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老干部优惠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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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55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老干部优惠政策
分类号: D632.2
页数: 2
页码: 1065-1066
摘要: 本节烟台市中共地方组织老干部工作老干部优惠政策概括了退休改离休、农转非、保障机制、尊老敬贤。
关键词: 烟台市 老干部工作 优惠政策

内容

198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级职务的行政14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级的政治、生活待遇;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18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1984年又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14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可享受司、局(地)级政治、生活待遇;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18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1988年山东省委决定,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工资级别在行政15级(含相似级)以下的离休干部,工资级别不到原行政14级的,提到行政14级,并享受厅、局(地)级待遇,按规定发给护理费。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工资改革前行政15级(含相似级)、担任过处(县)级职务的离休干部,除因犯有严重错误受到撤职等处分者外,可以享受厅、局(地)级医疗、乘车待遇。
  退休改离休 随着干部离休政策范围放宽和扩大,中央要求,对已办理退休手续但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应予改办离休手续。1982年,烟台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在乳山县试点,各县(市)组织部、人事局的有关人员参加试点工作。1983年2月,烟台地区开始对已退休且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改办离休,到1984年底,共为16600多人改办离休手续,退改离工作基本结束。
  农转非 为安排、照顾好离休干部的晚年生活,1986年烟台市委、市政府决定,将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的配偶是农业户口的,以及符合“农转非”条件的子女,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到1986年底,市委老干部局会同公安、粮食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离休干部及其家属、子女共18400多人办理“农转非”手续。
  保障机制 1996年,烟台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实行全员全额统筹。1997年,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社会化发放。2000年8月,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制定《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离休人员医药费报销制度。2002年1月2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各县市区也按照统一部署,普遍于2002年第一季度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三个机制”在全市迅速启动,基本实现了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及时报销、不再发生新的拖欠”的目标。
  尊老敬贤 1984年,市委决定在每年二月集中开展“尊老敬贤”活动,集中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模范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贤的良好风气。1989年开始,先后在全市开展“双送双为”“尊老光荣杯”“学雷锋送温暖”活动,在全市商业系统广泛开展“争创为老干部服务先进单位和服务明星”活动。至1990年4月底,全市为老干部设立服务专栏、专门窗口、专用病床等达709个;以青年职工为骨干成立515个送温暖小组走访慰问老干部103728户次,为老干部做好事、办实事12408件,登门为老干部服务229698人次。1997年,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市区老干部办5件实事,在乘坐公共汽车、参观游览、购物等方面给予老干部特殊照顾。同年“九九”老人节期间,开始组织实施“晚霞正红”工程,在烟台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报道15个老干部典型事迹;在市级以上报刊宣传老干部典型100多个,其中国家级报刊宣传26个,有4个老干部典型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播放。1998年,市委老干部局会同团市委在全市开展“献爱心万人敬老”活动,动员全市团员青年、中小学生与老干部结成“一助一”服务对子11000个,定期上门为老干部服务。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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