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物资流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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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137
颗粒名称: 第六章 物资流通
分类号: F259.22
页数: 9
页码: 670-678
摘要: 本章分五节,分别对1978年-2002年烟台市物流机构、物资体制改革、物资经营、流通管理做了系统记叙,及列举了烟台市重点企业的情况。
关键词: 流通 物资 烟台市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7月15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更名为烟台地区行政公署物资局。1983年11月改称烟台市物资局。1985年底,烟台市物资局内设11个科室,辖燃料、木材、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轻建材、金属回收、物资贸易、物资服务和拆船工业9个直属专业公司。1988年,烟台市物资局共管辖12个县市区物资局和10个直属专业公司。
  1996年8月,烟台市物资局易名烟台市物资总公司,并挂烟台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行业管理和协助计划平衡职能,正处级规格,事业编制40人。
  2000年12月,市物资总公司(局)被撤销,其承担的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归并市财贸办公室,辖属企业移交新组建的烟台市商业物资控股公司管理。
  第二节 物资体制改革
  经营体制改革 从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物资由国家统一计划管理,调拨供应,垄断流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行业实行企业化经营。1981年实行利润留成制度,调动企业经营积极性。1984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物资部门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指引下,打破产品经营观念,突破传统经营体制,开始由分配调拨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化,物资流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横向联合 1987年至90年代初期,全市物资企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纵横交错的横向经济联合,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作,联合协作的具体内容也从流通领域拓展到生产、技术、资金等领域。1987年5月,市金属材料公司与武汉钢铁公司签订集资协议,向武钢分期提供集资款5000万元;武钢则自1987年到1999年向市金属公司供应钢材14.8万吨。1987年7月,市机电设备公司先与中国机床总公司联合成立中国机床总公司联营经销公司;翌年,与中国机械设备成套工程公司横向联合,成立中国机械设备成套工程公司烟台联营公司。1987年10月,市木材公司与中国木材公司合作成立中国木材公司烟台联营公司。1988年10月,市化轻公司与中国康华国际易货贸易公司协议成立康华国际易货贸易公司烟台联营公司。1987年,全市物资经销扩展到全国20多个省市,销往市外的物资占销售额的40%以上,通过横向联合购进的物资约占全市计划外购进物资的50%。1993年,物资系统已在省内外建立紧密型资源基地3447个,销售基地2697个,基地业务量占全市物资购销总量的55%。
  生资市场 到80年代中期,全市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专业市场发展到29处,生产资料市场已具雏形。除木材、钢材、水泥、煤炭、汽车等10余种物资(部分的)实行计划分配外,其余产品均敞开订货供应、议购议销,市场机制较明显地发挥着调节作用。1983年1月,烟台专署物资局组织各县、市社办企业集资3000万元,与国家煤炭工业部签署协作开发煤炭资源、分期供煤的协议。1985—1987年,市场调节部分的物资已占全市供应总量的70%以上,高起点、规范化、现代化的大型交易市场陆续建成。198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烟台钢材市场成立,开业8个月销售钢材15.04万吨,成交额2.38亿元,完成利税300.5万元。1992年6月,经化工部、物资部和省政府批复,在烟台市区建立面向全国的区域性化工商品交易市场,10月正式挂牌营业。1993年9月,内贸部和省、市政府又共同创办烟台中国纸张纸浆交易市场。1996年,全系统共建有近20个大型物资交易市场,总面积达1.27万平方米,市场交易额达5亿多元。当年,市机电公司经营的机动车交易市场成交摩托车1310辆、机动车2006辆,交易额达21955万元,居全省同行业前茅;市金属公司钢材交易市场成交额达2亿多元,成为胶东地区钢材集散中心。1997年1月,市物资贸易公司成立烟台市物资汽车销售中心。1999年6月,占地2.5万平方米容纳800辆车的烟台大型汽车交易市场建成营业;11月,又成立烟台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实行收购、销售、代购、代销、租赁、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等一条龙服务。这些大型交易市场的建立,标志着烟台物资交易市场趋于成熟。
  外经外贸 80年代中期,物资企业开始注重发展外向型经济。1985年10月,烟台木材加工厂召开“中日友好木工机械实地展览会”,12月投资82.5万美元,引进日本56台件设备的家具生产线,首开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先河。1987年8月,市木材公司引进日本和香港共计65万美元的家具生产先进设备后,家具产品由年产3万件增加到5万件,年节约木材2000立方米,创汇300万元,增加利润220万元。1990年,市木材公司生产无节材和家具,远销日本、意大利等国,创汇320万美元。这期间物资交易也开始向国际经贸方向延伸。1990年,物资开发公司组织水泥、滑石粉等向韩国、沙特阿拉伯及台湾地区出口。1992年,市金属公司、机电公司与港资合作兴办塑胶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市机电公司同美国荣华公司等合资兴办进口汽车维修中心。市木材、化轻等公司在没有直接进出口权的情况下,积极争取进出口配额指标,在同行业中较早开展代理进出口业务和边贸经营业务,通过易货贸易、调剂串换、以产顶进、互相协作等形式组织货源,推动对外贸易不断扩大。1993年,全市物资系统“三资”企业有20个,利用外资额1070万美元;进出口总额达2亿元,边境贸易额4000万元。1996年,外向型经济长足发展,先后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美国、新加坡及中国香港地区5个大型工厂、4家国家级大公司、4家大商社建立购销关系,进出口原材料2万多吨;还与这些国家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20多家驻华商务机构建立业务关系,并签订部分贸易合同。当年,全市物资系统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000多万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至此,物资企业从封闭的单纯购销逐渐走上产供销合一、内外贸并举的全方位经营模式。
  代理配送 1992年前后,物资流通格局和生产资料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生产企业自销比例不断扩大,行业垄断经营日益弱化。各物资企业把加强物资代理、配送业务作为抢占市场、走出困境的重要改革措施来抓,在代理代销上着重抓大户、抓紧缺品种、抓规模经营。1996年,全市物资企业已与包钢、武钢、阳泉矿务局、上海大众、斯泰尔重型车销售公司等全国260多个生产厂家建立稳固的代理关系,年内共代理钢材12万吨、汽车1200辆、煤炭25万吨,代理代销总金额达6亿多元,占销售总额的23%以上。在配送业务上由个别试点单位发展到全市12个县市区和所有市属公司,由个别主要品种发展到经营的全部品种,由简单送货发展到具有特色的加工配送。1996年,全市物资企业与292家生产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年底总计配送钢材7.1万吨、煤炭50万吨、机电产品9000万元、化工产品1.2万吨、木材2.3万立方米,配送额达5亿元,占销售总额的19.2%,烟台市物资总公司被内贸部评为“全国物资配送工作先进单位”。
  物资企业改革 1978年以后,境内国有物资企业经历了整顿完善、转换机制、放开搞活、改组改制、退出市场等改革发展历程。
  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3年10月,全市物资系统开始企业整顿工作。到1984年底,101个企业中,整顿验收合格的有82个,占总数的81%。1984年9月,按照“党政分开、分工合作”的原则,进行企业体制改革试点,探索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过渡到厂长(经理)负责制,先在烟台金属材料公司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在系统内逐步推开。1987年下半年,市属物资企业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标、选聘的方式,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2月,经市16个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考评,有9个公司的承包人通过竞争胜出,被确定实行第一轮为期3年的承包经营。年底,全市物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有91个,占企业总数的90%。1988年8月,烟台市物资系统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浮动,职工年收入由此较其他行业大幅度增加,物资行业成为社会就业和军人转业的热选。1992年4月,物资企业在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个方面放开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经营者。
  通过深化改革,物资企业激发出强劲活力,经济效益跳跃性攀升,整个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和经营鼎盛期。1986年,全市物资销售总额跃居全国同级地市第二位,仅次于苏州市;销售额及利润连续4年居全省首位。1991年,全市物资销售额首次突破50亿大关,达55.8亿元,超过北京、天津、吉林、福建等15个省(市),全国地市中排名第三位;利润实现6650万元,列全国地市之冠。1993年实现销售额82.7亿元,居全国地市级同行业第五,全省第一;完成利润8982万元,继续保持全国同行领先地位。
  产权制度改革 自1992年始,国内物资市场全部放开,竞争加剧。国有物资企业倍受冲击,逐渐陷于困境。特别是1994年,全市物资经营效益出现前所未有的大滑坡,实现利润名次由全省首位落到最后一位。1992年11月,市燃料公司率先对下属汽车队实行内部股份制改造,拉开物资系统产权制度改革序幕。12月,市机电公司、燃料公司、烟台国贸大厦被市体改委列入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名单。1993年,市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实施内部股份制。1994年,市物资局成立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兼并、联合、改组、转让、租赁、拍卖、破产等形式进行企业改制。1995年6月,市建筑材料总公司经过数轮民主选举,产生出系统内第一个民选总经理。1998年6月,市物资开发公司把部分产权由职工一次性买断,成立烟台市盛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市润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迈出从国有转私营的第一步。1998年9月,市物资局推动全系统的改革改制,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1999年12月,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烟台木材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实施资产重组,改制组建烟台亚细亚(集团)公司。重组中将原木材总公司改建为烟台亚细亚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核心企业;将烟台亚细亚大酒店、烟台市木艺家具厂、烟台市钢模板出租公司、烟台普威制材厂、烟台市制材厂作为(集团)公司的紧密层。至1999年底,市属物资企业改制面达到62.5%,各县市区物资企业全部改制完毕。2001年,新成立的烟台市商业物资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接管物资企业后,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因企制宜、有进有退、规范运作”的原则,分别采取企业整合、资产重组、国资退出、职工持股、挂壳分流、破产处理等资本运作方式,对烟台物资汽车销售中心、烟台物资贸易中心、烟台物资经销公司、烟台市拆船工业总公司、烟台市建材公司等企业实行改制,并采取内部退养、挂档谋职、补偿出站、生产自救等多种形式,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新型的国有资产运营制度。到21世纪初,整个物资企业改制大致完成,国有企业基本解体,国有资本大部退出,经营市场全部让出。
  第三节 物资经营
  经营机构 1962—1978年,烟台地区物资系统先后从省属单位接管和自行组建燃料、木材、金属材料、机电、化轻建材等专业公司,各县(市)也相继成立物资综合公司。1978年底,全区物资企业有42个,职工2136人,物资供应经营格局基本定型。1987年,市属物资经营企业主要有市木材公司、化工轻工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燃料公司、建筑材料公司、金属回收公司、拆船工业公司、物资贸易中心、物资服务公司等1O个,共有固定资产3263万元,流动资金1822万元,职工2197人,年销售额9.72亿元;全市物资企业有110个,职工5491人,固定资产原值8500万元,流动资金2579万元,形成较为完备的经营体系。发展到1995年,全系统有146个企业,266处销售网点,9419名职工,经营体系完善且规模膨胀。1999年底,全市物资系统从业9800人,其中市属企业3960人。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物资企业应势进行大幅度改革改制,国有经营体系逐步淡化和弱化,到21世纪初基本解体。
  销售网络 1978年,开始建立公社(后改为乡镇)物资供应站。到1979年,全区共有公社物资供应站113个,职工2344人。1983年,乡镇物资供应站扩充到306个,职工达到3174人,基本上达到一乡(镇)一站。80年代,物资专业经营、网点销售进入快速发展期。1985年底,全市经营物资的单位有市属9大专业公司、8个物资供应站、11个销售门市部,乡镇物资供应站460个,从业达1.4万余人。1986年5月,根据市场发展新的需要,在13个县市区增设汽车代购、代销点。1990年前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资企业纷纷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属各公司在烟台市区最繁华的南大街先后建成机电大厦、化轻大楼、建材交易市场(楼)、金属大楼、亚细亚大酒店、国贸大厦、燃料(煤炭)交易楼等一批高档营业场所。1988一1993年,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达3.64亿元,超过之前30年的总和。1993年底,市直物资系统已有8个中型(一)企业、4个中型(二)企业、一家国际期货交易市场、5个经济实体公司、230多处经营网点;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9亿元,资本金2.06亿元。全市物资经营场所面积由1988年的118万平方米,增加到1993年的151万平方米。1996年底,全系统销售网点增加到270多处,形成完备高效、辐射力强的销售服务网络。90年代中期后,因市场开放、竞争激烈、经营艰难,各乡镇物资供应站陆续停业或转行。
  物资来源 1978年,全区物资大体来自国家分配、地方生产、协作求援、地方外汇进口以及市场调节等5个渠道,其中国家分配资源占大头,其他资源较少。国家分配资源中的统配物资(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的物资,即一类物资)、部管物资(即二类物资)曾多次进行品种调整和增加,1979年为791种,其中统配物资210种。1980年后,统配、部管物资逐年减少。到1984年,国家分配的物资目录实际只有27种,即:煤炭、重油、钢材、木材、水泥、铜、铝铅、锌、铜材、铝材、铅材、镍、锡、稀贵金属、生铁、废钢材、硫酸、纯碱、烧碱、橡胶、轮胎、化工产品6种、汽车6种、10种导体及重要机电产品。1993年,计划内物资基本停止供应,而计划外物资供应数量快速增长。
  1978—1988年烟台市获国家分配主要物资统计表属地方生产的纳入计划分配的物资资源主要是煤炭、金属、机电三大类。1978年,境内生产的黄县煤纳入国家计划分配,当年分配12.47万吨,1988年为22万吨。烟台钢厂、烟台钢管厂生产的部分产品,1975年开始纳入国家计划分配,当年分配5700吨。至1988年达到10万吨。烟台地区加工机电产品始于1965年,初期只有几十个品种、100多个规格,1976年增加到570个品种、1500多个规格。1965—1985年,地方加工的机电产品总额达9266.8万元,占购进总额的18.8%。自1982年起,机电类物资除少数社控品种外,大部分品种陆续停止计划分配供应。
  分配办法 1978年后,境内物资供应实行以计划分配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办法,允许一部分物资进入市场议价销售和协作贸易。1984年起,对物资管理进行一系列改革。对国家统配的27种物资,全市年度计划由市计划委员会负责平衡,市物资局负责分配,各专业公司负责供应。对地方物资资源(钢材、生铁、木材、水泥、煤炭、纯碱),全市年度计划仍由市计委负责平衡;市物资局进行分配,供需按季衔接、逐月安排;各专业公司组织供应。对临时急需的物资,由市物资局在计划外物资中统一办理调拨。市各专业公司物资流转计划,市物资局只编制和下达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由各公司自行确定,报局备案,年终考核。1992年计划内供应物资只有1%左右,1993年后基本取消计划内物资供应。除民用爆破器材和汽车报废外,其余物资均进入市场调节。
  供应方式 在物资供应中,分别采取直达、中转、加工和承包配套供应四种办法。对于专用物资、通用物资需用量较大、生产稳定的单位,物资部门给其下达供应计划,供需企业之间直接订货、运输,不经中转环节。如烟台合成革厂、烟台港务局、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烟台机床附件厂、招远金矿等单位需用的生产物资均采取直达供应的办法。对需要品种规格复杂、数量不大的通用物资,先由物资部门组织进货,再转发到需用单位,使物资适当集中在物资部门,起到“蓄水池”的作用。物资供应部门对某些物资加工成型,供应成品或半成品。对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生产企业需用的物资,由物资部门和需要单位签订供需协议,按合同要求进行配套承包供应。此外,1992年4月,物资部把烟台、无锡、上海等11个城市列为全国配送试点城市,市金属公司与烟台轴承厂建立无库存企业试点,试点经验得到物资部的肯定和推广。
  在计划物资供应中,对重点工程、农林水建设及乡镇企业所需物资,历年都作为重点供应对象,特别是钢材、木材、水泥三大物资尽量保证农用需要。1979—1985年,供应农用木材16.53万立方米,占总数的45.58%;供应农用钢材20.24万吨,占43.31%。1988年,供应骨干生产企业、市重点建设、海岛建设、创汇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农田水利建设计划外钢铁35.38万吨、木材75.6万立方米、水泥15.31万吨、煤炭203.04万吨、纯碱6.02万吨、橡胶2.22万吨、生铁2.46万吨、汽车9883辆,机电产品总值9.44亿元。90年代后,随着物资的不断丰富和重点项目的增多,农用物资需求矛盾不再突出。
  分配数量 市物资计划分配和供应部门根据国家、省分配的资源和本地自筹资源情况,按“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原则分配。70年代以后,物资分配计划数额呈直线迅速增加。到1979年,物资分配计划数额递增不减,地区计划分配量增加幅度较大,已和国家计划数额相差无几,甚至有所超过。1980年以后,物资分配计划数额比例相应减少。1993年后,基本上已没有计划内物资。
  物流形式 烟台物资系统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把接引和承办全国性物资交流交易展会作为促进物资流通的重要形式。1981年11月,全国煤炭订货会议在烟台召开。1982年11月中旬,全国沙石订货会在蓬莱召开。1983年3月和4月,全国燃料管理评比会议和全国金属材料公司经理会议先后在烟台召开。1985年5月,全国拆船板订货会在烟台召开。1986年11月的全国统配、部管化工产品订货会、12月的全国汽车订货会均在烟台召开。1987年11月,全国化工产品订货会和全国有色金属预拨订货会在烟台召开,化工会会内代表和会外人员约计17500人,有色金属会与会4000人。1988年5月,化工部、国家物资总局联合在烟台召开1988年度下半年统配化工产品订货会议。1988年11月,化工部、物资部、中国石化总公司联合在烟台召开1989年度化工物资订货会议,共计3万多人参加会议。1990年7月,物资部直属公司生产资料调节交易会在烟台召开,鞍钢、一汽、齐鲁石化、吉化等400个国家实行“双保”重点骨干企业参加,与会代表近5000人;会议组织各类生产资料价值93.7亿元,最终成交额达18亿元,是之前历届交易会之最。1991年11月,全国化工物资订货会议在烟台召开,历时6天,会议代表近4万人,统一安排接待的达1.3万多人,住在市区84个宾馆和招待所。其间,烟台市共协进调出物资价值约2亿元,回笼货币达6000万元。1994年11月,全国化工产品订货会在烟台召开,3万多人参加会议;会议交易额达68亿元,合同意向达260亿元。1996年7月,国内贸易部在烟台市国贸大厦召开全国物资工作座谈会,全国各省、市的物资局长出席会议。1997年4月,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主办、市政府承办、市物资局和机电设备总公司协办的全国汽车配件(春季)交易会在市区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300人,会外代表约5万人。市滨海湾4.7公里范围内,设参展固定摊位980个,汽车配件摊位1000余个,会议成交额30亿元。
  第四节 流通管理
  价格管理 1981年6月开始,烟台地区物资经营的作价原则,由“以收抵支,收支平衡”改变为“合理计费,合理盈利”。物资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采用计划收购、合同定购、协商收购、选购优购等购销形式组织资源,销售价格因而有供应价格、调拨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浮动价格和议购议销价格等。1985年始,全市区域内的市场用煤价差补贴改由市财政负责。1987年1月,市场民用煤销售价差补贴下放县市区直接管理。1988年7月,对计划内统配钢材、生铁、铜、铝、铅、锌、锡、铜材、铝材9种金属材料实行“同一销价、价差返还”的经营政策。1990年2月,全市物资系统停止实行金属材料差价返还政策。1992年后,物资流通中废除指令性计划,价格完全放开,全面进入市场经济体系。
  财务管理 1978年前,境内物资部门的财务管理体系,经历数次垂直管理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变更转换。1985年1月起,市属各专业公司(除市木材公司外)财务再次由省下放给市级财政,改上缴利润为纳税,物资企业向税务部门上缴55%的所得税。
  储运管理 1985年底,烟台市物资局辖属的9个专业公司共有仓库货场13处,库房总面积3.83万平方米,货场总面积3.48万平方米,一次性可储存木材9.38万立方米,其他物资13.63万吨。县市区物资综合公司库房总面积9.83万平方米,货场总面积9.51万平方米。到1995年,全系统共有仓库总面积133.86万平方米,其中露天仓库111.68万平方米。1977年前,各专业公司对于到站、港、场(机场)的大批量物资,或委托运输部门运到仓库、货场,或在港、站、场直接将货物调拨给用货单位,由用货单位办理运输。对库存物资的供应调运,有运力的用户自行运输,没有运力的用户则由经营公司办理托运。1977年后,物资调运开始改变托运为主的局面,物资部门先后成立运输车队或运输班,承担本单位的货物进出。1985年底,市属9个公司共有各种运输汽车70辆,其中市木材公司30辆,市燃料公司19辆;县市区物资综合公司共有各种运输汽车1961978—1988年烟台市物资主要经济指标统计表辆。进入80年代,物资装卸也开始改变完全靠人工的局面,现代化的大型装卸搬运机械大量增加。到1985年底,市属9个物资专业公司共有2~5吨铲车6辆,2.5~6吨装载机10台,1~20吨吊车10辆,20~30吨地中衡10台,起重机1台,翻斗车6台,上垛机4台,160吨打包机、300吨磨搓压力机、160吨压剪切机各1台;年吞吐木材70多万立方米,其他物资45.55万吨,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1995年,物资装运的机械化、自动化进一步提高,共拥有3条总长1621米的铁路专用线,载重汽车177辆,移动式起重设备18台,固定式起重设备15台,铲车71台。
  节约回收 1980年10月,烟台行署计划委员会金属回收办公室成立,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1983年3月,烟台地区金属回收公司成立。1988年12月,烟台市金属回收公司更名为烟台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木材节约方面,70年代主要是在继续落实合理采选、集光运净、按需加工、综合利用、回收复用、合理供应、技术革新、降低消耗、干燥防腐、组织代用10项节约措施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无木房建筑技术、水泥代替木材造船和轻烧镁代木等技术。1979年,全区有8个轻烧镁模板生产点,年产7900余公斤,并在30多处建筑工程中使用。至1980年8月,全区共生产建筑模板21710平方米,使用17580平方米,节约木材1188立方米。1980—1982年,全区用轻烧镁代木修船1592只,节约木材840立方米。80年代,重点推广应用以钢代木。1980年,全区使用钢模板、钢脚手架、钢窗等共节约木材8359立方米。1983年起,市木材公司增设钢模板租赁业务,1985年因此节约木材412立方米,被评为全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先进单位。燃料节约方面,70年代中期成立专门机构,抓改造锅炉、余热利用等节煤措施落实。1978年全区共节约煤炭9.87万吨。80年代成立燃料节约服务队,负责地属32家企业燃料核销、节约等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善而浪费燃料的单位,采取超耗煤加价供应办法促其节约,并对全区锅炉普遍进行改造或更新,减少燃料消耗。1980年全区更新锅炉140台,改造160台。1983年改造25台,共节约煤炭6.6万余吨。1984年全区共节约煤炭10.64万吨,1985年共节约14.9万吨。1990年,市燃料公司到615个企业落实耗煤定额,当年市属214个企业万元产值耗煤由1255公斤降至1200公斤,共节煤1.4万吨。建材节约方面,70年代全区玻璃资源短缺,为缓解供求矛盾,开始供应成型玻璃。烟台市只楚公社成立玻璃石棉板成型加工厂,每年提供成型玻璃板20万平方米,可提高用材率20%,年节约玻璃4万平方米。1977年起,将染织厂的废液水改道流入造纸厂,用于造纸工业,每年节约烧碱100多吨。废旧物资利用方面,1967—1982年全区共回收废机电产品2457.7吨,其中废铜线2014.4吨,废铝线42.8吨,废极板257吨,废轴承84吨,其他59.5吨。自市场调节占主导地位后,节约回收利用不再成为物资行业的工作重点。
  第五节 重点企业
  烟台市燃料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燃料公司,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1978年7月1日,烟台地区煤建公司与烟台地区工业燃料公司合并,成立烟台地区燃料公司。1983年改名烟台市燃料公司,主要负责全区工业用煤供应。1985年,公司有职工216人,拥有固定资产121.1万元。1987年4月,市政府确定将原烟台市第二燃料公司业务和326名职工划入。此后,公司既负责工业用煤,又经营生活用煤。1993年2月,更名为烟台市燃料总公司,年底共有职工611人,下设7个分公司,1个汽车队,5个经营部和20个门市部;固定资产2050万元,有大型煤场2个,占地1807公顷;煤炭交易市场楼一座,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机械化配煤生产线和铁路专用线各一条,运输、装载车辆55台,型煤生产等设备20多台。1981—1993年是燃料公司经营的鼎盛期,其间曾连续5年被国家计委、国家经委、物资总局,省计委、经委、物资局、省燃料公司,市物资局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自90年代中期,随着煤炭放开经营后的市场变化,公司逐步陷入困境,出现人员多、债务多、煤炭经营数量越来越少的“两多一少”局面。至2002年底,企业资产总额为6871万元,负债总额9188万元。后在市商业物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指导下,采取“以资抵债,国资挂壳”的形式进行人员分流和改制处理。
  烟台市金属材料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金属材料公司,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1975年9月,烟台地区金属材料公司成立。1984年6月,改名为烟台市金属材料公司。1985年,有职工148人,固定资产260万元;有徐家店、西沙旺、芝罘屯3个仓库,库房总面积13621平方米,露天货场56381平方米。1988年,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经济效益剧增;利润额达2057万元,是上年的5倍多,增幅创历史之最。同年12月,更名为烟台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企业规格不变,下设有色分公司、综合分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压力容器厂、烟台市钢材市场、烟台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等机构。1993年,总公司固定资产达到3400万元,下设30个业务分公司、2个工厂、3个储运仓库;并有20家国内冶金企业在公司内设立经销处。公司当年销售额达8亿多元,利税额2500万元。进入90年代中期后,物资市场形势突发巨变,公司库存积压,周转迟缓,债台高筑,管理艰难,经营每况愈下。2000年后,企业以“挂壳分流”的模式对国有资产和在职人员进行了妥善处理。
  烟台亚细亚实业有限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木材公司,属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1972年,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木材供应站改名为山东省烟台地区木材公司。1984年6月改名为烟台市木材公司。1985年共有职工252人,固定资产347万元,货场17万平方米,1993年,更名为烟台木材总公司,有职工1004名,下设16个分公司、4个联营企业。至1999年9月底,总资产达15604万元,总负债7325万元,净资产8278万元。同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改制组建为烟台亚细亚实业有限公司,并入烟台亚细亚(集团)公司作为核心企业。
  烟台市机电设备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机电设备公司,属国有性质中型(一)企业、国家二级企业。1972年,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机械局机电公司改称为烟台地区机电公司,隶属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物资局。1980年改名为烟台地区机电设备公司。1983年改称为烟台市机电设备公司。1993年2月,更名为烟台市机电设备总公司,职工总数353人,辖10个分公司、10个业务职能科室和一个机动车辆交易市场;资本金总额3714万元,资产净值2521万元,经销的机电产品达50个大类、2500个品种、2.5万余型号规格。当年实现利润724万元,比1978年增长近9倍;销售收入5.8亿元,是1978年的18倍;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省同行业榜首。公司先后被评为省、市级“明星企业”“文明单位”。1994年7月,经省体改委批准实行股份制,成立烟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定向募集法人股2414万股。1996年10月,因未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运作,经市体改委批准,注销烟台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至2002年底,公司总资产8295万元,总负债12058万元。之后,企业以“破产安置”的方式进行改制。
  烟台市化工轻工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化工轻工公司,属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国家二级企业。1986年12月,山东省烟台市化轻建材公司拆分为化工轻工公司和建筑材料公司。1988年11月,化工轻工公司更名为烟台市化工轻工总公司,职工总数287人,固定资产2500万元,仓库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年物资吞吐量14万吨左右;下设9个分公司、22个业务处(科)和7个职能部门,主营化工产品及原料、橡胶及橡胶制品、工业化肥、纸张纸浆,兼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五金交电器材等。先后同21个省市的40多家大中型化工生产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固的供需关系,并在燕山、齐鲁、扬子、大化等大型化工生产企业中设立经营办事处。1992年6月,总公司经化工部、物资部和省政府共同批复,在烟台市建立面向全国的现代化、区域性化工商品交易市场。1993年9月,经国内贸易部批准,又与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中国纸张纸浆进出口总公司共同创办烟台中国纸张纸浆交易市场,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现代化纸业专业交易市场。1991年至1993年的第二轮承包经营期内,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15.6亿元,完成利税2818万元,人均实现利润2.82万元,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同级同行业中名列第一。公司连续多年被授予省、市级先进企业和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评为全省明星企业和全市最佳流通企业。90年代中期,公司经营每况愈下,1996年亏损753万元,1997年亏损551万元。1998年净资产亏损4821万元,企业难以为继。当年6月,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烟台化工轻工总公司被烟台市物资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整体兼并。
  烟台市建筑材料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建筑材料公司,属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1986年12月,从原烟台市化轻建材公司划出。1988年,公司有职工130人,内设12个科室、1个钢材市场和1个门市部,经营1200多个建筑材料品种和规格;拥有固定资产153万元,流动资金72万元,仓库面积3000平方米,货场面积27347平方米;当年购进额5052万元,销售额5294万元,实现利润118万元。1988年3月,经市计委批准,成立烟台市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与市建材公司合署办公。同年9月,增设烟台市钢材市场北大街营业部。1994年5月,更名为烟台市建筑材料总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8210万元。此后,企业进入经营艰难时期。2002年,市商业物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破产安置”模式的改制。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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