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社会保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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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613
颗粒名称: 第八节 社会保障
分类号: F840.612
页数: 1
页码: 1121
摘要: 本节内容包括5个方面分别是: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
关键词: 烟台市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

内容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987年6月,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统筹施行办法》。1992年5月2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确定从当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制度。烟台由此成为全国最早实行企业职工个人缴费的地级城市之一。1993年6月,市政府印发《烟台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试行办法》,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改革。1998年3月24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山东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意见》,规定城镇各类企业和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及个体劳动者,均实行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到“三统一”:统一企业和职工缴费比例;统一个人账户记入比例;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到2002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已达10254户,参保缴费职工达55.38万人。1988—2002年,全市累计征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71.87亿元,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67.04亿元。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 1995年4月,市政府印发《烟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和国家、单位、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全市全员统筹,实行统筹范围、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支付项目、基金筹集管理和调剂“五个统一”。2000年12月,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管理体制的通知》,确定从2001年1月1日起由市级统筹改为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个人缴纳比例暂保持不变。到2002年底,全市有17.76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5.03万名离退休人员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参保率达100%。全市累计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35.5亿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4.86亿元。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2000年9月25日,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从当年12月开始启动实施烟台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02年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1.08万个,参保职工达75万人,先后为6.8万人(次)参保患者支付费用3.38亿元。
  失业保险 1992年5月,市政府制定《关于职工待业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制度。2000年市政府印发《转发鲁政发〔1999〕103号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到2002年,全市累计向4.4万失业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失业金1.36亿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991年7月,民政部选择烟台市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当年10月在牟平县召开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总结会议,确定向全国推广烟台经验。1992年1月,市委、市政府印发《烟台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将本市非城镇户口20—60周岁的农村公民确定为保险对象,保险资金筹集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投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各县市区统一管理。至2002年,全市累计收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8.7亿多元。全市所有的乡镇、97%的村,共计187万农民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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