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营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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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08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经营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21
页数: 2
页码: 644-645
摘要: 本章记录了烟台市1978年-2002年商业企业体制改革的情况,
关键词: 商业企业 体制 改革 烟台市

内容

批发企业改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流通按照经济区域设置一、二、三级商业批发机构,1978年烟台境内共有工业品批发机构59个。80年代,随着“三多一少”(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济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流通体制的逐步形成,商业批发供货渠道发生较大变化。1984年,全市所有批发企业打破纵的层次结构和固定进销渠道,在县城和重点集镇增设78个批发网点,发展部分集体、个体代营批发点。同时,有17个大中型零售商店兼营批发业务,初步形成多样化的批发体系。1984—1986年,全市59个工业品批发企业中有35个按商品门类实行分类划细、分级核算、分权管理、承包经营,并面向市场,向各种经济成分的零售商业敞开大门,努力扩大经营辐射面,增强了生机和活力。全市工业品批发企业销售额1986年比1984年增加36.6万元,增长39.2%,实现利润增长7%。1988—1990年,批发企业除按市政府意见暂缓实行承包的百货采购供应站、交电家电采购供应站等8个二级批发企业外,其余51个批发企业实行第一轮承包责任制,对各项经营指标一包3年。1991年,实施新一轮承包,全市商业批发企业针对市场需要探索适合本企业的改革形式,主要为公有民营、裂变重组、股份制改造等。至2002年底,全市59个商业批发企业全部退出单一的批发市场,实行批零兼营、库房出租,场地改建为旧货市场、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经营。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股减持和逐步退出,为批发企业完全推向市场铺平道路。
  零售企业改革 1979年7月,境内小门店推行“包干”责任制。全区多数国有小门店推行“国有集营”。在个别偏僻和不景气的门店、售货亭进行“租赁经营”试点。1984年,全市小型国营流通企业开始实行“改、转、租”。到1986年底,市属561个小型国营商业企业已改革429个,占76.5%,其中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367个,转为集体所有制的59个,租赁经营的3个。各县市区也陆续将所有小型国营商业企业进行改革。1986年国营小型企业改革,执行集体企业财务制度,享受国家给予集体企业的优惠政策。至1988年末,全市1600多家国营小型流通企业实行“改、转、租”的近1300家,占81%。小企业基本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988年始,在国营大中型流通企业推行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留、欠收自补”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到1988年底,全市205家国营大中型流通企业第一轮承包工作基本完成。125个中型以上国营商业企业,除按市政府意见暂缓实行承包的8个原二级批发企业外,其余117个都实行承包经营。1991年进入第二轮承包,在此期间推行“四放开”改革,企业自主权得到充分发挥。1998年底,全市181家大中型流通企业有149家进行改制、改组、联合、兼并,出售部分长期亏损的小型流通企业。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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