学校宣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交通安全常识;对驾驶员进行遵章守纪和安全常识教育。1987年,市交警支队成立交通安全宣传科。1989年10月1日,市交警支队创办《交通安全报》(1998年更名为《烟台公安报》),第三版为交通安全专版,至1998年发行约2520多万份。1997年2月,在烟台电视台开办“金盾之光”专栏,至2002年播出55期。1997年12月,市交警支队与烟台经济文艺台联合开办《801伴你行》栏目,每天早7—8时播出。2001年12月,市驾驶员协会创办《驾驶员之友》报,每年发放298万份。2002年1月1日,市交警支队与烟台市广播电台联合成立烟台交通文艺广播电台,每天播出18个小时。
  驾驶员教育 1998年烟台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成立。至2002年,全市共有工作委员会9个,办事处8个,工作站109个,活动小组1777个,会员35.5万人。1999年烟台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成立,2002年对1918名违章、肇事记满12分驾驶员在该校进行教育培训。
  农民宣传教育 1997年始,全市开展交通安全村创建活动,各县市区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各乡镇中队、安全办公室深入村庄,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利用宣传栏、标语口号、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至2002年,全市共建交通安全村2101个。招远东良村、海阳西哲阳村被评为全省优秀交通安全村。
  中小学生宣传教育 1985年始,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开展护送城区小学生上下学活动,在中小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定期举办中小学生作文竞赛、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交通安全夏令营等安全教育活动。1997年,市交警支队与市教委联合在全市小学三年级开设交通安全课,编印《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读本》。1999年在全市开展创建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活动,至2002年全市建立交通安全示范学校316所。蓬莱市易三实验小学、招远市北关实验小学被评为省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2000年4月举办“人民保险杯”全市中小学生作文竞赛活动,共征集作品2万余份,选出优秀作品100篇,编辑成册赠给全市中小学生。2000年在全市中小学生中推广小交警韵律操。2001年9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发放交通安全卡16万多张。
  城镇居民宣传教育 1985年始,在城区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交通安全委员会,设立交通安全宣传员,定期组织宣传活动。通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粉刷标语口号、悬挂宣传横幅、上门年审等形式,扩大居民受教育面。至2002年,全市共建成交通安全社区10个;龙口东莱街道南苑社区、福山富豪花园被评为省级交通安全社区。
  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1985年始,全市公安系统每年利用交通安全宣传周(月)、法制宣传日,通过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宣传看板巡回展等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教育。1991年5月组织“交通安全保险杯”演讲竞赛活动,共组织演讲会200多场次,5000余人次登台演讲,10万多人次受到教育。8月,在全市出租车行业开展评选“红旗车”活动,179辆营运车被评为“红旗车”,其中国家级20辆,省级150辆。1999年4月开展“交通安全进万家”活动,共征集交通安全警示句2000余条。2001年11月开展“送戏下乡”活动,到11个县市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文艺演出。2002年,在全市开展“百日交通安全竞赛,争创先进单位和优秀驾驶员”活动,5个单位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26名驾驶员被评为省级优秀驾驶员;37个单位被评为市级优秀单位,85名驾驶员被评为市级优秀驾驶员。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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