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政法队伍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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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52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政法队伍建设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1408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中共地方组织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1978年至200年政法部门的壮大,集中培训、岗位练兵多种形式,分批干警教育培训等。
关键词: 烟台市 政法工作 队伍建设

内容

1978年后,烟台政法队伍逐渐壮大,市(地)委政法委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从严治警。每年对各部门办理的重要案件,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开展公、检、法、司“四长”联合公开接访活动,主动听取群众对执法的意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涉法问题,受到群众的好评。全市政法部门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和责任查究制;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队伍,增强其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1995年9月,市委召开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交流了政法队伍建设的经验。
  1999年始,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市委适时召开活动现场会和司法公开现场会,使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素质,市委政法委制定《关于全市政法干警教育培训的意见》,组织政法部门采取联合办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有规划、分批次对干警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市委每两年召开一次政法队伍建设表彰大会,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基层进行巡回报告。针对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和“优化法治环境,改善执法形象”活动。1978-2002年,全市有14名公安干警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斗争中光荣牺牲。全市有50多个政法基层单位和70多人次被省部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记一等功,900人次分别记一、二、三等功。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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