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机关事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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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633
颗粒名称: 第十节 机关事务管理
分类号: D630
页数: 4
页码: 1139-1142
摘要: 本节内容记述了烟台市机构沿革、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住宅建设与管理、财务管理、机关食堂、服务保障、烟台市政府礼堂等几方面内容。
关键词: 烟台市 机关单位 事务管理

内容

机构沿革
  1953年2月,莱阳专署机关总务管理处成立,主要负责专署机关的财务管理、工资发放、机关食堂管理和房屋的建设、分配、管理等后勤事务工作。1954年改称莱阳专署机关行政管理处,1958年11月改称烟台专署机关行政管理处,1960年6月改称烟台专署机关事务管理局。1971年9月,烟台地区革委会机关行政管理局成立,下设办公室、财务组、行政组、幼儿园。1973年改称烟台地区革委会机关事务管理局。1978年7月15日改称烟台行署机关行政管理局。1980年1月1日改称烟台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981年11月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行政科、生活科。1983年11月,烟台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改称烟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不列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为副处级的行政机构,隶属市政府办公室领导。1984年1月编制80名,其中处科室编制24名,其余为工勤人员。处机关设办公室、行政科、财务科、生活科4个职能科室。当年6月,25名驾驶员与编制分别划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1987年6月行政科更名为房产管理科,职责未变。1994年6月成立基建科。1996年机构改革,确定烟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为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2001年,烟台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基建科、房管科、生活科5个职能科室,编制76人,其中处机关编制26名,机关食堂编制50名。其主要职能是经市政府授权,统一管理市级机关的后勤事务工作。
   办公用房建设与管理 1958年中共莱阳地委、专署机关迁驻烟台市,暂借南山路1号(烟台恤养院)办公。同时,在小璜山南侧(属西南村土地)划定机关办公区,建设烟台专员公署办公楼3750.99平方米,专员公署西付楼1049.32平方米,专员公署东付楼1043.34平方米、后改称市府办楼,专员公署书记办公室709.64平方米,专员公署食堂997.91平方米,专员公署家属伙房776.71平方米。1959年10月,中共烟台地委、专署机关迁入新建办公楼。同时建设专员公署宿舍1184.12平方米,后改为办公楼(劳动局、机关事务局在此办公)。此后,陆续在周边建设多栋办公楼,形成了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1960年在大院内东北侧建设计委楼4638.15平方米(计委、农业局、民政局等办公)。1971年建设地革委档案楼1830平方米。1972年建设1栋办公楼797.94平方米(80年代后为公安六处办公楼)。1975年在地委大院外通世路南侧建设烟台地区电业局调度楼、轻工局生产楼6070.42平方米。1976年在红旗里建设地革委直属机关食堂1210.3平方米(80年代后称三食堂)。1979年建设烟台市政协办公楼3150.6平方米,1979年在毓璜顶西路建设工青妇楼2000平方米。1986年在专员公署东付楼(市府办楼)后接建会议室317.7平方米。1990年建设物价局楼1877.5平方米。1994年在专员公署东付楼(市府办楼)东面接建5层办公用房计753.64平方米。2000年5月,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机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事局等部门和单位由毓西路16号迁至莱山区芙蓉路6号办公。
  住宅建设与管理烟台地(市)直机关的干部职工住宅采取自行建设自己管理的模式。1959年建设了专员公署甲种宿舍楼平房若干、乙种宿舍楼4栋(80年代后为集体宿舍1、2、4、5号楼)、丙种宿舍楼1栋(后改为劳动局、机关事务局、机关卫生所等单位办公楼)。1973年建设地革委宿舍西楼1113.12平方米,1974年建设地革委宿舍东楼1368.78平方米。1976年在红旗里建设地革委机关住宅8个单元,1981年又建设地区组织部退休干部住宅(即红旗里14级宿舍楼)7个单元。1976年在东风里建设地革委机关住宅5个单元。1972年在北迎祥路建设地革委宿舍155套,1979年在南迎祥路建设地革委宿舍200套。1980年建设地区行署管理局顾问楼。1984年在东风里建设住宅4个单元,1985年又建设2个单元。1986年在院内西北处建设宿舍楼2栋(后称老市长楼)。1987年建设环翠里小区住宅155套11765.50平方米,1991年建设青翠里小区住宅208套18433.97平方米。1999年建设塔山小区住宅138套12677.52平方米,同年在青翠里建设县级干部住宅2栋71套7733.14平方米。同时在环翠里建设县级干部住宅1栋10户1130.2平方米。1987年以前,市级机关住宅一直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日常维修、养护,向住户收取房租,产权归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1987年开始,按照烟台市政府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开始对机关干部出售自管房。1988年向机关干部出售新房10套,出售旧房148套。1996年制定《市级机关自管房出售实施意见》,自12月开始面向所有机关干部出售自管房。1997年制定《市级机关房产管理办法》,同年办理800户购房手续。1999年为136名机关干部办理房产证。2000年为160多名机关干部发放房产证,为200余名干部职工办理调房手续。2001年为540多名机关干部按2000年房改政策办理购房、调房手续。至此,共为机关干部办理售房调房1800多人次,机关房改工作基本结束。其他由机关事务处建设但已出售给市直各部门的住宅,由各部门自行办理房改手续。
  财务管理1978—1982年,行署(地区)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局负责烟台地区机关的财务管理和工资发放工作。1983年机构改革时,确定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为二级拨款单位,负责42个市直机关的财务预算拨款和财务指导工作。同时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和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的具体财务。采取年度经费包干的办法,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打字费和日常办公费,下达年度指标,年初一次包死,结余留用,超支不补。1985年开始,实行“经费包干,分灶吃饭、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解决了多年以来吃大锅饭的弊端,紧缩开支,节约经费。1987年实行不得突破月平均限额的规定,严格控制40个核算单位的预算拨款。1988年管辖财务单位为41个,按“精打细算、量入为出、既要正常工作,又不得突破经费指标”的原则安排预算,严格开支,做到收支平衡、略有节余。1995年拨款单位增加到44个。2000年拨款单位42个,2001年拨款单位46个,全年拨付各单位经费2200万元。自2002年1月起,取消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二级财政拨款单位的职能,改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为方便市委办、市府办、市纪委账务管理工作,财务科于2002年集体东迁到市政府办公楼办公,财务业务管理2001年实现会计电算化。
  机关食堂1978—1991年,烟台地(市)直机关设有4个食堂,机关一食堂、四食堂在机关大院内,机关二食堂设在东风里,机关三食堂设在红旗里,分别为附近机关干部提供就餐服务。1986年为调动食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机关一食堂实行独立核算。同年机关4个食堂就餐人数2880多人,全年销售额41万元。1987年机关4个食堂分别实行独立核算,坚持小灶炒菜和代售副食半成品,全年销售额56万元。1988年以后,随着部分机关单位单独办公、相继迁走,机关就餐人数呈逐年递减趋势。1989年12月开始对在机关就餐人员收取20%的管理费,同年机关食堂就餐人数1650多人。1992年机关食堂实行优化组合,取消机关四食堂,人员重新进行分配。2000年因东风里退路进厅,机关二食堂撤销。同年5月,因市委、市政府迁至莱山区,从一、二、三食堂统一抽调人员,成立市委、市政府机关东部食堂,二食堂人员补充到一、三食堂。至2002年,机关东部食堂的就餐人数达到300多人,一、三食堂就餐人数近百人,三个食堂年销售额平均达到55万元以上。
  服务保障1978—1983年,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处作为市级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单位,负责市级机关80多个单位的水电暖、吃住行以及办公用品、桌椅板凳等物资的供应和保障工作,基本沿用计划经济模式下“大而全、小而全”的对内服务机制。1978年将东山宾馆、行署招待所一所(毓璜顶宾馆前身)、行署招待所二所(烟台山宾馆前身)、华侨旅行社(华侨宾馆前身)、虹口宾馆等5个接待单位一并移交给烟台市政府接待处,保留会议接待服务职能。1983年机构改革时,接待服务职能和统一采购供应机关办公物品的职能随之取消。同年5月,成立市级机关修理厂,主要负责市级机关车辆维修。1984年8月成立烟台市市级机关服务公司,实行企业化管理,具体承担市级机关办公区、住宅区的维修维护、园林绿化、卫生保洁和水、电、暖等后勤设备设施的养护等综合服务工作,编制74人。其后人员编制不断调整,到1992年达到175人。1990年11月市级机关大院办公区和东风里、红旗里、迎春里3个住宅小区由机关服务公司集中进行冬季供热。1992年4月成立烟台市海兴养殖场,投资150万元,收入主要用于补助机关食堂。至2001年4月,因滨海路拓宽,海兴养殖场驻地属于拆迁范围而停办。1992年4月,成立建兴安装公司。1992年11月市级机关汽车修理厂实行厂长经营承包责任制,与市级机关服务公司脱钩,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94年9月红旗里市级机关换热站剥离,连人带设备一并划归烟台市华阳热电公司,由华阳公司集中对东风里、红旗里、环翠里、青翠里4个机关住宅小区供暖,机关办公区仍由机关服务中心供暖。1996年机构改革时,将技术性、事务性的工作移交给市级机关服务中心,管理与服务职能分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处与市级机关服务中心逐步建立服务货币化结算方式。同年,在市委大院建设机关浴室、理发室,为机关干部职工服务。1997年按照后勤改革的要求,对机关服务中心人员进行职能分离,一部分人从事对内服务,确保机关办公对后勤工作的需要;一部分人从事对外服务与创收,开始发展后勤经济。1998年按照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通过兼并、改造、剥离,促使市级机关服务公司成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将汽车修理厂、礼堂、安装公司、养殖公司的管理职能划归市级机关服务公司,后勤管理与服务职能进一步理顺。9月成立市级机关加油站。1999年塔山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挂牌运行,改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2000年5月市委、市政府及部分市直机关迁到莱山区办公后,从市级机关服务公司抽调20多人,在社会上招聘近20名临时工,组建新的服务队伍,由机关事务处直接领导,负责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的服务保障工作。同年5月,成立市级机关文印室,主要为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的各部门提供印刷服务。
  2001年3月,机关原大院卫生保洁工作交由社会专业公司管理。4月,市级机关服务公司更名为市级机关服务中心,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同年,塔山小区供暖移交华阳热电公司。
  市政府礼堂 始建于1958年,为砖混结构3层建筑,总建筑面积4793.67平方米,坐西朝东,建筑风格庄重、典雅、古朴,为市区最大的礼堂。有能容纳1032人大会议厅1个(为上下层结构),100人会议室1个,40人会议室4个,另有化妆室2个,接待室1个,放映室1个。舞台面积约400平方米。建设之初主要是承担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门的有关会议及涉外演出活动。1984年正式对外开放,承接社会各界的聚会及演出活动。1995年5月—7月进行全方位维修改造。原坡层面石棉瓦改用瓦垄铁,平屋面四油毡改用改性沥青,设计安装两个室外消防栓,舞台顶部设计安装水幕布防火等设备,提高了安全性。一直为烟台重要的会议、集会及演出场所,平均每年接待230场次,其中对社会接待100场次。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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