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统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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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300
颗粒名称: 第三章 统计
分类号: C8
页数: 13
页码: 850-862
摘要: 本文记叙1978年到2002年烟台地区统计介绍,其中包括直属单位、社会经济统计、专项统计调查、统计建设与管理等。
关键词: 烟台市 统计

内容

1978年,烟台地区行政公署计划委员会统计组成立,负责地方统计工作。1980年4月成立烟台地区统计局,各县市也相继建立独立的政府统计部门,地方统计制度日趋完善。
  1983年,烟台市改革调查方式,由全面调查为主转变为多种调查方式灵活运用。农业统计改为抽样调查为主,在农村实行二套抽样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业品销售统计、集体商业报表制度。同时建立利用外资、口岸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旅游统计。物资统计建立能源消耗大户定期统计制度。市县两级建立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和第三产业统计。1984年,市统计局增设城市抽样调查队、农村抽样调查队、电子计算机室,全市统计工作在服务方向、服务方式、信息来源、调查方式和信息技术上实现转变。1985年3月,《烟台日报》首次发表“烟台市统计局关于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7月,《烟台统计年鉴》首次出版。从此,向社会发布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成为制度。1986年8月开始建立健全农村统计网络。1988年12月制定烟台市利用外资基层统计制度。1990年开展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达标活动。1992年5月,烟台市成为全省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地市之一。12月建立乡镇建筑业定期统计制度,填补统计工作空白;发布《烟台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办法》,开始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工作,并开展第三产业普查。1995年,烟台市开始建设统计信息网络,完善外经统计制度和乡镇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1998年,在外经统计中对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运用重点调查方法。统计参与领导决策向高层次进展,《对县市区经济工作年度综合考评办法》制定实施。1999年,烟台统计信息港建成。2000—2002年,全市加强统计科技、法制和人才建设,提高统计信息社会化程度,逐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改革调查方式,建立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搞好统计优质服务。
  1978—2002年,烟台市(地)统计局连续五年获全国先进、连续九年获山东省先进集体称号。
  第一节 烟台市统计局
  1978年,烟台地区行政公署计划委员会统计组成立。1979年,实有统计人员8人。1980年4月9日,烟台地区统计局成立,实有12人,1982年增至15人。
  1983年11月,烟台地区统计局改称烟台市统计局,实有人员15人。1984年1月,内设工业科、农业科、财贸科、综合科和办公室。1987年9月增设检查科。1991年3月增设教育培训科。
  1994年12月,市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社会统计科、外经统计科、贸易物资统计科、工建交统计科、检查科8个科室,编制37人,实有29人。
  1996年5月机构改革,市统计局内设:办公室、检查科、工业统计科、贸易统计科、社会统计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普查办公室,机关实有27人。
  2001年3月机构改革,市统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业交通统计科(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牌子)、贸易外经统计科、社会科技统计科(挂市普查办公室牌子)、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国民经济核算科等7个职能科室,机关编制总额32名,其中行政编制29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6月底,市统计局机关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机关实有30人。辖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由改革前的87人调整为92人。2001年底,市统计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实有工作人员74人。2002年底实有工作人员70人,其中机关实有30人,事业单位实有40人;全市统计部门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131人。
  第二节 直属单位
  烟台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984年,烟台市统计局城市人民生活抽样调查队成立,为科级事业单位。1986年3月,烟台市城市人民生活抽样调查队升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内设物价调查、住户调查2个科,编制由13人增至18人。1989年1月,烟台市城市人民生活抽样调查队更名为烟台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1992年3月增设综合科。2001年4月增设组织指导科,增加编制5名,总编制调整为23名。
  烟台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1984年,烟台市统计局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成立。1987年12月,独立设置烟台市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为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人。1997年3月,烟台市农村抽样调查队更名为烟台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规格为副处级。同年4月内设住户调查科和农村经济调查科,编制15名,实有12人。
  烟台市企业调查队 1997年11月,烟台市企业调查队成立,副处级,编制21人,内设综合科、产业调查科和专项调查科。1998年3月组建完成,实有7人。
  烟台市统计局计算中心 1984年7月,烟台市统计局电子计算机室成立,编制5人。1990年4月,编制增至13人。1991年11月,增加事业编制10人用于胶印工作,编制总额23名。1993年2月更名为烟台市统计局计算中心,编制由23人调整为13人。
  烟台统计教育中心 1988年7月,国家统计局烟台中转站成立,主要从事威海统计干部培训中心的中转服务工作,科级事业单位,编制3人。1993年2月更名为烟台统计培训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编制增至23人。1997年12月,烟台统计培训中心更名为烟台统计教育中心。2000年12月撤销。
  烟台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 1991年4月成立,科级事业单位,编制6人,经费自收自支。1996年5月编制增至10人。
  第三节 社会经济统计
  国民经济核算统计 1984年,烟台首次开展年度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的计算,称之为平衡统计。1985年平衡统计正式列入专业统计考核范围,国民收入列为国民经济计划指标。1987年首次开展年度国民生产总值核算和当年投入产出核算。1992年,国家统计局开始改革原有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1993年,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基本建立,平衡统计改称为国民经济核算统计。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 1984年,烟台市首次开展年度国民收入核算,核算范围为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商业五大物质生产部门,主要为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民收入使用额(积累额和消费额)统计。1987年在继续开展年度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核算的基础上,正式开展年度国内(民)生产总值的核算,核算范围为国民经济全部行业,具体分为一、二、三次产业,其中第三产业又分为4个层次,弥补了国民收入只核算物质生产部门、不核算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缺陷,主要报表为国民生产总值表和国内生产总值构成项目表。这一时期,国民收入和国内(民)生产总值核算同时进行,持续至1992年。其间,1989年起增加按支出法计算的国内(民)生产总值表,国内(民)生产总值的核算由生产法、分配法2种方法,过渡到比较完整的运用生产法、分配法和支出法3种方法进行核算。1992年对1991年的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分配,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进行一次性测算。首次开展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国民生产总值的季度核算。1993年起,正式取消国民收入和社会总产值核算,将国民生产总值核算改为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取消第三产业4个层次的分类,增加总产出的核算,年度核算的内容包括总产出、国内生产总值构成项目、可比价国内生产总值、按支出法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等11张核算表,同时完善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内容,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基本固定下来。2002年开展非公有(民营)经济增加值及税收等的季年度核算,首次提供出反映全市所有制结构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资料。
  县级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与市级同步进行。1992年在进行市县两级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基础上,首次建立乡镇季、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1995年又对乡镇季、年度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制度进行修订。至此,全市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国内生产总值核算体系。
  资产负债核算 1996年,烟台市正式开展资产负债核算,以经济存量为对象,对各种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系统的核算,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统计按机构部门分组,具体分为住户、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等。1998年,在各县市区开始编制年度资产负债表。
  投入产出核算 投入产出表是国内生产总值及其使用表的延伸和发展,它运用投入产出技术,将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中投入的各种费用的来源与产出的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去向,组成纵横交错的棋盘式平衡表。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投入产出调查每5年进行一次,中间编一次延长表。1987—2002年,烟台市进行4次投入产出调查,前3次编制了《烟台市投入产出表》。
  农业统计 1978年始,境内农业统计报表制度和调查方法逐步丰富和完善。根据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际情况相继建立起农业产量抽样调查制度和农村经济抽样调查队。1984年,全市各县区普遍建立农作物产量代表户调查制度,村级以下工业划归工业统计。1985年,农业统计年报的主要内容有:农村基层组织情况,耕地面积,农业用电、化肥情况,蚕茧、茶叶和水果统计,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牧业生产情况,农业机械设备拥有量,农业总产值,农业净产值,农业商品产值,农业总产值和农业商品产值计算表,农业物质消耗计算表,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和效益,农村专业户、新经济联合体基本情况调查,现价农村社会总产值等。
  1991年,农业统计年报新增农业增加值、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实有劳动力构成情况、林业生产情况、主要农业机械化项目水平、牧业主要产品产量、主要牲畜年末存栏情况、机电井情况、灌溉面积、海水养殖面积和产量、淡水养殖面积和产量、农村自然灾害情况等内容。1992年年报新增农业生产中间消耗计算表、农业总产值构成调查表、农业产品生产实物消耗构成调查表,乡镇企业基本情况、乡镇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村以下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乡镇企业现价总产值,上规模的县、乡镇及企业一览表等内容。1993年年报新增农村基本情况及农业生产条件、对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支出计算表、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折旧计算表。同时取消林业生产情况、主要农业机械化项目水平、牧业主要产品产量、主要牲畜年末存栏情况、机电井情况、灌溉面积、海水养殖面积和产量、淡水养殖面积和产量、农村自然灾害情况、农业净产值等。1996年取消农村经济收入分配和效益报表。1997年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新增加畜牧业生产统计年报。1998年取消现价农村社会总产值统计年报。
  2000年,全市范围内进行农村多目标抽样调查,粮食产量用抽样调查数代替全面报表数字。新增特色农业生产情况统计表、特种养殖情况统计表。2002年新增特色农业生产情况—塑料大棚统计。农业部门、水利部门、水产部门、农机部门及林业部门均有统计年报,全市形成以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为主、各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农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
  工业统计 统计报表口径 1978年始,工业统计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充实。1979年在工业统计报表中执行新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1980年,工业统计综合年报中分组愈来愈细:按经济类型分组,由全民、集体两组,增加到全民、集体、全民与集体合营、全民与私人合营、集体与私人合营、中外合营、华侨港澳工商业者经营、外资经营、其他等9组;在工业总产值中,增加个体经营工业的户数及产值;在轻重工业分组中,增加轻工业生产的重工业产品产值,重工业生产的轻工业产品产值。进入90年代,在工业统计年报中建立工业增加值统计,工业统计增加了经济效益,工业生产增加值、净产值等报表指标体系,并采用微机处理超级汇总工业统计报表。1998年开始,工业报表实行改革,年报和月报不再按“乡及乡以上”进行统计,改为按规模统计。1999年工业统计年报实行“以定代年”,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12月份工业定期统计报表代替工业统计年报。2002年,工业综合定期报表有:《工业增加值》月报含按经济类型分组的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根据上年年报中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系数折算),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国有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季报含年初库存量、累计销售量、企业累计自用及其他、期末库存量指标,统计范围同《工业增加值》月报。工业生产指数月报表有《定基工业生产指数》《月环比工业生产指数与工业总产值速度》。2002年3月起试行按价格紧缩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工业生产指数报表停报。5月起,市及县上报按价格紧缩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基层定期报表有:《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含1990不变价工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新产品产值、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当年价格)、出口交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533种;《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含应收账款、省外应收账款净额、产成品、流动资产平均余额、生产用固定资产原价、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固定资产投资额、更新改造投资、资产合计、负债合计、产品销售收入、销往外省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实缴税金总额、应缴增值税、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24项指标;另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总产值调查表》月报和《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季报。至2002年,工业统计形成包括生产、经营、效益等方面完整配套的工业统计报表指标体系。
  统计方法改革 1999年开始,烟台工业统计报表实施“以定代年”改革,基本内容:基层工业企业由原来直接上报12月份“工业产销总值月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和年报“工业生产销售总值”“工业企业财务状况”两套基层报表,改为直接上报月报和年报合二为一的“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总值(以定代年01表)”和“工业企业财务状况(以定代年02表)”一套“以定代年”报表;市县(区)统计局对工业企业“以定代年”表进行收集、审核、录入、汇总,并按照国家、省现行统计报表制度对定报、年报的不同要求,分别加工整理形成12月份月报和年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2002年,试行生产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办法,月度工业发展速度的计算范围为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单缩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即先用报告期现价工业总产值乘以上年工业增加值率计算出现价工业增加值,再除以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以剔除价格变动因素,得到可比价格工业增加值(采用总量缩减和分行业缩减两种方法)。自2002年5月起,市县两级按月上报试算资料。
  工业企业划型 1992年,国家新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实施,依据生产规模将企业划分为特大型、大型(分为大一、大二两档)、中型(分为中一、中二两档)、小型4个类型。标准规定,凡产品单一的行业,能以产品生产能力划分的必须按产品的设计生产能力或查定能力划分。2002年6月24日,省经贸委、省统计局对全省工交商贸企业的类型进行重新确认公布。烟台市共有大中型工业企业223个,其中大一11个,大二23个,中一91个,中二98个。
  扭亏增盈统计 1997年7月起,烟台市执行省《分市地工业企业主要工业经济指标月报》,按季公布扭亏增盈进展情况。该月报含企业单位数、亏损企业数、工业销售产值、产品销售收入、工业增加值、利润总额、利税合计、亏损企业亏损额、产成品存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亏损面、亏损率、产品销售率、资金利税率、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工业增加值率、全员劳动生产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等20项指标。1998年增加《大中型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基层数据》季报、《国有工业扭亏有望企业扭亏增盈指标完成情况》月报、《1997年度亏损千万元以上国有工业扭亏情况》月报。
  规模以下工业统计 1999年,市统计局开始对全市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和全部个体工业实行抽样调查。调查采用分层方法重目录抽样方法,调查内容以工业企业名录库中已确定的企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标和属性指标为基础,调查反映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工业总产值、产品销售收入、从业人数、应交税金、利润、应付工资、折旧等指标的当期数和去年同期数;个体工业调查采用分层、二重、不等概整群抽样调查方法,内容包括营业收入、上缴税金、年末从业人数等情况,调查时期为每年的1—5月份和1—11月份数据,由此推算半年和全年数据。至2002年底全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8188个,个体工业28000户,工业产值近500亿元。
  企业集团统计 1997年3月,省统计局、计委、经贸委、体改委联合印发《山东省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烟台市统计到市级企业集团。企业集团内部的统计范围包括集团的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绝对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子公司的成员企业。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分为集团统计报表和子公司统计报表。统计内容分为3类:反映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分别反映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财务状况的指标;反映特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指标。企业集团统计报表由母公司统一编制上报。1998—2002年,烟台市对78户企业集团实行统计报表,报表分为《企业集团统计年报》和《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报表内容分为反映企业集团概况和母公司情况的基本属性指标,反映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财务状况指标,反映指定企业生产活动的业务指标及反映企业集团不能用统计指标量化的改革和发展情况与问题。
  建筑业统计 从1989年开始,境内建筑业统计年报实行超级汇总。1990年房屋装修装饰公司正式纳入建筑业统计范围。1992年建筑业年报中增加值及构成、总收入情况表等。1993年实行企业一套表制度。1996年建筑业统计的范围由原来的城镇及城镇以上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改为建筑业资质等级五级及五级以上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1997年进一步精简过时的、使用频率不高的统计指标,增加和充实必备统计内容。2002年国家对建筑行业的建筑资质进行重大改革,由过去建筑资质1~5级更改为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三大序列。2002年7月1日前,建筑业企业实行双轨过渡。为了兼顾两种企业形式并存的格局,考虑数据的衔接和可比,2002年年报的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具有建筑业资质等级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建筑业年报表表式为8种,定期报表表式为4种。
  运输邮电业统计 80年代交通运输和邮电统计报表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交通运输和邮电生产量指标有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客运量、换算周转量、货物吞吐量,邮电业务量;主值指标有总产值、净产值;生产条件指标有铁路线路里程,营业铁路基本情况,公路线路里程,内河航道里程,民用机场、航线及航站基本情况,输油输气管道基本情况,邮路用农村投递线路长度,电路、长途电信线路长度,交通运输和邮电工具、设备;工具、设备运用指标有时间利用,载重能力利用,单位产量、停留时间、燃料消耗、邮电设备利用指标;质量指标有铁路客货列车正点率、水运货差率、邮电延误率、电报服务差错率,以及反映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各方面的速度和安全指标;经济效益指标有生产成果、劳动投入、资金占用、成本投入、能源、消耗,服务水平指标有交通运输、邮电网服务水平,如报纸传递速度、电话普及率、农村邮电通信。
  进入90年代,综合统计部门大量精简专业性较强的报表指标。1996年完善交通、邮电统计报表体系,统计范围:年报为全社会统计数据,定报(季报)为县及县以上独立核算交通、邮电企业。运输、邮电统计年报表有《民用车辆拥有量》《民用运输船舶拥有量》《全社会客货运输(吞吐)量》《独立核算运输企业主要运输工业及设备》《独立核算运输企业财务状况》;交通、邮电定期报表有《独立核算交通运输企业生产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统计指标有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港口货物吞吐量、港口旅客吞吐量、营运业务收入、营运业务成本、营运税金及附加、营运业务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共12项指标。
  1999年增加《烟台市邮电业务总量季报》,含邮电业务总量、函件、长途电话、移动电话的自年初止累计数、上年同期数及比同期增长数。
  物资能源统计 1978年,全面改革物资统计报表制度,充实和完善物资统计指标体系。从1980年起,增加反映经济效益的价值量报表及指标,如《物资消费与库存总值》《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总值》报表等。从1982年起,单独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编制能源平衡表。1985年,增加《主要物资地区调拨情况》报表。同年,物资统计综合年报达到12种。其中,《工业产品收拨与结存》含本年生产量,企业自销量,拨出量,盘盈盘亏,年末库存量,库存积压,按50种产品目录填报;《全民所有制单位物资消费与库存》含本年消费量(其中生产消费、基本建设消费),年末库存量(其中生产材料库存、基本建设用材料库存、供应机构库存、物资部门库存、生产企业产品库存),年末待验收入库量,本年直接拨交农村量;《生产用主要物资使用方向》含按“使用方向目录”的物资品种,分列用于炼焦、加工成品油、发电供热等使用方向,按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分组;《集体所有制单位物资消费与库存》内容与全民所有制表相同;《生产用主要物资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消费量》含按行业分类目录分列的主要物资消费量,由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填报;《工业产品销售与库存总值》含年初库存总值,本年生产量总值,销量总值(其中企业自销、售往省外、供应出口、售往农村),年末库存总值(其中积压值),按工业行业分类目录分列,由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填报:《物资消费与库存总值》含工业企业单位数,本年实际现价工业总产值,年初库存总值,本年收入量总值(其中外省调入总值),本年消费总值,本年拨出量总值(其中调给外省总值),拨交农村总值,其他增减额,年末库存总值,在本年消费总值中分列生产用、基本建设用,供应机构、物资部门;《新机电设备(产品)库存与使用情况》含年初库存量,年末库存量(其中积压设备),年末待验收入库量,本年使用量,直接拨交农村量,按全部机电设备(产品)总金额、属于进口设备金额分列;《主要物资地区调拨情况》含收入量,拨出量,按煤炭、焦炭、原油等主要物资分列;《主要物资资源与使用平衡表》含资源总量(其中年初库存量、生产量、调入量),使用总量(其中消费量、拨农村生产生活用量、调出量),年末库存量;《能源平衡表》含可供本地区消费的能源量(其中年初库存、一次性能源生产量、外省市调入量、进口量),本省市调出量、出口量,年末库存量,加工转换投入产出量(其中火力发电、供热、洗选煤、炼焦、炼油、制气),损失量(其中运输和配电损失),最终消费量(其中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人民生活消费、用于加工非能源),平衡差额。列入平衡表的能源有原煤、焦炭、油料、电力、非能源等18种,按《地区能源实物量平衡表》《能源标准量平衡表》《地区工业、交通和邮电通信分行业能源消费量》《地区工业、交通和邮电通信分行业消费量》等4种表分别编制;《供货合同执行情况》含合同数,交货量,欠交量,合同外供销货量,合同预交量,按22种主要物资分列。
  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大部分生产资料进入商品流通领域,促使物资统计的范围不断扩大,内容逐步充实。1995年年报按工业普查表填报。1997年定期报表取消《重点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消费与库存》季报,将原《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费库存》季报改为月报,统计范围为县及县以上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建筑业和运输邮电业。1998年能源年报有《工业企业耗能购进、消费及库存》表,统计范围为辖区内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含按工业行业大类分列的年初库存、购进量、消费量、年末库存7项指标。定期报表有《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费与库存》季报、《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销、存情况》半年报,含购进量、期末库存、消费量合计、能源转换产出量等15项指标。
  2000年定期报表只有《重点耗能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半年报。2001年年报增加的能源报表有:《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统计范围为全部国有和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包括按主要能源目录分列的年初库存、购进量、消费量、年末库存等8项指标,《主要能源按工业行业分组消费量》含按工业行业大类进行分列的主要能源消费量。
  国内贸易统计 1978年,烟台商业统计全面恢复,适当调整各流通渠道的商品流转统计、全社会商品流转统计、商品供需平衡统计、社会商业机构人员统计、商业经济效益统计等方面的统计内容。到1992年,国内贸易统计已经形成包括商品流转、商业经济效益和商业机构人员三部分,共22种统计报表的一套统计指标体系。1993年,对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进行较大幅度改革,建立以机构、网点、人员、财务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分综合统计报表和企业统计报表两部分。1994年在1993年的基础上合并整理,取消所有涉及按国内商业、对外贸易业、物资供销业的分组和分别填报的报表,统一为批发零售贸易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库存数量》《批发零售贸易企业财务状况》《餐饮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范围和填报单位改为大中型企业。1996年恢复《主要消费品生产、消费平衡表》《社会商品购买力》年报,增设《商品流通部门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月报。1997年《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的综合范围由1996年的辖区内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和活动单位(不包括个体)改为辖区内批发零售贸易企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批发零售贸易业户。同时增设《餐饮业销售情况》年报综合表和《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1998年,重新划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的限额标准,原由大中型企业填报的报表改为由限额以上企业填报,原由小型及个体贸易业填报的报表改为由限额以下企业单位填报。同时增设《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方式及业态》《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方式及业态》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人员》报表,取消《批发贸易业机构、网点、人员》《零售贸易业机构、网点、人员》《餐饮业机构、网点、人员》《主要消费品生产、消费平衡表》《社会商品购买力》《商品流通部门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报表。1999年将《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方式及业态》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人员》整合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基本情况》,取消《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经营方式及业态》报表。2001年取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基本情况》,增设《限额以上连锁店(公司)商品销售情况》报表。到2002年,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统计指标体系。
  外经统计 1984年以前,烟台对外经济贸易统计仅有外贸部门出口商品收购统计和海关统计,统计部门每年一次向海关索取对外国进出口商品总值、货物统计资料。1984年烟台成为沿海开放城市后,市外经委开始进行简单的利用外资统计。1985年,市统计局和外经委共同建立利用外资统计制度,按要求向国家报送统计报表。同年9月全市范围建立利用外资统计制度。除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外经综合统计制度外,同时执行省外经委和省统计局制定的利用外资统计制度。市外经委执行的报表,除上报对外经贸部和省外经委外,还抄报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执行的利用外资报表有借用国外资金统计表、商品信贷统计表、外国和港澳地区在华直接投资统计表、中国在外国和港澳地区直接投资统计表、进出口贸易统计表。1985年9月以前,国际旅游统计由市外事办负责,内容仅限于国际旅行社烟台分社接待的国际旅游人数。1985年初市统计局搜集整理了国际旅烟人数的统计资料。同年市旅游局成立后,承接市外事办负责的国际旅游统计,统计内容仍限于旅游人数。统计局执行的国际旅游统计报表有重点城市接待过夜旅游者、外国人分国别和地区月报2个报表,分别上报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至此,烟台市国际旅游统计正式建立。
  1994年,市统计局向县市区统计局及基层企业制发年报和定期统计报表《外向型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编制各种外经统计报表10种,包括《社会出口商品供货总值》年报及电讯月报、《乡及乡以上出口创汇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年报、《借用国外资金》月报、《外国和港澳地区在华直接投资》月报、《重点城市接待过夜旅游者人数》月报、《接待外国过夜旅游者人数》月报、《旅游外汇收入》月报、《投产开业的三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表)季报、《投产开业的三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1995年,对外贸易取消《出口商品供货总值统计表》季报及年报。1996年,增加《对外经济主要指标快报》月报,取消《借用国外资金统计表》。1997年,增加《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人员构成统计月报表》月报,《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新签合同主要项目统计年报表》年报。1998年,由国务院、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旅游度假区报送其主要经济指标季报。1998年,国家对部门统计制度进行改革,外经报表制度修改较大,1998年年报和1999年定期统计报表由县市区报送的只剩3个报表,其余利用外资等报表由外经贸等部门报送报表,进出口统计资料来源由外经贸部门统计改为使用海关口径对外发布。1999年《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在华直接投资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年报》年报填报单位由辖区内外国及港澳台投资企业改为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外国及港澳台投资企业。2001年,对开发区统计报表制度作了较大调整,由原来的三类开发区一套表,改为性质相近的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套表式为《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季报(年报),旅游度假区一套表式为《旅游度假区主要经济指标》季报(年报),调整后的《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季报(年报)共有32个指标。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1978年,烟台建立城镇集体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从1981年起,统计范围由全民所有制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扩大到全社会各种经济领域。1983年开始对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措施统计推行电子计算机超级汇总。到1985年,基建措施统计实行全国统一的汇总标准表,将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指标体系集中反映到一张表内。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年报分为五大部分,共23种报表。其中,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统计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的基本建设项目个数和投资》《按资金来源分的基本建设投资》《基本建设本年施工规模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基本建设本年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明细表》《基本建设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房屋价值》《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一览表》《基本建设横向经济联合情况》《全民基建地方安排的投资完成情况一览表》;全民所有制更新改造措施统计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的更新改造项目个数和投资》《按用途分的更新改造投资》《按资金来源分的更新改造投资》《更新改造投资平衡表》《更新改造本年施工规模和新增效益》《更新改造房屋建筑面积及竣工房屋价值》《本年施工的三千万元以上更新改造项目一览表》《大中型工业企业更新改造项目和投资》;全民所有制其他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含《其他固定资产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本年施工规模和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含《城镇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新增能力或效益》《农村集体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私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含《城镇和工矿区私人建房情况》《农村私人投资情况》。从1987年起,在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中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财务拨款统计报表,对商品房屋统计指标计算方法作出新的规定。1989年,将《基本建设本月新开工100万元以上项目一览表》填报范围扩大到全部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进入90年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形成一套以投资效果为中心,全面反映投资过程和结果的指标体系,其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价值量、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房屋建筑面积、投资效果等。1995年,建立500万元以上新开工项目的统计,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快速调查。1996年,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快速调查。1997年,将基本建设、更新改造、国有其他投资和城镇集体投资统计的起点提高到50万元,建立起全社会投资报表制度。1998年,进行房屋及其占用土地情况抽样调查。1999年,建立国债项目投资情况季报跟踪制度。
  2001年,各级综合统计部门将基层单位上报的数据全部输入电子计算机储存,运用计算机超级汇总,以电传或报送磁盘的方式取代综合统计表式报表,并可根据需要,通过计算机加工整理各种数据,随时提取。
  劳动工资统计 1978年以后,劳动工资统计逐步走上正轨。进入80年代,报表种类、分类标准日趋完善。至1985年,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共有15种,主要包括反映职工人数及增减变动、工资、劳保福利、劳动生产力等方面的主要指标。90年代以后,报表种类逐渐减少。1994年,劳动统计基层年报表主要反映年末人数、平均人数、人数变动和劳动报酬情况。统计范围由原来的职工和工资统计变为从业人员和劳动报酬统计,增加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统计,即由“劳动工资统计”改为“劳动统计”。从1998年年报开始,对从业人员的统计口径做出调整,设置“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新指标,并将其作为一项指标单独列出,不再统计为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在从业人员项下设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两项指标相加等于全部从业人员。与此相对应的报酬指标也做出相应调整。
  第四节 专项统计调查
  农村住户调查 1979年,烟台地区在3个县选定90户农民家庭建立家庭收支登记账。1982年起烟台各县市运用抽样调查方法,普遍建立起农村住户调查制度,全市共抽选510户农民家庭开展农村经济调查工作。1984年,烟台市农村抽样调查队主要负责农业产量调查、农村住户调查和农村经济基本情况调查。1984年下半年,全市农村经济调查户扩大到1350户,占农村总户数的0.66‰,其中福山区80户、掖县120户、蓬莱县100户,是国家抽选的调查点。上述3个县区分别建立农村抽样调查队,有固定编制。1985年底全市抽选91个村28619户农民调查乱摊派、乱收费情况。1987年开展乡乡抽样调查,全市198处乡镇每个乡镇抽选3~5个村,每个村10户农民家庭,进行农村住户调查,共选出7500户抽样调查户,并定期进行样本轮换,确保其代表性。进入90年代,农村住户调查不断完善和发展,被选中的全部调查户均已建立起家庭收支和实物收支经常性登记制度,家庭经济收支活动随时记录,做到日清月结,并按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形式及时整理汇总上报报表,农户的记账水平和基础数字质量不断提高。1994年,全市农村小康检查验收工作全面实施,国家规定的16项指标中有9项来自于农村住户调查资料,1994—2000年,省农村小康监测办公室先后3次对烟台市12个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全部通过。进入21世纪,统计技术和手段不断强化提高,国家住户调查账页上机专用程序HAPS更加完善。2001年,烟台市开始在12个县市区全面实施账页上机超级汇总,每个市、区选出100户(莱州市140户、长岛县50户),全市共计1190户,编码上机,形成月报。
  城市住户调查 1984年烟台市成立城市抽样调查队后,国家统计局把烟台市作为直属的调查城市,调查范围由职工家庭扩展到非农业居民家庭,并由职工生活家计调查改成城市住户调查,经常调查户也增扩到100户。1986年3月,烟台市城市抽样调查队内设住户调查科,具体负责城镇居民生活家计调查统计工作。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城市住户调查工作的难度越来越大,1995年,市总工会、市统计局合作开展城市住户调查工作。1998年市总工会、市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职工生活状况调查的通知》。1999年经常调查户增扩到150户,2001年又恢复到100户(均在芝罘区范围内)。调查方法采取由记账户每天记账(日记流水账法)、调查员按月汇总整理的方式进行。城市住户调查报表表式共有8种:《城市住户基本情况调查表》《城市住户现金收支调查表》《城市住户消费支出调查表》《城市住户居住情况表》《城市住户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综合调查表》《城市住户实物收入调查表》《城市住户主要指标调查表》和《居民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984—2002年,全市共进行4次较大规模的城镇居民家庭基本情况调查(一次性大样本调查),其中1984年、1987年、1990年大样本量分别为1000户,1999年为900户。烟台市城市住户调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城市市区居民生活现状及变化情况,满足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管理,提供了大量有价值资料。
  调查范围 烟台市城市住户调查范围仅限于芝罘区,经常性调查户数100户,以芝罘区调查户资料代表烟台市区水平上报省和国家。莱州市于1995年,福山区于1998年,蓬莱市于1999年,龙口市、莱阳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牟平区于2002年相继开展城市住户调查工作,经常性调查户数分别为50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2年底进行样本户的抽选和试记账工作。
  调查对象 1984年之前,城市住户调查对象仅限于城市非农业职工家庭,1984—2001年为非农业城市居民家庭,从2002年起调查对象由城市非农业居民改为城市市区和县城关镇居民委员会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为调查研究对象,也就是由过去的按特征定义改为国际较通用的按地域定义调查对象。包括城市单身户,但不包括集体户中的单身者。城市住户调查分别以住户及个人作为统计单位。
  调查内容 1984年前的城市住户调查指标体系比较简单,1984年后国家对城市住户调查方法制度作了重大改革,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1992年,国家对住户调查方法制度进行修订,精简消费支出调查指标。2002年,城市住户调查指标数目由原来的848个精简到750个,调查内容共13项:居民家庭人口状况,包括居民的家庭规模、家庭类型、年龄结构、文化结构等情况;居民家庭劳动就业状况,包括居民家庭的就业人口、就业性质、待业、离退休及离退休再就业等情况;居民家庭收入状况,包括居民家庭得到的各类工资性收入、从工作单位得到的其他收入、其他劳动收入、财产收入、转移收入、储蓄借贷收入等;居民家庭现金支出状况,包括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非消费性支出、储蓄借贷支出等;居民家庭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状况;反映市场价格变动对各类居民家庭的实际消费水平、消费结构、消费心理承受能力的变化情况和影响程度;居民家庭购买主要商品的数量及其变化情况;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及变化情况;居民家庭食品消费及营养状况;居民家庭住房情况,包括住房式样、间数、面积、辅助设施、房屋产权、电话等情况;居民家庭实物收入状况,包括非现金购买而得到的各类实物收入情况(城市居民之间赠送除外):居民家庭货币流动、储存、债权债务情况;各类居民家庭之间收入、消费差异情况。
  价格调查 1980年,烟台地区统计局开始编制零售物价指数。2000年起,市统计局编制以2000年为基年的定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002年起,编制以2002年为基年的定基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价格调查采用分层抽样调查方法,从商店、农贸市场、服务网点等单位中抽选所需调查点,然后抽选出代表规格品进行调查。对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商品,每5天调查一次价格;一般性商品每月调查采集2~3次价格。
  工业品价格统计 工业品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与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调查将国有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列为调查对象;典型调查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下的非国有企业作为抽样对象。烟台市工业品价格统计工作始于1986年,调查样本为50家企业,2002年末增至300家。
  房地产价格统计 烟台市房地产价格统计始于2001年,包括城市地产和城市房产,房地产价格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调查样本70个。房地产价格指数包括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房屋租赁价格指数和土地交易价格指数。
  企业景气调查 1998年,烟台市正式开始企业景气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社会服务业等。调查的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家对本行业景气状况的判断、企业家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的判断、企业家对企业生产经营问题的判断。企业景气调查样本量逐年增加,2002年达到280家,满足了推算总体数据的要求。企业景气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采用国家企业调查队统一编写的程序,调查时间为每年的4个季度,统计标准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编码。
  国内旅游抽样调查 2000年,境内开始对旅游行业抽样调查,调查对象为来烟台旅游的国内游客。国内旅游抽样调查的内容包括人数和构成,来烟台的目的,在烟台的停留时间,在烟台的旅游花费及构成、旅游服务质量等。2000年,烟台市从调查总体中抽选40家住宿设施、7个景点作为国内旅游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由样本单位填报报表及问卷,用以推算总体数据。调查表分为旅游住宿设施调查表、旅游景点调查表和旅客调查问卷,包括“旅游统计调查”7个表,问卷的数量为每年3300份,其中春节200份、“五一”800份、国庆节800份,其他按季度均分进行。调查时间分为4个季度及春节、“五一”、暑假、国庆节8个时期。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主要有人数、收入两大指标。
  人口普查 1982年,烟台地区根据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部署开展人口普查,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普查范围为境内全部人口,普查内容包括人口的城乡标志、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等,整个普查工作分普查准备、开展调查、数据处理、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工作总结6个阶段。普查后出版了《第三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
  1990年,烟台市根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部署开展普查,普查时点为7月1日零时,普查范围、内容、阶段均与上次一致,普查后出版了《第四次人口普查资料汇编》。1991年,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授予烟台市统计局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2000年,烟台市根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部署开展普查,普查时点为12月31日零时。2002年,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授予市统计局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工业普查 1985年,烟台市开展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普查年度为1985年,普查范围为全部工业企业,普查内容包括工业企业生产、经营、财务、劳动、能源、设备、生产能力、技术经济指标等,整个普查工作分普查准备、开展调查、数据处理、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工作总结6个阶段,出版《第二次工业普查资料汇编》。
  1995年,烟台市开展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普查年度为1995年,出版《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汇编》。1996年,全国工业普查办公室授予市统计局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三产普查 1993年,烟台市进行第一次全国三产普查,普查年度为1991年和1992年。普查的范围包括第三产业(包括各种经济类型)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和社会团体。普查的内容包括反映第三产业机构和人员方面的指标、经营活动情况指标和实物资产情况指标。整个普查工作分普查准备、摸底调查、正式普查、数据处理、资料开发应用、工作总结6个阶段。1994年,国务院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授予市统计局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农业普查 1996年,烟台市开展第一次农业普查,普查年度为1996年,普查范围为全部农业企业和农户。普查内容包括农业资源、经营情况、农业产品产量、农业劳动力等,普查工作分普查准备、开展调查、数据处理、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工作总结6个阶段。1998年,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授予市统计局全国农业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基本单位普查 1996年,烟台市开展第一次基本单位普查,普查年度为1996年,普查范围为全部企业单位和个体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属性标志和从业人员、注册资本、经营收入等情况,整个普查工作分普查准备、开展调查、数据处理、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工作总结6个阶段。1997年,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办公室授予市统计局第一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先进集体称号。
  2001年,烟台市开展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相关要求与上次普查一致。
  第五节 统计建设与管理
  统计设计管理 统计报表管理 1980年,烟台地区根据山东省《关于统计报表试行办法》,规定凡地区性统计报表由地区统计局统一制发,地直各部门的直属单位在本单位内执行的报表,由本部门综合统计机构统一审查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印发,同时报地区统计局备案,若发往本部门外的单位执行,需与有关部门协商后报地区统计局审批后再联合印发;县级各部门一般不制发统计报表,确需补充制发个别表式或部分指标的,需经县统计部门统一审查后报地区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下达,同时报地区统计局备案:凡发往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各种报表严加控制,一律由地区以上综合统计部门统一制订或审批;凡未经批准或不符合手续的统计报表,各单位均可拒绝填报,并向上级报告。1983年12月,国家颁布《统计法》,规定地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必须按经过批准的计划进行,不得随意制发统计调查报表,统计调查报表的管理纳入国家法制轨道。1999年3月,省统计局制定《山东省民间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结束民间统计长期无序管理状态。10月,国家统计局颁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制定统计调查项目的基本原则与要求、部门调查项目的审批及备案程序、调查的法定标识和有效期等。2002年,《烟台市统计局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批准和部门统计系统内统计调查项目备案办理规程》《烟台市统计局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印发,使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
  统计数据质量管理 1992年12月4日,市统计局印发《烟台市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5月22日,印发《烟台市主要宏观经济指标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重点对国内生产总值、农业增加值、乡及乡以上工业增加值、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第三产业增加值(第一层次)、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等6项指标进行数据质量控制,制定了主要宏观经济指标数字比例关系控制线。1999年3月19日,市统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工作的通知》,规定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办法及主要宏观经济指标数字比例关系的控制线,决定对GDP等14项主要经济指标的数据质量按月、季、年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立评估例会制度。各县市区于每季16日前召开数据质量评估会,并上报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
  统计法制建设 普法宣传教育 1991年,全市统计部门开展“二五”普法活动。1992年3月,全市对统计“二五”普法的重点对象进行大规模培训,共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45期,有4353人经考试合格取得统计“二五”普法合格证书。1995年10月,烟台市通过省统计局的“二五”普法考核验收。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订颁布。市统计局联合市监察局、司法局、政府法制办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1997年1月,市统计局成立统计“三五”普法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成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全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普法宣传。1998年,开展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统计负责人普法学习考试工作,在全市实行领导干部统计“三五”普法考试合格证制度。经过考试,全市有2.16万多名领导干部取得统计“三五”普法合格证书。1999年,烟台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统计法》和《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纳入全市“三五”普法内容,并将其纳入全市县以上领导干部普法考核和科以上干部普法考试内容。市统计局配合市普法办举办培训班,请专家教授讲课,对科以上干部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统计法律知识培训。2000年12月,烟台市通过山东省统计“三五”普法考核验收小组的验收考核。2001年,市统计局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普法培训。2002年7月,市统计局举办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班,全市有166人经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检查证》。
  统计执法 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后,烟台市依法开展统计工作。1989年4月8日,全市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主要检查1988年和1989年第一季度上报的粮食产量、农民收入、工业总产值和劳动工资等主要统计指标是否有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1991年8月,市人大和市统计局、法制办组成3个检查组,对全市3个县市区14个企业、4个乡镇6个村的统计数据质量和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992年和1993年,市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办联合开展以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的统计执法大检查。1994年5月,市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办联合成立烟台市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对查出的230多起统计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1995年,市统计局、监察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抽查1994年乡镇企业统计年报中的销售收入、缴纳税金等主要指标。1996年,市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审议委员会,与市监察局、政府法制办联合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1998—2000年,市统计局、监察局、政府法制办每年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01年,全市组织开展《统计法》和中央“两办通知”精神执行情况大检查。2002年印发《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制度》等7个统计法制工作制度,统计依法行政工作更加规范。
  统计服务 1984—2002年,市统计局先后与14个沿海开放城市4个特区和全国35个中等城市建立定期统计信息交流制度,及时编印成册,发送有关领导及部门参阅。1985年始,通过《烟台日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公报;编辑《烟台市统计年鉴》,发放数量逐渐扩大。1989年10月,编辑出版《烟台辉煌40年》,集中展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烟台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199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编辑《辉煌50年》。
  人员培训 1983年起,全市组织1000多名在职统计人员和经济管理干部参加中国统计干部电视函授学习。各级统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技术培训,每年全市培训统计人员约2000人次。1984年成立“统计学会”,至2002年发展会员276人。学会围绕统计服务、改革和建设需要,组织全市统计人员学习讨论、撰写交流论文或编辑《统计学会会刊》等,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水平。
  统计自动化 1984年以前,统计计算主要靠手工汇总。1985年后,市统计部门加强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建设,培训统计人员,实现统计业务微机化操作。1996年,市统计局被国家统计局授予全国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至2002年,市县两级政府统计部门配备微型电子计算机60余台,年报有30多个专业的报表由计算机汇总,各统计专业统计数据处理实现微机化。
  统计科研成果 80年代后,全市统计科研先后取得一些成果。1997年,《烟台上市公司研究》获全省统计分析评比一等奖。2002年,《烟台支柱产业发展研究报告》获全省统计分析评比一等奖,同时承担山东省统计局“城市化监测与评价体系”科研课题。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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