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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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639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
分类号: D920
页数: 2
页码: 1144-11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政府从1986年3月市政府法规科成立到2002年底,市、县发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的件数统计。
关键词: 烟台市 文件制定 文件清理

内容

规范性文件制定 从1986年3月市政府法规科成立到2002年底,市、县共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900多件。其中,市政府制定发布300多件,县市区政府制定发布1600多件。
  1988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地方行政规章制定工作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规定》改进规范性文件发布形式,第一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凡需人民群众应知道和遵守的,一律公开发布,见诸报端。1993年,相继制定《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地方行政规章制定工作的若干实施细则》《承办审理地方行政规章实施办法》等与之相配套的规范制度,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在做好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备案的同时,开展对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先后制定《烟台市地方行政规章备案办法》《备案地方行政规章受理审查实施办法》,使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1996年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备案的56件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并向备案部门反馈审查意见,保证了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抽象行政行为合法有效。
  规范性文件清理 1989年,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初步集中力量对1987年至1988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4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65件,需要修改的34件,废止的32件,失效的16件。1990年,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从有关部门抽调5人组成清理小组,采取“谁起草、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市政府制定发布和批准部门发布的5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过清理,继续有效的246件,需要修改的66件,应予废止的202件。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清理各自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2669件,其中继续有效的1774件,需要修改138件,应予废止的757件。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对现行的行政行为,特别是“三乱”(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进行清理。共清理出现行的具体行政行为1709项;清理收费、罚款、摊派文件126件,其中属于“三乱”文件53件。市政府法制办还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具体行政行为3365项;清理收费、罚款、摊派文件900件,其中属于“三乱”文件262件,已经取消“三乱”行为355项,合理降低收费标准290项,减少不合理收费1132万元。
  1992年,市政府法制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发布的文件进行两次集中清理。上半年,对全市在三年治理整顿时期所发布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2614件,其中应废止的78件,应修改的86件。下半年,对与《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简称《条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到年底,共清理出有问题的文件100多件,其中应废止的22件,其余部分商同有关起草部门进行处理。1993年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所有文件,共停止、废止涉及农民负担文件86件,清理涉及农民负担项目143个,直接减轻农民负担2亿多元。
  1996年,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坚持“谁发布、谁负责,谁起草、谁清理,部门清理与政府法制机构清理审查相结合”的原则,对1983年以来本级政府制定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到年底,全市共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3800多件。经过审查,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或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取代的260多件予以废止;对主要内容合法且实际工作仍需要的,但个别条款与《行政处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180多件进行修改;对继续有效的由市政府重新予以公布,继续执行。
  1999年,市政府法制局组织人员深入到各部门,对烟台地改市后发布的58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245件,应废止的260件,需要修改的83件。在治理“三乱”中,按照市政府法制局的职责分工,对33件涉及收费的规范性文件逐一依法做出处理:废止的18件,修改的4件,保留的11件。
  2002年,为确保烟台市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不违背WTO规则和中国对外开放承诺,市政府法制办从有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清理工作办公室,本着“谁制定、谁清理、总把关”的原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83年地改市以前烟台地区行政公署、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山东省烟台地区行政专员公署所发布的文件全部予以废止;废止1983年烟台地改市以后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450件,并以市政府第91号和92号令的形式在《烟台日报》上予以公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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