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依法行使职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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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59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依法行使职权
分类号: D624.52
页数: 2
页码: 1099-1100
摘要: 本文章包括: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汇报、执法检查和组织视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监督国家工作人员、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有机结合、决定重大事项、推进依法治市、人事任免工作等相关内容。
关键词: 烟台市 人大常委会 代表工作

内容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汇报
  自1983年撤地设市,选举产生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始,烟台市历届人大常委会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关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131次,有关“一府两院”工作情况的汇报247次。特别重视每年听取和审查市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为强化实质性监督的重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住关键问题进行审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执法检查和组织视察
  常委会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对一些关系全局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根据不同情况和要求,采取不同的层次和方式,既有常委会组织的检查视察,又有常委会委托各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检查视察,同时注意抓好对检查视察中发现问题、所提意见建议的督办落实。至2002年底,常委会共组织执法检查和视察96次。
  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1998年6月30日,烟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工作暂行办法》;2002年4月24日,烟台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督查重要案件及实施个案监督的暂行办法》,使这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委会负责人主持研究重要案件、阅批重要信访件形成制度并得到很好坚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期间,先后审查各类申诉、控告、举报案件600余起,进入重要案件督查程序120余起,依法纠正和协调解决30余起,一批民商事、行政、刑事审诉案件,依法得到纠正或解决。至2002年,人大常委会机关累计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3.5万件次。
  监督国家工作人员
  1993年12月22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组织市人大代表评议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从1994年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并邀请居住在烟台的部分国家和省人大代表,有计划、有重点地对部分单位工作进行评议。到1999年,先后组织代表对市法院、检察院和11个政府序列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1999年8月27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作出《关于对依法任命的市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决定》,把评议活动转向以述职评议为主。2000-2002年,先后对9名政府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市人大常委会还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常委会任命的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1992年8月至9月,对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共76人进行法律知识考试;2000年5月,对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庭处室负责人共82人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人大监督与新闻监督有机结合 1995年,烟台市成立烟台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制定《烟台环保世纪行章程》,决定每年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新闻采访活动。在历年的活动中,组委会围绕重点污染点源治理、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环境综合整治、“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创建国家环保城市成果、促进“一控双达标”的实现、夹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生态农业、土地资源保护、林业生态建设等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到2002年底,共组织12次主题活动,行程2万余公里,参加采访记者60多人次,采访单位(项目)300多个,在省、市级新闻媒体播发稿件370多篇,其中曝光批评性内容90多篇。
  2002年,常委会坚持贴近中心,服务大局,把对经济和社会事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列为工作重点,先后就关系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的重大事项以及批准计划和预算的部分变更或调整、批准有关专门规划、批准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好(合作)城市关系等作出决议、决定204项。
  推进依法治市
  1988年,烟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作出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1989年至1993年,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审议当年依法治市情况和下年度安排意见的汇报。2001年,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烟台市依法治市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常委会努力发挥在依法治市中的职能作用,以法律监督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督促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司法机关的错案责任追究制。同时十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审议通过并督促实施烟台市法制宣传教育的四个五年规划,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烟台市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依法治市的做法和经验得到中央和省有关部门的肯定。
  人事任免工作
   1983-2002年,全市共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84名。常委会建立任命后举行颁发任命书仪式的制度,并组织对被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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