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依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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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64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依法行政
分类号: D912.112
页数: 1
页码: 1148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90-2000年烟台市政府作出的关于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的概况。
关键词: 烟台市 依法行政 法制建设

内容

1990年,烟台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决定》,政府法制建设纳入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市人事局制定《烟台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国务院法制局将此报国务院领导参阅,省政府法制局在全省进行推广。1990年始,市政府领导成员普遍建立依法行政联系点。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多数县市区按照省、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县级法制机构,在乡镇明确兼职法制机构。开展乡镇政府法制建设和企业法制建设调查,多次召开乡镇政府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现场会,开展“细胞工程”“法律进万家”及村、厂、校、店的依法治理工作。
  1990年,省政府确定该年为依法行政年后,市政府制定《烟台市政府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确定领导小组统筹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原有10人编制的基础上,又增加8人;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人员编制由47人增加到86人。市政府89个部门中有73个部门设立专兼职法制工作室;全市乡镇政府有60%以上设立法制办公室;县市区各部门普遍设立法制联络员,全市初步形成法制工作网络。4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全面回顾总结前段政府法制工作,以市政府的名义表彰龙口市、莱州市、栖霞县和市公安局、环保局、交通局、建委、土地管理局等8个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先进单位,总结推广16个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典型经验。7月,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制定了《烟台市依法行政年政府法制建设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组织全市依法行政大检查。市县两级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审查规范性文件,建立送审催办、送审前指导规划预测,备案审查等制度,积极组织起草、进行协调,解决疑难问题,提高政府抽象行政行为水平。市政府领导成员建立上法律课制度,并制定《烟台市政府领导成员法律学习规则》。烟台市依法行政年的活动受到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高度重视。1990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组织新华社和《中国日报》等首都9个新闻单位抵烟进行采访,先后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芝罘区东山街道依法治街、栖霞县蛇窝泊镇依法治镇的情况汇报,对烟台市的依法行政进行广泛报道和宣传。
  1991年,制定《烟台市依法行政“八五”规划》。1991—1995年,市政府先后两次召开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多次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专题会议。
  1996年初,市政府召开全市第八次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研究制定烟台市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1996年后,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力度。
  2000年,市政府制定《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把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与业务目标结合起来,与各部门领导责任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评议考核,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整体效能和水平。2001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与人事部门按照《市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查访谈的办法,对51个市政府部门进行综合评议考核,并按照《办法》的要求,逐项进行评分。2001年初召开全市第十二次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二五”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年,在全省依法行政会议上,龙口市政府被评为全省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烟台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招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被评为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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