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制度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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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560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制度建设
分类号: D632.8
页数: 2
页码: 1071-1072
摘要: 本节烟台市中共地方组织信访工作制度建设记述了1981-2002年人民来访接待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人民群众来访的问题。
关键词: 烟台市 信访工作 制度建设

内容

1981年3月,烟台地委办公室、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地直机关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分工试行意见》,就地直机关归口分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问题作出规定。1987年4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信访工作的意见》。1987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意见》,推广潍坊市寒亭区信访工作经验。12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暂行规定》,要求每个乡镇(街道)都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1名专职信访干部。同时,在全市开展无越级上访、无重复信访、无信访积案为内容的“三无”乡镇(街道)评比活动。1988年5月,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信访办《关于县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的实施意见》,对县级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对先进达标的给予表彰。1989年,市级信访部门配备副县级信访检查员,县级配备科级信访检查员,乡镇配备副科级信访助理员。1991年,市委办公室重新修订《市级机关归口分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规定》。1995年1月,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9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信访办《关于控制和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试行意见》,制定接待集体上访和处理集体上访工作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把控制和处理集体上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和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1995年9月,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有关规定》。1996年9月,市信访局制定《关于实行(信访双向承诺卡)制度试行意见》,得到中办、国办信访局和省信访局的肯定。1996年,市委办公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市直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1997年5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
  2000年5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市委门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规定》。2001年·3月,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重申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有关规定的通知》,再一次重申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规范、机制、责任。2002年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争创信访三无乡镇(街道)的通知》,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和考核标准。下半年,全市开展争创人民来访文明接待室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部门人民来访接待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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