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档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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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647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档案
分类号: D035.5
页数: 6
页码: 1154-1159
摘要: 本章张记述了1978年后烟台地区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
关键词: 烟台市 地方政府 档案工作

内容

1978年后,烟台地区地、县(市)两级档案工作机构先后恢复,并充实工作人员,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至1981年底,机关档案室逐渐恢复,各项规章制度重新建立健全起来。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有关单位新建艺术、地名、诉讼、教学等专门档案。1984年,全市开展建立“标准档案室”活动。各档案馆收集、整理大量积存档案,向社会开放历史档案。各档案馆用3年时间编制文件和人名卡片110万张。主要全宗的档案文件全部填制了卡片,全市档案馆在全国率先实现档案管理卡片化,并在档案装具、卡片装具、档案案卷封面上实行统一要求,档案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管理轨道。
  1985年,档案工作被市政府列入《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档案事业经费支出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指导、按专业管理的体制,各档案局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市县两级配备档案干部117名,有92.3%的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94.4%的企事业单位恢复档案工作,建立档案室。另外,还建立地名、公证、诉讼、艺术、教学等各种专业档案室200多个。档案利用工作由封闭、半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1987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实施后,全市档案事业和档案工作开始实行依法管理。
  1988年,全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实行综合管理,并开展综合档案馆、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档案工作的升级活动。至1990年,全市县以上(含县直)机关档案室实行综合管理的达到914个,占应建单位的75.5%。全市共有专职档案干部1896人,兼职3284人。有90%的县属以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把档案工作纳入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
  1991—2002年,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指导建立村级档案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监督档案业务标准的落实。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加强对兼并、联合、重组及改制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对企业信用档案、民营企业档案、社区档案和经济园区档案等新领域的档案工作进行探索和完善,拓展档案服务工作领域。对烟台医药公司、烟台外贸冷藏厂等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档案权属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各级档案馆、档案室按照《档案法》的要求增加投入,向社会开放。全市14个国家综合档案馆,有7个完成了馆库的新建任务,有12个先后进入省级先进档案馆行列。
  第一节 机构
  烟台市档案馆 建于1962年12月22日,建馆时称烟台专区档案馆,与专区档案局合署办公。1970年,改称烟台地区档案馆。1983年11月,改称烟台市档案馆。建馆初期,馆库在原地委办公楼中,面积200平方米。“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于1969年、1970年、1974年将馆藏档案转移到招远玲珑金矿、黄县大吕家公社(现龙口市下丁家乡)、栖霞“182”后库等地保管。1980年11月,烟台地区档案局将档案搬回烟台地委大院内新建的档案馆库。烟台市档案馆为地市级的国家地方综合档案馆,1988年10月被山东省档案局授予“山东省先进档案馆”称号,1990年被山东省档案局评为“山东省先进二级档案馆”,1993年晋升为“山东省先进一级档案馆”,1999年被认定为“规范化目标管理省先进一级档案馆”,1999年被中共烟台市委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1年8月、1999年12月,先后被人事部、国家档案局授予“全国档案系统先进单位”和“全国档案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2年,烟台市档案馆馆藏档案达11万余卷,资料近3万卷(册),声像档案230盘,照片档案近3000张,电子档案486件。
  县市区档案馆各县(市)档案馆于1963年相继成立。70年代末,各馆开始全面恢复。至1988年,有5个县市区建起新馆。1988年,芝罘、栖霞、蓬莱、龙口、招远、牟平6处档案馆被评为全省先进档案馆。1990年11月,招远、栖霞档案馆升为省先进二级档案馆;芝罘、蓬莱、牟平升为省先进三级档案馆。
  城建档案馆 1981年10月,为集中保存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在原烟台市(今芝罘区)城建局档案室的基础上,成立烟台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隶属于烟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1986年7月,烟台市编委公布成立烟台市城市基本建设档案馆,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0人,隶属烟台市城市建设委员会。1989年增至12人。至2002年,全市共建有14个城建档案馆。其中烟台市城建档案馆配备档案工作人员23人,保管档案2.15万卷,录音、录像档案245盘,照片档案3800张,底图7.5万张。
  机关档案室 1978年后,随着档案工作的恢复和整顿,各机关文书立卷归档制度逐步恢复和建立起来。1979年2月,烟台地委办公室档案科印发了《关于文书立卷中应注意的问题》,并拟订文件分类纲目,加强对文书档案工作的指导。1980年2月,烟台地区档案局印发《中共烟台地委机关文书处理工作细则》,指导各单位制定文书处理工作制度,并在全区推广栖霞县档案局“三集中、一统一”的文书立卷方法(集中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集中时间、集中立卷人员,在档案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统一的立卷方法和要求,立卷归档),保证案卷质量。至1981年,烟台地区已建成机关档案室1731个,配备档案人员1747名,保管档案15.8万卷。
  1984年,全市开展建立“标准档案室”活动。1988年10月,开始实行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的综合管理工作。1990年,在档案综合管理的基础上,全市开展机关档案工作的定级、升级达标活动。1998年,开展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目标管理认定活动,至2002年全市机关档案工作实行定级、升级、规范化目标认定的单位有500余家。
  企业档案室 1980年10月,烟台地区科技档案工作会议召开后,地、县两级档案部门和有关专业主管机关结合企业的全面整顿,对科技档案工作进行恢复和整顿。同年底,已恢复建立科技档案室815个,占应建单位的84.4%,配备科技档案人员858名,其中专职192名。有190处厂矿企业把科技档案室列为直属科室。1982年,烟台地区档案局对900多个企业档案室进行全面登记,初步完善按专业管理科技档案工作体制。1985年,烟台发电厂、烟台农科所、烟台宝石轴承厂、烟台冶炼厂等8个单位的科技档案室,在全市开展的档案工作评比检查中被评为标准档案室。1988年,全市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活动全面开展。1989年1月,烟台市档案局制定《烟台市企业档案管理市级先进试行标准》,编写《企业档案工作文件汇编》,指导企业加强档案管理工作。至1989年,全市已有665个企业的档案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占应建单位的55.1%,122个企业升级档案管理。1994年,烟台市按照全省档案目标管理的统一部署,开展企业档案管理认证工作,对企业档案管理进行等级认定。市档案局采取由企业自愿申报,档案行政部门组织考核的程序,将企业档案管理分为省一级、二级、三级3个标准。1996年3月,全市企业档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实行规范化目标管理考核。按照标准要求,企业档案管理等级分为“国家一级”“国家二级”和“省(部)级”3个等级。至2002年12月,先后有4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达标升级。
  农村档案室 1979年,烟台地区推广栖霞县社队档案工作经验,全区273处人民公社均建立档案室;公社党委对生产大队的档案工作采取检查评比等方法,促进生产大队档案工作的恢复和发展。
  1984年农村体制改革后,各乡镇均建立档案室,并确定由乡镇党委秘书分管档案工作。村档案室一般由会计兼任,经济条件好的村设有专门档案库房,普遍设有档案专柜或档案箱。1985年,烟台市和栖霞县档案局指导养鱼专业户宋宝建立专业户档案。
  1993年,市档案局转发《山东省乡镇机关档案工作规范》,乡村档案工作列入全市档案工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1994年2月,市政府印发《烟台市村级档案管理试行办法》《村级档案分类方案》和《村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栖霞、招远、芝罘、福山、海阳等县市区将乡村档案工作列入乡镇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县两级都明确分管档案工作的党政领导,部分乡镇成立由党政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形成市县两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指导,乡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村级及乡镇企业档案人员具体实施的农村档案工作体系。1996年12月,全市农村档案工作会议召开后,农村建档以及农村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开始全面展开。1999年12月,在招远市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会议,贯彻国家档案局《乡镇档案管理办法》,部署乡镇档案管理机构建设。至2002年,全市186处乡镇(街道)中有156个建立乡镇档案管理站,配备档案人员186名,保管档案8万卷,有47个乡镇机关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活动中达到升级标准;6614个行政村有5966个开展建档工作,建档率由1996年的78.13%上升到90.2%。有4840个村建立档案室,配备档案人员6621名。全市1031个乡镇企业中,有325个企业的档案工作实行综合管理,配备档案人员1340名:47个企业进行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
  第二节 法制建设
  198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后,全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在《档案法》实施后的第一个五年中,市县两级领导发表电视讲话39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发表宣传文章60余篇,培训宣讲骨干5000余人,举办《档案法》知识讲座76期,开展宣讲活动55次,举办《档案法》知识竞赛19期,有6000多人参加档案与档案工作知识竞赛活动,编写宣传栏、黑板报1500余期,印发宣传材料6万余份。档案事业发展普遍列入各级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纳入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1999年4月21日,市政府确定烟台市档案局依法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并要求档案工作要积极参与全市重点工程。烟台市档案局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全市有60名档案干部经培训后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在档案行政执法过程中,坚持“合法、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则,积极配合省、市人大部门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档案法》执行情况大检查。对部分单位工作中存在的文件归档不全、保管条件差、档案信息开发利用水平不高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限期整改,保证重点项目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的同步进行。对部分企事业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出现的档案权属纠纷、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等现象及时进行制止处理,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流失。2001—2002年,烟台市档案馆鉴定档案117个全宗,向社会开放档案文件达17万余份。
  第三节 档案管理
  馆藏建设 1980年11月,烟台地区档案馆将档案搬到新建的档案馆后,档案馆按归档手续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形成的需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形成的革命历史档案以及旧政权档案,同时积极征集散存于社会的各种档案资料,丰富馆藏资源。至1986年,全市共征集到革命历史资料2261件,接收档案1.95万卷,其中录音档案36盘,录像档案9盘,照片档案59册,土地房产证存根4918卷。
  1983年始,全市各档案馆接收人口普查、农业资源和沿海滩涂资源普查、财会等专门档案。1985年1月,市委办公室批转市档案局《关于收集党和国家领导人来烟台视察工作时的讲话、题词、照片档案的报告》后,各档案馆收集到了一批珍贵的档案材料。市档案馆征集到陈云1959年来烟台活动的珍贵照片,并整理邓小平、叶剑英等党和国家领导来烟台活动照片档案1500余张。1992年,海阳县档案馆在全县开展征集名人档案活动,先后建立“峻青档案室”、丁肇中等“名人之家”档案专柜。各级档案馆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形成的档案和撤并单位的档案也做到专题征集和接收。至2002年,各档案馆共有馆藏档案47.3万卷。
  档案整理 80年代初期,各档案馆恢复后,开始对积存的大量档案进行整理鉴定,理顺档号,铅印案卷封面,编制检索目录。1983年,全市档案整理实现“六个统一”(即文件分类统一,卷内系统化统一,案卷标题拟制统一,案卷分类排列统一,全宗排列统一,卡片分类排列统一),达到档号统一规范、案卷封面整齐美观、检索快速准确的要求。同时建立《档案总登记簿》《档案接收登记簿》《查阅档案资料登记簿》《全宗名册》等统计簿册,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和编研等工作情况进行详细的登记和统计。
  设施建设 1962年12月,烟台专署档案管理局成立后,无单独馆舍。1980年在烟台市毓璜顶西路16号烟台地委大院西北角兴建一座建筑面积为1800平方米新馆舍。1982—1984年,蓬莱、栖霞县档案馆采用省、地、县三级投资的方法建起新馆。至1990年,招远、福山、莱阳、莱州按照国家《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从“坚固、实用、美观”的要求出发建起新馆。全市档案馆库面积达到1.28万平方米。1996年,烟台市城建档案馆建起3600平方米的新馆库。在档案装具上采取逐年更新的办法,对以前不适宜、不规范的橱柜逐步更换,统一采用五节铁质档案柜。库房内配备除湿机、空调、温湿度记录仪、灭火器等设备。为增加档案库房容量,1995年后,烟台市档案馆和部分县市区档案馆对档案库房重新改造,安装密集架。至2002年,全市地方综合档案馆共有复印机15台,空调机41台,去湿机34台,消毒机11台,基本满足了保管档案的要求。
  档案保护 80年代以来,各档案馆对纸张破损、字迹褪变的档案,及时采用复印、打字、手抄、裱糊等措施进行抢救。1981—2002年间,各档案馆通过各种形式共抢救档案2.2万件,2800余万字,其中托裱1300余件。对库存档案和接收进馆档案采取臭氧和微波消毒。库房内使用空调器和除湿机等机械设备降温除湿后,库房温湿度基本可以达到保管档案的要求。
  档案信息化 1987年,烟台市档案馆开始运用微机进行档案检索方面的尝试。1997年后,购置微机、刻录机、扫描仪等现代化设备。1999烟台市档案局与烟台柯兰德计算机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开发《柯兰德档案管理专家》软件,并在全市推广。1998年,烟台市档案馆先后建立起馆藏革命历史档案、历史档案、资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部分档案文件数据库。至2002年,全市档案系统已建起局域网5个,拥有微机56台,机读案卷级目录2.89万条,文件级目录25.2万条,烟台市直机关运用计算机软件管理档案的单位达80%。
  档案利用 1981年,烟台地区档案馆贯彻党和国家开放历史档案的方针,制定《关于开放历史档案的试行办法》《利用档案资料的暂行规定》,首批历史档案向社会开放。结合历史档案的开放,建立全市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目录中心。1988年,制定《开放档案试行办法》,进一步扩大开放档案的范围。1989年2月,烟台市档案馆正式向社会开放9个全宗的档案,计6895卷,其中革命历史档案6个全宗、635卷,旧政权档案3个全宗、6262卷。至2002年,全市地方综合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718个全宗,3.8万卷,编制开放档案目录68万条。1983年后,为配合档案的开放利用,各档案馆根据馆藏档案内容,编写多种档案参考资料。市档案馆编写《烟台市档案志》《烟台市档案馆指南》《烟台专署及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免情况汇集》《烟台埠解放前内外贸易主要情况简介》等档案参考资料45种,400余万字。各档案馆还编写出版《档案利用效果实例汇编》。1985年,市档案馆实行开放历史档案后提供利用档案的数量比开放前的1980年增加4.7倍。各档案馆扩充阅览室,增加接待人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来档案馆查阅“右派”改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退休退职、学历、职称、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档案材料的络绎不绝,仅烟台地区档案馆有时一天就达上百人。烟台市档案馆曾为改正错划右派一项工作就提供档案5000余卷,利用档案帮助3000余人解决错划右派问题。80年代初,全市开展编史修志工作,到各档案馆查阅档案的人数急剧增加,而且是长时间、大量、系统地利用档案。档案馆提供为编史修志的资料,占利用档案的90%。1983—1985年,在烟台市档案馆常年查档的人员每天都在五六十人以上。2002年,档案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全市有12个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建成并向社会开放,接待社会各方面查档者1000多人次。
  第四节 档案教育与科研
  1980年,随着档案机构的恢复,各馆开始充实档案工作人员,烟台地区档案局利用举办干部培训班、业务讲座、外出考察、以会代训、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加强档案干部培训,提高档案干部的业务水平。1979—1984年,全市举办培训班228期,培训档案干部1.03万人。1995年3月,市档案局、人事局联合印发《烟台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施意见》。同年7月,全市共有3573人申报持证上岗,经审查符合条件的1728人。1997年后,岗位培训工作每年举办一期。1995—2002年,全市每年培训档案干部约400~500人。
  档案教育学历教育1985年,烟台广播电视大学档案专业班招收学生170名,烟台第一职业中专档案班120名首批新生入学,全市始有档案高等、中等专业学历教育。1993年山东省委党校、山东省档案局联合开设了中共山东省委党校文秘档案专业本、专科班,烟台学区当年招生458名。至2002年,全市取得省委党校档案文秘专业本专科学历者达1100人,另有350人在读。
  继续教育1991年烟台市档案局举办照片档案培训班,培训人员180名。1992年市县两级档案局举办《档案干部继续教育电视讲座》,对全市1362名档案干部进行在职培训。1993年举办全市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业务培训班,培训165名。此后陆续举办档案裱糊班、档案著录研讨班、电子文件整理班、电子软件等档案新技术、新知识教育培训班,使档案干部及时掌握档案整理、档案裱糊和档案现代化管理等方面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
  档案科研1980—1982年,烟台市档案局完成了《关于铅印档案封面的研究》的课题,1987年该课题研究在全国档案科技进步成果评选中获四等奖。1987年牟平县和乳山县《沿海环境对档案的影响》课题的研究成果,在1989年国家档案局在上海召开的档案科研会议上交流。2002年,烟台市档案局对《企业信用档案研究》课题进行专题研究。
  第五节档案学会
  1987年5月,烟台市档案学会成立,发展会员244名。1998年会员发展到527人,建立县市区会员小组13个。档案学会成立后,全市召开30多次档案学术研讨会,在国家和省级档案学术报刊上发表研究文章300余篇,获省档案学会档案学优秀成果奖136项。1999年6月,烟台市档案局、烟台市档案学会联合主办的《烟台档案》创刊。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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