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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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776
颗粒名称: 依法维权
分类号: D922.52
页数: 2
页码: 1221-1222
摘要: 本段记述了烟台市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权益维护中的依法维权1982-2002年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工商业 联合会

内容

1982年,烟台地区妇联先后两次在全区进行较系统的婚姻家庭调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儿童问题。1984年,各级妇联共接待投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160起。市县两级妇联法律顾问处为妇女儿童代拟起诉书108份,代理纠纷案件21起,进行刑事辩护等诉讼活动8起。1987—1988年,充分发挥四级信访网的作用,共接待信访案件706件,结案率达98%。市县两级法律顾问处共为妇女儿童代拟起诉书32份,配合处理刑事案件6起、民事案件9起、非诉讼案件7起。1991—199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631件,案件处结率达99%。1997年,市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全市妇联干部中聘请陪审员,建立起由70名妇联干部组成的陪审员队伍。1999年,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活动,全市共举办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1万多场次,接待信访973件次,代理诉讼案件2起,案件处结率达98%。2000年4月12日成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6月30日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开通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先后为1.1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加强陪审工作,全年陪审案件198起。2001年,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57起,解答法律咨询1900多人次。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做家庭暴力鉴定5起。全市89名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80余起。全年接待各类来信来访1030件,案件处结率达98.9%。2002年,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320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做家庭暴力鉴定37起,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队伍参与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635件。组织开展“巾帼法律烟台行”活动。市妇联全年共接待各类来访案件1276件,案件处结率达98%以上。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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