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编 中共地方组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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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460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编 中共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35.52
页数: 86
页码: 995-1080
摘要: 本编烟台市中共地方组织涵盖了机构设置、党的地方代表大会、纪律检查、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统战工作、政法工作、市委办公室工作、政策研究、机关党建等介绍。
关键词: 中共地方组织 烟台市 机构

内容

第一章机构设置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委员会
  中共烟台地委 1971年3月,中共烟台地区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烟台地区第一届委员会,由解放军代表、工农代表、干部代表“三结合”组成,设书记、副书记、常委,共11人,委员57人,隶属中共山东省委。时地委未设机构,与地革委合署办公。
  1976年10月,中共烟台地委仍作为省委派出机构,设书记1人,副书记4人,常委17人。
  中共烟台市委 1983年10月,中共烟台地委撤销,成立地级中共烟台市委。莱西县委划归青岛市委,原烟台市委改为芝罘区委,福山县委改为福山区委。
  1984年4月19日-24日,中共烟台市第六次(顺延原烟台市届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烟台市第六届委员会。
  1989年5月13日-18日,中共烟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烟台市第七届委员会。
  1994年4月11日-16日,中共烟台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烟台市第八届委员会。
  1999年3月24日-28日,中共烟台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烟台市第九届委员会。
  第二节 市委工作部门
  1971年3月,日常工作由地革委办公室和政治部及其他部门负责处理。1972年5月,设立地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室(同年撤销)。1972年11月,设立党校。1974年10月,地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党校、烟台日报社。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烟台地委仍作为省委派出机构。1977年,地委工作机构设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机关党委、党校、烟台日报社。1979年增设纪律检查组(年内改称纪律检查委员会)。1981年增设政法委员会、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82年增设政策调查研究室。
  1983年11月1日,中共烟台市委挂牌办公。市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统战部、农村工作委员会、企业政治工作部、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机关党委、党校、烟台日报社。1984年增设经济技术发展研究中心(1986年改为政府序列)。1987年11月至1988年,市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企业政治工作部(1988年撤销)、农村工作委员会(1996年撤销)、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信访办公室、机关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台工作办公室(1988年设立)、政治体制改革办公室(1988年设立,1996年撤销)、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97年改称党史研究室)、档案局。
  1992年底,市委设办公室、保密局、机要处、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对外宣传办公室、农村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老干部局、信访办公室、对台工作办公室、政治体制改革办公室、机关党委、党校、烟台日报社、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1996年6月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后,市委工作部门有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组织部(老干部局)、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市综治办与其合署)、政策研究室、台湾工作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与其合署)。派出机构有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烟台芝罘湾保税区工作委员会。
  2001年4月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后,市委工作部门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与其合署)、市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组织部(老干部局)、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市综治办与其合署)、政策研究室、台湾工作办公室、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派出机构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烟台出口加工区工作委员会、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第二章 党的地方代表大会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
  第六次代大会1984年4月19日-24日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600名,候补代表60名。代表中各级干部占58.5%,各方面专业人员占14.5%,工人占11%,农民占13%,解放军占3%;妇女代表占14.3%,少数民族代表占0.2%。市委书记王济夫代表市委在会上作《加强团结坚持改革开拓前进,全面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大会审议并批准这一报告。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六届委员会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市委委员39人,候补委员9人;市纪委委员29人,暂安排27人。党代会闭幕后,市委、市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王济夫、董传周、李殿魁、李太启、曲元显、曲宝善、郭守元、姜代晓、刘延凤(女)、李世文、巴忠鼎、陈建国12人当选市委常委;王济夫任市委书记,董传周、李殿魁、李太启、曲元显4人任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由王效担任,杨连政、纪连功、郎希岷3人任副书记。六届二次全委会议 1984年12月27日-30日召开。全会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胡耀邦视察山东和烟台时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苏毅然、梁步庭在省委四届四次全委会上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烟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试行方案;总结1984年的工作,部署1985年的任务。
  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5年4月29日-30日召开。主要审议市委常委整党的集体对照检查,安排部署下一步整党工作。会议期间,市委常委向全委会作整党的集体对照检查,王济夫作个人对照检查。经过全委会讨论,一致同意常委集体和王济夫个人的对照检查。
  六届四次全委会议 1985年12月17日-20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四届六次全委会通过的省委1986年工作要点和梁步庭、李昌安的讲话,讨论通过烟台市1986年工作要点。
  六届五次全委会议
  1986年5月24日-26日召开。会议传达省委四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和李昌安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规划到1990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84.5亿元,年均增长8.6%;国民生产总值(按1985年价格计算)达到135.9亿元,年均增长9.2%;国民收入(按1985年价格计算)达到112亿元,年均增长8.9%。
  六届六次全委会议
  1986年12月2日召开。全会传达省委四届八次全会和市地委书记座谈会精神,学习省委领导人梁步庭、李昌安、陆懋曾的讲话,制定烟台1987年工作要点。
  六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7年4月27日召开。会议主要是推举出席省党代表会议代表和征求出席中共十三大代表候选人预备名单的意见。会议选举董传周、张迎春(女)、刘燕玉(女)、王效、路升云、贺崇铃6人出席省党代表会议。
  六届八次全委会议
  1987年12月28日-3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1987年的工作,讨论通过《中共烟台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纪要》。会议指出,振兴烟台经济、正确的发展战略,应确定在外向型经济上。
  六届九次全委会议
  1989年1月14日召开。会议就召开中共烟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进行专题研究,市委书记董传周向全委会汇报市委常委关于召开第七次党代会的初步意见,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中共烟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六届十次全委会议
  1989年5月7日-8日召开。市委书记董传周代表市委常委就六届市委在市第七次党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作了说明,全会讨论并原则通过这个报告,决定将报告提交市第七次党代会审议。董传周还对中共七届烟台市委、市纪委人事安排的建议方案作了说明,与会人员进行酝酿讨论。会议确定,1989年5月13日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
  1989年5月13日-18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共500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占73.2%,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代表占22.2%,劳动模范和战斗英雄占4.6%;解放军代表占2%,妇女代表占12.6%,少数民族代表占0.6%。市委书记董传周代表六届市委向大会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推进改革开放,为全面振兴烟台而努力奋斗》的报告。大会审议并批准这一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七届委员会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市委委员32人,候补委员8人;市纪委委员23人。党代会闭幕后,市委、市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陈建国、杜世成、周训德、巴忠鼎、王军民、杨聚庆、张仁家、庄象鑫、原万同、王学刚、滕文林11人当选市委常委;陈建国任市委书记,杜世成、周训德、巴忠鼎、王军民4人任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由滕文林担任,纪连功、刘常德任副书记。
  七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9年7月7日-8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七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
  1989年12月19日-20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搞好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任务与措施,审议通过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市委1990年工作要点》。
  七届四次全委会议
  1990年5月14日-15日召开。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省委的《实施意见》,传达省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市委《关于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决议》。
  七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
  1991年1月10日-1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和省委召开的省级党员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讨论通过《市委1991年工作要点》。
  七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
  1991年3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与第八个五年计划(草案)》。
  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1991年12月20日-21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和省委五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市委《关于贯彻八中全会精神,在全市农村开展“奔小康”活动的决定》和《市委1992年工作要点》。
  七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
  1992年12月3日-4日召开。会议传达中共十四大和省五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步伐的意见》《关于加快改革步伐,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意见》。
  七届九次全委会议
  1993年10月16日召开。会议讨论、酝酿和确定烟台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时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党的代表会议。会议表决通过烟台市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代表会议的决议。
  七届十次全委会议
  1994年1月15日召开。会议听取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八次代表大会有关问题的报告,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八次代表大会
  1994年4月11日-16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00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占71.2%,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代表占18.4%,工人、农民及其他劳动者代表占9%,解放军、武警代表占1.4%;妇女代表占12.4%,少数民族代表占0.4%。大会审议并批准题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实现烟台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而奋斗》的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八届委员会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市委委员35人,候补委员5人;市纪委委员25人。党代会闭幕后,市委、市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杜世成、张华福、王树建、任海深、杨金镜、原万同、雷齐、栾秉良、卢成金、宋修武、荣风刚、矫智仁、刘挺章13人当选市委常委;杜世成任市委书记,张华福、王树建、任海深任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由栾秉良担任,刘常德、李德沂、华骏任副书记。
  八届二次全委会议
  1994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中共烟台市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委〈实施意见〉的意见》。
  八届三次全委会议
  1995年11月14日-15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鉴于八届市委出缺3名,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递补市委委员的决定(草案),根据《党章》规定,从候补委员中依次递补王瑞熙、曲进胜、丁桂盛为八届市委委员。
  八届四次全委会议
  1996年1月23日召开。会议传达江泽民在甘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时的讲话,听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实施方案的说明,表决通过《烟台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市委工作机构改革调整后,设工作部门8个,均为正处级规格;另设部门管理机构2个,均保留正处级规格。市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后,设工作机构44个,其中组成部门38个,办事机构6个,均为正处级规格;另设部门管理机构8个,其中法制局、物价局、规划局保留正处级规格,其他为副处级规格。
  八届五次全委会议
  1996年10月31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讨论通过《中共烟台市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的实施意见》和《烟台市“九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草案)》。会议提出把烟台建成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八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
  1997年10月16日-17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五大和省六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八届七次全委会议
  1998年8月28日召开。会议传达省委《关于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听取烟台市出席省第七次党代会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推荐和中国共产党烟台市代表会议筹备情况,通过烟台市出席省第七次党代会候选人预备人选,通过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1998年9月中旬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八届八次全委会议
  1998年11月25日召开。会议传达省委六届十二次全会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审议通过市委《关于贯彻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研究市第九次党代会的有关筹备工作,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确定1999年3月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九次代表大会。
  八届九次全委会议
  1999年3月18日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共烟台市第八届委员会向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报告,决定提请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审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换届人事安排方案和其他有关事项。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于1999年3月24日在烟台召开。
  第四节 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九次代表大会
  1999年3月24日-28日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共500名,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占68.4%,经济、科技、政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条战线生产、工作一线的代表占31.6%;解放军、武警代表占1.4%,妇女代表占18.4%,少数民族代表占0.2%。市委书记任海深代表八届市委在会上作《团结拼搏励精图治,创造烟台跨世纪发展的新辉煌》的报告。大会审议并批准这一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九届委员会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市委委员37名,候补委员6名;市纪委委员25名。党代会闭幕后,市委、市纪委分别召开第一次全委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任海深、杨金镜、栾秉良、卢成金、杜昌祚、吕在模、荣风刚、高维敏、王书坚、张建华、张心骥、阎原田、王秀臣13人当选市委常委;任海深任市委书记,杨金镜、栾秉良、卢成金、杜昌祚、吕在模任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由卢成金担任,刘洪元、华骏、董仁利任副书记。
  九届二次全委会议
  1999年10月24日下午至26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二次全会和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精神,集中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问题。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听取中央政策研究室纪玉祥关于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辅导报告,讨论通过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九届三次全委会议
  1999年12月24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审议通过《烟台市2000年工作要点(草案)》。
  九届四次全委会议
  2000年7月27日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集中研究加快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问题。与会人员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中共烟台市委关于加快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的决定(草案)》。
  九届五次全委会议
  2000年11月28日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讨论审议并原则通过《烟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
  九届六次全委会议
  2001年8月3日召开。会议通过《中共烟台市委关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审议稿)》。
  九届七次全委会议
  2001年10月27日-28日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集中研究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任务和措施。
  九届八次全委会议
  2002年3月31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76名出席省第八次党代会候选人初步人选。会议决定2002年4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烟台市代表会议,选举烟台市出席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八次代表大会代表。
  九届九次全委会议
  2002年12月5日-6日召开。会议学习讨论中共十六大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中共烟台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的意见(讨论稿)》和《关于召开中共烟台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草案)》。会议决定,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于2003年第二季度召开。
  九届十次全委会议
  2002年12月26日召开。会议对6名新任区市党政正职拟任人选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全委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提名的全部人选。
  第三章 纪律检查
  第一节 机构
  1979年6月,中共烟台地委纪律检查组成立,内设办公室、检查科。同年10月,烟台地委纪律检查组改称烟台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烟台地委纪检组(烟台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初建阶段为同级地方党委部门之一,在烟台地委领导下开展工作,1980年改为烟台地委和山东省纪委双重领导,以烟台地委领导为主。1981年1月,增设信访科。1983年1月,增设审理科。
  1983年10月成立中共烟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来信来访科、经济检查科,定编制32人。1984年2月增设“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经打办”),单列编制8人。1984年4月市纪委内部机构由科改处。1986年1月增设市纪委研究室,3月定编制48人。1987年5月,检查处、经济检查处分别改为检查一处、检查二处;原“经打办”移交烟台市人民检察院,重新定编制42人。1988年9月,信访处、审理处、检查一处、检查二处改处为室。1989年7月,增设教育室。1991年6月,检查一室、检查二室合并为检查室。
  1987年11月,烟台市监察局成立,1988年1月1日正式对外办公。市监察局是市政府负责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调研室、监察一科、监察二科、监察三科、信访科、审理科,定编制45人。1990年,市监察局增加编制5名。11月,增设宣教科。全局编制50人。
  1993年4月,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合署办公。合署后的监察局,仍属于政府序列,工作上既对市纪委常委会负责,又对市政府负责。市纪委原定编制39人,实有35人;市监察局编制50人,实有47人。合署后内设机构办公室、监察综合室、研究室、干部管理室、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廉政建设室、执法监察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1996年1月,烟台市市级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察局定编89人。市纪委常委按规定配备;市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秘书长1名。2001年11月,市纪委、监察局第一、二、三纪检监察室合并设置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不再挂烟台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牌子,单设烟台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其他内部机构设置不变。
  第二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979年下半年始,烟台地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围绕贯彻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克服和防止特殊化等方面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准则》的问题和违反党纪的现象,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至1981年,全区共通报处理违反《准则》的案件91起。山东省委、省纪委分别于1979年8月和1980年3月,将烟台地委、纪委贯彻执行《准则》经验的调查报告,转发至各级党委。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999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2000年2月,制定《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2001年,制定《关于对县级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细则》,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全市各级各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逐级负责,一直延伸到基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此为总抓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至2002年底,按照责任制有关规定,全市共有138名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专项检查与制度建设
  1979年,根据中纪委《关于在受理华侨捐献时严禁违反政策和营私舞弊的若干规定》,对个别通过侨属变相向国外华侨索要物品、私自占用华侨捐献物品、擅自接受华侨捐赠等违反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进行严肃处理。1981年12月,根据省委批转的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在县城建私房中搞不正之风的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共清查全区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城镇建私房的557人,其中有贪占和拖欠公款问题的476人,经核实后处理318人,收缴贪占拖欠公款11万余元。1983年,按照中纪委《必须坚决制止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的指示,全区共查出有59个单位违反财经纪律搞超标准建筑,431名党员干部超标准住房,处理397人,对其中贪占情节严重的52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1984年下半年至1985年6月,根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全市共清查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120家,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干部297人,均按停办、脱钩和人员撤出等方式进行处理。从1985年3月至1986年1月,对违反财经纪律滥发奖金、实物、补贴的问题进行清理和纠正。全市共有1609个单位超规定自行发放奖金、实物和补贴,总额达1200余万元。1987年,针对实施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出现的问题,市纪委制定和重审党员干部在住房分房中应遵守的十项纪律。1988年,根据《党章》《准则》的有关规定,烟台市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列席同级党委会议,根据情况派人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并建立逐级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等工作制度。
  1990年,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共查清1986年以来干部职工违纪建私房1174户,其中党员532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开除党籍的4人,给予其他党纪处分的6人,清退、罚没、追缴违纪金额183万元。查清违纪装修住宅2481户,追缴违纪金额26万元,对1127户作加收房租处理,有1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查实弄虚作假骗取职称的288人,均按政策规定给予免去职称或降低职称的处理。用公款供子女上学,作退款处理的198人,退款总额31万元。1991年,市纪委牵头,会同监察局、人事局对全市“四清”工作进行“回头查”活动,共查出前段清理遗留问题116件,追缴、罚没违纪金额16万元。1992年5月-8月,对全市党员、干部、职工借用、拖欠、挪用公款、占用公物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清查,共清理出借用、
  挪用公款2800余万元,占用公物11868件,折款37万元。1993年8月,在全市开展清理超标准购置豪华轿车、公费出国(境)旅游、占用企业人财物的工作,共处理或封存1992年1月以来购置的44辆超标准豪华轿车;清退上缴违反规定的公费出国(境)旅游开支3.7万元;清退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人员173人,占用企业资金和物资折款292万元。1994年5月-11月,集中对“车子、房子、票子”问题进行清理清查,共查出违反规定购置和使用的小汽车1094辆,查处住房方面存在问题的883户;清理出个人借欠公款3471万元,挪用公款225万元。同时,协助市委制定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公务活动收受礼品登记和廉洁自律定期民主评议等三项制度。1996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两办印发《关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调换、购买、建造住房的暂行规定》《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党政纪处分的规定》等,并总结推广招远市实行企业“三位一体”监督制约机制的经验。
  1997年,根据市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民主评议制度(试行)》要求,市纪委先后制定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谈话询问、贯彻落实中央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等制度规定。1998年,在全市推行“单独列项、限额管理、由暗变明、疏堵并举、源头治理”的招待费管理办法,建立来客审批、接待费使用公开和统一发票制度,以及配套的违规处罚规定。开展对全市党政机关超标准配备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的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出移动电话4575部,对违规的2677部全部进行处理。清理公费安装住宅电话6156部,对不符合规定安装的723部,全部补交费用后转为私用。1999年,全市各级分别成立专门机构,全面清理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和超标准占用住房问题。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共清查出用公款超规定资金限额购房的74人,清理出多占住房124套。县市区共清理出多占住房2778套,超面积住房1896套。全市共收缴违规资金4300万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市里成立清车办公室,负责对市、县、乡三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全市县乡机关事业单位确定配备的小汽车比原来减少13.3%,处理超编小汽车691辆、超标车86辆,纠正“我车他户”1357辆。清理清退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违规配备的小汽车126辆,清理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违规借用小汽车112辆。同年11月,市纪委建立了县级干部廉政档案。
  2001年,市委制定《关于建立市纪委常委同县级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意见》,组织清理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年内上交和存入廉政账户的现金10万余元。2002年,全市组织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借用公款公物工作,清理收回长期借用公款总额753万元,借用公物134件,清退报销个人费用1.9万元。为解决乡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各县市区均建立有关制度,并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督查,纠正乡镇干部“走读”553人。
  第三节 案件查处
  纠正历史冤假错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主要任务是审议、复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次运动中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落实党的政策,纠正冤假错案。1980年上半年,全区对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工作进行验收,共审查、处理6700余起案件,属于冤假错案的全部予以平反纠正。1981-1985年,落实政策的重点放在复议、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遗留问题上,共复查各类申诉案件5300余起,纠正2050余起。至1986年,全市复议历史案件工作全部结束。
  信访工作 1979年,全区各级纪检组织恢复重建后,面对历史遗留问题多、积案多的现状,通过建立地、县、乡三级信访网络,实行办案责任制、督办重大案件等措施,开展信访无重信、无越级、无积案“三无”达标等活动,认真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到1987年,全市纪检系统共受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44380件次,已处结39100件次。1988-1992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2.76万件次,其中纪检系统1.86万件次,监察系统9000件次。
  1998年,为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有效控制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市纪委在全市推广福山区实行信访工作双向承诺制度的做法。2001年制定县市区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考核暂行办法。1993-2002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举报5万余件次。
  查办案件 1979-1980年,全区各级纪委根据中央和省纪委提出的纪检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处理各种现行违纪案件1670多起。1981年,各级纪检机关逐步把案件检查工作重点转移到查处政治领域和经济领域的现行犯罪案件上来,共查处案件807起,其中违犯政治纪律案件4起,违犯经济纪律案件266起。
  198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精神,各级纪检机关以主要精力抓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斗争,重点抓破坏性大、影响震动大、腐蚀性大的案件和身居要位、要害部门的案件。至1985年6月,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种经济犯罪案件1315起,其中个人非法所得万元以上案件64起。1986年,各级纪检机关会同政法、审计、工商等部门协同作战,深入查处大要案,由过去偏重社会上的一般案件转到注重排查市、县直机关和中央、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违纪案件,注重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查处走私贩私、偷税漏税、套汇逃汇等案件。1987年,全市各级纪检机关查处索贿受贿案件63起,收回非法所得20万元,处分党员19人;查处严重官僚主义案件23起,处分党员24人;查处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案件11起,处分党员19人。1988年,为做好党、政、法、纪交叉案件的查处工作,市县两级纪委普遍与行政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交叉案件组织联合办案。同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党内违纪案件327起,结案311起,处分党员300人,其中给予撤职以上处分134人。全市监察机关查处监察对象违纪案件108起,结案75起,给予政纪处分和建议给予政纪处分的40人,其中给予撤职以上处分14人,建议给党纪处分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5人。1989-1992年,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共查处党内违纪案件1879起,结案1745起,处分党员1708人,其中给予撤职以上处分994人。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查处监察对象违纪案件626件,结案595件,给予行政处分487人,移交纪检、司法机关处理50人。通过查办案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930万元。
  1993年,全市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合署办公后,按照“保持办案数量,提高办案质量,重点查办大要案”的办案思路,重点查处党政、司法、执法监督机关和经济部门的以权谋私案件,以及农村、企业的违法违纪案件,尤其是“一把手”的经济问题案件。1993-200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查案件5898起,结案5697起,其中1993-1997年查处万元以上经济类大案308起。1998-2002年共查处大要案1121起,给予党纪处分4516人,其中撤职以上处分2665人;政纪处分1002人,其中撤职以上处分274人。通过查办案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930万元。
  第四节 纠风工作
  民主评议监督行风
  1991年,市纪委总结推广招远、福山、牟平等地实施民主评议监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经验,制定《烟台市民主评议监督行风实施办法》,对评议监督行风工作进行部署。1993年,全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评议监督工作,与评先树优、树立典型结合进行。当年有市劳动局、计委、税务局、工商局4个部门被评为全市行风端正、廉洁勤政、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先进单位。1999年,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负责人及社会群众中聘请行风监督员,采取组织动员、明察暗访、发放评议票、召开集中评议会等形式,加强对市直部门、中央和省属驻烟单位的评议监督力度。2000年,全市将被评议部门从15个扩大到21个。2001年民主评议监督突出政务公开、规范服务、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五项内容。清理党政机关办实体
  1993年,市纪委根据中央、中纪委有关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实体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后有262个经济实体与原部门脱钩,909名机关干部的行政工资关系转到经济实体。在实体兼职的64名领导干部中,有51人辞去所兼职务。
  制止公车迎亲嫁娶
  1994年,市纪委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车迎亲嫁娶问题,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出借公车用于迎亲嫁娶,1995年制定处罚规定,1996年制定补充规定。同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车辆责任人给予罚款和通报批评处理。
  清理中小学乱收费
  1996年,在全市推广公开收费标准、持卡收费等做法,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对查出的3所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1997年后,不断加大清理工作力度,共清理乱收费项目30项,违规违纪金额2047万元。2000年,全市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减少学生负担2846万元,清退乱收费金额813万元。2001-2002年,全市清退中小学违规收费金额390万元。
  清理农民负担
  1996年,全市开展清理农民负担大检查2次,查出违规文件12份,项目17个,减轻农民负担1400万元;查出违纪金额1794万元,直接清退1300万元;对3起违反规定加重农民负担案件进行严肃查处。1997-1998年,全市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192个,废止101个,修改61个,暂缓执行3个。1999年,全市落实农民合理负担定项限额、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对户交户结不到位、收粮打白条、代扣代缴“三提五统”问题进行检查纠正。2001年,全市落实农民负担预决算、负担卡和专项审计管理制度。
  清理企业负担
  1997-1998年,全市清理、废止对企业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集资等项目211项,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2050万元。1999年清理589个规范性文件,修订42个,废止收费项目485项,建立实施“两证一卡”“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和涉企收费档案管理等制度。2000年纠正擅自提高企业收费标准收费项目71个,清理和废止县级违反规定的收费225项。2001年查处加重企业负担的违法违纪案件41起。
  整顿医药市场
  1999-2002年,全市开展清理整顿医药市场执法监察活动,共查处、取缔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经营药品单位1601个,没收和销毁非法经营或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价值近527万元,查出违价药品金额5740万元。2001年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县以上医院收费公开制度。2002年组织全市52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主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5大类、1106个剂型规格、零售价值约2.6亿元的年采购量药品,开展集中招标采购,直接让利社会5700万元。
  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
  1994年,市纪委、监察局认真总结推广市建委实行的社会服务承诺制经验,得到国务院纠风办领导的充分肯定。1996年5月15日-16日,国务院纠风办和建设部在烟台召开推广烟台市建委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经验现场会议。2002年,全市已有27个部门和行业、2304个基层单位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
  第五节 源头治理与执法监察
  公开监督 政务公开 1989年,市监察局组织指导市直部分部门和单位逐步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实行民主监督。
  1990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广泛推行。2000-2001年,政务公开突出“权、财、人、案”四个重点,采取政务公开栏、社会听证会、干部人事公示、便民服务厅等形式,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办事效率监督卡、首接责任制、AB角工作制、不作为追究等配套制度。2001年11月,省政府在莱州市召开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烟台市政府在会上作了典型交流。2002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将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全面考核。
  到2002年底,全市56个应实行政务公开的市直部门、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均建立了规范的政务公开栏;12个县市区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146个乡镇(街道),全部按要求实行政务公开。
  村务公开
  1997年7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推行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的暂行规定》,并在长岛县、莱州市、福山区部分乡镇和村召开了村务公开现场会。到2000年,全市农村已全面推行村务公开。
  厂务公开
  1999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两办”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等八部门《关于在全市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意见》。到2002年,全市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事业单位已达2076家,其中应推行的606家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全部实行厂务公开,932家事业单位、126家乡镇企业和412家非公有制企业也参照实行厂务公开制度。
  校务公开
  从1999年开始,市纪委协助市教委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对涉及学生收费、招生、民师转正、职称评聘、财务收支、住房分配等重大事项,都必须做到政策、办事过程和结果“三公开”。当年,在莱州市召开全市校务公开现场会。到2002年底,全市现有1681所学校全部实行校务公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1年4月,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行省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印发《关于进行烟台市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成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监察局按照“简化放权,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对涉及64个部门和单位、总计90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审查。至2002年底,共取消253项、合并128项、下放64项、变更87项,减少幅度达50%,变更幅度达10.1%。
  行政效能监察
  2002年,市政府制定《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烟台市行政效能告诫暂行办法》《烟台市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制度》,发布受理投诉公告,公布投诉电话,规范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到2002年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68起,已办结60起,对31人做出处理决定。
  执法检查 自费出国留学情况检查
  1982年,根据省纪委的通知要求,会同公安、侨办等单位,对全区自费出国留学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1979-1982年,全区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共14人,没有发现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本人及子女、亲友联系出国留学等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执法检查
  1989年,全市纪检机关开始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到1998年,各市县都相继建立有形建筑市场。1999年,制定招标管理规定和暂行办法,市级应招标工程的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的公开招标率均达到100%。
  统一着装问题检查
  1991年,根据省监察厅统一部署,对全市统一着装方面的问题进行检查。查出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统一着装的16个系统20个部门,人数达6680余人,按规定收缴服装折款66万元,所佩戴的帽徽、领章、肩章、臂章全部收缴。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检查
  1993年2月,市纪委组织6个检查组,对市直各部门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贯彻《条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为基层服务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督促检查32个单位、2个县市和18个企业。
  事业性收费和效能检查
  1995年,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检查事业性收费项目4835个,涉及金额15.87亿元,提出改进建议541条,作出监察决定47个,清退资金283万元,收缴资金172万元,罚款93万元;围绕提高企业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强化对企业的效能监察。市纪委、监察局组织走访32个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协调资金320万元。
  粮食体改执法监察
  1999年,采取统一部署、分级负责、普遍自查、检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对全市粮食市场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清理和监管,共取缔无证经营粮食收储、加工企业526家,查处非法收购粮食案件180起,查扣粮食285吨,罚款18万元。2000年,对粮改“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纠正。
  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监督检查
  1999年,为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规定,全市共撤销账户1308个,查出违规金额3619万元,查处21个单位私设“小金库”289万元。2000年,全市共撤销银行账户2308个,划转财政资金3619万元;已实行“票款分离”的单位703个,占98.7%;已纳入“票款分离”的收费项目415项,占96%。
  第六节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组织建设
  1979年,中共烟台地委纪委重建初期,未设常委会。1983年12月,中共烟台市纪委设立常委会,由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3人,专职常委3人;书记为市委常委。1984年4月,烟台市第六次党代会选举产生27名市纪委委员,其中常委7人、各县市区纪委书记15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5人。1984年11月,省委规定:市(地)、县(区)纪委书记可明确为同级党委副书记级,纪委副书记应配备同级党委部长一级的干部;市(地)纪委常委、纪委专职委员和县(区)纪委常委,应配备同级党委副部长一级的干部。据此规定,市县两级党委于1985年对各级纪委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和配备。1985年,根据上级指示和干部“四化”标准,市纪委对15个县市区纪委常委班子作了调整;对各乡镇的专职纪律检查委员进行适当调整;对各县市区纪委常委以上干部和乡镇纪检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新公布,明确了职级。1988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按照“边组建、边工作”的方针,积极开展监察业务。到年底,已配备工作人员134人,占编制总数的79.3%。为适应工作需要,全市还聘请514名兼职监督员。1989年5月,市第七次党代会选举产生23名新一届市纪委委员。市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3人。
  1994年4月,市第八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常委5人。1996年,市编委、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市直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对在机构改革中市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问题作出明确规定。1997年,市纪委、监察局在机关内部进行机构改革和公务员过渡,本着“有为才有位”的原则,实施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另外,继续加强对市直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的规范管理,对应设纪检监察机构的74个部门和95个下属单位全部设立机构,配备专职干部185人。1999年3月,市第九次党代会选举产生25名新一届市纪委委员。市纪委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常委5人。
  2000年,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规定,地方各级纪委书记应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到2002年6月,烟台市及12个县市区纪委书记均按要求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2001年,市纪委与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办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市直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管理、市直其他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管理、县市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机构改革中县市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提出原则性意见。
  思想建设
  1984年,市纪委制定《中共烟台市纪委常委关于几项工作制度的规定》,内容包括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和办文制度等。同年8月,市纪委二次全会通过《关于加强自身建设,开创纪检工作新局面的决定》,对纪检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和规定。
  1990年,全市纪检系统共与基层建立工作联系点208个,以作风建设为重点,组织专题调研活动39次,其中80%的调研成果进入领导决策。1994年,制定《关于开展“创佳树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市纪委机关内部开展“创佳树优”活动;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记入干部政绩档案,作为评先树优、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1995-1996年,市纪委、监察局先后组织开展“学先进、比奉献、创一流”“学孔繁森、学曹克明”和评先树优活动。1997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实施“塑形工程”,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同时,探索实行机关内部百分量化考核办法,与各室签订责任状,年底逐室逐人进行严格考核。
  2001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中深入开展“讲党性、守纪律、树形象”活动,倡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党性原则,树好政治形象;加强廉洁自律,树好人格形象;加强团结协调,树好整体形象。2002年,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形象大使年”活动,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和“如何做一名合格纪检监察干部”“我为优化烟台发展环境做什么”等大讨论;围绕弘扬职业道德,开展“爱心济贫、爱岗敬业”活动等。
  业务培训 1981年地、县两级纪委通过举办纪检干部轮训班,培训专职纪检干部653人次,全区16个县市区纪委的专职副书记和273处公社的纪检干部全部参加了学习。
  中共十二大召开后,地区纪委干部分期分批参加党校和地直训练班的学习。1984年,市纪委组织机关和部分县区纪委的领导干部,分别到深圳、厦门两个经济特区和广州、大连等开放城市参观学习。1988年,全市各级监察机关在机构组建的同时,采取集中学、自学等形式,组织监察干部学习法律法规和监察工作基础知识。
  1993年,市纪委编印《纪检监察工作理论知识》教材,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1996年,市纪委组织培训班,对全市160多名新任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较为系统的业务培训。1998-2002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50多名县处级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举办的培训班,组织新任县市区纪委书记参加中纪委举办的培训班,安排59名干部参加省纪委的培训等。
  第四章 组织建设
  第一节 机构
  1974年,中共烟台地委组织部恢复设立。1978年10月,下设机构由“组”改为“科”,并增设老干部管理科。机关编制总数41人,实有41人。1979年8月,检查科撤销,职能移交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982年11月,增设干部审查科,负责落实干部政策和审查干部党龄、伍龄及其他政治历史问题。1983年10月,烟台进行区划调整和市级机关机构改革,组织部改称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干部科、干审科、组织科、调配培训科,同时撤销老干部科,职能移交市委老干部局。机关编制总数为36人,实有36人。1984年5月,增设青年干部科。同年10月,分设干部培训科。1986年1月,增设知识分子工作科。机关编制总数60人,实有53人。1988年1月,增设企业干部科。5月,增设研究室。1989年2月,市委组织员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为正县级单位。1990年5月,市委成立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副县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委组织部;1998年电教中心同时挂市委组织部党员电教科牌子,按内部机构管理。
  1996年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市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研究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组织科、干部调配科、企业干部科、干部监督审理科、干部教育科、知识分子工作科10个职能科室。编制总数为61人。1998年10月,撤销干部一科和干部二科,设立干部科和干部信息管理科。干部信息管理科负责干部档案和有关干部信息管理工作。1999年7月,市委批准成立烟台市企业经营者评荐中心,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委组织部,内设综合科、评鉴科、推荐科。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经营者进入市场的评价、推荐和管理机构,承担人才储备、资质评价、推荐、培训和一定的宏观管理职能。
  2000年,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将干部监督审理科更名为干部监督科,组织科加挂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牌子,将原由知识分子工作科承担的拔尖人才管理职能交由市人事局承担,并撤销干部信息管理科。调整后的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研究室、干部科、组织科、干部调配科、企业干部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知识分子工作科9个职能科室,机关编制总数54名。2001年5月,成立信息管理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市委组织部。
  第二节领导班子建设
  选人用人
  1978年1月,中共烟台地委对领导班子“老中青”三结合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调整各级领导班子,对班子中的“风派”“溜派”人物以及胡作非为、搞打砸抢、专门整人和革命意志衰退的人进行调整,并对职能不相称的年轻干部、妇女干部调整到基层锻炼或改做其他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境内各级党组织按照年轻化、专业化、精干化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点解决领导班子年龄偏高、文化偏低、职数偏多、缺少中青年和懂业务技术干部的问题。1981年,烟台地区共选拔公社管委副主任、县属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以上的干部1479人,其中45岁以下的1015人,占68.1%;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641人,占44.4%。对班子成员中思想路线不端正、犯严重政治错误和职能不相称的97人的工作进行调整;对退二线的382名老干部进行安置。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得到较大改善。
  1983年6月,烟台地区在机构改革中,首次采用民主推荐方式对市级领导班子进行推荐。10月1日,山东省委批复省辖烟台市委领导班子,并同意提名烟台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的组成人选。其中,市人大、市政协属首次设立。新的市级党政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委常委12人,平均年龄47.3岁,比改革前下降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人,比换届前增加5人;政府班子平均年龄47.8岁,比换届前下降10.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人,比换届前增加4人。市级领导班子调整结束后,烟台市委对市直机关、各县市区和大中型企业、县级企业和县属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全市15个县市区党政班子中有112名老干部退居二线,继续留任84名。常委由原来128人减为112人,平均职数由8.5职降为7.5职;平均年龄由46.1岁降为%。1.9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17.2%提高到48.24%。正副县市区长由原来的100人降为65人;平均职数由原来6.7职降为4.3职;平均年龄由47.2岁降至42.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由原来的16%提高到64.6%。
  1987年2月至1988年初,县市区党委、纪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这次换届与以往相比,加强考察考核工作,体现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干部回避交流原则,体现干部职务“能上能下”精神。调整后的县市区党委班子共安排领导成员135名,平均年龄42.6岁,比调整前下降0.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8名,占总数的57.8%,比调整前提高5.4%。县市区政府班子共安排领导成员88名,平均年龄41.3岁,比调整前下降1.8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78名,占总数的75.7%,比调整前提高3.7%。每个政府班子中都有1名非党副职。市委还对市直38个部门和县市区21个领导班子进行了充实调整。
  1990年3月,县市区党委、纪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全市共选出县市区委常委111人,正副县市区长65人,人大正副主任72人,政协正副主席66人。县市区委常委平均年龄42.9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7.6%;正副书记平均年龄42.7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4%;正副县市区长平均年龄41.3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69.2%。妇女干部21名。每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有一名非党干部,政协正副主席中非党干部占50%。这次班子调整过程中,对5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其中市直部门与县市区间纵向交流23人,县市区班子间横向交流18人,提拔交流16人。到1992年2月,全市共有县级党政领导班子135个,领导干部572人,其中45岁以下的223人,占总数的39%,46岁至50岁153人,占总数的26.8%。文化程度也大幅提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占领导干部总数的61%。
  1993年,对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烟台市委一并对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进行充实调整。调整后的县市区领导班子年龄、文化、专业、素质等结构进一步优化。
  1995年2月-3月,根据中央、省委指示精神,各县市区委相继召开党代会进行换届,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力度。换届后的县市区党委常委平均年龄43.3岁,比换届前下降1岁;文化程度大专以上的109人,占88.6%,比换届前提高了3.85个百分点;熟悉经济工作的90人,占73.17%,比换届前明显提高。
  1996年,烟台市市级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变动和组建31个部门领导班子,重新公布122名县级干部的职务;对撤销的6个部门11名领导干部做分流安置;对因年龄和身体原因不宜继续留任的38名领导干部改任调研员,5名领导干部免职待办退休。
  1998年,烟台市市县两级人大、政府、政协和县市区党委、纪委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新进班子成员全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0岁以下的成员70人,占党政班子总数的35%;异地交流任职的干部占党政班子成员和“两长”总数的78.4%。换届后县市区党政班子学历、年龄结构有了较大改善。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文化程度均在大专以上。县市区委班子平均年龄42.5岁,比换届前下降2.6岁;政府班子平均年龄41.3岁,比换届前下降了2.9岁。
  2002年7月,根据中央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2003年换届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拟进班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酝酿提出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方案,为2003年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打下坚实基础。
  思想建设 1980年2月,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召开后,各级党组织以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为重点,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增强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1984年12月,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整党的部署,烟台市委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全面整顿。1989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结束后,针对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干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市委先后制定了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工作的若干规定,在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方面提出了6项要求:1.增强党性观念,坚持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2.牢记党的宗旨,做到为政清廉。3.克服官僚主义,转变领导作风。4.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团结。5.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党内外监督制约制度。6.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1990年,市委集中精力,重点弄清了市直102个部委办局和31个正县级事业单位的482名领导干部在政治风波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及现实表现,全面了解了干部德才情况,在考察的基础上,对市直部分领导班子进行了充实调整。1996年后,各级党组织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暂行)》,以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为重点,对各级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作了规范。1999年4月始,烟台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在县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中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全市参加“三讲”教育的领导干部共1643人。其中,市级领导班子成员39人,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干部1136人;县市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公、检、法机关领导干部404人。在1999年6月28日中央召开的纪念建党78周年座谈会上,烟台市委书记在会上就烟台市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三讲”教育情况作典型发言。
  第三节 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教育培训 1980年4月,地委组织部制定《1980-1983年全区干部培训规划》和《关于加强干部教育的实施意见》,提出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利用各级党校、各系统的轮训班和学校附设的干部班等渠道,用3年时间,将全区干部轮训一遍。1981年,地委组织部修订全区干部培训规划,开始依托大中专院校举办干部培训班,组织优秀中青年干部系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1984年5月7日,烟台市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0月,市委组织部增设干部培训科,专管干部培训工作,承办市干部教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11月,市委批转《烟台市1984-1990年干部培训规划》,提出到1990年全市干部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要达到50%,其余都要达到高中或中专程度。1985年,烟台市制定《烟台市1985-1990年干部中专培训规划》,要求对45岁以下、只具有初中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2.3万名干部分期分批进行中专教育。
  全市各级通过党校、大中专院校和电大干部专修科、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农业广播学校、自修大学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干部培训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始由分期分批轮训、专业培训向大规模、正规化培训方向发展。到1987年底,全市共正规化培训干部3.5万多人,其中进行大专培训1.2万人,中专培训2.3万多人。1987年,市委鉴于干部学历培训规模过大、有些系统和部门存在办班过多过滥问题,开始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结构调整,压缩干部大专学历培训和全科脱产培训规模。1989年后,进一步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干部,加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力度,并对全市党政干部和各级干部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作出具体规划。到1990年,全市以培养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的领导干部为目标,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以及加强党的建设等实际问题,共举办政治理论培训班1200多期,培训干部11万多人次。同时,适应扩大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需要,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选派干部到国内外发达地区考察、在党校主体班次和学历班次增设经济管理和涉外知识、在烟台大学开办对外经济贸易英语大专班等途径,开展干部涉外经济知识培训。
  1991年,市委印发《1991-1995年烟台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规划实施5年间,各级坚持以党校为主阵地,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培训,共举办1个月以上的理论培训班1100多期,系统培训干部7万人次,其中县级干部近3万人次,科级干部4万多人次。中共十四大召开后,服务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市委及时调整干部培训内容和方法,突出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经贸、金融等知识培训,拓宽培训渠道,提高培训实效性。1992年开始探索“请进来、走出去”培训路子,坚持从有关高校和部委聘请专家来烟台为广大干部作市场经济知识专题讲座;先后选调15批61人参加山东省组织的出国培训、港澳特区培训和高等院校培训;1995年首次选派38名干部组团赴中国香港、新加坡考察学习。在全市普遍开展外语和微机应用知识培训,共有2万多人参加培训。300多名企业干部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经济合同知识和国际经贸知识培训。5年间全市参加业余学历教育培训的干部4万多人,学历教育的层次和规模连续三年在全省名列前茅。
  1996年11月,市委印发《1996-2000年烟台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5年间,全市共轮训党政干部19.6万人,94%的县级干部按计划参加正规理论培训;发动和组织3.8万人参加不同层次的业余学历教育,其中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的220人,参加本科教育的1.74万人,参加专科教育的2.1万人,全市干部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60%。干部岗位知识培训取得新突破,对5000多名企业干部开展不同层次的工商管理知识培训,组织近2000名干部赴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及有关高校进行考察学习和培训。广泛开展公务员任职资格培训,先后有8000多人参加脱产培训。强化对中青年干部和女干部、非党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以及党员高级知识分子的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近百期,培训干部4000多人次。1999年5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分工负责制、培训项目申报审批制和有关激励约束机制。
  2001年,市委印发《2001-2005年烟台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各级按照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改革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至2002年,共培训轮训干部6.9万名。同时,强化以WTO知识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业务知识培训。通过专家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培训各级各类干部7000多人次。
  “九五”后,为适应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加入WTO的形势,全市加大高层次人才培训工作力度。1996-2000年成功实施“双百名跨世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程”,选拔企业管理干部分4期到山东经济学院进行MBA学位培训;实施“精品工程”,分别在同济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举办2期脱产MBA学位班和2期在职MBA学位班;委托清华大学在烟台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与航空航天大学联合举办MPA学位班。出国培训取得较大进展,在巩固完善新加坡、澳大利亚、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有关培训基地基础上,2002年与美国伊利诺斯大学合作开办经营管理人员战略管理培训。
  干部审查监督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烟台地区各级党组织根据中共中央1982年有关文件精神,从1983年始对“文化大革命”期间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进行清理,纯洁各级领导班子。全市各级成立核查“三种人”小组,按照“既坚定又慎重”的方针,严格掌握政策界限,扎实抓好核查工作。1984年3月至1987年10月底,全市共确定核查对象182名,其中经审核定为“三种人”(跟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的12人,定为犯有严重错误的69人,犯一般错误的44人,存在一般问题的57人。1978年至1986年,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重点组织对历史遗留问题和冤假错案的审理平反工作。全市共平反纠正冤假错案1687起,其中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被错划“右派”的4555人进行甄别、复议,到1986年全部予以改正,并落实政策;对1959年前后在“整风补课、拔白旗、反右倾、反瞒产私分、整风整社、民主补课”等运动中,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至1979年7月前仍维持原决定和结论的5516人,进行甄别、平反和改正,予以彻底平反;对1964年下半年至1966年秋“四清”运动中形成的案件,进行实事求是的复议,平反、纠正冤假错案9000余起。同时,按照党中央“拨乱反正”的指示,对“文化大革命”期间形成的大量冤假错案进行坚决、全部、干净、彻底的平反。到1984年底,全区59827起错处案件全部作了复议,撤销和改变原处分的9488起,撤销政治帽子和改变原结论的28450人,应该平反的案件得到彻底平反。此外,从1985年5月份开始,对原胶东区“肃托”遗留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处理,彻底平反这起特大冤假错案,对涉及人员彻底平反昭雪,落实政策。根据中组部《关于“文化大革命”前冤假错案复查工作座谈会纪要》以及省、市委的指示精神,对“文化大革命”以前除“四清”“反右派”“反右倾”及“肃托”等运动以外,形成的7712起历史老案中的6398起案件进行复议,到1986年底基本结束,共改正1934起,占复查总数的30.23%。
  1980年开始,对有关干部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进行重新确定,到1986年底基本结束,全市有6615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干部重新确定和更改参加革命工作时间。1987年全市大范围内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政策工作基本结束,但对这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仍没有收口,发现一起审理一起。1987-2002年,共为366人更改参加工作时间。
  1986年初,市委组织部牵头开展对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集体及个人获取不正当收入大检查,共清查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工资和集体福利以外获取的不正当收入25.41万多元,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并追缴不正当收入。1989-1990年,根据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要求,通过思想教育、组织处理的形式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肃清影响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清理工作,全市共查出与其有关人员227名,绝大多数属于一般性错误,在提高认识、明辨是非的基础上及时予以解脱,对12人给予组织处理。
  90年代以后,干审工作重点开始向干部监督方面转移。烟台市围绕建立健全科学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先后探索建立10项制度:1.诫勉制度。1992年开始在海阳、栖霞、芝罘等进行试点,1993年全面推行这项制度。诫勉分为口头诫勉和书面诫勉,以书面诫勉为主,期限一般为1年,到期仍然不改正的,视情延长诫勉期或降免职。1993年后,全市共对369名科级以上干部、69个领导班子进行诫勉,其中38名干部经诫勉教育仍不改正错误而被降免职。2.重点谈话制度。对在考察中发现存在明显缺点和不足的领导干部,及时约其谈话,促其改正。1994年后,共对40名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谈话。3.函询制度。1995年6月,市委组织部对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实行函询制度,就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反映的领导在思想、作风、经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发出查询信函,要求领导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如实给予解释和答复。对群众来信来访和有关部门反映的问题,以组织名义向干部函询,由本人做出书面解释。1996年以来,共对77名领导干部函询,其中县级干部5人。4.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领导干部个人生活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1997年后,先后有311名县级干部就住房装修、子女结婚、大件商品购置等事项作了申报。5.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1995年5月,市委组织部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对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实行个人收入半年申报一次的制度。1996年后,有1200余名县级干部和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按照规定将个人收入情况作了申报,占应申报人数的97%。6.干部工作监督员制度。1993年,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从市直有关综合部门、监察监督部门和县市区五大班子成员,以及在基层工作的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挑选37名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熟悉干部工作程序、公道正派、敢于发表意见的人担任干部工作监督员,负责对市委委托有关部门的任用干部工作实行监督。7.中层干部预批制度。从1991年开始,对市直机关的科级干部实行任免预批制度,规定市直部门的科级干部在调整任免前,到市委组织部进行预报,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呈报单位的中层职数、干部条件及干部选拔程序等进行审核把关。对任职资格不够、民主推荐不集中或不符合任免程序规定的,不办理预批手续。预批的范围包括市委各部委办局中层副职,人大、政协内部工作机构,群团、两院和政府各委办局、公司、行政性事业单位的中层正副职,市委党校中层副职和烟台日报社中层副职,以及部分部门设置的正副科级虚职。8.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2001年,市委制定《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对公示范围内的新提拔的181名县级干部全部进行公示。到2002年底,共对410名县级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9.干部交流回避制度。1989年1月,市委组织部转发福山区委组织部《关于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暂行规定》,要求各级逐步建立起这个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籍贯回避、任期限制、异地交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颁布后,全市坚持把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政工书记、组织部部长、法检“两长”等重要领导干部和新提拔的中青年干部作为交流的重点对象,并逐步探索形成以横向交流、纵向交流、挂职锻炼3种方式为主的干部交流工作格局。到2002年底,全市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法检“两长”交流任职比例达到78.4%,其中提拔交流的占新提拔干部的70%,12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政工书记、组织部部长全部异地交流任职。10.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1999年,市委、市政府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对市、各县市区党务部门正职、乡镇党委正职和政府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社团组织,法院、检察院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以离任审计为主要内容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范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2002年市委制定《关于开展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并在莱山区和莱阳市进行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企业干部管理
  1984年4月,市委成立企业政治工作部,专门负责企业干部管理。1987年12月,市委企业政治部撤销,企业干部管理工作主要由市委组织部承担。1983-2002年,烟台市企业干部管理工作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
  第一阶段,1983年至1987年12月,按企业行政级别管理。1984年4月,市委制定《关于市委企业政治工作部管理干部范围的暂行意见》,规定烟台市委管理正县级企业党政正职,企业政治工作部管理正县级企业党政副职和副县级企业党政正职。市委企业政治工作部自1984年开始,按照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围绕建立健全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要求,组织开展对全市378个市属企业领导班子的调整和整顿,并指导企业开展“三总师”(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的配备工作,开始对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体制进行改革。1987年烟台市委批转组织部、企业政治工作部等部门《关于资产经营责任制试点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和《关于实行承包责任制的市直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对企业行政领导成员实行公开招标选拔、聘任使用的方式产生,其党群领导人由选举产生或采取由厂长(经理)“结合”的方式产生。
  第二阶段,1987年12月至1993年8月,按企业类型分级管理。1988年,市委提出,按照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和分类管理的原则,对市属企业干部管理范围进行调整,彻底改变按行政规格管理企业领导干部的体制,采取按企业类型分级管理的办法,即市委管理市属大型(一)企业的正、副职和大型(二)企业的党政正职;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大型(二)企业的副职和中型(一)企业的党政正职;各主管局(公司)管理中型(一)企业的副职和中型(二)以下企业的领导干部。列入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业共69户。各有关干部管理部门每年采取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和考察谈话等形式,对企业领导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存入干部考绩档案作为奖惩使用的依据。同年,市委、市政府又对企业贯彻《企业法》,规范内部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工作作出统一规定,明确企业内部领导体制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经营方式主要是实行两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通过对承包经营目标实行考核,兑现企业承包人的奖惩。
  第三阶段,1993年8月至2000年12月,主要按企业类型管理。1993年,市委对市属企业副厂级行政管理人员任免权限进行下放,明确企业行政副职由企业聘任或解聘,并按隶属关系,对市属中型(一)企业党政正职,分别下放给市委经贸工委、建设工委、交通工委、财贸工委、外经贸工委管理。1996年,又将原由企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市属中型(一)企业党群副职划归上述经济综合部门工委管理。权限下放及调整后,市属大型(一)企业的党政正职、党群副职、大型(二)企业的党政正职和部分正县级企业的党政正职由烟台市委直接管理;大型(二)企业的党群副职和部分正县级企业的党政副职由烟台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中型(一)企业的党政正职和党群副职,按行业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委经贸工委、建设工委、交通工委、财贸工委、外经贸工委等部门管理,中型(二)及其以下的企业党政正职和党群副职由各主管理局(公司)管理;集团公司所属的企业领导干部由集团公司管理。所有企业的行政副职由各企业管理,任免前向上一级企业干部主管部门预批。根据这一体制,列入市委和市委组织部管理的企业1993年为34户,到2000年底为26户。1993年,为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市委制定《关于培养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的意见》,建立健全企业家培养奖励和监督约束机制,并评选和表彰41名烟台市优秀企业家。1994年5月,市委组织部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对改组为国有控股、国家参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管理和依法保证企业内部用人自主权作了规定,大力提倡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减少职数,提高工作效率。1995年8月,为进一步扩大企业选人视野和渠道,在市直范围内开展一次民主推荐和自荐企业领导干部活动,全市共推荐608人,最终挑选50名充实进企业后备干部队伍。1996-2000年,围绕培养有较高政治素质、高层次、复合型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实施“双百名跨世纪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程”。4年间,先后与山东经济学院联合举办4期培训班,对182名优秀企业干部进行MBA培训。1999年4月,市委召开全市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会议,先后制定《关于烟台市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领导体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在市直国有企业建立经营者竞争上岗机制的试行意见》《关于对市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五位一体”考核的试行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围绕探索建立现代企业领导体制,强化行政监督、监事会监督、党群组织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体系,健全企业领导人员考察考核制度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1999年5月,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市场配置经营管理者的力度,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采取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拔972名国有企业后备领导人员。7月,烟台市企业经营者评荐中心成立,建立起拥有5000多名中高级人才的企业经营者人才库,先后为1600多名经营人才提供较具权威的素质测评报告,为各类企业推荐经营管理人才100多名。2000年9月,又面向社会公开考选90名市属重点企业集团和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总会计师和专职监事后备人选,集中选派两批共160名优秀年轻企业后备领导人员,脱产到同济大学攻读MBA学位。
  第四阶段,2000年12月至2002年底,主要是按产权关系管理。结合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党管干部和管人管资产相统一的原则,改革按企业类型和行政隶属关系管理企业领导人员的体制和模式,建立起以资产为纽带的企业领导人员分层管理体制,即“谁出资、谁授权,谁控股、谁管理”。将原由各主管局管理的企业分别划归机电、轻纺、商业物资、外经贸4个控股公司管理,彻底取消了有关企业的行政规格和企业干部的行政级别。改革后至2002年底,市委主要管理24户由市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和重点骨干企业集团(市管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监事会主席,以及市管非公司制企业的厂长(经理)、党委书记,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市管企业的党群副职,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管理经理、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非公司制企业管理副厂长(副经理)。在内部领导体制方面,积极推行国有公司制企业董事会与经理层职责和人员分离及外派监事会等,推进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规范运作,按“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规则,理顺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会关系,初步形成内部组织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领导体制。
  干部调配使用
  1978-1997年公务员过渡工作完成前,市委组织部主要按照统调统配、以商调为主的原则进行干部调动和配置。1980年,为解决政法部门人员缺少、与法制建设不相适应的矛盾,烟台地委组织部根据中央和省委组织部的指示,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选拔1136名政法干部,充实加强政法队伍(公安系统390名,检察系统487名,法院系统259名)。1981年1月,地委组织部根据中央组织部《干部调配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对干部调配工作进行规范,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调整的需要,保证重点,充实基层,加强生产科研第一线。1982年3月,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精简机构的精神及烟台党政机关领导班子的现状,地委确定党政机关停止增设新机构,停止增加人员编制,停止从企事业单位往机关调干部,严格控制从区外调入干部,特别是党政干部不再从区外调进。同年5月,地委根据省委通知精神,纠正当时在干部调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切实改变干部调不出、派不进的现象。1984年9月,为解决市县区业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业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缺额、从现有人员中难以调配解决的问题,市委制定《关于在市县区业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试行干部招聘合同制的意见》,允许这些部门和单位面向本系统或全社会,以考试的形式择优聘用干部,并实行合同制管理。这是在干部制度改革上的一次尝试,对于打破职务终身制、引入竞争机制、扩宽选人渠道具有重要意义。1987年10月,市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机构、编制和干部队伍膨胀的通知》和省委的意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长,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上级编制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再增设机构、扩大编制,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也不得设置序列外行政职能机构。1988年,为严把机关人员入口关,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关于市级机关新增一般工作人员实行考选制的暂行办法》,建立对市直机关新增人员实行考试录用的制度,并在审计局、物价局进行了试点。当年又组织政法、工商、税务等13个部门的考干工作,录用干部534名。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后,按照国家和省委的规定,烟台市对列入参照管理的18个市直部门、12个县市区148个所属部门、202个乡镇开展参照管理的实施工作,组织7432名干部参加过渡考试,对105个部门293个中层职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1997年5月,过渡工作全部完成。1997年、2001年、2002年三次招考国家公务员,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751人。2002年打破身份界限,允许工人和农民报考。
  选调生使用
  自1980年始,山东省委组织部陆续选派应届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1993年、1994年,烟台市为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参照山东省选调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做法,在个人自荐与学校推荐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考察面试的方法,面向全国高校择优选拔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下派基层培养锻炼。从2001年始,全市每年都要选调大学生100名左右。1980年以来,全市共接收省、市选调生470名。至2002年底,全市有210多名选调生在乡镇基层工作,40多人担任乡镇领导职务;有260多人被选拔到县以上党政机关工作,已有23人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60人被确定为县级后备干部,190人担任科级职务。
  援藏干部选调
  1979年后,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烟台组织开展选调干部支援西藏建设工作。1979年,选调32名干部进藏工作,其中党政干部16名,专业技术干部16名。1988年,选调2名专业技术干部进藏工作。1995年、1998年、2001年分三批选调21名党政干部对口支援西藏自治区聂拉木县,其中县级干部12名,科级干部9名,每批干部在藏工作时间为3年。1995-2002年,每年都选调专业技术干部对口支援聂拉木县,先后选调58名专业技术干部进藏工作。
  干部档案管理
  “文化大革命”后,各级组织部门整顿干部档案工作,调整充实档案管理干部,对档案材料进行初步清理和整理,恢复和建立一些必要的管理制度。1978年9月,烟台地委组织部决定对全区干部档案进行清理,并对档案情况进行全面摸底。1979年,地委组织部要求各有关单位成立清理档案专门班子,将干部档案中属“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个人检讨、亮相、斗私批修等材料予以清除,把档案中的其他有关材料中的不实之词作了处理。1979年9月,地委组织部作出查阅档案的有关规定。至此,“文化大革命”中被破坏了的干部档案工作得到较全面恢复。
  1980年10月,各级组织部门开展复查平反工作,清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极“左”路线在干部档案工作中的影响,根据全国、全省干部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地委组织部对已经复查平反、改正的属于整风反右派和反右倾斗争中冤、假、错案,“文化大革命”前其他错案及“文化大革命”中干部审查时所形成的材料进行鉴别和清查处理,将干部档案材料按照10项内容进行分类整理,为干部建立正、副本档案。各级组织部门还按照中组部“每管一千卷以上干部档案的县市和单位,都要配备一名专职档案干部”的规定,足额充实配备档案管理干部。1986年8月-10月,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干部档案又一次进行全面整理,对其中存放的一些按政策规定不应存放的材料全部清除。1988年,组织全市干部普遍填写《干部履历表》。
  1991年9月,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工作管理体制,确定县市区的干部档案由组织部、人事局、教育局、卫生局等3至4个部门集中管理;市直副县级以下单位的干部档案由主管部门管理,正县级单位干部档案不足100卷的由市委组织部或人事局代管。自1992年始,市委组织部探索建设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将干部的有关信息录入微机,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1993年烟台市干部档案工作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1995年被中组部评为全国先进单位。1997年6月,市委组织部开始对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1998年9月,市委组织部顺利通过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检查验收,被中组部首批批准为干部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一级达标单位。
  2002年,全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干部档案管理,开展干部学历学位清查工作。通过检查清理,全市156940名在职干部,有422人因学历学位材料不全未予认定;1237人所填学历为非学历教育,不予承认。
  第四节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烟台市干部制度改革主要围绕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展开。中共十四大后,改革的步伐明显加快,特别是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印发后,各级坚持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以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为目标,全面规划,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新的时期。
  干部管理体制改革
  1971年3月,烟台地区地、县(市)、社三级恢复党委的领导职能后,干部管理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组织部对下两级干部实行统一管理。干部的任免、处分分别由各级党委集体讨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1980年8月,地委规定地委协助省委管理的干部,由地委研究后报省委审批;地委管理的干部分别由地委审批和地委委托地委组织部审批。上述范围以外的干部,由各县市委和地直各部门党委自行管理。同年,地委组织部与烟台军分区政治部印发《关于人民公社和企事业单位专职武装干部任免权限的通知》,规定从1980年9月起,全市人民公社和企事业单位的武装部长,由县市委确定,报军分区党委审批任命,副部长和干事由县市党委审定,县市武装部党委任命,报军分区备案。1982年10月以后,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各级在任免地方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时,采取党内审批,履行法律手续后正式予以公布。
  1984年10月1日起,将市委管理干部的范围由下管二级改为原则上下管一级,并实行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宣传部和企业政治工作部分管干部的制度。市委宣传系统的部分干部的任免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承担,其中正县职干部的任免,由市委宣传部审查后,转市委组织部研究并统一报市委审批;副县级干部的任免,由市委宣传部审查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委各部、委、办及群众团体的正科级干部由所属单位审查,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副科级干部由所属单位审查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市政府各部门正副科级干部由所属单位审查确定,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各县市区副县级以上干部的任免,由县市区委审查,报烟台市委组织部研究后报市委审批。县市区纪委副书记、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县市区委审查,报烟台市委组织部审批。县市区委、区政府正副科级干部的任免,由县市区委审查确定;正科级干部的任免报烟台市委组织部备案。
  1986年6月,烟台市各县市区人武部改归地方管理,对部长、政委实行地方与军队双重管理、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同年10月,根据中央关于凡属中央管理的干部都由中央组织部具体管理的精神和省委的要求,烟台市委将委托宣传部、企业政治工作部管理的干部划归市委组织部管理。
  1992年,按照干部下管一级、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市委将原来由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县市区纪委副书记、市直部门的纪委副书记、纪检副组长、纪检员、“三总师”副职,下放给县市区委和市直部门管理;宣传文教系统的干部移交市委宣传部管理。
  2001年2月,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规定,对烟台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上级部门协助管理。到2002年,包括上述两个部门在内,共有审计局、统计局、工会、团委、妇联、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监察局、残联等13个部门的领导干部以及宣传部部长、政法委书记、纪委常委的变动需征求协管方意见。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干部考察考核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烟台地区(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逐步恢复和建立健全对干部的考核制度,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干部进行考核。1986年3月,根据中央要求,烟台市对干部考核的方法和内容进行改进,坚持定量定性相结合,民主集中相统一,通过个人总结、民主考评、组织考核、结果反馈等途径全面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德、能、勤、绩情况。1999年10月,市委制定《烟台市县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细则(试行)》,对干部考察考核工作的程序步骤和各个环节做了细化。2002年,市委组织部建立健全考察公告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考察反馈制度,使干部考察考核工作进一步增强科学性、系统性。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1987年5月,市委对市直单位6个副县级领导岗位(市计划委副主任、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市纺织工业公司副经理、市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考选。经过民主推荐、初审、笔试、测评、考察、面试,共选拔13名领导干部。公开考选的领导干部实行委任任期制,任期3年,享受党政机关同级干部待遇(属大集体所有制的干部,其身份不变)。任职期间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考核,不胜任的免除职务,任届期满,胜任者可以连任。这是烟台市历史上第一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对于扩大选人渠道、提高干部工作的民主化水平有积极意义。1996年下半年,又对市直部分单位7个类别20个领导职位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全市共有827人报名,经审查批准有808人参加考试,最后确定80人接受面试和考察,择优任用20人。文化程度全部在大专以上,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10人,平均年龄36岁。2000年9月,烟台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开选拔高学历、年轻后备干部工作。有60名优秀年轻干部经选拔被列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公开培养。2002年4月,再次拿出29个县级领导职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拔,其中7个职位面向全国选拔博士。经过宣传发动、推荐报名、资格审查,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的职位有601人报名,586人符合资格条件;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职位有237名博士报名,全部符合资格条件。经考试考察,扩大任用了部分优秀博士,全市共录用领导干部42名,其中博士20名。从1998年开始,在市直部门中广泛推行市审计局、公安局对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做法,把竞争机制引入市直部门中层干部的选拔。到2000年机构改革期间,竞争上岗工作在全市全面推开。
  干部试用制和聘用制
  1993年,市委组织部对新提拔的市直部门非选举产生的副职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转为正式任用。对事业单位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可以继续聘任,不胜任的随时解聘。2001年,市委组织部根据《山东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制暂行办法》,规定市直、县市区凡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除选举产生或经人大、政协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外,均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般为1年,需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前1个月,由组织(人事)部门对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考核称职的,正式任用;工作实绩一般,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达25%以上的,延长试用期;不称职票达到40%以上的或问题较多,免除职务。到2002年底,全市共对1049名领导干部实行试用制,其中有9名干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而被免除试用职务,4名干部因考核有问题被延长试用期。全市共对1070名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其中聘任期间解聘的17名,聘任期满后解聘的5名。
  1999年12月,市委组织部推广龙口、招远等地的有关做法,对领导干部的任职时限、目标责任、任期责任考核、任期届满后的交流与使用、纪律与监督等都作出统一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上与下、进与退。
  干部退出机制
  1.严格执行干部离退休制度。1982年2月,中央印发《关于建立老干部退休制度的决定》,7月烟台地委组织部印发《关于离退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的暂行规定》,动员一大批老干部退离工作岗位。到1990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又一次性为5619人办理离退休手续。1995年5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要求,凡已达到规定的退离休年龄而未办理免职和退离休手续的,要立即办理。干部退离休工作步入正常轨道。2.降免职。从1993年开始,先后有30多名县级领导干部因对自己要求不严、工作能力较差等原因被降免职。3.实职改虚职。对那些年龄较大、继续担任领导工作比较困难的,采取实职改虚职的办法,安排其退居二线。1993年以来,全市先后有396名县级干部因年龄和身体等方面的原因,由实职改任虚职。4.鼓励干部离职、自愿辞职和提前退休。1998年,全市有42名干部办理离职手续,67名干部自愿辞职,1001名干部办理提前退休,其中县级干部23名。5.实行竞争淘汰。199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在机关工作人员选配定岗和机构改革过程中大力推行竞争上岗。到2002年,全市实行全员竞争上岗的有623个单位、6137个职位,877名干部在竞争上岗中被淘汰。
  第五节 知识分子管理
  政策落实 1984年11月,根据省委规定,市县两级党委均成立“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各级组织部门。1985年,市委制定《1985-198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规定》,提出全市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力争在1986年上半年基本结束。1986年1月,市委组织部增设知识分子工作科。至1986年6月底,全市对4514起“文化大革命”中及“文化大革命”前知识分子的冤假错案全部进行了纠正:对“文化大革命”中268名知识分子被错停、减发的44.28万元工资予以补发;对150户被查抄财物和13户被挤占私房的予以清退或给予经济补偿;为290名错受处理的知识分子解决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入党、就业等问题;为411名因错受处理造成夫妻两地分居和家属子女下放农村的解决回城和户口问题;为6484人重新清理档案,剔除不应入档的材料;全市共发展知识分子党员15877人,提拔知识分子担任科以上领导职务的4096人,其中县处级以上420人;为1303名专业不对口的知识分子调整工作岗位;为14575名技术干部套改、晋升初级以上职称。到1987年中共十三大召开前夕,全市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基本结束。
  使用管理
  1984年9月,市委组织部提出从全国各大专院校、科研部门、大企业和经济管理等部门,聘请学有专长的专家、学者担任市政府的技术顾问。1988年,市委先后制定《1988年至1990年知识分子工作规划》《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科研生产一体化的具体规定(试行)》《关于放活科研机构的暂行办法》《关于促进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暂行规定》《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业余兼职服务的暂行规定》和《关于组织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乡镇企业流动的暂行规定》等文件。1992年9月,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试行意见》,对在科技成果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12位专家和有关单位进行隆重表彰奖励。1993年,全市组织2200多名拔尖人才和专家组成689个服务团,深入企业和农村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技术骨干,为群众送医送药。1995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促进跨世纪人才的成长,开展“烟台市青年科技奖”的评选工作,对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至2002年底,已评选4届,先后有192人获奖。1997年烟台市选拔200名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作为跨世纪的高层次科技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管理。1999年5月,市委、市政府隆重表彰50个“烟台市科技工作先进集体”和10名“烟台市科技功臣”。7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培养引进1.2万名高层次人才,使高层次人才队伍总量达到2万人。2002年,市委制定《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提高优惠待遇、实行柔性引进、加强载体建设、强化能力建设、优化社会环境、建立保障机制等六个方面具体措施。
  拔尖人才管理 1987年,市委制定《关于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管理的试行意见》,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审查把关、专家评审等方式在全市专业技术人才中选拔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并对选拔出的首批164名拔尖人才进行表彰。1989年,进一步健全拔尖人才选拔办法,并建立动态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对其思想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记入个人考绩档案,作为奖惩和调整依据,激励拔尖人才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同年,选拔推荐30名省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1992年指导各县市区开展乡村优秀科技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逐步形成省、市、县、乡四级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管理体系。1994年建立烟台市专家人才库,将省、市、县三级拔尖人才和从事有关实用技术的中级以上职称者收录入库。1995年又将全国、全省优秀专家和优秀科技拔尖人才,以及全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乡村优秀科技拔尖人才入库,入库量2600多人。至2002年底,烟台市获得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荣誉称号的共计818人次,其中省级64人次,市级754人次,有26人终身享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全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171人。2000年机构改革,市委组织部将管理拔尖人才工作的职能移交市人事局。
  招聘科技副县长 1988年,烟台市首次组织开展面向国家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公开招聘科技副县市区长工作,为有关县市区招聘19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担任副县市区长。市县两级对选聘的科技副县市区长,充分发挥他们在引进人才、资金、项目等方面的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科技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自1988年以来,全市共为县市区聘任科技副县市区长95名。
  第六节 基层组织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烟台地区以农村、企业为重点,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中共十五大召开后,烟台市大胆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途径、新领域,积极开展街道社区、非公有制企业、民间组织等新领域党的建设。至2002年底,全市基层党组织已达19675个,其中党委796个,党总支791个,党支部18088个。
  村级班子建设 1978年以后,农村基层党组织按照干部“四化”方针,积极从乡镇、村办企业和专业户、联合体中,选拔有一定文化水平、懂生产、会管理、有干劲、能够开创新局面的明白人担任基层领导干部,改变当时农村支部班子“职数偏多、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技术%员偏少”的现象,逐步建立一支适应农工贸型生产结构的基层干部队伍。至1985年底,全市9343个农村党支部,共有委员3万多名,支部委员平均职数由1976年的6.5人下降到3.3人,平均年龄37.6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5.8%,文盲和50岁以上的成员大多退出。
  80年代中后期,围绕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烟台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重点从农村的知识青年、民办教师和乡镇企业职工中选人,同时采取委派县、乡机关干部到农村挂职的办法,改善支部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1991年11月至1992年初,烟台市对村级班子进行第一次换届选举,共对6419个村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占全市总数的97%;参加选举和教育整顿的党员达18.2万人,占应参加人数的96%。换届后,全市支部班子平均职数3.4职;支部委员平均年龄40.7岁,比换届前降低0.51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8.7%,比换届前增加了2.3%。
  1990年,全市农村开展以农村党支部“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创建农村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乡镇活动。各级党组织派出工作队260多个、共600多人深入基层,帮助调整充实党支部班子,建立健全村委会、团支部、妇代会、民兵连等群众组织,并进一步推行“两组一体”等工作制度。年末,全市98%的行政村健全了村级各个组织,60%的村委主任由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兼任,61%的群众组织负责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农村一类班子由年初的35%提高到40%,三类班子由13%下降到8%。
  1995年后,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好”标准(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体制、好制度),在全市开展创建“五好”农村党支部活动。至1997年,全市6575个行政村党组织班子中35岁以下的占14.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44.1%。
  1999年1月,全市农村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首次采取直选的形式展开,共有6489个村完成换届选举,占农村总数的99%,其中选举成功的村有6411个,占已换届村数的98.9%。同时,针对基层班子中由这次直选引发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加大对农村两委班子的组织调整力度。在1999年底开展的农村教育整顿活动中,共调整农村党支部班子426个、党支部书记266人,依法罢免村委会主任1人,诫勉村委委员196名。在2000年的农村党支部班子换届中,又调整农村党支部班子成员5905名,其中党支部书记1639名;将9344名村委会成员吸收进党支部班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达到2409名,占总数的38.5%。
  2000年,全市农村党组织普遍进行换届。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各地大胆借鉴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中的成功经验,广泛采用公开考选(面向农村党员群众和县、乡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程序,考选党支部成员)、“两票制”(对一些候选人一时难以确定的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分别印发对候选人的征求意见票,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候选人,再由党员选举党支部班子)、“两推一选”(分别进行党员推荐和一户一票推荐,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候选人)等新的选人方式,选拔农村党支部成员。至年末,全市共有6261个村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占应换届村总数的96.7%。换届后,全市农村党组织班子成员20279名,平均职数3.2职;高中以上文化的占60.4%,比换届前提高了13.6个百分点;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4岁,下降了1.4岁;班子中有女成员的村达到1915个,占总数的46.6%,比换届前提高了33.8%。
  2002年,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吸取上届选举工作的经验教训,对有关法律性、政策性及与选举结果关联度较强的关键环节作了进一步规范。至当年末,全市共有6408个村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占总村数的97.2%。新一届村委会村均3.2职,比上届下降0.1职;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中平均年龄43.8岁,比上届下降了1.9岁;党员比例达到79%,比上届提高了7.4个百分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人兼”的比例为69.6%,两委交叉任职率为69.2%,妇女进班子的比例为44.4%,分别比上届提高了37.9、26.1和8.4个百分点。
  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为搞好农村党支部班子的配套建设,自1983年起,各地逐步实行支部后备干部制度。每个支部选拔出1~3名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选拔后备干部的标准一般是30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团员或优秀青年。至1986年底,全市已确定农村后备干部15304人。2000年以来,在全市全面推行公开选拔农村后备干部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通过公开、民主的方式,遴选优秀人才。在此基础上,以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后备干部档案,坚持严格教育和管理,并定期进行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始终保持一支既有数量又有质量的农村后备干部队伍。至2002年,全市99%以上的村全部拥有后备干部,共12082人。其中公开考选的9852人;35岁以下的7509人,占62.2%;党员6224人,占51.5%;妇女2619人,占21.7%。
  乡镇党委建设
  1996年,对乡镇党委建设重点抓3个环节:1.选配好领导班子。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一批党性强、有能力、热爱农村工作的优秀年轻干部进乡镇班子。至1997年底,全市乡镇班子成员平均年龄38.1岁,其中35岁以下的占36.1%;大专以上文化占77.5%。2.规范机关工作机制。把乡镇工作归纳为经济工作、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等四大目标体系,实行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实现责、权、利相挂钩。同时,引入竞争机制,逐步对乡镇干部实行试用、诫勉、双聘(对副科级以下干部实行乡镇领导班子聘任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聘用一般工作人员)和辞退等制度。3.转变领导方式。开展创建“六好”(好班子、好队伍、好路子、好制度、好作风、好格局)乡镇党委活动,以示范服务基地建设为突破口,推动乡镇党委建设迈上新台阶。至1999年末,全市乡镇共创办各类示范服务基地700多个,举办实用技术培训班1500多期,培训群众30多万人次;基地共吸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4000多人,其中完全从事基地工作的1500多人。
  基层组织整顿
  1978年后,烟台地区每年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集中时间、人员、领导,对农村党支部进行思想、作风、组织上的全面整顿。80年代中后期,针对山区、库区的少数村庄和农户仍处于贫困落后状态的现实,把基层组织整顿的重点转移到改造后进村班子、加快后进村脱贫致富上来。从1985年底到1986年初,对全市70%的贫困村班子进行调整,并有重点地吸收年纪轻、有文化、有开拓精神、政治素质高的优秀分子入党。1989年9月,市委组织部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后进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使后进村整顿工作逐步规范。
  1992年,按照“抓两头,带中间,加快农村党支部达标升级”的思路,确立46个重点乡镇、100个经济带头村和631个集体经济薄弱村,集中开展班子教育整顿。对经济发达村的整顿,围绕解决组织观念和民主作风差、骄傲自满、铺张浪费等问题,建立县乡领导与经济发达村书记定期谈话、经济发达村向县乡党委定期汇报工作以及“两公开一监督”等制度,并在5个党员数量较多的村成立党委。对经济薄弱村的整顿,组织县市区成立党建工作队,深入基层帮助解决问题,并引导强、弱村结成“姊妹村”,以强带弱,共同发展。当年,全市选拔200多名优秀分子充实经济薄弱村领导班子,选派320名干部到农村挂职,组织150多对强、弱村结成帮扶对子。
  从1994年底开始,烟台市利用3年时间,排查确定19个后进乡镇党委和556个后进村党支部进行重点整治。后进乡镇整治重点抓领导班子配备工作,共调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33人,其中调整党委书记15人。至1997年11月,19个后进乡镇党委全部甩掉后进帽子。后进村整顿坚持从班子建设入手治“瘫”,共调整支部班子434个,选拔充实班子成员739人,其中新任党支部书记322人:从整顿治安、财务秩序入手治“乱”,共向后进村派驻党建工作队567个,工作队员2000多名,帮助后进村理顺经济承包合同10722份,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902万元,依法清理各项非法占用公款和拖欠的集资、提留款4312万元,组织查处刑事、治安案件179起;从教育整顿入手治“弱”,利用冬闲时节,举办后进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培训班63期,培训2220人次。至1997年11月,全市556个后进村中有498个改变落后面貌,其余58个也发生明显变化。1999年,全市又排查出533个后进村,先后选派农村工作队774个、队员2739名,进村帮助整顿,当年有479个村的问题得到解决。此后各县市区每年都按5%左右的比例倒排出后进村,采取综合措施进行整治。
  企业党建
  1978年,全区共建立企业(包括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和邮电业)党组织3397个,其中基层党委52个;党员25319人,占职工总数的22.4%。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后,针对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出现的“以包代管”、企业党组织作用难发挥等问题,加强和充实企业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开展企业政工干部职称评聘工作,指导企业逐步理顺党政关系。在此基础上,结合新一轮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实施,对全市企业党的工作普遍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企业党的工作考核与奖惩制度。到1990年底,全市各类企业建立党委192个、党总支300个、党支部5831个,其中“三资”企业党组织61个,占该类企业总数的70.1%;乡镇企业中镇办企业建立党组织1406个,占该类企业总数的63.7%;县属以上企业共设党务机构1276个,配备专职党务干部2655名。
  1992年,为加强新型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着力抓了党组织设置和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等基础性工作,并委派、推荐一批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干部到“三资”企业任职。1992年底,全市84%的三资企业中已建立党组织。
  中共十五大召开后,结合国有企业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倡导实施企业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会组织等的交叉任职,并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问题交由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决策前征求基层支部和党员意见等项制度,形成规范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机制。至2002年,全市85个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其中建立党委的55个;配备专职副书记的41个,占总数的48%;其他都配备了兼职书记。共配备党务、政工干部711名,其中专职的419名,占59%。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中,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设置党组织,积极理顺隶属关系。2001年,市委制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各级党组织在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1.开展“五促五带”活动。引导企业党组织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开展“党员成才工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多种党性实践活动。2.探索商会为依托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指导基层以街道为单位建立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商会,并同步建立隶属于街道党工委的商会党组织,引导商会党组织将工作向下延伸,在条件成熟的会员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逐步形成街道党工委-商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模式。到2002年,全市已有39个非公有制企业较多的镇街成立商会,建立党组织的28个。3.向新型经济社会组织派驻党建联络员。指导县市区从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选派党务工作者或党员骨干,作为党建联络员,进驻到新型经济社会组织。至2002年,全市已先后向非公有制企业派驻289名党建联络员。4.建立党务工作者人才库。从离退休、离职或失业党务工作者中遴选人员入库,根据“双向选择、自主自愿”的原则,积极做好向新型经济社会组织推荐党务人才工作。到2002年,市县两级推荐266人到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其中科级以上干部59人,担任企业书记、副书记职务的140人。至2002年底,全市1455个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全部建立起党组织。
  街道社区党建
  80年代始,烟台市委指导各县市区按照“一社区一党组织”的目标,在调整居委会管理范围、建立社区的同时,同步进行党组织的设置和关系理顺工作。至2002年底,全市共建立47个街道、339个居委会;所有街道都建立了党(工)委,307个社区居委会成立党组织,占总数的90.56%;社区党组织管理的党员达15331人。在街道领导班子的配备上,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公开考选等方式,大范围选拔优秀人才;在居委会人员的配备上,通过从街道机关择优委派、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发动驻区单位积极推荐以及从离退休干部和离职下岗人员中择优聘用等渠道选拔优秀人才。至2002年底,全市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达479人,其中40岁以下的261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90人;居两委干部2031人,其中35岁以下的534人,两委班子交叉任职834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的253人。同时,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网络,成立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的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在社区建立以党支部为基础、社区各单位党组织派员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至2002年底,全市有33个街道建立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112个社区建立党建工作联席会。广泛开展共驻共建活动,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与社区内单位党组织的横向联系,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工作格局。至2002年底,全市已成立社区服务中心49处、社区服务站204个,文体活动室500多处。
  民间组织党建
  改革开放以来,烟台市的民间组织发展迅速。2000年,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调整民间组织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至2002年底,全市民间组织建立党组织104个,占应建党组织的民间组织总数的100%。其中,社会力量举办学校49所,有16所建立党组织。民间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中党员2456人。
  第七节 党员教育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烟台各级党组织扎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全市党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002年,全市党员达471138人。其中,镇(乡)村党员273866人,35岁以下的93627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355589人,女党员67970人。
  党员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组织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坚持“积极慎重”方针,注重在公交财贸第一线的职工、青年农民、解放军指战员、知识分子和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中吸收党员,注重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吸收党员。同时,破除过去“刨老根、查三代”的做法,积极吸收那些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的优秀中青年特别是知识分子入党。1979-1985年,全市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中发展党员15306人,占同期发展党员总数的30.1%。知识分子中党员所占比例,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27.1%上升到43%。1985年,根据上级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部署,制定《关于1985-1990年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划设想》,进一步强调大量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1986年,全市共发展党员12409名,其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8954人,占72.2%;35岁以下的9179人,占73.97%。
  1987年中共十三大召开后,根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对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调整改进,重点发展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特别注重在乡镇企业、贫困落后村、无党员的生产车间班组以及其他一些党的力量薄弱的单位发展党员。1989年后,根据上级“适当控制发展党员数量”的要求,提出总量控制、突出重点、从严掌握的要求,规定每年发展党员的数量控制在总人口的1‰;积极分子与重点发展对象的比例要保持在4∶1以上,力争达到5∶1;每年妇女党员的发展数量不低于总数的20%。同时,指导基层党组织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无记名投票制度、积极分子入党前集中培训制度。1990年后,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健全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培训、考察制度,组织员谈话制度,党委集体审批制度,预备党员跟踪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审制、党委派员列席支部党员大会制、基层党委书记与新党员谈话制、发展党员工作失误追究制等,使发展党员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90年代后,逐渐加强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党员工作。针对非公有制企业人员成分复杂的特点,坚持民主公开,实行党员无记名投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公示制,要求基层党组织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以及原籍表现、现实表现和业余生活表现,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新党员质量。1995-1999年,全市共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展党员2490名,其中35岁以下的1824名。至2002年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总数达32596人。
  2000年后,推行农村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公推公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等制度,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性,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2002年,全市农村共发展党员4671人,其中35岁以下的2717人,高中以上学历3022人,妇女党员1043人;全市农村入党积极分子达19946人,其中35岁以下的12328人,高中以上学历10969人,妇女5606人。
  党员教育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三会一课”(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党课)制度逐步恢复正常。针对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出现党员生产活动分散、外出务工经商不断增多的现象,党员的教育逐步形成以乡镇为单位,每月固定1天时间作为全镇党员集体活动日制度。到1986年6月,全市共有229处乡镇实行这一制度。在开展固定教育的基础上,以基层党校为阵地,集中几个月时间,对农村党员干部开展整党整风和专题教育活动。进入90年代后,基层党校培训、电化教育等形式,也逐渐发展成为党员教育的主要途径。
  党校教育
  1984年下半年,全市推广招远等县开办乡镇党校、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的经验。至1986年底,全市有260个乡镇办起党校,占乡镇总数的83.4%。1984-1986年,全市共利用乡镇党校举办各种培训班645期,培训学员32384人,其中农村支部委员14305人,党支部后备干部6175人。1990年,各级党组织都把加强党员教育阵地建设作为重点,在巩固乡镇党校的基础上,狠抓农村党员活动室建设。全市90%的村建起党员活动室,为党员上党课1.2万多次。针对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农民渴望学习致富本领的现实情况,各级党组织利用基层党校积极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至1994年,全市50岁以下农民党员参加各类培训的达19381人,获得技术员职称的8232人,获得助理职称的5442人,获得中级以上职称的1359人。1995年,全市集中抓了农村党员干部学历培训和“学科技、用科技”活动,参加业余大专以上学历培训的农村干部达3100多人,85%的农民党员掌握了一二门实用技术。2002年,全市通过县、镇两级党校培训农村干部25462人,其中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占69.1%。市委组织部和市农广校联合开办农村干部中专班、大专班,进行系统的学历培训。至2002年底,全市共有4496名农村干部参加中专以上学历教育,其中参加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的2073名。
  电化教育从1986年开始,相继在招远县建起第一个县级党员电教工作的专门机构,在蓬莱县建起县、乡、村(企业)三级电教网络,并推广其经验,在全市大办电教事业。1990年,市委成立党员电教中心,全市80%的县市区成立党员电化教育专门工作机构,70%的乡镇建立了电教工作站,电化教育逐渐成为基层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到1990年,各级党组织共投入电化教育资金398.47万元,并配备专兼职电化教育工作人员983人,达到了市县能拍摄、乡镇和企事业单位能播放的要求。1994年,全市所有乡镇都建立党员电教站,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党员电教站386个,党员电教播放点达到8534个,基本形成以市和县市区党员电教中心为主干,基层党委电教站、支部播放点为基础的党员电教网络。1995年,烟台市被中组部确定为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至2002年,全市97%的村级党组织建立了党员电教点。
  专题教育
  1995-1997年,按照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部署,烟台市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了以“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双学”活动,结合党员冬训,以乡镇为单位把党员集中起来,统一上党课。
  2000年12月至2002年4月,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在全市农村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整个学习教育活动分两批进行,参加第一批的有12个县市区的1022个直属部门和单位,321个垂直管理部门和单位,146个乡镇和街道,14.3万名县、镇级机关干部;参加第二批的有146个乡镇(区、街道)的6596个行政村,33225名村“两委”成员和2166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市委建立6个市级督导组、146个县级驻镇督导组和6526个驻村督导组,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整党整风
  1977年11月至1978年,为搞好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社、队的建设,对全区基层党组织普遍进行一次集中整顿,重点解决“软、散、懒”问题,提高领导班子战斗力。1979年冬,地区各级党组织结合年终总结,普遍开展党员训练工作,以《党的基本知识》为主要教材,重点解决党内妨碍四化建设的突出问题。
  1984年12月至1987年2月,烟台市委按照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整党的决定》,进行全面整党。活动自上而下,分期分批交叉进行:第一批市五大班子及市属机关,共118个单位,10095名党员。第二批县市区及市属企业,共381个单位,56753名党员。第三批乡镇机关、县属企事业及中小学校,共4746个单位,104307名党员。第四批农村及乡镇企业,共10846个单位,320824名党员。这次整党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捣乱”的基本方针,历时两年多,分为学习文件、对照检查、集中整改、党员登记和组织处理、检查验收等几个阶段。全市参加整党的491979名党员中,受纪律处分、不予登记、缓登和暂不登记的2435人,占党员总数的0.49%,其中清除出党党员556人,占党员总数的0.11%。整党过程中,对县市区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充实调整,对农村的三类村党支部作了重点调整。全市陆续发展新党员2万多名。
  1989年10月,烟台市贯彻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市基层党组织进行全面整顿。整顿分学习教育、自查互查、民主评议、改选支部、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处理和总结验收7个阶段。市、县和市直党委选派8200多名机关干部,到基层单位帮助整顿,严格检查验收。至1990年2月,全市共有1.69万个基层党组织、36.24万名党员参加整顿,分别占总数的94.8%和95.7%。通过整顿,全市合格党员由整顿前的85%增加到92.1%,一、二类领导班子由整顿前的86%增加到88%,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普遍增强。
  党员管理
  1982年,烟台地委组织部推广黄县兰高公社建立党员管理档案制度的做法,在基层党支部建立党员登记册,登记党员情况。在公社党委建立农村党员档案,以党支部为单位,设立专柜,编号存放;预备党员档案单独存放。1986年,基层党支部普遍建立“三簿一册”,即《党的组织生活会记录簿》《党员模范事迹登记簿》《外出党员登记簿》和《党员花名册》。当年全市共有9004个农村党支部建立了“三簿一册”,占农村支部总数的95.9%。
  预备期党员管理 1977年,中共十一大通过的《党章》恢复了党员预备期制度,各级党组织除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党的会议、过好组织生活外,还单独进行帮助教育,促其提高觉悟,达到党员标准,按期转正。自1995年以来,全市每年都有1万名以上的预备党员经教育培养合格后,转为正式党员,不能按期转正的占少数。2002年,全市11825名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和取消预备资格的有133人,仅占预备期满党员总数的0.7%。
  评先树优活动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烟台各级党组织评选“先进党支部”“模范共产党员”等活动得以恢复和发展。自1979年起,一般半年初评一次,年底进行总评。1979-1985年,由县级党委授予先进党支部称号的占党支部总数的3%~5%,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的占党员总数的0.3%~0.7%,每年基层党委还评选表扬10%~15%的优秀党员。1986年以后,各级评选的模范党员统称为“优秀党员”。1987年“七一”前夕,市委召开全市“双先”表彰会,对50个先进党支部和110个优秀党员进行命名表彰。自1990年起,党内评先树优活动,增加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小组长,县市区委和市直党委表彰的比例掌握在5%左右,县以下党委评选的比例自定。1996年“七一”前夕,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中分别推选出10名“烟台十佳公仆”、10名“烟台市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并推荐产生8名“山东省优秀乡镇党委书记”。1998年,市委对在农村基层组织三年集中整顿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有20个村党支部、12个部门和30名干部分别被授予“先进党支部”“先进包村部门”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福山区张格庄镇台上村党支部受到中组部表彰,另有10个农村党支部、2名乡镇党委书记、4个包村部门和4名驻村干部受到省委通报表彰。2000-2002年,全市各级共评选出优秀党员48270名。
  民主评议党员 1988年初,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通过个人总结、群众评议、民主测验和组织考核等程序,评选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党员。1989年10月,在全市基层党组织整顿中,市委组织部分别制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标准。采取党内评议与吸收群众代表参评相结合的方式,实行无记名投票。对不合格党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和党纪处分等。到2002年,全市正常开展民主评议的基层党支部达到总数的98.4%。
  党员处理
  1979年下半年至1980年底,烟台地区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对各级党组织“文化大革命”以来纳新遗留问题进行调查处理。采取查阅党员档案、召开各种类型调查会等形式,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发展入党的197860名党员逐个摸底,妥善解决。对具备条件但未履行入党手续或手续不全的516名,有的重新办理入党手续,有的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由所在单位写出结论,承认其党员身份;对不具备党员条件又未履行或基本未履行入党手续的15名党员除名。至1989年4月,全市共有424个基层党委、16474个基层党(总)支部开展了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分别占全市总数的96%和97%;参加的党员366886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96.9%。通过评议,确定不合格党员1441名,占参评党员总数的0.42%。有1291名不合格党员受到妥善处置,其中开除党籍32名,劝退、除名189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41名,受其他党纪处分的151名,限期改正的878名。
  90年代后,各级党组织对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在处置过程中严把政策界限,严格处置程序,不留后遗症。1994-1997年,全市共处置不合格党员509名,其中限期改正的114名,劝退的14名,自行脱党的61名,退党除名的16名,开除党籍的171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133名。
  流动党员管理
  1984年,各级组织部门要求集体外出搞工副业的党员,建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小组,定期组织学习,并把活动情况向党组织汇报。90年代以来,对外出务工经商、转复军人、待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党员,分别依托个体劳动者协会、集贸市场、人才交流中心等建立党组织,或挂靠在居住地党组织,使他们及时过正常的组织生活。对企业改革中出现的下岗职工党员,指导企业主管部门党委和企业党组织、街道党工委、居民区党组织,共同加强教育管理。1995年,按照中组部要求,对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行业、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党员,统一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让他们持证到所在地和单位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至2002年,全市已为3100多名在民营企业务工的党员转移了组织关系,将870名待安置党员纳入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并采取补贴党费等办法,逐渐将改制企业的离退休、失业党员组织关系转入街道社区党组织,有效规范和强化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第五章 宣传教育
  第一节 机构
  1974年10月22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宣传组撤销,成立中共烟台地委宣传部。1983年11月,地委宣传部改称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编制35人,实有31人。1984年1月,市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宣传科、理论教育科、党员教育科、新闻出版科、文化教育科,后增设“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2月,增设对外对台宣传科。编制35人,实有35人。1987年4月,“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改称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1月,市委宣传部设立企业宣传科,撤销干部科。编制39人,实有35人。1991年,编制45人,实有45人。1993年2月,恢复设立干部科,编制35人,实有38人。1996年,市级党政机构改革中,市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研究室、宣传科、新闻出版科、党员教育科、文化教育科、理论科、企业宣传科、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编制50人,实有40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1999年7月,烟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由市委宣传部的内设机构调整为设在市委宣传部并由其代管部门,从宣传部内划转编制10人,配正处级主任1人,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副处级副主任1名。同年9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内设活动协调科和文明单位管理科。
  2001年4月,市委宣传部理论科与党员教育科合并,成立理论与党员教育科;撤销文化教育科和新闻出版科,设立新闻科、文教与出版科。调整后内设办公室、干部科、研究室、宣传科、新闻科、文教与出版科、理论与党员教育科、企业宣传科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处级)、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2002年,编制43人,实有43人。
  第二节 理论教育
  1979-1980年,在全地区广泛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地、县两级党委召开讨论会38次,参加讨论的领导干部达1120人。通过党校和“三干会”“四干会”培训骨干2.5万人。1982年中共十二大召开后,采取领导干部宣讲、办理论骨干培训班和干部轮训班等形式,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共十二大文件。全地区举办轮训班1499期,轮训干部77219人,占应训干部总数的79%。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基层进行面对面的宣讲,听宣讲的群众达95%以上。
  1983年4月开始,组织县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邓小平文选》。全市共举办读书班880期,培训各级干部8万人,占应培训干部的95%以上。1984年,举办领导干部读书会、辅导员学习班学习《国民经济管理学》。1984年底至1985年,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并广泛向城乡群众进行宣传讲解。
  1985年10月起,在全市全面开展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工作。经过四年的时间,全市有9639名干部分甲乙两组完成学习《政治经济学概论》等任务,参加学习的干部占干部总数的95%,考试及格率达94%。组织全市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在市直机关举办4期培训班,对412名县级以上干部进行轮训。1987年,采取举办读书班形式对市直机关县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轮训;对其他党政干部通过分散自学、集体辅导、统一考试等方式组织全市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两本书。
  中共十三大召开后,全市共举办各类培训班、轮训班400期,培训宣讲骨干2600名。1988年下半年,组织开展生产力标准的学习和讨论1989年,组织学习宣传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文件和江泽民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在市直机关举办2期领导干部学习班,对180名市、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在各县市区举办83期领导干部轮训班,培训基层领导干部4620人。1990年,组织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系统学习党建理论和《关于社会主义若干问题学习纲要》,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120期,培训5000人。为基层提供理论学习教材16万册,印发辅导材料8万份,培训各级理论骨干2100名。1991年,各级利用举办读书会、党校培训、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集中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党史党建理论、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文件、《邓小平文选》等。全市举办领导干部读书会12期,各种培训班2000期,培训党员干部16万人次。
  1992年,中共十四大召开后,组织开展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和宣传。举办市县两级领导干部读书会,向基层党组织提供教材1.8万册、辅导材料2万多册,举办各类培训班、学习班830期,培训党员干部14万人次。1994年5月,市委举办市、县领导干部《邓小平文选》读书会;通过各级党校培训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460人次,科级干部和农村两委负责人2万人次。组织20个单位、50名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围绕改革发展的8个专题开展理论调研,取得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1995年7月,召开全市理论工作会议,推动理论学习向深度和广度发展。1996年4月,市委宣传部组织5个组,对各县市区委和市直部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市190名县级领导干部书面测试。5月底,市委集中4天时间,举办市、县领导干部读书会,主要围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进行学习研讨,邀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由市直有关部门介绍工作情况,市级五大班子领导和各县市区委书记交流工作和学习体会。
  1997年,中共十五大召开后,全市先后组织召开社会科学界、文学艺术界、企业界座谈会,推动社会各界学习贯彻好十五大精神。从10月下旬开始,在市委党校举办2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5期市直机关科级干部培训班,1期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培训班,邀请国内知名理论专家作了3场学习中共十五大会议精神辅导报告。1998年4月,集中2个多月时间,在市委党校举办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会议精神学习班,有527名县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1999年,围绕“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教育,先后邀请有关专家、教授为市级领导干部作专题辅导。
  2000年,市县领导干部读书会专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进一步加快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进行深入研讨。2001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江泽民“七一”讲话精神和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先后举办市直宣传文教系统领导干部读书班、全市县级领导干部学习研讨班、科级干部骨干培训班,培训宣讲骨干500人。7月底,市委举办市县领导干部读书会,利用中央党校卫星远程教学网,组织市委中心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活动。2002年,全市开展大规模理论宣传教育。每个月根据中央党校的教学安排和中心组学习计划,精心选择学习专题,利用中央党校远程教育网组织好领导干部的学习。
  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召开后,市委宣传部组织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分期分批举办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市直机关科级干部轮训班,以及基层宣传骨干包括乡镇(街道)党委宣传委员和基层党校专职负责人培训班,并邀请中央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成立市县两级宣讲团,先后为基层面对面宣讲40多场,听众达1.5万人次,组织开展10次由专家、学者、各界人士参加的研讨会和座谈会,并推出一批有较高水平的理论文章。
  第三节 党员教育
  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后,全地区各级党组织抓好党员思想政治教育。1980年,采取党校培训、分期分批集中轮训和“三会一课”等形式,以《党的基本知识》为教材,先后对30万名党员进行集中教育,约占党员总数的70%以上;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修改草案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展争当合格共产党员的活动。全地区共设党员教育试点26个,培训各类骨干3.4万名。1981年2月,在全地区党员中进行以四项基本原则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思想政治教育。7-8月,组织全地区党员学习、宣讲《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主要抓了三次集中教育,进行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解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问题;进行以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保持党的共产主义纯洁性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进行以学习新党章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1983年,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发表以后,各县、区以公社为单位,对农村党员进行以学习新党章和整党文件为主要内容的集中教育,并推广莱阳党课教育三级辅导网的经验。1984年,围绕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对改革开放的思想认识问题,全市举办党课辅导员培训班1100期,培训辅导骨干14.6万人,编写党课教材170多篇。1985年底,对全市农村党员进行以学习贯彻中共十二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基本内容,以提高党员的党性觉悟为主要教育目标集中冬训。冬训以乡镇为单位集中进行,持续10天,全市共有28万农村党员接受集中培训。1987年,在全市党员中开展新时期如何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大讨论,涌现出2万多名勇于改革、开拓前进和党性强、党风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党员,有24万名党员积极搞好联户工作。1988年,各级宣传部门把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作为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举办3期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班,并组织1000名市直机关干部系统地接受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同时,利用乡镇、企业党校举办3000期培训班,对20多万名基层党员进行以基本路线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培训。1989年,在全市党员中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市委宣传部协同有关部门统一编写“五讲”党课教材,通过乡镇党校、企业党校和“小集中”教育等形式,举办6000多期党员培训班,对全市党员进行系统培训。
  1990年4月,全市采取基层党校培训和“小集中”办班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建理论和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教育,基层干部和党员参加学习。用6个月时间,在全市党员中普遍进行大规模“三基”(党的基本指导方针及基本思想原则、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知识教育,参学率达90%以上。1995年在全市农村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从10月下旬部署,历时3个多月。市委从8月初组织4个调查组,深入全市农村进行一个半月的认真调查,提出“三个教育、三个整顿”教育主题(即党的宗旨、市场经济知识和道德法制教育,整顿党员干部作风、农村经济秩序和治安秩序)。全市各级抽调1.5万名干部下基层开展教育整顿。各地结合教育,重点抓了基层后进班子改造、农村财务清理整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1995-1997年,全市利用3年时间,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1996年“七一”期间,举办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知识竞赛,全市共有20万名党员参加竞赛。
  2000年,市委宣传部组织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党员素质工程”。2001年,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教育活动。2002年,以基层广大党员干部为重点,精心筛选25个党课专题,编印《优秀党课20讲》,印发全市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
  第四节 新闻宣传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地区各级宣传部门紧跟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围绕搞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搞好新闻宣传。1979年,宣传以农业为基础的指导思想、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动员干部群众学科学、学文化、学技术、学管理。
  1980年,烟台地委宣传部运用总结推广典型的办法,宣传地委关于依靠集体、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把全地区经济搞快搞活的“四个转变”;深入开展加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宣传。1983年,采取算账对比等方法,集中进行中央关于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宣传。1984年,烟台市被国务院列为全国14个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后,突出抓好经济体制改革和进一步实行对外开放两个重点的宣传。1985年,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总结和宣传一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1986年,在全市强化改革开放和发展商品经济的宣传。1987年,全市宣传部门广泛宣传住房制度改革、承包租赁经营、企业党政分开和实行外向型经济战略转移等重大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1988年,随着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全市各级宣传部门编写出版《走向世界100问》《发展外向型经济政策汇编》等书,系统宣传新牟里、草店等7个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先进典型。1989年,大力宣传改革十年来的巨大变化,用以鼓舞和教育群众。下半年,结合建国40周年纪念活动,多角度、大容量地宣传建国40年来的光辉历程,市直新闻单位开辟23个专栏、专题,刊登和播发介绍烟台40年巨大变化的新闻报道2300条。
  1990年,各级宣传部门加强对先进经验、建设成就和良好风尚的宣传,在全市推广一批对外开放先进典型。1992年,全市各级宣传部门主动介入经济领域,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筑“大、高、外”经济格局、实施“万家企业对外开放战略”“科教兴烟”、加快“五区”建设、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等一系列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大容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1993年,集中力量抓农业走向市场的宣传,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早新闻节目头条位置刊播一批分量较重的连续报道和深度报道,使烟台市发展市场农业的经验在全国产生强烈轰动效应。1994年,烟台市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党的建设等经验在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内部参考》上进行连续报道。1996年,组织对全市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的战役性宣传报道活动。从4月上旬到5月中旬,在全国140家新闻媒体刊播报道300件,其中在30家中央、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刊播重头报道70件。1999年,在搞好市内宣传的同时,还组织力量将烟台市国有企业改革的经验,推上中央、省级主要新闻媒体。烟台市承办果蔬加工与产业化国际研讨会暨展览会期间,邀请90多位中央、省级新闻单位记者来烟台采访,在显著版面和黄金时段对果蔬会进行全方位报道。
  2000年,主要组织3次集中宣传报道活动:1.突出烟台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的宣传,搞好立体宣传报道。2.以全省在烟台市召开高新技术产业化会议为契机,系列报道烟台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取得的突出成就和科技兴烟的丰硕成果,推出一批典型。3.抓住国家实行西部大开发的有利时机,组织市级新闻单位进行跨地域采访。2001年,全市主要组织3次集中宣传活动:1.突出全市纵深推进“四大战略”,掀起“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宣传热潮;2.围绕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突出搞好对外开放宣传;3.集中搞好重大经贸活动宣传,围绕举办第二届APEC投资博览会、第三届果蔬会两次重大经贸活动,精心策划一系列集中宣传战役,掀起舆论宣传高潮。山东电视台在第二届APEC投资博览会开幕式当天进行12个小时现场直播。2002年,围绕省委、省政府烟台现场办公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对外开放、发展县域经济、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城市建设等重点,先后组织“岁末年初话投入”“环境建设年系列谈”“与时俱进话开放”和“掀起新一轮加快发展热潮”等7次大型战役性宣传活动,组织了17场“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热点部门与市民面对面对话会、座谈会。
  第五节
  对外宣传
  1982年,地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对外对台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加强对外宣传的意见和措施,并成立对外宣传小组。1983年围绕旅游景点和对外宣传队伍的建设,编印各种对外宣传品8万份。1984年,组织力量编印中、英文《烟台游览指南》7万份,《烟台画册》2万份,《中国烟台》1万份,并拍摄《烟台一游》《国际游船旅游考察在烟台》等影片,对外发表文章近500篇,向海外大力宣传烟台的自然经济优势、发展规划、优惠政策和发展情况。1985年,接待中外记者500人次,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对外宣传稿件400篇,海外用稿近300篇,制作对外宣传新闻纪录片、录像片7部,以及对外宣传画册、读物、挂历20种计26万册。1986年,在海外报刊、电台发专版、专辑、专题13个,在海外电台、报刊发稿332篇,编印介绍烟台的对外宣传品11种11万册,接待中外客人150批、850人。1987年,以举办“中国烟台葡萄酒艺术节”为契机,加强对外宣传。组织编发对外宣传稿件480篇,专辑、专版、特刊15个,拍摄对外宣传影片11部、电视片26部,完成对外宣传品34种、100万册。
  1988年,先后制作《中国烟台》《开放城市烟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2部电视片,编制《烟台投资指南》等宣传资料10多种。接待海外新闻媒体和国内外宣传新闻部门记者316人次,采访团5个,被海外新闻单位采用的对外宣传稿件达470篇。先后参加春秋两季广交会、青岛小交会等,向外商提供各类外宣品达4万册(套)。1989年,外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海外和国内对外宣传报刊上刊发介绍烟台改革开放情况的专版、专刊、特辑21个,稿件681篇,宣传烟台改革开放政策、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有利条件。
  1990年,组织“中外图书展”“京剧艺术节三胞联谊会”等6个有地方特色文化活动的宣传,全市共在国内中央外宣新闻媒体刊发稿件650篇,刊登和播发专版、专刊、专题23个。按照系列化、形象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外宣品的制作和输送。制作《中国烟台》《烟台开发区》等电视片14部,折页、中小画册16种、7.3万册。其中,英文版《中国烟台》电视片先后被美国、西欧等国家和地区的卫星频道和有线电视转播。1991年,先后在日本、美国、韩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及国家级对外宣传的报刊、电台、电视台播发介绍烟台改革开放等有关情况稿件800件,专版、专刊、专题29个,外宣电视片11部。1992年,先后参与青岛小交会、香港烟台房地产招商发布会、烟台国际葡萄酒节等一系列重大经贸活动,分别在韩国、日本和香港,以及北京等地组织大型对外宣传活动14次,在日本、韩国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闻媒体刊发烟台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稿件1400篇次,组织策划反映烟台市乡镇企业有关情况的专版、专刊、专题70个,制作对外经济宣传画册、折页、投资指南80种,多语种电视宣传片20部。1993年,重点策划和宣传“烟台——中国北方经济的黑马”“烟台——中国对韩经贸中心城市”“烟台对外开放新模式”等一系列具有长期效应的新形象;重点接待海内外较大团组30个,记者600人次,在海内外刊发宣传烟台各类新闻稿件1600篇次,刊发介绍烟台市对外开放的专版、专刊、专题70个;完成《迈向国际化的城市——烟台》《海上烟台》等多语种电视片38部,制作画册、折页、投资指南等外宣品32种、35万册。1994年,先后邀请新加坡国家电视台,成立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烟台记者站,在美国举办烟台电视周,充分利用声像传播这一现代化传播手段开展对外宣传。1995年,围绕东亚城市商品交易会,先后牵头组织烟台、青岛、北京三次新闻发布会和新加坡招商会。在北美东方卫视开办《今日烟台》节目,在美国组织举办烟台电视周,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举办日、韩、德、华四种语言的烟台投资和旅游知识有奖答题竞赛,先后收到41个国家和地区听众1万多封来信。1996年,同总部设在英国的欧洲东方卫视建立联系,4月双方合作在欧洲东方卫视举办“中国烟台电视周”,签订举办《中国烟台》专题栏目协议,每两周播20分钟节目,使烟台成为国内第一个同欧洲东方卫视进行长期合作的城市。精心组织东亚城交会宣传,先后在日本、韩国、法国、新加坡、美国以及香港举行新闻发布会和招商招展活动。到1996年底,中央国家级新闻单位在烟台市设立4家记者站。1997年,抓住烟台市承办第二届APEC博览会有利时机,以“烟台创建亚太经贸城”为主题,做好新闻发布、深度报道博览会盛况工作。海内外报道达3000多篇次,覆盖面达10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8年,烟台市举办第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全市各级宣传部门在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和许多国家、地区集中推出展示亚太经贸城城市形象深度报道,从交展会筹备到召开,共发稿6000多篇次。1999年,配合果蔬加工与产业化国际研讨会暨展览会在烟台召开,共邀请30家中央和省有关外宣媒体,以及俄罗斯塔斯社、日本共同社等10多家国外媒体参与报道,播发新闻稿件500篇次。2000年3月,围绕搞好第二届果蔬会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在济南、北京、上海、韩国汉城等地成功举办新闻发布活动。从4月开始,首次在中央电视台一、四、七套节目频道和山东电视台推出果蔬会形象广告宣传片。大会期间,邀请国内外200多名记者进行现场报道,刊发稿件1800篇,山东电视台对大会开幕式及展览实况进行80分钟现场直播,山东人民广播电台进行130分钟现场直播。在继续巩固已有外宣阵地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的对外宣传渠道,制作《中国烟台》DVD、VCD光盘和《中国烟台》电视常备片、《烟台——绿色果蔬城》电视专题片,利用省级以上国际互联网络开展对外宣传,并与凤凰卫视欧洲台达成合作意向,与韩国主流媒体建立联系。
  2001-2002年,把烟台城市形象宣传作为对外宣传的重点来抓,高标准制作烟台城市形象电视宣传片。2001年5月下旬开始,历时半年,在中央电视台一、三、四套节目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并与国际友好城市开展节目互播,展示“人间仙境、中国烟台”的崭新形象。同时制作《烟台与APEC》《开放的烟台欢迎您》两部电视专题片。在第二届APEC投资博览会、第三届果蔬会两次重大经贸活动期间,把服务经济、树立形象、推进开放作为对外宣传的着重点,突出宣传市委、市政府对外开放的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宣传烟台对外开放的环境、优势、政策和商机。围绕促进招商招展,先后配合第四届国际果蔬博览会、“首届中国(烟台)国际葡萄酒·果露酒暨包装交易博览会”“中国烟台五彩缤纷国际美食节”等重大经贸活动,在日本、韩国以及香港、北京、上海等地举行新闻发布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根据中国加入WTO后的新形势,把拓展外宣工作渠道、加大烟台信息输出作为对外宣传的重点,与美国华纳公司所属的华娱电视台建立合作关系,与香港媒体加强联系,达成合作意向。
  第六节
  社会宣传
  1978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全国深入开展新时期总任务的宣传学习的通知后,地委宣传部门制定宣传计划,编写宣传提纲,建立宣讲试点26个,组织干部群众开展“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我们应该怎么办?应该怎样做贡献?”大讨论。1981年,突出抓了5个方面的社会宣传: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2.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3.组织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议》的学习和宣讲;4.加强发扬革命精神、建设精神文明的宣传;5.解决领导思想上的软弱涣散状态,批评各种错误倾向和歪风邪气的宣传。1983年,各级宣传部门向广大干部群众大力宣传中共十二大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开展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正确处理三者关系的宣传教育,改革必要性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加强全局观点、集中财力物力保证重点建设的宣传教育,以及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宣传。1986年,抓住公仆职业道德和窗口行业职业道德两个重点,集中力量搞好转变党风、整顿机关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解决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宣传教育。1987年,在全市深入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宣传教育。1988年,全市精心组织“十年改革回顾总结活动”,大力宣传10年改革的巨大成就,先后编写出版《百名精英小传》《烟台十年改革颂》,宣传各条战线涌现的优秀人才和改革成就;组织“演十年、唱十年、写十年”系列活动。1989年,开展形势任务宣传教育,编印宣传材料2万份,组织大型形势教育系列报告会120场次,先后请300名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直接向群众讲形势、讲任务,进行对话交流。下半年,结合建国40周年纪念活动,多角度、大容量地宣传40年来的光辉历程和建设成就。
  1990年,市委宣传部组织各级宣传干部深入农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调查研究,针对干部群众思想上的疑虑和困惑,确定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改革开放政策、爱国家、爱集体、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道德风尚、坚持党的领导等6个宣传教育专题,先后组织编写《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提要》和5万份宣讲材料,培训9000名宣传骨干,并组织他们逐村向农村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宣讲。同时,指导基层开展丰富多彩的自我宣传教育活动,全市75%以上的村编写村史、建立村史展览室,40万名青年撰写家史和个人成长史,13万名农村群众登台现身说法。1991年,全市各级宣传部门广泛开展城乡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编印《深化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内容提要》4万册、《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宣讲提纲》2万册,培训宣讲骨干14000名,向干部群众宣讲5万场次。结合宣讲教育,组织开展回顾总结、算账对比、讲“五史”等多种群众自我教育活动,并及时在全市开展反和平演变教育。结合纪念建党80周年,在全市开展党史党建知识“双学”活动、“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征文和演讲活动,以及歌咏比赛、文艺演唱、影视汇映等活动。1992年,发动各级采取举行报告会、举办系列讲座等形式,向干部群众宣传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加入关贸总协定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介绍开发区、保税区、股份制、国际金融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协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宣传月和百万农民科技大培训等活动,推动“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深入人心。1993年,在全市农村集中组织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知识、深化农村改革、科技兴农、道德法制、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6个专题的系统宣传教育,制作农民《闯市场、奔小康》系列专题录像片,编写《农村致富典型100问》小册子。1995年,全市各级宣传部门抓住抗日战争胜利和烟台解放50周年的有利时机,开展抗战题材影片展播、歌曲演唱、书画摄影展等一系列大型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突出抓了德育序列化教育,组织开展“五个一百”和“五心”教育和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教育三项主题活动。农村重点组织开展“三夏”期间的爱国主义集中教育活动,并推广莱阳市开展全民文明教育的经验。企业教育重点围绕“爱国、敬业、奉献”的主题展开。1996年,开展“美德进万家”活动,突出抓了理想信念、科技文化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狠刹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和聚众赌博三股歪风。开展全民禁赌活动和万户家庭道德签名、百户爱书家庭评选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1996年11月至1997年2月,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贴近农村实际,抓了“四个教育”“三个整顿”,即信念宗旨教育、道德法制教育、科技文化教育、艰苦创业教育;整顿农村基层组织、整顿农村治安秩序、整顿农村财务秩序。全市抽调1万名干部下基层,抓教育、督查和整顿。围绕深入贯彻中央《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全市确定39个单位为首批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7年,广泛开展以缅怀邓小平丰功伟绩,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市干部群众收看大型电视文献纪录片《邓小平》。围绕迎接香港回归,组织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重点突出中国近现代史、邓小平“一国两制”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宣传。“七一”前夕,举办有5000人参加的烟台市“庆香港回归、爱我中华”大型演唱会,开展迎接香港回归电视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庆七一、迎回归”群众性文艺晚会等。1998年7月,组织协调市直新闻界、文艺界,举办“我们同舟共济”抗洪赈灾义演捐助晚会,当场收到各界捐款捐物总值1000多万元。纪念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在全市农村深入宣传贯彻中共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抓好形势任务、农村政策、民主法制和科技文化四个专题宣传教育。1999年11月至2000年1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在全市分机关、企业、农村、学校、社区五个层面,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999年,以建国50周年、迎接澳门回归和新千年三大盛典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大规模宣传教育活动。
  2000年3月-6月,在全市集中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宣传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四信”“进取”“思路”三方面问题。从11月份开始,先后举办县市区、市属企业和市直机关学习宣传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骨干培训班。2001年,纪念建党80周年,在党员中开展党建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全市10万名党员干部参加了比赛;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党在我心中”职工读书活动;在青少年中开展“光辉的八十年”党史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基层以“颂歌献给党”为主题,组织群众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七一”前夕,举行全市纪念建党8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2001年11月至2002年春季,在全市城乡分层面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着重进行成就和基本经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加强党的建设四个专题的宣传教育,并成立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进行督导检查。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集中在市直新闻媒体开设公民道德建设专栏,推出一批评论、理论文章和典型经验;摄制20字道德规范广告片,开展公民道德组歌征集活动,组织道德宣传巡回演出活动,向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发放道德规范宣传画1200幅,向公交车、出租车发放道德规范宣传条幅5000幅;以《文明公民读本》《公民道德建设十二讲》为主教材,先后组织全市20万干部群众参加公民道德建设知识竞赛活动,全市企业“争做四有职工”读书教育活动等。
  第七节
  典型宣传
  1978-1981年,全地区各级宣传部门把总结推广典型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向人民群众进行具体、生动、有说服力的教育。1982年,总结推广莱阳县建立党课三级辅导网、招远县实行党员包户做思想工作、福山县城关镇运用考评的方法对党员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等先进经验,以及牟平县龙泉公社党委、长岛县隍城公社山前大队党支部、福山县兜余公社南土山大队党支部书记王宗信等一大批基层党组织、好党员、好干部的模范事迹和先进经验。1983年,总结推广蓬莱县委全面开展创建文明村活动、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等90多个先进典型。1984年,总结一批改革开放的先进单位、开拓前进的企业改革者、带头发展商品生产的“两户一体”先进典型。1986年,在全市普遍开展评选最佳服务员、最佳护士、优秀教师活动。1987年,在全市评选出改革开放百名优秀典型,并把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在全市广泛宣传。总结推广招远县宋家乡和烟台制革厂、钢厂、针织总厂等单位实行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经验。
  1990年,市委宣传部总结推广海阳县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的经验。1991年,在全市推出20个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先进典型。主要包括:围绕共同富裕奔小康,总结福山区东陌堂村走养殖加工路子、栖霞县公山后村艰苦奋斗改变生产条件、莱州市小草沟村发展林果业先进经验;围绕搞好企业,总结烟台钢厂深化内部改革、烟台童鞋厂开拓市场、烟台啤酒厂党政领导团结合作的经验;围绕扩大开放,总结新烟食品有限公司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经验。1992年,先后集中宣传国有老企业嫁接改造、筹建保税区、膨胀开发区和农民企业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教育改革实验区建设等一系列先进典型。1995年8月中旬开始,市委宣传部组织烟台“5·23”英雄群体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巡回报告。总结推广莱阳市全民文化教育和牟平区家庭建设经验,得到中宣部和省委宣传部的充分肯定。1996年,烟台市把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作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的有效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推开,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烟台市召开现场会,推广烟台市的经验做法。1998年上半年,深入挖掘烟台发展精准农业的做法,集中力量采写深度新闻报道《烟台迈向精准农业王国》,在中央、省各大新闻媒体报道,先后有20个地市来烟台参观考察。9月,《经济日报》在烟台举办精准农业高层专家研讨会,对烟台市做法给予高度评价。1999年,集中推出烟台酿酒厂、烟台有色金属集团、烟台氨纶集团、招远黄金集团、烟台新世界商厦、烟台张裕公司和烟台华联商厦等一大批改革典型。总结推广莱州市开通“农业科技110”服务热线的经验。
  2000年初开始,市委宣传部组织专门力量总结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先后通过省、市新闻媒体宣传推广烟台首钢东星(集团)公司、招远市欧家夼村、莱州市公安局、烟台三环锁业集团党委书记姜秀兰等14个集体和个人典型。同时,组织市直各新闻媒体,以山东省在烟台召开高新技术产业化会议为契机,以烟台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化取得的成就和高新技术丰硕成果为重点,推出一批先进典型。从4月下旬开始,烟台市科技创新的先进经验先后在《大众日报》《经济日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和报纸摘要》、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刊播。2001年,以纪念建党80周年为契机,围绕学习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弘扬“五种精神”和实施以德治国方略,集中宣传龙口市东江镇实施德法兼治,莱阳市龙大集团党委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烟台张裕集团公司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烟台农科院研究员吴桂本、牟平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邹积华全心全意为群众提供科技服务,栖霞市桃村镇国路夼村党总支书记常建富、牟平区邹格庄村党委书记孙世尧带领干部群众艰苦创业、无私奉献,莱阳市姜疃镇濯村党委两个文明同步发展,福山区台上村党支部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长岛县大竹山海珍品养殖基地副主任孙衍志扎根海岛20年、为发展海水养殖业和渔民致富奉献青春等10个集体和个人典型。其中,牟平区农技推广中心主任邹积华、莱阳龙大集团党委的事迹,在全国进行推广;龙口市东江镇、栖霞市桃村镇国路夼村党总支书记常建富、牟平区邹格庄村党委书记孙世尧等的事迹,在全省进行宣传。同时,总结推广山东方圆集团、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烟台绿叶集团、烟台市喜旺食品公司等一批科技创新和改革典型。
  第八节
  文化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烟台地区宣传文化工作呈现新气象、新局面。到1981年底,全地区基本上做到社社有电影放映队,有线广播喇叭入户率达到97%以上;出版、文化馆(站)、影剧院等也有较大发展;小说、戏剧、诗歌、散文等文学艺术创作出现一些较好的作品;被禁锢多年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也获得重生;群众性文化活动阵地逐步扩大。全地区273个公社普遍建立图书馆,近20处公社初步形成农村文化中心,各县市都建立图书馆,2700个生产大队建立图书阅览室、电视室和青年之家等。1986年,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共办起农民夜校5300处,图书馆(室)6900个,电影队3190个,职工俱乐部1800个,乡镇文化中心150个。1985年以后,全市重点抓了文教体制的改革,文化改革着重抓专业剧团的改革。1989年,组织文化艺术部门和广大群众在全市开展国庆大型文化艺术活动、“军旗颂”电影放映活动月、“祖国颂”大型书画展、汇演比赛活动等,全市创作并发表中篇小说16部,短篇小说80多篇,创作演出戏剧15台。
  1990年,组织举办军乐、曲艺、小品、舞蹈创作调演活动,以及纪念鸦片战争150周年电影宣传月、京剧艺术节和九大系统电视文艺节目联播等一系列文化活动。1991年,各级围绕健全完善加强文化市场、娱乐场所管理的规定,开展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扫黄”、除“六害”斗争。集中对书刊和音像制作品销售点、图书馆、舞厅等进行清理整顿。同时,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和表演团体,推出一大批主旋律的优秀作品,全市共在各级刊物发表文艺作品400多篇(部),创作演出新剧目12个,创作拍摄电视剧7部,其中4集电视连续剧《刻在墓碑上的遗嘱》获全国庆祝建党70周年优秀电视剧展播优秀剧目奖。1992年,纪念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50周年,先后举行烟台市获奖艺术家演唱会、驻烟大中专学校歌手电视大赛、美术展览等较大规模的文化娱乐活动。1993年,组织各级各部门,采取歌咏、文化艺术、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隆重开展毛泽东诞辰100周年纪念活动。1994年,全市开始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精品工程”。1994-1995年连续两年在全省“七个一”精品工程评奖中获组织工作奖。电视系列片《北方的躁动》、文学作品《鸭绿江告诉你》《孙子传》和戏剧作品《甲午恨》《难当的女人》以及部分理论、新闻、外宣图书等13件作品入选省精品工程,名列全省第二。其中现代历史京剧《甲午恨》作为全省唯一戏剧入围作品,获1995年度全国“五个一”工程提名奖。1995年,设立市级精品工程奖,全市有39件作品获奖。烟台市被文化部、人事部命名为“全国文化模范市”,6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有8个县市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化先进县”。1996年,为全面落实“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的任务,全市创作出一大批弘扬社会主旋律、激昂向上的优秀精神产品。报告文学《共和国之盾》、六集电视连续剧《生命跑道》、广播剧《金兰》、理论文章《乡村工业东西合作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闻作品《承诺制在烟台》和《烟台市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外宣作品《中国烟台——环渤海经济强市》等7件作品获山东省精品工程作品奖。组织“百片百戏入村”“电视剧大展播”、科教科普等一系列活动,向农村捐赠图书163万册,城镇中小学生向边远山区学生赠书50万册;实施“千村万册书库”工程,全市农村新建、扩建藏书万册以上图书馆(室)193个,5000册以上图书室400个。配合文化下乡活动,全市共查获内容不健康和非法盗版图书3万册,收缴各类盗版及禁映录像带6300盘,有效净化文化环境。1997年,加强对精品创作的指导和协调,重点项目取得大面积丰收。理论文章《论三资企业中的党建工作》、新闻作品《烟台经济走势分析》《明察暗访看承诺》、图书《徐福文化集成》、长篇小说《红印花》、电视剧《藏族少年在海边》、戏剧《荣辱悲歌》、广播剧《梦圆》、歌曲《黄土地,幸运人》、画册《中国烟台》等10件作品获山东省精品工程作品奖。1997年,全市确定50处乡镇、500个村庄和200个集市为“三下乡”重点,先后开展送书送戏下乡、科普之冬、赶科普大集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全市文化下乡人员14.5万人次,科技下乡人员1.9万人次,医疗队下乡183支,医务人员下乡1.1万人次。1998年,围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献礼,主要抓长篇小说、电视剧、戏剧等创作。继续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制定“三下乡”活动长期规划,并总结推广莱州市“农业科技110”的经验,加强农村科技服务。同时,坚持送、建结合,加快推进“千村万册书库”工程。全市文化下乡人员9.8万人次,新建图书室118个,送戏下乡1200场,电影下乡2万场,赶科技大集760次,培训农民183万人次。1999年,全市落实建国50周年文艺作品创作规划,集中力量抓出一批具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的优秀精神产品,电视剧《白领农民》、戏剧《大桥故事》、歌曲《蓬莱女》、广播剧《明天会更好》、图书《中华民族精神论》、理论文章《当前农民思想状况调查》、电视理论片《农村社会保障——九亿农民的企盼》、新闻《精准农业在烟台》、系列报道《烟台走向文明城市之路》、长篇小说《天经》、电视专题片《甲骨探秘》等11件作品获山东省精品工程作品奖。开展“广场文化年”活动,利用“双休日”,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等,开展群众性广场文化娱乐活动。国庆期间,举办“半个世纪的巨变——烟台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成就展览”和以“风雨历程,锦绣中华”为主题的烟台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大型歌舞晚会,以及大型群众文化展示活动和大型游园活动,营造隆重热烈的节日氛围。
  2000年,围绕迎接新世纪和建党80周年,规划创作一批反映时代主旋律,思想性、艺术性比较高的艺术作品。12月2日,召开烟台市建设文化强市座谈会。2001年,为迎接建党80周年,推出一批艺术精品,申报全省第六届精品工程奖。4-10月在五区开展“第二届广场文化天天乐”活动和社会文化大赛,并配合全市两次重大经贸活动,组织20多场文艺演出。为迎接中共十六大召开,从2002年4月份开始,宣传、文化部门协调配合,在市区组织开展以烟台山文化节、市民读书节、“文明之夏”广场文化节“三节”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文化年”活动。
  第九节
  思想政治工作
  1981年,突出搞好党员、干部、团员和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1985年,全市各级宣传部门围绕培养“四有”新人,通过编印《理想纪律教育宣传讲话》,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演讲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广泛开展理想纪律教育。1987年初,推广烟台港务局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各级党组织深入探讨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渠道、方式和方法。1988年,企业党政分开后,先后召开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年会和全市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时指导企业将思想政治工作“双轨制”改为“单轨制”,把政工机构纳入行政序列、党委书记兼行政副职,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一岗两责”“党政工团联席会议”等制度,防止思想政治工作出现“空档”现象。1989年,围绕宣传工作、农村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等,进行4次大型调研。推广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责任制,健全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党员活动日制、村民议事会制、时事政策报告制、党员联系制、村民大会制。在企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升级达标竞赛活动。同时,围绕提高新闻宣传的群众性和广泛性,通过加强基层通讯员队伍的建设,在全市建起以乡镇报道组为中心,以基层通讯员为基础的农村报道网络。1989年,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在企业,抓专职政工干部的配备和党委机构的完善、恢复工作,全市举办培训班550期,培训政工干部15475人,为5662名政工干部评定职称:在农村,主要抓乡村三级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建设,乡镇开始解决政工干部兼职多、不到位、不能专职专用的问题,村一级大都配备专管政工的副书记或委员,健全政工办公室或综合治理办公室。
  1990年,全市各级宣传部门把维护稳定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先后举办培训班2100期,报告会2400场次,组织40多万职工参加“国家和企业有困难,我们怎么办”大讨论和“爱国、爱厂、爱岗,争做社会主义建设标兵”活动。同时,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约束机制。在高校建立健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信息通报交流制度、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在企业全面推行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思想政治者管理办法》;在农村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目标责任制、政工例会制和村民大会制。1991年,抓住深化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有利时机,全市乡、村两级普遍推行党小组、村民小组“两组一体”工作制,解决思想政治工作不到边、不到底的问题;加强企业政工机构和政工队伍建设,为7000名政工干部评定职称。同时,建立健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政工例会制和干部、职工、农民工学习日制度。1992年,围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作为重点,先后召开“深化改革与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走向市场与思想政治工作”两次专题研讨会,在全市职工中组织开展“敞开心扉话改革开放”演讲活动,总结推广烟台钢厂、烟台汽车运输公司等一批先进典型。1993年,突出抓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教育活动和振兴国有企业大讨论活动。同时,举办10期培训班,对900名政工师进行培训。1994年,在全市中小学广泛开展以“六爱六树”为主题的爱国主义德育系列化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百部爱国主义优秀影视片教育、“五个一百”和“五心”活动。省委宣传部和省教委专门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烟台市的经验。1996年6月,围绕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市委宣传部会同市经贸委、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对100个单位和70家企业进行督查。烟台电业局跨入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行列,有6家企业、5名个人被推荐为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思想政治工作者。1999年,突出对干部群众、青少年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从6月份开始,在全市集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对干部群众进行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正确理想信念和科学精神的宣传教育。
  2000年,市委成立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确立抓基层、抓基础、抓落实、求实效的思路。2001年,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组织调查组,分农村、企业、学校三个层面,开展大型问卷调查活动。2002年,就如何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调研活动。同时,针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一些思想问题,组织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美丽烟台”电视演讲活动、企业“五重一创”活动、社区“美在家庭”活动,召开下岗职工再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劳动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中央和省、市委一系列方针政策,引导干部群众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第十节
  宣传队伍建设
  从1980年开始,分期分批搞好基层单位宣传员、报告员、党课教员队伍建设。1982年,全区普遍建立“两网”(宣传网、党课辅导网)和“四员”(报告员、宣传员、党课教员、党课辅导员)。到1984年底,全市共有报告员3900人,宣传员3.9万人,党课教员3500人,党课辅导员2万人。1984年,围绕提高宣传工作效率,在各级专业宣传干部中建立严格岗位责任制,同时做好业余宣传队伍整顿提高工作。1986年,围绕加强宣传干部业务培训,先后举办全市乡镇宣传委员和县委宣传部负责人培训班,对265人进行培训。
  1990年,从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农村、企业、机关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农村,普遍健全乡村三级政工网络,使全市80%以上乡镇政工干部能以主要精力抓思想政治工作,96%的村健全各种群众组织和自治组织。在企业,进一步健全政工机构和政工队伍,使企业政工干部占到职工总数的0.98%。同时,集中两个月时间,分4期对全市新闻工作者进行政治和业务轮训;组织2000名文艺工作者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文艺理论和毛泽东、邓小平有关文艺理论著作,提高政治理论素质。1993年,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队伍自身建设,调整、配备34个部门领导班子,在宣传文教系统内部建立健全各种例会制度。1995年,分别举办各县市区委宣传部部长和市直宣传文教系统负责人学习班、全市50个重点乡镇宣传委员培训班。对全市宣传文教系统30个副处级以上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考察,调整21个单位、45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996年,全市各级进一步充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10个县市区设正科级文明办。全市落实宣传文化调控基金、新闻奖励基金和精神文明建设基金共300万元。上半年,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由县市区委宣传部部长、市属企事业单位及省属驻烟单位宣传部部(处)长55人参加的培训班,每期时间2个月。按照省委宣传部要求,组织发动全市宣传干部参加一年的刊授大学学习,有1200名宣传干部学习结业。1998年,在宣传文教系统试行领导班子及干部考察反馈制度。
  2001年,制定《全市宣传文教系统“十五”干部培训规划》,对系统内39名后备干部进行调整,提拔安排22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举办全市宣传文教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集中4个月时间,对41名中青年干部进行系统政治理论教育和宣传业务培训。按照中宣部要求,在市县两级新闻单位中深入开展马克思新闻观学习教育活动,解决在坚持新闻党性原则、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和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第六章 统战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74年10月恢复成立烟台地委统战部。1982年11月,成立烟台地区台湾同胞联谊会。1983年10月,烟台地委统战部改称烟台市委统战部。1983年11月,市台湾同胞联谊会设在市委统战部。1984年1月,确定统战部编制20名(含台联会办公室),内设办公室、一科、二科、三科。1985年3月,统战部增加行政编制1名。1987年8月增加行政编制2名。1988年8月,撤销市委统战部三科,成立烟台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并从统战部划转编制6名。1990年7月,增加行政编制2名。增编后,编制为17名。1996年8月,机关行政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内设办公室、一科(党派科)、二科(干部科)3个职能科室,科级领导职数6名。2001年1月,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机关编制为15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烟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为市委统战部代管的科级单位,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职数1名。2002年8月,增设三科(民族宗教科)。2002年12月,烟台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办公室为市委统战部代管的科级单位,使用事业编制3名。
  第二节 落实统战政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区各级统战部门集中精力落实党的统战政策,纠正历史遗留冤假错案。至1983年7月底,全区共复查各项政策问题11417起,落实11330起,占99.2%,尚有87起未落实(其中起义投诚27起,台属31起,宗教房产28处,其他1起)。右派改正全区原划右派4557人,全部予以摘帽。
  为2083名“右派”分子、105名家属安置工作,84名子女顶替上班、831人办理退休手续、659名子女补办知青手续、107名家属子女收回落户;为73人调整工作、92人调整职务、1206人调整工资、556人补发抚恤和殡葬费。
  起义投诚人员政策落实
  全区起义投诚人员共1550人,需要落实政策问题的319人,在1980年全部予以落实。其中,25人安排工作,11人办理退休,6名家属子女收回落户。
  原工商业者政策落实
  全区原工商业者共3593人,区别为劳动者的3235人,占91.4%;不予区别的358人,占8.6%。区别后,870人换发职工退休证,371人加入工会,23人安排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对不予区别的原工商业者,均按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对待,落实有关政策。同时,还落实符合“八条”政策规定者共907起,其中包括平反冤假错案141起,退还查抄财物47起,解冻存款67起,补发工资69起,遣返收回420起,补发定息102起,调整工作16起,退还私房45起。
  台胞台属政策落实
  全区有台胞23户、50人,需要落实政策问题的16起,全部落实。其中恢复党籍的1起,改办退职发生活费的2起,恢复干部职务的1起,家属农转非的1起,子女就业的10起,查清历史问题的1起,解决工龄问题的2起。同时对16人有问题的档案材料进行了处理。全区有台属84581人,需要落实政策的1013起,已落实982起。其中恢复党籍的7起,摘掉帽子的168起,解除管制的2起,遭受错误批斗需道歉的133起,收回城镇的12起,恢复职级、公职的26起,发还财物的126起,安排就业的19起,退还私房的89起,补发工资、工分的17起,解决生活困难补助的17起,通过其他形式落实的193起。清理台属干部工人7175份档案,对138人有问题的档案进行了处理。
  私人房产政策落实
  “文化大革命”中挤占统战对象私房共73户、446.5间,已全部退还。其中原工商业者45户,台属26户,起义投诚人员1户,政协委员1户。
  民族宗教政策落实
  全区天主教、基督教两教房产共182处、3995间,已落实120处、3480间。宗教界人士需要落实政策的29起,全部落实。少数民族中需要落实政策的161起,全部落实。
  其他人员政策落实
  1985年11月至1986年12月,烟台市为987户、3513名错划右派、原工商业者和起义投诚人员受株连的家属子女办理“农转非”手续,为21名错划右派人员补发工资4.37万元,为121名错划右派人员恢复了职级待遇,为22名受株连而失去公职的家属子女办理退职、退休手续或重新安排工作。1987年,落实政策遗留问题218起,为受株连家属、子女578人办理当地“农转非”手续。其他各种需要落实政策的601起,已落实600起。
  第三节 民主党派与工商联工作
  组织建设 1980年11月,民建烟台市(现芝罘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由9人组成的民建烟台市委员会,时有会员23人。历任主任委员有杨静之、戴绍琴。民革烟台支部成立于1985年7月,时有党员13人;1987年6月民革烟台市委会成立,时有党员43人;历任主任委员有史百祥、郭日睿、宋新强。民盟烟台支部成立于1983年3月,时有盟员11人;1984年12月民盟烟台市委会成立,时有盟员60人;历任主任委员有刘菩按、樊孔彰、蔡敏。民进烟台支部成立于1988年10月,时有会员24人;1990年5月民进烟台市委会成立;历任主任委员有任永泰、陈文卿、高存臣。农工党烟台支部成立于1986年8月,时有党员13人;1987年9月农工党烟台市委会成立,时有党员40人;历任主任委员有姚孟彝、张维利。1982年7月九三学社烟台支社成立;1984年12月九三学社烟台市委会成立,时有社员30人;历任主任委员有方广威、常鸿、温金祥。1982年9月烟台市工商联召开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25名执委组成的领导机构;历任主任委员(1997年后改称会长)有周新颖、傅其明。1985年12月致公党烟台支部成立,时有党员5人;1991年9月,致公党烟台市委会成立;历任主任委员有王夫先、张行如。至此,烟台7个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市级组织全部成立。
  多党合作制度建设
  随着民主党派、工商联组织的恢复和成立,烟台市多党合作制度逐步建立。
  1986年4月27日,中共烟台市委召开首次党外人士双月座谈会,并决定以后每两个月同党外人士举行一次座谈会。到1989年,市县两级普遍建立党委同党外人士情况通报、协商制度。1988年11月,市委转发鲁发〔1988〕8号、12号文件,对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健全和完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制度提出明确要求。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市委多次召开全市统战工作会议,部署统战工作任务和要求,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和工作程序。1990年,制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暂行规定》;1996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市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2002年,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多党合作有关制度的意见》。为便于民主党派、工商联知情出力,1995年,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工作联系的意见》,建立市政府28个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2002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两办印发《关于在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中进一步加强同民主党派、工商联联系的通知》,对对口联系的形式、内容作进一步的补充。至2002年,市政府邀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列席政府全体会议形成制度,市政府各部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对口联系逐步得到加强,定期向民主党派、工商联通报工作情况,有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安排、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阶段性工作部署等征求大家的意见,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邀请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参加。
  民主党派与工商联自身建
  设领导班子建设1987年10月,协助民建、工商联顺利召开中国民主建国会烟台市第五次会员大会和烟台市工商联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初步实现新老合作交替。之后,先后于1988年、1989年、1992年、1993年、1997年、2002年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顺利完成各次换届任务。每次换届,市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市委书记、副书记多次听取关于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工作的汇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人出席换届大会,市财政拨出专款作为换届经费;市委统战部在重大原则、重要人事问题上把好关,并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1997年和2002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换届工作实现统一年份、统一程序、统一标准,所有候选人全部高票当选。2002年换届后,民主党派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共74人,平均年龄43.9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68人,占91.9%;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48人,占64.9%。市工商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64人,大专以上学历的44名,占67.6%。
  1991年,市委制定《关于帮助各民主党派充实、调整领导班子的意见》,积极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培养选拔新一代代表人物。在广泛物色、严格考察的基础上,1991年推荐市木钟厂总工程师王夫先加入致公党,并在致公党烟台市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被推选为主任委员;1992年,推荐市物价局副局长戴绍琴加入民建,并担任副主委,1997年换届时被推选为民建烟台市第七届委员会主任委员;1992年,推荐烟台大学教授郭日睿加入民革,并在换届选举中被推选为民革烟台市第二届委员会主任委员;2000年,推荐蓬莱市副市长张维丽加入农工党,市外经贸局副局长、市招商促进局局长张行如加入致公党,2002年换届时分别被推选为农工党烟台市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致公党烟台市第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2001年,推荐莱山区副区长宋新强加入民革,并在换届选举中被推选为民革烟台市第四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5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一行12人赴海南、深圳、广州等地考察学习。1996年开始,由市委统战部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每年组织外出考察学习一次。2001年,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每年拨付20万元的调研经费,由市委统战部负责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到外省市考察学习和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知情出力创造条件。1996年10月7日-9日,经市委同意,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到龙口、莱州、招远考察农业和农村工作,听取各地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情况的汇报,参观考察部分镇村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农田水利基础建设,然后进行座谈讨论。之后,市委统战部每年下半年都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到县市区参观考察。
  思想建设 从民主党派恢复活动到1987年,主要是推动民主党派发挥自我教育优良传统,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座谈会,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党章党史教育。1987年在民主党派中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1989年春夏之交,烟台市各民主党派发扬与党患难与共、风雨同舟的优良传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为稳定烟台局势、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做了大量工作。1990年开始,把引导、帮助各民主党派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坚定性作为思想教育的重点来抓。1991年开展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和平演变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
  组织发展 大体经历4个阶段:1.恢复起步阶段(1980-1984年)。民主党派恢复活动时共有成员71人。到1984年底,共有成员315人,其中民革15人,民盟134人,民建92人,民进3人,农工党10人,致公党5人,九三学社56人。这一阶段,民主党派在烟台还属于新生事物,民主党派成员发展较慢。2.快速发展阶段(1985-1989年)。1985年发展成员126人,1986年发展207人,到1989年底共有成员980人。这期间,民主党派按照1983年中央统战部印发的《关于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精神,坚持“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和“以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的原则,队伍有了长足发展。3.提高质量阶段(1990-1993年)。1990年4月,印发《关于烟台市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问题座谈会纪要》,引导民主党派把工作重点放在巩固健全组织制度、提高成员素质上。1990年发展成员76人,1991年发展19人,1992年发展30人,1993年发展41人。4.规范有序阶段(1994年以后)。各民主党派贯彻“四坚持”(坚持以中上层为主的原则,坚持“在工作中发展,发展是为了工作”的原则,坚持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做好发展对象考察工作的原则)原则,及时总结组织发展工作的经验,积极稳妥地做好成员发展工作,每年增长率在4%~5%。到2002年底,全市民主党派成员总计1451人,其中民革99人,民盟535人,民建223个,民进127人,农工党116人,致公党86人,九三学社265人。
  机关建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逐步开始恢复组织活动,到1985年共有机关专职干部25人,机关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组织的重建、发展和巩固上。从1986年到1989年,各民主党派机关逐步明确组织机构,增加人员编制,逐步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制度,推动民主党派工作逐步走上正轨。1991年建立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制度。1994年,制定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机关干部管理制度。1996年,全市党政机关精简机构和人员,市委特为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增加8个编制和8个内设科室。2001年机构改革中,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经过“三定”,健全组织机构,扩充人员编制,完善工作制度,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到2002年底,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编制总数为52人,实有42人,其中民革4人(编制5人),民盟5人(编制8人),民建6人(编制8人),民进4人(编制4人),农工党5人(编制5人),致公党2人(编制4人),九三学社5人(编制6人),工商联11人(编制12人)。在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工作和生活条件方面,市委先后于1989年、1993年、2000年三次调整民主党派的办公用房,并拨专款50万元进行装修。另外,还在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办公经费和设施、机关干部职级待遇和住房等方面给予照顾。
  服务经济与社会 参政议政 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自成立和恢复组织活动以来,围绕中心,建言献策。大体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恢复活动至1986年,为自然发展阶段。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精力放在抓自身建设上,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是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成员通过参加“两会”、座谈会等活动,结合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某个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1985年统计,全市民主党派成员中有74人次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两会”提交提案、建议案48件。第二阶段是1987年至1989年,为逐步提高阶段。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始把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为大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随着民主党派中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增多,民主党派的议案和提案也逐年增多,由1987年的50多件,增长到1989年的200多件,但议政的层次和质量还不够高。第三阶段是1990年后,为不断成熟阶段。全市7个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已全部成立,人员队伍已初具规模,逐步建立议政日或议事日制度,成立议政小组或议政委员会,在成员中开展了“一人一案”活动;在每年的市人大、政协会议召开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都专门召开参政议政工作会,搜集整理广大成员的各种建议,形成集体提案。1990年至2002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向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围绕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等提出各类提案、议案、意见、建议2700多条,其中有1900多条得到采纳和落实。
  社会服务 1981年,民建市委协助烟台市大海阳生产队办起以代购代销为主要内容的爱国服务公司,开创了境内民主党派咨询工作的先河。1982年工商联恢复活动后,建立“两会”经济咨询服务部,先后开展创建工厂、开办商场、引进技术和设备、生产管理等经济咨询活动,1985年被评为全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为四化建设服务先进集体。到1985年底,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建立咨询网点27个,累计接受咨询服务项目124个。1996年后,咨询服务内容由项目咨询转为技术咨询为主。1984年民盟烟台市委成立初,根据烟台对外开放的需要和自身优势,举办烟台市第一家外语学习班,培训学员80人。1988年10月,由九三学社主办的全市第一所民办大学-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正式开学。到1995年底,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80个,培训学员1.5万多人次。
  招商引资 民革恢复组织活动初,组建了祖国统一工作联络组,开办了旨在为“三胞”排忧解难的“三胞”咨询服务业务,宣传和平统一祖国方针政策和“一国两制”基本国策,接受办理“三胞”各种委托事项。致公党积极发动成员及亲友加强与海外亲朋好友的联系,为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设备服务。到2002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广大成员牵线搭桥洽谈经济合作项目130多个,参与引进外资1亿多美元。
  民主监督 1991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聘任15名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担任执法监督员;监察局、审计局、教育局等部门先后聘请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教育督导员以及行风评议员、机关建设监督员等。至2002年,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成员中共有61人被聘任为特约人员,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对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节 党外干部与知识分子工作
  党外干部培养选拔规划 1989年,中共烟台市委批转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关于选配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意见》,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于1989年、1991年和1996年先后三次制定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工作规划,提出党外干部选拔使用的目标,确定培养安排的范围、条件、方法。2001年7月,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对各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以及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党外干部的比例提出明确要求。
  党外干部实职安排 1984年机构改革后,全市安排副厅级党外干部8名,其中市政府副市长1名,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7名;处级党外干部63名,其中副县市区长4名,市政府部门处级干部5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协副主席54名;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科级党外干部57名。在党外干部安排工作中,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班子职数掌握采取“加长板凳”“先进后出”等形式,把一些符合条件的党外干部及时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到1995年,全市安排党外副市长1名;党外副县市区长6名、县长助理1名;市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处级党外干部8名;党外副乡镇长17名;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科级党外干部395名。1996年,市委决定首次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干部担任县级领导职务,专门拿出两个职位为党外干部考选,并适当放宽了党外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过笔试、面试、答辩、考察,市委决定任用3名党外领导干部。2002年,市委决定再次面向全社会公开选拔部分优秀干部担任县级领导职务,拿出3个职位为党外干部考选,并在资格条件方面适当放宽,最终市委决定任用6名党外领导干部。到2002年,全市安排副厅级党外干部8名;处级党外干部79名,其中有5名担任部门正职;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科级党外干部420名。
  党外干部队伍建设 党外后备干部管理 1991年,对全市党外知识分子进行摸底调查,对其中6940名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登记造册,对2268名政府机关和市直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党外干部进行建档立卡,并对其中71名重点人物写出考察材料。1994年,市县两级建立党外后备干部推荐网络,并制定严格的推荐选拔程序。副县级以上的党外后备干部,经民主推荐、群众评议、组织考察、党委研究,市委组织部和统战部共同审定;市直科级和企事业单位党外后备干部,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主管部门审定,报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备案。对党外后备干部的管理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副县级以上党外后备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共同管理,所在县市区或部门协助考察;市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科级和市直企事业单位后备干部,由主管部门考察和调整,报市委组织部、统战部备案。到2002年,全市有县级党外后备干部61名,科级党外后备干部400名。
  党外干部培养 1992年4月13日-30日,第一期党外中青年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26名党外干部参加培训。1993年第二期培训班有49名党外干部参加了培训,培训时间增至2个月。到2002年,共举办八期培训班,共有400多名党外干部参加了培训。1995年4月,市委决定选调23名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少数民族干部到乡镇、基层单位进行为期一年半的挂职锻炼。到2002年,全市共有700多名党外干部被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
  从1993年开始,全市加强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1993年换届后,市人大代表中安排党外人士98名,占18%;市政协委员中安排党外人士271名,占有61%;县级人大代表中安排党外人士227名,县级政协委员中安排党外人士1264名。1998年换届后,市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141名,占29%;市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271名,占61%;县级人大代表中有党外人士242名,县级政协委员中有党外人士1232名。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1989年,烟台市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联系点,确定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对象,初步形成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网。到1995年,建立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点59个,明确联络对象335人。1997年开始聘任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1999年建立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通过各部门、各县市区党组织的推荐、考察,确定100人作为全市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负责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五节 民族、宗教工作
  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1995年在市委党校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对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在市县两级党校主体班次中开设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课程,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学历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文化培训,到1998年,市、县、乡党政机关45岁以下的少数民族干部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加强对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1993年换届后,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中少数民族人士26名;1998年换届后,市县两级政协委员中有少数民族人士40名。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宣传活动,2000年举办全市少数民族文艺调演,并组织参加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活动。2001年成立烟台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并于10月举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贯彻党的宗教政策 协助市天主教爱国会先后于1983年9月、1987年12月、1992年6月、1999年12月召开代表会议进行换届。协助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先后于1982年11月、1985年9月、1990年12月、1996年4月召开代表会议进行换届,建立全市神职人员和信徒骨干档案,做好宗教团体领导人选的考察工作。抓好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有关政策归还宗教房产计4万多平方米,占全部应归还房产的93%。抓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恢复开放和重建工作,改革开放后先后恢复开放寺观教堂24处、活动点149处;自筹资金重建烟台清真寺、佛教竹林寺和莱州资圣寺;修缮了龙口、莱阳、招远、蓬莱、莱州等地的教堂,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宗教活动的需要。做好各级爱国宗教团体组织建设和年轻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先后成立市级宗教团体5个,县级宗教团体9个,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成立民主管理小组;通过举办教牧人员和神学生进修班、组织研讨会、组织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加大对各宗教团体、场所负责人及教职人员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选派31名神学生赴金陵神学院、上海华东神学院、山东神学院和省“两会”义工培训班深造。
  管理宗教事务 1994年,全市召开宗教人士学法会议500多次,参加学习的信教群众2万多人。至1995年,对全市173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并发证。自1997年开始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进行年检,年检合格率每年都达到98%以上。1999年成立烟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统战、宗教、公安、安全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各县市区管乡镇、乡镇管村、村管宗教活动场所的三级管理体制。2000年依据合理布局、宽严适度、方便信教群众的生活、有利于管理的原则,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置进行调整,全市新增31处正式活动场所,撤销14处正式活动场所和2处临时活动场所。协助指导各级宗教团体和民主管理组织健全完善《堂点民主管理制度》《爱国守法公约》《宗教团体和场所负责人例会制度》《政治学习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教职人员下会制度》和《境外宗教宣传品管理规定》等。
  第六节 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统战工作 改革开放后,烟台境内个体私营经济得到迅猛发展。1979年,境内个体工商户有120人领证经营。到2002年底,按照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规定的新的统计口径,全市登记个体工商户114167户,注册私营企业21425户。
  市委统战部门注重对那些政治可靠、经济实力强、社会贡献大、代表性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培养,增强他们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1993年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各级政协委员的68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的25人。1994年,组织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参加在合肥举办的华东六省一市工商联企业商品交易会,引导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同年还举办有关工商经济法规培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1995年,全市举办工商联会员出国政审和职称评定培训班。1998年,在市委党校首次举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学习班。到2002年,有176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被选为县级以上政协委员,有110人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有300多人担任各级工商联的领导职务。
  工商联组织建设 烟台市工商联于1982年9月恢复组织活动,1993年7月成立中共党组,2001年7月加挂烟台市总商会的牌子。1985年12月,莱阳县召开工商联合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标志县级工商联正式恢复活动。1994年9月17日和18日,烟台市首批乡镇商会在莱州市沙河镇和龙口市中村镇挂牌。2000年11月,市工商联第一家行业组织——橡塑业商会成立。至2002年,12个县市区除莱山区外全部成立或恢复工商联,镇街商会达到92个,同业公会12个,有6个县市区的镇街全部建立了商会组织,会员总数达到5644个。1991年全市筛选出一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名单。1992年增补2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市工商联执委。1993年8月,在市工商联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45人组成的新一届执委会,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18人。1994年,增补5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市工商联执委。1997年5月,在市工商联第九届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由49人组成的新一届执委会,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27人。2001年12月,市工商联召开第十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65名执委中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44人,占67.7%;会长、副会长中有非公有制经济人士7人。
  “光彩事业”活动 1995年,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光彩事业”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1996年5月,组织民营企业家在海阳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参与“光彩事业”帮扶海阳经济发展问题,并投资10万元帮扶海阳工商联兴办经济实体。到2002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参加“光彩事业”27项,投入资金1.5亿元。1998年,对35名非公有制经济界优秀青年进行表彰。2001年,全市授予18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参加光彩事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22名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为“市工商联优秀企业会员”称号。2002年,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活动,引导他们爱国、敬业、奉献。
  经济统战工作 从1987年始,民主党派、工商联都把服务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为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调查研究、考察学习,不断向中共烟台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发挥自身优势,在经济领域开展各种社会服务活动;发挥各自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在海外同胞中招商引资,洽谈经济合作项目。2001年,市委统战部在全市广大统战成员中广泛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富民兴烟”活动,具体内容是: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提供一条致富信息,发明一项科研成果,引进一个外资或内资项目,帮扶一户贫困家庭,提供一个就业岗位,开展一次咨询服务活动,发表一篇学术论文,参加一项光彩事业项目,做好一名所联系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广大统战成员热烈响应、积极参与,活动取得丰硕成果,成为烟台市统一战线的一大品牌工程。到2002年底,全市统战成员共提合理化建议7160条;提供致富信息7550条;发明科研成果300项,其中获国家级奖12项;参与引进外资项目228个,合同额3.96亿美元;参与引进内资项目343个,合同额13.2亿元;结对帮扶贫困家庭7600户,提供帮扶资金500万元;资助困难学生5577人,资助资金177万元;安排就业2万多人:开展各类咨询服务1000多次,服务人数近15万人。
  第七节 港澳台与海外统战工作
  对台工作 加强对台胞的接待工作,1984年至1986年,共接待来烟台探亲、旅游、洽谈贸易等方面的台胞765人。全市共有台胞、台属专业户、重点户3500多户,各种经济联合体410个,投资总额510多万元。市委对台工作小组专门召开台胞、台属勤劳致富工作经验交流会,鼓励、支持他们勤劳致富。莱阳县110户台属集资9.6万多元,办起“友谊贸易公司”“大统电器制修行”等4个自负盈亏企业,解决43名台属的就业问题,1985年总营业额达200多万元,纯利润6.8万元。1982年,按照“一视同仁,优先照顾”的原则,全部落实台胞政策,对所有台胞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清理,对2名农村台籍青年优先安排工作,对生活困难的老台胞给予补助。先后有14名台胞被安排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12人获县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到1986年,全市共安置回归定居台胞47人,对其中生活困难的8名台胞增发生活补助费;有186人去境外会见了在台亲人;有8229户台胞台属与去台人员建立联系;有4833户与去台人员通汇,通汇折合人民币300多万元。
  “三胞”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改革开放初,烟台地区共有海外“三胞”(港澳台)31万多人,分布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三胞”亲属24万多人。1986年后,对海外“三胞”和全市“三胞”亲属进行摸底调查,在日本、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香港地区确定95人为重点联系对象,对有影响、有实力的422名“三胞”亲属建立档案,并对其中的突出人物作出政治安排。1985年3月,在烟台市政协六届二次全委会议上首次增补6名香港同胞为市政协委员。1988年1月,在烟台市政协第七届委员会中增设了港澳同胞界别,安排港澳委员5名,安排有“三胞”关系的人士81名,占委员总数的20.6%;在县级政协中安排有“三胞”关系的人士410名,占委员总数的16%。1993年3月,在烟台市第八届市政协委员中安排港澳委员16名,安排有“三胞”关系的人士116名,占委员总数的26.1%。1998年2月,在烟台市第九届市政协委员中安排港澳委员16名,安排台胞、台属、归侨、侨眷34名。
  海外联谊活动 1992年9月,烟台海外联谊会成立后,多领域、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海外联谊活动,先后邀请香港冀鲁旅港同乡会、日本神户华侨总会、韩国汉城华侨协会、意大利华商总会、法国山东同乡会、加拿大卑诗省山东同乡会等50多个侨团、3200多人次海外朋友,来烟台参观考察;先后组团或随团出访日本、韩国、美国、德国、意大利、法国以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拜访华侨协会等社团组织100多个。2000年开始连续三年举办海外客商高尔夫球友谊赛,来自英国、韩国、日本、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300余位海外朋友先后参加比赛。自改革开放至2002年,全市统战系统及广大统战成员牵线搭桥,共促成外资项目600多个,引进外资总额达13亿美元;支持家乡公益事业建设,积极参与修公路、造桥梁、办学校、建医院、扶贫助困等,共捐款捐物约计2亿多元。1992年9月,市政府对冀鲁旅港同乡会理事长宫培兰、于学成等26名为烟台建设做出重大贡献的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授予“烟台市荣誉市民”称号和“爱国爱乡一级奖章”,对林福贵等17名海外侨胞授予“爱国爱乡二级奖章”。
  第七章 政法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81年4月24日,中共烟台地委政法领导小组成立。1982年6月,中共烟台地委政法委员会成立,实有工作人员4人。1983年11月改为中共烟台市委政法委员会,编制16人,实有11人。1984年1月19日,编制12人,内设办公室和调查研究科。1984年10月12日,编制15人。
  1987年5月26日,将市委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政法委,单列编制8人;6月24日设秘书科和检查科;10月6日缩减编制2人,编制为21人。11月14日,市委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单列的7个行政编制和配备的工作人员,由市委政法委移交市人民检察院,原设的两个科撤销。1989年4月6日,市委政法委内部机构增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1990年2月21日,调查研究科更名为政工科。
  1991年3月21日,设立烟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12月11日,市委政法委增配工作人员5名,将设在市人民检察院的市委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改设在市委政法委。1996年9月3日,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执法督查科;综治办内设综合治理工作科。政法委(含综治办)定编制24人。
  1999年9月30日,市综治办综合治理工作科对外挂烟台市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牌子。2002年11月18日,政工科更名为政治处,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增设基层指导科。市委政法委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执法督查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和基层指导科。政法委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编制23人,实有24人。
  第二节 维护社会稳定 1982年始,中共烟台地(市)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司法部门,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坚持“以防为主、防控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和科学、法制、公正、效率的原则,不断提高司法部门管理、服务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水平,促进社会治安局势持续稳定。
  “严打”斗争 1983年8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三个战役”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斗争的决定,全市司法部门贯彻中央依法“从重从快,一网打尽”的指示精神,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杀人、抢劫、强奸、爆炸、诈骗、重大盗窃和流窜犯罪等7种对象,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集中搜捕打击行动,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1996年5月开展第二次“严打”斗争。市委、市政府成立“严打”指挥部,制定《烟台市“严打”斗争实施方案》,打击重点为杀人、抢劫、强奸、爆炸、涉枪犯罪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分子;重大盗窃,特别是盗窃机动车和金融、财务部门的犯罪分子和重大诈骗分子;车匪路霸、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负案在逃的重大犯罪分子;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犯罪分子,坑农敛财欺农的犯罪分子。
  2001年4月始,开展为期两年的第三次“严打”斗争,以“打黑除恶”为龙头,破案件,挖团伙,打流窜,追逃犯,全力围剿各类违法犯罪分子。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破案攻坚、打流追逃、治枪缉爆三大会战和冬季严打整治行动、春季严打整治攻势、夏季严打整治攻势、严打整治集中行动4个战役。经过“严打”斗争,全市社会治安局势持续稳定,成为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重要的“品牌”优势。
  集中整治 90年代,全市对治安混乱区域和治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市县两级全部实行党政领导包乡镇(街道)、包村、包居委会、包重点部位的层层整治工作责任制。1996年5月-7月,全市组建10个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派出270多个工作队、1880人,先后进驻一批社会治安形势较差的地区和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使90%以上的地区和单位社会治安面貌有了明显改变。
  第三节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组织制度建设 80年代初,烟台在全国率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制定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形成纵横交织、覆盖城乡的综治防范网络。1984年12月,市委政法委在掖县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16个单位的经验。1986年1月,又召开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1988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使综合治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发展。
  1991年1月15日-21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烟台召开,烟台市作经验介绍。2月19日和3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依据《决定》精神,烟台市及各县市区先后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镇设政法委员。同时,建立乡镇治安联防队、村级治安巡逻队和9000多人的城区居民小区看门望锁队,构筑起治安防范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各级层层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全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百分考核和大检查活动,治安形势不断好转。1992年,在中央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召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烟台市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1993年,全市建立和完善警民联合巡逻队、社区治安联防队、保安服务队、居民楼区看门望锁队4支动态防范队伍和警管区、治安岗亭、110报警点、堵截卡点4级静态防控网;实现“五有一不”,即大街干道有巡警、小街小巷有联防、公共复杂场所有巡逻、居民楼区有看门望锁、企事业单位有保安,确保24小时不失控。随着外来流动人口逐年增多,探索实行“三个四”的管理方法,即实行县、乡、村和用工单位4级管理;推行城镇点面联动式、矿区集中封闭式、沿海动静结合式、村企合同制约式4种管理模式;把好审查登记、责任落实、教育管理、合同履行4道关口。全市共设立暂住流动人口管理站278个,专管人员850人,暂住流动人口登记、发证率分别达到98%和95%。烟台市加强暂住流动人口管理的经验,先后在全国和全省推广。1995年8月5日-7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经验交流会议在烟台召开。烟台市委、市政府作典型发言,与会代表参观牟平区“家庭细胞工程”建设现场。1997年,烟台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1993-199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2001年5月31日,市委召开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现场会议,推广龙口、蓬莱市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的经验。2001年,烟台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1997-2000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为第三次获此荣誉。
  “科技兴安”工程
  1995年全市推广安装技防设施,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治安防范格局。同时,召开实施“科技兴安”工程现场会,推广芝罘区、招远市、莱州市的经验。在全市构筑起以110报警服务台为依托的社区防控服务网络,以雷达扫描监控系统为中心的海上技防网络,以电视监控、卫星定位为主要形式的重点要害部位技防网络,以微机联网报警为主要手段的基层技防网络。至1997年,各县市区均建起“110”指挥中心,并形成以“110”为龙头、政府有关部门相配合的“110”共建体系;沿海县市区建立雷达监控体系,将全市所有海域全部纳入监控范围;金融部门、大型商贸中心、厂企财会室等重点要害单位安装电视监控、无线终端自动报警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95个乡镇建立微机联网报警中心,650个村(居委会)、近10万户居民(村民)安装联网报警装置。烟台市实施“科技兴安”工程的经验,先后在全国安全文明创建会议和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会议上作典型交流。
  1997年,市委、市政府依据“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要求,按照“按级负责、分类指导、梯次推进、齐抓共建”原则,制定安全文明创建三年规划,确定了三步推进的工作思路:1997年全市安全文明小区、村庄、乡镇覆盖率达到30%以上,1998年达到70%以上,1999年达到90%以上。在同年8月31日召开的全国基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议上,烟台市作了典型发言。
  1998年,市委政法委以居委会建设为切入点,以群众关心的安全问题为主题,组织开展城市安全文明创建活动。烟台市“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推动安全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强化海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第四节 政法队伍建设 1978年后,烟台政法队伍逐渐壮大,市(地)委政法委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从严治警。每年对各部门办理的重要案件,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开展公、检、法、司“四长”联合公开接访活动,主动听取群众对执法的意见,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涉法问题,受到群众的好评。全市政法部门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和责任查究制;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队伍,增强其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1995年9月,市委召开全市政法队伍建设经验交流会议,总结交流了政法队伍建设的经验。
  1999年始,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活动。市委适时召开活动现场会和司法公开现场会,使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提高政法队伍的执法素质,市委政法委制定《关于全市政法干警教育培训的意见》,组织政法部门采取联合办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有规划、分批次对干警进行教育培训,使广大干警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市委每两年召开一次政法队伍建设表彰大会,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到基层进行巡回报告。针对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每年一个主题,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和“优化法治环境,改善执法形象”活动。1978-2002年,全市有14名公安干警在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斗争中光荣牺牲。全市有50多个政法基层单位和70多人次被省部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记一等功,900人次分别记一、二、三等功。
  第八章 市委办公室工作
  第一节 机构
  中共烟台地委办公室 1972年5月17日,中共烟台地委决定撤销地革委政治部办公室,成立中共烟台地委办公室。1978年10月17日,地委办公室设秘书科、行保科、档案科、信访科、机要科5个职能科室。1981年11月7日,增设调查研究科。
  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
  1983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撤销烟台地区,组建省辖地级烟台市;10月15日,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烟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规定市委工作部门设办公室等9个部门。1984年1月17日,市委办公室编制47名,内部机构设秘书科、行政保卫科、信访科、机要科4个职能科室;5月8日增设收发科;6月22日增加小车驾驶员编制10名,机要、信访编制4名;10月12日补充行政编制3名,原行政保卫科更名为行政科。1987年3月13日,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市委办公室编制序列,对内为市委办公室保密科;9月23日增设信息联络科;10月6日因组建地级威海市,从市委办公室抽减编制5名,核减后编制总额为67名。1988年10月25日收发科更名为文书管理科。1990年5月17日设立市委机要处和市保密局(与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均为副县级单位,由市委办公室归口管理:6月2日设立督促检查科;7月6日市委机要处、市保密局分别确定编制为12名、3名,从市委办公室行政编制中划转,划转后市委办公室行政编制再增加5名,编制总额为57名。1991年5月9日,烟台市电子技术服务站成立,为自收自支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隶属市委机要处领导。
  1994年2月2日,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更名为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厅,机构规格、内部机构及人员编制暂不变动;5月25日市委机要处更名为市委办公厅机要局,原定规格不变,内部机构增设办公自动化科,科级领导干部职数限额增加一职;7月19日设离退休干部科,编制不变。1996年1月30日,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保密局)改为市委办公厅内设机构,保密办挂市政府保密局牌子;市委信访办公室(市政府信访办公室)改称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管理,以市委办公厅管理为主。
  1996年2月5日,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厅更名为中共烟台市委办公室,机构规格、内部机构及人员编制暂不变动。12月11日在烟台市市级机构改革中,市委办公室设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信息调研科、督促检查科、行政接待科、政工与保卫科、老干部科9个职能科室,市委机要局和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市政府保密局牌子)为市委办公室内设机构;机关编制总额为89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17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限额29名;市委领导编制单列;市委正、副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1997年4月28日,中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室成立,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委办公室管理。2000年12月23日在烟台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烟台市接待处撤销,其管理的烟台东山宾馆改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市委办公室管理为主。2001年4月26日,市委办公室在市委机构改革中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将综合一科、综合二科合并为综合科;撤销行政接待科、老干部科,设立接待科、行政与老干部科。调整后,市委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综合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信息调研科、督促检查科、接待科、政工与保卫科、行政与老干部科8个职能科室和市委机要局、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挂市政府保密局牌子),机要局内设业务科、技术科;编制总额为80名,其中行政编制59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4名、工勤人员编制17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25名;市委领导编制单列;市委正、副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这次改革确定,市委办公室领导市档案馆,其他主要职责维持不变。6月26日接待科调整为内设接待处,挂市委接待处牌子,副处级建制,按内部机构管理;市委办公室相应增加5名编制和3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编制总额为85名,科级领导干部职数限额28名。7月4日烟台市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成立,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人,隶属市委办公室领导。2000年5月,市委办公室随市委、市政府机关迁往莱山区芙蓉路6号机关办公大楼办公。
  第二节 综合文字服务
  服务机构
  1978年10月,地委文字工作主要由烟台地委办公室秘书科承担,设有分管副主任。1983年10月烟台市委办公室成立后,文字工作继续由秘书科承担,设有分管副秘书长,各配套副秘书长负责审核相关副书记的文稿。1996年2月市级机构改革后,撤销秘书科,成立综合一科、综合二科,综合一科负责市委书记的文字服务工作,综合二科负责市委副书记、常委秘书长的文字服务工作,同时两科还承担所有文电和办公室有关文字材料。2001年4月,市委办公室在市委机构改革中,对内部机构再次进行调整,综合一科、综合二科合并为综合科,负责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秘书长以及办公室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文电职能转交秘书二科负责。
  服务内容
  1978-2002年,综合文字服务内容主要有:制定各种预案,起草会议讲话及其他有关文稿;对重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编发《烟办通报》。发挥参谋智囊、以文辅政作用,平均每年起草领导讲话在200篇以上、300多万字,一稿采用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平均每年编发《烟办通报》(1992年下半年创办)30期左右,每期都做到时效快、质量高、无差错,成为办公室6个品牌之首。此外,在市委重大决策制定前,都先行搞好调研、制定预案,供领导参考;决策制定后,及时总结基层贯彻落实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工作情况交流》的形式供各地学习借鉴。
  按照“议大事、抓大事,出思想、出主意,当参谋、当助手”的要求,自80年代后期开始,连续多年起草全市工作要点,围绕农业产业化、企业改革、对外开放、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城市建设和管理、农村基层班子建设等20多个重大课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市委文件、领导讲话、会议等途径进入市委决策。1990年,在抗旱治水过程中,提出把门楼水库增容和库区脱贫工作结合起来抓的思路,市委于当年3月召开全市动员大会进行部署;到6月底全部完成水库增容工作任务,水库蓄水量达到1亿多立方米,超出历史最大蓄水量的50%。1992年,高度关注改革中出现的新事物,如莱阳股份合作制,招远供销社门店“两全抵押承包”,芝罘区农村到区委大院招聘干部及塑料公司通过投资、参股转变职能等典型,及时进行总结推广。1994年,提出在乡镇企业中实施“龙虎工程”,以及在全市国有企业中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开展科技进步“百强工程”等活动,都进入市委领导决策。1996年市级机构改革后,文字力量得到加强,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1998年,在总结蓬莱经验的基础上,确立烟台乡镇企业改制的思路,市委先后召开全市乡村企业改制现场会、调度会、汇报会加以推进,成为当年力度最大、成效最明显的重点工作之一。2000年,围绕推进经济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城市化和发展民营经济等重点工作,提出重要工作预案30多个,绝大多数进入决策程序。2001年,围绕加快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提出关于赴苏南学习考察及召开全市加快推进国际化工作会议的预案,得到市委领导采纳和实施;在组织专门班子到苏州、无锡、常州学习考察后,写出考察报告,并依据烟台市实际,提出下步对外开放按照“三步走、四个层面推”的工作建议,进入市委决策。2002年,提出建立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和中心镇三个层次全面协调发展的城市化体系的建议;提出用2年时间基本完成市属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任务,将公有资本从一般竞争领域有序退出的目标,同时建议以改革和资本运营的思路,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损失和贬值,妥善安置企业职工、保持社会稳定,都被市委采纳。
  第三节 信息与调研
  网络建设 1984年,全国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网络开始建立,烟台市委办公室信息工作由秘书科兼管。1985年确定由专人负责信息工作。1987年9月市委办公室增设信息联络科,具体负责信息工作。1996年12月信息联络科改名为信息调研科,增加调查研究工作职能。1987年,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在龙口下丁家、招远玲珑等部分乡镇设立信息直报点,各县市区委办公室开始陆续增设信息科室。1989年烟台市被省委办公厅确定为中央办公厅信息直报点。同年,龙口、莱州、招远、蓬莱4个市县被省委办公厅确定为省委办公厅信息直报点。1993年烟台市党委系统信息工作计算机网络建立,并与各县市区实现联网。2000年通过公文传输网络,与市直部门和单位实现联网。信息科成立后,先后建立信息工作通报、信息员培训、信息例会、紧急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信息工作迈入制度化、规范化和网络化发展轨道,上报省委办公厅的信息采用量一直排在全省前三名,1991年至1998年连续8年获得全省第一名,被评为全省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上报中央办公厅的信息采用量在地市直报点排名中也一直名列前茅,1995年至1998年连续4年获得全国第一名,被评为向中央办公厅报送信息先进单位。
  信息载体
  1985年创办《今日快讯》《烟台信息》两个刊物。《今日快讯》专门编发市内外重要信息,年均编发300多期、1500多条,1987年停办;《烟台信息》主要编发烟台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工作动态及建议等情况,报中央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年均编发300多期、2000多条。1987年,创办《领导参阅信息》《烟台信息交流》两个刊物。《领导参阅信息》主要编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紧急类信息、外地经验做法等,专供市领导参阅,年均编发220多期;《烟台信息交流》主要编发全市各级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供各级领导参阅,年均编发100多期,刊登信息600多条,1993年停办。负责《工作情况交流》的编发工作,年均编发40多期。
  信息服务 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市委领导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广泛搜集、精心编写信息,发挥信息参谋助手作用。1993年,围绕烟大铁路轮渡争取工作,连续编发《烟大铁路轮渡争取工作出现两个新情况》《烟大铁路轮渡前期工作进展顺利》等信息。1999年在“11·24海难”事件中,连续编写30多期《领导参阅信息》,为市委领导及时、准确地提供救援进展及社会反响等相关情况。2000年,针对烟台连续3年遭受灾情的情况,连续编发《市郊三处地下富水区可以应急向市区供水》《关于节水工作的几点建议》等信息。
  坚持把办好《烟台信息》作为宣传烟台、服务省委的有效载体,围绕省委工作中心和需求要点,认真组织上报。1991年上报的《烟台市实施“一调二改三取消”价格改革战略》《烟台市提出在“奔小康”活动中要注意防止4种倾向》等信息被省委领导批示。1992年上报的《国家将放开大部分科研机构建议有关部门抓住机遇抢引人才》,引起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1993年上报的《烟台市用改革的思路和开放的观念解决资金问题》、1996年上报的《烟台市着力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大工程》都被省委办公厅评为高层次优秀信息。
  作为中央办公厅的信息直报点,报送了大量高层次、高质量的信息,部分进入领导决策。1986年,烟台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后,编报了大量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信息,被中央办公厅采用。其中1987年编报的《烟台市推出了“提租发券、空转起步”的烟台模式》信息,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视,确定提租补贴为各地试点的基本方案;编报的《住房制度改革需要建立住房银行》信息,进入领导决策,1987年烟台市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住房银行。1995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市建委的做法在14个部门、70多个单位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取得显著效果,上报的《烟台市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等信息,很快被中办采用。
  调查研究
  根据市委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市委领导的要求,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年均完成20多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多数直接进入领导决策。1993年,围绕清理整顿学校乱收费工作,编写《学校收费情况调查》被市委领导批示;《关于抓紧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有关情况调查》直接进入市委决策。1994年,《关于二轮企业承包兑现和国家股分红两个问题的调查》,市委专门召开相关会议进行研究。1995年,编写《对进一步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几点意见和建议》,促进工作开展。1998年,编写《搞好上市公司配股融资工作的几点建议》,被市委主要领导批示。2002年,编写《全市安全生产现状及下步工作建议》《市区土地资产经营现状及下步工作建议》等,均引起市委领导重视。
  第四节 督查工作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烟台市的党委督查工作大体经历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80年代初期到1990年。督查工作以专项查办为主要内容,由市委办公室秘书科承担。第二个时期,从90年代初期到2002年。1990年下半年督查工作从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分离出来,设立督促检查科,督查工作逐步走上专门化、规范化轨道。市委督查工作主要承担以下6个方面的任务:市党代会、市全委会、市委工作会、市委常委会以及市委其他重要会议精神;市委重要文件精神;全市重要工作事项;市委对阶段性、专项性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市委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市委领导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重要意见。
  专项查办工作始于1983年,是根据中央、省、市委领导批示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1983-2002年,共办理中央、省、市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355件。查办内容包括中央、省、市委领导人批示交办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需由市委和市委办公室答复的有关建议、提案;新闻媒体对一些重要工作和问题的批评、建议;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人所提意见和建议。查办方式:1.转办。应由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的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及时转下级党委或职能部门办理,并跟踪落实办理结果。1996年福山区实验小学几名学生家长致信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反映该校办培训班乱收费。督查部门根据领导批示,责成福山区委认真查处。2.协办。涉及多个部门的查办事项,明确牵头单位,做好协调工作,并按时限要求形成书面报告。2002年群众致信反映某小学门口开设网吧,严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市委领导批示后,督查部门立即组织文化局、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对这一网吧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取缔该网吧。此后,举一反三,组织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进行一次大检查,对一部分违规网吧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受到群众的好评。3.自办。不宜转办的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督查部门直接调查办理或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办理。1998年市钟表公司一位离休干部致信市委领导,反映下岗女工摆地摊被罚款的问题,市委领导对此作了1000多字的重要批示。督查部门立即行动,首先与写信人见面转达市委领导的批示精神,并走访被罚款的当事人和一部分个体户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责成有关部门逐项抓好落实,并跟踪督查。
  第五节 公文处理 1978-1986年,主要由行保科负责公文的收发、传递、打印、登记、清退、销毁、档案管理和保密,秘书科负责公文的核稿、送签。1984年5月增设收发科,1988年10月更名为文书管理科,相继承接了原行保科承担的公文处理职能。1996年机构改革后,将文书管理科改为秘书二科,职能不变。2001年9月办公室科室职能调整后,原综合科负责的文电起草、核稿、送签、校对工作改由秘书二科负责。
  1980年2月,公文管理工作实施制度化,印发《中共烟台地委机关文书处理工作细则》;1988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分发、传递、保管制度》《文件传阅、借阅制度》《文件清退、归档、销毁制度》;1989年制定《烟台市文书管理工作百分考核标准》;1990年印发《烟台市党委机关文件处理暂行办法》;1991年印发《关于实行文件管理报告制的通知》,并进一步修改完善百分制考核标准,同时建立内部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和程序。2000年9月市委办公室印发《烟台市党的机关公文管理暂行办法》,对公文的起草、印制,收发、递送,阅读、保管,清退、归档、销毁,报告工作制度与公文泄密处理等5个方面进行严格规定。各个时期从事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相对稳定,一般保持在5~9人。1978-2002年共起草和制发文电11082件。
  公文收发与办理 1978-1992年,市直部门之间的公文收发除传真电报外,主要靠市委办公室派人送达。1992年在文书管理科设置公文交换柜,市区内的市直部门派专人到文书管理科取送公文;路途较远的部门,则通过机要交通(通信)进行公文传递。发送密级公文,一律填写《发文通知单》,注明文号、份数、时间,一式两联,一联随公文发出,一联留存备查。每年对中央、省委正式文件,实行县市区每半年、市直部门每季度清退上交一次,其他文件一年清退一次,并对每年清退情况进行通报。对送市领导阅读的省军级、绝密级文件,由秘书二科直接送阅。1999年底,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公文信息传输网上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开通全市党委系统公文信息传输网,网络传输公文的范围为市委、市委办公室印发的非密级文件、信息、简报、会议通知、领导讲话等。公文信息网使用word文档格式和扫描图像格式传输。从公文信息网上接收的市委和市委办公室的文件、信息、电报、会议通知等,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严格按照公文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按照规定要保证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上网一次,及时接收公文。对上级机关来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发、阅读、办理。对下级报送的请示报告,经审核确认后,报有关领导批示,并按批示意见及时办理。
  文管协作组 1991年5月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市直机关文管协作组,将全市141个部门、单位划分为17个组,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管理工作的指示,落实市委办公室布置的文管工作任务,定期开展座谈、交流、检查、评比活动。1992年3月对市直机关文管协作组进行调整。1995年将以前划分的保密协作组、文管协作组废止,建立市直机关、驻烟单位保密文管协作组,共划分为17个组。2001年对保密文管协作组进行调整。
  文电审核 2001年9月,文电审核工作由综合科移交到秘书二科。文电审核的范围包括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各类正式文电。对部门和单位报送的要求以市委和市委办公室印发的文电,认真审核行文必要性、针对性以及有关问题协商落实情况,运转时附有“文电制发说明”,确保制发的文电符合行文规则。文稿运转过程中运用跟踪送签、重点协调的办法,加快文电运转速度。文电审核严格落实一文一人负责制和文件送印前、分发前再审制,严把文电政策、事实、文字、格式四关,提高文电质量。
  文件印制 1978-1986年,公文印制主要靠刻制钢板和机械(手动)印刷。1986年开始利用四通打印机打字,后逐步改用性能高级的电脑进行打字;2001年初新购一台微机,并配备扫描仪。1978-1988年,文件印刷主要利用手推油印机、手动速印机进行排版印刷;1988年成立市直机关印刷所,使用激光照排和胶印技术,采用微机排版印刷,大大提高了文件编辑、排版、打印的时效和质量。
  档案管理 1978-1992年,档案管理工作主要由市档案局负责。1992年市委办公室建立档案室,定为省二级,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防火、防盗等有关制度,并从1989年的文件开始立卷。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类文件、资料,包括底稿、主要修改稿等,及时收集齐全,单独存放,于年终或次年初按要求整理立卷,并定期移交市档案局。1978-2001年,烟台市委文件共立卷归档4312卷;2002年文件归档要求改变,按件数统计,共计1281件。
  第六节 保密工作
  机构沿革 1978年至1983年地改市前,烟台市的保密工作由地委办公室行保科承担。1984年3月,成立烟台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保密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1987年,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列入市委办公室正式编制序列,对外称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对内称市委办公室保密科。1990年市委确定设立烟台市保密局,为副县级单位,与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个牌子,既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保密工作的职能部门,又是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由市委办公室归口管理,市委办公室保密科同时撤销。2001年,为加强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检查工作,设立烟台市保密技术检查服务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制度建设 1990年烟台市保密局成立后,重点建立并严格坚持保密例会制度和检查考核机制。例会制度,即把保密工作作为市委全委会一项重要学习内容,正常情况下一年1次;纳入常委会议事日程,市县两级每年不少于1次;保密委全体成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市保密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保密局长会议,一般每年召开2~3次。保密工作制度,1991年制定《烟台市保密工作规则》,同时制定《领导干部保密守则》《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1992年制定《对外经贸工作中的保密规定》《新闻出版工作中的保密规定》等。1996年制定《烟台市外商投资企业保密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会同文书管理科制定《关于加强文件管理工作的意见》。1997年制定《烟台市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暂行规定》。1998年制定《烟台市涉外经贸活动保密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制定《中共烟台市委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2000年制定《烟台市保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考评暂行办法》。2002年制定《烟台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在计算机及其网络和手机保密管理方面,先后制定十几项制度,解决了计算机物理隔离和涉密信息上网以及手机使用中的保密问题。对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室等保密要害部门,实行定密工作责任人制度,确定分管文字工作的领导人同时分管定密工作,负责文电审核工作的秘书部门负责人为定密责任人,初步解决了有密不定、低密高定、有密不解的问题。
  宣传教育 1990年烟台市保密局成立后,加强全民保密宣传教育,坚持“三为主”方针,即宣传教育方式以正面灌输为主,宣传教育对象以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和保密干部为主,宣传教育内容以保密法律法规为主。在全市开展保密教育宣传周活动,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宣传媒体,开辟宣传教育活动专栏,播放保密宣传教育片,广泛宣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知识。组织开展以《保密法》《保密法实施办法》和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保密知识竞赛活动。利用计算机和通信网络等现代传媒手段宣传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知识;向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涉密人员、公务员发送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宣传党和国家保密管理有关规定以及手机使用“四不准”等。2001年6月,市保密局获全国“三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01年会同市委党校制定《烟台市党校保密教育实施办法》,把党校保密教育作为各级党校教学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教学计划。每年还通过集中办班、以会代训、专题研讨、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深化保密干部和重点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2001年全市组织372位领导和保密干部参观保密展览,其中市级领导7人,县处级领导324人。
  监督检查 每逢召开党代会和人大、政协“两会”,保密部门都专门部署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失泄密隐患。对APEC投资博览会、国际果蔬博览会等大型涉外经贸活动,专门制定保密规定并认真检查落实,确保经贸洽谈、旅游接待、对外宣传、通讯联络等各个环节不出现失泄密问题。国家保密局的《保密工作》专刊专门对烟台做法进行介绍。会同市安全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等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进行保密技术安全检查,确保党政首脑机关国家秘密安全。加大对各类考试保密室建设、测绘成果和印刷复制单位保密管理的力度,排除失泄密隐患,确保不出问题。1992年和2001年市保密局先后两次被国家保密局评为全国保密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被省委办公厅和省人事厅评为全省保密系统先进单位。
  第七节 接待服务
  1978-1983年,烟台地委办公室设立行保科,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省领导、党政考察团、重要团组、会务活动及外国元首来烟接待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与安排;其他来烟客人主要由烟台行政公署交际处负责接待。期间,接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有(按来烟时间先后排序,下同):汪东兴、谷牧、邓小平、叶剑英、王震、彭真、王任重、邓颖超、赵紫阳、刘澜涛、华国锋、李井泉、余秋里、方毅、程子华、钱昌照、黄华、习仲勋、陈丕显、姚依林、胡启立等;外国政要有:欧洲议长西蒙娜·韦伊、越南国会副主席黄文欢、意大利共产党总书记贝林格等。
  1984-1995年,随着烟台被确定为全国首批14个沿海开放城市后,来烟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团组及外事活动与日俱增,接待服务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突显,市委领导对接待服务工作越来越重视。为适应接待工作需要,市委办公室行保科更名为行政科,负责重要客人接待、统筹协调和工作安排,其他接待任务食宿、车辆保障等配套服务工作及日常来客由市政府接待处负责,逐步建立起以市委为核心的接待工作体系。期间,接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有:万里、胡启立、邓力群、许世友、康世恩、陈再道、叶飞、吕正操、阿沛·阿旺晋美、朱学范、乌兰夫、韩先楚、许德珩、肖华、陆定一、谷牧、荣毅仁、胡耀邦、李鹏、王丙乾、张劲夫、杨尚昆、田纪云、温家宝、胡乔木、朱镕基、江泽民、华国锋、王兆国、吴邦国、荣毅仁、胡锦涛等;外国政要有:新加坡原总理吴庆瑞、新加坡总理吴作栋、澳大利亚副总理布赖恩豪等。其中,1984年1月30日至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烟视察,市委书记王济夫提出烟台要建设一所综合性大学的构想,万里给予肯定,并建议叫“烟台大学”,烟台大学的建设工作就此拉开序幕。同年9月3日-1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谷牧在烟视察时,对烟台开发区建设工作进行详细研究,确定了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最终选址。这两件在烟台经济社会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事,都是在接待服务过程中汇报给党和国家有关领导人。
  1996-2000年,在烟台市市级机构改革中,设立行政接待科,接待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在上下沟通、左右联系、对外交流方面的桥梁作用更加突出,服务政务、助推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进一步显现。期间,接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有:杨汝岱、宋健、谷牧、杨成武、王光英、王兆国、罗干、钱正英、万国权、姜春云、吴阶平、蒋正华、邹家华、吴邦国、黄菊、乔石、张思卿、尉健行、吴邦国、李瑞环等;外国政要有:巴布亚新几内亚宪法改革委员会主席、波兰莱格尼察省省长、国际SOS儿童村总部主席、澳大利亚前总理、泰国普吉府代表团等30余批。成功组织了第二届APEC国际博览会、第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首届国际果蔬博览会、第二届果蔬加工技术与产业化国际研讨会等具有重要影响的会议会务服务工作,市委办统筹各方力量,科学调度、周密安排,建立了接待陪团制度,分工清晰、责任明确,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党和国家领导人李岚清、费孝通及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等国内外代表团的接待服务工作,得到中外嘉宾好评。
  2001-2002年,市委接待工作在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上实现新跨越,开启了大接待、大服务的新篇章。2001年4月,市委办公室撤销行政接待科,设立接待科。同年6月,接待科调整为接待处,挂中共烟台市委接待处牌子,属市委办公室内设处室,下设接待科、联络科。工作职责除负责各级领导来烟接待服务工作外,还负责市委领导到外地参观考察及其他公务活动的安排、联系,协调市委领导的有关外事活动以及中央、省委在烟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服务工作。为创造一流的政务接待服务工作,接待处制定了完善的工作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打造出了独具烟台特色的接待品牌。工作中发挥以市委为核心的接待工作协调体系,严格实行接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级五大班子统筹安排、配套联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接待工作格局;完善了整体联动、快速反应和监督检查三项接待工作机制,为完成各项重要接待任务提供有力保障。期间,接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有:钱其琛、王丙乾、丁关根、温家宝、李铁映、吴仪、周光召、王光英、钱伟长、陈锦华、郑天翔、布赫、李岚清、王兆国、经叔平、吕正操、毛致用、宋平、吴阶平、胡启立等;外国政要有:新西兰前总理、越南贸易部部长、俄罗斯工业部部长、秘鲁外国投资技术委员会主席、摩尔多瓦共和国总理等。成功组织了第二届APEC投资博览会、第四届国际果蔬博览会等重要会议会务服务工作。
  第九章 政策研究
  第一节 机构 1962年4月,中共烟台地委政策研究室成立,编制8人,同年底撤销。1972年5月,恢复设立地委政策研究室,11月撤销,其工作划归烟台地委办公室调查研究组。1981年11月,地委办公室调查研究组改为地委调查研究科。
  1983年11月,重新设立中共烟台市委研究室,作为市委综合决策服务的参谋机构。1984年1月内设综合科、经济科、政治文教科、资料信息科,编制20人。1986年3月,增加编制2人。1987年10月,缩编为20人。1988年9月增设行政科。1990年11月,经济科更名为城市工作科,资料信息科更名为农村工作科。
  1996年1月,烟台市市级机构改革,市委研究室改称市委政策研究室,为市委决策服务的调查研究机构。内设行政科、综合科、城市经济科、农村经济科、社会事业科。编制20人,其中工勤编制2人。1997年9月,将行政科更名为秘书科。1998年5月,将社会事业科更名为党建工作科。2001年2月26日,成立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
  第二节 调查研究
  1983年11月,市委研究室成立后,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1984-2002年,形成重大调研成果300余篇。
  战略研究 1991年,市委研究室完成《烟台经济社会发展的横向比较分析》;1994年,完成《关于烟台市发展战略目标的研究报告》,提出用3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现代化国际性港口城市”的设想及主要措施,主要内容写进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八次代表大会报告;1997年,形成《关于烟台市行政中心动迁的研究报告》;1998年,形成《当前经济发展中几个突出问题的研究与对策》;1999年,形成《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启动当前经济重大政策措施的几个问题》;2000年,形成《当前烟台市果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2001年,形成《关于加强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的调查与建议》;2002年,形成《当前烟台市农副产品出口面临的挑战与对策》。这些研究成果,绝大多数进入市委决策,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或实施重大战略中发挥重要参谋作用。
  专题研究 1984年后,市委研究室每年都选择几个专题,组织力量集中开展调研,撰写有分量、有指导作用、为市委决策服务的调研报告。1984年,关于乡镇企业改革、农村商品流通、利用外资等问题的调研报告;1985年关于信贷资金情况、发展水产业和商业服务业等问题的调查研究;1986年,关于工业发展速度、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城市改革和横向联合的调查;1987年,关于粮食生产、如何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调研报告;1988年,关于如何强化农业基础地位、理顺企业党政工三者关系、适度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培养造就企业家阶层、科技“双放”的调查;1989年,《关于“两阳”开发的基本情况和1990年开发贫困乡镇的初步意见》《浅谈外贸承包经营的优越性及遇到的困难和对策》《关于全市多种经营情况的调查》《关于全市果业生产情况的调查与建议》;1990年,《烟台与南朝鲜开展经贸交往状况及发展探析》《对发展烟台市畜牧业生产的调查报告》《对烟台市部分富裕村党的建设情况的调查》;1991年,《烟台市六个亿元村的调查与思考》《实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的可贵探索——招远县社会化服务调查》《关于全市集体经济“空壳村”情况的调查》《关于深化企业内部改革的调查与思考》;1993年,《关于当前农村走向市场的几个问题》《关于李登海民营科技模式的调查报告》;1995年,《全市发展战略目标研究报告》《加速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1996年,烟台保税区建设、振兴国有企业的思路与对策、烟台社会服务承诺制、科教兴烟、扶贫开发等专题调研;1997年,《发展烟台市旅游业的调查》《莱阳以合作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调查》;1998年,《蓬莱乡村企业改制的调查》《烟台第三产业发展的现状和潜力》;1999年,《整体搞好经济的必由之路——莱阳市实施资产重组搞活区域经济的调查》《关于制定科技进步新世纪朝阳计划的建议》;2000年,《选择结构调整的最佳途径》《确立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2001年,《城市经营大有可为——介绍莱州、莱阳市用好城市资产的做法》《建立城市土地收储制度的调查》《关于农民增收若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对烟台市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的调查与思考》;2002年,《发展区域经济的重要载体——关于烟台市园区经济发展情况调查》《构筑城市亮点,打造城市品牌——烟台市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调查与思考》等。
  外出调查 2000年,调研形成《青岛市一县(市)一镇一园对外开放情况考察报告》《苏州工业园区开放软环境建设的做法》《上海吸引跨国公司投资的做法》《赴深圳、珠海、中山、顺德、南海、广州六城市考察情况报告》;2001年,完成《关于赴苏锡常三城市考察学习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
  第三节 参谋决策
  筹备会议 1984-2002年,市委研究室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共筹备综合性和专题性会议400多个。主要有:1987年,全市农村经济工作会议、两次“两阳”经济建设现场办公会;1988年,全市农村工作会议;1989年,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七次代表大会、县市区委书记会议、深化农村改革会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会议、乡镇企业会、企业“双尊”会议;1991年,全市流通工作会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会议、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会议、水产工作会议、两次市委全委会;1993年,全市龙虎工程经验交流会、农业开发开放工作会、全市农业开发开放观摩会、市直机关建设动员大会、农村股份合作制研讨会、县市区经济工作座谈会、振兴国有大中型企业动员大会、调研工作会;1994年,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乡镇企业工作会议、渔业海洋工作会议、粮食生产工作会议、领导干部读书会;1995年,全市对外开放会、领导干部读书会、科技大会、乡镇机关建设会、农业产业化会、农村工作会;1996年,乡镇企业工作会、市直机关工作总结整顿会、市县领导干部读书会、企业改革工作会、半年总结会、宣传工作会议;1997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市直机关建设会、乡镇企业二次创业会、县市区委书记会、个体私营经济会;1998年,乡镇企业现场办公会、市委八届八次全委会、市县领导干部读书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1999年,中国共产党烟台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科技大会、九届二次全委会议、经济工作会议、全市稳定工作会议、信访工作会议、农村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文明建设会议;2000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工作会议、市县领导干部读书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2001年,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加快推进经济国际化工作会议、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工作会议、全市对外开放三级干部电视电话会议、中国共产党建党八十周年庆祝大会、全市三级干部工作会议;2002年,全市经济工作会、对外开放会、领导干部会、三级干部大会、党员领导干部会。
  调研成果 1984-2002年,市委研究室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起草的讲话文稿、市委文件,都以调查研究为基础,调研成果直接进入领导决策。1989年,围绕如何搞好农田水利建设,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开创粮油生产和整个农村经济工作新局面等问题,提出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等政策建议;围绕如何贯彻五中全会确定的调整、整顿、改革、提高的方针,引导乡镇企业走出困境问题,研究探索出发展市乡镇企业的对策、办法。1993年,《关于当前农村走向市场的几个问题》《关于李登海民营科技模式的调查报告》以市委办公室或市委正式文件印发。1994年,通过对烟台渔业海洋经济发展情况的调查,提出“拓展‘海上烟台’领域,创建海洋经济强市”的目标及方针、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收入领导讲话,以市委办公室文件转发。1995年,关于搞好市属工业的系统想法,市委书记办公会听取汇报,进入决策;关于市委1995年工作要点、全市发展战略目标研究报告、加速科技进步的若干意见等7份调研成果以市委、市政府和两办文件印发。1996年工作思路以市委1号文件印发。1997年,关于烟台市旅游业发展的建议、1997年工作要点、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莱阳市供销社改革的调查等材料,分别被省、市领导批示,进入省、市领导决策。1998年,《蓬莱乡村企业改制的调查》以市委办文件印发;招远市工商局推行执法不作为追究制的调查,市领导批示在全市工商系统推广,省工商局召开现场会。1999年,《烟台市1999年工作要点》以市委1号文件印发。2000年,提出“把握一个主题(全力以赴加快发展)、实施两大突破(集中力量在对外开放和科技创新上突破)、打好三场硬仗(结构调整、深化改革、扩大内需)”的参谋预案成为2000年经济工作思路;在筹备全市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工作会议期间,提出突出膨胀中心城市、加快发展区域性骨干城市、积极培育中心镇,尽快形成“一大中心区、两条城市带、三个城镇层”参谋预案。2001年,《关于学苏南赶无锡加快推进经济国际化的情况报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正式文件向全省转发。2002年,围绕筹备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提速增效、加快发展”参谋预案;为贯彻落实好江泽民“5·31”重要讲话和省八次党代会精神,提出“解放思想高点定位、发挥优势重点突破,提速增效加快发展,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新山东贡献更大份额”参谋预案;在贯彻十六大精神中,提出“从现在起,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进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阶段”的参谋预案等,均进入领导决策。
  经验推广 1984-2002年,市委研究室共有203篇研究成果被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在中央级刊物发表45篇。1990年,《烟台市乡镇企业开展升级划型活动》被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联合主办的《学习·研究·参考》刊用;有两篇报告被省委、省委办公厅以正式文件转发。1991年,《更新观念,搞活流通》先后被7家全国和全省性报刊转载;《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被省委研究室《调查与研究》转载。1994年,总结的全市抓农村基层班子建设的新鲜经验,作为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会议的书面材料;总结的烟台市抓机关廉政勤政的做法和黄金行业探索资源型产业发展新路的做法,在新华社《内参选编》和《国内动态清样》上发表;关于烟台开发区科技发展公司推行“无补贴工资制”的经验和做法,在《人民日报》刊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省委研究室、省委办公厅和新华社山东分社等先后转载。1995年,关于科教兴市的经验以市委名义在《求是》杂志发表。1997年,关于蓬莱在改革方面的尝试,被《山东通讯》、中央政研室呈政治局以上领导参阅的《简报》、新华社《内部参考》《山东内参》等刊物转载。1999年,关于《办法总比困难多》的调查报告,被省委《山东通讯》、中央政策研究室主办的内部简报和《学习研究参考》转载。2000年,《选择结构调整的最佳途径》《确立政府职能的准确定位》,被新华社《内部参考》采用;在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会议上,以“立足开放抓科技、扭住创新促发展”为主题的发言,被《山东通讯》和《学习研究参考》转载。2001年,《莱阳市银企合作、联手发展的情况调查》《莱阳市农村信用社发放小额贷款促进农民增收的调查》,被《山东通讯》《金融时报》转载。2002年,《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实现区域经济跨越发展》的发言材料,被《人民日报》发表;《坚持与时俱进,推进领导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在中央政研室主办的《学习与研究》上转载;《努力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在中组部《党建研究》上转载。
  第四节 内部刊物 1983年11月,市委研究室内部刊物《内部通报》创刊,1993年7月1日更名为《烟台通讯》,1997年1月更名为《烟台工作》,并成为市委主办刊物,由市委政研室承办。1984年7月,《资料与信息》创刊,1989年12月底停刊。1993年3月,创办《中共烟台市委研究室资料库》,1996年7月更名为《资料与动态》,1997年1月停刊。1998年6月,创办《决策参考》。
  第十章 机关党建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9月,烟台地革委直属机关党委更名为中共烟台地委直属机关委员会,正县级,编制12人,内设团委、纪委、武装部。1983年,改称中共烟台市委直属机关委员会,实有11人,内设团委、纪委、武装部。
  1984年7月,中共烟台市市级机关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中共烟台市市级机关委员会,常设机构为正县级,编制12人,内设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团委、武装部、纪委。8月,原烟台行政公署直属机关文化教务处更名为烟台市市级机关业余文化学校,由市级机关党委领导。
  1990年11月设立妇女工作委员会,负责市级机关的妇女工作。同月,烟台市市级机关业余文化学校增挂中共烟台市市级机关委员会党校的牌子。
  1995年中共烟台市委市级机关党委更名为中共烟台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撤销武装部,改设烟台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内设机构和编制人数不变。
  第二节 思想建设 1979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反复开展真理标准讨论,划清一些重大是非的界限,促进思想解放。
  1980年组织广大党员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社会主义道德及文明礼貌教育,下半年进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章》(修改草案)的学习。1981年,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4年继续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有关解放思想、端正思想路线和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重要文件,使“左”的影响得到进一步清除。
  1987年组织干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两本书。举办科以下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学习班4期,历时10个月,共有802人系统地学习《科学社会主义概论》。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十三大文件,举办学习班5期,有2500多人参加培训。1988年举办2期中共十三大文件学习班,共有600多名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先后组织4场次有2000多名党员收看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报告录像片。举办3期干部正规化理论学习班,每期历时15天,624人参加学习。1989年,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坚定不移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七一”期间组织4000多名党员观看革命历史巨片《巍巍昆仑》,加强党员的宗旨教育、理想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
  1990年组织干部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论述,着重抓了以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纪律、作风、领导班子建设等6个专题为主要内容的党建理论教育。9月10日-10月13日举办4期科级干部培训班,共有713人参加培训。1991年连续举办4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党规党风党法”培训班,有1225名科级干部参加学习。组织1期反和平演变教育培训班,参加培训达3600多人次。1992年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南方重要讲话和中共十四大报告,先后举办4期科级干部培训班,有1250人参加学习。1994-1995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连续举办5期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科级干部培训班。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举办涉外经贸知识系列讲座,有1200人参加学习。与市委宣传部一起举办“学习五中全会精神骨干培训班”,270人参加学习。组织开展“学习孔繁森、王廷江、韩素云”活动。1996年组织观看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辅导录像,有4500多名干部参赛。1997-1998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邓小平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若干理论问题学习纲要》等书籍。
  2000年组织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及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等。举办1期学习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对140多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培训。2001年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市220多名党组织负责人和政工科长参加学习,组织4600名党员干部参加了党建知识竞赛。2002年举办科级干部培训班,由市委党校教授专题辅导学习江泽民“5·31”重要讲话。7月份举办学习“七一”讲话骨干培训班,全市220多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和政工科长参加学习。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举办学习十六大精神骨干培训班,301名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和政工骨干参加培训。
  第三节 组织建设
  基层支部整顿 1987年做好组织发展及调整充实党支部班子工作,调整充实任届期满和缺职数的党支部37个。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15个,优秀共产党员28名。
  1990年完成整顿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共有172个基层组织,4658名党员参加整顿。对任届期满的44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1991年制定《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若干规定(试行)》和《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百分考核评分细则》,编辑《机关党的工作文件选辑》,积极探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对任届期满的40个总支、支部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对12个支部进行调整充实,新建3个总支。1992年加强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年内有4个单位成立机关党委,共改选和调整充实支部46个,新建支部3个,新建总支3个。1994-1995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有54个党组织进行了换届选举。1997-1998年在市直机关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在市人才中心、复员退伍安置办等单位建立流动党员支部,开展“双评”活动。1999年指导基层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党建表彰大会。完成市第九次党代会市直机关代表选举工作。
  2000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指导30个直属党组织换届选举。在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9个党支部,对个体劳动者党员实施监督和管理。2001年,市直机关工委对45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在11个私营企业中成立党支部。2002年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支部”活动,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发展培训新党员1979年集中抓新党员的普训工作。全年共举办新党员培训班4期,对中共“十大”后入党的556名新党员普遍轮训一遍,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规党纪。1980年9月12日召开中共烟台地直机关暨厂矿企事业党员代表大会。
  1990年5月举办为期6天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全年为122名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10月16日-17日召开市级机关第八次党代会。1994-1995年建立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为276名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抓好后进党员的转化工作,对22名在“双评”工作中不合格的党员进行督促帮助。1999年举办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172人,为60名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2002年举办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入党积极分子208名,考察发展新党员100名,为176名预备党员办理了转正手续。
  第四节 党风廉政建设 1981年以《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为主要内容,对机关党员进行党纪教育。1982年集中进行一次以反对资本主义思想腐蚀、保持共产主义纯洁性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83年抓党的政策落实工作,积极配合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1984年抓党性整风整纪教育,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整党文件,端正思想作风。
  1989年对机关辖属的170多个党支部进行廉政情况大检查。1990年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党风党纪报告制度,确定16个党风党纪教育联系点。全年各支部上党课进行党风党纪教育894次,听课人数23323人次。组织百名党员进行廉政情况问卷调查,评选出22个先进单位。
  1991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纪基础知识和具体条规,并通过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1992年组织机关干部观看《灯岛》等反腐防变教育节目,狠抓公款吃喝送礼、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对干部借用、挪用公款问题的清查、清理等工作。1994-1995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以《反腐倡廉文件汇编》为教材,共上党课385次,受教育面达2.9万多人次。1996年组织召开所属党组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专职纪检干部会议,采取以会代训方法,增强纪检干部工作信心。春节期间开展廉政大检查,有效遏制不廉洁现象。1997-1998年积极开展“三讲”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的廉洁从政意识。配合市纪检监察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移动电话的专项清理工作。1999年按照市委年初确定的“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119个部门全面推行《办事效率监督卡》和办事效率服务承诺制。从7月24日起,与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新闻1314”特别节目《承诺与监督周末热线》,促进了机关作风的转变。2000年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党纪处分条例》《廉洁从政准则》和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利用胡长清、成克杰等重大反面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并与市纪委、市检察院联合举办了全市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大案图片展。2001年开展了“学党章、守纪律、正党风”活动。同时,对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进行清理。2002年制定《关于清理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借用公款、公物及报销个人费用的实施意见》,共对84个部门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统计,共清理出12个部门23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55万余元,2人借用公物2宗,并进行清退偿还。
  第五节 机关群团工作 机关团委 1979年,地直机关建立健全团的基层组织,增训团支委以上的骨干,重点抓了青年的理想前途教育、共产主义道德风尚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开展“学雷锋,树新风,为人民做好事”活动。1979年评出先进团支部7个,优秀团员81名,新长征突击手62名。1980年开展创建机关先进团支部、争当新长征突击手活动,有4346人次参加活动。1982年把培养“四有”新人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先后评选出模范团员200多人。1983年,建立读书小组212个,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学雷锋、学海迪”“振兴中华读书演讲”等活动。1984年9月份召开市级机关第六届团代会。1985年开展“热爱祖国演讲赛”“前方青年洒热血,我为振兴胶东献青春”“学雷锋,包户服务”等活动。1986年组织收听“保边疆、献青春”的报告录音,开展同前方战士“比理想、比贡献、比风格、比纪律”的“四比”活动。起中央十一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市直机关团员青年中开展以“建功业、育新人”为目标的“十个一”、争当“优质服务明星”竞赛等活动。1996年开展“加快发展人人有责、振兴烟台比奉献”大讨论和便民服务日活动。1997年,开展“青春立功”“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活动。2002年,印发1500多份十六大精神知识问答,组织市直机关团员青年开展答卷活动,组织200多名青年骨干参加国家机关团工委举办的学习十六大精神知识竞赛。
  机关武装部 1979年,地直机关武装部为地委直属机关党委的内设机构,主抓机关民兵“三落实”工作,共组织民兵生产突击队39个,搞突击活动170多次,为国家创造价值23万余元。1980年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民兵组织,组织民兵生产突击队35个,创造价值12545元,圆满完成全年的训练任务。1982年注重对民兵干部进行政治教育,并加强民兵武器装备的管理,共有5个民兵营连被评为先进单位,71名个人获先进民兵称号。1986年开展“四有”教育、普法教育以及国防知识教育,选送14名青年入伍。1987年成立民兵巡逻队,协助公安部门破案11起。1995年机关武装部撤销。
  机关工会 1995年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成立。1996年开展爱岗敬业演讲比赛以及职业道德知识竞赛,5049人参加答题。组织开展向困难职工“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市直机关干部共捐款26万余元。1997年组织开展“心连心”活动,与128户特困户结成对子,捐款捐物达16万余元。1999年组织开展与特困职工“心连心”活动,捐款共计3.6万元;与52户“三老”革命功臣结对帮扶。2000-2002年继续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组织市直机关干部捐款捐物达18万余元。
  机关妇委会 1990年11月设立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妇委会成立后,即以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烟台妇女发展纲要》为主线,努力做好市直机关妇女工作。抓好“巾帼扶贫”行动,落实“春蕾”计划,并先后在市直机关妇女中开展“评选烟台十佳警嫂”“爱好书、读好书、藏好书”等活动。1997年开展“巾帼建功”工程和“春蕾计划”,为失学儿童捐款4370元。1999年开展“春蕾计划”和“姐妹献爱心活动”,使73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为庆祝建国50周年、迎澳门回归,组织机关女干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
  第六节 重要活动 1984年全年共有2800多人次参加各种文化知识培训。举办首届机关田径运动会,71个代表队共800多人参加比赛。12月组织机关篮球赛、自行车慢赛和爬山赛。
  1990年发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为灾区群众捐款捐粮。有268个单位、2万多人参加,共捐款20万元,粮票7.5万公斤。
  1995年开展“学英模、创大业、比奉献”活动,研究制定“文明机关标准”和“文明干部条件”,组织开展“创文明机关、做文明干部、树文明形象”演讲比赛。
  1997-1998年举办“迎五一,迎五四”歌咏比赛和市直机关第九届运动会。98特大洪灾发生后,组织市直机关干部捐赠各类衣物近4万件支援灾区。烟台市新图书馆建成后,组织市直机关干部捐献价值20多万元的各类图书。
  1998年市委决定成立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直机关工委,从市纪委、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工委、政府办、人事局等单位轮流抽调人员到机关建设办公室办公。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到各部门和基层了解情况,受理和查处违犯《十不准》的举报问题。从人大、政协、老干部局、新闻单位、城市居委会等聘请机关建设监督员,定期了解有关情况。加强舆论监督,对违犯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
  2000年在市直机关开展“机关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首接责任制和《办事效率监督卡》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
  2001年开展“四比四查”(比岗位查责任、比贡献查精神、比形象查作风、比评价查服务)和“新使命·新形象”两次大讨论。对《办事效率监督卡》制度、首接责任制、“一条龙”工作制、AB角工作制4项制度进行深化和完善。
  2002年在全市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1.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年初在市直机关和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中分两个层面,发动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联系实际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具体抓了两个活动、一个培训,即“学先进、找差距、定坐标”活动和“我为优化烟台发展环境做什么”演讲活动,干部素质培训。3.与市民对话活动。6月份到9月份,每周选择一个热点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带领业务科室负责人,举行部门与市民“面对面话环境、心连心促发展”对话会,对话会共举办15次,参加对话的市民代表238人,受理、解答市民代表反映的问题216个,意见、建议和咨询事项352个,并现场接答710多个热线电话。4.“万人评机关”活动。对市直100个部门、中央省属驻烟单位、与市民联系广泛的有关单位进行投票评议。按47个热点部门和53个非热点部门分类,对其全局意识、群众观念、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廉洁守纪、工作业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议,分别排出名次,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章 老干部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10月25日,烟台地委组织部设立老干部管理科,编制5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安置管理烟台地区1949年9月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担任过地委副书记、副专员以上职务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担任过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及地区部、委、办、局的副部长、副主任、副局长和相当这一职务以上的干部,以及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同时,负责其他退休干部安置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县市委组织部老干部科的人员配备,原则上离退休干部不足1000人的县市配3人,1000人以上不足2000人的县市配4人,2000人以上的县市配5人。
  1983年10月15日,成立烟台市委老干部局,正处级单位。1984年1月19日编制13人,设办公室、安置服务科。12月增设市直服务科。到1985年底,全市15个县市区有14个设立老干部局。市委老干部局管理的下属单位有烟台市干部休养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1988年7月升格为副县级事业单位。
  1984年3月,成立烟台市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委管理全市离退休干部的非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委老干部局。1987年6月,烟台老年大学成立,为社会事业性组织。下设教务处(副县级事业单位),暂定编制5人,隶属烟台市委老干部局领导。12月,市委老干部局撤销市直服务科,增设调研科。1989年5月,市委决定,增设烟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为副县级事业单位,与烟台市老年大学教务处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人员编制在原教务处的基础上增至15人。1991年4月,市委老干部局恢复设立市直服务科。1996年,烟台市级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市委老干部局为正处级,由市委组织部管理。1997年5月,烟台老年大学在54685部队第一干休所成立分校,这是全省第一所部队干休所老年大学分校。2001年4月,根据《烟台市委机构改革方案》,市委老干部局属正处级部门管理机构,由市委组织部管理。职能增加对老干部进行教育和培训。撤销调查研究科,职能并入安置科(挂调查研究科牌子)。调整后,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安置科、市直科3个科室。
  第二节 老干部安置 1982年,烟台地委印发地委组织部《关于离休退休干部安置服务工作的暂行规定》,具体包括:原则上老干部在哪个地方离休退休,就安置在那个地方,一切服务工作由原单位负责,住房按在职同级干部标准给予安排。回农村原籍安置的,要积极为老干部安置提供方便,并按规定发给修建住房和安家补助费。对本地籍在区外、县外工作的老干部,要求回原籍安置的要热情欢迎,并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烟台地区干部休养所负责接收安置烟台地区以外的地、厅级以上职务离休干部,以及地委、行署机关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行政14级以上,本人又愿意去干休所居住的县级离休干部。有条件的县市也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干部休养所,负责接收安置回来的本县市部分离休干部。莱阳、威海、蓬莱三个县市的干部休养所,同时负责接收烟台地区统一安排的,一些在区外工作的县级以上离休干部。1987年3月,制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工作的规定》,规定在市外工作的烟台籍离休干部和市区内跨县市区安置的离休干部,原则上原籍是哪个县市区的,即由哪个县市区安置;厅局级以上的离休干部,要求到烟台市驻地安置的,经市委批准,由市委老干部局接收安置。所需经费由离休干部原单位供给。老干部离休安置后,身边无子女照顾的(指本县无子女的),可调一名子女(含已婚配偶)到老干部居住地安排工作。
  易地安置 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享受的政治待遇和日常服务与当地同级离休干部同样对待,其他事宜由原单位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一次性发给安置补助费150元;安置到农村生产队的,发给300元。到烟台市工作的子女处安置的离休干部,必须是外地无其他子女。2002年底,烟台市共有外出安置的离休干部1343人,其中出省安置96人,到省内其他地市安置474人,在本市其他县市区安置773人;接收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5478人,其中省外1899人、省内其他地市1772人。
  住房政策 在城镇安置的离休干部住房,由原工作单位按照规定的建筑面积和安置地区的造价标准,将建房费一次性拨交接受地区或单位。接受地区或单位作为自筹基建,列入计划,抓紧筹建。有条件的,也可在安置地区购买统建的商品房。新建或购买的房屋,产权归接受安置单位或安置地区的房管部门,由离休干部租用。1991年2月起,离休干部回农村原籍安置,家中住房需要修缮的,可在1500元内补助;必须新建和扩建住房的,每人按4500元补助。1995年烟台市房改政策制定后,离休干部租用的住房陆续由其个人购买。回到农村原籍安置的,家中住房需要修缮的,可在500至1000元内补助;必须新建和扩建住房的,经有关部门审定,可在2500到3000元内补助。
  第三节 老干部待遇
  政治待遇 1978年以后,离休干部的政治待遇主要有:1.组织授予《老干部离休荣誉证》。2.按同级在职干部规定的范围阅读文件,听重要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政治、文化活动。3.根据离退休干部的居住情况,就近建立学习小组,组织学习活动。4.凡有三人以上党员离退休干部的单位,建立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居住比较集中的地方和干部休养所,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立党的活动制度,保证老干部过好党的组织生活。至2002年底,烟台市12200党员离休干部,设立党总支20个、党支部561个、党小组2254个。5.建立老干部活动室,保证离退休干部开会、学习、活动有固定场所。6.集体组织老干部的参观活动。7.组织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等。8.领导干部定期走访看望老干部。9.各级党委、政府每半年向老干部通报一次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情况,有关重大问题随时通报。老干部工作部门可根据情况需要,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老干部通报有关情况。
  生活待遇 老干部离休后生活待遇略为从优,主要包括老干部离休后原标准工资(含保留工资)照发,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不变。1937年7月6日以前、1937年7月7日-1942年12月31日、1943年1月1日-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按本人离休时的标准工资,每年分别增发两个月、一个半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生活补贴。烟台市对离休干部实行享受居住地区同级在职干部的医疗待遇,各级医院都按规定设立离休干部优先诊室,对离休干部在挂号、诊治、计费、取药、住院等方面从优照顾。对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凡在规定范围内的据实报销,不得包干到人。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和省卫生厅1990年文件要求,烟台市从1991年2月起,对市直1942年底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实行一类医疗保健。
  护理费 自1980年8月份起,烟台执行对已离休和符合离休条件尚未离休的干部,凡因身体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饮食起居必须有人扶助的,经地、市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由发工资的单位发给护理费,其标准暂定每月36元。享受护理费的离休干部,在生活自理能力恢复以后,护理费应予取消。1983年7月起,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月45元(含副食品价格补贴)。同时规定,凡1945年9月2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年满70周岁的厅、局(地)级(含享受厅局级待遇)离休干部,体弱多病生活需要有人照顾的,可酌情发给护理费。1986年11月,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月51元。1994年5月,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月70元(不含价格补贴)。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离休老干部的关心和照顾,从1996年9月起,对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发放护理费,每人每月70元。1998年7月,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月100元。2000年12月起,对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原未享受护理费的离休干部,确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发放护理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2001年9月起,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全部发放护理费,标准不变。
  交通费 烟台市从1985年8月份起,对厅、局级(含享受厅、局级待遇的)和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每人每月按照150公里的用车标准计算,发给乘车费15元,包干到人,用车收费,节约归己,超支自负。在规定车公里限额以内的,按每公里0.1元收费,超过规定车公里限额的用车,按每公里0.3元收费。除到医院看病和开会外,用车时间超过两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加收0.5元。处级以下离休干部交通补助费,按每人每月一张市区通用月票的费用发给,并随着月票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交通补助费的数额。1991年2月,厅、局级(含享受厅局级待遇的)离休干部乘车费,由每人每月15元提高到30元,县处级(含享受县处级待遇的)由每人每月8元提高到15元,一般离休干部由每人每月5元提高到10元。乘车收费由每公里0.1元提高到0.2元。1995年3月起,离休干部乘车费标准提高为厅局级40元、县处级30元、一般干部20元,乘车收费标准仍按0.2元/公里计算。
  公用经费 从1983年起,对易地来烟安置仍由原单位发工资的离休干部,每年收取公用经费标准作以下调整:省级每年600元,厅(地)级每年400元,其他级别的每年200元。1991年,市直离休干部公用经费,按所在单位在职干部标准核定,但最低不能低于650元。同年,对易地来烟安置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标准作以下调整:厅(地)级以上的每人每年800元,处(县)级以下均按每人每年650元收缴。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按在职干部的标准由所在单位列入预算,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因公外出差旅费、到外地就医路费、单位自行组织的老干部外出参观路费,以及为老干部设立活动室、阅览室购置各种家具、文娱用品、取暖与防暑设备和购买订阅报刊、书籍、资料、学习文件等费用。
  特需经费 为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救济,购置病残工具补助费,因重病抢救所需临时看护费,节日慰问离退休干部,看望因病住院的离退休老干部等,公用经费不能报销的特殊开支,根据劳动人事部的规定,烟台市从1983年开始,对每位离休干部每人每年提取150元特需经费。从1986年开始,对工资改革后和工资改革前离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发给12元特需补助费,所需经费从老干部特需经费和公用经费中各列支50%。1991年,将原发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2元的特需补助费,从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中划出,由各级财政部门单独安排。2002年,离休干部特需经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
  第四节 老干部优惠政策 1982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未担任司、局(地)级职务的行政14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司、局(地)级的政治、生活待遇;未担任处(县)级职务的行政18级以上老干部离休后,一般可享受处(县)级的政治、生活待遇。1984年又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干部,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14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可享受司、局(地)级政治、生活待遇;其标准工资额高于当地国家机关行政18级干部的工资额,离休后可享受处(县)级政治、生活待遇。1988年山东省委决定,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原工资级别在行政15级(含相似级)以下的离休干部,工资级别不到原行政14级的,提到行政14级,并享受厅、局(地)级待遇,按规定发给护理费。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工资改革前行政15级(含相似级)、担任过处(县)级职务的离休干部,除因犯有严重错误受到撤职等处分者外,可以享受厅、局(地)级医疗、乘车待遇。
  退休改离休 随着干部离休政策范围放宽和扩大,中央要求,对已办理退休手续但符合离休条件的老干部,应予改办离休手续。1982年,烟台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在乳山县试点,各县(市)组织部、人事局的有关人员参加试点工作。1983年2月,烟台地区开始对已退休且符合离休条件的干部改办离休,到1984年底,共为16600多人改办离休手续,退改离工作基本结束。
  农转非 为安排、照顾好离休干部的晚年生活,1986年烟台市委、市政府决定,将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的配偶是农业户口的,以及符合“农转非”条件的子女,就地转为非农业人口。到1986年底,市委老干部局会同公安、粮食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离休干部及其家属、子女共18400多人办理“农转非”手续。
  保障机制 1996年,烟台市离休干部离休费实行全员全额统筹。1997年,企业离休干部离休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和社会化发放。2000年8月,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制定《离休人员医疗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离休人员医药费报销制度。2002年1月25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的实施意见,对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各县市区也按照统一部署,普遍于2002年第一季度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三个机制”在全市迅速启动,基本实现了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及时报销、不再发生新的拖欠”的目标。
  尊老敬贤 1984年,市委决定在每年二月集中开展“尊老敬贤”活动,集中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模范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老敬贤的良好风气。1989年开始,先后在全市开展“双送双为”“尊老光荣杯”“学雷锋送温暖”活动,在全市商业系统广泛开展“争创为老干部服务先进单位和服务明星”活动。至1990年4月底,全市为老干部设立服务专栏、专门窗口、专用病床等达709个;以青年职工为骨干成立515个送温暖小组走访慰问老干部103728户次,为老干部做好事、办实事12408件,登门为老干部服务229698人次。1997年,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市区老干部办5件实事,在乘坐公共汽车、参观游览、购物等方面给予老干部特殊照顾。同年“九九”老人节期间,开始组织实施“晚霞正红”工程,在烟台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报道15个老干部典型事迹;在市级以上报刊宣传老干部典型100多个,其中国家级报刊宣传26个,有4个老干部典型事迹在中央电视台播放。1998年,市委老干部局会同团市委在全市开展“献爱心万人敬老”活动,动员全市团员青年、中小学生与老干部结成“一助一”服务对子11000个,定期上门为老干部服务。
  第五节 发挥老干部作用
  带领群众致富 1984年,烟台市共有1787名老干部从事乡镇村的经济建设工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带领群众致富奔忙操劳。鉴于全市80%以上的老干部居住在农村,适合开发以种、养、加工为主的庭院经济,适时组织他们以“为国分忧、开发庭院、自我补救、扶贫致富”为主题的发展庭院经济活动。1988年,全市有9000多名老干部发展庭院经济,创收460多万元,涌现出许多种植、养殖大户,年收入万元以上的就有20个。致富的老干部带头帮助全市10693个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1991年,全市老干部发展庭院经济人均收入达840元,帮助15000多户农民脱贫致富。1992年,开展“我为奔小康做贡献”活动,全市15000名老干部积极参与,全年庭院经济总收入1522.4万元,人均收入1002元;包扶贫困户11467个,帮助8758户脱贫致富;领办创办不同类型的经济实体和第三产业项目1084个,年创收入1100多万元。
  献计献策 1996年,开展“我为‘九五’计划立新功”活动,广大老干部主动为经济建设“献一策、授一计、出一招、办一事”,全年共提合理化建议1400多条,有1600多名老干部应聘在经济建设第一线。1998年,开展“双包”活动(即包家庭文明建设、包脱贫致富),帮助800多户群众摆脱贫困。2001年,开展“三个一”(即发一封招商信、帮一个贫困户、提一条合理化建议)活动,广大老干部充分发挥联系面广、感召力强的优势,共发出各种招商信(函)2875件,引进外资150万美元、内资874万元;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传授生产技术9756人次;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合理化建议968条。2002年,开展“我为‘十五’计划立新功”活动,全市老干部共发各种招商信(函)1580件,引进外资60万美元、内资360万元,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传授生产技术5100人次,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合理化建议480余条。
  教育下一代 1984年,全市共有710多位老干部为青少年作革命传统报告,309位老干部被聘为校外辅导员。1988年,全市4900多名老干部成立450个关心教育下一代协会,组织老干部经常走进学校,为中小学生讲传统、作报告,教育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1989年全市老干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面对面的革命传统教育,共宣讲4019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6万人。1990年,全市各类学校聘请老干部1391人为校外辅导员,为青少年作报告3386场次,开展教育活动7845次,受教育青少年达16.2万多人。为少年儿童捐款38263元,赠书25992册。1997年,全市老干部为青少年作教育报告4300多场次,捐赠图书14900多册。
  宣讲活动 1989年,先后由3344名老干部组成941个宣讲团(组),深入工厂、学校和农村,宣讲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1993年8月,为配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的“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活动,发动1.8万名离退休干部参与“双文明”活动,开展宣讲6662场次,宣传教育群众103万人次,为社会、为群众做好事22277件次。1997年3月,市委在芝罘区召开现场会,推广芝罘区组织老干部宣讲团深入街道宣传宣讲的经验,拉开“迎博览会百团(队)万人宣讲”活动的帷幕。在第二届APEC国际贸易博览会期间,由五区和市直离退休干部组成的100多位老干部宣讲团(队),宣讲258场次,直接听众近10万人次,并在市区设立老干部文明监督岗29个,得到市民和中外客商的称赞。为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市广大老干部开展“五讲五参与”活动(即讲政治,参与党的政策、形势任务的宣讲活动;讲文明,参与“美德进万家”的家庭建设活动;讲传统,参与关心教育青少年活动;讲正气,参与移风易俗、树立科学文明社会新风尚活动;讲健身,参与寓教于乐、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六节 老年教育
  老年大学教育 1987年6月,烟台市成立老年大学。市直机关和芝罘区离退休老干部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学习,学制二年,设卫生保健、书法、国画、花卉等8个专业和时事政策、现代科技、老年心理学等5门课程。第一届参加学习的学员单科结业的有470人。1997年10月,烟台市召开老年教育事业发展暨老年大学建校10周年庆祝大会,并成立烟台市老年教育协会。2001年烟台市老年大学招收学员1089人,分别参加24个专业课程的学习。9月,在全省老年大学系统文艺汇演中,烟台市获优秀组织奖和表演一等奖、二等奖各一个,节目创作奖两个,获奖等级及获奖数量名列全省前茅。到2002年底,全市建立各级老年大学(学校)239所,在校学员18904人。
  其他形式教育 1991年,各级举办老干部读书班、报告会、学习班等达1824期。同时,结合纪念建党70周年,在全市老干部中开展“忆党史,讲传统,永葆革命青春”活动,组织老干部回忆党史,回顾个人成长史,回顾入党誓词。199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举办各种形式的学习班、读书班996期,全市85%以上的老干部参加学习。1998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精神,全市共举办老干部学习班640多场次,参加学习的离退休干部达3.6万人次。2001年,全市共举办各类老干部学习班、座谈会、形势报告会等758场次,受教育老干部达12200人次。2002年,全市各级通过举办学习班、报告会、辅导讲座等,分别就“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等,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辅导。
  第七节 文体活动 1989年10月,烟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组织老干部开展门球、钓鱼、棋牌、舞蹈等各种益寿益智的文体娱乐活动。1990年7月,举办为期5个月的有39个单位1019人参加的“市直单位离退休干部政治时事百题知识竞赛”。当年,全市还成立老干部艺术团(队)128个,共举办文艺汇演、各类体育比赛1400多场次。在全国老年人读书知识竞赛和全国老年保健知识竞赛中,栖霞县老干部参赛队获集体优胜奖以及个人一、二、三、四等奖。1992年12月,在全市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歌咏大会上,104名老干部合唱的《咱们的领袖毛泽东》获优秀组织奖。1996年,为庆祝建党7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胜利60周年,举办首届离退休干部文艺调演,全市共组织汇演上百场次,观众达6万多人次。精选的27个节目进行汇报演出,并录制成《金秋颂》文艺专题片,在“老人节”期间通过电视台进行展播。1999年,举办全市离退休干部庆祝建国50周年大型文艺调演,精选节目参加全省汇演,获一等奖。2001年,举办全市老干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书画摄影展,共展出书画作品384幅、摄影作品88幅,全市2000多名老干部和上万名干部群众参观展览。2002年“十一”前夕,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通过举办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书画展览等形式,组织老干部欢庆国庆,喜迎党的十六大召开。
  第十二章 信访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4月,烟台地委办公室设立信访科,负责受理全区人民群众给地委、行署的来信来访。1983年8月烟台地改市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设立信访科。市委办公室信访科编制3人,实有3人;市政府办公室信访科编制6人,实有6人。
  1986年4月,市委办公室信访科、市政府办公室信访科升格为市委信访处、市政府信访处,两处均为副县级单位。市委信访处编制8人,实有8人;市政府信访处编制8人,实有7人。市委信访处、市政府信访处分别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领导。
  1987年7月,市委、市政府确定将市委信访处和市政府信访处合并,成立中共烟台市委信访办公室(正县级单位),对外同时挂市政府信访办公室牌子,编制20人,实有20人。信访办公室内设机构:来信科、来访科、市直科、综合科。1988年增设信息科。
  1996年5月,市委、市政府确定将中共烟台市委信访办公室更名为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信访局(简称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以市委办公室管理为主。编制22人,实有22人。内设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信息调研科、督查科。2000年机构改革后,市委、市政府信访局编制20人,实有20人,内设机构不变。
  第二节 来信来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人民群众纷纷来信来访要求落实政策,境内信访量剧增。
  1978-1979年,烟台地区仅受理的群众上访案件就达36603起,其中去省上访329起,进京上访711起。1980年,全区信访总量超过6万件起,达到有史以来最高峰。烟台地委及各级党委先后在1979年9月和1980年1月组织两次会战,集中力量解决信访积案,积案处结率达到97%。1980年4月,烟台地委召开信访工作会议,要求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基础建设。此后,县市一级信访机构人员得到充实加强,地直机关和县市直机关各部门都有专、兼职信访干部,人民公社党委也配备专职信访干部,村生产大队一级建立健全了民事调解组织。至1980年底,全地区因“文化大革命”中遣、疏、赶遗留问题,成户下乡问题,“四清”遗留问题,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安置问题,地富摘帽、右派改正等方面政策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和落实,初步扭转全地区大量上访的局面。烟台地区1980年来访16514次,来信43124件。1981年来访10491次,来信30987件。1982年来访8355次,来信29299件。1983年来访6659次,来信26668件。1981年以后,随着落实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群众来信来访数量逐年下降,趋于平稳状态。
  1984-1985年信访量持平,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内容,随着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政策规定变化,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的特点。1986年略有上升,表现在集体上访增加明显,主要集中在果园合同纠纷和60年代下马中专学校回乡学生要求安排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不乱开口子,并编写宣传提纲印发到基层。经过工作,大部分人被稳定在基层。
  1987-1991年,市信访工作按照市委“经济工作要上去,信访量要下来”的指示精神,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控制越级集体上访和解决上访老户上。1987年6月召开市直机关信访工作会议,解决“一高一低”问题。“一高”就是市直来信来访数量占全市信访总量的比例高。1983年前,市直部门的信访数量仅占全市信访量的4%,到1986年上升到17.8%。“一低”是结案率低,处结率仅为47.1%。会议决定,建委、农委、民政局、教育局、劳动局5个部门,要固定2~3人做信访工作,商业局、农业局、卫生局、物资局、计生委、人事局、工商局、机械局、一轻局、二轻局、外贸局、供销社、水产局、水利局、交通局、土地局等单位要设专人做信访工作,其他部门设兼职信访干部。1988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开展“三无”乡镇活动工作试行条例》及《关于县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的实施意见》。对联名信的处理和归口交办作了调整。重视群众联名信处理,把联名信当成集体访一样对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改“块块”管理为“条块”结合,调动市直机关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积极性,使大量易发集体访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当地。1991年全市排查的102件联名信和16个方面几百起集体访因素,都化解在基层。1991年县以上各级信访部门受理群众信访案件比前三年下降62.5%,越级上访下降72.4%,进京和去省集体访同比下降50%和66%。市委、市政府对上访老户问题,实行“三重新”原则:重新听取申诉,重新调查、阅卷,重新研究处理意见。全市组织1.6万多人次,对上访老户逐个进行全面复议,处结一批案件。市县两级五大班子领导成员,对上访老户普遍实行“三定一包”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结案时间,一包到底。每个老户都有一名县以上的领导包案,同时配备一个小班子,全市先后有500多名市、县级领导参加包案。变老户上访为干部下访,对有政策落实、有问题但能够解决的,坚决一次解决,不留尾巴。1987年全市有上访老户302户,到1991年结服278户,结服率92%。1987年烟台市摘掉全国地(市)级进京上访第一的帽子,1989摘掉到省内市(地)级上访第一的帽子。1991年全市信访量大幅下降,年信访总量15556件起,1992-1993年与之基本持平。
  1998年6月,市委、市政府针对农村揭发基层干部信访量急剧上升,从纪委、组织部、研究室、农委、信访局等9个部门,抽调30名干部,组成5个督查组赴10个县市区对农村揭干重点案件逐案进行督查,实现“三定三包”,并对1996年以来农村揭干信访案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帮助各县市区制定措施,解决问题。1998年以后,全市信访的主体逐渐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城市信访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为做好城市信访工作,市委提出建立和理顺全市“五大投诉中心”,即城管公用事业投诉中心、外商投诉中心、劳动保障投诉中心、法院值班大厅、行政审批中心,使城市信访问题得到合理分流。市级机构改革后,11个市直部门撤销合并改成国有控股集团公司,为防止信访工作断档,市里进一步明确各主管部门信访工作职责范围,并将没有主管部门、在原系统又管不了的17个市属大企业集团,直接纳入市信访局工作的管辖范围。
  2001年5月28日,“烟台信访”网站开通,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问题,为全省首家网上受理群众信访网站。网站开通后至2002年底,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38件次。2001年7月,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访“百日会战结百案”活动,突击处理一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至10月底,全市排查的100个重点案件已处结98起,其中结服75起,结服率为75%。2001年全市信访总量比2000年下降20.9%。2002年,信访总量同比又下降16.9%。
  第三节 信访宣传 2001年3月,市信访局在文化广场举办大规模《山东省信访规定》宣传咨询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5万多份,制作录音带200盘,印制信访法规小册子5500本。采取答记者问的形式,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和《烟台日报》进行全面报道。
  2002年3月-4月,为全市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月。其间,全市共组织大型宣传咨询活动215场次,印发信访明白纸13.9万份,接受咨询群众达10万人次。11月全市科级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将《信访条例》知识列入考题中。省、市两级新闻媒体对活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报道,共刊发文章、照片和消息132篇(件)。
  第四节 领导干部接访 1997年4月,省委要求“市(地)县(区)党政一把手每人每月亲自处理一件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烟台市、县级党政主要领导每月亲自接待群众来访,过问、处理重要群众信访事项。
  1998年8月,市委组织各县市区委领导到青岛学习胶南经验,并在莱州市召开领导干部公开接访现场会。各县市区全部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市直71个部门、单位实行领导公开或预约接访。2001年10月,市委在招远市金岭镇召开全市乡镇领导公开接访现场经验交流会,重点推广该镇“一村两牌、一户两卡”经验。2002年底,又推广莱州市将领导每月公开集中接访改为领导按各自分管乡镇和直属部门分头到一线接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的做法。
  1997年5月至2002年,市县两级及市直部门负责人亲自接待和处理重大信访案件9248起,涉及信访群众75127件人次,结服8774起、71193件人次,占受理总数94.9%和94.7%。其中,结服群众集体访事项1409起、38212人次,结服连续上访3年以上信访老户290起、768人。自2001年5月份开始,烟台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办结的信访案件都有信访人亲自签字。2001-2002年,市级领导批示重要来信来访526件,亲自研究、协调重大信访案件129件。
  第五节 信访信息调研
  信访信息网络建设 1988年,市委信访办公室设立信息调研科,负责全市信访信息调研工作,为领导了解社情民意、实现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到1991年,全市建成横到边、纵到底的信访信息网络,每年上报市委、市政府的信访信息调研材料在1500条(份)以上,采用率在50%以上,数量和采用量多年位居市直部门前三名,连续多年被评为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信访调查研究 1993年后,针对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给全市带来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问题,群众对此信访投诉较多的情况。市信访局先后对7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写出《21万打工人员涌入烟台,管理措施亟待加强》调研报告,市政府据此制定《关于加强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意见》。1994年下半年,部分期货贸易亏本的客户纷纷写信或集体上访,市信访局通过调查写出《烟台市期货贸易亟待整顿》调研报告,市委书记专门作了批示,有关部门加强整顿和管理,使全市期货贸易依法走上正轨。1998-2002年,市信访局根据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焦点问题,撰写《乡镇撤并信访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建议》《群众信访反映农村基层干部的问题及对策》《关于土地补偿问题的情况调查分析》等调研报告。2002年,特困企业无力缴纳“三金”,特别是离退休职工因企业未缴纳医疗保险看病难反映强烈,市信访局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市领导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解决市直困难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围绕企业改制问题,及时提报《企业职工信访态势及对策》《当前制约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原因分析》《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应引起重视》等调研信息10多篇。2002年,市区建设滨海广场、红旗中路、通伸小区,拆迁各类旧城房屋54万平方米,市信访局提前介入调研,预测将要发生的一些新矛盾和新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拆迁政策的建议。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和芝罘区政府召开会议,对有关拆迁政策进行调整。为促进城市信访问题有效解决,由市委分管领导牵头写出的《关于烟台城市信访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报告,被省委研究室采用并专报省委常委。
  第六节 制度建设 1981年3月,烟台地委办公室、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关于地直机关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分工试行意见》,就地直机关归口分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问题作出规定。1987年4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信访工作的意见》。1987年,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意见》,推广潍坊市寒亭区信访工作经验。12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暂行规定》,要求每个乡镇(街道)都设立信访接待室,配备1名专职信访干部。同时,在全市开展无越级上访、无重复信访、无信访积案为内容的“三无”乡镇(街道)评比活动。1988年5月,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信访办《关于县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百分考核的实施意见》,对县级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对先进达标的给予表彰。1989年,市级信访部门配备副县级信访检查员,县级配备科级信访检查员,乡镇配备副科级信访助理员。1991年,市委办公室重新修订《市级机关归口分工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来访的规定》。1995年1月,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分级负责、归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的暂行规定》。1995年9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信访办《关于控制和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的试行意见》,制定接待集体上访和处理集体上访工作程序及责任追究机制,把控制和处理集体上访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和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1995年9月,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维护信访工作秩序的有关规定》。1996年9月,市信访局制定《关于实行(信访双向承诺卡)制度试行意见》,得到中办、国办信访局和省信访局的肯定。1996年,市委办公室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市直部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意见》。1997年5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市、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
  2000年5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市委门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工作规定》。2001年·3月,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重申接待处理群众来访有关规定的通知》,再一次重申接待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规范、机制、责任。2002年2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争创信访三无乡镇(街道)的通知》,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和考核标准。下半年,全市开展争创人民来访文明接待室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部门人民来访接待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第十三章 对台工作
  第一节 机构 1988年7月,中共烟台市委对台工作办公室成立,编制15人,内设秘书科、经济联络科、交往交流科(挂宣传教育科牌子)。1992年1月更名为中共烟台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编制序列在市委,对外挂烟台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的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市委、市政府归口管理台湾工作、处理台湾事务的正县级办事机构。2000年10月,机构改革后编制减为13人,内设机构不变。
  1988年9月,台办内部增设烟台市台湾同胞接待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实行差额拨款。1989年12月,编制增至5人,改为自收自支。1993年3月,更名为烟台市台湾同胞接待处。
  第二节 宣传教育与交往交流
  对台宣传 自1987年始,烟台与台湾的人员往来和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全市各级各部门抓住有利时机,通过走访台资企业、召开台商恳谈会等形式,对常驻台商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增强他们在烟台发展事业的信心。对台宣传部门指导赴台者在开展交流、探亲活动中,直接向台胞展示烟台经济和社会发展成果,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胶东风土人情。自1998年始,全市加强与台湾岛内新闻媒体的联系,组织力量在台湾《工商时报》《投资中国》和《台湾新闻》等媒体上刊发4个宣传烟台投资、旅游环境的专版,先后有100多篇稿件被台湾20多家新闻媒体采用。2000-2002年,利用“山东与台湾”互联网站,发布信息360多条,先后组织4个新闻交流团组、36人次进岛交流,接触岛内10余家新闻媒体。2000年,邀请台湾卓越传播公司到烟台拍摄大型电视专题片——《大陆名城之旅——烟台》,在岛内播出后引起良好反响。自APEC投资博览会和果蔬会在烟台举办以来,多次邀请台湾TVBS电视台、东森电视台、《联合报》和《工商时报》等多家岛内最具影响力的媒体派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和开幕式。
  涉台教育 1988年始,市台办采取报告会、座谈会、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和开设专栏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等新闻舆论工具,开展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中国台湾问题》干部读本的发行、《一个中国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的发表以及《台湾同胞投资企业保护法》的颁布,先后组织三次大规模的集中教育活动。利用市县乡三级党校,常年开设对台工作课,加强对党政干部的对台工作培训,培养3000多名对台工作骨干。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开展“校园涉台教育活动”,2001年举办“台湾村杯”青少年涉台知识竞赛活动。
  交往交流 自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探亲以来,烟台对台交往交流规模不断扩大。至2002年,全市共接待回乡探亲、旅游和从事各种交流活动的台胞11.2万多人次;累计批准安置台胞定居329人:指导因公因私赴台4800多人次;直接进岛考察交流26批、109人次。1998年后,全市按照“发挥优势、以我为主”的原则,以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和促进两岸交流与合作为重点,精心组织烟台优势项目和重点团组赴台交流,积极促成中医药交流团和渔业技术交流团等一批层次高、影响大的团组直接进岛考察交流,有多名市级或县处级领导带团赴台进行各种交流和考察活动,是全省组团进岛最多的地市之一。以增强两岸亲情和台胞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为目标,热情主动地做好来烟台胞的接待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各种实际问题,维护其正当合法权益,来烟台胞纷纷捐款捐物表达自己的爱国爱乡情。1995年,台湾联华集团董事长苗育秀捐款600万元建牟平“育秀学校”。1996年,苗育秀又向烟台大学捐款800万元建烟台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学大楼。于维弘向烟台大学捐款200万美元建造烟台大学学术交流中心。到2002年底,全市已累计接受台胞捐赠9793万多元。至2002年,全市相继建立60多个基层台属联谊组织。
  第三节 对台经贸 自1988年始,烟台市立足发挥对台经济工作的优势,抓住台商“大陆投资热”的机遇,把扩大对台经济交流与合作作为对台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1993年,烟台市建起北方第一个台商投资区。至2002年底,全市共接待来烟台考察投资的台胞5.6万人次,累计批准成立台资企业963家,其中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22个,投资领域涉及机械、电子、纺织、服装、食品、水产、建材、农业、商贸、餐饮、娱乐、房地产等几十个行业。投资总额17.87亿美元,合同台资额11.54亿美元,开业投产的台资企业600余家,实际利用台资6.6亿美元。台资在全市利用外资中的比例达到10%,仅次于港资和韩资,各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二位。台湾已成为烟台市重要的资金、技术来源地和经贸合作伙伴。
  对台招商引资 烟台市注重引导台资投向重点放在促进对台农业合作,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推动国有企业的改制改造等方面。各县市区在对台招商引资中,都注意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培育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经济合作项目,有针对性地与台商开展合作。至2002年,全市初步形成以11个沿海县市区为主体的台资水产养殖、加工、储运一条龙生产体系;以五区(含开发区)为中心的加工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区;以莱阳、栖霞两市为中心的农业开发及种、养、加工为一体的台资农副产品基地。全市从事农业综合开发的台资项目占台资企业总数的近40%,产品主要销往日本、美国和欧洲市场。以餐饮、娱乐和高尔夫球场为代表的台资第三产业正在兴起,台资投向由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向技术和资金密集型不断转移。
  烟台在对台招商引资中把具有产业带动作用的台湾大公司、大财团作为工作重点,先后邀请接待台湾工业总会理事长、统一集团总裁高清愿,台湾联华集团董事长苗育秀,台湾华新丽华集团董事长焦廷标,台湾鸿禧集团、旭宝集团、威京集团、三功集团、庆丰环宇集团、中小企业协会、齐鲁文经协会等多家大公司、团体派员来烟台考察投资。台湾联华集团董事长苗育秀投资2500万美元在芝罘区办起面粉加工、食品加工等项目,促进了烟台粮食食品加工工业的发展;齐鲁文经协会投资1000多万美元建起齐鲁文经大厦,并于2002年9月开业剪彩投入运营,为来烟台探亲、旅游和投资的台胞提供了便利;台湾隆柏企业和旭宝集团分别投资12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兴建牟平东海高尔夫球场、海阳旭宝国际高尔夫球场两个项目,促进了烟台的投资和旅游环境改善。
  乡镇及民营企业对台招商 各级政府将乡镇及民营企业推向对台招商引资前沿,把吸引台资作为重要发展途径,有计划地对企业家进行党的对台方针政策和对台经济工作知识培训,组织他们参加各类对台经贸洽谈会,广泛接触台湾客商,并利用各种渠道把招商项目介绍到台湾岛内;对有投资意向的台胞,有针对性地向乡镇及民营企业介绍引荐,竭力促成合作。至2002年,全市引进的台资项目中,有70%以上是乡镇及民营企业引进兴办。如牟平蛤堆后村引进1200万美元投资兴办的东海高尔夫项目已经竣工投入运营。
  吸引烟台籍台商回乡投资 烟台是全省乃至全国去台人员较多、对台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之一。至2002年,烟台市籍在台人员达25万多人。在党政军商及教育、科技各界人士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学术上有造诣的知名人物3100多人。在台湾工商界占有举足轻重地位的“山东帮”,其6位核心人物中有5位属烟台籍。各级切实加强与台湾岛内烟台同乡的联络,对经济雄厚的实力人物,列入市县各级对台部门的重要联系对象,分层次开展联络工作;对经济实力一般的台商,发挥各级台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招商引资活动;对有特殊要求的台商,凡是符合政策要求的就马上办,可办可不办的一定办,能变通办的就变通办。至2002年,全市台资企业中30%以上为烟台籍台商投资兴办。1990年,前国民党中常委、“行政院长”孙运璇的胞妹孙慕娟女士,回乡独自或与其他台商合作在蓬莱投资兴办3个台资企业,投资额1000多万元。
  组团进岛招商引资 1997年组织第一个经贸团组赴台考察洽谈取得成功后,又先后组织42个专业经贸团组进岛考察招商,在岛内举行190多场招商新闻发布会、投资环境说明会,发放25000多份介绍烟台投资环境和项目的招商宣传材料,重点推出400多个对台经济合作项目,与30多个经贸团体和3000多名台商进行频繁接触和洽谈,共签订94个投资合同,达成154个协议,合同台资额达到1.5亿美元,协议台资额6亿多美元。
  为台商服务 1995年初,全市建立起以外经贸部门为龙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承办利用台资项目服务网络体系,并采取“代理式”和“引导式”两种一条龙服务方式,为来烟台投资的台胞及所办企业提供从咨询申报到核准营业的一整套优质服务:台胞将申办项目的全部资料及申办费用交给网络服务成员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由该单位或部门代办一切手续,代交各种费用,最终交给台胞全套完备手续;由网员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派人陪同台胞逐个单位咨询,逐个部门办手续,最终为台胞办完所有的手续。向台资企业销售机器设备、原材料及附料等物资以及向台企提供水、电、气、热、货物运输、劳务、广告、通讯等服务方面,在价格上实行与全市其他企业相同的待遇。对台资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全市其他企业相同,并严格按照物价和财政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能减免的项目尽量予以减免。
  90年代中期,各级各部门积极参与涉台矛盾纠纷化解,维护投资台胞的正当合法权益。累计处理台资企业纠纷39起,为投资台胞排忧解难2000多件次。进入21世纪,各级结合宣传和实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积极依法调处台资企业和投资台商投诉经济纠纷案件,努力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种涉台突发事件。至2002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涉台不良事件。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党史研究
  第一节 机构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党中央和省委就征集党史资料、编写党史书籍,先后发出一系列文件和指示,要求各地成立党史机构。1981年,中共烟台地委决定,成立烟台地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1981年12月,地委决定将原烟台地委党史资料征集小组改为中共烟台地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1982年7月,地委决定并正式成立中共烟台地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1984年3月,中共烟台市委决定,撤销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办公室,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由虚设变为实体,为市委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市委党史委下设秘书科、征集科、编研科,1991年4月又增设综合科。
  1993年,县市区党史部门在机构改革中相继撤销或与其他单位合并。1996年1月,在市级机构改革中市委党史委撤销,其业务工作移交到市委办公室。1997年4月,市委研究决定,设立中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室,为市委办公室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7人。2002年11月,市委党史研究室人员编制调整为12人,内设综合科、征集科、编研科。市委党史研究室重新设立后,县市区党史机构也相继恢复建立。至2002年底,全市有8个县市区独立设置了党史机构,海阳市、芝罘区党史研究室与史志办合署,牟平区党史研究室与史志办、档案局合署,开发区、莱山区党史工作合在区委组织部、区委办公室。市县两级共有党史工作人员70余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12人,中级职称的17人。
  第二节 资料征集 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成立后,确定把普遍发动、广泛征集党史资料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由于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进行革命斗争的环境极端困难,许多工作及事件没有留下文字资料,即便留下一些文字资料也有不少在战争中散失,给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工作带来诸多困难。为此,市委党史资料征集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力量,采取积极措施,广泛开展党史资料的征集和研究工作。1.组织人员在全市广泛查阅、抄录各种地方历史文献和档案及其他有关单位留存的党史资料。1981年,查阅抄录了1938-1949年胶东《大众报》上的有关资料10余万字,查寻省图书馆1945-1947年的烟台市委机关报《烟台日报》,征集到647件、约300多万字的烟台地方党史资料。对历史上留下来的文字资料,在辨别真伪的基础上,整理出有使用价值或有参考价值的相关资料,编印出党史资料目录,上报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并在省内各地市党史部门之间进行交流。2.全面排查熟悉全市党的历史情况的老领导名单和其他线索。对居住在本市的老领导进行调查访问,既重视抢救“活”资料,也注意找“死”资料。对居住在外地的老领导,先后发出了书信征集函件和有关征集提纲,函请他们撰写在胶东工作的回忆录。为了广泛征集党史资料,从1983年到90年代初,市县两级党史部门的人员跑遍了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走访上百名老领导,征集的重点是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人物。市委党史委与全国各地胶东籍老干部100多人保持长期联系,陆续征集到100多万字的军史资料和2000余幅照片等,极大地丰富了市党史资料信息库。与此同时,查阅征集了档案馆保存的大量革命历史档案以及图书、报刊资料。经过10多年的努力,烟台的党史资料征集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基本完成民主革命时期资料征集任务后,全市党史部门又开始了社会主义时期党史资料的征集工作。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各方面的条件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优越很多,档案、报刊资料比较齐全丰富,为党史资料的征集带来较为有利的条件。90年代后,随着采访设施的不断改善,利用录音、录像等手段,又征集到了大量的回忆录和文献资料。
  第三节 研究编写
  研究编写专题资料
  1983年1月,烟台地区根据中央党史征委会关于在重点征集党史资料的同时,加强党史专题研究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近50个重要事件、重要人物专题研究计划。烟台市县两级党史部门在编写中,按计划实行严格的责任制,把专题逐一落实到人。至2002年,全市已正式出版专题资料丛书《拨乱反正》《胶东兵工》《长山岛战役》《烟台惊雷》《莱阳乡师》等20余本(辑),人物传略丛书《胶东英烈颂》《巍巍丰碑》《烟台英才在华夏》《仙乡忠魂》《金都公仆颂》等20余本(辑)。
  编辑出版大事记
  市委党史征委会从1982年开始启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胶东区党史大事记》的编写工作,1983年7月完成初稿。该书主要记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胶东地区的创立、发展、壮大的革命斗争史。正文采用编年纪事体例,突出党的活动这条主线,着重反映胶东区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及领导的武装斗争、政权建设、统一战线和工人、农民、青年学生、妇女等群众运动方面的重大事件。同时,收录与胶东有直接联系的外地一些重大事件、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和领导人活动等内容。1984年6月,市委党史委在北京召开原胶东区领导驻京老干部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中共胶东区党史大事记》的意见。1986年9月,市委召开《中共胶东区党史大事记》审稿会,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达成共识。1988年5月,市委在济南召开曾在胶东区工作过的驻济部分老干部座谈会,会议对《中共胶东区党史大事记》提出500余条修改意见。1990年5月,《中共胶东区党史大事记》正式出版。该书从1982年始征集资料,历经8年,9易其稿,共17万字。80年代中期,县市区编写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党史大事记工作全面展开。至1990年5月,蓬莱、莱阳、莱州、龙口、海阳、芝罘、福山、招远、牟平、栖霞、长岛相继出版了11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地方党史大事记。1993年县市区机构改革,县级党史部门撤销。1996年1月市委党史委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史大事记编纂工作停止。1997年4月,市委党史研究室设立,县市区党史机构随之相继恢复建立,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史大事记工作正式提上议程。先后完成《中共烟台历史大事记》(第一、二卷)共计55万字的编纂工作。《中共烟台历史大事记》(第一卷)主要记述从1919年5月至1949年10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县市区党组织的创建、发展和在中共胶东特委、中共胶东区委及各海区地委领导下进行革命斗争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战事、行政区划重大变化和著名人物的活动。《中共烟台历史大事记》(第二卷)主要记述1949年10月至1978年12月期间,中国共产党烟台地方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活动、重大事件以及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主要情况;政府机关、地方武装和各群众团体等的重大活动;工业、农业、财贸、城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以及外事宗教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和成果;地区和县(市)党政领导机构的建立、撤销、合并及地区领导人的变更、区域变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烟台地区的重要活动;全国、全省性的重大事件对烟台地区的影响情况等。至2002年底,招远、龙口、莱州、牟平、海阳、长岛、莱阳、蓬莱相继出版了大事记续编本。
  编辑出版组织史
  中央要求,从中央到地方都要编写党的组织史资料,并要求在第一本出版后,每5年进行一次续编。1986年6月,全市编纂组织史工作全面展开。市县两级党委普遍加强了对组织史资料征编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征编领导小组和编辑组。据1986年底统计,在较短时间里,全市有几万人参加这一被誉为“续党谱”的党的组织史资料征集工作。经过4年广泛征集、认真核实和精心编纂,1989年4月,经中共山东省委组织史资料编辑领导小组和中共烟台市委批准,《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烟台市组织史资料》(1921-1987)正式出版。该书是一部系统反映从1924年烟台海军学校党小组成立至1987年中共十三大召开期间,胶东地区、烟台市及县市区党组织政权、地方武装、政协、群众团体的机构沿革和领导人名录的资料书,共收录管辖的各个历史时期领导干部名录21800人次,100万字。至1989年底,芝罘、蓬莱、莱阳、莱州、龙口、海阳、招远、牟平、栖霞、长岛、福山相继出版了组织史。由于受机构撤并等诸多因素影响,全市后两个5年段的续编工作一直未能进行。1997年5月,市委党史研究室会同市委组织部、档案局、人事局(编委办)、党校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编辑办公室,负责资料的征集,开始编写《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烟台市组织史资料》(1987-1998)。成立由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织史编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资料的征集、编纂和审定工作。该书收录了从1987年11月至1998年6月,烟台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党组织、政权、政协、地方武装、群众团体系统和乡、镇党组织、政权、政协系统的组织机构沿革和领导人名录,采用文字叙述、机构沿革、领导人名录和图表相结合的形式,按统一体例进行编写,共70万字,收录人名14000人次。至2002年底,龙口、栖霞、牟平、莱州、蓬莱、长岛、福山、莱阳、海阳、开发区、芝罘、招远相继出版了组织史续编本共12本。除此,招远市委党史研究室还编纂出版了16本乡镇组织史。莱州、蓬莱编纂出版村级组织史。
  研究编写中共地方史
  《中共胶东地方史》编写工作于1999年启动。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史稿;二是胶东党史人物辞典;三是一部党史专题片。该项工作由烟台市委党史研究室牵头,烟台、青岛、威海、潍坊、日照等市共同参与。编写过程中,共查阅整理各类历史档案和党史资料2000多万字,该书共计50万字。县市区地方史的编写工作也列入工作日程,《中共龙口地方史》《中共招远地方史》已正式出版。2002年已启动《中共烟台地方史》的编写工作。
  第四节 宣传教育
  编辑出版党史书刊
  市委党史研究室先后编辑出版《半岛曙光》《抗日烽火》《烟台党史通讯》等书刊。大型党史图书《辉煌的历程》是市委纪念建党8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点项目之一。全书30万字,收录图片1100幅。该书获全省党史优秀成果一等奖,并作为烟台市第9届党代会学习资料发给与会代表。全市还编辑出版了一批融革命性、故事性、可读性为一体的党史通俗读物以及图文并茂的党史画册,编辑出版了一批党史刊物。据2002年统计,全市共编辑出版各类党史书刊260余种,3600余万字。
  党史宣传活动
  全市建立党史机构以来,共拍摄《巍巍丰碑》《理琪在胶东》《宗旨在这里实践》《雷神庙战斗遗址》《许世友与莱阳》《母亲河巡礼》《金城之星》等电视剧、电视片、电教片36部(辑)。利用革命遗址和纪念地,建立龙口、蓬莱、牟平3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82-2002年,全市发表各类宣传研究文章400余篇。其中在省级以上发表50余篇,获省级以上各类优秀社科成果奖50余项。
  第十五章 党校教育
  第一节 机构 1972年10月1日,撤销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五七”干校,恢复成立烟台地委党校,设政治处、教研处、校务处和3个教学班。1980年8月,内设机构变更为办公室、总务科、教务科、哲学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1983年7月,增设党史党建教研室、文史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有内部科室9个,人员67人。
  1983年11月,烟台地委党校改称烟台市委党校。1984年3月14日,增设教学班部,建立学员考核档案。人员编制增至100人。1984年5月8日,原总务科、教务科分别改称行政处、教务处,原规格不变。1984年7月23日,人员编制120人。1984年10月26日,增设组织处。1986年4月25日,增设图书馆。人员编制增加到150人。1986年5月14日,增设理论研究室、党校工作处,将教学班部改为学员工作处。
  1986年6月2日,烟台市委党校被批准为大学专科体制,升格为副厅(市)级单位。1987年10月29日,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89年2月28日,增设行政管理教研室、函授处(同党校工作处合署)。1990年12月30日,人员编制160人,其中教学人员90人,行政管理人员35人,工勤人员35人。1991年9月6日,原党史党建教研室改设为党史教研室和党建教研室,同时撤销文史教研室。1992年5月8日,党校工作处和函授处分设。党校内部机构增加到17个。1993年12月1日,党校兼办烟台市行政学院。1993年12月30日,函授处更名为业余教育处。1994年1月26日,党史教研室和党建教研室合并为党史党建教研室,同时成立法学教研室。1994年6月13日,党校兼办烟台市厂长经理学院。1994年9月5日,党校处室机构明确为副处(县)级。1995年3月16日,业余教育处下设教学科、学籍科、教材科。1995年4月27日,业余教育处对外使用山东省党史研究成果委党校干部业余教育学院烟台分院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山东分院烟台学区的名称。1997年3月31日,党校第一届工会委员会成立。1997年4月7日,党校成立公务员培训处,与教务处合署。学校编制163人。1999年1月8日,复设烟台市社会主义学院,承担民主党派、党外干部的培训任务。2001年12月28日,党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体制,同日成立党校机关党委。2002年1月18日,成立党校机关纪委。
  第二节 干部培训 1978年开始,陆续举办4期理论干部培训班,学员370人,每期学习6个月;举办县社领导干部学习班(1980年后称为干部轮训班)15期,6822人参加培训;举办组织、妇女、共青团、宣传、纪律检查等业务干部培训班,共培训2313人。这些班次教学的内容是结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形势,学习中央文件,开展真理标准讨论;围绕经济建设,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经济理论知识,以及其他业务知识。1982年10月至1983年9月,举办学习中共十二大文件轮训班5期,学习邓小平理论读书班7期,有2000余人参加学习。
  1984年,烟台市委党校被批准为大学专科体制,开始举办多种形式、不同学制的学历班次。1984年9月第一期大专培训班和理论班开学,学制分别为2年和3年,培训班主要培养在职领导干部,理论班主要培养青年宣传、理论干部。1986年始,理论班分成政治专业和经济专业。1989年开设对外经济专业,到1990年共举办大专班15期,毕业学员700余人。1985年、1989年分别举办学制1年的中专班,毕业学员136人。1986年开始,举办县级干部正规化理论教育学习班5期,参加培训干部201人。1987年,根据农村工作的需要和省农业厅、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开办乡镇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班,至2002年共举办36期,参加培训干部2145人。
  1990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通知》精神,围绕培训任务,市委党校举办党政中青年干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培训班,学制6个月至1年,至2002年共举办15期,培训学员695人。1992年以来,举办大中型企业中青年干部培训班7期,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8期,宣传文教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期,建委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3期,共培训中青年干部659人。举办党政干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轮训班24期,培训1328人。1991年开办女干部理论进修班,至2002年举办9期。1992年开办高级知识分子培训班、党外干部培训班等,培训1032人。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为进一步规范对各级各类干部的培训,经市政府批准,党校于1993年和1994年先后兼办烟台行政学院和烟台市厂长经理学院,承担党务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业干部的培训任务,初步形成党校、行政学院、厂长经理学院三位一体的办学格局。1995年,在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过程中,培训规模不断扩大。相继举办国家公务员制度骨干培训班1期、《宏观经济管理》与公务员知识培训班1期、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1期、公务员制度培训班2期、公务员初任培训班3期,培训587人次;国有大中型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11期、乡村重点企业负责人研讨班4期、全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培训班1期、民营企业家研讨班1期、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轮训班11期,培训761人;1995年开设晋升科级干部职务培训班,至2002年举办24期,参加培训学员1516人。1999年1月8日,市委党校复设烟台市社会主义学院,承担民主党派、党外干部的培训任务。
  2000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精神,各个班次都按照新要求相应安排了课程,教育培训质量大幅度提高,先后举办县级干部学习中共十三大文献学习班5期,县级干部学习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文件学习班2期,县级干部学习中共十四大文件学习班4期,《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班2期,学习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研讨班2期,县处级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中共十五大精神学习班10期。同时,举办学习中共十六大精神骨干培训班等,共培训1602人次。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还举办WTO知识培训班3期。另外,还与人大、组织、宣传、统战、纪委、建委、卫生局、工会等单位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30多期,培训3000人。1984-2002年,市委党校共举办各种主体班次269期,培训19340人次。
  第三节 业余教育 1985年始,烟台市委党校承办中央党校函授学历班次,招生对象仅限于党员干部,只有1个经济管理专业专科班,学员37人。1987年,部分县市区委党校也开始设点招生。1989年,市委党校开始举办业余中专专修班,举办1届,培训学员200余人。1992年,承办省委党校专业证书班,在部分县市设点招生,设有经济管理、政工两个专业,培训学员634人。1993年省委党校开设业余学历班次,在各市县党校设点招生。同年,市委党校开设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连续举办3年,培训学员1269人。同年,省委党校还举办辽宁刊授党校班次,市委党校连续举办3届,培训学员2000余人;省委组织部联合山东经济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东省妇女干部管理学院、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六所院校联合举办三年制大专、本科培训班,市委党校承担烟台市的教学和管理任务。1994年,开始承办省委党校研究生教育。同年,省委党校举办8届农村干部培训班,培训农村干部5000余人。1995年,成立山东省委党校干部业余教育学院烟台分院和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烟台学区,市委党校制定业余函授教育工作《千分考核制度》,对教学、学籍、招生、考试等各项工作都作了详细规定,加强对各学区的管理,受到省委党校的好评。2002年烟台分院下辖14个学区,在校学员达1万余人,承办大专班、高中起点的本科班和研究生班,专业有经济管理、法律、行政管理、会计学等专业。1985-2002年,共有34033名学员从党校毕业,其中研究生168名,本科生11982名,专科生21883名。
  第四节 理论科研 1984年前,烟台市委党校的理论科研工作,主要是围绕教学中的难点问题和教学经验开展研讨和交流,组织编写相关的教材,如《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研究》《政治经济学常识》等简易教材。通过组织校内理论研讨会,创办《教学参考》(共出刊10期)。第二次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之后,烟台市委党校理论科研工作开始逐步走上正轨。1985年党校创办校刊《烟台党校通讯》(1987年改名为《烟台党校论坛》,1997年再次更名为《烟台论坛》)。1986年成立理论研究室,为科学研究和学术讨论创造了更好的条件。1988年,市委党校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文章14篇,在学科建设方面开始取得新的成绩。孙明熙等编著的专著《新时期领导方法》、邢守润等编著的《领导心理学》(获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作为全省干部培训使用教材。
  1989年,市委党校的科研工作进一步加强,科研成果质量不断提高。出版专著《党的政策基础理论》(逄春开、于兴棠、刘兴章编著)《科学社会主义》(于兴棠、逄春开主编)《新时期党的建设纲要》(逄春开、刁熙军、郭洪文主编)等,被定为全省干部培训教材。教研人员在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方面,也取得不少成绩。李水河主持的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重点课题《深化农村改革问题研究》获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由李华君、逄春开、徐奎祥等完成的《中国农村现代化的曙光——胶东农村经济模式展望》获烟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论文《胶东农村经济模式调查》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市委党校的整体科研力量逐步壮大,1991年担任各类著作主编达26人次、副主编13人次、参加编辑57人次。
  1991年以来,为适应党校科研发展的需要,加强了制度化建设,先后制定《年度科研奖励制度》《科研成果随时奖励制度》《科研档案管理制度》《最低科研工作量制度》,科研工作稳步发展。1999年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理论文章75篇。
  2000年至2002年,市委党校形成“以‘三服务’为指导、以重大现实问题和战略问题为重点、以调查研究为基础、以理论创新为先导、以课题为龙头、以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为目标”的研究导向和“领导重视、制度完善、机制灵活、管理严格、精心服务、系统运作”的科研管理机制,综合科研实力大大增强,突出特点是“面上有提高、重点有突破”。1.科研量快速扩张。2002年,全校科研完成总字数量185.4万字,是1999年的2.5倍;发表论文184篇,其中省级以上95篇;获省、市社科奖50人次。2.课题研究有突破。刘惟洲主持完成国家软科学《发展高科技农业与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创新研究》,实现建校以来国家级课题立项与研究零的突破;姜必欣主持的《加入WTO背景下烟台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地位及对策》、李华君主持的《沿海地区农业信息化战略选择研究》、刘惟洲主持的《发展高科技农业与化解农业风险的对策研究》等山东省确定的软科学课题,10多项烟台市软科学课题,29项市党校系统课题研究成果,普遍进入教材、进入课堂、进入领导决策,有效地发挥了党校理论科研成果的“三服务”的作用。3.科研成果提高到更高档次。2000年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23篇,其中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求是》杂志和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上分别发表多篇文章。4.社会认可程度大大增强。在2002年度山东省党校系统优秀成果评选中,获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列全省地市第一名;在全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中获1项三等奖;在全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中获2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
  第五节 教师队伍 1972年10月,烟台地委党校恢复建立,设立教研处,负责教学工作,实有教师9人。1980年8月,设立哲学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教师增加到19人。1983年7月,随着党校正规化教育的需要,又增设了党史党建教研室、文史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招收大学毕业生14名,教师人数达到37人,其中讲师10人,助教6人。1989年2月,根据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和培训的需要,增设行政管理教研室,教师人数达77人,其中有副教授15人,讲师26人,助教36人。1992年,市委党校设立正高级职称,有6名教师获得教授职称。1994年,市委党校成立法学教研室。从1986年开始,根据党校培训任务的需要,结合党校实际,定期请市级领导或部门领导授课,每年授课约20人次。至2002年底,市委党校共有教师44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21人,讲师11人。
  第六节 基础设施建设 1983年,烟台地委党校从福山区大沙埠迁至芝罘区通世路34号,时建有综合教学楼和礼堂,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1985年建设市委党校办公楼和中央党校烟台学术馆,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1987年建设图书馆楼。1995年新建一座3300平方米的学员公寓楼。同时,对80年代建设的旧楼进行改造,对校园进行绿化、美化,使市委党校的学习生活环境有了很大改善。
  2001年3月,市委党校完成中央党校远程教学网A级站的建站工作,共建成远程教学网配套的主控室1个,收看教室11个,可同时容纳1300余名学员。同时投资160多万元建设校园网,全校共建立120个信息点,包括办公室、微机室、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等。校园网实现:1.共享图书馆数字化资源。2.接入因特网进行浏览获取信息。3.建成市委党校网站,发布本校信息。4.实现远程教学网与校园网的连接,在校园网上实时收看中央党校和省委党校课程,形成远程教学网、校园网和因特网“三网合一”的网络体系。2001年3月18日,烟台市委党校远程教学网A级站开通,市委主要领导带领市委中心组成员莅临检查指导工作,并决定将市委党校作为市委中心组学习的场所,已学习收看远程教学16次。
  至2002年,市委党校已发展成为占地4.9公顷、建筑面积2.76万平方米、环境优美的花园式学校。拥有大小教室15个,微机室1个,语音室1个;学员宿舍楼3座,可容纳600多名学员。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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