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存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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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267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存款
分类号: F830.48
页数: 2
页码: 763-7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烟台市自1978年起,境内金融部门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大众,从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出发,把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放在重要地位,千方百计吸收存款,扩大信贷资金来源。1978年末,全地区(含威海)各项存款余额为5.27亿元。到2002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79.35亿元。
关键词: 烟台市 金融业 存款

内容

自1978年起,境内金融部门着眼于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大众,从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出发,把聚集社会闲散资金放在重要地位,千方百计吸收存款,扩大信贷资金来源。1978年末,全地区(含威海)各项存款余额为5.27亿元。到2002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79.35亿元。
  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包括城乡居民在金融机构和邮政储蓄部门的存款,主要有活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等。1978年,储蓄存款余额为7271万元,占各项存款的13.81%,1980年,储蓄存款达到1.17亿元。1981年3月,开始办理定期定额有奖储蓄。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不再直接办理居民储蓄存款业务。1984年1月,城镇储蓄工作移交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支行办理。1987年,全市储蓄存款突破10亿元大关,达到14.25亿元。1988年9月1日起,应对物价大幅上涨,全市金融机构对城乡居民个人3年期以上储蓄存款除按现行利率支付利息外,再按全国统一的保值补贴率支付给补贴利息。1991年12月1日保值储蓄停办。全市储蓄存款达到107.45亿元。1994年3月2日保值储蓄重新开办,1996年4月1日再次停办。1999年9月1日起,全市工商银行分支机构率先开办教育储蓄,对象为在校中小学生,在遵循储蓄原则的基础上实行利率优惠。2000年4月1日,烟台市对居民个人开设的存款账户实行实名制。2002年,全市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767.82亿元,占各项存款的65.1%。
  企业存款 1978年以前,人民银行负责办理企业存款业务。1980年,人民银行试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包干”的资金管理办法,调动了中心支行吸收企业存款的积极性。1981年,对开户单位应予控制的存款,另设控制存款账户进行管理。1982年,恢复办理单位定期存款业务,付给高于活期存款的利息,并对企业更新改造资金设立存款发放专户,加强管理。1983年,中心支行对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承包经营企业放宽开户条件,企业存款大幅度上升。1984年第四季度,由于总行改变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出现突击放款现象,派生存款增多,年末企业存款余额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往年。同年底,人民银行的企业存款业务移交工商银行办理,不再直接办理企业存款业务。
  1978年,全市企业存款余额为1.25亿元,占各项存款的23.72%。1984年,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企业存款余额迅速增长。全市企业存款达到6.1亿元,较上年增加2.48亿元。1987年,全市企业存款首次突破10亿元,达到11.1亿元。进入90年代后,烟台市经济快速发展,到1996年突破100亿元,达到106.9亿元。至2002年末,全市企业存款余额增加到297.61亿元,年均增加11.85亿元,占各项存款的比重由23.72%上升到25.24%。
  财政存款 财政存款包括财政金库存款、机关团体部队存款。1980年,农业银行恢复后,人民银行所办理的机关、团体、部队存款划归农业银行办理。1981年1月,对各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1980年底在银行的存款(包括预算外资金),一律按银行账面数字予以控制,非经批准不得动用,1982年解控。1983年12月,工商银行吸收的财政性存款,作为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全部缴存人民银行。1984年,人民银行独立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专业银行的财政性存款一律划为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这些存款的业务工作,人民银行委托专业银行办理,并由专业银行全部缴存人民银行。1985年,人民银行与专业银行划分资金后,明确规定财政性存款属于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由人民银行委托专业银行办理,全额划给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不得占用。同年8月,凡建设银行办理的属于人民银行信贷资金的财政性存款,全额划缴人民银行。1985年12月,对转回信托存款中财政性存款进行全部清理。1990年12月,执行总行关于工、农、中、建、交、中信银行向人民银行划缴存款范围问题的补充通知。建设银行缓缴的甲类财政性存款,仍按照1985年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设银行信贷资金管理的账务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对缓缴的甲类财政性存款,人民银行不予计息。到2002年末,全市财政存款较1978年增长7.67亿元,达到8.68亿元,年均增长30.31%,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为0.74%。
  农村存款 农村存款包括乡、镇、村、企业单位和农村其他集体经济存款。农村信用社转存款占农村存款的绝大部分。1978年,烟台市农村存款余额为2.28亿元,占全部存款的43.26%。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蓬勃发展,农村存款大幅增加,1985、1986、1987年连续3年突破10亿元。随后下降较大。90年代后期,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1997年农村存款再次突破1O亿元大关,此后稳步上升。2002年,全市农村存款余额上升到19.56亿元,占全部存款的1.66%,比重较1978年大大下降。
  外汇存款 外汇存款分个人外汇存款和境内机构外汇存款。从1985年起,允许居民持有的外汇存入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入,必须存入中国银行烟台分行;中资境内机构的外汇收入必须卖给中国银行烟台分行。1994年1月,外汇体制改革后,允许从事非贸易活动的中资境内机构保留现汇存入银行。1997年9月,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开立贸易结算账户保留外汇收入。
  1984年,境内外汇存款为1173万美元。从1987年开始,全市外汇存款增长较快,同年为1942万美元,1991年达到6801万美元,1992年猛增到2.59亿美元。2002年,达到6.71亿美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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