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统战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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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510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统战工作
分类号: D613
页数: 9
页码: 1038-1046
摘要: 本章烟台市中共地方组织统战工作概括了机构、落实统战政策、民主党派与工商联工作、党外干部与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非公有制经济人事统战工作、港澳台与海外统战工作等介绍。
关键词: 烟台市 统战工作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74年10月恢复成立烟台地委统战部。1982年11月,成立烟台地区台湾同胞联谊会。1983年10月,烟台地委统战部改称烟台市委统战部。1983年11月,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设在市委统战部。1984年1月,确定统战部编制20名(含台联会办公室),内设办公室、一科、二科、三科。1985年3月,统战部增加行政编制1名。1987年8月增加行政编制2名。1988年8月,撤销市委统战部三科,成立烟台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并从统战部划转编制6名。1990年7月,增加行政编制2名。增编后,编制为17名。1996年8月,机关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内设办公室、一科(党派科)、二科(干部科)3个职能科室,科级领导职数6名。2001年1月,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机关编制为1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烟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为市委统战部代管的科级单位,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职数1名。2002年8月,增设三科(民族宗教科)。2002年12月,烟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为市委统战部代管的科级单位,使用事业编制3名。
  第二节 落实统战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各级统战部门集中精力落实党的统战政策,纠正历史遗留冤假错案。至1983年7月底,全区共复查各项政策问题11417起,落实11330起,占99.2%,尚有87起未落实(其中起义投诚27起,台属31起,宗教房产28处,其他1起)。右派改正全区原划右派4557人,全部予以摘帽。
  为2083名“右派”分子、105名家属安置工作,84名子女顶替上班、831人办理退休手续、659名子女补办知青手续、107名家属子女收回落户;为73人调整工作、92人调整职务、1206人调整工资、556人补发抚恤和殡葬费。
  起义投诚人员政策落实
  全区起义投诚人员共1550人,需要落实政策问题的319人,在1980年全部予以落实。其中,25人安排工作,11人办理退休,6名家属子女收回落户。
  原工商业者政策落实
  全区原工商业者共3593人,区别为劳动者的3235人,占91.4%;不予区别的358人,占8.6%。区别后,870人换发职工退休证,371人加入工会,23人安排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对不予区别的原工商业者,均按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待,落实有关政策。同时,还落实符合“八条”政策规定者共907起,其中包括平反冤假错案141起,退还查抄财物47起,解冻存款67起,补发工资69起,遣返收回420起,补发定息102起,调整工作16起,退还私房45起。
  台胞台属政策落实
  全区有台胞23户、50人,需要落实政策问题的16起,全部落实。其中恢复党籍的1起,改办退职发生活费的2起,恢复干部职务的1起,家属农转非的1起,子女就业的10起,查清历史问题的1起,解决工龄问题的2起。同时对16人有问题的档案材料进行了处理。全区有台属84581人,需要落实政策的1013起,已落实982起。其中恢复党籍的7起,摘掉帽子的168起,解除管制的2起,遭受错误批斗需道歉的133起,收回城镇的12起,恢复职级、公职的26起,发还财物的126起,安排就业的19起,退还私房的89起,补发工资、工分的17起,解决生活困难补助的17起,通过其他形式落实的193起。清理台属干部工人7175份档案,对138人有问题的档案进行了处理。
  私人房产政策落实
  “文化大革命”中挤占统战对象私房共73户、446.5间,已全部退还。其中原工商业者45户,台属26户,起义投诚人员1户,政协委员1户。
  民族宗教政策落实
  全区天主教、基督教两教房产共182处、3995间,已落实120处、3480间。宗教界人士需要落实政策的29起,全部落实。少数民族中需要落实政策的161起,全部落实。
  其他人员政策落实
  1985年11月至1986年12月,烟台市为987户、3513名错划右派、原工商业者和起义投诚人员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办理“农转非”手续,为21名错划右派人员补发工资4.37万元,为121名错划右派人员恢复了职级待遇,为22名受株连而失去公职的家属子女办理退职、退休手续或重新安排工作。1987年,落实政策遗留问题218起,为受株连家属、子女578人办理当地“农转非”手续。其他各种需要落实政策的601起,已落实600起。
  第三节 民主党派与工商联工作
  组织建设 1980年11月,民建烟台市(现芝罘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由9人组成的民建烟台市委员会,时有会员23人。历任主任委员有杨静之、戴绍琴。民革烟台支部成立于1985年7月,时有党员13人;1987年6月民革烟台市委会成立,时有党员43人;历任主任委员有史百祥、郭日睿、宋新强。民盟烟台支部成立于1983年3月,时有盟员11人;1984年12月民盟烟台市委会成立,时有盟员60人;历任主任委员有刘菩按、樊孔彰、蔡敏。民进烟台支部成立于1988年10月,时有会员24人;1990年5月民进烟台市委会成立;历任主任委员有任永泰、陈文卿、高存臣。农工党烟台支部成立于1986年8月,时有党员13人;1987年9月农工党烟台市委会成立,时有党员40人;历任主任委员有姚孟彝、张维利。1982年7月九三学社烟台支社成立;1984年12月九三学社烟台市委会成立,时有社员30人;历任主任委员有方广威、常鸿、温金祥。1982年9月烟台市工商联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25名执委组成的领导机构;历任主任委员(1997年后改称会长)有周新颖、傅其明。1985年12月致公党烟台支部成立,时有党员5人;1991年9月,致公党烟台市委会成立;历任主任委员有王夫先、张行如。至此,烟台7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市级组织全部成立。
  多党合作制度建设
  随着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的恢复和成立,烟台市多党合作制度逐步建立。
  1986年4月27日,中共烟台市委召开首次党外人士双月座谈会,并决定以后每两个月同党外人士举行一次座谈会。到1989年,市县两级普遍建立党委同党外人士情况通报、协商制度。1988年11月,市委转发鲁发〔1988〕8号、12号文件,对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健全和完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提出明确要求。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市委多次召开全市统战工作会议,部署统战工作任务和要求,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和工作程序。1990年,制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暂行规定》;1996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市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2年,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多党合作有关制度的意见》。为便于民主党派、工商联知情出力,1995年,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联系的意见》,建立市政府28个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2002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两办印发《关于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的通知》,对对口联系的形式、内容作进一步的补充。至2002年,市政府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形成制度,市政府各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逐步得到加强,定期向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工作情况,有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安排、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部署等征求大家的意见,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民主党派与工商联自身建
  设领导班子建设1987年10月,协助民建、工商联顺利召开中国民主建国会烟台市第五次会员大会和烟台市工商联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初步实现新老合作交替。之后,先后于1988年、1989年、1992年、1993年、1997年、2002年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顺利完成各次换届任务。每次换届,市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市委书记、副书记多次听取关于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汇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人出席换届大会,市财政拨出专款作为换届经费;市委统战部在重大原则、重要人事问题上把好关,并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1997年和2002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工作实现统一年份、统一程序、统一标准,所有候选人全部高票当选。2002年换届后,民主党派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共74人,平均年龄43.9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8人,占91.9%;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48人,占64.9%。市工商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64人,大专以上学历的44名,占67.6%。
  1991年,市委制定《关于帮助各民主党派充实、调整领导班子的意见》,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在广泛物色、严格考察的基础上,1991年推荐市木钟厂总工程师王夫先加入致公党,并在致公党烟台市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被推选为主任委员;1992年,推荐市物价局副局长戴绍琴加入民建,并担任副主委,1997年换届时被推选为民建烟台市第七届委员会主任委员;1992年,推荐烟台大学教授郭日睿加入民革,并在换届选举中被推选为民革烟台市第二届委员会主任委员;2000年,推荐蓬莱市副市长张维丽加入农工党,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市招商促进局局长张行如加入致公党,2002年换届时分别被推选为农工党烟台市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致公党烟台市第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2001年,推荐莱山区副区长宋新强加入民革,并在换届选举中被推选为民革烟台市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5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一行12人赴海南、深圳、广州等地考察学习。1996年开始,由市委统战部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每年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一次。2001年,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每年拨付20万元的调研经费,由市委统战部负责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到外省市考察学习和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知情出力创造条件。1996年10月7日-9日,经市委同意,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到龙口、莱州、招远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听取各地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情况的汇报,参观考察部分镇村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然后进行座谈讨论。之后,市委统战部每年下半年都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到县市区参观考察。
  思想建设 从民主党派恢复活动到1987年,主要是推动民主党派发挥自我教育优良传统,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党章党史教育。1987年在民主党派中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1989年春夏之交,烟台市各民主党派发扬与党患难与共、风雨同舟的优良传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稳定烟台局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做了大量工作。1990年开始,把引导、帮助各民主党派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坚定性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来抓。1991年开展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和平演变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组织发展 大体经历4个阶段:1.恢复起步阶段(1980-1984年)。民主党派恢复活动时共有成员71人。到1984年底,共有成员315人,其中民革15人,民盟134人,民建92人,民进3人,农工党10人,致公党5人,九三学社56人。这一阶段,民主党派在烟台还属于新生事物,民主党派成员发展较慢。2.快速发展阶段(1985-1989年)。1985年发展成员126人,1986年发展207人,到1989年底共有成员980人。这期间,民主党派按照1983年中央统战部印发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精神,坚持“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和“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的原则,队伍有了长足发展。3.提高质量阶段(1990-1993年)。1990年4月,印发《关于烟台市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引导民主党派把工作重点放在巩固健全组织制度、提高成员素质上。1990年发展成员76人,1991年发展19人,1992年发展30人,1993年发展41人。4.规范有序阶段(1994年以后)。各民主党派贯彻“四坚持”(坚持以中上层为主的原则,坚持“在工作中发展,发展是为了工作”的原则,坚持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做好发展对象考察工作的原则)原则,及时总结组织发展工作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成员发展工作,每年增长率在4%~5%。到2002年底,全市民主党派成员总计1451人,其中民革99人,民盟535人,民建223个,民进127人,农工党116人,致公党86人,九三学社265人。
  机关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逐步开始恢复组织活动,到1985年共有机关专职干部25人,机关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组织的重建、发展和巩固上。从1986年到1989年,各民主党派机关逐步明确组织机构,增加人员编制,逐步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动民主党派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91年建立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1994年,制定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1996年,全市党政机关精简机构和人员,市委特为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增加8个编制和8个内设科室。2001年机构改革中,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经过“三定”,健全组织机构,扩充人员编制,完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到2002年底,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编制总数为52人,实有42人,其中民革4人(编制5人),民盟5人(编制8人),民建6人(编制8人),民进4人(编制4人),农工党5人(编制5人),致公党2人(编制4人),九三学社5人(编制6人),工商联11人(编制12人)。在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市委先后于1989年、1993年、2000年三次调整民主党派的办公用房,并拨专款50万元进行装修。另外,还在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办公经费和设施、机关干部职级待遇和住房等方面给予照顾。
  服务经济与社会 参政议政 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自成立和恢复组织活动以来,围绕中心,建言献策。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恢复活动至1986年,为自然发展阶段。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精力放在抓自身建设上,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是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成员通过参加“两会”、座谈会等活动,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某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1985年统计,全市民主党派成员中有74人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两会”提交提案、建议案48件。第二阶段是1987年至1989年,为逐步提高阶段。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始把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为大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随着民主党派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增多,民主党派的议案和提案也逐年增多,由1987年的50多件,增长到1989年的200多件,但议政的层次和质量还不够高。第三阶段是1990年后,为不断成熟阶段。全市7个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已全部成立,人员队伍已初具规模,逐步建立议政日或议事日制度,成立议政小组或议政委员会,在成员中开展了“一人一案”活动;在每年的市人大、政协会议召开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都专门召开参政议政工作会,搜集整理广大成员的各种建议,形成集体提案。1990年至2002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围绕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等提出各类提案、议案、意见、建议2700多条,其中有1900多条得到采纳和落实。
  社会服务 1981年,民建市委协助烟台市大海阳生产队办起以代购代销为主要内容的爱国服务公司,开创了境内民主党派咨询工作的先河。1982年工商联恢复活动后,建立“两会”经济咨询服务部,先后开展创建工厂、开办商场、引进技术和设备、生产管理等经济咨询活动,1985年被评为全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为四化建设服务先进集体。到1985年底,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建立咨询网点27个,累计接受咨询服务项目124个。1996年后,咨询服务内容由项目咨询转为技术咨询为主。1984年民盟烟台市委成立初,根据烟台对外开放的需要和自身优势,举办烟台市第一家外语学习班,培训学员80人。1988年10月,由九三学社主办的全市第一所民办大学-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正式开学。到1995年底,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80个,培训学员1.5万多人次。
  招商引资 民革恢复组织活动初,组建了祖国统一工作联络组,开办了旨在为“三胞”排忧解难的“三胞”咨询服务业务,宣传和平统一祖国方针政策和“一国两制”基本国策,接受办理“三胞”各种委托事项。致公党积极发动成员及亲友加强与海外亲朋好友的联系,为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设备服务。到2002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广大成员牵线搭桥洽谈经济合作项目130多个,参与引进外资1亿多美元。
  民主监督 1991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聘任15名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监察局、审计局、教育局等部门先后聘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以及行风评议员、机关建设监督员等。至2002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中共有61人被聘任为特约人员,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对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节 党外干部与知识分子工作
  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规划 1989年,中共烟台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关于选配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意见》,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于1989年、1991年和1996年先后三次制定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规划,提出党外干部选拔使用的目标,确定培养安排的范围、条件、方法。2001年7月,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各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以及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的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党外干部实职安排 1984年机构改革后,全市安排副厅级党外干部8名,其中市政府副市长1名,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7名;处级党外干部63名,其中副县市区长4名,市政府部门处级干部5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54名;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科级党外干部57名。在党外干部安排工作中,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班子职数掌握采取“加长板凳”“先进后出”等形式,把一些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及时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到1995年,全市安排党外副市长1名;党外副县市区长6名、县长助理1名;市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处级党外干部8名;党外副乡镇长17名;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科级党外干部395名。1996年,市委决定首次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干部担任县级领导职务,专门拿出两个职位为党外干部考选,并适当放宽了党外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过笔试、面试、答辩、考察,市委决定任用3名党外领导干部。2002年,市委决定再次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干部担任县级领导职务,拿出3个职位为党外干部考选,并在资格条件方面适当放宽,最终市委决定任用6名党外领导干部。到2002年,全市安排副厅级党外干部8名;处级党外干部79名,其中有5名担任部门正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科级党外干部420名。
  党外干部队伍建设 党外后备干部管理 1991年,对全市党外知识分子进行摸底调查,对其中6940名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登记造册,对2268名政府机关和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党外干部进行建档立卡,并对其中71名重点人物写出考察材料。1994年,市县两级建立党外后备干部推荐网络,并制定严格的推荐选拔程序。副县级以上的党外后备干部,经民主推荐、群众评议、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共同审定;市直科级和企事业单位党外后备干部,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主管部门审定,报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备案。对党外后备干部的管理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副县级以上党外后备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共同管理,所在县市区或部门协助考察;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科级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后备干部,由主管部门考察和调整,报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备案。到2002年,全市有县级党外后备干部61名,科级党外后备干部400名。
  党外干部培养 1992年4月13日-30日,第一期党外中青年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26名党外干部参加培训。1993年第二期培训班有49名党外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时间增至2个月。到2002年,共举办八期培训班,共有400多名党外干部参加了培训。1995年4月,市委决定选调23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少数民族干部到乡镇、基层单位进行为期一年半的挂职锻炼。到2002年,全市共有700多名党外干部被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从1993年开始,全市加强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1993年换届后,市人大代表中安排党外人士98名,占18%;市政协委员中安排党外人士271名,占有61%;县级人大代表中安排党外人士227名,县级政协委员中安排党外人士1264名。1998年换届后,市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41名,占29%;市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271名,占61%;县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242名,县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1232名。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989年,烟台市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系点,确定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对象,初步形成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网。到1995年,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点59个,明确联络对象335人。1997年开始聘任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1999年建立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通过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组织的推荐、考察,确定100人作为全市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负责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节 民族、宗教工作
  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1995年在市委党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对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在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次中开设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课程,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学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文化培训,到1998年,市、县、乡党政机关45岁以下的少数民族干部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1993年换届后,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人士26名;1998年换届后,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中有少数民族人士40名。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2000年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并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活动。2001年成立烟台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于10月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协助市天主教爱国会先后于1983年9月、1987年12月、1992年6月、1999年12月召开代表会议进行换届。协助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先后于1982年11月、1985年9月、1990年12月、1996年4月召开代表会议进行换届,建立全市神职人员和信徒骨干档案,做好宗教团体领导人选的考察工作。抓好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有关政策归还宗教房产计4万多平方米,占全部应归还房产的93%。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恢复开放和重建工作,改革开放后先后恢复开放寺观教堂24处、活动点149处;自筹资金重建烟台清真寺、佛教竹林寺和莱州资圣寺;修缮了龙口、莱阳、招远、蓬莱、莱州等地的教堂,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做好各级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和年轻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先后成立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9个,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民主管理小组;通过举办教牧人员和神学生进修班、组织研讨会、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加大对各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选派31名神学生赴金陵神学院、上海华东神学院、山东神学院和省“两会”义工培训班深造。
  管理宗教事务 1994年,全市召开宗教人士学法会议500多次,参加学习的信教群众2万多人。至1995年,对全市173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并发证。自1997年开始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进行年检,年检合格率每年都达到98%以上。1999年成立烟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统战、宗教、公安、安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各县市区管乡镇、乡镇管村、村管宗教活动场所的三级管理体制。2000年依据合理布局、宽严适度、方便信教群众的生活、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置进行调整,全市新增31处正式活动场所,撤销14处正式活动场所和2处临时活动场所。协助指导各级宗教团体和民主管理组织健全完善《堂点民主管理制度》《爱国守法公约》《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例会制度》《政治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职人员下会制度》和《境外宗教宣传品管理规定》等。
  第六节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 改革开放后,烟台境内个体私营经济得到迅猛发展。1979年,境内个体工商户有120人领证经营。到2002年底,按照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规定的新的统计口径,全市登记个体工商户114167户,注册私营企业21425户。
  市委统战部门注重对那些政治可靠、经济实力强、社会贡献大、代表性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培养,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1993年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68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25人。1994年,组织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加在合肥举办的华东六省一市工商联企业商品交易会,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同年还举办有关工商经济法规培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1995年,全市举办工商联会员出国政审和职称评定培训班。1998年,在市委党校首次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学习班。到2002年,有176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被选为县级以上政协委员,有110人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有300多人担任各级工商联的领导职务。
  工商联组织建设 烟台市工商联于1982年9月恢复组织活动,1993年7月成立中共党组,2001年7月加挂烟台市总商会的牌子。1985年12月,莱阳县召开工商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标志县级工商联正式恢复活动。1994年9月17日和18日,烟台市首批乡镇商会在莱州市沙河镇和龙口市中村镇挂牌。2000年11月,市工商联第一家行业组织——橡塑业商会成立。至2002年,12个县市区除莱山区外全部成立或恢复工商联,镇街商会达到92个,同业公会12个,有6个县市区的镇街全部建立了商会组织,会员总数达到5644个。1991年全市筛选出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名单。1992年增补2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市工商联执委。1993年8月,在市工商联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45人组成的新一届执委会,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18人。1994年,增补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市工商联执委。1997年5月,在市工商联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由49人组成的新一届执委会,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27人。2001年12月,市工商联召开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65名执委中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44人,占67.7%;会长、副会长中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人。
  “光彩事业”活动 199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光彩事业”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1996年5月,组织民营企业家在海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参与“光彩事业”帮扶海阳经济发展问题,并投资10万元帮扶海阳工商联兴办经济实体。到2002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参加“光彩事业”27项,投入资金1.5亿元。1998年,对35名非公有制经济界优秀青年进行表彰。2001年,全市授予18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参加光彩事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22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为“市工商联优秀企业会员”称号。2002年,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活动,引导他们爱国、敬业、奉献。
  经济统战工作 从1987年始,民主党派、工商联都把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为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考察学习,不断向中共烟台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发挥自身优势,在经济领域开展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发挥各自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在海外同胞中招商引资,洽谈经济合作项目。2001年,市委统战部在全市广大统战成员中广泛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富民兴烟”活动,具体内容是: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提供一条致富信息,发明一项科研成果,引进一个外资或内资项目,帮扶一户贫困家庭,提供一个就业岗位,开展一次咨询服务活动,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参加一项光彩事业项目,做好一名所联系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广大统战成员热烈响应、积极参与,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成为烟台市统一战线的一大品牌工程。到2002年底,全市统战成员共提合理化建议7160条;提供致富信息7550条;发明科研成果300项,其中获国家级奖12项;参与引进外资项目228个,合同额3.96亿美元;参与引进内资项目343个,合同额13.2亿元;结对帮扶贫困家庭7600户,提供帮扶资金500万元;资助困难学生5577人,资助资金177万元;安排就业2万多人:开展各类咨询服务1000多次,服务人数近15万人。
  第七节 港澳台与海外统战工作
  对台工作 加强对台胞的接待工作,1984年至1986年,共接待来烟台探亲、旅游、洽谈贸易等方面的台胞765人。全市共有台胞、台属专业户、重点户3500多户,各种经济联合体410个,投资总额510多万元。市委对台工作小组专门召开台胞、台属勤劳致富工作经验交流会,鼓励、支持他们勤劳致富。莱阳县110户台属集资9.6万多元,办起“友谊贸易公司”“大统电器制修行”等4个自负盈亏企业,解决43名台属的就业问题,1985年总营业额达200多万元,纯利润6.8万元。1982年,按照“一视同仁,优先照顾”的原则,全部落实台胞政策,对所有台胞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对2名农村台籍青年优先安排工作,对生活困难的老台胞给予补助。先后有14名台胞被安排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12人获县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到1986年,全市共安置回归定居台胞47人,对其中生活困难的8名台胞增发生活补助费;有186人去境外会见了在台亲人;有8229户台胞台属与去台人员建立联系;有4833户与去台人员通汇,通汇折合人民币300多万元。
  “三胞”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初,烟台地区共有海外“三胞”(港澳台)31万多人,分布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三胞”亲属24万多人。1986年后,对海外“三胞”和全市“三胞”亲属进行摸底调查,在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香港地区确定95人为重点联系对象,对有影响、有实力的422名“三胞”亲属建立档案,并对其中的突出人物作出政治安排。1985年3月,在烟台市政协六届二次全委会议上首次增补6名香港同胞为市政协委员。1988年1月,在烟台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中增设了港澳同胞界别,安排港澳委员5名,安排有“三胞”关系的人士81名,占委员总数的20.6%;在县级政协中安排有“三胞”关系的人士410名,占委员总数的16%。1993年3月,在烟台市第八届市政协委员中安排港澳委员16名,安排有“三胞”关系的人士116名,占委员总数的26.1%。1998年2月,在烟台市第九届市政协委员中安排港澳委员16名,安排台胞、台属、归侨、侨眷34名。
  海外联谊活动 1992年9月,烟台海外联谊会成立后,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海外联谊活动,先后邀请香港冀鲁旅港同乡会、日本神户华侨总会、韩国汉城华侨协会、意大利华商总会、法国山东同乡会、加拿大卑诗省山东同乡会等50多个侨团、3200多人次海外朋友,来烟台参观考察;先后组团或随团出访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意大利、法国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拜访华侨协会等社团组织100多个。2000年开始连续三年举办海外客商高尔夫球友谊赛,来自英国、韩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300余位海外朋友先后参加比赛。自改革开放至2002年,全市统战系统及广大统战成员牵线搭桥,共促成外资项目600多个,引进外资总额达13亿美元;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与修公路、造桥梁、办学校、建医院、扶贫助困等,共捐款捐物约计2亿多元。1992年9月,市政府对冀鲁旅港同乡会理事长宫培兰、于学成等26名为烟台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授予“烟台市荣誉市民”称号和“爱国爱乡一级奖章”,对林福贵等17名海外侨胞授予“爱国爱乡二级奖章”。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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