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废旧物资收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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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114
颗粒名称: 第六节 废旧物资收购
分类号: F307.11
页数: 1
页码: 659
摘要: 1979年,全国总社颁发《关于废旧物资经营范围的试行规定》,明确划定供销社废旧物资收购范围。本节记录了烟台市1979年-2002年废旧物资收购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废旧物资 收购 烟台市

内容

1979年,全国总社颁发《关于废旧物资经营范围的试行规定》,明确划定供销社废旧物资收购范围为:城乡居民、农村社队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商店等单位出售的有利用价值的各种废旧物资(包括群众出售的各种生产资料);厂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和边角料(包括报废的机械设备和包装容器)。各级供销社为弥补收购力量不足,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小商贩代购,废旧物资回收量逐年增加。
  1985年,全市供销社收购废旧物资总值达3444.4万元,是1978年的2.4倍,创历史最高纪录。之后全市供销社废旧物资收购逐年攀升,1994年收购总值达1.41亿元。1995年起,个体废品回收商贩急剧增多,全市供销社废品回收业务受到强烈冲击,呈逐年递减趋势,1995年收购额1.29亿元,1996年1.04亿元,1997年1.21亿元,2002年仅为4503万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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