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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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5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
分类号: D624.52
页数: 2
页码: 1082-1083
摘要: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本文章包括: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等。
关键词: 烟台市 工作机构 人大常委会

内容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 1984年7月,烟台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设立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政法、财政经济、农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5个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都是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1986年5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政法、财政经济、农村工作、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工作委员调整为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3个工作委员会。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1988年1月,烟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4个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同时撤销。1989年5月,烟台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增设市人大农村经济、侨务外事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更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
  烟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办公室(1994年2月至1996年2月称办公厅)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烟台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经选举产生后,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于1983年11月设立烟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秘书科、行政科、代表联络科、人事科。1989年设立信访科,1992年设立离退休干部科。
  人事代表工作室1990年8月,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人事代表工作室(正县级),同时将常委会办公室内设的人事科和代表联络科划归人事代表工作室,作为该室的内部机构。
  法制研究室1997年8月,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制研究室(正县级),下设法制科、研究科。
  信访处1996年12月,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信访处(副县级),原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同时撤销。
  专门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2月,市人大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城乡建设4个委员会各设一个办公室(均为正县级单位)。1988年11月,烟台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侨务外事办公室(正县级),1989年5月,侨务外事委员会设立后,则为侨务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大农村经济委员会成立后,同时设立办公室(正县级)。1989年7月,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设立秘书科。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为本委员会的工作机构,为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服务。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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