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乡镇企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23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乡镇企业管理
分类号: F276.3
页数: 11
页码: 722-732
摘要: 本章分八节,分别记述了烟台市机构、经营体制与产权制度改革、基础管理、科技管理、职工教育、用工与分配制度、财务管理与统计制度、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具体内容。
关键词: 烟台市 乡镇企业 企业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77年2月10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公社工业管理局并入第二轻工业局。1979年10月24日,成立烟台地区行政公署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编制20人。1980年2月7日,改称烟台地区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1982年4月,烟台地区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改名为烟台地区社队企业管理局。
  1983年11月1日,烟台地区社队企业管理局改称烟台市多种经营社队企业局。1984年4月23日更名为烟台市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1986年5月13日,烟台市多种经营办公室成立,为局级事业单位,定编15人。同时,烟台市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更名为烟台市乡镇企业局。1987年3月17日,烟台市多种经营办公室撤销,烟台市乡镇企业局恢复为烟台市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1991年6月7日,烟台市多种经营办公室恢复成立,由农委归口管理,市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更名为市乡镇企业局。
  1996年市级机构改革,市乡镇企业局改称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编制总额为25名。2001年2月1日,市级机构改革,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立烟台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划入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规划、指导和政策管理职能,编制总额为18名。2002年6月28日,烟台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增挂烟台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
  第二节 经营体制与产权制度改革
  经营体制改革 1979年以前,社队企业实行“厂评等级、队记工分、厂队结算、回队分配”的经营方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借鉴农村改革经验,开始逐步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到1982年,经济责任制在全地区普遍实行。企业与社队的责任制形式,主要是利润大包干和利润超欠比例奖罚。1982年下半年,栖霞县首先把竞争机制引入承包,由定标大包干发展到用投标的办法实行大包干,这种办法为企业干部队伍“能者上、庸者下”开辟了道路,打破了干部“终身制”,首开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先河。1983年1月5日,烟台地委、行署在栖霞县召开全地区社办企业经济责任制现场会,把投标承包作为社办企业推行经济责任制的主要方法在全地区范围内推广。到1983年2月5日,全地区投标承包的企业达到2063处,占社办企业总数的72%。1984年7月,普遍推行“一包三改”:全面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改干部任免制为聘任制,改固定工资制为浮动工资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企业承包形式,可以实行经理(厂长)挑头集体承包、几个人合伙承包,也可以个人承包,承包者的报酬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从1993年开始,积极引导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乡镇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到2002年底,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乡镇企业集团共有144个,其中有54个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被农业部确认为全国乡镇企业集团。新牟国际集团、恒生企业集团被列入1996年省级计划单列集团,山东只楚集团、山东大西苑集团被列入1997年省级计划单列集团。
  产权制度改革 1992年,根据农业部全国乡镇企业工作会议精神,有条件的地方积极稳妥地推进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提倡实行增量股份合作制,吸收企业职工、社会成员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以资金、技术、设备、土地、劳动力入股,鼓励个体、私营企业走股份合作的道路。1993年9月,全市推广莱阳市股份合作制的经验。同年,栖霞市大庄头水泥厂在企业鼎盛时期以2188万元的价格公开拍卖给私人经营,成交价格高出底价几百万元。1994年3月,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试行意见》,确定推进全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健康发展,力争两三年内完成重塑机制、再造活力的任务。重点从四个层面实行突破:1.规模较大的企业搞成集体控股型;2.中等规模的搞成集体参股型;3.选择一部分中小企业,搞成社会控股型,全部资产折价出售;4.对一部分小企业加快出租、出售步伐,完全放给私人经营。1995年8月,烟台市宏祥电器集团列入农业部100家大型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企业名单。1998年集团公司进行改制,部分企业资产以资抵债后,实行租赁经营。龙口南山集团先后兼并8个贫困村,牟平区水道镇镇办企业金珠林集团兼并驻地弱村,莱州市土山镇潘家村山东环日集团兼并镇办企业山东鲁庆橡胶集团。1996年下半年,山东海德集团对下属的60个企业进行产权和经营权投标转让,出让资产总额达5.5亿元。到1996年底,全市乡镇集体企业中,已完成改制企业3970处,其中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2354个,占改制企业的59.3%;股份制企业610个(其中股份有限公司56个,有限责任公司544个),占15.4%;转让企业263个,占6.6%;破产企业71处,占1.8%;租赁和其他形式的改制企业672处,占16.9%。1996年11月21日,新潮实业作为山东省乡镇企业第一支股票在上证所上市,南山实业、龙喜股份、绍宇汽车、三元萤石、新牟钢铁、蓬泰股份6只股票在地方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1997年,烟台市采取各种措施深化乡镇企业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突破。1998年7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乡(镇)、村企业改制现场会,推广蓬莱的经验,全市乡镇企业改制工作进入新的高潮。到2002年底,已完成改制企业6670处,占乡镇集体企业总数的73.6%,其中乡镇办企业改制1327处,改制比例为82.42%,村办企业改制5343处,改制比例为71.69%。另外,还有破产、兼并、注销企业760处,占全部乡镇企业的8.38%。在改制企业中,私人完全买断企业3259处,占改制企业的48.9%,租售结合企业2625处,占改制企业的39.4%,这两种改制形式占改制企业总数的88.3%。改制企业涉及资产310亿元,改制时评估净资产126.3亿元,改制收回出让金42亿元,改制后企业注册资金总额54亿元,其中私人出资额39亿元。山东丛林集团、山东龙大集团、山东方圆集团3个最大的乡镇办企业集团已经完成改制,为大型企业集团的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探索。1999年12月23日,南山实业在上证所挂牌上市。
  到2002年底,烟台市还有未改制乡镇集体企业1633处,占全部乡镇集体企业的18.02%,其中乡镇办未改制企业97处,占乡镇办企业的6.02%,村办未改制企业1536处,占村办企业的20.61%。在未改制企业中,集体独资企业1516处,占92.8%,集体控股企业117处,占7.2%。未改制企业的经营形式以租赁、承包为主,这两种形式共1285处,占未改制企业的78.7%,另外还有委托经营等其他形式。
  第三节 基础管理
  企业升级 1987年,烟台市石油机械厂首先晋升国家二级企业,烟台钢模板厂、龙口市下丁家园艺工具厂、龙口市诸由水泥厂、福山钢窗厂、龙口啤酒厂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1989年,烟台市根据农业部决定开展晋升先进企业的活动。到1991年,招远市齿轮厂等218个企业晋升为市级先进企业,龙口市化工厂等130个企业晋升为省系统级先进企业,烟台市电缆厂等23个企业晋升为省级先进企业,烟台新华印染厂等7个企业晋升为部级先进企业,烟台石油机械厂、烟台钢模板厂、龙口市下丁家园艺工具厂、龙口市诸由水泥厂、福山钢窗厂、龙口啤酒厂6个企业被评为国家二级企业。
  1991年,国务院决定停止企业升级达标活动,乡镇企业的管理工作重点转向加强基础管理和现场管理。到1997年,全市共有499个企业通过基础管理达标,有252个企业通过现场管理达标。
  从1990年开始,烟台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先后在部分乡镇骨干企业中推广普及ABC管理法、量本利分析、市场预测、目标管理、价值工程、网络技术、日照三木集团的基础值管理法、邯钢集团的倒逼成本法、海尔集团的日清管理法等十几种现代化管理方法,取得很大成效。到2002年,全市乡镇企业共发表企业现代化管理成果265个,有111个成果获省系统级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奖,其中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
  1996—1998年,全省开展评选管理示范企业活动,宏祥集团和山东方圆集团分别于1996年、1998年被评为省级管理示范企业,丛林集团等11个企业被评为省乡镇企业系统管理示范企业。
  质量管理 1979年9月全国第一次质量月活动以后,地区社队企业管理机构内部增设生产技术科和食品工业科等专门负责技术质量管理的科室,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争创优质产品活动,在重点行业开展水泥厂的化验、检验设施建设和食品工业的产品评优工作。据1982年调查统计,全地区有1077个社办工业企业建立了质量检验和管理制度,占社办工业企业总数的69%;有449个企业的技术文件、设备档案比较齐全,占28.7%;有465个企业的检测手段比较完备,占29.7%;这些企业1981年根据用户要求改进质量的产品达395种,为用户设计创新的产品达181种。从1981年9月开始,对全地区20个社办水泥企业化验室进行旨在加强质量基础工作的整顿,到1982年9月,全地区社办水泥厂化验室增加化验、检验人员60人,平均每厂8人,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主要检验仪器增加85台,有14个企业达到国家规定标准。1985年,根据国家经贸委的统一部署,山东省乡镇企业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普查活动,在乡镇企业发展较好的烟台市调查1402个产品,合格率为67.2%,食品行业的产品合格率为45%。
  从80年代开始,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1993年,根据农业部的部署,在乡、村两级骨干工业企业中开展质量教育,以职工自学为主,时间一年,要求争创名牌产品的企业都要达到教育要求。到1995年底,产值在100万元以上的乡镇集体工业企业普遍开展了质量教育。1995年,宏祥集团空调器总装配QC小组获农业部优秀QC小组一等奖,莱州光明铅笔芯有限公司制芯车间QC小组获三等奖,龙口市诸由水泥厂化验室QC小组和福山低压锅炉厂技术科QC小组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系统优秀QC小组,莱州市电冰柜厂总装车间电装一班被评为山东省质量信得过班组,宏祥集团总经理丁焕相被授予“农业部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称号。到2002年,全市共评出优秀质量管理小组301个,质量信得过班组37个,其中省系统级以上的优秀质量管理小组69个,信得过班组5个。
  1987年,烟台市石油机械厂通过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组织的验收,获农业部质量管理奖,成为山东乡镇企业第一个获得此奖的企业。1988—1991年,龙口市诸由水泥厂、烟台市福山钢窗厂、烟台市电缆厂先后获农业部企业质量管理奖。1989年,在全市乡镇企业中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达标活动。1990年,烟台海阳木工机械厂等26家企业达到要求,取得省经贸委颁发的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合格证书。
  1995年,山东方圆集团公司取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山东新孚标准件有限公司取得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分别成为全省同行业第一家取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到2002年,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乡镇企业达到120个。
  创优与创名牌活动 从1979年开始,全国开展工业企业产品创优活动。到1985年,全市乡镇企业共有26种产品获得国优、省优和部优称号,其中有3种产品获得国优称号。到1991年,烟台乡镇企业产品获国家金质奖1项,国家银质奖3项,农业部优质产品105项,省优质产品奖161项,有一批产品获农业部、山东省乡镇企业系统优良产品奖。1990年,烟台市在乡镇企业系统中首次开展市优产品评选活动,有40个产品获得该称号。
  从1994年开始,烟台乡镇企业积极实施名牌战略,涌现出一批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1994—1995年,全市乡镇企业创中国乡镇企业名牌7个,山东省乡镇企业名牌38个,有1个产品获烟台最佳名牌产品称号,2个产品获烟台名牌产品称号,16个产品获烟台乡镇企业名牌产品称号。1995年,莱阳鲁花浓香花生油有限公司、山东吉龙集团、山东天府集团、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龙大集团、烟台山村果园绿色食品集团等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创出一批全省乃至全国的著名品牌。在1995年第二届中国农业博览会上有9个产品获金奖,5个产品获银奖,4个产品获铜奖;在第三届中国乡镇企业出口商品展览会上有2个产品获金奖,3个产品获银奖。
  计量与标准化管理 从1983年开始,境内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企业收集和制定产品标准,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和手段,企业的主导产品按标准进行生产、检验。到1985年,市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共主持制定112个市级地方企业产品标准,全市乡镇办工业企业和年产值10万元以上的村办工业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50%,机械、建材、农产品加工、化工等主要行业的大多数乡镇办企业和规模较大的村办企业,普遍建立计量室、化验室,计量检测手段逐步完善,有21个企业计量整顿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烟台市石油机械厂1978年成立计量室,当时仅能对卡尺、千分尺等通用量具进行简单的校对、调试,1984年以后新建330平方米的计量理化楼,购置立式投影光学计、万能工具显微镜等仪器,可以对通用量具进行检定、调试、维修,还能对精密量规和有争议的长度量值进行内部仲裁,1985年通过省标准计量局组织的定级考核,成为山东省第一批计量二级企业之一,也是山东省乡镇企业的第一家二级计量企业。到1990年,全市共有14个企业取得二级计量证书,174个企业取得三级计量证书,177个企业计量单项合格。
  到1990年,全市有24个企业通过省标准化达标验收,36个企业的65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到1992年,全市乡镇办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96.6%,村办企业为95%,基本解决了无标生产问题。
  第四节 科技管理
  科技队伍 自198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若干政策性文件,吸引了大批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企业工作。
  1986年,烟台乡镇企业开始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历时5年,首次共评聘专业技术职务19512人,其中高级33人,中级1350人,助级9767人,员级8362人。1992年,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转入正常化。全市累计评聘乡镇企业专业技术职务26172人,其中高级103人,中级7929人,助级9778人,员级8362人。到2001年,全市乡镇集体企业中,有各种专业技术人员57137人,占当年集体企业职工总数的9.47%,其中高级4437人,中级19386人,初级33314人,中高级职称人员占集体企业职工总数的3.9%;聘用人员15746人,占全部专业技术人员的27.56%。
  技术进步 全市乡镇企业大量招聘引进人才,消化吸收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乡镇企业整体技术水平得到较快提高。1988年以后,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吸纳先进技术,高新技术产品项目得到集中而迅速的发展。到1991年,已建起比较正规的厂办、村办科研机构33个,其他科研组织88个,实施国家、省、市“星火计划”61项,“火炬计划”11项,科研攻关项目34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34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40种,高新技术产品产值2.5亿元,实现利税6000万元,创节汇1000万美元;全市乡镇企业累计发放科技贷款3210万元。至2002年,全市乡镇企业共建立各类科研机构432个,山东方圆集团和南山集团成立省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全市累计开发新产品4000多项,实施“星火计划”240多项、“火炬计划”120多项,获得市以上科技进步奖100多项,其中获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农业部科技进步奖7项,全国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奖28项,有175个技术开发项目列入省经济委员会技术开发计划,列省以上优秀新产品试制计划8项;经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生长点企业156个,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5%。芝罘区只楚工业园和栖霞市城关工业园被命名为省级高新技术工业园。山东蓬泰特种漆包线有限公司从全国聘请84名工程师和7名国家级技术权威,先后开发一系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其中11个产品填补国内空白,32个产品填补省内空白,6种产品列入“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1995年8月,国家科委批准在芝罘区只楚村建立只楚民营科技园,为全国第一个村办国家级民营科技园。蓬莱市登州镇司家庄村广揽人才,舍得重金购买专利,至“八五”末,全村共申报专利19项,引进专利9项,实施专利21项,专利产品产值、利税分别达到全村工业产值、利税的31.4%和35%,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专利第一村”。福山区塔寺庄村党委书记吕道龙当选为全国科技实业家,成为10名金奖获得者中唯一的农民企业家。
  到1995年,全市乡镇企业共引进国外先进生产线72条,机组35套,累计引进单机设备2000余台套,全市乡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占20%以上。“八五”以来,共实施技术改造项目3283项,完成技改投资26亿元。从1985年到2002年,全市乡镇集体企业共实施技术改造项目7630项,完成技改投资1OO亿元。
  第五节 职工教育
  1987年,烟台市成立山东省乡镇企业职工函授中专部烟台分部,主要承担乡镇企业职工中专的招生和学生管理工作,为乡镇企业培养中等专业人才。1988—1996年,共招收中专生4000多人。从1999年开始,各类中专免试入学,函授部不再举办函授中专教育,重点开展大专招生工作。1993年与烟台大学联合举办企业管理大专班,招生443人;1994年与山东财政学院联合举办财务管理大专班,招生84人。同年,省乡镇企业局在莱阳农学院成立山东省乡镇企业职工培训中心莱阳基地,至2002年该校已在烟台乡镇企业中招收9批学员。市乡镇企业局函授部先后与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煤炭经济学院、烟台农业广播学校等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招收有实践经验的乡镇企业职工进行大专学历教育,招生数量有较大增长。工11995—2002年,全市乡镇企业共培养具有实践经验的大专生1200多名。同时,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短期培训。1990—1996年,全市先后对2000多名乡镇企业厂长(经理)进行岗位培训;1996—1998年,对3000多人进行晋升职称的培训;1997—1998年,组织2500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培训。
  从70年代中期起,一些乡镇企业为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在企业内部创办各类业余技术学校。1980—1983年,全地区乡镇企业业余技术学校发展到142处,在校生6156人。1981年,蓬莱县城关镇政府投资5万元,建起全地区第一所由公社举办的为社队企业培养人才的技工学校。198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全省第一所村办中专——牟平西关中等专业学校成立,设财会和机械制造2个专业,首批招生60名。福山西苑集团、龙口南山集团相继成立大中专学校,到1995年,厂办、村办大中专学校达到23处,为乡镇企业培养了上万名大中专毕业生。龙口市南山职业技术学院是南山集团兴办的集大中专教育为一体的全日制学校,总投资4.8亿元,2002年在校生达到10536人,成为全省首所在校生规模超过万人的民办大学,被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经贸委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进入21世纪,各类人才和大中专毕业生踊跃到乡镇企业工作,乡镇企业职工文化程度明显提高。据2000年5月调查,全市乡镇企业中有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50人。至2001年,乡镇集体企业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达到27095人,占当年职工总数的4.49%,高中、中专、技校文化程度的职工达到485007人,占80.37%,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职工42253人,占7%。
  第六节 用工与分配制度
  用工制度 70年代,社队企业实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1982年以后,随着利润大包干等承包责任制的实行,用工范围打破社区和所有制界限,除招收本乡本村的劳动力外,还招收城镇劳动力、外地务工人员,甚至录用全民所有制的职工。在招工方法上,由过去单靠公社或大队指派,改为由企业通过考核或考试,公开招考,择优录取。用工形式主要有4种:1.固定工,包括国家正式干部和固定制工人。国家正式干部中一部分是自愿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国家干部,一部分是根据有关规定被录用为国家干部的农民企业家或管理技术人员,还有一部分是分配到乡镇企业的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固定制工人中一部分来自70年代中期下放到公社办企业的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工人,另一部分是聘用的国家正式固定制工人。2.合同工,包括城镇合同制工人和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3.使用期超过一年以上的长期临时工,主要是企业的部分管理岗位和技术工种要求职工相对稳定,需要使用部分长期临时工。4.季节性临时工,企业根据生产需要随时雇用和辞退。1984年,全市乡镇企业实行了用工制度的“一包三改六放权”(即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改干部委派制为选聘制,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改固定工为合同工;把组阁权、招聘辞退权、奖惩权、经营决策权、生产指挥权、分配权下放给厂长),此后,招工、招聘、辞退的权力普遍下放到企业。1984年以后,烟台乡镇企业除从国有集体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大量招聘、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外,还吸引大量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外地务工人员就业。
  乡镇企业对各类用工大都实行劳动合同制或合同管理的办法。1986年,市政府印发《烟台市乡镇办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试行办法》,对乡镇办企业职工的招收录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在职期间的待遇,退休养老期间的保险待遇、组织管理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为了稳定管理队伍,1990年全市统一规定,各乡镇政府要设立乡镇企业办公室,其主要管理骨干可从原管理机构中选招符合条件的职工转为农民合同制工人。此后,市乡镇企业管理局会同劳动局为600名乡镇经委(乡镇企业办公室)的骨干管理人员办理了农民合同制工人转招手续。
  1992年5月,市乡镇企业局、劳动局决定从1992年起,在全市乡镇企业中开展考工定级和技师评聘试点,并确定招远市动力机械配件厂、福山钢窗厂和烟台市石油机械厂为考工定级试点单位,技师评聘的试点工种为机械行业中的车工、钳工、磨工、铣工,建筑行业中的砖瓦工、抹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1992年以后,用工制度没有发生变化。
  分配制度 乡镇企业的劳动报酬,1979年以前与亦工亦农的劳动用工制度相适应,实行工分制加补贴,即“厂评等级,队记工分,厂队结算,回队分配”,外加生活补贴和技术补贴。具体做法:企业把职工在厂劳动天数及全年应得工资转给职工所在生产队,生产队给本人记上劳动工日,再按生产队劳动工日的价值分配;企业根据收入情况,每月发给职工适当的生活补贴,各企业补贴的数额不等,一般生活补贴每月12元左右,技术补贴每级每月1元左右。徒工一般只发基本生活费。
  从1979年起,借鉴当时国营企业的8级工资制,把职工的工资分为若干等级,根据职工的技术高低、贡献大小及政治思想表现等确定相应级别工资。1984年以后,乡镇企业经营机制更具活力,相应的分配制度趋于多样化。工资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主要形式有计件工资、计时工资、浮动工资、岗位津贴、奖金及承包分成、利润分成、百分考核、大包干等。90年代,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可按自己所持有的企业股份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企业有权根据自身特点和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分配形式,不同企业往往分配形式不同,在同一企业内部几种分配方式并存。管理人员一般采用基本工资加奖金、百分制考核等,有的企业还实行了年薪制;技术人员一般采用基本工资加奖金、岗位工资、技能工资等;生产人员多采用计件工资,不宜计件的企业和工序实行计时工资;销售人员多采用联购联销计酬或费用(包括工资、奖金、差旅费、业务费等)大包干;对后勤人员多采用计时工资、基本工资加奖金。职工工资一般按月支付,按年或按季结算。
  乡镇企业从业的劳保待遇没有统一规定,各乡镇、村或企业一般都参照国有、集体企业的标准自行制定,有的企业还实行了企业内部退休制度,对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没有统一规定。
  第七节 财务管理与统计制度
  财务管理 1977—1979年,全区社队企业的财务管理由地区第二轻工业局财务科负责。1979年,地区人民公社企业管理局设计划财务科,具体负责全地区社队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1986年,市政府确定“今后农村企业的财务管理包括会计培训均由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负责”,1987年3月,改为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协同农业部门对村办企业的财务管理进行检查督导、培训会计。1989年1月,村办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其他管理,由各级乡镇企业局为主组织实施。2001年以后,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由乡镇企业局规划发展科承担。
  财务制度 自1977年1月至1980年12月,全区社办企业以省财政局、二轻工业局制定的《山东省人民公社工业会计制度(草案)》为依据,逐步建账立账,加强财务管理。
  1980年,执行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社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农村人民公社社办企业会计制度(试行草案)》。从1983年开始,在汇总乡(镇)办工业及非工业企业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又增加村办企业的财务报表。1981—1985年,全市大多数乡镇办企业的财务管理逐步改为执行农业部、财政部的两个制度和山东省的补充规定。村办企业基本上仍沿用农业记账方法进行财务核算和管理。到1985年,全市乡镇办企业和少数规模较大、基础较好的村办企业,普遍按国家和山东省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1987年1月,执行财政部和农业部制定的《乡镇企业财务制度》《乡镇企业会计制度》《关于乡镇企业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和山东省制定的补充规定,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报表的编制适用于乡、村两级工业、商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和饮食服务业等行业。为便于各行业成本费用的归集和分配,设置适应性较强的“生产经营费用”科目;在管理上增加资金筹集管理等内容,在核算上增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内容;以用活资金为目的,改革资金核算办法,将资金按用途核算改变为按资金来源渠道进行核算,打破原来固定资金不能转为流动资金、流动资金也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老框框,固定资金的转移价值,通过折旧收回可以直接参与生产经营周转,不再形成专用基金,也不再减少投资基金。
  1993年开始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分行业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简称“两则”“两制”)。到1993年底,全市16463处乡镇办和村办企业基本上按“两则”“两制”要求,设置会计科目,更换会计账簿,按照新的格式编报会计报表,实现新旧财务制度接轨,新的企业会计核算体系基本形成。至2002年,没有新的变化。
  利润分配 1980年,农业部、财政部《农村人民公社社办企业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草案)》规定,企业的全部利润除上交部分给公社外,其余部分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新建企业的占45%左右;用于支援农业的占40%左右;用于企业职工奖励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占15%左右。1986年,省财政厅、乡镇企业局联合制定《乡镇企业财务制度补充规定》,对税后利润分配规定“六、二、二”或“五、二、三”的原则,即60%或50%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20%上交主管乡镇企业的乡村经济组织,用于统筹安排生产开发;20%或30%作为企业的福利和奖励基金。1993年实行统一的“两则”“两制”以后,企业的利润除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以外,原则上按照投资者权益进行分配。
  统计制度 1978—1983年,统计范围由社队工业扩大到社队企业,包括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建筑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和其他企业,反映了社队企业的整体状况。统计指标由规模速度方面扩大到财务效益方面,增加反映社队企业经济效益、技术装备水平如总收入、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拥有量、主要专用设备等指标和出口产品交货值、工业净产值、主要物资消耗、社队联营企业情况的统计。
  1984年以后,统计范围进一步扩大,由1983年以前的社队两级企业扩大到乡镇办(原社办)、村办(原大队办)、联户办、个体办4个层次。企业分类进一步细化,由原来的5大类增加到7大类,突出了第三产业发展情况的统计;工业部门分类由原来的12大类39个中小类扩展到36大类111个中小类;出口产品分类由原来的7类增加到12类;产品产量由36种增加到123种。统计指标体系更加健全,增设了乡镇企业总产值指标,以便于和农村社会总产值进行比较;增加职工素质统计;增加支农统计和用于各项社会支出的统计;增加乡镇集体工业分行业财务统计指标、出口产品产量统计、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利用外资引进设备情况表、出口产品企业一览表。1989年,增加了乡镇、村办工业关停并转情况调查表,内容包括关停并转企业数、关停原因、影响程度、并转原因和转产方向;增加对停缓建项目的统计,内容包括计划建设项目和预计投资额、停缓建项目的预计投资额和已投资情况,在新建项目中,增加农副产品加工、出口生产、能源生产、原料生产等方面投资的分类统计。1992年年报增加对股份合作制的统计内容。1993年“两则”“两制”颁布后,从1994年起增加了增加值的统计内容。至1995年,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包括正表12个、附表7个,定期报表3个,共22个,统计指标多达8000个。
  1997年,乡镇企业财务统计制度进行8项改革,主要包括统计范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规定的标准与范围,严格执行1995年财务统计制度改革确定的同时具备的4个条件,即有固定的经营组织、场所、设备和生产经营人员;常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季节性生产经营活动、但全年开工时间在3个月以上;具备独立核算条件,能独立核算收入、支出、盈亏情况;除农业企业外,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1998年,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关于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进行统计。关于统计分组,适应乡镇企业所有制结构的重大变化,将乡镇企业划分为集体企业和私有企业两大类型。集体企业包括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举办的独资企业、集体经济控股或起实际支配作用的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及其与外商及港澳台商合资合作企业;私有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上3种经济类型控股或起实际支配作用的联营企业及其与外商及港澳台商合资合作企业。关于统计原则,对乡镇企业进城办企业、异地独资企业和异地施工企业一律按“属地原则”统计;对异地联营企业、东西合作企业一律按“在地原则”统计,不得重复统计。关于三资企业统计,外商及港澳台商在农村办的独资企业,不属于乡镇企业统计范围。乡镇企业统计报表中的“三资企业”改为“外商及港澳台合资合作企业”“三资企业情况表”改为“外商及港澳台商合资合作企业情况表”。关于行业划分,为保持财务统计报表中行业划分的一致性,从1997年年报开始,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和统计年报报表统一按7个行业划分设计,排列顺序为:农业企业、工业企业、施工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商品流通企业、旅游饮食服务业、其他企业。从2001年开始,执行《山东省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统计报表制度》,把全社会的个体私营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增加《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园区情况表》,取消《乡镇集体企业能源及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表》和《乡镇联营企业情况表》,对部分报表进行局部调整,进一步理顺统计渠道。2002年,对统计报表进一步调整,年报表由4个综合表、2个基层表和1个附表构成,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只统计规模以上企业,统计月报为《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月报表》,财务月报改为季报。
  会计与统计基础工作 1980年以后,地区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逐步重视和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普遍提高。1980年到1985年全市共培训财会人员25488人次。1989年,按照省多种经营乡镇企业局的部署,在产值1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中开展乡镇企业会计达标升级工作,有604个企业达标,其中有40个企业达到二级标准。1990年到1992年末,市乡镇企业局、统计局联合组织开展乡村工业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全市共有373家乡村工业企业达到规范化标准。
  乡镇一级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多是从基层企业抽调上来的临时人员或借调人员,1996年和2001年两次精简分流,造成在基层主管部门工作的大批财务、统计人员流失,一度使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统计工作受到影响。
  第八节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管理 80年代以后,烟台市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由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生产技术科具体承担,2001年后由科技管理科承担。各县市区局相继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当地乡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骨干企业按要求设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990—1994年,连续4年与市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防火安全百日竞赛活动;按照农业部、劳动部的部署,从1995年起,在全市开展为期3年的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活动;1996年,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组织开展安全管理自学考试培训活动,全市乡镇工矿企业厂长(经理)共有557人考试合格并获得省乡镇企业局、劳动厅颁发的合格证书;突出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行业的安全生产。
  80年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疏于管理,屡屡发生事故。1985年12月7日上午10时10分,海阳县郭城镇河南村鞭炮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一次死亡12人,重伤1人,轻伤9人,炸毁厂房21间,震坏群众房屋18间,直接经济损失5.1万元。1985年,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共发生重伤以上的事故5起,死亡16人,伤21人,其中重伤4人,直接经济损失11.3万元。从1986年开始,对常年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实行严格定点管理。1988年、1992年和1995年,对烟花爆竹定点生产企业进行3次集中检查、整顿,实行生产许可证3年有效期制度。另外,市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矿山、化工、压力容器等其他事故多发行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管理 1981年,烟台地区环保局、工商局、公社企业管理局在黄县召开全区社队企业环保工作会议,制定《烟台地区社队工业环境保护管理的暂行办法(草案)》,社队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开始提上议事日程,纳入管理范围。1991年7月,山东省乡镇企业局局长与各市地乡镇企业局长签订1991—1992年度环境保护责任书,首次在全省乡镇企业系统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此后,又先后签订1993—1998年、1998—2002年局长环境保护责任书,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也与各县市区局长签订局长环境保护责任书。
  乡镇工业环境污染源调查 1988年7月,省乡镇企业局与环境保护局联合在烟台市牟平县召开山东省乡镇工业会议,首次部署对全省乡村工业污染状况进行调查。这次调查以1987年为调查年,烟台共有11个县市区、199个乡镇政府和6950个村委会参与,查明轻污染单位6075个,中污染单位1653个,重污染单位169个。全市排放工业废水的主要污染源有63个,占全市乡镇、村办企业的0.8%;工业废气主要污染源380个,占4.81%;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污染源22个,占0.28%;工业粉尘主要污染源38个,占0.48%;4项重合后的主要污染源503个,占全市乡镇、村办工业企业的6.37%。全市乡镇、村办工业废水排放量1402.9万吨,其中处理量428.11万吨,外排达标率27.85%,经处理达标率22.9%,万元产值废水排放量37.67吨/万元;工业废气排放量105.85亿标立方米,处理量19.39亿标立方米,万元产值废气排放量2.84万标立方米/万元;粉尘总量8.4361万吨,回收量1.7451万吨,万元产值粉尘排放量0.23吨/万元,水泥粉尘是烟台乡村工业粉尘污染的重点行业;固体废弃物产生总量77.69万吨,处置量77.04万吨,万元产值固体废弃物排放量2.09吨/万元;全市乡镇办、村办工业企业使用锅炉454台,总吨位674.66蒸吨/小时;窑炉1353座。
  1995年,市环境保护局、一轻工业局、乡镇企业局联合开展对全市造纸酿酒行业污染状况的调查。经过调查,全市共有酒精生产企业13个,1994年共生产酒精43379吨,工业用水总量304.39万吨,全年排放废水148.2万吨,COD3971.4吨;有啤酒生产企业7个,1994年共生产啤酒25.55万吨,工业用水量476.13万吨,全年排放废水152.27万吨,COD874.09吨;有造纸(碱法制浆)企业8个,年制浆能力32308吨,造纸44288吨,工业用水总量896.31万吨,废水排放量542.31万吨,COD排放量24009.73吨。
  1996年,市环保局、乡镇企业管理局、财政局、统计局联合开展较大规模的全市乡镇工业污染源调查。本次调查以1995年为调查年。在对全市12个县市区的195处乡镇的所有乡镇企业进行普查基础上,对有代表性的行业和重污染企业进行全面调查,筛选出有污染的企业5334家,占全部乡镇工业企业总数的19.47%。1995年,全市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3329.05万吨,其中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废水排放量最大,占全市排放总量的20.23%,其次是食品制造业占总量的15.79%。全市共有废水处理设施1452台套,总投资9486.34万元,废水处理量3435.05万吨,占用水总量的48.16%,污水处理方法大多采用沉淀、气浮法等比较简陋的物理处理技术和方法。全市乡镇工业年排放废气总量247.31亿标立方米,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排放量最大,占全市废气排放总量的70.78%;经过消烟除尘的燃烧废气65.61亿标立方米,占燃烧废气排放总量的67.53%;经过净化处理的工艺废气47.96亿标立方米,占工艺废气排放总量的31.94%,工艺废气的排放源主要是水泥企业。共产生固体废弃物527.16万吨,主要集中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其中综合利用218.78万吨,占总量的41.5%;处置307.99万吨,占总量的58.43%;排放量0.38万吨,占总量的0.07%。危险废物产生量222.72吨,主要是化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均经过处理装置,没有向环境中排放。能源消耗以煤为主,其次是电和油。1995年全年耗煤量201万吨,燃料油2.18万吨,电11.16亿千瓦时。全市乡镇工业耗能折标准煤137.25万吨,万元产值耗标准煤0.31吨。
  老污染源治理监管 80年代,烟台市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对资源、能源消耗大和污染严重、效益低的产业实行限制发展和强制调整,对已有的污染源实行分区域、分类型控制,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污染源的企业都要制定治理计划,分期分批治理,对到期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坚决取缔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项目。全市对于含有在自然环境中不易分解的和能在生物体内蓄积的剧毒污染物或强致癌物成分的产品的生产,坚决予以关停;对污染严重的项目,如石棉制品、土硫酸、小造纸、土炼焦、小炼油等项目,分别予以关、停、并、转、迁。到1990年,全市共关停并转工业企业532处,占乡村工业总数的5.2%。1996年6月,市环境保护局与乡镇企业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年产5000吨以下的草浆造纸企业,一律停止制浆,拆除制浆设备。同年10月,又联合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共取缔十五“土(小)”企业46家。1999年11月,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乡镇企业管理局联合印发《烟台市清理整顿小水泥厂实施意见》,对14个企业(包括无生产许可证企业4家)的13条生产线予以取缔和淘汰,压缩水泥生产能力50.4万吨。
  新建项目环境管理 从90年代中期起,重点加强新、扩、改建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项目审批手续和“三同时”规定,要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开工建设、同时运行,全市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率和“三同时”率达到100%。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烟台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