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维权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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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752
颗粒名称: 第十节 维权工作
分类号: D412.6
页数: 2
页码: 1212-1213
摘要: 本节包括了对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的维权工作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让青少年远离“三厅一台”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年卫士”评选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维权工作

内容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 1999年团市委、市综治办联合市法院、检察院等11个行业系统,在全国率先启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同年4月,在芝罘区人民法院举行全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启动仪式。当天,烟台市青少年维权热线电话6651155开通。7月,芝罘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被团省委、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翌年3月,被父亲和养母遗弃的未成年人吕忠良在市青少年维权中心的干预和芝罘区法院的协调下,重回家庭,重返校园。这是市青少年维权中心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首例未成年人被遗弃案。同月,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烟台光远律师事务所青少年维权受诉电子信箱开通。8月,在全市开展“为了明天——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暑期行动”,全市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积极参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至2002年,全市共建立500多个青少年维权岗。
  让青少年远离“三厅一台”活动 2000年3月30日,全市让青少年远离“三厅一台”(歌舞厅、录像厅、电子游戏厅及电话信息台)活动启动仪式在烟台二中举行。4月,团市委会同市文化局、公安局等部门召开加强“三厅一台”管理工作会议,市区800多家“三厅一台”经营业主参加会议,会议对清理整顿“三厅一台”做出具体部署。团市委联合市文化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市区内所有“三厅一台”经营点进行执法大检查,共查处违法违纪经营的“三厅一台”70多家并勒令停业整顿,扣缴违规使用的电脑近百台,非法音像制品3000余盘。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000年4月,团市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委等部门召开全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现场会议。5月,团市委会同市人大法制委赴莱州、招远、栖霞等地就《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和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维权等工作进行检查督导。6月,全国人大内司委、团中央联合在北京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情况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座谈会,烟台市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发言材料在《人民日报》海外版上刊发。2001年4月,团市委联合市综治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等部门举办“关爱明天——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览。
  “青年卫士”评选
  2000年2月,团市委联合市综治办、人事局和政法、财税、金融系统等16个部门开展烟台首届杰出(优秀)青年卫士评选活动。10人当选为“烟台杰出青年卫士”,25人当选为“烟台优秀青年卫士”,并分别给予记三等功和嘉奖奖励。29日,在烟台艺术学校排演厅举行首届烟台杰出(优秀)青年卫士颁奖大会。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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