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治安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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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81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治安管理
分类号: D035.3
页数: 5
页码: 1246-1250
摘要: 本节包括了烟台市公安特种行业管理、危险物品管理、打击卖淫嫖娼、查禁赌博、查禁淫秽物品、查处反治安管理行为、安全预防、110报警服务、帮教一般违法犯罪人员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公安 治安管理

内容

1980年始,境内以城镇为重点,整顿城市集贸、公共场所、农村集市,秩序较乱、发案较多的村队和秩序较差的厂企单位,加强对车站、码头、旅馆、饭店、影剧院、商场等复杂场所的防范,公共秩序逐步好转。1985年,对“三站”(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站)、“四场所”(商业贸易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所、旅游场所)等治安秩序进行全面整顿,制定维护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的管理规定和治安责任制;成立治保会,设立专职治安员,加强管理。
  1991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文化、工商等部门配合,对酒吧、咖啡厅和路边店进行集中整顿。1993年,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对公共场所发放《公共场所安全审查合格证》,全市登记发证6499家。针对集贸市场上欺行霸市、强吃白拿、坐地吃片等突出治安问题,市公安局会同市财贸、工商、税务部门开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的斗争,在大型集贸市场成立市场管理办公室75个,维护市场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和卫生秩序。同年,市政府制定《烟台市酒吧、咖啡厅治安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公安机关把酒吧、咖啡厅、桑拿浴、夜总会、卡拉OK厅、歌舞厅、娱乐城以及有奖电子游戏厅等易发生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作为管理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集贸市场治安办公室和市场治安巡逻队建设。在1万人以上的集贸市场建立治安办公室82个,其他集贸市场建立相应的治安组织116个。到1995年,全市成立治安管理组织的集贸市场占总数的77%。1997年,第二届APEC国际贸易博览会、97全国汽车配件春季交易会在烟台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圆满完成安全保卫任务。1999年,全市公安机关落实安全保卫措施,确保了烟台大学、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因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而举行的抗议示威游行顺利进行。
  2000年始,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收购市场整顿,清理街头野广告、炭烤,整顿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加强精神病人管理,遣送拾荒人员,维护公共秩序持续稳定。
  特种行业管理 1978年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境内特种行业逐年增加。至1982年12月全区有特种行业业户5098个,其中旅馆业505个,旧货业802个,印铸刻字业386个,修理业3405个。各级公安机关在各种行业中建立治保组织1059个,成员2706人,培养治安积极分子1436人。
  1985年,公安机关通过整顿废旧物品收购业,查获240名盗窃和非法收购工业原材料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通过整顿旅店业,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54人。1988年7月,建立治保组织853个,成员2542人,并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1991年,在全市开展旅馆业治安达标活动,1062家旅馆业户全部达标。1994年,开展打击盗窃、破坏水电、通讯、铁路、城市公用设施和工业金属材料违法犯罪活动,治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市场,组织清查43次,清查2529处,破获刑事案件255起,责令停业整顿违章业户132家,吊销证照37家。1995年,对符合规定要求的2732家特种行业业户核发许可证,对476家违法经营业户进行查处。1997年7月,清理检查旅馆1422家,停业整顿34家,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66人。同时,开展“规范化旅馆”创建活动,规范各种制度和登记簿册,强化物防、技防措施,推行旅馆业住宿登记计算机管理的业户74家,13家星级宾馆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旅馆经营者与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书1784份。
  2000—2002年,市公安局会同芝罘分局、东方电子集团开发研制的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市旅馆业户中推广使用。全市公安系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提速,规范特种行业审批程序、管理责任、工作制度,促进了全市特种行业的健康发展。
  危险物品管理 1980年5月,烟台境内采取人人清理、户户收缴的办法,对散存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进行集中收缴,共收缴炸药118056公斤,雷管253434枚,导火索139511米。1981年对枪支进行清理登记发证,共登记各种枪53952支(主要为猎枪),子弹358855发。对符合持有和配置范围的51179支发给持枪证,建立枪支管理档案,余者皆收缴和封存。对烟花爆竹行业进行普查登记,从10月1日起,凡符合规定的发给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982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爆炸物品生产归口管理的批示,建立健全爆破器材生产、供应、运输、购买、使用、管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实行《爆炸物品购买证》和《使用爆炸物品许可证》制度。1983年,对匕首、三棱刀实行管制,年内收缴各类管制刀具2496把。
  1987年至1988年,全市成立民间爆炸物品管理站157个,有专职管理人员511人,专职爆破手3313人。市政府制定《烟台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暂行规定》,逐级签订不私自生产鞭炮合同书。
  1991年,对民用枪支登记建档,实行三级管理。1996年,开展清理收缴民用枪支工作,收缴非法枪支24216支,子弹171136发,有证枪支34944支;分7批销毁收缴枪支22902支。对公、检、法、司和金融系统的枪支进行清理整顿,规范配枪范围,健全管理制度。1997年始,公安机关结合打击刑事犯罪,开展爆炸物品管理秩序清理整顿和安全大检查,对民爆器材实行归口经营、定点进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2002年,开展涉枪涉爆涉剧毒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案件169起。
  打击卖淫嫖娼 1985年始,卖淫嫖娼社会丑恶现象又沉渣泛起。1986年查处案件13起,查获卖淫妇女13人,嫖客85人。1987年查处卖淫妇女17人,嫖客42人;查获引诱、强迫妇女卖淫的违法犯罪分子2人。
  1989年冬季,全市开展查禁取缔卖淫嫖娼活动的集中打击行动。1990年3月集中开展专项斗争,查处案件比1989年下降了7.4%。1992年,市公安局会同文化、工商等部门以市区为重点,对135家酒吧、咖啡厅进行清理整顿,共拆除封闭式包厢220个,责令停业整顿31家,依法取缔5家,查获卖淫嫖娼人员136人。8—9月,开展集中整顿路边店、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专项斗争,对1798家路边店进行检查,查明有卖淫嫖娼的33家,有色情服务的28家;查获卖淫妇女73人,嫖娼人员335人,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的16人。
  1994年9月,全市公安机关结合“双文明月”活动,集中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的酒吧、咖啡厅、夜总会、桑拿浴、卡拉OK厅、舞厅等公共娱乐服务行业进行治理整顿。全市检查清理业户8667处,查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分子37人,卖淫嫖娼分子419人,“三陪”色情服务人员44人。1997年始,全市公安机关对易滋生卖淫嫖娼活动的夜总会、歌舞厅、酒吧、桑拿、美容美发等行业建立完善管理机制。2000年7月—8月,全市检查各类公共场所4000家,查处卖淫嫖娼案件658起,959人。2002年,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035起,依法处理违法人员2136人。
  查禁赌博 1980年境内赌博活动开始蔓延。1982年,全区公安机关结合社会治安秩序整顿,查获一批赌博案件,对赌头、惯赌分子进行处理,使赌博活动稍有收敛。1985年冬,全市开展查禁赌博活动,共查获赌博分子988人,处理137人,缴获赌资32万余元。1987年,莱州市查获一个50人赌博团伙,涉及4个乡镇和4个厂企单位,输赢额达7.75万元。
  1988年1月始,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查禁赌博专项斗争,至1989年2月底结束,全市共查获赌博分子1343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收审100人,治安拘留110人,罚款806人;查获赌博团伙183个,团伙成员1297人。
  1992年,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在长途公共汽车上进行赌博活动的专项斗争,查获赌博分子42人。1994年9月,配合“双文明月”活动,全市查处赌博案件101起,查获赌博分子473人。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在国际酒店查获赌博案件1起,查获赌博分子13人,缴获赌资12.7万元,为全市查获的第一宗大型赌博案件。1995年8月,对电子游戏厅进行重点整治,责令停业整顿52家,查封电子游戏机1331台。
  1997年始,全市公安机关采取经常性管理和集中打击相结合,主动出击与日常查禁取缔相结合,适时组织专项斗争。1999年,全市共查处赌博案件322起,1473人。2001年,查处赌博案件409起,2107人,没收赌资2.7万元。2002年,查处赌博案件948起,3995人,没收赌资130万元。
  查禁淫秽物品 1985年夏天,公安机关对制作、传播和贩卖淫秽物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一次集中打击,查处制作、传播和贩卖淫秽物品案件84起,缴获淫秽录像带252盘,淫秽书刊632册,淫秽图书、照片141张(册)。1989年11月至1990年4月,全市先后开展两次大规模的集中打击行动,共查获传播淫秽物品违法犯罪分子1076人。1993年,全市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宣传、文化、出版、广播电视、工商等部门,组织力量对文化市场进行整顿,查处制作、销售、传播淫秽物品案件77起、88人,缴获淫秽及非法出版书刊2731册,淫秽录像带621盘。1994年9月,对全市1281家音像、书摊进行清查,查获制作、复制淫秽物品分子9人,出租出售淫秽物品分子47人,传播淫秽物品分子93人,缴获淫秽录像带303盘、淫秽书刊893册、淫秽图片189张。1995年7月—9月,查获淫秽物品1400余种,依法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1999年,全市公安机关与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配合,对全市印刷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全市印刷企业723家,保留509家,压缩25家,限期整顿8家,余者进行了其他处理。2001年,全市查处违反严禁淫秽物品管理规定案件152起,收缴淫秽光盘4512盘,淫秽书刊3242册。2002年,查处此类案件31起,收缴淫秽光盘4804盘,淫秽书刊216册。
  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987年,全市公安机关依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肃查处。全市共查处治安案件2139起,不服县市区公安局裁决向市公安局申诉的36起,自动撤诉的16起,市公安局裁决维持原裁决的14起,撤销原裁决的3起,变更的3起。不服烟台市公安局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的4起,经法院审理全部维持烟台市公安局裁决。1988年3月,在全市推广芝罘、牟平、莱州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动的经验。
  1992年,全市共立查治安案件10174起,处结7333起,查获各类违规人员11613人。市公安局受理不服县市区公安局裁决的治安申诉案件13起,经复议申诉人撤回复议申请的5起,维持8起,其中诉讼到法院的4起,公安机关均胜诉。1998年,重点打击横行城乡、坐吃一方的各类带“霸”字色彩的流氓恶势力,严惩流氓滋扰分子。1999年,全市公安机关实行警务公开,履行社会服务承诺,推广莱州、莱阳两市治安案件公开调处的经验。
  2000—2002年,推广莱阳、莱州、芝罘、招远等地治安案件公开办理的经验。市公安局共建立公开调处室253个,聘请执法监督员1514人,公开办理治安案件。
  安全预防 1978年,境内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破并举”的方针,安全预防工作全面恢复。1980年,各级公安机关在各单位内部推广安全技术报警装置,安装报警器2839部,配备保险柜4573个,安装暗锁35985把。在17538个经济单位实行安全责任制,建立4661个治安巡逻队。全年警报器报警和守护巡逻人员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629人。1982年3月,推广掖县安全预防“四配套”经验,即门窗牢固、有人值班、消防配套、技术报警。1983年在特种行业建立治安管理制度,公共复杂场所建立治安联防网,实行治安巡逻队专业承包责任制、经济要害部位安全岗位责任制、治安联防片责任制。
  1985年始,针对侵害重点户、专业户和经济联户体案件多发的情况,在“两户一体”中建立治保小组,制定安全公约,对大型农机具实行有偿承包和打钢印等防范措施。对农户、城市居民院、居民楼,组织离退休工作人员看门望锁、看楼护院。1988年总结推广莱州市邻里联防报警经验,全市安全预防工作有了新突破。
  1992年,全市开展“春季安全防范百日会战”,推进居民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县乡村三级人防网络建设。居民楼实行人防、物防、技防配套,安装防盗门窗、启闭大门、传呼机、邻里报警器,居民区建防护墙、治安室。在乡镇企业中开展创建安全单位活动,对重点要害部位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加强变压器防盗工作,全市安装防盗器的变压器11872台,占总数的71.8%。1993年,市公安局会同市建委、保险公司印发《关于加强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机动车安装防范装置。全市70469辆小型客车、出租汽车、两轮摩托车安装了防盗防劫装置。1995年,全市34个县级以上金融单位安装了电视监控报警系统。推广莱州、芝罘、招远的派出所、单位、居民户三级技术报警网络建设经验,成立技防管理办公室,规范技防工作管理。
  2000年,全市建机动车停车场205处、治安岗亭38个,建群防群治组织754个、7600人;建成人、物、技防齐全、档次较高的物业管理小区20个,城市城镇居民楼防盗门安装率达98%以上。2001年,市公安局向全市推广安装楼宇对讲防盗门和开展居民楼外探式防盗网改造,在30个物业小区安装电视监控系统。开发区建成自动报警联网服务中心,芝罘区推广安装GPS移动目标卫星定位系统。2002年,按照城区人口万分之十,农村人口万分之三的比例,招收社区保安队员2540人,由公安机关组织巡逻巡查,维护辖区秩序。全市共建成封闭式小区170个,半封闭小区159个,小区停车场配套率达90%,48个档次较高小区安装了报警系统;旅馆联网床位覆盖率达90%。全市入室盗窃、入室抢劫、盗窃机动车案件下降16.3%。
  110报警服务 1996年12月1日,成立烟台公安指挥中心,110电话报警服务台投入运行。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配备巡警队、公路巡逻队为处警机动力量。各县市区均建立包括巡警机动队、刑警机动队、武警机动队、公路巡逻队、消防机动队、海上110机动队、派出所值班民警和警管区民警在内的多警种快速反应机动力量。在农村派出所、警管区、刑侦责任区中队设立110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农村治保会、厂企按就近属地原则,由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1997年,烟台市建成具备有线、无线指挥调度系统的110报警服务台,开通能够显示主叫号码、用户地址及相关警务信息等功能的计算机接处警系统,实现与重点要害部位有线、无线报警系统的联网。市公安局和11个县市区实现与119(消防)、122(交警)联网报警。公路沿线加油站、路边店、村庄和厂企单位设立报警点和报警电话,方便群众报警求助。市边防支队建立海上110报警指挥中心,各县市区边防大队均建起海上110指挥部。在边防工作站设立海上110值班室和雷达监控站,在船管站和部分渔船设立报警点,将边防巡逻艇改为海上110报警服务船,实行海上流动接警。在各县市区政府的协调下,卫生、邮电、房管、民政、城建、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社会职能部门制订与110配套联动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全市110报警服务系统接警48734起,处警46528起,破获刑事案件2359起,查处治安案件874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849人,服务群众8162次。
  1996—2002年,全市通过110报警服务系统,共破获刑事案件2.6万起,查处治安案件14.6万起,化解矛盾纠纷5.6万次,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9万人,为群众排忧解难11.5万次。2002年3月30日,市委政法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联合对50个先进集体和8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帮教一般违法犯罪人员 1978年,烟台地区安置一般违法犯罪人员1351人。1981年3月,推广掖县教育改造一般违法人员的经验。1982年按照帮教对象标准,对一般违法犯罪人员重新进行摸底审定,确定帮教对象1436名(含违法青少年726名),其中对1119名建立帮教组织。全区派出所民警、公安员和内保干部每人帮教1~2人。
  1985年对一般违法犯罪人员和失足青少年实行“四结合”(家庭帮教与社会帮教相结合,政治思想帮教与开拓生产门路相结合,承包生产任务与承包教育改造相结合,干警帮教和社会帮教相结合)、“一自找”(帮教对象自找帮教人)的办法进行帮教。同时,运用取保签订帮教合同的方法,加强帮教工作。1986年始,在坚持经常性帮教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安排就业、帮助自谋职业等途径,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1991年始,各县市区公安机关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建立以治保干部为主体,党、政、工、团、妇领导干部为主导的帮教队伍,形成有人抓、有人管的帮教工作网络。1997年根据省公安厅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公安机关建立监管组织,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和所外执行的劳教人员进行监管改造。对易于公开管理的帮教对象逐一建立帮教组织,落实帮教措施;对经常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户分离的帮教对象建立委托管理制度。至2002年,全市共建立帮教组织5618个,帮教队伍16239人,95%的帮教对象停止违法犯罪活动半年以上。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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