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公文处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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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62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公文处理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
页码: 1134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和保密工作、公文收发、公文审核三方面内容。
关键词: 烟台市 公文处理 政府办公室

内容

市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处理工作和保密工作坚持集中处理、专门科室负责的原则。1978—1986年,主要由行政科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递、打印、登记、传真、档案管理和保密,综合科负责公文的核稿、送签。1987年收发科承接原由行政科承担的公文处理职能。1989年将收发科改为秘书二科,职能不变;改综合科为综合一科,承担原属综合科的职能。1991年,公文的核稿、送签由秘书一科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递、打印、登记、传真、档案管理和保密由秘书二科负责。1996年机构改革成立文秘科以后,公文的收发、传递、打印、登记、传真、档案管理、保密及核稿、送签皆由文秘科负责。各个时期从事公文处理工作的人数相对稳定,一般保持在5~7人。
  公文收发 1978—1986年,市直部门之间的公文收发除传真电报外,靠工作人员往返取送。对于部门向政府呈报的请示,经领导批示后,由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有关部门到市政府办公室领取,1987年改为由市政府办公室派人送达。1987年底,市政府办公室在收发科建立公文传递交换中心,设置公文交换柜,作为部门之间公文交换的集散地。1989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组建全市政府系统传真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开通市县间的传真网,开发微机远程文稿传输等功能。1993年充实微机设备,市县之间全部实现微机联网。1997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传递政府公文信息的通知》,正式开展此项工作。凡经网络传递的公文、信息,均视为正式公文信息,一般不再另行印发。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规定保证每天上、下午各入网一次,及时接收邮件。
  公文审核烟台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审核坚持一个口子把关,不断改进有关制度。198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烟台地区行署办公室认真贯彻实施,严格公文审核把关,特别是科学使用法定文种和非法定文种。1983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进机关文书工作的意见》,规定以市政府名义上呈下达的文电,由市政府办公室或市政府有关部门起草。凡部门起草的文电,经部门负责人审阅(涉及几个部门的由有关部门负责人会签)后,送市政府办公室核稿,再由市长或副市长签发。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的事项,其文电经市政府办公室核稿后,一般由秘书长签发。1987年起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94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解决政府系统公文制发“多”“乱”“差”的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明确公文处理的责任科室,统一对公文进行审核把关。在制发公文过程中,对一些有争议或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内容,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属紧急、重大事项或重要政策调整协调不成而又确需实施的,提请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协调,待取得一致或可行的意见后,再送审送签。2001年1月1,国务院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发布实施,市政府办公室立即印发《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室文件格式的通知》,对各类文种的格式进行科学规范,公文用纸采用A4型国际标准。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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