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民族、宗教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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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51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民族、宗教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2
页码: 1043-1044
摘要: 本节烟台市中共地方组织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概括了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管理宗教事务。
关键词: 宗教工作 统战工作 民族工作

内容

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1995年在市委党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对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在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次中开设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课程,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学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文化培训,到1998年,市、县、乡党政机关45岁以下的少数民族干部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1993年换届后,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人士26名;1998年换届后,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中有少数民族人士40名。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2000年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并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活动。2001年成立烟台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于10月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协助市天主教爱国会先后于1983年9月、1987年12月、1992年6月、1999年12月召开代表会议进行换届。协助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先后于1982年11月、1985年9月、1990年12月、1996年4月召开代表会议进行换届,建立全市神职人员和信徒骨干档案,做好宗教团体领导人选的考察工作。抓好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有关政策归还宗教房产计4万多平方米,占全部应归还房产的93%。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恢复开放和重建工作,改革开放后先后恢复开放寺观教堂24处、活动点149处;自筹资金重建烟台清真寺、佛教竹林寺和莱州资圣寺;修缮了龙口、莱阳、招远、蓬莱、莱州等地的教堂,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做好各级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和年轻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先后成立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9个,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民主管理小组;通过举办教牧人员和神学生进修班、组织研讨会、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加大对各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选派31名神学生赴金陵神学院、上海华东神学院、山东神学院和省“两会”义工培训班深造。
  管理宗教事务 1994年,全市召开宗教人士学法会议500多次,参加学习的信教群众2万多人。至1995年,对全市173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并发证。自1997年开始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进行年检,年检合格率每年都达到98%以上。1999年成立烟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统战、宗教、公安、安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各县市区管乡镇、乡镇管村、村管宗教活动场所的三级管理体制。2000年依据合理布局、宽严适度、方便信教群众的生活、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置进行调整,全市新增31处正式活动场所,撤销14处正式活动场所和2处临时活动场所。协助指导各级宗教团体和民主管理组织健全完善《堂点民主管理制度》《爱国守法公约》《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例会制度》《政治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职人员下会制度》和《境外宗教宣传品管理规定》等。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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