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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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76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烟台市妇女联合会
分类号: D442.852
页数: 11
页码: 1216-1226
摘要: 本章节包括了烟台市妇女联合会的组织沿革、直属单位、组织建设、竞赛活动、家庭文明建设、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女干部推荐培养、托幼及儿童少年工作、宣传工作、扶持下岗女职工再就业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妇女 联合会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973年3月8日,烟台地区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烟台地区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第一届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常委7人、委员61人,妇联机关实有工作人员5名。1983年11月1日,烟台地区妇女联合会改称烟台市妇女联合会。1984年1月17日,市妇联内设办公室、法律顾问部、儿童少年工作部、宣传部、生产福利部。机关编制20人,实有21人。1984年3月18日召开烟台市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顺延原烟台市妇联会议届次),选举产生烟台市妇女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常委11人、执委75人。1984年5月8日,生产福利部改为组织部,法律顾问部改为权益部(对外挂法律顾问处牌子)。1985年5月11日,市妇联法律顾问处由内设机构改为下属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1986年12月17日,市妇联机关增加行政编制2名。1987年10月6日,核减编制2名,编制20名。1989年4月13日,烟台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烟台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常委11人、执委45人。1989年6月30日,撤销烟台市妇联法律顾问处,4名事业编制收回,同时在市妇联内部恢复权益部,对外仍挂烟台市妇联法律顾问处的牌子。1994年4月18日,烟台市妇女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烟台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常委15人、执委47人。市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权益部、儿童工作部。机关行政编制18名。1999年4月20日,烟台市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烟台市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常委13人、执委39人。市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挂发展部牌子)、权益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5名。
  第二节 直属单位
  烟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988年5月设立,为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编制40人。1995年3月撤销。
  烟台妇女国际旅行社 1989年2月设立,为科级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编制为15人。1998年5月更名为烟台妇女国际旅行社。
  烟台市妇女培训中心 1993年12月设立,时称烟台市妇女培训中心筹建处,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7年3月更名为烟台市妇女培训中心,为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自收自支,实行企业化管理,编制12人。
  第三节 组织建设
  1973年烟台地区妇联成立时,全区17个县均成立妇联组织。1984年,全市15个县市区有12个妇联和187处乡镇妇联先后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调整充实领导班子。随着大队改村工作的进行,基层妇代会组织也相应进行调整,建立健全妇女代表制。市妇联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和配备各级妇联专职干部,至年底全市专职妇联干部发展到479人。其中,党团员456人,占95.2%;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66人,占13.8%;35岁以下的391人,占81.6%;合同制招聘干部104人,占21.7%。1985—1986年,全市有县市区妇联15个,乡镇妇联168个,村妇代会9341个;配备专职妇联干部563人。其中,党员428名,团员124名。99.7%的行政村建立妇代会,有30名以上女工的乡镇企业建立妇代会,一批女能人、女专业户进入妇代会班子。1987年,全市有县市区妇联11个,乡镇妇联198个,村妇代会6949个;有专职妇联干部403名。其中,45岁以下的占88.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8.5%。1989年各级妇联加强城市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在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女组织192个。到1990年,全市共建基层妇代会7250个;专职妇联干部431人。其中,45岁以下的占90%,党团员占9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6%。
  1991—1993年,全市共建村妇代会6595个,所有行政村都建立妇代会。村妇代会主任有6595名。其中,党员2856名,占43.3%;团员719名,占10.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683名,占25.5%;40岁以下的3961名,占60.1%。有专职妇联干部435人。城镇街道居委会建立妇代会159个,占应建数的100%。1996年,全市有村妇代会6574个,占应建数的99.7%;乡镇企业建立妇代会388个;党政机关和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287个;专业市场建立妇代会40个;城镇街道居委会建立妇代会166个,占应建数的100%。全市有村妇代会主任6574名,其中党员3085人,占46.9%,团员353人,占5.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987人,占30.2%;35岁以下的1470人,占22.4%。全市有专职妇女干部295人,其中党员242人,团员11人。
  2000—2001年,全市党政机关和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建立妇委会287个,新经济领域建立妇代会426个;村(居)妇代会主任是党员的占5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36%。
  2002年,全市有县市区妇联13个,乡镇(街道)妇联142个,村(居)妇代会6589个,党政机关、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妇委会339个,个体劳协、专业市场、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中建立妇女组织305个。全市有村(居)妇代会主任6589名,其中党员3839名,团员21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38名;专职妇联干部243人,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23人。
  第四节 竞赛活动
  “双学双比”竞赛活动 1989年,市妇联在全市农村妇女中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简称“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后开展“四赛”活动、“三八”绿色工程、专业规模竞赛、“手拉手、一帮一、脱贫致富奔小康”“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多种竞赛活动。同年,全市5000多处“妇女之家”年内共举办家畜家禽饲养、经济林业管理、工艺品加工等各种技术培训班3万多期,90%以上的农村妇女掌握1~2门生产技术。
  1990年,市妇联以“夺金杯、创金牌”为活动重点,按不同行业、不同层次设立7个竞赛项目。各级妇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7800期,培训妇女28万人次。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小组被山东省“双学双比”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命名为先进集体。1991年,在全市开展“四赛”活动,即在种植业中以粮油生产为主的“双千双百(双千斤粮食、双百斤油粮作物)”赛,在养殖业中的多项能手赛,在加工业中以手工艺品生产为主的“创汇状元”赛,在庭院经济中的“增百创千”赛。10月21日,在莱州市召开全市“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经验交流会。年内,全市培训农村妇女技术骨干11.6万人,有15724名妇女成为农民技术员,1099人获初级职称,442人获中级职称。1992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新技术培训班14610期,培训妇女64万多人次。10月,市妇联与市二轻局、乡镇企业局等单位联合举办“妇女手工艺品新产品设计大奖赛”,有20万名妇女参赛。1993年,市妇联围绕“两高一优(高产、高效、优质)”农业的开发开放和重点乡镇的开发,开展庭院经济开发赛。总结推广龙口市规模经营的经验,评出庭院经济先进县6个、先进乡镇15处、带头村50个、示范户100户;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15130期,受训人数达55万人次;举办“烟台市庭院经济博览赛”,11个县市区均设立赛场,8万户家庭参赛。开展手工艺品创汇赛,组织技术比武、生产技术能手大奖赛等,全市40多万妇女参赛。1994年3月,市妇联在全市表彰100名“双学双比”女能手;7月,在海阳县召开“双学双比”现场经验交流会。全市农村妇女开发庭院136.4万户,庭院经济创收34.7亿元。有12人被评为省优秀女农民企业家。1995年,在农村妇女中开展以科技为先导的专业规模竞赛和争当“科技女状元”活动,涌现出市级“科技女状元”100名,“科技致富标兵”10名;专业村2272个,专业乡镇180个,开发庭院140万户,经济创收35.2亿元。全市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15816期,培训妇女技术骨干150万人次,有6500名妇女参加“绿色证书”培训。开展“千户妇女手拉手、一帮一,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组织妇女干部、女科技示范户、致富女能手与贫困妇女,结成“姊妹对”22466个,提供帮扶资金903万元。1996年,实施“五个一”(即为贫困妇女指一条路子、上一个项目、传一门技术、送一条信息、筹一点资金)帮扶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扶贫攻坚活动。11月,在莱阳市召开全市扶贫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莱州市“669星火扶贫工程”、招远市“手拉手滚动扶贫工程”、福山区“二五十基地扶贫工程”、牟平区“龙头辐射工程”、莱阳市“妇女扶贫专业合作社”等经验。在全省扶贫工作会议上,烟台市作为全省妇联系统代表介绍经验。活动中,全市有4000多名贫困妇女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科技致富户向贫困妇女提供资金1008万元,帮上项目3357个,有16436名贫困妇女脱贫。1997年,为深化“手拉手”扶贫工作,探索兴办专业合作社、创建“三八”扶贫基地、实施“妇”字号扶贫工程等模式。市、县、乡三级妇联组织建立扶贫联系点585个,创建“三八”扶贫基地841个,涌现出“扶贫女状元”3341名,有1.6万名贫困妇女脱贫。1998年,开展“十万农家女、十项农业新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十大农业技术知识竞赛、科技咨询、聘请专家下乡授课、举办培训班等活动,全年培训农村妇女20万人次;全市建立2处农广校培训点、12处农函大分校和198处乡镇辅导站;妇女“绿色证书”获得者达17632名,有8517名妇女获得农民技术职称。全市建起“三八”科技示范基地911处,妇女科技服务队99个,参与妇女达600多人。1999年,全市有23万名妇女参加新技术培训,获“绿色证书”的妇女达33595人,女农民技术员12923人,成立妇女科技服务队4654个。创建“三八”科技示范基地1131个,其中有3处被评为省级“三八”绿色优质工程,莱州小草沟村“三八”科技示范基地被命名为全国“三八”绿色优质工程。同时,深入开展“手拉手扶贫攻坚活动”,全市结成帮扶对子6976个,帮上致富项目384个,帮助4213名贫困妇女脱贫。11月3日市妇联参加全国“双学双比”十年成果展。
  2000—2001年,全市59万名妇女参加农业新技术培训,49410名妇女参加“绿色证书”培训,24037名妇女获得农民技术职称。创建“三八”科技示范基地1231处,建立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和妇女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142个。组织科技致富带头人与贫困妇女结成帮扶对子5357对,帮助8300名贫困妇女脱贫致富。2001年,启动“千名农家女网络知识培训计划”,全市有500多名农家女接受培训。2002年,全面实施“巾帼科技致富工程”,重点加强科技培训、科技服务和示范基地三大网络建设,全市建立农村妇女函授学校10处,乡、村两级函授班、教学点4163处;市及12个县市区、143个乡镇建立农村妇女科技指导中心(站),新发展一批巾帼科技致富服务队和妇女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建“三八”科技示范基地105处;有19万名妇女参加农业先进技术培训,7330名妇女接受网络知识培训。至年底,全市有65744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30307名妇女获得农民技术职称:在实施“手拉手”科技扶贫工程中,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争取小额贷款、扶贫资金55.2万元,帮助4164名农村妇女摆脱贫困。
  “巾帼建功”竞赛活动 1991年,市妇联在全市城镇妇女中开展“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五学”(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五创”(创优质、创高产、创效益、创最佳服务、创一流水平)竞赛活动。11月,市委召开“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誓师动员大会。1992年,市妇联协调有关部门制订与烟台市“八五”计划相适应的“巾帼建功”五年规划。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546期,参加学习的女职工达3万人次;组织技术比武1606场次,有6万多女职工参加;涌现出女科技人才、女设计师、女能手等674人,508人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市“八五”巾帼建功杯竞赛活动协调小组被评为省先进。牟平县妇联主任王鼎玲在“三八”节期间参加全国妇联“八五”巾帼建功演讲团,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同时被命名为全国“三八”红旗手。1993年3月,市妇联开展“新产品出口大奖赛”“科技攻关赛”“岗位技术考核赛”等活动,涌现出省级巾帼科技先进工作者6名、市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00名。
  1994年,开展十大行业“岗位建功”活动,评选出100名巾帼行业明星、10名行业巾帼标兵。1995年,在全市七大窗口行业中开展“迎九五岗位建功”竞赛活动。全市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2318期,培训女职工1.5万人次,涌现出市级巾帼岗位明星100名、行业巾帼标兵10名、巾帼优质服务班组20个。8月,在蓬莱市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蓬莱、龙口等地的经验,并表彰51名市场建功先进个人。1996年,在全市窗口行业女职工中开展“百日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竞赛活动,全市684个窗口单位、7万多名女职工参加竞赛,涌现出技术能手、技术标兵2900多名。在专业市场开展“市场建组织、市场建功”竞赛活动,专业市场已建妇女组织40个,妇女从业12万多人。1997年,在全市窗口行业开展争创“巾帼建功示范窗口”“巾帼建功示范岗”“岗位明星”等活动,全市建立“巾帼建功示范岗”872个。1998年,为迎接第二届APEC中小企业交展会,在全市十大窗口行业开展以“文明规范服务、热情礼貌待客”为主要内容的“巾帼文明示范窗口”“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全市涌现出“巾帼文明示范窗口”18个、“巾帼文明示范岗”94个、“岗位明星”177名、“巾帼示范标兵”10名。1999年,“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由窗口行业逐步推向女性较集中的其他行业,同时把承诺制与创建活动相结合,在女职工中推行规范服务和文明服务,全市建立“巾帼文明示范岗”2149个。5月,市妇联联合市工商局、地税局、个体私营协会,表彰“市场建功”活动涌现出的先进集体10个、质量信得过摊位10个、市场建功女能手50名。
  2000年,市妇联制定《“巾帼文明示范岗”管理实施办法》,与市总工会联合对全市百余所“巾帼文明示范岗”进行复查。全市新创建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60个、省级9个。年内召开全市“巾帼事迹报告会”,举办全市“工行杯”巾帼建功10年成果演讲比赛。2002年,全市涌现出“巾帼文明示范岗”2397个,其中国家级7个、省级68个。
  第五节 家庭文明建设
  争创文明家庭活动 1978年,烟台地区妇联在蓬莱县刘家沟镇进行“五好家庭”(参加劳动好、遵纪守法好、勤俭持家好、教育后代好、计划生育好)试点,在全区普遍开展争创“五好家庭”活动。掖县苗家乡妇联规定:凡没评上“五好家庭”的妇女代表和妇代会委员,不能评为“三八”红旗手,所有妇代会委员都被评为“五好家庭”的大队妇代会,才有资格评为“三八”红旗集体。活动开展后,这个过去全县闻名的“老大难”乡镇变为无民事纠纷积案、无信访积案、无刑事积案的“三无乡”。1982年10月,在“五好家庭”活动中增加争创“双文明户”的内容。1985年,市妇联在全市树立自学成才的海阳县建筑公司技术员李静夫妇等事业型家庭的典型。同年,全市共评出“五好家庭”536489户,好婆婆、好媳妇等先进人物283667名。1989—1990年,市妇联开展“十星级文明家庭”(爱国星、守法星、节育星、敬老星、育才星、和睦星、文化星、卫生星、新风星、致富星)评选活动。1991年,市妇联在全市广泛开展争创“满堂红”家庭活动(即家庭成员必须都是所在单位的先进者),全市评选出“满堂红”家庭50户。1992年8月,烟台市成立家庭建设领导小组,市妇联印发《关于搞好家庭建设,促进改革开放的意见》,在芝罘区、牟平县召开家庭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年底全市评选出“五好家庭”44.7万户,“十星级文明家庭”10.3万户。
  1993年,因地制宜推行3种活动模式:在城区,推行芝罘区开展家庭系列文化活动的模式;在农村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推行龙口市开展创建“小康人家”活动模式;在县市区其他地方,推行招远市、牟平县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家庭”活动模式,形成城乡配套、相得益彰、各具特色的家庭建设新格局。7月,省委宣传部、省妇联在烟台市召开全省家庭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烟台经验。1994年8月,市妇联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烟台市家庭建设事迹报告团”,巡回报告13场次,并设46个分会场,听众达14万多人。年底,全市“十星级文明家庭”达60万户。
  1995年,在家庭成员中开展“治家、管家、发家”“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法律进万家”工程。全市共编发《家庭法律知识》《妇女法律常识》等宣传材料100多万份,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523期,参训人员14.5万人次,受教育面达60%以上。5月,市委在牟平区召开全市家庭建设现场会。全市“十星级文明家庭”达到85万户,占总户数的44%。1996—1997年,家庭建设突出“美德进万家”主题,市妇联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在牟平区召开全市“美德进万家”现场观摩会、全市家庭建设汇报会,在招远市召开全市“美德进万家”现场经验交流会,举行全市“美德进万家”演讲比赛。全市共召开现场会100多场次,举行演讲比赛200多场次,举办文明家庭事迹报告会300多场;全市“十星级文明家庭”达到94.5万户。1998年,家庭建设以“三美”(美在居室、美在庭院、美在街巷)为主题,抓招远、蓬莱、莱阳、牟平4个示范点。6月,市委在招远市召开全市家庭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到年底,全市硬化道路2363条,绿化美化街道4354条,庭院街巷植树387.6万棵;24.2%的村达到“三美”一类标准,30.5%的村达到二类标准。组织开展四个“十佳”评选活动,即以好婆婆、好媳妇、好邻居、好丈夫、好妯娌为内容的“十佳家庭成员”评选,以藏好书、读好书为内容的“十佳读书家庭”评选,以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为内容的“十佳文明家庭”评选,以弘扬民族文化、艺术、体育为内容的“十佳特色家庭”评选。全市“十星级文明村”达到1450个、文明楼院615个、“十星级文明家庭”115.6万户。1999年,家庭建设以“科技进万家”为主题,全市举办家庭成员科技培训班1640期,培训家庭成员31.4万人次;评选表彰100户市级“十星级文明家庭”。开展“文明家庭奉献月”活动,向全市广大家庭发出为老人献爱心的倡议,全市共走访慰问近8000名老人。举办烟台市首届金婚、银婚庆典。开展烟台市百名健康老人评选活动,全市近3000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报名参加,评选出健康老人100名。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在家庭成员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倡导文明新风”“我为港城添光彩”义务奉献日等活动。
  2000—2001年,继续开展“科技进万家”活动,有1户家庭被评为全国“科技读书示范户”,8户家庭被评为“齐鲁百佳环保家庭”。开展“建设美好家园,招商引资做贡献”、环保承诺签名等活动。市妇联向全市妇女及其家庭发出“积极行动起来,拒绝邪教,倡导文明”的倡议,组织家庭承诺签名活动。与市体委联合开展“百万妇女健身活动”,全市培训妇女文体骨干7908名,成立女子健身队、巾帼文艺宣传队6801个,有省级妇女健身活动先进组织单位6个、先进活动站12个。9月,举行全市“巾帼文明队”授旗仪式。2002年,市妇联开展“美在家庭”活动,以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美化生活环境、创造富裕生活为重点,突出抓好以德治家、以文明立家、以科技兴家三方面工作。全市涌现出“十星级文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95.6万户,“文明楼院”170个。“巾帼文明队”建设形成市建中心、各县市区建站、乡(镇、街)建点、村(居)建队的组织网络,至2002年底全市建立“巾帼文明队”6937支。
  儿童家庭教育 1982年始,部分县市成立家教研究会(组)和家教宣传网,宣传家教知识,推广家教经验。1984年12月,烟台市成立家庭教育研究会,组织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宣传优生、优育、优教等科学知识。
  1988—1989年全市建立家长学校5430处,编印教材4万余册,家长入校率达60%。1991年6月,烟台市家庭教育领导小组成立,充实调整家庭教育研究会,举办全市家教培训班,培训家教骨干250名;举办大型“三优”知识宣传咨询日活动。1992年,市妇联与市出版局联合创办的《现代家教》月刊出版。芝罘区妇联牵头开办离异父母学校;莱州市妇联承担全国妇联开展的“三优”工程试点工作,代表烟台市参加省“三优”知识电视大奖赛,分别获全国、省级先进组织奖,市妇联获省级先进组织奖。1995年,全市共举办家庭教育广播讲座556期。1997年,市电台开办“现代家教热线”节目,每周日上午用半小时的时间,邀请家教研究会专家、教授举行家教广播讲座与咨询,录制《今日怎样做父母》现代家教专题录音节目和电视片。1998年,召开全市家庭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表彰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家长。1999年,围绕以“家庭优生优育优教知识传播与实践行动”为主题,开展“面向21世纪,我们怎样做家长”大讨论征文活动;举办家庭“三优”知识竞赛,评比表彰25所优秀家长学校和100名优秀家长。2002年,市县两级制定家庭教育“十五”计划,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向科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第六节 妇女儿童权益维护
  普法宣传
  1980年,烟台地委确定,自12月中旬至翌年1月中旬,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新婚姻法宣传月”活动。地区妇联重点走访25处公社、61个生产大队、2个工厂、2个街道,就婚姻家庭情况和新婚姻法颁布后的有关问题开展调查摸底。1985年,市妇联举办为期5天、有27名县妇联法律顾问处专职干部参加的学习班,系统学习法律知识。2月7日,在全市妇女干部中开展“法律知识百题赛”活动。全市县级以上法律顾问处共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51期,举办法律知识广播讲座35场次;乡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393期,举办广播讲座728次;全市有198个乡镇妇联建立法律咨询站,6969个村妇代会成立法律咨询小组。10月,市妇联在招远县召开第一次维权工作现场会。1990年,全市有5700多名妇女参加省“幸福杯”法律知识竞赛。1991年,市妇联制定“二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意见。1993年,市妇联开展家庭学法用法活动,引导妇女群众掌握法律知识,学会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994年,各级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月活动,推动有关部门依法解决新形势下妇女劳动就业、参政、住房分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995年,颁布实施《烟台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各县市区普遍建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就妇女参政、就业、住房、生育保险等制定一系列政策。10月,烟台市代表山东省接受全国人大对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情况的视察,得到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8年,《烟台妇女发展纲要》中期监测评估,394项指标中的33项主要指标,有27项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占81.8%。1999年,市妇联开展“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在全市开展流动女性情况和农村离异妇女权益保护情况调查,为做好维权工作提供决策依据。2000年,全力推进《烟台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纲要确定的33项可量化指标中,有29项已完成或超额完成。2001年,召开烟台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制定《烟台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2002年,市妇联制定《烟台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职责分解表,并签订目标责任状。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召开纪念《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10周年座谈会。
  依法维权 1982年,烟台地区妇联先后两次在全区进行较系统的婚姻家庭调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儿童问题。1984年,各级妇联共接待投诉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160起。市县两级妇联法律顾问处为妇女儿童代拟起诉书108份,代理纠纷案件21起,进行刑事辩护等诉讼活动8起。1987—1988年,充分发挥四级信访网的作用,共接待信访案件706件,结案率达98%。市县两级法律顾问处共为妇女儿童代拟起诉书32份,配合处理刑事案件6起、民事案件9起、非诉讼案件7起。1991—199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2631件,案件处结率达99%。1997年,市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5周年纪念活动,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在全市妇联干部中聘请陪审员,建立起由70名妇联干部组成的陪审员队伍。1999年,开展“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活动,全市共举办各类群众性文体活动1万多场次,接待信访973件次,代理诉讼案件2起,案件处结率达98%。2000年4月12日成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6月30日成立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开通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先后为1.1万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加强陪审工作,全年陪审案件198起。2001年,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257起,解答法律咨询1900多人次。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做家庭暴力鉴定5起。全市89名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80余起。全年接待各类来信来访1030件,案件处结率达98.9%。2002年,妇女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320起,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做家庭暴力鉴定37起,妇联干部特邀陪审员队伍参与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案件635件。组织开展“巾帼法律烟台行”活动。市妇联全年共接待各类来访案件1276件,案件处结率达98%以上。
  打拐禁赌 1990年,各级妇女组织参与以“打拐”为重点的除“六害”斗争,配合公安等部门解救受害妇女儿童72人。1996年,市妇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妇女“禁赌”活动,乡镇妇联成立“禁赌”协会,村妇代会成立“禁赌”队,全市共端掉赌博窝点276个,没收赌资98.1万元,有6个县市区、100名个人受到表彰。1999年,深入开展妇女“禁赌”活动,全市共举办培训班2813期,群众受教育面达80%以上,端掉赌博窝点213个。2000年,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拐、扫黄打非、禁赌禁毒等专项斗争,先后解救被拐卖妇女199人、儿童7人。
  第七节 女干部推荐培养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越来越多的妇女优秀分子先后被提拔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到1986年底,全市有女干部32426人(含威海),占干部总数的25.8%;有女党员62835人,占党员总数的12.4%。全市各县市区的党政领导班子中除长岛以外都配备了妇女干部。1987年,市县两级妇联先后成立妇女人才开发促进会,利用召开女干部座谈会、恳谈会、联谊会等多种形式,为女干部学习成才、施展才华创造条件。各级妇联组织建立妇女人才库和妇女后备干部档案,对妇女干部做到早发现、早培养。1990年,全市共有女干部40707人,占干部总数的28.5%,其中市级女干部2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4%;县级女干部54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3.7%;科级女干部992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11.8%。1991年,配备女干部的市直部门18个,占部门总数的25.7%;乡镇120个,占乡镇总数的58.5%,其中配备女正副职的乡镇51个,占乡镇总数的24.6%。1992年3月,烟台市举行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先进事迹报告会,表彰优秀女领导干部47人,优秀女企业家24人。1995年12月,《烟台妇女发展纲要》颁布实施,市县两级妇联实行定期向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女干部制度。1995—2000年,市县两级妇联共推荐科级以上女干部418名。充分利用党校和妇女培训中心等阵地,举办各类妇女干部培训班91期,培训妇女后备干部8158人次。同时,采取岗位轮换、挂职锻炼等方式,促进女干部健康成长。1996年,全市有地市级女干部4名,县级女干部104人,科级女干部1457名。市、县直部门配备正职女干部76名;全市13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201处乡镇(街办)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的有198处,占98.5%,其中配备正副职女干部的有118处,占58.7%。新发展女党员2425名。1997年,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的4856名,占总数的74%,其中进党支部的887人,占总数的14%;进村委的3969人,占总数的60%。1998年,全市共有女干部69704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36%。其中,地市级女干部4人,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5%;县级女干部134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4%;科级女干部1141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9.9%。12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内均配备了女干部,其中任正副职的9人,有5个县市区配2职。市、县直部门配备女干部的占部门总数的41.1%,其中配备正职女干部的占8.2%。全市199处乡镇(街办)除长岛两个边远海岛乡镇外均配备女干部,其中,110处乡镇配备正副职女干部,占乡镇总数的55.3%;17处乡镇配备正职女干部。全市共有女党员61605人,占党员总数的13.6%。2000年,全市共有女干部7.46万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38.3%。12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内均配备女干部;市、县直部门配备女干部的分别占部门总数的40.6%和47%;204个乡镇(街办)领导班子中有201个配备女干部,占乡镇总数的98.5%,25处乡镇配备了正职女干部。市直妇女较为集中的教育、卫生、文化、纺织、轻工等部门的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县直达到53.8%。村“两委”中女性成员的比例为79.8%;市县两级政协女委员比例分别为20.3%和22.7%,女后备干部和发展女党员比例分别为23.5%和25.7%。2001年,市委、市政府颁布实施《烟台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各级党委进一步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市级党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均配备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12个县市区党政两个班子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其中8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均配备女干部,配备率达67%,还有2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配备3名女干部,超过纲要目标要求。94.3%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其中配备正副职女干部128名,配备率达68.3%;有10个县市区配备乡镇正职女干部17名,其中女党委书记4名、女乡镇长13名。全市人大女代表比例为19.7%,政协女委员比例为24.6%。科级女后备干部比例为25.1%。
  第八节 托幼及儿童少年工作
  70年代至1991年,境内托幼及儿童少年工作由各级妇联主管。1977年,烟台地区成立托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妇联。各县、公社也相继成立托幼领导小组。1984年6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奖励215个先进集体、450名先进工作者。1985年6月,全国妇联在烟台市召开托幼工作现场会,参观烟台市所属的5县1市及部队的27个园所,会议发出向发展农村托幼事业的掖县县委、掖县过西乡徐家村老支书徐斌、黄县芦头镇妇联主任赵学经学习的号召。1986年5月,市委、市政府在掖县召开全市托幼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9月,市妇联对全市城乡910处一类园所进行验收,有849处达到一类园所标准,占全市院所总数的9.1%。1987年,各级妇女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托幼事业“七五”规划,在改善园所条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94名托幼工作者被评为全国、省、市先进工作者,13处园所被评为全国托幼工作先进集体。1990年12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在儿童少年健康成长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53个单位和352名个人,分别授予烟台市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推广芝罘区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教育经验。
  1991年1月,市妇联将托幼工作移交给市教育局,工作重点转向儿童少年工作。同年,市妇联制订《烟台市“八五”期间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以“优生、优育、优教”为重点,全面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烟台市被评为“全国儿童少年工作先进市”,获“热爱儿童”荣誉奖章。1995年,各级妇联组织专业人员对《烟台市“八五”期间儿童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到1995年底,“八五”规划中的78项可量化指标,已完成并超前完成71项,全市儿童事业发展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1996年3月,市政府颁布实施《烟台市儿童事业发展“九五”规划》,并于1998年对其实施情况进行中期监测评估。2000年,《烟台市儿童事业发展“九五”规划》确定的145项指标全部完成。2001年,市妇联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烟台好家长、好儿童”评选活动,评选出100名市级好家长、好儿童,其中有10名当选为“十佳”好家长、好儿童,还推荐8名参加省“齐鲁好家长、好儿童”评选,全部当选。
  2002年“六一”节期间,全市集中开展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宣传周活动,通过举行启动仪式、发出倡议、开设专栏、征集童谣诗歌等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发放宣传材料2.9万份,征集童谣诗歌4500多首。继续实施“春蕾计划”,广泛开展“爱心助春蕾”“城乡手拉手、春蕾共绽希望花”及“爱心妈妈”“代理妈妈”结对资助活动。至2002年底,累计捐资捐物折款达455万元,资助“春蕾女童”1.7万名。
  院所建设 1979年底,烟台地区办托儿所、幼儿园10093处,入托儿童383454名,入托率达62%。1980年底,全区有托儿所7816处(相邻村实行园所合并,比1979年减少2277所园所),入托儿童430761名,入托率达62.4%。1981年,全区用于修建园所、增加大型设备投资达200万元。新建、扩建托儿所、幼儿园672处,修缮房屋5800多间,增设大型玩教具8200多件,新置桌椅45500多套。1985年,全市有各类园所9261处,其中城镇827处,入园率为81.3%;农村8434处,入园率为61.6%。1986年5月,市妇联制定农村、城镇托幼园所分类检查标准,并于9月对全市城乡910处一类园所进行验收,有849处达标,占全市园所总数的9.1%。1988—1989年,继续抓园所建设和管理,学龄前儿童总入托率达62.7%,4~6岁儿童入园率达94.9%。1990年,全市各类托幼园所有6674处,3周岁以上幼儿入园率达93%。
  保教队伍 1979年,全区的保教队伍有24371人,其中幼儿教师10778名,保育员13593名。1980年,全区16个县市区都成立托幼办,配备专职干部23名,使托幼工作自下而上行政上有人管、业务上有人抓。县、社两级妇联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区12000名教养员进行培训。1983年,以县为单位对保教人员普遍进行考核,调整充实保教队伍,14130名保教人员中,党员485人,团员4924人;幼师毕业的132人,高、初中文化程度的11844人;35岁以下的10935人,36~55岁的2996人。1985年,保教队伍发展到17812人,其中幼师毕业262人,受过正规培训的2084人。1990年底,保教队伍发展到13926人,其中幼儿教师12834名。
  第九节 宣传工作
  1984年,全市妇联组织向广大妇女进行“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教育。1986年,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来烟台市拍摄题为《中国妇女之家》的纪录片,发行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7年,先后在全市树立勤劳致富型、生活丰富型、事业型、移风易俗型等不同类型的“五好家庭”典型并广泛宣传;“三八”节期间,表彰300名市级“五好家庭”。1988年,市妇联将全国优秀女企业家蓬莱县绣花厂厂长门玉琦等3人的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发至各县、乡妇联和厂矿企业单位,组织广大妇女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全年共举办妇女典型报告会15场,宣传妇女典型230人,编写妇女典型材料2000多份。1989年,市妇联共举办系列讲座2180期,宣传“四自”典型6589个,举办报告会600多场(次)。与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移风易俗巡回报告团,赴各县市区巡回演讲。
  1991年,市妇联推选的由烟台电视台拍摄的反映福山区“双学双比”的专题片《八女戏潮》,获全国“雪城杯”优秀电视片奖。1994年,市妇联先后推广在“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龙口市王家疃村妇代会抓技术养鸡、栖霞县中桥镇抓沼气开发的经验,福山区上夼村养七彩山鸡收入10余万元的郭新惠等一批“双学双比”女能手典型。1995年3月,开展以庆“三八”、迎“四大(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巾帼党员风采”宣传周活动,召开迎“四大”座谈会,组织开展’95妇女问题论坛,征集资料、编辑出版《烟台知识女性》画册,组织拍摄《女人不是弱者——烟台巾帼风采》专题片,开展“烟台巾帼十杰”评选活动,共撰写宣传妇女工作的文章886篇,其中国家级用稿40篇,省级用稿123篇;组织各种座谈会、报告会、演唱会、知识竞赛等达1050场次,妇女参与面达90%以上。
  1996年,市妇联在《中国妇女报》头版头条发表“手拉手”扶贫活动和跨地区扶贫工作经验。1997年,市妇联在五区家庭中开展APEC知识家庭有奖竞赛活动,召开全市各界妇女庆“三八”、迎香港回归座谈会,举办全市妇联干部“歌颂党、迎回归”演讲比赛。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在《烟台日报》推出20户候选“十佳文明家庭”,经群众投票选出,进行宣传。与中央电视台联合拍摄“扶贫女状元”宋玉香、丁惠芹、李春梅和两代继母之家4个专题片。1998年,中央电视台“农家女”栏目先后两次以4个专题片报道改革开放中的烟台妇女,《中国妇女报》刊载烟台市家政服务介绍所的经验和下岗女职工创新业的典型,《中国妇运》宣传烟台市扶贫工作经验,全国妇联编写的《90年代中华巾帼大典》编录烟台市70名杰出女性,山东电视台“女性驿站”栏目报道活跃在改革开放第一线的烟台知识女性,山东卫视台宣传市妇联家政服务介绍所经验。在《烟台日报》宣传44户文明家庭的先进事迹。
  1999年,开展“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月活动,在《烟台日报》开辟专栏,电台新闻“1314”节目分2期对县市区分管书记进行访谈。召开全市庆祝“三八”节暨“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表彰大会,开展“十佳警嫂”“百名孝敬父母好儿女”“优秀家长”等评选活动。2000年,评选出第二届“烟台巾帼十杰”,市委、市政府进行隆重表彰。同时,在新闻媒体开设“巾帼十杰风采录”等专栏,广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
  2001年,市妇联推荐的好军嫂张燕妮当选省“十佳好军嫂”。2002年,市妇联与市委政法委、宣传部联合开展烟台“十佳警嫂”评选活动;与市卫生局联合表彰30名优秀护士;与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开展“十佳军嫂”评选活动,推荐的1名拥军模范当选省“十佳兵妈妈”,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第十节 扶持下岗女职工再就业
  1997年始,市妇联选树一批自强不息、自谋职业的先进典型,通过召开座谈会、事迹报告会、演讲会等广泛宣传,引导下岗女职工坚定创业信念。同年,全市有3000多名下岗女职工走上自谋职业的道路。1998年,举办巾帼先进事迹报告会,并邀请省“巾帼创新业”明星报告团来烟台作报告。开展“巾帼创新业、心连心帮扶解困”活动,建立市级女职工下岗再就业示范点6个、妇联社区服务实体48个,安置下岗女职工120人;动员市女知识分子联谊会、女企业家联谊会会员,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实施“五个一”(指一条就业门路、帮上一个项目、捐一点启动资金、提供一个培训条件、安置一批下岗女职工)帮扶解困工程,与下岗女职工结成帮扶对子567对。1999年,市妇联与市委宣传部、市劳动局、市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巾帼创新业,心连心帮扶解困”活动,举办培训班244期,培训下岗女职工1200人次;安置下岗女职工2800多人;涌现出“巾帼再就业明星”57名、“实施巾帼创新业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20个、“巾帼创新业示范点”26处。
  2000年,市妇联与市民政局、劳动局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推动下岗女工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市妇联家政职业介绍所举办家政服务培训班,40多名家政服务员参加培训,并为首批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家政服务员颁发岗位资格证书。与市民政局联合开展“十佳社区服务员”评选活动,对10名成绩突出的家政服务员进行表彰。2001年,全市有7个县市区成立家政服务公司,建立127处社区家政服务站,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62期,并在烟台妇女网站建立家政服务网页。2002年,全市各级妇联自办、联办再就业培训基地41处,培训下岗失业妇女5900多人次,创办妇联社区家政服务公司、服务站160多处,发动下岗失业女职工兴办“五小”服务实体、便民服务实体1300多家,协助安置女职工5700多人。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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