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编 商业·服务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077
颗粒名称: 第十三编 商业·服务业
分类号: F727.52
页数: 56
页码: 696
摘要: 本编分十一章,分别以商业管理机构、商业体制改革、商品经营、供销合作、粮食流通、物资管理、石油经营、烟草专卖、医药与食盐经营、集市贸易、餐饮与服务业几方面阐述了1978年-2002年烟台市商业、服务业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商业经济 服务业 烟台市

内容

1978年前,烟台境内商品流通实行指令性计划体制,当年全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6.88亿元,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零售额6.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63亿元。1979年7月,开始对商品流通体制进行调整和改革,陆续放开农副产品的购销价格和经营渠道,并允许国营、集体、个体多渠道经营。到1985年底,除部分石油产品和进口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实行计划分配外,其余商品均实行订购和自由选购。工商联营、商商联营、农商联营逐渐增多,市场日益繁荣。1988年,全市开始在国营大中型流通企业推行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留、欠收自补”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1991年开始第二轮承包。至1992年,大部分农副产品及日用工业品取消计划收购。
  1992年以后,国有物资企业垄断生资流通的局面被打破,形成国有物资企业、生产企业自销,集体、私营、集市贸易等多种经济成分、多元流通渠道竞争并存的格局。
  1993年11月,全市商业系统原有59个批发企业全部退出单一的批发市场,实行批零兼营。全市商品流通领域取消计划分配,全部进入市场调节。1995年,开始实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两条线运行模式,实行粮食最低保护价和销售限价制度,对非农业人口实行粮油补贴办法;全市取消成品油计划内供应,石油供应全面市场化。
  1995年市区首家超市——中创超市开业,其后富隆、新润、大润发、扬帆、嘉裕、家家悦、良友等超市相继涌现。2002年,全市各类商业网点26万处,从业42万人;全市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零售额269.23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15.74亿元。
  第一章 商业管理机构
  第一节 烟台市财贸办公室
  1987年6月17日,烟台市人民政府财政贸易办公室设立,编制15人。10月,烟台市网点办公室划归市财贸办公室,增设网点管理科(对外仍挂烟台市网点办公室牌子),增加行政编制5名。12月市财贸办公室编制19名。1989年4月增设副食品基地科(对外称烟台市副食品基地办公室),增加行政编制6名。
  1996年2月26日,组建烟台市贸易局,为市政府主管商品流通的职能部门;为便于协调金融、保险等部门的工作,市贸易局加挂烟台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的牌子。1997年4月,烟台市商业总公司及其所挂的烟台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撤销,将其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市贸易局(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原市商业总公司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隶属市贸易局管理。局机关编制总额52人。2000年12月,市贸易局(挂市政府财贸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在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立市财贸办公室。取消市物资总公司所挂的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其承担的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划入市财贸办公室,机关编制总额25名。2002年7月,辖管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烟台中国化工物资交易市场、烟台市商业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烟台市无公害蔬菜监测中心等4个直属单位。
  第二节 烟台市商业局
  1978年7月,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商业局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商业局,设置8个科室,有工作人员34名,直管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糖茶、纺织6个采购供应站,石油、食品、蔬菜副食品、饮食服务4个公司,百货大楼、公利市场、对外供应公司、北海宾馆、商业学校、商业储运站、药材站、莱阳肉联厂、市直商业幼儿园等19个企事业单位。1979年12月,烟台药材站析出,归省药材公司。1980年9月,工商科析出,成立工商行政管理局,单独办公。1983年11月,改称烟台市商业局,设8个科室,有42名工作人员。辖芝罘、福山2个区、12个县和威海市共15个县市区商业局,并直接管理和领导石油、百货、纺织、五金、交电、化工、糖酒7个采购供应站;食品、饮食服务、蔬菜3个公司;百货大楼、公利市场、华侨商店、对外供应公司4个零售单位;商业学校、商业技工学校、商业职工中专3个学校及贸易中心、储运站、北海宾馆、莱阳肉联厂、幼儿园共22个直属单位。1985年3月,纺织品站划归市纺织工业局领导。5月,石油站改称石油分公司,为省石油公司的下属单位,其党政工作由市商业局代管。1996年2月,撤销烟台市商业局,组建烟台市商业总公司(挂烟台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为正县级事业单位,编制43人。1997年4月,烟台市商业总公司及其所挂的烟台市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撤销,将其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市贸易局。
  第三节 直属单位
  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 1995年11月30日设立,为县级事业单位,由市财贸办公室领导。内设4个处室,外设5个管理处,定事业编制25人。1999年3月,撤销管委下设的5个交易区管理处,编制27名。2000年12月,编制增至30名。
  烟台中国化工物资交易市场 成立于1992年9月,是国家级化工物资交易市场,为管理服务型的正县级事业单位,由化工部、物资部、山东省政府、烟台市政府共同创办和领导。市场实行管委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管委会由创办单位负责人组成,机构编制30人。其职能是承担全国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和重点骨干流通企业的化工物资交易组织、管理工作。市场成立时拥有大型企业会员单位120多家,交易品种主要为化工、橡胶、纸浆等商品。
  烟台市无公害蔬菜监测中心 2001年11月,由市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市财贸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编制5人。
  第二章 商业体制改革
  第一节 管理体制改革
  1978年前,烟台境内商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1979年7月,结合小门店推行“包干”责任制,商业行政部门过于集中的权力开始有所放宽。1982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商业企业整顿工作全面推开,扩大了企业自主权。1984年,商业行政部门陆续将经营、计划、财务、物价、人事、工资、奖励等权限下放给所属企业。全市小型国营流通企业开始实行“改、转、租”(改革、转让、租赁)改革,小企业基本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988年始,在国营大中型流通企业推行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留、欠收自补”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变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商业行政部门由对企业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由对企业经营插手干预变成为企业协调服务。
  1991年,大中型企业进入第二轮承包期,随着“四放开”(经营、价格、用工、分配放开)改革的推行,企业自主权得到充分发挥,商业行政部门的职能随之削弱。1996年2月,撤销烟台市商业局组建烟台市商业总公司。1997年4月,撤销烟台市商业总公司及其所挂的商业行业管理办公室的牌子,将其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划归市贸易局,原商业总公司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隶属市贸易局管理。2000年12月,原市贸易局、商业物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如三站管委、化工市场、商业职工中专等隶属市财贸办公室,其他企业全部移交给新成立的市国有商业物资控股公司管理。
  第二节 经营体制改革
  批发企业改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流通按照经济区域设置一、二、三级商业批发机构,1978年烟台境内共有工业品批发机构59个。80年代,随着“三多一少”(多种经济成分、多种经济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流通体制的逐步形成,商业批发供货渠道发生较大变化。1984年,全市所有批发企业打破纵的层次结构和固定进销渠道,在县城和重点集镇增设78个批发网点,发展部分集体、个体代营批发点。同时,有17个大中型零售商店兼营批发业务,初步形成多样化的批发体系。1984—1986年,全市59个工业品批发企业中有35个按商品门类实行分类划细、分级核算、分权管理、承包经营,并面向市场,向各种经济成分的零售商业敞开大门,努力扩大经营辐射面,增强了生机和活力。全市工业品批发企业销售额1986年比1984年增加36.6万元,增长39.2%,实现利润增长7%。1988—1990年,批发企业除按市政府意见暂缓实行承包的百货采购供应站、交电家电采购供应站等8个二级批发企业外,其余51个批发企业实行第一轮承包责任制,对各项经营指标一包3年。1991年,实施新一轮承包,全市商业批发企业针对市场需要探索适合本企业的改革形式,主要为公有民营、裂变重组、股份制改造等。至2002年底,全市59个商业批发企业全部退出单一的批发市场,实行批零兼营、库房出租,场地改建为旧货市场、批发市场、小商品市场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多种经营。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股减持和逐步退出,为批发企业完全推向市场铺平道路。
  零售企业改革 1979年7月,境内小门店推行“包干”责任制。全区多数国有小门店推行“国有集营”。在个别偏僻和不景气的门店、售货亭进行“租赁经营”试点。1984年,全市小型国营流通企业开始实行“改、转、租”。到1986年底,市属561个小型国营商业企业已改革429个,占76.5%,其中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367个,转为集体所有制的59个,租赁经营的3个。各县市区也陆续将所有小型国营商业企业进行改革。1986年国营小型企业改革,执行集体企业财务制度,享受国家给予集体企业的优惠政策。至1988年末,全市1600多家国营小型流通企业实行“改、转、租”的近1300家,占81%。小企业基本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988年始,在国营大中型流通企业推行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分留、欠收自补”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到1988年底,全市205家国营大中型流通企业第一轮承包工作基本完成。125个中型以上国营商业企业,除按市政府意见暂缓实行承包的8个原二级批发企业外,其余117个都实行承包经营。1991年进入第二轮承包,在此期间推行“四放开”改革,企业自主权得到充分发挥。1998年底,全市181家大中型流通企业有149家进行改制、改组、联合、兼并,出售部分长期亏损的小型流通企业。
  第三节 流通体制改革
  1984年始,全市各级商业部门不断深化商品流通体制改革,逐步减少商品计划管理品种,扩大市场调节范围;支持工业自销,实行放开式经营,企业放开手脚,广泛开展横向经济联系,与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多种形式、多种类型的联营。1985年全市销往市外的商品3.28亿元,比1984年增长8.3%;直接从市外生产厂家进货2.98亿元,比1984年增长81.3%。1992年起,随着市场全面放开,流通领域日益活跃。
  第四节 商业系统事业单位改革
  1978年,全区有财政拨款的行政管理型饮食服务单位17个,其中市直有市饮食服务公司、饮食服务学校、北海宾馆,各县市区有饮食服务公司、饭店14个。主要负责本行业的业务指导,商品计划安排,职工业务技术培训、考核,统计报表汇总等工作。1994年撤销市直饮食服务公司,1996年饮食服务学校被华联集团兼并,2001年北海宾馆转为企业。各县市区的饮食服务公司、饭店合并10个,转行4个。
  第三章 商品经营
  1978年,境内商业企业只有国营商业和集体商业两种所有制形式。其中,国营商业企业222个,职工总数1.23万人,年经营额9.29亿元;集体商业企业170个(包括饮食服务业),从业3253人,年经营额2772.9万元。1979年始,商业企业改革、搞活,在扩大国营商业流通主渠道的同时,积极发展集体商业,适当发展私营商业。80年代,商业流通领域出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合资联营商业企业。到1985年底,全市国营商业增加到231个、职工1.53万人,年经营额1.36亿元;集体商业277个、职工7575人,年经营额1.89亿元;私营商业户29个,从业217人,年经营额114万元;合资联营商业企业1个、职工15人,年经营额43万元。在1984年开始的国营商业管理体制改革中,对部分小型国营商业企业实行“改、转、租”,随着引进外资项目日益增多,又出现新经济成分企业,如中外合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企业等等。至2002年底,全市有国有控股商业企业15个,年经营额25.52亿元;集体企业28个,年经营额9.69亿元;有限责任公司569个,年经营额46.53亿元;股份有限公司38个,年经营额23.21亿元;中外合资企业3个,年经营额5682万元;外商独资企业1个,年经营额8975万元;私营企业253个,年经营额51.43亿元。
  第一节 商业所有制
  国营商业 1978年,全区有国营商业企业222个,职工12327人,商品纯销售额8.7亿元。其间,除各专业采购供应站经营商品批发业务外,部分较大的零售商店也开始经营批发业务。1982年,烟台百货公司原为行政性公司,管理所属零售商店,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改为实体经营型公司,设百货、针纺织品、五交化经理部。所属各零售商店的商品均由经理部采购,多余的商品还批发给本地和外地零售部门,扩大商品流通渠道。1983年12月起,境内居民凭布票购买纺、针织品的历史宣告结束。
  1984年,商业行政部门打破长期形成的商品按一级站、二级站、三级站、零售的纵向分配方式以及固定区划、固定对象、固定倒扣率的“三固定”模式,将省属二级批发站(烟台百货、五金、交电、化工、糖业烟酒)下放到市,改为市属批发企业,隶属烟台市商业局,主管芝罘、福山、蓬莱、长岛、黄县、招远、牟平、栖霞、威海9个县市区的批发和区外调拨业务。国有零售企业从1984年开始改革。1987年底,第一轮承包工作基本结束。1991年,开始第二轮承包。1993年,完全取消计划商品,全面进入市场调节,对国有大中型流通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烟台华联商厦作为全市首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流通业股份制试点企业,于1996年在上交所挂牌交易。1998年底,全市有593家进行了改制、改组、联合、兼并,并出售了部分长期亏损的小型流通企业。改制企业占80%以上,其中组建商业集团2个,有限责任公司346个,股份制改造38个,股份合作制158个,其他形式49个。到2002年底,已改制企业占90%以上。
  集体商业 1983年以来,国家对集体商业在经营范围、供销渠道、税收、收益分配等方面,规定了若干灵活的政策和办法。政策放宽后,原有的集体商业得以恢复,其他形式的集体商业得到快速发展。到1987年底,商业部门的集体商业企业289个,从业7985人。非商业部门办的集体商业8291个,从业达3.1万人。到1992年,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有些集体商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停产。到1997年,随着新一轮改革的深入,很多集体商业倒闭、破产。商业部门的集体商业只有25个,人员376人,大部分为县市区所有。原商业局所属的华侨商店1家集体企业被烟台百货大楼兼并。到2002年,商业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企业已全部改制。
  私营商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个体私营商业迅速发展。到1987年底,全市个体私营商业发展到48551个,从业60175人。在这一时期,农村的个体商业发展快于城市,农村个体私营商业经营户和人员占整个个体商业的90%以上。到1997年以后,因国有企业改革和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出现了大批职工下岗、待岗现象,加之停薪留职人员的增多,个体商业的发展呈现几何发展的态势。到2002年,全市个体私营商业达到16.2万户,从业120多万人。
  股份制商业 境内大部分股份制商业在1992年以后通过改制而成,最早成为股份制企业的是烟台华联商厦,1988年10月由市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1996年10月上市。烟台对外供应公司,原是专门供应外国轮船和船员的国有商业企业,也实行股份制改造,但由于不规范经营和出资等问题,已基本关闭。烟台机电设备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因经营不善而倒闭。
  第二节 商品购销
  1978年,商品购销采取国家、省、地管理的统购统销,计划收购商品达63种(类),除3类小商品外,基本包括生产、生活资料的全部。1980年起,全国名酒由商业部同酒厂衔接计划,条条落实货源,组织供应。1982年起,毛毯、毛巾被、棉毛衫裤等针织品退出凭布票供应范围。1983年12月起,纺、针织品退出统购统销计划。同年,菜牛、菜羊退出二类物资计划。1984年,鲜蛋退出二类物资计划,实行议购议销多渠道经营。到1985年底,全市计划商品减少至17种,其中生猪改为指导性计划,汽、柴油分为高、平价计划,并在柴油计划内单列农、渔、工业用油计划。1986年,取消名牌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火柴、普通灯泡、硫磺皂6种商品的计划管理。1988年,取消洗衣粉分配计划。1989年,国家开始进行市场治理整顿,省计委又将火柴、肥皂、洗衣粉纳入计划管理,对这3种商品实行最高限价供应。同年2月起,彩色电视机实行国营商业专营政策,食糖计划也不再分基数内、基数外分配。1990—1991年,计划管理的商品有:生猪、铁丝、元钉、食糖、火柴、肥皂、洗衣粉、彩电。1993年起,随着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建立,省商业厅不再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地编制上报下达商品流转总值计划,省管计划商品也随之退出,消费品完全进入市场调节。商品批发经营逐步形成国营、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格局。
  商品采购 1978年,全区商品总购进11.72亿元,其中地产品4.52亿元。1979—1980年,国营商业的商品购进,基本按照固定的渠道组织货源,计划商品由地区商业局于年初一次性下达各县市,并在地区内二级站留有部分机动指标,以安排特需和计划调节。年度计划再按省专业公司下达的季度、半年调拨方案具体下达到各县市,同时通知供货单位,再分别由地区内二、三级批发企业具体落实商品调拨事宜。地区二级批发企业及地区公司每年至少分别参加全国、全省两次商品订货会,落实调拨计划,选购、定购部分商品。三级批发企业一般只能参加省内订货会议。零售企业一般在当地三级批发企业进货。各二、三级批发企业按照经营规模和特点,都配备专职采购人员,常年驻外组织货源。1984年起,“三多一少”的流通体制形成。1985年,商品总购进18.46亿元,其中地产品5.75亿元。1987—1988年,国家开始加大产供销方式改革的力度,工业自销比例扩大,并规定工业自销要按不同销售对象作价,除计划分配商品外,其余商品,企业可按市场需求自由选购,三级批发企业、零售企业都可到一、二级批发企业、生产厂家直接进货。1989年起,为降低进货成本,各批发、零售企业都开始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中间环节进一步减少。1994年,各类批发市场已经形成,零售企业主要从工厂进货,个别品种从批发企业进货,一般商品从批发市场进货,全市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均可批、零兼营,并可直接引厂进店。1995年起,大件耐用消费品、名优产品、洗涤化妆品等开始完善总经销、总代理业务,各大零售企业分别与数十家生产商建立稳定的产销、总代理、总经销业务关系。特别是三站批发交易市场和各县市区商贸城的建立,以及百大集团等企业经营进出口权的获得,商品购进形式、渠道、种类等更加灵活方便。2002年烟台市商品购进总额为173.7亿元,比1978年增加13.8倍,比1985年增加8.4倍,比1995年增加1.2倍。
  商品销售 1978年,全区商品销售方式是:从一级批发、二级批发、三级批发、国营零售、基层供销社、集体与个体商业,到生产者、消费者。商品供应原则是: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乡村,城乡都需要的农副产品优先供应城市,对关系国计民生的计划商品按商品购买力、消费习惯、人口等因素确定分配比例。同年,商品销售总额为14.99亿元,其中地产品5.39亿元。1981年起,多种经济成分的商业随改革开放大量涌现,国营批发企业由过去只限于对市县内国营零售、供销社、有营业执照个体商业的批发销售,扩大到不分经济性质、不分区域,只要有营业执照均予批发供应。商品价格一视同仁,并开始坐商、行商结合。1984年,对批发企业体制实施改革,所有批发企业打破总的层次结构和固定进销渠道,在县城和重点集镇增设78个批发网点,还发展了部分集体、个体代营批发点,同时,有17个大中型零售商店兼营批发业务,初步形成多样化的批发体系。1985年,商品销售总额为21.93亿元。1986—1987年,国营小门店开始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1988—1990年,批发企业除按市政府意见暂缓实行承包的百货采购供应站等8个二级批发企业外,其他51个批发企业实行第一轮承包责任制,对各项经营指标一包3年。1991年,实施第二轮承包。1993年起,商业批发企业实行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商品销售价格也由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自主定价。200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320.64亿元,其中国有商业商品销售额50.04亿元,占15.6%;个体私营189.31亿元,占59%。
  第三节 菜篮子工程
  1978年,境内农副产品经营管理主要沿用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鲜蛋、菜牛、菜羊和家禽实行计划收购、调拨、供应;蔬菜实行统购统销。1983—1984年,牛、羊、禽、蛋退出二类物资计划,国家不再下达收购、调拨计划,食品经营企业随行就市经营。1983年12月起,取消收购生猪奖售布票的形式,酌情专拨部分换购饲料粮。1984年,蔬菜价格放开,不再通过政府具体安排生产、收购,由商业部门依据市场需求组织经营,主要做好大秋菜的收储工作。1985年5月起,取消生猪指令性派购计划,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销售价格参照指导性价格自行确定,生猪经营实行国营、集体、个体多渠道经营。
  1989年始,市区实施“菜篮子工程”。1991年,全市取消各项奖售手段,结束猪肉凭票供应的历史。1991和1992年相继放开鸡蛋、猪肉、蔬菜市场。1995年始,国营商业退出蔬菜经营,肉蛋菜奶等农副产品逐步进入市场流通渠道。菜篮子商品供应由初期的相对短缺,到1997年的持续繁荣稳定,并逐步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1998年市区供应蔬菜12.42万吨,猪肉1397.4万公斤,奶类1354.2万公斤,鸡蛋972.3万公斤;2000年,蔬菜11万吨,猪肉1582.2万公斤,奶类1671.7万公斤,鸡蛋864.4万公斤;2002年,市区蔬菜总上市量达到9537万公斤,猪肉2145万公斤,奶类1646万公斤,鸡蛋828万公斤。蔬菜和肉蛋禽奶上市品种与数量普遍增多,淡旺季差距缩小,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2001年,市政府确定将市区“菜篮子工程”重点由过去提倡数量规模转向注重质量效益,突出抓好“放心蔬菜”“放心猪肉”“放心面食制品”和“放心豆制品”等4项无公害菜篮子“放心工程”。国联机械化屠宰厂“国联”牌放心肉投放市场,福祖定点屠宰厂改造投产。同时,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联合稽查,严厉查处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2000—2002年共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10处,罚没病害及非定点屠宰猪肉2.1万公斤。着力培育“蓝白”面食品牌,到2002年已由15个品种发展到60多个品种,蓝白面食店遍布市区各居民区。加强对豆制品的规范化管理,引导并重点扶持放心豆业、蓝白食品等企业开展豆制品深加工。到2002年,新上即时豆制品15个加工、销售点。2001年下半年开始,全市组织实施菜篮子商品超市(专卖)化、品牌化经营。在市区,超市蔬菜从无到有迅速增加,猪肉入超市(专卖店)及品牌化销售规模逐年扩大。品牌放心肉“国联”“福祖”“龙大”占市区总供应量95%以上。到2002年底,市区经营菜篮子工程商品的连锁店和超市达到52家。
  机构 1984年,市区陆续取消统购包销的蔬菜经营体制,放开蔬菜市场价格。市、区(芝罘区)两级均成立蔬菜办公室。1986年,市区两级蔬菜副食品公司合并,蔬菜办公室与蔬菜副食品公司政企合一,挂两个牌子,对全市蔬菜产销实行统管。1989年,蔬菜办公室撤销,成立副食品基地办公室,作为市政府财贸办公室的一个职能科室,具体负责“菜篮子工程”组织实施。1991年7月、1992年3月和1992年5月相继放开鸡蛋、猪肉和蔬菜市场。1997年,市副食品基地办公室更名为蔬菜副食品办公室。2001年11月,市政府批准设立烟台市无公害蔬菜检测中心,隶属市财贸办公室。
  专项基金 1997年始,全市逐步建立和完善副食品风险基金、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菜田开发基金制度,到2002年累计征收和筹集菜篮子专项基金9246.5万元,安排无偿拨款和补助6933.5万元,发放周转金2385万元。其中,副食品风险基金财政预算内每年安排600万元,6年共安排3600万元,用于无偿拨款和补贴2937.5万元,发放周转金2385万元;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累计征收3917万元,支出5331万元;菜田开发基金累计征收408万元,支出394万元。基地建设与管理1991年始,市区组织实施蔬菜科技推广、生猪品种改良、奶牛品种改良三大科技工程,先后引进、开发蔬菜优良品种50个,推广蔬菜生产新技术20多项,蔬菜基地良种化比率达到80%。
  蔬菜基地 1997年始建,到2000年形成以近郊为主、二线为辅、外埠调剂的格局。近郊蔬菜基地主要分布在芝罘、福山、莱山区的10个乡镇、110个村,有常年商品菜田2000公顷。自1996年起,规划建设了7个千亩蔬菜丰产方,新建大中棚467余公顷、高标准日光温室1000多个,新上节水型管灌166.7公顷,菜田棚栽保护面积达到63%,85%的菜田实现管灌化。二线蔬菜基地重点抓了海阳各类淡季菜基地建设,建成冬暖式日光温室4万多个。2002年,基地提供商品菜1O.5万吨,占市区蔬菜上市量的80%,蔬菜淡旺差别明显减少,市民一年四季都可吃到新鲜蔬菜。
  生猪基地 1994年始建,采取落实扶持政策、实施品种改良和强化疫病防控等措施。到2002年,全市共发展友谊、金环、华兴、八角、高疃、寰龙、豫兴、黉德等8个生猪养殖基地,生猪存养量2.8万头,全年出肥生猪5.5万头。基地养猪场基本实现了父本良种化,母本良种化率也达到80%。烟台友谊原种猪场成为全省规模最大、品种最优的祖代种猪场。
  蛋鸡基地 1989年开始建设。在市场持续低迷的形势下,夹河鸡场调整内部存养结构,适当压缩蛋鸡存养量,扩大种鸡生产,到2002年底,种鸡饲养量由2万只增至4万只。
  奶牛基地 1990年兴建,奶牛存养量达2500头。1995实施奶牛改良,奶牛平均年单产由1996年的4400公斤提高到5500公斤,增长25%。长生、新亚、刘家疃等处奶牛基地得到长足发展,2002年底存养量达3800头,牛奶年产量达到3500万公斤以上。
  无公害蔬菜监测 无公害蔬菜检测中心有实验室300多平方米,配备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旋转蒸发仪、精确度电子分析天平等先进检测设备。在市区2个蔬菜基地、1个批发市场、6个农贸市场、3个超市总店设立蔬菜检测点,对进入市场的蔬菜进行抽样检测,并挂牌公布当日蔬菜质量情况,同时汇总、分析、上报检测结果。蔬菜检测取得一定经验后,开始对水果农药残留、肉类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进行检测。“中心”被全国“三绿工程”办公室认定为全国第一批食品安全定点检测机构,通过山东省计量认证,并被授予山东省计量认证合格单位,承担全省范围内(除青岛外)争创全国“三绿工程”示范单位的食品检测任务。从2002年底起,在市区的华茂等农贸市场对上市的蔬菜开展农药残留情况检测。
  生猪屠宰与管理 1978—1984年,生猪的收购和屠宰加工统一由国营食品公司肉联厂按照计划指标进行,猪肉由国营副食品店按供应指标凭票售给消费者。1985年,全市生猪市场放开,国营、集体和个体一齐参与经营。1990年7月24日,成立生猪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贸办公室。随后,各县市区在每个乡镇设一处屠宰示范点。1995年12月29日,市财办、农业局、工商局、环保局和卫生局联合公布第一批定点屠宰厂:烟台市肉类联合加工厂、烟台白石股份有限公司西炮台肉食加工厂、烟台公利公司黄务食品综合公司、烟台执德畜牧公司肉食加工厂。1996年5月30日,市政府将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全部纳入市统一管理,3区生猪定点屠宰厂控制在15个以内,其中芝罘区6个、莱山区8个、开发区1个。1998年9月后,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定点屠宰场 1998年,全市集中6个月的时间对屠宰场进行检查、清理、整顿,撤销189个不符合规划及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屠宰场(点),最终确定270个屠宰厂(场)的定点屠宰资格,使全市屠宰厂(场)的布局趋于合理,设施水平和加工条件有了较大改善。2000年,结合生猪屠宰厂(场)的年检换证及乡镇撤并等工作,又撤销44个屠宰量少、设施条件差的场(点),至此全市定点屠宰厂(场)有226处。2002年7月,国联食品公司投资1500万元建设屠宰厂。12月,烟台宏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莱山区投资1500万元建设机械化屠宰厂。2000—2002年,全市累计投资5000多万元,对60%以上的屠宰场进行扩建和改造,有三分之一实现机械化屠宰,三分之一实现半机械化屠宰,其中市区的6个骨干屠宰厂全部实现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屠宰,配备统一改装的封闭式“放心肉”专用运输车,避免了猪肉运输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屠宰市场管理 市区自1996年全面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1999年始,全市分期分批组织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222名专业质检人员参加省财办组织的肉品品质检验培训班,领取《肉品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全市95%以上的定点屠宰单位配备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与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共同把好生猪采购、屠宰加工和肉品销售关。2000年,全市进点屠宰生猪98.1万头,检出各种病害猪1318头,均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生猪屠宰加工人员进行轮训,为2600名生猪屠宰人员核发《生猪屠宰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市区及大部分县市区成立由公安、畜牧、工商等部门组成的生猪屠宰联合稽查队伍,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及扰乱猪肉市场交易秩序等不法行为。2000—2002年,全市查处屠宰违法案件900余起,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10多个,罚没病害及非定点屠宰猪肉2.1万公斤。
  第四节 商业网点
  1978年前,烟台国营商业占主导地位。市区商业网点特别是大型商场发展缓慢,只有新世界商场和百货大楼等为数不多的零售商店。改革开放后,国营、集体和个体商业一起上,商业网点特别是大中型综合商场发展迅速。1979年,全市各类商业网点1112处,从业5610人。1982年,位于芝罘区海港路11号的振华商店建立,后改称振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商厦建筑面积由初期9000平方米扩建至3.1万平方米,营业主楼10层。1984年,位于芝罘区南大街210号的供销大厦建成,营业面积9800平方米,营业主楼9层。1985年,全市各类商业网点5481处,从业2.8万人。1988年,位于芝罘区南大街216号的华联商厦建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1990年,位于芝罘区南大街79号的泰丰商厦建成,营业面积4247平方米。1991年,位于芝罘区青年路12号的新世界商厦(前身新世界商场)建成,营业面积4500平方米。1993年,位于芝罘区西南河路的银河商厦建成,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1996年,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建成,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1998年,位于芝罘区利丰街5号的良友广场开业,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还有南大街购物城、富凯商厦、烟台商城、中心广场、赛特等综合性商场相继建成开业。同年,全市各类商业网点增加到11.7万处,从业31.9万人。仅芝罘区内就有11家大、中型综合商场相继落成,规模达到35.6万平方米。另外还有以富隆、良友、新润、大润发、扬帆、嘉裕、家家悦等30余家超市为代表的连锁经营机构,参与市场经营,连锁门店延伸到各县市区,到2002年总数达800多个。烟台百货大楼整体移交给振华集团后,经过整修扩建,建筑规模达到7万平方米,更名为振华购物中心。至2002年底,全市各类商业网点发展到26万处,比1979年增加232.8倍;从业42万人,增加近73倍。
  各类商业网点的不断增加,形成城乡一体化,大中小结合,多种经济成分和运行方式兼容的商品市场网络,相继建起30多家规模大、档次高、综合服务功能强的大中型商业设施。在市区,以振华商厦、良友广场、烟台昌隆国际娱乐广场、烟台商城和三站批发市场为依托,集批发、零售、购物、食宿、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烟台市级商业购物中心的架构已显雏形,成为本埠最大商品集散地;以振华购物中心(百货大楼)、华联商厦、南大街购物城、供销大厦、泰丰商厦和数十家品牌专卖店为依托的南大街商业购物一条街,是本埠商贸设施的重点繁华区域;以良友广场、大润发、家家悦、富隆等大型超市为代表的现代化购物中心,为流通市场注入强大活力,也为百姓购物带来极大方便;各类小门店,如餐饮、娱乐、洗浴、美容美发、鲜花礼仪、日用百货、五金、化工、交电、家电等多门类的便民服务网点星罗棋布,遍布城乡,涵盖市区的大街小巷,给居民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
  第五节 重点企业
  烟台市喜旺食品有限公司(参见第八编第十三章)
  烟台酱油酿造厂有限公司 前身是1951年建厂的烟台酱油酿造厂,隶属于烟台副食品集团公司。2000年改制,更为现名。1995年迁址宫家岛东,占地4万平方米,厂房面积2万平方米,资产总额1500万元,职工90人。1992年与台湾万家香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万家香酱园(烟台)有限公司和欣和食品有限公司。该厂生产工艺和设备性能均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酱油新工艺分获国家、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一等奖,有三项设计获国家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产品有“烟台山牌”酱油、面酱、食醋、豆制品、腐乳、酱腌菜等,其中,一、二级酱油被评为部、省厅优质产品,烟台面酱获中国调味品协会“推荐产品”和市级“消费者满意产品”称号。“万家香”甘露被国家有关部门评为名牌产品,并出口东南亚、欧美及日本、韩国。2002年,实现销售利税100万元。
  烟台振华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为1982年建立的烟台市振华百货商店。1994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由烟台市振华百货商店独家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改制为股份制企业,系全国大型百货零售企业贸易联合会成员单位。到2002年底,拥有振华商厦、振华商厦龙口连锁店、振华购物中心、振华大酒店、振华旅行社等多家企业,成为集购物、餐饮、娱乐、服务等于一体的大型商贸集团。总建筑面积由初期的9000平方米增至13.5万平方米,资产由5000万元增加到6.1亿元,经营品种由1万余种增加到15万余种,年商品销售收入由不足1亿元增加到10亿元,实现利税由300万元增至4000万元,连续多年成为烟台市纳税大户,荣登烟台市纳税50强企业排行榜,并被山东省政府列为全省重点企业集团。
  烟台百大集团有限公司 原名烟台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由原烟台市百货大楼兼并山东省烟台百货采购供应站、烟台华侨商品供应总公司、烟台市公利总公司三户国有困难企业组建而成,是国有综合性商贸企业,拥有1个控股公司(烟台百货大楼)和5个全资子公司(烟台百货采购供应站、烟台银河商厦、烟台市商业储运公司、烟台百大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山东省烟台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占地面积15.8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营业总面积3.07万平方米,经营商品6万余种,是市内规模较大的集商品零售、批发、仓储运输、房地产开发和进出口贸易于一体的现代化商贸集团。
  1997年12月26日,撤销烟台百货采购供应站,设立烟台市百大采购供应中心;以烟台市公利总公司和烟台华侨商品供应总公司为基础,并托管烟台汇丰商厦,组建烟台银河商厦,均为独立法人企业。1998年12月16日,烟台市商业储运公司划归百大集团。1999年8月26日,将山东省烟台糖酒茶副食品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归百大集团。1999年1O月22日,设立烟台百大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年1月13日,更名为烟台百大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投资800万元设立烟台百货大楼有限公司。2000年5月,成立集团公司商品进出口经营机构,同年12月7日收购烟台国际航空运输客货代理总公司。2002年3月18日,烟台市政府第50次市长办公会决定,将烟台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整体下放给芝罘区管理,百货大楼兼并的原三户困难企业的债权债务归百大集团承担。9月30日,对烟台百大采购供应中心进行改制评估,改名为烟台德源实业有限公司,国有资本全部退出。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8年10月,股份制企业。拥有大型商业网点华联商厦,商场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职工998人,内设6个专业商场和1个卡拉OK歌舞厅。经营商品有烟酒糖茶、各类食品、纺织服装、五金交电、文化用品、钟表家具、珠宝首饰、日用百货等3万多个品种。1996年股票在沪上市,成为烟台首家上市公司,也是全国最大300家股份制上市企业之一。1998年销售总额2.6亿元,净利润总额2352万元。2002年销售总额12336万元。公司先后获得“全国商业信誉企业”等20余项荣誉称号。
  烟台副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组建,其前身为烟台市蔬菜公司,为单一经营蔬菜及调味品的专业公司,隶属于烟台市商业局。1982年8月成立烟台市蔬菜办公室,属政府派出机构,与蔬菜公司合署办公。1983年11月公司改名为烟台市第二蔬菜副食品公司(原烟台地区蔬菜公司更名为烟台市蔬菜副食品公司),归属芝罘区商业局领导,批零兼营,有零售核算点18个,自然门店40个。1986年4月,烟台市第二蔬菜副食品公司与烟台市蔬菜副食品公司合并为烟台市蔬菜副食品公司,划归烟台市商业局领导。同年烟台市蔬菜办与烟台市蔬菜副食品公司合并,一套机构,两个牌子。1989年8月蔬菜办人财物上收市政府财贸办,为其内设科室。1992年1月8日,公司更名为烟台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下设12个分公司。1993年成立烟台市石油经营公司,设东郊、南郊两处加油站和两个油库。1994年10月西炮台蔬菜副食品批发市场投入运营。1996年富隆连锁总店创立,当年开业毓璜顶、解放路两个超市,后发展为1个配送中心、8个连锁店,首开烟台国有超市连锁经营先河。同年成立烟台市喜旺食品有限公司。1997年12月22日,烟台市蔬菜副食品总公司与烟台市食品总公司合并,组建烟台副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归属烟台市贸易局领导。1998年12月16日,烟台市酱油酿造厂划归副食品集团。2002年7月1日,集团所属烟台国联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成立,国联“放心肉”一期工程投产。同年,集团完成改制,其骨干企业烟台富隆食品有限公司于7月22日正式注册成立。到2002年,烟台副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职工2600人,拥有总资产1.6亿元,年销售额2亿元,利税1500万元。
  烟台国联食品有限公司 由烟台市喜旺食品有限公司和蔬菜副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1500万元建设的市区第一个大型机械化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是市政府“放心肉”工程重点企业。2002年初筹建,7月1日正式投产。投产后实行从猪源、生产加工到鲜肉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监控,进口大量仪器设备进行同步检验,在市区内首开瘦肉精检测先河,日生猪宰杀能力达到1000头左右。国联公司除自办4个大型卖场外,在市区内设立了90多处连锁店,突出国联品牌。国联还与喜旺联手配套生产以中低档产品为主的国联熟肉制品。
  烟台对外供应股份有限公司 始建于1973年7月。辖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商店、冷藏厂、氟制冷剂经营公司等4个经营部门。该公司1981年新建营业楼开业,面积4726平方米,设立外轮供应公司供应部、友谊商店、百货商店、旅馆部等主要业务部门,成为“以外为主,内外兼营”的商业综合服务中型企业。1987年,公司率先在全市商业系统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1991—1993年,连续三年实现销售过亿元,被烟台市政府授予“烟台市明星企业”“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在全市流通企业中名列前茅,跻身山东省零售商业百强企业第27位。1995年公司经营由高峰跌入低谷,陷入困境。2001年11月,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部签订“债务重组协议书”,对所欠华融公司1500万元以外的2000多万元债务予以豁免。
  烟台中商实业有限公司 前身为烟台交电采购供应站和烟台工业品贸易中心。1996年12月实行资产重组,企业注册更名为烟台中商实业有限公司,为国有商业中型(一)企业,有职工346人。公司占地2.7公顷,营业和办公面积3500平方米,仓储面积1.1万平方米。主营家用电器、电工电料、交通器材、副食品、百货等,年销售额3000万元。公司下设10个由总公司控股、职工参股的独立法人经营公司和1个仓储公司。鉴于公司的经营陷入困境,2002年11月,市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烟台中商实业有限公司实行整体改制。
  烟台五金机械总公司 属国有企业。前身是成立于1953年的山东省烟台五金采购供应站。原隶属于山东省五交化公司、市商业局,1997年改属市贸易局,2001年改属商业物资国有控股公司。主要经营五金、工具、机械配件、油漆染料、建筑陶瓷、机电设备、装饰材料等20多个门类的商品。1997年成立的烟台旧货调剂中心,是全国旧货调剂100个会员单位之一。至2002年底,有职工234人,固定资产2000万元,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仓储面积1.6万平方米。
  烟台万发化工原料有限公司 1998年11月由烟台化工原料总公司改制而成。烟台化工原料总公司的前身是山东省烟台化工采购供应站。公司营业、仓储面积1.6万平方米,主要经营化工原料、橡胶、塑料原料、林化产品、染料、助剂及中间体、涂料色浆等,是全市规模较大的化工批发企业。1992年更名为烟台化工原料总公司,并成立烟台市汇丰商场,同年更名为烟台市汇丰商厦;1997年汇丰商厦划归百大集团;1998年11月经市政府批准,总公司改制为全部由内部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本全部退出。
  第四章 供销合作
  1958—1978年,烟台境内供销社曾两次并入国营商业,但基层供销社为农业服务的方针没有变,购销总额逐年增加。1978年,全区供销社销售额达8.81亿元。到1985年底,烟台市供销社有直属企业9个,全市有基层供销社250处,零售网点2976个,代购代销点2347个,全系统共有职工38854人。全年供销系统供应农村生产、生活资料纯销售额12.95亿元。经过近20年的改革与发展,供销社逐步确立了农资、农副产品、鞭炮、石油、再生资源五大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营优势业务,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至2002年底,市联社有14个直属单位。同年,全系统农资销售额31.6亿元,占商品销售总额的58%;农副产品销售额7.5亿元,占社会经营量的10%;油品经营量为15万吨。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7月,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供销合作社改称烟台地区供销合作社。1983年11月,烟台地区供销合作社撤销,成立烟台市供销合作社,职工34人。同年12月,烟台市供销合作社成为独立经济组织,不再列为政府序列。1988年11月,成立山东省烟台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994年,为充分利用外经贸部赋予集团总公司进出口权的优惠政策,市联社成立山东省烟台市供销社集团总公司进出口总部,1999年改制为烟台市供销合作社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1997年9月,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被确定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政府领导。机关被定为事业单位,编制55人。至2002年底,有工作人员51人,辖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采购供应站、山东省烟台市果品总公司、烟台市供销石油公司、烟台市金色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烟台市联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烟台市供销储运公司、烟台市万联报废车辆拆解有限公司、烟台市日用杂品总公司、烟台市棉麻公司、山东省烟台市供销经济贸易公司、烟台市联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烟中宾馆13个直属经营企业和1所中等专业学校(挂烟台旅游学校、烟台供销技工学校两块牌子)及12个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节 供销社体制改革
  所有制改革 
  1958—1978年,供销社两次被合并到国营商业,改变了供销社的集体所有制性质。1983年,贯彻全国总社和省社关于“恢复和加强供销合作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要求,烟台地区供销社全面改革与农村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管理体制。至9月底,烟台地区250处基层供销社普遍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并有11个县成立联合社。1984年4月,烟台市供销社组织全市各级社抓好“三个突破、一个转变”,即在经营范围、服务领域和开展联营、扶持商品生产方面有新突破,实现“官办”到“民办”的转变,恢复供销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1995年2月,全市各级供销社理顺组织体制,全面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
  经营体制改革 1949—1978年,供销社商品流转一直实行计划管理,即各县社编制年度及季度商品流转计划,上报专区分社,专区分社汇总报省社,省社批准后下达执行。1979年起,供销系统指令性的计划管理商品除由国家统一管理的优质化肥、农药外,其他商品均实行议购议销、市场调节。
  1980年第四季度,烟台地区供销社在乳山县诸往供销社实行经营责任制试点。1981年9月,各级供销社普遍推行以“利润包干、基数提成、超额分成、浮动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到年底,全区供销系统有330个独立核算单位试行不同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占总数的96.5%。1982年4月,地区供销社在总结上年试行经营责任制的经验后,提出县以上供销社企业经营责任制采取两种形式,即利润计划定额,计划内提成,超额分成;利润计划超定额,计划内提成加超计划累进提成,提成金额列费用支出。1983年全区供销系统改经营责任制为承包责任制,272处基层供销社承包252处,占92.65%。
  1985年,全市供销企业全面推行以经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同时,改革批发体制,发展县以上经营机构,对原市县两级专业公司调整内部结构,充实业务力量,实行以专业为主,综合经营,批零结合。通过划细专业分工,全市新建综合贸易商场8处,专业经营机构23处,新增经营网点274处。全市县以上供销企业销售总额和利润总额分别比1984年增加14.6%和11%。
  1987年,市联社与市直供销各单位签订承包经营合同书、公证书,市直各企业也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92—1993年,全市供销社系统采取一系列措施深化内部机制改革:1992年第二季度,全系统280个独立核算企业全部推行以用工、分配、经营、价格“四放开”改革。在市县两级直属企业推行内部股份制,全系统60多家企业实行内部股份制。深化基层社改革,重点是深化小型门店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至1993年底全系统2583个门店实行租赁、大包干和社有民营,占全系统门店的78%;拍卖和撤并边远亏损门店78个,占2.3%;撤并13个长期亏损的基层社。拓展经营区域,扩大经营范围,新开发石油、化工、建材、粮油、煤炭等经营业务,不少企业把竞争触角延伸到县外、市外、省外,营业收入明显增加。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外经外贸业务,果品总公司与港商合资成立仙美果蔬水产食品有限公司,获得农副产品的进出口权,先后与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韩国的厂商建立联系,签订了梨、苹果、蒜苔等商品的出口合同。
  1995年,全市供销社按经济区域调整基层社建制,通过在大集镇建立中心社,小乡镇撤社留店等改革措施,加强对基层社的经营管理。至年底,共撤并22个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基层社。同时还强化基层社门店的管理,解决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等粗放经营问题。发展社员入股,特别是农民社员入股,当年全市社员股金总额达5585万元。改革分配制度,全系统大力推行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机构能设能撤的“四能机制”,完善了激励约束机制。
  1996年,各级供销社以基层社为依托,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到1997年底,全市共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154个,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和农业开发等多个领域,入社农户15.6万户,入社股金2752万元;共组建村级综合服务组织560个,实现农产品分购联销额1亿元,为农民增加收入1000多万元。
  1998年,各级供销社开始对所属企业进行改革改制,在企业内部实行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动企业内部机制转换。到2002年,全系统有89家社属企业完成改制,占社属企业总数的74%。
  1999年起,全市供销社积极推进基层社改革,改变过去基层社网点设施以租赁、承包为主的经营模式,发展以村级服务站和专业合作社为主导形式的农村经济合作服务组织。至2002年底,全系统各类农村经济合作服务组织达到992个,入股农民9.7万户。
  第三节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抗灾救灾物资供应 1982年,烟台地区遭受严重旱灾,各级供销社成立1600多个支援抗旱小分队,积极组织抗旱物资的调拨及供应工作。全年供应抗旱物资总值达4400多万元,抽调672部车辆抗旱拉水,支援抗旱救灾。1988年全市旱情严重,部分地区遭受虫灾、雹灾袭击,各级供销社及时察看灾情,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抗旱救灾。全年供应化肥49万吨,农药1.03万吨,农(地)膜3490吨。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总额3.97亿元。1996年,各级供销社将救灾化肥4300标准吨、农药340吨及时送到灾区农民手中,5.2万标准吨的粮油挂钩化肥也足额兑现。
  化肥、农药、农膜及中小农具供应 1978年,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紧张的局面好转,全区各级社供应农业生产资料总值达31748万元,创历史新高,其中,供应化肥81万标准吨、农药3.5万吨。1980年6月起,各级供销社供应农业生产所需的中小农具,采取就地取材、就地生产供应的办法,不搞独家经营。1981年,在调拨化肥供应不足的情况下,供销部门派出大量人员外采化肥,基本满足了农业生产需要。为帮助农民致富、发展多种经营,供应各种专用化肥6万多吨。全区供销部门还建立化肥农药使用试验点300多个。1984年生产资料供应坚持早抓货源,多抓优质货源,改突击供应为常年供应,改整包供应为拆整零售,直接供应到户。当年全市新增生产资料零售网点1260个,供应生产资料3.5亿元。1986年,各级供销社全面开展为农村商品经济服务,全年供应化肥60多万吨,农药1万多吨,农膜3000多吨,中小农具260多万件。1987年为缓解农业生产的发展与生产资料供应紧张的矛盾,全市各级供销社普遍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力量,全年计划外购进化肥33.3万吨,较1986年增加7.1万吨。1989年,国务院决定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这是国家第一次对农业生产资料实行专营。市供销社针对全市主要农资缺口大、进货难的特点,采取措施认真落实专营政策,积极组织货源,全力搞好农资供应。全年调进化肥11.1万标准吨、农药500吨,分别占计划的97.4%和120.5%;供应农民奖售化肥6.5吨,占应兑现的103.2%;外采化肥17万标准吨、农药5500吨、农地膜900吨,超额完成市政府安排的外采任务。
  1990年,全系统生产资料供应完成4.82亿元。1991年,全市供销社积极为吨粮乡镇和重点乡镇开发提供服务,努力支持库区脱贫,全年供应化肥19万标准吨,承担平议差价补贴达60.6万元。市联社无偿支援重点扶持的门楼库区农用机械4台。当年供应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达5.87亿元。1992年,受全市旱情较重,非专营渠道大增,农药趋向高效低毒等因素的影响,化肥、农药、农膜销量均有下降,当年全系统销售化肥62万标准吨、农药7484吨、农膜4464吨,农业生产资料销售额6.44亿元。
  1993年,全系统农资供应总值6.7亿元,其中供应化肥57万标准吨,农药7642吨。1994年,全市各级供销社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做好农资供应工作。全系统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完成14.5亿元,其中化肥经营量达171万标准吨。1995年全市各级供销社面对农资市场货紧价扬的局面,先后派出400多个采购小组6000多人次,奔赴全国各地组织货源。全系统共经营化肥195万标准吨,农资供应总值达20.5亿元。全市供销社对5.2万标准吨的粮油挂钩化肥及时按计划分配和按规定的价格供应到农民手中。1998年,全市各级供销社主动适应流通体制市场化趋势,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积极搞好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通过县基联营、保质销售、服务上门等经营方式,大力扩展农资商品经营规模。当年全系统共购进化肥361.7万标准吨,销售358.4万标准吨。农资类商品销售33.9亿元,占全系统商品销售总额的64%。
  1999年,在农资市场放开、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各级供销社采取挂大联名、淡储旺销、连锁经营、保质监销、科技推广、下乡送货等促销措施,稳固供销社农资经营的主渠道地位。全系统销售化肥372万标准吨、农药5880吨、农膜4220吨,农资销售额达38.4亿元。至2002年,全市农资商品供应一直保持稳定状态。
  农资科技服务 1981年全区供销社系统建立病虫情预测预报点290多个,培训农业技术人员7000多人次,提高了农用物资的效力,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1985年,全市供销社扶持发展各种生产专业大户2508户、专业村300多个,为乡镇企业采购原材料1.09多亿元,举办各种技术训练班和讲座4.1多万次。1990年,全市供销社建立完善农资科技服务组织,配备设施、落实人员:投资40多万元,购买土壤测试仪器90多台(套),与厂方联合举办培训班30多期,培训技术人员2000多人次;在11个县市区70个大集镇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庄稼中心医院和门诊所152个,建立测土配方施肥点185个、咨询服务处462个,印发技术材料5.4万份,组织科技人员下乡3000多人次,共测土配方施肥20多万公顷,科学用药27.3万公顷,防治小麦病虫害13.3万公顷。
  1995年,全系统各类农资科技服务中心和“庄稼医院”、咨询门诊部达296处,村级综合服务站达876处,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情测报点665个,测土配方施肥和验病科学用药面积达2.8万公顷;举办各类农业技术培训班147期,培训技术人员1.3多万人次。1996—2002年,继续开展农资科技社会化服务。
  连锁经营 1996年,全市供销社以县市区农资公司为龙头,推行农资连锁经营和社会服务承诺,共建立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点860个。1997年,在农资经营中普遍推行县级配送、基层连锁、联村联户经营,农资商品经营量占社会供应量的80%以上。全系统建立农资商品保质监销点173个,向农民发放信誉卡20万张。全年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达30亿元,其中经营化肥320万标准吨。2000年始,全市供销系统转变经营方式,发展新型流通业态,建立适应市场竞争新形势的农资营销网络。直属的农资企业先后取得了挪威海德鲁、芬兰凯米拉、美国嘉吉、德国巴斯夫等国际大公司10个化肥品牌的总经销权。市农资总公司、农资采购站分别以太阳农资连锁公司、海南绿生公司为管理母体和配送中心,发展区域连锁经营网点,开展配送连锁经营。到2002年,太阳农资连锁公司在全市及周边地区设立连锁店89个,绿生公司在海南岛地区发展连锁店70个,当年全系统农资销售额达31.6亿元。
  第四节 生活资料供应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内城乡市场逐步向买方市场过渡。80年代初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购买力持续增长,生活资料商品需求快速提升。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各级供销部门转变经营方式和作风,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采取措施搞活生意,全年销售总额2.18亿元。全区年内计划外采购自行车8279辆、半导体收音机5.75万台、缝纫机8.89万台、手表6.4万只、食糖1193吨、优质酒6000吨,总值1.8亿多元。1982年,烟台地区供销社强调酱油、醋是人民生活必需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供应。1983—1985年,全市供销系统建立18个综合贸易公司(中心、商场),成立专业经营机构23个,增设经营服务网点599处。各级供销社经营方式有经销、联购联销、代购代销、换购和组织产销直接见面等,并广泛开展下乡送货、预约供应、有奖销售、批量差价销售、供修结合等活动。1985年,全市供销系统销售生活资料总值达8.21亿元。
  1986年,全市供销社面向全国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扩大商品流通。当年与7800多个工业厂家建立直接购销关系,采取监制、共同投资、联批联销等形式,联办果品、酒类、饮料、服装等生产加工项目20多项,产值达到1400多万元。1987年为满足集体、个体商业的需要,全市各级供销社把供应业务的重点转到批发业务,全市255处基层社将仓库改成批发站,并充实批发人员、加强采购队伍,通过厂站进货、降低价格、增加花色品种,吸引集体、个体商业进货。当年全市供销社计划外购进工业品7.24亿元,较上年增长46.77%;系统外批发销售达7.61亿元,比上年增加1.91亿元。1988年受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市场上的日用生活用品出现脱销断档,日用工业品货源紧张。各级供销社加强外采力量,从工厂和生产厂家直接采购,采取基层社与县、市公司开展经济联合,实行联购分销和分购联销的办法,扩大供销社的经营规模。全系统直接到工厂采购商品达5.75亿元,开展联购分销和分购联销的总额达2067万元。1989年,全市各级供销社全面推广“商农合作,以商促农”,普遍建立批发机构,扩大对集体、个体商业批发,批发额达3.6亿元。通过兴办小磨坊、小油坊、小粉坊、服装加工、食品加工等项目,为农村提供加工服务,促进了社办工业的发展。当年全市供销社实现工业产值1.5亿元。
  1990年,全系统共建立地产工业品销售专柜2500多个,在外地设批发网点65处,与1300个工厂挂钩,建立稳固的购销关系。全年生活资料销售完成6.1亿元。1991年,全市购买力水平上升,农村购买力向城市分流。全年生活资料零售额7.18亿元,其中用的商品零售额达3.56亿元。但受商品适销度差、价格竞争力弱、服务方式不灵活等因素影响,全市供销社系统对集体、个体批发销售3.6亿元,减少9.7%,多年来首次下降。
  1992年春,以流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商品货源丰富,买方市场明显,供销系统受流通渠道增多,购买力向城市分流,自身商品不能适销对路,市场竞争力弱等因素的影响,生活资料销售只小幅增长。当年全市供销社系统消费品零售额为7.87亿元,其中用的商品零售4.15亿元,穿的商品零售1.25亿元,吃的商品零售2.34亿元;一般性日用消费品,如毛线、火柴、肥皂、钟表等竞争力较弱,销势平平;摩托车、录像机、洗衣机、电冰箱等高档耐用消费品保持强劲增势。自1997年起,全市供销社按照专业、特色、规模的原则,压缩或淘汰一批销量小、资金占用大、周转慢的经营品种,精选了一批名优工业品等骨干领航商品,开展区域总代理、总经销业务,先后引进“海尔”“海信”“新飞”“澳柯玛”“格兰仕”等一系列名优产品。新培育的骨干优势商品销售收入占总销售额的80%以上。1998年,全市各级供销社通过开展联厂联村联户服务,与基层社搞连锁经营,组织“大篷车”下乡送货,鼓励职工店外分销等方式,积极占领农村市场。当年全系统日用工业品销售额11.34亿元,其中店外销货5亿元,组织“大篷车”下乡送货达4.2万人次。
  2000年,全系统通过调整优化经营结构,培育特色经营,形成以日用工业品经营为主的经营服务体系,同时推行总经销、总代理及联购分销、分购联销、联合经营等现代营销方式,解决企业经营资金不足等困难,扩大销售量。市日用杂品总公司放弃旧的小杂品领域,向有市场潜力的家电、厨电领域进军,取得20多种产品的山东或胶东地区总经销权。至2002年,全市生活资料经营效益稳步增长。
  第五节 农副产品收购
  1979年6月始,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副产品实行议购议销,根据全国总社和山东省供销社的有关规定,境内只有苹果、香水梨、巴茄梨、长把梨、茌梨按国家价格统一收购。
  1980年,国家对农副产品收购政策进行大调整,对一类产品继续实行统购,对二类产品实行派购,原按二类管理的三类产品,不再按二类管理。对完成国家任务的一类产品(粮食、花生米、花生油)均实行议购议销。1981年,省政府《关于加强果品收购工作的通知》规定:苹果属二类产品,国家指定由供销社实行派购,生产单位完成派购任务后,由当地经营部门发给准销证明,可以自行处理。三类产品中的山楂、山楂片是出口药用必不可少产品,为满足某些特殊需要,确定对烟台等8个地市实行派购,并在化肥上给予帮助。全区供销社对苹果实行派购,严格按国家计划收购和调拨,完成派购任务后的剩余产品开展议购议销,对4种梨(香水梨、巴茄梨、长把梨、茌梨)实行计划收购,对其他产品实行议购议销。全年农副产品收购总值2.16亿元,收购苹果3.1亿公斤。1983年,全市供销系统国内纯购进完成6.46亿元,其中农副产品收购总额3.26亿元。1984年6月,省政府将全省原统购派购的农副产品113种调减为66种,其余改为三类产品。其中,统购的三种为粮食、食用油脂油料、棉花。7月,国务院96号文又将苹果由二类改为三类,实行议购议销,农产品经营打破了计划管理模式,逐步走向市场经济。全市供销系统收购粮食、花生、饲料等农副产品0.8亿公斤,收购总额达3.47亿元。由于各种经营渠道尚未形成,各经营部门仍保持着传统的流通方式。
  1985年,全系统对零售门店全面实行经营承包,各级供销社经营上更加灵活,业务进一步扩大,全年收购农副产品总额达3.78多亿元,较1984年增长7.6%。1986年全市供销社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4.3亿元,其中,收购果品总量达32万多吨,粮油6.8万吨,生猪8万多头,鲜蛋230吨。1987年,各县市区社对基层社的经营进一步分专划细,形成农业、畜牧业、乡镇企业、果业和个体商业5大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信息、技术、销售、加工储藏、运输等系列化服务。1988年,全市各级供销社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更新改造农副产品加工储藏运输设施,增强储藏保鲜和加工转化能力。当年全系统购进粮食6.75万吨,比上年增长94.2%;苹果21.8万吨,兔毛19万公斤。1989年,全系统推广招远县“商农合作,以商促农”经验,积极为农民推销以果品为主的农副产品,“抓质量,创名牌”,全年推销果品总量25万吨,其中葡萄3.34万吨。同时,积极扩大粮油、畜产、水产品的销售。年末农副产品推销总值完成4.6亿元。
  1990年,全系统通过办协会、建基地,强化果品生产服务,共兴办果业协会或合作社154处,入会果农33万户,建立商品果园基地2.67万公顷。全年农副产品收购4.03亿元,其中,收购果品1.3亿公斤,苹果1.1亿公斤。1991年,全市供销系统农副产品收购受收购资源、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分为前后两个时期,7月以前为前期,8月以后为后期,与上年对比,前期果品类和粮油收购下降幅度较大,分别收购3415万元和4669万元,下降幅度分别为22.3%、30.8%;畜产品收购517万元,减少70%。后期农副产品收购猛增,8月以后累计收购3.27亿元,增长36.3%,主要是受果品收购增加的影响。早秋果上市之初,每公斤收购行情是,红香蕉1.9元、金帅1.4元、大国光1.6元、青香蕉2.2元,超省市两级指导价格50%以上。晚秋果上市后,价格依然居高不下。8月以后,全市果品收购额2.06亿元,全年果品收购总量达16.2万吨。全年农副产品收购完成4.46亿元。1992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农副产品收购完成3.6亿元,比上年减少18.8%,收购额是5年来的最低点,主要是受果品、粮油两因素的影响。到11月上旬,全市晚秋果大量上市,质优价廉,烟台果品市场重新热起来,全市供销社由以往的重购轻销转为购销并重,果品经营效益好转,收购额2.3亿元,减少4.6%。粮油市场受干旱减产影响,价格居高,资源不足,全年收购额6164万元,减少45%。1993年,全市供销社农副产品购进3.9亿元。1994年,全系统农副产品收购完成2.1亿元。1995年,全市供销社在继续搞好生产环节服务的同时,把果品促销作为农副产品经营的重点,运用市场规律和价格杠杆,促使农民提高产品质量,引导农民自觉走向市场。全系统农副产品购进完成4.5亿元,其中经营各种果品18万吨。1999年,全系统果品经营量达16万吨,经营额2.9亿元。
  2001年,全系统通过建基地,改造和扩建气调库等经营设施,提高农副产品储藏量,多方位开拓国内外市场,探索在大中城市建立配送中心,果品销售初具规模。2002年,全系统农副产品销售额达7.5亿元,其中果品经营量20万吨,占社会经营量的10%。
  第六节 废旧物资收购
  1979年,全国总社颁发《关于废旧物资经营范围的试行规定》,明确划定供销社废旧物资收购范围为:城乡居民、农村社队和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商店等单位出售的有利用价值的各种废旧物资(包括群众出售的各种生产资料);厂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和边角料(包括报废的机械设备和包装容器)。各级供销社为弥补收购力量不足,充分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小商贩代购,废旧物资回收量逐年增加。
  1985年,全市供销社收购废旧物资总值达3444.4万元,是1978年的2.4倍,创历史最高纪录。之后全市供销社废旧物资收购逐年攀升,1994年收购总值达1.41亿元。1995年起,个体废品回收商贩急剧增多,全市供销社废品回收业务受到强烈冲击,呈逐年递减趋势,1995年收购额1.29亿元,1996年1.04亿元,1997年1.21亿元,2002年仅为4503万元。
  第七节 重点企业
  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 前身为1984年成立的烟台市生产资料公司,1992年5月更名为烟台市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主营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商品。公司内设经营机构18个,国内分公司、办事处13个,海外独资公司1个,自有、联营化肥厂2个。2000年获得自营进出口权。2002年营业额17.5亿元,同年被省经贸委、省统计局确认为全省大型流通商贸企业。公司连续多年被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明星企业、最佳流通企业,山东工交财贸系统行业经济效益排头兵、百家利润大户企业,省批发企业经济效益排头兵、五十强等称号。
  山东省烟台市果品总公司 前身是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烟台果品采购供应站,1965年9月成立,1984年改为市属企业。1990年更名为山东省烟台市果品总公司。1978—1984年主要担负国家果品收购、调拨、出口、加工及计划安排工作。1984年9月,公司所属果品铁路专用线正式投入运营,1987年投资建设5560吨果品冷风库并正式投入使用。1992年,与香港捷进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烟台仙美果蔬水产食品有限公司。1997年成立烟台兴农果业合作社,向产供销一体化方向发展。
  1999年与菲律宾客户洪连铜合资成立烟台荣丰食品有限公司。2001年,对“仙美”牌红富士苹果进行工商注册,并于次年9月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使用标志。2002年投资300万元,在原冷风库基础上,改造一层1300吨的果品气调库,并增加与气调库相配套的8.5万个果品周转箱。公司主要经营果品收购、销售、贮藏、铁路中转服务、资产出租,兼营化肥、煤炭、铜矿粉等。
  山东省烟台市供销储运公司 前身是山东省供销合作社烟台转运站。建于1956年6月,为省属企业。1959年下放地方,更名为烟台专员公署商业局储运站,1962年又上收为省属企业,之后于1972年下放,隶属烟台地区商业局,1976年改属烟台地区供销社。1983年,更名为山东省烟台市供销储运公司。公司成立伊始,主要负责全地区供销、商业系统物资的中转和储存。1995年,按照市政府统一规划三站市场的部署,公司投资3000万元建设三站汽配市场,两期工程共建营业楼3万平方米,并于1996年底投入使用,自此改变多年以中转、运输为主业的经营模式,向以资产租赁经营为主的方向发展。1999年,储运公司车队及其相关资产转到供销石油公司,供销储运公司经营40多年的运输业务退出历史舞台。2002年,公司内设物业部、招商部、业务部、装修部、停车场、修理厂及配件一、二、三部等部门。
  烟台市供销石油公司 1992年成立,主要从事成品油批发零售业务,享有国家赋予的成品油经营批发零售资格和自营进出口权,发展成为主要为农业提供服务的区域性成品油销售服务商。公司下设18个部门,拥有加油站12座,油品配送中心3处。2002年油品销量7万余吨,营业额3.7亿元。
  烟台市联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99年成立,公司下设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物业修缮、资产经营分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有:物业管理服务、保安服务、清洁卫生服务、维修服务、家政服务。2001年,获得物业管理三级资质。受托管理烟中大厦、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市供销社安居小区物业。
  烟台市万联报废车辆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1998年成立,是烟台市唯一一家国家级定点报废车辆经营单位。内设报废车辆回收拆解科、黑色有色金属科(主营废旧钢铁、有色金属)、三类物资经营科(主营旧报纸等三类物资)。公司占地3.3万多平方米,拥有各种营运车辆6部,铲车、吊车、剪切机等5台,各种加工拆解设施齐全,经营规模逐年扩大,销售收入连年攀升。2001年,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报废车辆拆解行业达标考核中,居全市11家拆解企业首位。2002年销售额达358万元,比2001年增长31.6%。同年,公司以发起人的身份,联合烟台市部分县市区的报废车辆经营单位,成立烟台市万通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第五章 粮食流通
  1953—1984年,境内粮食购销执行国家统购统销制度。1985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这是全市农产品购销体制由统购统销走向“双轨制”的转折点。至1993年,统购统销体制全部解体。此后,全市实行“米袋子、菜篮子”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粮食定购价格全面提高。全市除落实26万吨粮食定购外,还下达14万吨议购计划,并全部落实到各县市区。1998年进行新一轮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推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2002年启动实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放开粮食流通。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7月,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粮食局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粮食局,有运输队、中心化验室2个直属单位。1980年11月,烟台地区行政公署粮食局改称烟台地区粮食局。1983年11月1日,改称烟台市粮食局,编制28人,实有24人。
  为市政府工作部门。1984年1月,市粮食局编制为25人。10月,编制28人。1987年8月,增加编制5人。1987年10月,因组建威海市,核减后编制30名。1992年初,行政编制总额为33人。1992年5月,组建烟台粮油集团总公司,暂定为大型(二)企业,担负市政府全市粮食系统行业管理职能,同时挂“烟台市粮食局”的牌子,使用“烟台市粮食局”印章。1995年粮食集团总公司内设机构调整,设行业管理办公室、财务部、业务一部(对外称烟台市粮油贸易公司)、业务二部(对外称烟台市粮油发展公司)、业务三部(对外称烟台市粮油物资公司)、业务四部(对外称烟台金谷粮油有限公司)、国际贸易部、粮油饲料批发市场管理处、资金结算中心、驻北京办事处、驻广东东莞办事处,在新加坡设立独资公司——新多利企业有限公司。1996年8月,取消粮油集团总公司所挂的市粮食局牌子,组建市粮食局。粮油集团总公司改为市粮食局直属的粮油经营性公司。市粮食局编制31名。
  2000年12月,市粮食局编制24名,实有工作人员27人。至2002年底,市粮食局辖属粮油储运公司、粮油运输公司、粮油食品工业公司、粮油供应公司、饲料公司、粮油贸易公司、粮油发展公司、粮油物资公司、金谷粮油有限公司、烟台粮油集团总公司国际贸易部、粮油饲料批发市场管理处、粮油资金结算中心、烟台粮油集团总公司、粮油科学研究所、粮油开发有限公司、粮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粮油总公司等17个直属单位。
  第二节 流通体制改革
  1978年,全区粮食执行统购统销政策。1979年始,国家先后7次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并逐步缩小粮食统销范围,提高统销价格。1984年,首先将工业、饲料用粮退出统销范围,改为由市场调节。至1992年,一直坚持压缩粮食统销数量、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同时,逐步提高粮食统销价格,实行购销同价,改变粮食购销价格倒挂局面。
  1985年,国务院决定取消粮食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及粮食收购与奖售化肥、柴油、预购定金“三挂钩”政策。为保护和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1986年,烟台市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并对签订合同的农民按平价供应一定数量的化肥,给予优惠贷款。同年,省粮食局下放粮食财务管理权限,对市、地实行购销、调拨和财政包干,实行定额补贴。
  199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粮食购销政策有关规定的通知》,将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确定交售国家定购粮为农民必须完成的义务,原定购任务不变,“三挂钩”的政策也不变。同年调整了粮食统销价格。1992年实现粮食购销同价。9月,全市取消城镇居民口粮凭证定量供应办法,城镇居民粮油价格放开,全面进入市场,取消粮票和食油票。对因放开粮食销价而增加的职工支出,由财政和企事业单位给予每人每月5元的粮价补贴,1993年1月提高到8元。1993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提出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放开价格,放开经营,对粮食定购采取保留数量,价格随行就市。为防止“谷贱伤农”或粮价暴涨,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实行收购的最低保护价和销售的最高限价政策。市政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粮食产销政策的通知》,保留粮食定购数量,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改进粮食定购“三挂钩”物资兑现方法,将粮食挂钩物资由平价供应物资改为以货币方式找平议差价。1O月,受外地粮价上涨的影响,烟台市出现抢购粮食风,粮价迅速上涨。为平抑粮价,烟台市恢复凭“居民粮油供应证”以优惠价供应的制度。
  199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粮食部门必须收购社会商品粮的70%~80%”。为充分掌握粮源,烟台市分夏、秋两季分解下达26万吨粮食收购计划,并圆满完成了收购任务。粮食流通体制实行粮食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两条线运行的重大改革。全市对政策性粮食业务和商业性经营业务,从业务范围、经营单位和信贷资金的来源等方面都作了比较明确的划分和界定,重点实行财务分开和核算分开。1998年5月,烟台在全省率先对基层粮管所实施“业务分离,资金分开,资产划转,人员分流”改革,将粮食收储企业的经营业务与附营业务彻底分离,从粮管所分离成立粮食收储管理站169个。到1999年底,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对本地粮食收储业务进行系统核算和管理。2001年4月,《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停止使用。2002年4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意见》,启动实施全市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试点。从2002年4月1日起,全市取消粮食定购任务,放开收购,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价格,政府不再下达粮食定购计划和市级粮食调拨计划,不再实行粮食保护价格。“居民粮油供应证”与“粮食关系转移证明”同时废止。全市确定200万亩基本保护粮田,各县市区逐级分解落实到镇村。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市里和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国务院“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地方储备规定,根据城镇吃商品粮人口数量,充实和补充地方储备粮,并保证储存粮食实物。加快建设与储备规模相适应的市县两级中心储备粮库,实现“市级储备粮放市库,县级储备粮放县库”的目标。根据粮食流通的需要,搞好市县两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以市级中心粮库为依托,重点培育和发展粮食批发市场。要求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入农村收购粮食,均需经所在地县级以上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其资格,审核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根据山东省对烟台市的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市里对各县市区的粮食风险基金维持现有规模不变,要求切实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到位。对粮食购销企业因执行国家政策而形成的现有库存,在进行全面评估后,由地方财政分期分批抓紧处理,有条件的也可一次性处理。同时划断市场化改革前的老账。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把改革的重点放在调整经营布局、完善管理体制和减员增效上,杜绝新的亏损挂账。
  第三节 粮油收购
  统购统销 1978年,境内继续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粮食统购任务一定5年不变,并继续实行超购加价政策,加价幅度高于统购粮油价格的30%。对多卖给国家的粮油继续实行奖励化肥、柴油政策。全年购粮67.88万吨,花生仁17.58万吨。1979年,超购粮油加价幅度由30%提高到50%,全年购粮96.71万吨,花生仁21.71万吨。1981年起,在完成粮油征购任务基数后,国家改按议价收购余粮。全年购粮38.26万吨,其中议价粮2.46万吨。
  合同定购 1985年1月,烟台市取消粮食、棉花统购,实行合同定购及粮油收购与奖售化肥、柴油、预购定金“三挂钩”政策。合同定购后的三大品种(小麦、稻谷、玉米)按“倒三七”固定比例计价(即30%按原统购价,70%按原超购价),合同定购外的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定购花生按“倒四六”比例计价(即40%按原统购价,60%按原超购价)。1985年底,烟台市合同定购品种为小麦、玉米、花生。同年,全市定购粮食23.54万吨、花生11.07万吨,实际收购粮食29.83万吨、花生17.23万吨。
  1986年1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适当减少合同定购数量,扩大市场议价收购比重,并对签订合同的农民按平价供应一定数量的化肥,给予优惠贷款。烟台市每吨花生仁奖优质标准化肥15公斤。全市全年合同定购粮食27.21万吨,议价收购8.56万吨。收购花生仁9.23万吨。平价供应化肥1385吨。
  1987年3月3日,省政府规定:定购品种仍为小麦、大米、玉米、小米,其余品种可由市地在定购任务内安排。每50公斤贸易粮奖售优质化肥6.5公斤、柴油1.5公斤。核定烟台市合同定购粮食26万吨、花生9.16万吨。实际收购粮食27.5万吨、花生9.32万吨。奖售优质化肥3.58万吨、柴油8250吨。
  1988年1月28日,省政府规定:不要奖售物资的,每斤补6分4厘差价,对完不成定购任务的单位和农户,按规定收取平议差价款,由粮食部门收购议价粮抵顶。从1988年起,收购粮油按奖售标准全额发放票证,随收购,随发证。12月15日,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粮食管理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规定:1988—1990年继续实行粮食购销调包干办法,一包3年。核定烟台市粮食合同定购任务为26万吨,其中小麦合同定购任务为18.55万吨。全市实际完成合同定购任务26.11万吨,其中小麦完成合同定购任务15.75万吨。议购粮食21万吨。
  1989年1月20日,省政府规定:每50公斤小麦挂钩化肥11公斤、玉米10公斤、大豆15公斤,花生仁20公斤。全市实收合同定购小麦16万吨,玉米6.6万吨,大豆3280吨,花生仁3.14万吨。共挂钩化肥6.2万吨。
  国家定购 1990年下半年,从同年秋粮收购开始,将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交售国家定购粮作为农民应尽的义务,必须保证完成。原定购任务不变,“三挂钩”的政策也不变。同年,全市收购粮食26.4万吨,其中小麦18.31万吨,玉米7.54万吨,大豆4192吨,花生9.67万吨。挂钩化肥9.53万吨。1991年,市粮食局、财政局根据省里的要求,将全市粮食定购任务调整为28.87万吨,其中小麦20.15万吨,油料定购任务折花生仁5万吨。实际完成粮食定购任务28.62万吨,其中小麦完成20.19万吨。实际收购花生(折仁)统计4.19万吨。1992年2月14日,烟台市粮食定购价格提价额作出调整:小麦由每50公斤25.83元提高到32.5元、籼稻由23.9元提高到26.9元、玉米由17.6元提高到21元。
  1993年,市政府规定:保留粮食定购数量,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改进粮食定购“三挂钩”物资兑现方法,将粮食挂钩物资由平价供应物资改为货币方式找平议差价。平议差价返还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每50公斤小麦、玉米各4.2元(中央财政2.85元,地方财政1.35元),大豆5.5元(中央3.475元,地方2.025元),地方财政负担的由省负担70%,县市区负担30%;实行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范围限于原国家定购和专项储备粮,标准为每斤小麦0.325元,玉米0.21元,大豆0.45元。在具体执行中,市价高于保护价加挂钩时,随行就市收购;市价低于保护价加挂钩,依照保护价加挂钩物资平议价差价与农民结算。花生综合收购价原则上掌握在每斤1.5元左右(中质中价),随行就市,以质论价。全年实际完成粮食定购26.4万吨。
  1994年,继续落实省政府下达给烟台市的26万吨粮食定购任务(含农业税征实部分)。市政府要求,自1994年起在全市安排3万吨的花生收购指导计划,一定3年不变。定购粮价格为:每斤小麦0.54元,玉米0.41元,大豆0.9元,花生仁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根据国务院“粮食部门必须收购社会商品粮的70%~80%”的要求,烟台市全年共收购粮食48万吨,花生仁8.08万吨。其中完成定购粮任务26.O1万吨,收购社会商品粮21.99万吨。1995年,市政府要求:参照省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要求,落实米袋子市、区长负责制,负责收购掌握70%~80%的商品粮源,全面完成26万吨粮食(含农业税征实部分)和3万吨花生仁定购任务。定购粮油价格按1994年度执行。全市全年共收购粮食42.9万吨,其中定购任务完成26.04万吨。收购花生(折仁)6.94万吨,其中定购任务完成3.01万吨。
  1996年,全市定购总量不变,粮食定购任务26万吨,其中小麦18.55万吨,玉米7.45万吨,花生定购任务3万吨。从6月1日起,提高定购价格,小麦由每斤0.54元提高到0.76元,玉米由0.41元提高到0.63元,继续实行粮肥挂钩。7月1日,省政府规定国家定购任务是指令性计划,完不成任务的市地,必须自行补足粮源,所需差价款由地方政府拨补。国家定购粮食一律收购实物,农业税征收已包括在定购任务内,必须征收实物。国家定购粮食的收购价格实行中央指导下的省政府定价。全市全年实际收购粮食41.32万吨,其中定购任务完成26万吨。花生(折仁)收购2.17万吨。1998年,烟台市定购任务调整为粮食24.5万吨,花生2.5万吨。粮油定购价格为:每斤小麦0.73元、玉米0.61元、花生仁1.6元,保护价小麦0.64元、保护价玉米0.54元。全市全年收购粮食33.49万吨,其中定购任务完成24.5万吨。花生(折仁)收购4.25万吨,其中定购完成2.44万吨。1999年,保持粮食定购任务不变,花生定购任务调整为2万吨。粮油定购价格为:每斤小麦0.64元,下浮一分钱,玉米O.46元,花生仁1.55元,粮食保护价按定购价执行。全市全年收购粮食33.26万吨,其中定购任务完成24.5万吨。收购花生(折仁)2.3万吨,其中定购任务完成1.91万吨。
  2000年粮油定购任务不变,定购价格为:每斤小麦0.55元,玉米0.49元,花生仁1.6元。全市全年收购粮食37.35万吨,其中定购任务完成21.65万吨。花生(折仁)收购1.6万吨,其中完成定购任务1.02万吨。2001年粮油定购任务不变,小麦、玉米定购价格与2000年相同,玉米退出保护价,花生价格由各县市区自定。全市全年收购粮食35.73万吨,其中定购任务完成23.09万吨。花生(折仁)收购1.91万吨,其中完成定购任务1.77万吨。
  从2002年4月1日起,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取消粮食定购,放开粮食收购、粮食市场和粮食价格。全市全年收购粮食13.39万吨,市场交易36.7万吨,花生(折仁)收购1885吨。
  粮油议价收购 1978年,全地区议价收购粮食3085吨。1980年11月烟台市粮油议价公司成立,负责全地区粮油的议购议销。1981年议购粮食2.46万吨。1986年起,国家调整购销政策,增加委托代购、增购和议转平任务,全市议购量大幅增加,年平均议购量16万多吨。1997年,国务院制定小麦、玉米保护价。同年起,议购议销粮食改为保护价收购粮食和顺价销售粮食。1998年,国务院颁布收购条例,规定定购的粮食品种为小麦、玉米、稻谷,只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定购价收购,不准其他企业、单位、个人收购。2000—2001年,定购价、保护价同价。2002年烟台市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
  第四节 粮油销售
  城镇居民粮油供应 1978年,城镇粮油供应按1955年国务院《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中的标准供应。标准分特重体力、重体力、轻体力、脑力劳动、大中学生、居民与儿童5种类别,每种类别又分为1~3级或1~4级,按级确定每人每月的粮食定量供应标准,一般从事轻重体力劳动的为19.33公斤,一般干部、职工为13.5~15公斤,居民为13.5公斤,食油每人每月供应0.25公斤。同年,全市定量人口粮食供应总量9.07万吨,食油销售1905吨。
  1980年,将国庆节、春节食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0.25公斤。1982年,将食油补助标准提高到0.5公斤。1988年,根据省粮食局的通知要求,取消各项补助用粮,凡定量外的粮食补助一律取消,所需补助粮可供应议价粮。1980年烟台地区粮食统销价格为:每50公斤小麦13.6元,玉米9.6元,谷子9.5元,粳稻11.3元,小米13.1元,标二粳米16.8元,标二籼米14.2元,大豆14.2元,特制粉25元,全麦粉15.5元,标准粉17.8元,生产粉16.6元,玉米粉10.6元,高粱面1O.3元,小米面13.9元,大豆面15.3元,地瓜干7.7元,瓜干面9元等。1987年烟台市粮食统销价格为:每50公斤小麦13.6元,玉米9.6元,谷子9.5元,粳稻11.3元,标二粳米16.8元,标准粉17.8元,以上6个品种的统销价格与1980年相比没有变化。小米13.4元,大豆14.6元,特一粉25元,特二粉21.5元,玉米面10.8元,小米面14.2元,大豆面15.7元。
  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1991年烟台市粮食统销价格调整为:每50公斤小麦21元,玉米15元,粳稻22元,籼稻18元,谷子15元,瓜干12元,大豆37元,黑豆35元,杂色大豆34元,特一粉38元,特二粉34元,标准粉28元,标二粳米32元,标二籼米26元,小米21元,玉米面17元。其他粮油品种及副产品的销售价格也相应调整。这次销售价格调整,适当缩小了粮油购销价格倒挂的差距。为了不降低城镇非农业人口的生活水平,政府采取给职工、学生适当补贴的办法: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定期发放生活费的优抚对象每月补偿6元,中小学民办教师、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每人每月补偿4元。1992年4月1日,烟台市实现粮食购销同价。从4月1日起政府再次增加职工粮油价格补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每月给予粮价补贴5元。同年10月1日,芝罘区城镇居民粮油价格放开,市区取消凭证凭票供应居民粮食的制度,全市各县区粮油价格也先后放开(军供除外),全面进入市场。粮食经营格局由粮食部门一统天下改为多渠道经营。从1992年10月1日起,政府再次增加职工粮油价格补贴每人每月5元。这项补贴从1993年1月1日起增加到8元。1993年下半年,全国粮食出现紧张,烟台市又恢复了凭证凭票供应居民粮食的制度。10月底,受外地粮价上涨的影响,烟台市出现抢购粮食风,粮食价格迅速上涨,特一粉每公斤最高达2.2元。市政府立即组织粮食部门内采外购,保证城镇居民的粮食供应;各粮店挂牌经营,对城区居民实行凭证限量限价供应。由于措施得力,很快抑制住市场粮价,平息了粮食抢购风。从1993年11月1日起,政府又增加粮价补贴每人每月5元。1994年6月10日,省政府调整粮食销售价格,每50公斤特一粉103~106元,特二粉94~97元,标准粉仍按每50公斤60元执行。全市一律按最低限价供应面粉,每人每月凭户口和优惠券供应10公斤。
  1995年,烟台粮食流通体制实行市长负责制。为确保供应,市政府下达定购粮食26万吨、油料3万吨的任务,同时严格控制销量,城镇居民一律凭证限量(每人每月10公斤成品粮)、限价(特二粉每公斤1.94元)供应,大中院校学生仍按原标准供应。凭优惠券供应到1995年底。1996年后,粮食销售价格随行就市。1999年起,统计报表不再有城镇供应的内容。
  农村居民粮油供应 1978年,全区农村粮油统销只对救灾、水库移民、郊区菜农供应。同年,全区农业销售口粮及饲料4.69万吨。1984年,达到15.67万吨。1989—1992年为22.43万吨,年平均供应量5.6万吨。1992年10月1日烟台市取消凭证凭票供应粮食后,各粮食供应门店对前来买粮对象的划分无法再像从前那样准确。1993年后,统计报表的指标设置由原来的“农业销售”调整为“农业人口口粮”。1993—1997年,全市平均年供应农村人口口粮4万多吨。1999年起,统计报表指标设置将城镇和农村人口口粮合为一个指标“居民口粮”。对遭灾地区的粮食供应,采取民政局提供缺粮数字、粮食部门开仓借粮的办法,但实际无人借用。
  工商行业粮油供应 1978年,对饮食、糕点行业实行用多少粮食收多少粮票的办法,用油按用粮数量确定一定比例。同年,全区供应饮食业用粮1.95万吨,糕点业1.19万吨,酿造业4490吨,工业4055吨,饲料业1075吨。从1984年开始,对工商行业用粮油和非农业饲料用粮,实行核定基数销售的办法,对基数以内的供应平价粮油,超过基数的供应议价粮油。对工商行业用粮油实行核定基数销售办法后,取消对饮食、糕点以粮带油的办法。同年,全市供应工商行业用粮10.87万吨。1985年4月1日起,工业用粮一律改为议价供应。同年,全市供应饮食业粮食2.03万吨,糕点业3.45万吨,酿造业6670吨,饲料3995吨,全市工商行业用粮6.54万吨。1986年,省粮食局规定,对饮食、酿造、副食用粮油继续实行计划供应,不足部分酌情增拨;对接待、旅游、外事和火车、轮船、飞机等旅客餐厅、站用粮油,改为议价供应。1988年,省粮食局印发《关于取消各项补助用粮等几个问题的通知》,确定凡定量人口外的粮食补助一律取消,需补助粮可供应议价粮。新开业的单位不再借给平价铺底粮,对接待、旅游、外事、高级宾馆、饭店改供议价粮油。1990年7月起,对酿造、副食、糕点、饮食全部取消平价粮油供应,改按议价供应。同年,全市供应饮食业粮食4396吨,糕点业1.58万吨,酿造业4828吨,饲料用粮1348吨,供应工商行业用粮共计2.63万吨。1997年,全市工商行业年供应议价粮总量达9.97万吨。1998年起,统计报表不再有对工商行业的粮油销售内容。
  军队粮食供应 1980年12月,全国召开第六次军粮工作会议,确定继续实行凭证凭票供应,并于1982年4月1日起执行。军用粮票分供给粮票和价购粮票。军供副食大豆随粮供应。食油由部队团以上后勤部门按灶别核定定量,粮食部门凭证供应。1986年9月,全国第七次军粮工作会议对供给粮票中的供应比例作了调整。1988年,提高各类灶别的油豆比例和定量。1989年,国家对非大米、非大豆产区的军供大米、大豆实行专项补贴。1993年,对驻烟部队取消粗粮供应,全部改为供应细粮。提高军粮供应等级,大米由标二提高到标一,面粉由标准粉改为特二粉。1997—2000年全市先后建设集购粮、储存、军人休息场所于一体的综合军供楼4处,并对19处网点进行改造。
  粮油议价销售 1980年11月烟台市粮油议价公司成立,负责全地区粮油的议购议销。1992年5月烟台粮油集团成立,市粮油贸易公司并入集团,由粮油集团负责全市粮食的议购议销。1993年,全市议销粮食68.19万吨。1994年,统计报表不再分政策性与市场销售,全市共销售粮食79.78万吨。1995年,统计报表将定购粮销售与议价粮销售分开,全市共销售议价粮43.59万吨。1996年统计报表再次将粮食政策性与市场销售分开,全市市场销售粮食39.78万吨。1998年国务院确定三项政策(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粮食购销企业不存在议价销售,改称顺价销售。2000年全市顺价销售粮食51万余吨。2001年、2002年全市顺价销售粮食分别为46万吨、37万吨。
  第五节 粮油调运
  1978年,实行中央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粮食管理体制,统一征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烟台粮油调拨按省计划组织进行。调拨计划有国家计划、省级计划、市级计划及县级计划。1981年,恢复购销差额管理和调拨包干的粮食管理体制,调拨包干一定3年。1984年10月1日始,实行调拨合同制。在编制粮油调拨计划时,调出、调入双方签订调拨合同;粮食年度结束后,省与中央核实年度调拨计划执行情况,结转调拨差额。省对市地、市地对各县市安排粮油调拨计划,也照此方法进行。1986年,粮食调拨包干改为1年一定。调拨计划一经确定,除因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和遇有其他特殊情况经省批准调减计划外,必须保证完成。1988年,粮食调拨包干实行一定3年。3年的调拨数量参照3年包干的收支差额确定。食油调拨计划仍1年一定。地区粮食主管部门分季或分月召开调拨计划汇编例会,平衡调拨计划。
  1992年9月19日,省政府取消省内市地间平价粮油调拨计划。1995年4月27日,省政府对定购粮实行省内市地间统一调拨制度,调拨数量按原包干计划执行。1998年6月22日,省政府取消市地间定购粮食调拨计划。同年,烟台市取消县市区间粮油调拨计划,实行粮食自产自销。
  第六节 粮油仓储
  设施建设 1978年,全区共有基层储粮单位339个,主要储粮仓库类型分为苏式仓、地下仓、简易仓、砖混仓、拱形仓、土圆仓。同年始,粮库建设速度加快,到1985年底,全市共有各类粮油仓库4900幢,总仓容136.13万吨。其中靠铁路线仓库14处,总仓容41.5万吨,内建有铁路专用线粮油仓库2处,仓容5.5万吨。1997年底,全市粮油仓库总容量为96.48万吨,其中基建仓78.92万吨,苏式仓6.08万吨,简易仓8.47万吨,地下仓3.01万吨。1991年始,围绕建立国家专项储备和地方专储制度,全市先后争取国家投资5200多万元,建设利于机械化作业的标准化基建仓库容量10万吨。至2002年底,全市储粮仓库容量达104.8万吨。
  1996年,烟台粮油储运公司、莱阳市粮食贸易储运公司被国家粮食储备局定为国家粮食储备库,有效仓容量分别为6万吨和4万吨。1997年,莱州、龙口、蓬莱国家粮食储备库相继建成,有效仓容分别为1.7万吨、2万吨、3万吨。1998年,莱阳市争取到5.15万吨中央储备粮库扩建项目,并于1999年建成。1999年,海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建成,有效仓容0.9万吨。同年,莱州市建设库容为3.5万吨中央直属粮库。2000年,蓬莱市争取到1.5万吨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任务,于200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粮油储藏 1978年,粮油储藏仍贯彻“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护粮方针,继续开展“四无(无虫、无霉、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同年,利用太阳能杀虫减水储粮685万公斤。
  80年代初,烟台境内开始注重科学安全储粮,争创高标准、高质量、规范化的“四无”单位。1981年,全区粮食系统普查仓库粮食害虫,发现各种害虫22种,采用低浓度、低剂量药杀害虫,效果良好。同年,全区粮库普遍实行低温、低氧、低剂量药剂的“三低”方法储存粮油。全年采用低温密闭保管粮油48.04万吨,塑料薄膜低氧储存粮油39.78万吨,低剂量磷化铅熏蒸粮食32.53万吨。全区“四无”粮库、所(站)237个,占总数的83.7%。建立安全保粮小组353个,人员2700余人,常年坚持夜班值勤单位233个,并有402个库设立安全防火标志、配备消防器材,74个单位安装防盗报警器。1983年,对保管花生米安全过夏进行试验。1984年,粮仓提倡双笆式房顶,墙壁增添隔热层,减少大气温湿度对仓库的影响,提高粮油储藏质量。1985年始把“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护粮方针调整为“以防为主,综合防治”,储粮方法仍采用“三低”技术。1981—1985年,采用低温储存粮油187.65万吨,低氧储粮油199.80万吨,低剂量ATP熏杀害虫储粮油227.31万吨,全市“四无”粮仓达100%。1986—1989年,存气箱机械通风准低温储粮技术开始应用;全市继续采用“三低”储粮技术并积极推广机械通风储粮、空调低温储粮技术;粮食系统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储粮单位”建设活动。1989年,市粮食局成功研究粮食仓库自动化通风双控储粮技术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992—2002年,采用低温储存粮油9619.15万吨,低氧、低剂量ATP熏杀害虫“双低”储粮油4.47亿吨,机械通风储粮1.22亿吨,空调低温储粮65.19万吨。
  90年代,烟台市新建高大平房仓,其PH3环流熏蒸杀虫技术、应用微机和电子测温技术比较成熟。电子测温技术在烟台市应用率达100%,PH3环流熏蒸杀虫技术和微机测温技术仅在新建国家粮食储备库中得到应用。1994年,市粮食局将经济激励机制引入仓储管理工作中。1999年6月10日,国家粮食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粮油储存品质判断规则(试行)》,2000年7月20日《粮油储存品质判断规则》公布实施。市粮食局将此规则转发到各县市区粮食局执行。2000年,全市双低储粮50万吨,机械通风储粮40万吨,低温储粮8000吨。至2002年底,全市“双低”储粮达到67万吨,机械通风储粮19万吨,低温储粮4万吨。
  粮油储备 全市1991年开始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到2000年8月全市专项储备小麦14.85万吨,玉米4.1万吨,花生油2700吨。年保管费用粮食为80元/吨,油脂为400元/吨,由国家负担。同期,按照上级部署,原有的老储备粮按要求统一划转为商品粮,全市划出7.1万吨小麦储备规模。到2001年底,全市国家储备小麦5.05万吨,花生油1280吨。国家专项储备小麦13.46万吨,玉米1.9万吨,花生油2300吨。2002年6月,对“五〇六”战备粮油全部进行销售。同年,根据中储粮济南分公司的要求,将国家专项储备粮油管理职能全部移交给莱阳中心库。
  1992年,全市建立起地方粮食储备制度。同年,省政府下达给烟台市7.85万吨小麦计划,与中央储备油配套,建立地方储备花生油2240吨。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地储小麦增至2002年的33万吨规模,花生油规模已全部取消,以确保产区3个月、销区6个月非农业人口的口粮需要,其费用、利息开支由地方财政在粮食风险基金中列支。1992—2002年,储粮管理一直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账实相符、专仓储存、专人看管、专账记载、落实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库点)要求。
  第七节 粮办工业
  粮油加工 1978年,全区加工粮粉21.96万吨,其中面粉20.4万吨,杂粮粉1.56万吨;油料2.47万吨,其中花生油2.43万吨,豆油334吨,芝麻油101吨。农村各生产大队都建有磨坊,全区社队共有磨坊1.05万处,全年可加工粮食34.8亿公斤;油坊3520处,全年可加工油料4.82亿公斤。
  80年代,烟台、掖县、海阳、牟平、黄县、招远、栖霞等县市面粉厂进行改建扩建,并增加新的设备,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能力提高。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社队办的粮食加工磨坊逐步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1985年底,全市有芝罘、福山粮油加工厂和芝罘、栖霞、蓬莱、黄县、招远、掖县、莱阳、海阳、牟平等11个国营粮食加工厂,全年加工粮粉19.4万吨,其中面粉19.01万吨,杂粮粉3883吨。有国营油厂17个(含威海),全年产油4.59万吨,其中花生油4.55万吨,豆油115吨,芝麻油241吨。乡(镇)村磨坊729个,全年加工粮食81.81万吨,油料3.56万吨。1986年,全市共有39家(含威海)粮油食品加工企业,其中面粉加工企业16家,油脂加工企业15家(其余为食品加工企业)。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18亿元,其中面粉工业完成1.08亿元,油脂工业完成1.1亿元;实现面粉产量29.04万吨,植物油4.65万吨;实现利税合计1394万元,比1985年增长36%。同年末,全市粮办工业从业3491人。自1988年开始的粮食企业改革改制,打破了全市粮油食品加工企业连续多年按县域分布“小而全”的格局,一批经过优化、重组的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其中山东龙丰集团、烟台枫林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连续多年被省粮食局授予“山东省粮办工业三十佳企业”。至1989年,全市共有28家粮油食品加工企业,规模、效益和产品品种都有了长足发展。中外合资新烟食品有限公司建成投产,带动了全市面粉产业技术、设备和产品的升级。食品企业的产品从过去传统单一品种发展到多品种、高附加值。油脂加工企业在规模、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等方面都有较大提高,产值超千万、利税超百万的企业有龙口市粮油加工厂、山东牟平油厂。当年全市粮油食品工业实现总产值1.93亿元,位列全省同行业第二,其中粮油工业1.55亿元,食品工业2962万元。
  至1995年底,全市粮油食品加工企业拥有固定资产4.14亿元,完成销售收入8.86亿元,实现利润3650万元,从业达4742人。1998年,粮油食品工业企业达到37家,实现工业总产值11.1亿元,工业增加值2.88亿元,利润总额6706万元,生产面粉26.56万吨、植物油8054吨、食品10.9万吨。2002年,全市粮食系统共有24家粮油食品加工企业,资产总计14.73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O.78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19亿元,实现利税7319万元,加工面粉19.13万吨、植物油2.38万吨、食品4.18万吨。
  饲料加工 境内粮食系统办饲料加工业始于80年代。1981年,福山、黄县、招远、海阳、牟平5县饲料加工厂投产,全年共生产配合饲料2072吨。此后,其他县饲料加工厂也先后建成投产。1982年、1983年、1984年产量分别为1.41万吨、2.11万吨、13.58万吨。1985年10月,烟台市粮食局饲料公司与新西兰NRM饲料公司、新加坡百龄麦有限公司合资兴建烟台新中新饲料有限公司,三方总投资250万美元,1986年建成投产,年生产能力为浓缩、预混饲料1万吨,合营期22年。1986年,全市产销饲料18.39万吨,实现利润841.86万元。1987年,全市有14家饲料生产企业,基本实现每县拥有1个以上饲料加工厂。1991年,全市粮食系统饲料企业产量26.9万吨,实现利润455.67万元,产品形成系列化、专业化。1996年5月,烟台市饲料公司与美国罗斯登—普瑞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烟台普瑞纳饲料有限公司,总投资200万美元,注册资本152.35万美元,合营公司期限为50年。2002年,全市粮食部门拥有饲料加工企业5家,实现工业总产值3.38亿元,产品销售收入3.6亿元,利润总额1458万元,生产能力20.9万吨。
  第八节 重点企业
  烟台市粮油运输公司 1974年8月1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烟台地区行政公署粮食局运输队,烟台地区粮食局储运站管理的汽车队和船队划拨给其管理,1978年改称烟台地区行政公署粮食局车船队,1980年改称烟台地区粮食局车船队,1984年改称烟台市粮油运输公司。所属单位有烟台车队、龙口车队、莱阳车队、烟台船队、粮油机械厂、贸易部、牡丹江宾馆、摩托车保养厂、卫生所等,为国有中型(一)企业,固定资产1132万元,承担国内食用粮、油的调拨、运输任务,1985年1月,被商业部储运局授予“粮油运输公司企业先进单位”。1989年7月,烟台车队被商业部授予“粮油运输企业安全先进单位”。1974—1996年,公司一直是创利大户,1979年曾创出年利润154万元的佳绩。1997年以后,由于企业旧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导致公司经济效益逐步下滑,甚至出现亏损。至2002年,公司继续亏损,处于破产边缘。
  烟台市饲料公司 1980年11月,烟台地区饲料公司成立,主要从事饲料加工和贸易业务。1984年更名为烟台市饲料公司。1987年,原烟台市第二饲料公司合并到烟台市饲料公司,经营范围为饲料加工、销售,粮油、水产品土畜产品、饲料添加剂的销售,粮食的批发、收储等,职工122人。1985年10月,烟台市饲料公司与新加坡百龄麦集团合资建立烟台新中新饲料有限公司。中方控股50%。1996年5月,烟台市饲料公司以烟台饲料加工厂为依托与美国普瑞纳饲料公司合资建立烟台普瑞纳饲料公司。中方持股40%。合资企业主要生产猪、鸡、鸭、牛、兔、羊、鱼等7大系列80多个品种的饲料产品,年综合生产能力达9万多吨。2002年,公司拥有资产6000多万元,职工200多人,年产销饲料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61万元,利润248万元,利税248万元。
  烟台市粮油储运公司 1984年6月,烟台市粮食局决定取消局机关储运科,成立烟台市粮油购销储运公司,芝罘区粮食局储运站上收移交粮油购销储运公司。1988年3月更名为烟台市粮油储运公司,主要承担各县市区粮油调拨、储藏、检验以及国内粮油进出口中转、精炼油等任务。1987年5月,被批准为国有中型(二)企业,同年12月,被批准为国有中型(一)企业。1988年成立明苑酒家。1990年7月成立烟台计量仪表厂。1992年底成立大洋制药厂、印刷厂。1993年底成立烟台三站果品批发市场,经营范围涉及多个行业领域,构筑起商工贸三位一体经营格局。1989—1992年,累计填平市财政核定政策性亏损1100万元,实现利税2500多万元。1987—2002年,共接转进口粮油近200万吨。至2002年,固定资产原值达8200万元,共拥有800米铁路专用线,4040平方米铁路罩棚,80米粮油专用码头,25座钢板油罐和32辆自备槽罐车,粮食仓容8万吨,油脂罐容3.5万吨。
  烟台市粮油食品工业公司 1979年1月,烟台地区粮食局在取消局机关工业科的基础上,将芝罘区面粉厂(前身为瑞丰面粉厂)、烟台粮油加工厂(前身为杂粮厂)合并成立烟台地区粮油工业公司,主要负责市区和全市粮食加工、油脂加工企业及行业管理。1984年更名为烟台市粮油食品工业公司。1988年3月,投资500万美元,与新加坡百龄麦集团合资成立新烟食品有限公司,中方占总股份的50%,主要生产“新烟”牌系列面粉和专用粉,是全国首家面粉加工合资合作企业。1992年10月,与日本、中国台湾在良公酒家的基础上合资组建万家香酒楼。1995年上半年,职工600多人,固定资产1.2亿元,产值5.6亿元,利税近千万元。1995年下半年,与山西大同某公司、烟台海运公司、烟台工商银行合作经营原糖生意,亏损上亿元,由此一蹶不振。从1998年开始,职工开始下岗分流,留守人员处理债权债务问题。2002年,公司经营状况继续恶化,无收入来源,濒临倒闭。
  烟台蓝白食品有限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粮油供应公司。1987年4月,芝罘区粮食局改建为烟台市粮油供应公司,由行政机关改为企业,隶属关系由芝罘区政府领导管理改为市粮食局领导管理,主要负责芝罘区内(包括郊区5个镇)的粮油供应和收购。芝罘区粮食局所属的粮油食品店和加工点统归公司管理,郊区的5个粮所由该公司与所在镇政府双重领导,以公司为主。原芝罘区粮食局所属的粮油加工企业划归市粮油食品工业公司管理,区粮油议价购销公司、区饲料公司分别并入市对口公司,原区粮食局所属的建筑设计所,划归市粮食局领导。改建后的粮油供应公司辖属粮油食品、南山路、北大街、毓璜顶、通伸、奇山、幸福、黄务、只楚、世回尧、初家等11个中心粮店和面包厂,每个中心粮店又设多个基层粮店,职工人数为861人。1987年对中心粮店实行承包经营。1989年开展多种经营和全面质量管理,取得显著成效,在全国粮食多种经营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其间曾获商业部全面质量管理奖、全国商业先进企业等荣誉。1998—1999年,对辖属的17个基层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1998年组建集食品生产和快餐经营为一体的股份制企业——蓝白食品有限公司。1998年蓝白食品公司被市政府确定为“厨房工程”和“早餐工程”骨干企业。2001年,“蓝白”商标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2002年,公司产品品种发展到80多个,完成销售收入6716.63万元,利税352.69万元。
  第六章 物资流通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7月15日,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更名为烟台地区行政公署物资局。1983年11月改称烟台市物资局。1985年底,烟台市物资局内设11个科室,辖燃料、木材、金属材料、机电设备、化轻建材、金属回收、物资贸易、物资服务和拆船工业9个直属专业公司。1988年,烟台市物资局共管辖12个县市区物资局和10个直属专业公司。
  1996年8月,烟台市物资局易名烟台市物资总公司,并挂烟台市物资行业管理办公室牌子,承担行业管理和协助计划平衡职能,正处级规格,事业编制40人。
  2000年12月,市物资总公司(局)被撤销,其承担的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归并市财贸办公室,辖属企业移交新组建的烟台市商业物资控股公司管理。
  第二节 物资体制改革
  经营体制改革 从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物资由国家统一计划管理,调拨供应,垄断流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物资行业实行企业化经营。1981年实行利润留成制度,调动企业经营积极性。1984年,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后,物资部门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指引下,打破产品经营观念,突破传统经营体制,开始由分配调拨型向经营服务型转化,物资流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横向联合 1987年至90年代初期,全市物资企业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纵横交错的横向经济联合,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作,联合协作的具体内容也从流通领域拓展到生产、技术、资金等领域。1987年5月,市金属材料公司与武汉钢铁公司签订集资协议,向武钢分期提供集资款5000万元;武钢则自1987年到1999年向市金属公司供应钢材14.8万吨。1987年7月,市机电设备公司先与中国机床总公司联合成立中国机床总公司联营经销公司;翌年,与中国机械设备成套工程公司横向联合,成立中国机械设备成套工程公司烟台联营公司。1987年10月,市木材公司与中国木材公司合作成立中国木材公司烟台联营公司。1988年10月,市化轻公司与中国康华国际易货贸易公司协议成立康华国际易货贸易公司烟台联营公司。1987年,全市物资经销扩展到全国20多个省市,销往市外的物资占销售额的40%以上,通过横向联合购进的物资约占全市计划外购进物资的50%。1993年,物资系统已在省内外建立紧密型资源基地3447个,销售基地2697个,基地业务量占全市物资购销总量的55%。
  生资市场 到80年代中期,全市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专业市场发展到29处,生产资料市场已具雏形。除木材、钢材、水泥、煤炭、汽车等10余种物资(部分的)实行计划分配外,其余产品均敞开订货供应、议购议销,市场机制较明显地发挥着调节作用。1983年1月,烟台专署物资局组织各县、市社办企业集资3000万元,与国家煤炭工业部签署协作开发煤炭资源、分期供煤的协议。1985—1987年,市场调节部分的物资已占全市供应总量的70%以上,高起点、规范化、现代化的大型交易市场陆续建成。198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烟台钢材市场成立,开业8个月销售钢材15.04万吨,成交额2.38亿元,完成利税300.5万元。1992年6月,经化工部、物资部和省政府批复,在烟台市区建立面向全国的区域性化工商品交易市场,10月正式挂牌营业。1993年9月,内贸部和省、市政府又共同创办烟台中国纸张纸浆交易市场。1996年,全系统共建有近20个大型物资交易市场,总面积达1.27万平方米,市场交易额达5亿多元。当年,市机电公司经营的机动车交易市场成交摩托车1310辆、机动车2006辆,交易额达21955万元,居全省同行业前茅;市金属公司钢材交易市场成交额达2亿多元,成为胶东地区钢材集散中心。1997年1月,市物资贸易公司成立烟台市物资汽车销售中心。1999年6月,占地2.5万平方米容纳800辆车的烟台大型汽车交易市场建成营业;11月,又成立烟台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实行收购、销售、代购、代销、租赁、检测、维修、配件供应等一条龙服务。这些大型交易市场的建立,标志着烟台物资交易市场趋于成熟。
  外经外贸 80年代中期,物资企业开始注重发展外向型经济。1985年10月,烟台木材加工厂召开“中日友好木工机械实地展览会”,12月投资82.5万美元,引进日本56台件设备的家具生产线,首开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先河。1987年8月,市木材公司引进日本和香港共计65万美元的家具生产先进设备后,家具产品由年产3万件增加到5万件,年节约木材2000立方米,创汇300万元,增加利润220万元。1990年,市木材公司生产无节材和家具,远销日本、意大利等国,创汇320万美元。这期间物资交易也开始向国际经贸方向延伸。1990年,物资开发公司组织水泥、滑石粉等向韩国、沙特阿拉伯及台湾地区出口。1992年,市金属公司、机电公司与港资合作兴办塑胶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市机电公司同美国荣华公司等合资兴办进口汽车维修中心。市木材、化轻等公司在没有直接进出口权的情况下,积极争取进出口配额指标,在同行业中较早开展代理进出口业务和边贸经营业务,通过易货贸易、调剂串换、以产顶进、互相协作等形式组织货源,推动对外贸易不断扩大。1993年,全市物资系统“三资”企业有20个,利用外资额1070万美元;进出口总额达2亿元,边境贸易额4000万元。1996年,外向型经济长足发展,先后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美国、新加坡及中国香港地区5个大型工厂、4家国家级大公司、4家大商社建立购销关系,进出口原材料2万多吨;还与这些国家及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区的20多家驻华商务机构建立业务关系,并签订部分贸易合同。当年,全市物资系统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000多万美元,创历史最高水平。至此,物资企业从封闭的单纯购销逐渐走上产供销合一、内外贸并举的全方位经营模式。
  代理配送 1992年前后,物资流通格局和生产资料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生产企业自销比例不断扩大,行业垄断经营日益弱化。各物资企业把加强物资代理、配送业务作为抢占市场、走出困境的重要改革措施来抓,在代理代销上着重抓大户、抓紧缺品种、抓规模经营。1996年,全市物资企业已与包钢、武钢、阳泉矿务局、上海大众、斯泰尔重型车销售公司等全国260多个生产厂家建立稳固的代理关系,年内共代理钢材12万吨、汽车1200辆、煤炭25万吨,代理代销总金额达6亿多元,占销售总额的23%以上。在配送业务上由个别试点单位发展到全市12个县市区和所有市属公司,由个别主要品种发展到经营的全部品种,由简单送货发展到具有特色的加工配送。1996年,全市物资企业与292家生产企业签订配送协议,年底总计配送钢材7.1万吨、煤炭50万吨、机电产品9000万元、化工产品1.2万吨、木材2.3万立方米,配送额达5亿元,占销售总额的19.2%,烟台市物资总公司被内贸部评为“全国物资配送工作先进单位”。
  物资企业改革 1978年以后,境内国有物资企业经历了整顿完善、转换机制、放开搞活、改组改制、退出市场等改革发展历程。
  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3年10月,全市物资系统开始企业整顿工作。到1984年底,101个企业中,整顿验收合格的有82个,占总数的81%。1984年9月,按照“党政分开、分工合作”的原则,进行企业体制改革试点,探索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过渡到厂长(经理)负责制,先在烟台金属材料公司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在系统内逐步推开。1987年下半年,市属物资企业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标、选聘的方式,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12月,经市16个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考评,有9个公司的承包人通过竞争胜出,被确定实行第一轮为期3年的承包经营。年底,全市物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有91个,占企业总数的90%。1988年8月,烟台市物资系统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实现利润挂钩浮动,职工年收入由此较其他行业大幅度增加,物资行业成为社会就业和军人转业的热选。1992年4月,物资企业在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个方面放开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商品经营者。
  通过深化改革,物资企业激发出强劲活力,经济效益跳跃性攀升,整个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和经营鼎盛期。1986年,全市物资销售总额跃居全国同级地市第二位,仅次于苏州市;销售额及利润连续4年居全省首位。1991年,全市物资销售额首次突破50亿大关,达55.8亿元,超过北京、天津、吉林、福建等15个省(市),全国地市中排名第三位;利润实现6650万元,列全国地市之冠。1993年实现销售额82.7亿元,居全国地市级同行业第五,全省第一;完成利润8982万元,继续保持全国同行领先地位。
  产权制度改革 自1992年始,国内物资市场全部放开,竞争加剧。国有物资企业倍受冲击,逐渐陷于困境。特别是1994年,全市物资经营效益出现前所未有的大滑坡,实现利润名次由全省首位落到最后一位。1992年11月,市燃料公司率先对下属汽车队实行内部股份制改造,拉开物资系统产权制度改革序幕。12月,市机电公司、燃料公司、烟台国贸大厦被市体改委列入首批股份制试点企业名单。1993年,市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实施内部股份制。1994年,市物资局成立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以兼并、联合、改组、转让、租赁、拍卖、破产等形式进行企业改制。1995年6月,市建筑材料总公司经过数轮民主选举,产生出系统内第一个民选总经理。1998年6月,市物资开发公司把部分产权由职工一次性买断,成立烟台市盛达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烟台市润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迈出从国有转私营的第一步。1998年9月,市物资局推动全系统的改革改制,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1999年12月,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烟台木材总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实施资产重组,改制组建烟台亚细亚(集团)公司。重组中将原木材总公司改建为烟台亚细亚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核心企业;将烟台亚细亚大酒店、烟台市木艺家具厂、烟台市钢模板出租公司、烟台普威制材厂、烟台市制材厂作为(集团)公司的紧密层。至1999年底,市属物资企业改制面达到62.5%,各县市区物资企业全部改制完毕。2001年,新成立的烟台市商业物资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接管物资企业后,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因企制宜、有进有退、规范运作”的原则,分别采取企业整合、资产重组、国资退出、职工持股、挂壳分流、破产处理等资本运作方式,对烟台物资汽车销售中心、烟台物资贸易中心、烟台物资经销公司、烟台市拆船工业总公司、烟台市建材公司等企业实行改制,并采取内部退养、挂档谋职、补偿出站、生产自救等多种形式,分流安置富余职工。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新型的国有资产运营制度。到21世纪初,整个物资企业改制大致完成,国有企业基本解体,国有资本大部退出,经营市场全部让出。
  第三节 物资经营
  经营机构 1962—1978年,烟台地区物资系统先后从省属单位接管和自行组建燃料、木材、金属材料、机电、化轻建材等专业公司,各县(市)也相继成立物资综合公司。1978年底,全区物资企业有42个,职工2136人,物资供应经营格局基本定型。1987年,市属物资经营企业主要有市木材公司、化工轻工公司、金属材料公司、机电设备公司、燃料公司、建筑材料公司、金属回收公司、拆船工业公司、物资贸易中心、物资服务公司等1O个,共有固定资产3263万元,流动资金1822万元,职工2197人,年销售额9.72亿元;全市物资企业有110个,职工5491人,固定资产原值8500万元,流动资金2579万元,形成较为完备的经营体系。发展到1995年,全系统有146个企业,266处销售网点,9419名职工,经营体系完善且规模膨胀。1999年底,全市物资系统从业9800人,其中市属企业3960人。随着改革开放深化和市场经济发展,物资企业应势进行大幅度改革改制,国有经营体系逐步淡化和弱化,到21世纪初基本解体。
  销售网络 1978年,开始建立公社(后改为乡镇)物资供应站。到1979年,全区共有公社物资供应站113个,职工2344人。1983年,乡镇物资供应站扩充到306个,职工达到3174人,基本上达到一乡(镇)一站。80年代,物资专业经营、网点销售进入快速发展期。1985年底,全市经营物资的单位有市属9大专业公司、8个物资供应站、11个销售门市部,乡镇物资供应站460个,从业达1.4万余人。1986年5月,根据市场发展新的需要,在13个县市区增设汽车代购、代销点。1990年前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资企业纷纷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属各公司在烟台市区最繁华的南大街先后建成机电大厦、化轻大楼、建材交易市场(楼)、金属大楼、亚细亚大酒店、国贸大厦、燃料(煤炭)交易楼等一批高档营业场所。1988一1993年,全系统固定资产投资达3.64亿元,超过之前30年的总和。1993年底,市直物资系统已有8个中型(一)企业、4个中型(二)企业、一家国际期货交易市场、5个经济实体公司、230多处经营网点;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79亿元,资本金2.06亿元。全市物资经营场所面积由1988年的118万平方米,增加到1993年的151万平方米。1996年底,全系统销售网点增加到270多处,形成完备高效、辐射力强的销售服务网络。90年代中期后,因市场开放、竞争激烈、经营艰难,各乡镇物资供应站陆续停业或转行。
  物资来源 1978年,全区物资大体来自国家分配、地方生产、协作求援、地方外汇进口以及市场调节等5个渠道,其中国家分配资源占大头,其他资源较少。国家分配资源中的统配物资(由国家计委统一分配的物资,即一类物资)、部管物资(即二类物资)曾多次进行品种调整和增加,1979年为791种,其中统配物资210种。1980年后,统配、部管物资逐年减少。到1984年,国家分配的物资目录实际只有27种,即:煤炭、重油、钢材、木材、水泥、铜、铝铅、锌、铜材、铝材、铅材、镍、锡、稀贵金属、生铁、废钢材、硫酸、纯碱、烧碱、橡胶、轮胎、化工产品6种、汽车6种、10种导体及重要机电产品。1993年,计划内物资基本停止供应,而计划外物资供应数量快速增长。
  属地方生产的纳入计划分配的物资资源主要是煤炭、金属、机电三大类。1978年,境内生产的黄县煤纳入国家计划分配,当年分配12.47万吨,1988年为22万吨。烟台钢厂、烟台钢管厂生产的部分产品,1975年开始纳入国家计划分配,当年分配5700吨。至1988年达到10万吨。烟台地区加工机电产品始于1965年,初期只有几十个品种、100多个规格,1976年增加到570个品种、1500多个规格。1965—1985年,地方加工的机电产品总额达9266.8万元,占购进总额的18.8%。自1982年起,机电类物资除少数社控品种外,大部分品种陆续停止计划分配供应。
  分配办法 1978年后,境内物资供应实行以计划分配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办法,允许一部分物资进入市场议价销售和协作贸易。1984年起,对物资管理进行一系列改革。对国家统配的27种物资,全市年度计划由市计划委员会负责平衡,市物资局负责分配,各专业公司负责供应。对地方物资资源(钢材、生铁、木材、水泥、煤炭、纯碱),全市年度计划仍由市计委负责平衡;市物资局进行分配,供需按季衔接、逐月安排;各专业公司组织供应。对临时急需的物资,由市物资局在计划外物资中统一办理调拨。市各专业公司物资流转计划,市物资局只编制和下达年度计划,季度计划由各公司自行确定,报局备案,年终考核。1992年计划内供应物资只有1%左右,1993年后基本取消计划内物资供应。除民用爆破器材和汽车报废外,其余物资均进入市场调节。
  供应方式 在物资供应中,分别采取直达、中转、加工和承包配套供应四种办法。对于专用物资、通用物资需用量较大、生产稳定的单位,物资部门给其下达供应计划,供需企业之间直接订货、运输,不经中转环节。如烟台合成革厂、烟台港务局、烟台海洋渔业公司、烟台机床附件厂、招远金矿等单位需用的生产物资均采取直达供应的办法。对需要品种规格复杂、数量不大的通用物资,先由物资部门组织进货,再转发到需用单位,使物资适当集中在物资部门,起到“蓄水池”的作用。物资供应部门对某些物资加工成型,供应成品或半成品。对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生产企业需用的物资,由物资部门和需要单位签订供需协议,按合同要求进行配套承包供应。此外,1992年4月,物资部把烟台、无锡、上海等11个城市列为全国配送试点城市,市金属公司与烟台轴承厂建立无库存企业试点,试点经验得到物资部的肯定和推广。
  在计划物资供应中,对重点工程、农林水建设及乡镇企业所需物资,历年都作为重点供应对象,特别是钢材、木材、水泥三大物资尽量保证农用需要。1979—1985年,供应农用木材16.53万立方米,占总数的45.58%;供应农用钢材20.24万吨,占43.31%。1988年,供应骨干生产企业、市重点建设、海岛建设、创汇企业、乡镇企业以及农田水利建设计划外钢铁35.38万吨、木材75.6万立方米、水泥15.31万吨、煤炭203.04万吨、纯碱6.02万吨、橡胶2.22万吨、生铁2.46万吨、汽车9883辆,机电产品总值9.44亿元。90年代后,随着物资的不断丰富和重点项目的增多,农用物资需求矛盾不再突出。
  分配数量 市物资计划分配和供应部门根据国家、省分配的资源和本地自筹资源情况,按“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保证重点,照顾一般”原则分配。70年代以后,物资分配计划数额呈直线迅速增加。到1979年,物资分配计划数额递增不减,地区计划分配量增加幅度较大,已和国家计划数额相差无几,甚至有所超过。1980年以后,物资分配计划数额比例相应减少。1993年后,基本上已没有计划内物资。
  物流形式 烟台物资系统在全国同行业中率先把接引和承办全国性物资交流交易展会作为促进物资流通的重要形式。1981年11月,全国煤炭订货会议在烟台召开。1982年11月中旬,全国沙石订货会在蓬莱召开。1983年3月和4月,全国燃料管理评比会议和全国金属材料公司经理会议先后在烟台召开。1985年5月,全国拆船板订货会在烟台召开。1986年11月的全国统配、部管化工产品订货会、12月的全国汽车订货会均在烟台召开。1987年11月,全国化工产品订货会和全国有色金属预拨订货会在烟台召开,化工会会内代表和会外人员约计17500人,有色金属会与会4000人。1988年5月,化工部、国家物资总局联合在烟台召开1988年度下半年统配化工产品订货会议。1988年11月,化工部、物资部、中国石化总公司联合在烟台召开1989年度化工物资订货会议,共计3万多人参加会议。1990年7月,物资部直属公司生产资料调节交易会在烟台召开,鞍钢、一汽、齐鲁石化、吉化等400个国家实行“双保”重点骨干企业参加,与会代表近5000人;会议组织各类生产资料价值93.7亿元,最终成交额达18亿元,是之前历届交易会之最。1991年11月,全国化工物资订货会议在烟台召开,历时6天,会议代表近4万人,统一安排接待的达1.3万多人,住在市区84个宾馆和招待所。其间,烟台市共协进调出物资价值约2亿元,回笼货币达6000万元。1994年11月,全国化工产品订货会在烟台召开,3万多人参加会议;会议交易额达68亿元,合同意向达260亿元。1996年7月,国内贸易部在烟台市国贸大厦召开全国物资工作座谈会,全国各省、市的物资局长出席会议。1997年4月,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主办、市政府承办、市物资局和机电设备总公司协办的全国汽车配件(春季)交易会在市区召开,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2300人,会外代表约5万人。市滨海湾4.7公里范围内,设参展固定摊位980个,汽车配件摊位1000余个,会议成交额30亿元。
  第四节 流通管理
  价格管理 1981年6月开始,烟台地区物资经营的作价原则,由“以收抵支,收支平衡”改变为“合理计费,合理盈利”。物资企业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采用计划收购、合同定购、协商收购、选购优购等购销形式组织资源,销售价格因而有供应价格、调拨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浮动价格和议购议销价格等。1985年始,全市区域内的市场用煤价差补贴改由市财政负责。1987年1月,市场民用煤销售价差补贴下放县市区直接管理。1988年7月,对计划内统配钢材、生铁、铜、铝、铅、锌、锡、铜材、铝材9种金属材料实行“同一销价、价差返还”的经营政策。1990年2月,全市物资系统停止实行金属材料差价返还政策。1992年后,物资流通中废除指令性计划,价格完全放开,全面进入市场经济体系。
  财务管理 1978年前,境内物资部门的财务管理体系,经历数次垂直管理与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变更转换。1985年1月起,市属各专业公司(除市木材公司外)财务再次由省下放给市级财政,改上缴利润为纳税,物资企业向税务部门上缴55%的所得税。
  储运管理 1985年底,烟台市物资局辖属的9个专业公司共有仓库货场13处,库房总面积3.83万平方米,货场总面积3.48万平方米,一次性可储存木材9.38万立方米,其他物资13.63万吨。县市区物资综合公司库房总面积9.83万平方米,货场总面积9.51万平方米。到1995年,全系统共有仓库总面积133.86万平方米,其中露天仓库111.68万平方米。1977年前,各专业公司对于到站、港、场(机场)的大批量物资,或委托运输部门运到仓库、货场,或在港、站、场直接将货物调拨给用货单位,由用货单位办理运输。对库存物资的供应调运,有运力的用户自行运输,没有运力的用户则由经营公司办理托运。1977年后,物资调运开始改变托运为主的局面,物资部门先后成立运输车队或运输班,承担本单位的货物进出。1985年底,市属9个公司共有各种运输汽车70辆,其中市木材公司30辆,市燃料公司19辆;县市区物资综合公司共有各种运输汽车196辆。进入80年代,物资装卸也开始改变完全靠人工的局面,现代化的大型装卸搬运机械大量增加。到1985年底,市属9个物资专业公司共有2~5吨铲车6辆,2.5~6吨装载机10台,1~20吨吊车10辆,20~30吨地中衡10台,起重机1台,翻斗车6台,上垛机4台,160吨打包机、300吨磨搓压力机、160吨压剪切机各1台;年吞吐木材70多万立方米,其他物资45.55万吨,全部实现机械化作业。1995年,物资装运的机械化、自动化进一步提高,共拥有3条总长1621米的铁路专用线,载重汽车177辆,移动式起重设备18台,固定式起重设备15台,铲车71台。
  节约回收 1980年10月,烟台行署计划委员会金属回收办公室成立,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1983年3月,烟台地区金属回收公司成立。1988年12月,烟台市金属回收公司更名为烟台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木材节约方面,70年代主要是在继续落实合理采选、集光运净、按需加工、综合利用、回收复用、合理供应、技术革新、降低消耗、干燥防腐、组织代用10项节约措施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无木房建筑技术、水泥代替木材造船和轻烧镁代木等技术。1979年,全区有8个轻烧镁模板生产点,年产7900余公斤,并在30多处建筑工程中使用。至1980年8月,全区共生产建筑模板21710平方米,使用17580平方米,节约木材1188立方米。1980—1982年,全区用轻烧镁代木修船1592只,节约木材840立方米。80年代,重点推广应用以钢代木。1980年,全区使用钢模板、钢脚手架、钢窗等共节约木材8359立方米。1983年起,市木材公司增设钢模板租赁业务,1985年因此节约木材412立方米,被评为全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先进单位。燃料节约方面,70年代中期成立专门机构,抓改造锅炉、余热利用等节煤措施落实。1978年全区共节约煤炭9.87万吨。80年代成立燃料节约服务队,负责地属32家企业燃料核销、节约等管理工作。对因管理不善而浪费燃料的单位,采取超耗煤加价供应办法促其节约,并对全区锅炉普遍进行改造或更新,减少燃料消耗。1980年全区更新锅炉140台,改造160台。1983年改造25台,共节约煤炭6.6万余吨。1984年全区共节约煤炭10.64万吨,1985年共节约14.9万吨。1990年,市燃料公司到615个企业落实耗煤定额,当年市属214个企业万元产值耗煤由1255公斤降至1200公斤,共节煤1.4万吨。建材节约方面,70年代全区玻璃资源短缺,为缓解供求矛盾,开始供应成型玻璃。烟台市只楚公社成立玻璃石棉板成型加工厂,每年提供成型玻璃板20万平方米,可提高用材率20%,年节约玻璃4万平方米。1977年起,将染织厂的废液水改道流入造纸厂,用于造纸工业,每年节约烧碱100多吨。废旧物资利用方面,1967—1982年全区共回收废机电产品2457.7吨,其中废铜线2014.4吨,废铝线42.8吨,废极板257吨,废轴承84吨,其他59.5吨。自市场调节占主导地位后,节约回收利用不再成为物资行业的工作重点。
  第五节 重点企业
  烟台市燃料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燃料公司,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1978年7月1日,烟台地区煤建公司与烟台地区工业燃料公司合并,成立烟台地区燃料公司。1983年改名烟台市燃料公司,主要负责全区工业用煤供应。1985年,公司有职工216人,拥有固定资产121.1万元。1987年4月,市政府确定将原烟台市第二燃料公司业务和326名职工划入。此后,公司既负责工业用煤,又经营生活用煤。1993年2月,更名为烟台市燃料总公司,年底共有职工611人,下设7个分公司,1个汽车队,5个经营部和20个门市部;固定资产2050万元,有大型煤场2个,占地1807公顷;煤炭交易市场楼一座,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机械化配煤生产线和铁路专用线各一条,运输、装载车辆55台,型煤生产等设备20多台。1981—1993年是燃料公司经营的鼎盛期,其间曾连续5年被国家计委、国家经委、物资总局,省计委、经委、物资局、省燃料公司,市物资局授予“先进单位”称号。自90年代中期,随着煤炭放开经营后的市场变化,公司逐步陷入困境,出现人员多、债务多、煤炭经营数量越来越少的“两多一少”局面。至2002年底,企业资产总额为6871万元,负债总额9188万元。后在市商业物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指导下,采取“以资抵债,国资挂壳”的形式进行人员分流和改制处理。
  烟台市金属材料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金属材料公司,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1975年9月,烟台地区金属材料公司成立。1984年6月,改名为烟台市金属材料公司。1985年,有职工148人,固定资产260万元;有徐家店、西沙旺、芝罘屯3个仓库,库房总面积13621平方米,露天货场56381平方米。1988年,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经济效益剧增;利润额达2057万元,是上年的5倍多,增幅创历史之最。同年12月,更名为烟台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企业规格不变,下设有色分公司、综合分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压力容器厂、烟台市钢材市场、烟台市物资再生综合利用公司等机构。1993年,总公司固定资产达到3400万元,下设30个业务分公司、2个工厂、3个储运仓库;并有20家国内冶金企业在公司内设立经销处。公司当年销售额达8亿多元,利税额2500万元。进入90年代中期后,物资市场形势突发巨变,公司库存积压,周转迟缓,债台高筑,管理艰难,经营每况愈下。2000年后,企业以“挂壳分流”的模式对国有资产和在职人员进行了妥善处理。
  烟台亚细亚实业有限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木材公司,属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1972年,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计划办公室木材供应站改名为山东省烟台地区木材公司。1984年6月改名为烟台市木材公司。1985年共有职工252人,固定资产347万元,货场17万平方米,1993年,更名为烟台木材总公司,有职工1004名,下设16个分公司、4个联营企业。至1999年9月底,总资产达15604万元,总负债7325万元,净资产8278万元。同年12月,经市政府同意,改制组建为烟台亚细亚实业有限公司,并入烟台亚细亚(集团)公司作为核心企业。
  烟台市机电设备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机电设备公司,属国有性质中型(一)企业、国家二级企业。1972年,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机械局机电公司改称为烟台地区机电公司,隶属烟台地区革命委员会物资局。1980年改名为烟台地区机电设备公司。1983年改称为烟台市机电设备公司。1993年2月,更名为烟台市机电设备总公司,职工总数353人,辖10个分公司、10个业务职能科室和一个机动车辆交易市场;资本金总额3714万元,资产净值2521万元,经销的机电产品达50个大类、2500个品种、2.5万余型号规格。当年实现利润724万元,比1978年增长近9倍;销售收入5.8亿元,是1978年的18倍;主要经济指标均居全省同行业榜首。公司先后被评为省、市级“明星企业”“文明单位”。1994年7月,经省体改委批准实行股份制,成立烟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定向募集法人股2414万股。1996年10月,因未按《公司法》相关规定运作,经市体改委批准,注销烟台市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至2002年底,公司总资产8295万元,总负债12058万元。之后,企业以“破产安置”的方式进行改制。
  烟台市化工轻工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化工轻工公司,属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国家二级企业。1986年12月,山东省烟台市化轻建材公司拆分为化工轻工公司和建筑材料公司。1988年11月,化工轻工公司更名为烟台市化工轻工总公司,职工总数287人,固定资产2500万元,仓库占地面积3.9万平方米,年物资吞吐量14万吨左右;下设9个分公司、22个业务处(科)和7个职能部门,主营化工产品及原料、橡胶及橡胶制品、工业化肥、纸张纸浆,兼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五金交电器材等。先后同21个省市的40多家大中型化工生产流通企业建立长期稳固的供需关系,并在燕山、齐鲁、扬子、大化等大型化工生产企业中设立经营办事处。1992年6月,总公司经化工部、物资部和省政府共同批复,在烟台市建立面向全国的现代化、区域性化工商品交易市场。1993年9月,经国内贸易部批准,又与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中国纸张纸浆进出口总公司共同创办烟台中国纸张纸浆交易市场,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现代化纸业专业交易市场。1991年至1993年的第二轮承包经营期内,公司共实现销售收入15.6亿元,完成利税2818万元,人均实现利润2.82万元,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同级同行业中名列第一。公司连续多年被授予省、市级先进企业和文明单位称号,先后被评为全省明星企业和全市最佳流通企业。90年代中期,公司经营每况愈下,1996年亏损753万元,1997年亏损551万元。1998年净资产亏损4821万元,企业难以为继。当年6月,经市政府批复同意,烟台化工轻工总公司被烟台市物资国际经济贸易公司整体兼并。
  烟台市建筑材料总公司 前身为烟台市建筑材料公司,属全民性质中型(一)企业。1986年12月,从原烟台市化轻建材公司划出。1988年,公司有职工130人,内设12个科室、1个钢材市场和1个门市部,经营1200多个建筑材料品种和规格;拥有固定资产153万元,流动资金72万元,仓库面积3000平方米,货场面积27347平方米;当年购进额5052万元,销售额5294万元,实现利润118万元。1988年3月,经市计委批准,成立烟台市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与市建材公司合署办公。同年9月,增设烟台市钢材市场北大街营业部。1994年5月,更名为烟台市建筑材料总公司,当年销售收入为8210万元。此后,企业进入经营艰难时期。2002年,市商业物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破产安置”模式的改制。
  第七章 石油经营
  第一节 机构
  1978年,烟台石油采购供应站下设油库、汽车队、石油加工厂和鲁烟油一号轮,并增设船队办公室,共有职工709人,固定资产608万元。1981年,接收七一一〇工程,成立西郊油库,后改名为珠玑油库。1985年7月1日,烟台石油采购供应站更名为山东省石油公司烟台分公司,隶属省石油公司和烟台市商业局。机关设科室16个,工作人员138人;下属2个油库、1个车队、1个加工厂、2艘油轮、1艘交通艇、4个加油站和1个零售门市部,有干部职工403人;下辖14个支公司;固定资产2433万元;全系统从业1640人。
  1993年,烟台石油分公司更名为山东省石油集团烟台总公司。下辖牟平、福山、蓬莱、莱阳、龙口、招远、栖霞、海阳、长岛、莱州10个县市区的分公司。固定资产5028万元,净资产1990万元。1992—1993年,天达石油公司(烟台石油总公司与大连第七炼油厂联营)建成营运。1998年5月,山东省石油集团烟台总公司及其辖属的各级公司和加油站,于同年6月全部划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到1998年底,企业固定资产2237万元,净资产2998万元。
  2000年4月,按照中石化集团公司和省石油公司重组改制的要求,将主营业务、资产、人员等剥离上市,设立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其余部分资产、人员保留在存续公司,仍沿用山东省石油集团烟台总公司称谓。改制初期,根据上级要求,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上市公司的经理兼任非上市公司的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02年2月,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实行分立运行。2001年5月,根据中石化和省公司“十五”期间减员增效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实行改革重组。同年,公司办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270人,内退27人。2002年,烟台石油分公司下辖11个县市区石油公司,加油站223个,油库5座。上市公司固定资产2.94亿元,净资产2.55亿元。
  第二节 石油购销
  1978年,境内石油产品的分配供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石油产品统购统配、定量供应的规定执行。1980年7月起,根据国家计委、经委规定,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对农用柴油一律按牌价供应,国家给予定额补贴。1983年,撤销对拖拉机营业运输和个人承包车辆不供应用油的规定,纳入统一供应渠道,定量供应。1984年,全市完成油品进货总量39.67万吨,纯销售量39.3万吨,纯销售额2.41亿元。
  1985年起,平价油计划逐年减少,高价油纳入指令性计划,资源相当紧张。石油系统通过多种渠道广泛自采,计划外购销业务量不断增大。1986年计划所供量仅占需要量的50%。为弥补资源缺口,先后从东北、西北、华北和华东地区的11个省市采购成品油7.59万吨,比1985年增加了4.47万吨。1987年全年共派出外采人员75人次,共完成计划外采购油品12.85万吨,比上年增长69.26%;购进总量完成51.19万吨,销售总量完成50.82万吨,纯销售额完成4.04亿元,实现利润2814.7万元。1988年为加强外采力度,专门在大连设立办事处,具体负责东北油品的采购中转。同年外采油品15.3万吨,比上年增长近20%;全年购进总量44.9万吨,基本保证了烟台市经济发展的最低需要;实现利税3154万元,利润2202万元。1989年烟台市石油需求量近40万吨,而国家计划分配量仅为19.4吨,缺口高达57%。同年,全市外采石油18.39万吨,购进总量41.27万吨,销售总量36.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02亿元。至1992年,成品油购进基本以自采为主,自采油品占总购进量的70%。1993年自采总量36.51万吨,占购进总量的74%。
  进入90年代,国家继续对原油及产品实行计划价和市场价并存的“双轨制”政策。市区内的计划内平价、高价、议价执行国家定价;计划外自己采购的油品价格,由石油公司自定后报市物价局批准执行。1995年,随着石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全区成品油市场秩序趋于好转。全年成品油销售总量达到40.4万吨,完成销售额9亿元,实现利税1744万元。1998年,中国石油产销体制进行重大改革,烟台石油公司整体划归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也于同年在烟台成立销售分公司,逐步成为全市第二大成品油销售企业。
  1994年,国家开放燃料成品油经营市场,油品经营单位剧增,大小油库纷纷建立、投产。1994年石油公司购进总量下跌至26万吨,较上年下降48%。自1995年开始有所回升,1995年、1996年、1997年的购进量分别为39.4万吨、35.7万吨和30.4万吨。
  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加上进口油、走私油的冲击,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需求不旺,价格低迷。下半年,对石油市场实施宏观调控,市场形势有所好转。烟台当年购进油品26万吨,销售总量21万吨。次年完成购进总量36万吨,销售42万吨。
  2000年后,根据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总体工作部署,烟台石油分公司经过系统内经营一体化改革和收购、租赁社会加油站,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同年,国家对成品油价格先后9次调整,市内油价起伏很大,全年购进油品43万吨,销售总量40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78亿元。
  2002年,全市购进油品41.42万吨,销售总量43.47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2.31亿元。
  第三节 网点建设与管理
  1972年,烟台石油采购供应站投资兴建加油站,开始进入成品油零售市场。当年4月,全区第一座加油站——码头加油站在水产供销公司码头正式建立。当时,全区只有1座加油站,加油难的问题突出。从1976年开始,长岛、掖县、海阳等县石油支公司加油站相继破土动工。80年代,社会上其他部门也开始建设加油站,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业务。
  烟台地方港码头到沙旺油库石油管线工程,自1989年开始筹建,1990年管线安装竣工,1991年投入使用,结束了40年来不能从海上接卸油轮的历史。投入使用仅4个月,接卸汽油2900吨,柴油1.07万吨,节约运费81.6万元。同时,企业的吞吐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年吞吐量由1987年的83.4万吨,增加到1991年的91.1万吨。
  90年代石油市场逐步放开,需零售加油服务的用户数量剧增,加油站点迅速增加。1993年,烟台石油公司新建加油站28座。烟台石油公司系统加油站达到68座,比1991年前总数翻了三番。1999年,烟台石油公司共有60座加油站营业,其中自有加油站44座,与大连第七炼油厂联营16座。
  2000年起,烟台石油公司加大网点建设力度,收购加油站76座,租赁41座,新建3座,统一悬挂“SINOPEC+中国石化”的形象标识。同年,关闭福山、招远、牟平等地石油公司的低效油库,只保留沙旺、桃村、龙口、莱阳和长岛油库,库容量降至8.5万立方米。2001年,全资收购加油站34座,租赁5座,新建4座。2002年,烟台石油公司有牟平、福山、蓬莱、龙口、莱阳、莱州、招远、海阳、栖霞、长岛10个县市区石油公司、零售分公司、5座油库,共有加油站223座;7个成品油接卸码头,港口最大泊位5000吨;4条铁路专用线,总长3862米,车位103个。年底,全市各种加油站点达800余座。
  2000年,烟台石油分公司开展加油站达标创星工作,公司申报达标站35个。2001年新增25个达标站、3个星级站。2002年,又有5座加油站通过星级达标验收,其中有2座站通过中国石化集团总公司加油站达标创星验收专家组进行的四星级验收,3座通过中国石化集团总公司加油站达标创星验收专家组进行的三星级验收,达标创星加油站总数达到112个,占全部加油站的50%。
  第八章 烟草专卖
  第一节 机构
  1978—1983年,烟台行署设烟台糖业烟酒站,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商品市场。1983年2月1日,山东省烟草公司烟台分公司成立,并于10月1日完成与烟台糖业烟酒站的交接,统管全市卷烟经营业务和栖霞雪茄烟厂。为规范管理卷烟市场,同年12月,烟台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与山东省烟草公司烟台分公司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年底全系统共有职工153人,其中固定工142人,计划外用工11人。1984年5月,烟台烟草分公司划归山东省烟草公司直属管理。1993年2月20日,分公司进行内部机构调整,下设7个科室和销售公司及实业总公司。
  1994年2月,山东省体改委批复成立青岛烟草集团,烟台分公司加入青岛烟草集团,烟台烟厂划归青岛烟草集团直接管理。同年3月,烟台分公司进行内部机构调整。1995年8月,青岛烟草集团改为颐中烟草(集团)公司,山东省烟草公司烟台分公司改为颐中烟草(烟台)有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取消了各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同月,组建中共颐中烟草(烟台)有限公司委员会,同时组建公司董事会。1998年9月,省公司成立购销集团,颐中烟草(烟台)有限公司脱离颐中烟草(集团)有限公司,加入购销集团,称山东烟草购销集团烟台分公司。2000年7月,山东省烟草公司改制,撤销购销集团,市烟草公司改由省公司直属管理,更名为山东烟台烟草有限公司,负责全市的卷烟经营。至2002年底,公司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未变,下辖12个县市区局(分公司),负责全市的卷烟经营和市场管理工作。全市烟草系统共有职工1171人,含长期合同制职工551人、临时用工620人;其中管理岗位484人,工人岗位687人。
  第二节 专卖管理
  队伍建设 1983年10月国务院《烟草专卖条例》颁布后,市县两级相继成立烟草专卖局,内设专卖科,人员2~5人。1988年,卷烟价格实行双轨制后,全市烟草系统制定严格的“内管”制度和违纪处罚措施。1992年《烟草专卖法》颁布后,市局组织一次大型学习班,提高专卖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办案能力。2000年,市局从社会上选拔100多名素质高、业务强的人员担任专卖管理员和协管员,并投入300万元。同时,强化“内管”,坚决制止“磕筐”“卖大户”、跨区供货等现象。到2002年,全市专卖人员达300多人,专卖车辆30多辆。
  市场管理 1983年10月以前,全区卷烟市场分散、混乱,进货渠道复杂,价格差异大,各行各业及个体商贩都经营卷烟批发零售,全区较大型的非国家准许的卷烟批发单位最多时达116个。随着烟台烟草分公司的成立和《烟草专卖条例》的颁布实施,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通过控制进货、限期售完、代销处理等措施,卷烟批发渠道初步得到改善。1992年《烟草专卖法》颁布实施,各局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就如何识别假烟、假烟制作中添加的有毒化学物质、如何确认卷烟监销标识等进行宣传和现场解答。2002年,结合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活动,市局与新闻媒体对整顿进展情况和各种非法经营卷烟案件进行及时报道,扩大了专卖打假的声势和影响。
  持证经营 80年代初,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成立后,一次性集中向国营、集体、个体户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2.33万个,全市卷烟批发零售市场初步形成。1989年9月,针对市场倒买倒卖和无证经营现象滋生蔓延的情况,全市烟草系统集中换发专卖许可证、准购证,共换发证件1.94万个,取缔了无证经营和渠道外进烟。2002年,与全市所有的守法经营户签订“卷烟经营协议书”,健全完善专卖“户籍化”管理。对全市3.5万个零售户调查摸底,分门别类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有效地掌握和监控卷烟市场动态。
  打私打假 在1983年11月实行烟草专卖专营之前,假私烟作为市场的异质已存在。1991年,卷烟市场受到假烟、走私烟严重冲击,市烟草专卖局采取“堵、查、管、占”相结合的措施,形成“海上抓、岸上堵、路上查、市场管”的打私打假网络,卷烟市场明显净化。1995年,市烟草专卖局被国务院打私领导小组授予“反走私先进集体”称号。1996年,全系统专卖人员采取全方位的明打暗查综合管理措施,从严打击走私、造假、无证运输卷烟的不法活动。在牟平区查处一起自1982年以来全省最大的窝藏假烟案,查获假冒“玉溪”“红河”“石林”“将军”“八喜”“三五”等卷烟2310万支。2001年,成立莱阳道路临时检查站和港口烟草专卖局,对陆上交通要道和海上过往船只进行检查。2002年5月15日,芝罘区烟草专卖局查处一藏假窝点,查获假冒“中华”“小熊猫”“三五”“万宝路”等卷烟115万支,总案(标)值60余万元。12月8日,莱州市烟草专卖局捣毁一制假窝点,现场查获卷烟机、接嘴机、包装机及辅助材料一宗,案值120万元。
  联合整治 自1984年市县两级烟草专卖局成立以来,联合有关执法部门共同维护卷烟市场秩序,整治机制运作逐年规范。1990年,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公安、工商、物价、税务部门统一行动,打击长途贩运渠道外烟,取缔黑市烟草批发市场,查处非法卷烟经营大案要案,收到明显成效。1998年,全市烟草系统开展“大兵团”作战,专卖人员统一调度,形成大规模的执法队伍,并联合当地的公安、工商、技术监督部门,集中清理整顿综合集贸市场和地下市场,打击难缠户、钉子户、非法大户。2001年,由市政府牵头,烟草专卖局组织,公安、工商、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联合成立烟台市治理“三烟”(假烟、走私烟、渠道外烟)领导小组。2002年初在全市展开以整顿宾馆、酒店卷烟经营秩序为主的清理整顿卷烟市场活动。同年5月28日,招远市烟草稽查大队会同招远市公安局查处一造假窝点。查获烟机、包装机、烟丝、烟标、添加剂和假冒卷烟等系列物品,案(标)值183万元。2002年12月,全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烟草系统与公安、法院、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以打击卷烟制假售假、非法经营为主要任务的全市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市场净化率和占有率得到明显提高。
  卷烟监销 1996年始,全市烟草系统开始推行卷烟监销制度,对全市范围内经销的卷烟按区域划分,分别在条包上加贴当地烟草专卖局监销字样防伪标识,对卷烟零售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凭证供货,做到台账、准购证和销售发票三相符。1997年,狠抓卷烟监销制的完善和市场的监管,健全防伪标识的订购、保管、发放、粘贴、使用和检查监督等一系列规定。1998年,针对不法分子伪造仿冒防伪标识的情况,市烟草专卖局配备先进的打码设备,实行条包打码,开通数码电话防伪查询系统。2002年,对全部省内烟和大部分省外烟监销到盒,实行盒上和条包上打码的“双保险”。
  第三节 卷烟营销
  经营机构 1983年12月,海阳、莱阳、栖霞、牟平设立烟草经营机构,称山东省烟草公司烟台分公司××县支公司。同时,这几个县级烟草专卖局也相继设立,与对应的经营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专卖局设专卖办公室。1984年12月,掖县、招远、黄县、蓬莱、福山分别设立卷烟经营机构,同时分别成立烟草专卖局,与经营机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专卖局设专卖办公室。1986年10月20日,长岛县烟草专卖局(支公司)成立,并于1987年1月上划市局(分公司)管理。1994年3月,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成立。1995年2月,莱山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成立。1998年2月,芝罘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成立,芝罘区的市场管理和市场供应从市局(公司)分离出去。同年9月,开发区局(分公司)撤销,人员分流至市局(公司)和福山区局(分公司)。2001年10月,市局下设港口专卖局,检查扼制辖区内海上非法卷烟运输渠道。
  经营管理 1984年,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经济责任制,实行百分考核、浮动联奖。1986年,建立承包责任制,实行浮动工资、按劳取酬、盈亏自负;分公司只管分配利润提报,其他如固定资产更置、商品损耗、修缮费用开支,全部由支公司(厂)自决。1988年,全面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经理负责制,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签订承包合同,并以合同形式明确各科(室)的职责范围和岗位目标。1990年,在全系统开展“双增双节”活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年度费用支出节省90万元。1998年,强化预算管理,理顺资金周转、费用开支程序,深入开展节约挖潜,重点压缩经营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开支,实行月度考核和季度审计。2002年,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内部审计机构,开展财经秩序整顿,严格操作自查复查,没有发现“小金库”“账外账”等现象。2002年市烟草公司被省局(公司)评为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网点建设 市烟草公司刚成立时,批发网点设立采取自设、代建和流动设点的方式。1984年,全市共设批发点72个,其中公司本身15个,代批点24个,流动批发点33个。1994年,烟草系统开拓农村下伸点43处。1996年,网点建设实施“一二三”工程(网点数量建到100处,己建网点年内联络200个以上零售户,每个批发网点争取兼营3种以上其他商品的批发)。1998年,按照规划、设计、形象、开户、核算、审计“六统一”原则,配置库房车辆和各种设施设备,并实行网点工效挂钩。2002年,各县市区撤并整合了原来的批发部,组建访销中心、配送中心、专销考核办,并实行农村网络改革,逐步形成访销网、配送网、专卖稽查网“三网”独立运作而又流程互动,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城乡一体、访送分离、高效顺畅的卷烟专销网络体系。
  销售模式 1983—1985年,卷烟销售主要是设置批发点,实行坐店销售。从1986年始,渐有农村集日流动批发、下乡展销批发、送货上门等形式,但坐店经营仍是主要销售模式。1990年,与基层供销社联合搞批发,开展“预约定货、下乡送货、批零兼营”活动。到1999年,各网点都配备了送货车辆,全面实施送货服务,并科学安排送货线路和送货周期。2001年始,随着流通体制转变和网络发展,在城区逐步实施“访送分离”。2002年,“访送分离”进一步向农村推行,并于年底在全市城乡范围内全面实施,访销员、送货员定期定线实行先访后送,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营销种类 1991年,境内烟草主要销售牌号省内有双马、精前门、蓝金鹿、蓬莱阁、精民丰、大鸡等;省外有石林、阿诗玛、红塔山、硬红梅、牡丹、云烟、茶花等;进口有黑猫、三五、万宝路、希尔顿等。1996年,主要销售牌号省内有将军、大鸡、九州、蓬莱阁、蓝金鹿、民丰、哈德门、宏图、黄锡包、红锡包;省外有红塔山、硬红梅、牡丹、云烟、蝴蝶泉等。2000年,主要销售品牌省内有将军、大鸡、九州、蓬莱阁、民丰、泰山、一枝笔、哈德门、宏图、黄锡包、红锡包等;省外有红梅、红塔山、红山茶、阿诗玛、白沙、恭贺新禧、红河等;进口有三五、七星。
  2001年始,将培育区域性优势品牌作为经营工作的重头戏,选择16个销量大、市场广、效益高的品牌进行重点培育(如:将军、哈德门、一枝笔、八喜、泰山、云烟、红塔山、利群、南京),并对一些销量少的品牌(如:东方红、双马、海牛、金狮、牡丹)主动压缩和清理。通过市场宣传和引导,适合烟台消费者的名优和重点牌号卷烟销量大幅上升。2002年,主要销售品牌省内有将军、大鸡、九州、蓬莱阁、泰山、一枝笔、哈德门、大前门、八喜;省外有红梅、红塔山、红山茶、阿诗玛、白沙、恭贺新禧、红河、南京、利群;进口有三五、七星、黑猫、希尔顿。
  第四节 烟草生产
  境内烟草生产始于1978年。栖霞县是烟台地区优质产烟区。1977年4月,该县发挥晒烟的优势,利用小庄公社(今西城镇)磷矿的厂房建成栖霞雪茄烟厂,职工66人。1978年投产,年设计生产能力10万标准箱。1979年,职工增加到88人,产值达到158.8万元。1980年,扩建厂房,新建1.2万平方米生产车间,增加设备14台。1983年5月被国务院批准为计划内烟厂。1985年11月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有职工442人,固定资产原值3988万元,年产量达到3.2万箱,总产值1567.7万元,实现利税898.2万元。1987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大箱。1989年12月,栖霞雪茄烟厂更名为烟台卷烟厂。1994年1月,烟台卷烟厂划归青岛颐中集团公司,是国家中型(二)企业,厂区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5亿元,职工8000人。1997年通过中国质量协会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设备 1977年7月,栖霞卷烟厂购进卷烟机2台,小包机、切丝机和压梗机各1台。1979年后,购置滤嘴接装机、加香机、烘丝机、空压机和包装机等。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先后更新了切丝机、烘丝机和卷烟机、扒烟机等,提高了设备的作业效率。1987年,烟台卷烟厂投资700多万元,建成一条4000多万平方米的混合型卷烟生产线。1988年又投资700多万元引进2台日本产卷接机组和1台意大利产包装机组。1991年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淘汰部分落后机械,更换新设备,又增加国产卷接机组。1992年,为解决高档烟生产能力不足、产品供不应求的矛盾,从上海、许昌、云南等地购进较为先进的卷烟设备,全年共生产高档烟3.7万多箱,增加利税2000多万元。至1993年底,烟台卷烟厂共有各种生产设备90多台(套)。
  产品 1978—1988年,烟台生产的卷烟主要是雪茄型和混合型,以雪茄型为主。1978年,生产出“牙山”“白洋河”“艾山”“山城”牌4种雪茄烟220箱。1979年生产栖霞小方支、“春光”和“山城”牌雪茄烟2294.9箱。1981年,栖霞烟厂已能生产8个品牌的香烟,产量达到8682.9箱。1988年生产的香烟品种有“民丰”“白兰”“美意”“报晓”“力士”“春光”“兰香”等,并逐步生产出“康安”“醉八仙”“成功”“鲁秀”等混合型和外香型产品。“民丰”烟被评为山东省1988年优质产品,1989年又获“部优”称号,在全国所有的机制雪茄烟牌号中,唯有“民丰”烟获此荣誉。1989年底,烟台卷烟厂又研制成功“蓬莱阁”牌烤烟型滤嘴烟,进入市场后,受到消费者的欢迎,产品畅销不衰。同年,生产卷烟70107箱,比1988年增长16.5%;实现利税1873万元,增长31.07%。1990年,又研制生产“蓬莱阁”牌硬盒烟,与德国专家合作,共同研制开发出独具特色的“山东”牌混合型高档烟。同时,相继研制生产“同顺”“八仙过海”“大团圆”系列品牌卷烟。1991年生产卷烟10.21万箱,产值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05亿元,实现利税2950万元。1992年生产卷烟10.28万箱,实现产值1.5亿元,税金5600万元。1996—2002年,年平均实现利税8000万元。
  品牌培育 1989年,烟台卷烟厂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品结构,开发生产出“蓬莱阁”系列卷烟,受到消费者欢迎,成为拳头产品。烟台烟草公司也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卷烟市场销售状况,有的放矢地调整产品结构,压缩档次低、效益较差牌号产品的产量,大幅增加“蓬莱阁”和“山东”等在市场上走俏、效益好的牌号产品的生产,实现产销衔接和产销平衡。同时,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合格抽检率100%。1995年,大力推行高档次、高品位、高质量的“三高”产品的销售,利用媒体广泛宣传促销,培育市场,形成良好的销售势头。
  第九章 医药与食盐经营
  第一节 医药购销经营机构
  1978年以前,烟台医药经销机构为中国药材公司山东省烟台药材采购供应站。1980年药材、医药分开,组建烟台药材采购供应站和烟台医药分公司,分别隶属山东省药材公司和山东省医药公司。1981年,烟台医药分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化学试剂和玻璃仪器分出,成立烟台医疗器械综合商店,1984年2月更名为烟台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1984年2月,烟台医药公司成立,直属山东省医药管理局,是烟台市医药工商企业的主管部门,辖属3个二级站,即烟台药材采购供应站、烟台医药采购供应站、烟台医疗器械采购供应站和14个县市区医药公司。烟台市医药公司为统一经营,集中管理,实行工商合一专业经营的新型医药体系。1987年,威海市升地级市,文登、荣成、乳山、威海4个县级公司划出。1988年,山东省医药管理局将烟台医药公司及所属企业烟台医药站、烟台医疗器械站和各县市区医药公司下放到烟台市,由烟台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2000年12月,市政府组建烟台医药国有控股有限公司,烟台医药公司归控股公司管理。
  经营机制与销售 1978年后,烟台医药商业开始进行经营体制改革,各二级站及县公司加强计划管理。1983年实行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改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二级站与县公司的进货渠道不再限于系统内调拨,直接由工业企业购进和跨区采购。1984年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按实现利润55%缴所得税、25%调节税、20%留企业。1985年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所得税、调节税、企业留利分别是55%、33%、12%。1989年10月进行医药市场整顿,经工商、卫生、医药等部门审查确认,全市89家具有经营资格的单位为依法经营单位。1990年,烟台药材站晋升为国家二级企业,烟台医药站、医疗器械站及莱州、龙口、蓬莱3个县公司获“省级先进企业”称号。同年,全市医药经营现代化管理获省级优秀成果奖4项、省局级3项。烟台市医药公司自1986年起连续5年被山东省医药管理局评为先进单位。1991年全市医药商业销售额2.19亿元,实现利税2688.4万元,完成出口交货额250万元。
  1993年,烟台医药公司组建烟台药业总公司、烟台医药物资经营公司和烟台伊甸园医药有限公司,既批发又零售。对零售网点实行承包经营目标责任制,按GSP标准要求实施管理升级,实行门面标志、广告用语、销售价格、营销策略四统一。到1995年,全市医药商业企业16家,其中二级站3家,县公司10个,经营公司3个,下设38个批发部,36个支公司,84个门市部,从业1793人,固定资产原值1.18亿元。年内商品购进总额2.85亿元,其中化学药品类1.57亿元、中药材1731万元、中成药7104万元、医疗器械2000万元、化学试剂618万元、玻璃仪器127万元、其他类639万元。销售总额3.78亿元,实现利税1591万元。
  1998年末,烟台药业总公司、药品经营公司、隆昌医药公司、伊甸园医药有限公司和开发区医药公司合并组建烟台市九益医药有限公司,改变烟台医药商业小、低、散、弱的局面。同时,部分县公司改造组建股份制医药商业企业。为适应竞争,各地相继增设网点,实施连锁经营。烟台人民大药房、莱州德裕昌大药房、龙口胶东大药房、牟平健民大药房、药材站生生堂大药房等连锁店相继成立。2001年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完全放开医药零售、批发市场,全市新开设零售药店200余家。民营企业瑞康医药在全市批发企业中占据1/3的市场份额,年销售额约2亿元。
  2002年,全市医药批发企业51个,零售网点289个,从业1969人,营业面积2.6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82037.8万元,利税总额1401.5万元,其中税金399.3万元。年零售额超千万元的有莱州医药公司,超500万元的有龙口、莱阳、招远、蓬莱、牟平5个县级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烟台医药站、九益医药有限公司、医药经营公司、烟台医疗器械站等企业由于亏损严重而先后关闭。
  第二节 食盐专营
  专营机构 80年代前,烟台盐业系统只管盐的产、供,产品由供销社包销。80年代中期,烟台地区的食盐因产、供、销脱节,多次发生群众抢购食盐事件,曾一度造成市场食盐断档。为解决产、供、销矛盾,满足市场供应,1988年8月烟台市盐业公司成立盐业运销公司,同时接收芝罘区供销社原包销的食、工、渔、牧用盐的供应销售业务。其他各县市区仍实行计划管理。1990年4月开始,烟台市盐务局先后在无产盐的蓬莱、福山、栖霞、招远等县市区成立4个专营盐业公司,负责本辖区的食、工、渔、牧等各类盐的专营和盐政管理。1993年10月,4个食盐专营盐业公司更名为烟台市盐业公司分公司。1996年6月21日,长岛县盐业分公司成立。2000年11月8日,龙口市盐业分公司成立。自此烟台食盐生产、供应、销售全部由烟台市盐务局统一管理,各县、市、区分公司均挂当地盐务局牌子。从2000年9月30日起,烟台市盐业公司和县、市、区公司的人、财、物由省盐务局上收,实行垂直领导、分级管理。
  销区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烟台4个产盐县实行划区销售,掖县食盐主要销往本地、黄县、招远、长岛、蓬莱、莱西、平度、安丘、诸城、昌邑,渔盐销往近海和长岛,余者主要以工业用盐销往青岛、大连;莱阳食盐主要销往莱阳、栖霞和平度、莱西,剩余以工业用盐销往青岛;海阳食盐和渔盐主要供本地,剩余以工业用盐销往青岛;牟平食盐主要销往本地、芝罘、福山、蓬莱、长岛,剩余作为渔盐销往近海。此后盐的产、供、销,始终执行国家计划管理。2002年,烟台市原盐生产自足有余,多余部分由省盐务局统一计划向外调拨。
  放销规章 1952年10月18日,山东省盐务局与省供销合作总社签订食盐包销协议,烟台地区食盐供应由当地供销合作社包销,不再允许商贩经销。烟台盐以就地销售为主。1996年5月27日,烟台盐务局根据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指令性计划管理,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许可证由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统一制作。烟台经营食盐批发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领取,无证不得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部门由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审查批准,颁发食盐批发许可证,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食盐从批发到零售执行国家规定价格。对食盐的储存和运输也有相应规定,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部门要保持食盐的合理库存,食盐运输须持有食盐准运证,小袋装食盐设防伪标记。
  计量包装 70年代前食盐供应全部为粗盐。原盐包装、计量无统一规定。50年代食盐包销前多为民营民销,小贩少量贩运通常是自备包装物,如麻袋、布袋、草包等。汽车载运一般采用散装形式。盐户与商贩的交易最初采用升、斗计量,大升一般为25公斤,小升为10~15公斤。1953年后,逐步改为木杆秤计量。80年代后期,逐步供应加碘粉碎盐或加碘粉精盐,全国统一将食盐包装改为粗盐中型包装,每袋净重50公斤,包装物由麻袋逐步改为塑料编织袋。2000年以后食盐全部改为加碘粉精盐或加碘精制盐,包装采用塑料袋小包装,每包净重1公斤或0.5公斤;大包装用塑料编织袋,一大袋装50公斤。大小包装均印有生产厂家名称、地址、注册商标、重量、质量指标、生产日期,小包装并贴有防伪标记、条码标识。原盐大批量运输,多数采用散装,车运一般用大吨位电子地磅计量;船运散盐按海运部门船泊水尺计量。所有放销盐一律实行坨地交接,不论袋盐还是散盐,过磅后,即作为交接界线,以实际净重结算价款。
  盐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盐价分为出厂(场)价、公收价、分配价、批发价、零售价5种。盐的出厂(场)价、公收价、分配价及各种差价均由财政部、轻工业部、国家物价部门统一审定。批发价、零售价由省物价局批准,地市、区、县无任何调整权。盐价变化较频,盐价调整始终坚持以粮价为基础,食盐零售价历来一直保持在(粗盐)斤盐、斤粮(小米)水平。至1996年,各种盐零售价格进行10多次变动。1957年烟台食盐(粗盐)零售价每公斤0.24元。1978年起随食盐品种、质量的不同又调整7次。1996年,零售粗盐每吨720元,加碘洗粉盐每吨860元,加碘精盐每吨980元。1996—2002年,盐价没有调整。
  第三节 盐政管理
  盐税 到1977年,盐税为单一税种,其征收工作由盐务部门负责。1978年,国务院决定盐税由国家税务机关征管,烟台盐税仍由盐务所代征代管。烟台盐务局依照《盐税条例》对全市各盐业生产、销售单位加强盐税的征收管理。1978—1993年,各盐务所共代征盐税3.3亿元。1994年1月1日国家税制改革,盐税单一税种取消,改征资源税和增值税。资源税额,每销售一吨原盐为29元,增值税率为17%。烟台市盐务局盐税代征代管工作从此结束,盐务所相继撤销。
  缉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烟台成立盐警部队,专对盐的生产场区缉私护税,同时依靠群众缉私。1952年撤销盐警部队,盐的缉私护税工作,场内依靠盐工、盐民,场外依靠群众,盐务部门负责稽查。1990年烟台市盐务局设立盐政审计科,加强盐政管理。1993年盐政审计科分离审计业务,成立盐政科,专责盐政、缉私。各县、市、区盐务局增设盐政机构和缉私人员。2002年,烟台市盐务局设置烟台市盐政缉私支队,各直属县、市、区盐务局成立盐政稽查大队,全市共有盐政人员135名,缉私专用车辆12部。烟台各级盐政执法统一加入“110社会联动”体系,设立“盐政110值班室”,配备交通及通讯联络工具,划定缉私范围,落实缉私任务。1993—2002年,全市共查处私盐违法案件11339起,查缉私盐27278吨,捣毁493个私盐加工窝点,罚没款438万元。
  第十章 集市贸易
  1978年,全区恢复传统集日,被关闭的集市重新开放,又新开辟一批集市,全区集市恢复和发展到387处。1985年,全市集市发展到463处。90年代,各级政府围绕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思路,按照“高起点、大规模、多功能、远辐射”的要求,加快大型骨干设施建设。“八五”期间,每年集中力量建设1~2处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名牌骨干市场。1998年,城乡集市发展到655处,成交额172.1亿元。到2002年,全市集市发展到688处,年成交额高达186亿元,分别是1978年的3.1倍和35倍。其中,专业批发市场41处,零售市场647处,占地面积48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47万平方米;城市集贸市场150处,乡村集市538处;成交额过亿元的集贸市场30处。
  第一节 市区贸易市场1978年始,境内允许一些小商、小贩和农闲人员进城设摊出售农副产品,市区相继出现33处马路自由贸易市场。1979年始,政府组织“退路进厅”,规范市场建设。市场建设依据“人民市场人民建”原则,一方面政府投资,一方面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投资兴建。1980—1984年,全市共投资302.25万元,新建棚顶市场7处,固定售货棚34008平方米,固定售货台6021米,同时平整场地28376平方米,集市拓宽63处。1985年集市建设投资346.15万元,新建棚顶市场5处,建成固定售货棚15497平方米,建成售货台8037米。同时对新建、在建项目注重网点配套。1996年,市政府明确提出,“九五”期间在市中心区新建16处以肉、禽、蛋、蔬菜副食品为主的封闭式集贸市场,全部清退了33处马路市场,让路还道于车、还道于民,市容市貌得到很大改观。到2002年,仅芝罘区已有塔山、四眼桥、进德、北河街、文化路、南通路(三环)、黄务、大世界、前进路、幸福河、凤凰台、新桥、红利、华茂等24个农贸市场。另外还有以三站市场、七彩城、芝罘区海防营工贸市场及华联夜市等为主的大型综合市场;以化工、木材、建材、旧货、汽车交易、旧机动车交易、果品、水产品、花卉、货运等为特色的专业批发市场。
  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 位于烟台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客(船)运站附近,故称“烟台三站批发交易市场”。市场占地30万平方米,由市政府统一规划,交运集团、烟钢集团、交通委、三站管委、供销储运公司、钢管总厂、警备区、济南军区后勤部烟台生产处、联运公司、标准件厂、粮油运输公司、粮油开发公司、粮油储运公司、粮油加工厂、粮油物资公司等单位共同投资兴建。1995年5月18日正式开工建设,1996年12月22日全面竣工开业,当年交易额5亿元。后经扩建改造,吸收外围市场加入,2002年底,总建筑面积达到35万平方米,投资总额4.2亿元,形成服装、小商品、鞋帽、布匹、家具、家装、家电、科技、电脑、图书、文化、果品、茶叶、酒水食品、汽车配件、五金、机电、装饰材料等18个专业批发市场,全国26个省、市的5500多户商家、2万多人在此经营着40大类10万多种商品。2002年,商品交易额达到42亿元,比1996年翻了三番,列全国过亿元市场1OO位,工业品市场30位,山东省第8位。
  芝罘区海防营工贸市场 位于芝罘区北大西街,1984年9月建成,采用钢梁支架结构,玻璃钢瓦覆盖,全长435米,宽9米,总面积3915平方米,场内设固定摊位613个,工程造价42万元。设有服装、布匹、鞋帽、提包、小百货、食品、眼镜、服装加工、钟表修理、刻字等摊位,上市品种1400余种,平均日成交额10万余元,日上市人数5万多人次,节假日多达8万人次,大批省内外经营者和中外商客来此买卖、观光。该市场是烟台实行改革开放后第一个、也是当时规模最大的工业品消费市场。1996年,三站批发市场建成开业后,为落实政府“退路进厅”政策,该市场被拆除,业主多数进入三站市场和其他市场。
  烟台农贸城 位于芝罘区海港路北端,与港站广场相邻。1997年5月兴建,由烟台环球机床附件集团有限公司主办,芝罘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占地2万平方米,有各类摊位1500个,营业房200余套。其中水产品批发交易区3000平方米,干鲜水产品零售区2500平方米;蔬菜水果交易区3000平方米,肉禽蛋、粮油、调料交易区1500平方米;熟食、小吃交易区1500平方米。1998年交易额6.9亿元,2002年交易额11亿元。
  第二节 城镇贸易市场
  1978年以前,各市县的城镇贸易完全由国营商店、集体商店、供销合作社垄断,农民进城镇出售自留地的土特产品只有逢集日方可进行交易。1979年,随着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各级政府积极鼓励、引导农民和个体工商户等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竞争。1981年始,各市县和各乡镇多方筹资,规划建设贸易市场,并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招商引资。到2002年,各县市区普遍建起2~3处1万平方米以上贸易市场,有些经济发达的乡镇也都建起一定规模的贸易市场或专业批发市场。
  龙口市胶东商城 位于龙口市黄城降水河西岸。建于1993年,占地100万平方米,已建成营业面积22万平方米。设有服装、杂货、五金、交电、小食品及综合服务的商业街和农贸批发、小食品、服装3个专业市场,经营商品达13类6万多个品种。日上市摊位8020个,长期经营户3400多个,日均上市人数达7万多人,产品进销辐射全国10余省70多个县市。2002年成交额20亿元,被评为全省十大工业品市场之一。
  龙口市振兴农贸市场 位于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1986年12月建成,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20平方米。日上市摊位1300个,2002年市场成交额达到2.8亿元。主要经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食品、干鲜菜果、水产品、鲜蛋、文化娱乐品、家禽和肉类等十大类。自1990年起,连年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命名为“全国文明集贸市场”,1997年被评为“山东省五好市场”。
  莱阳市第一农贸市场 位于莱阳城厢街道清水路。始建于1983年,1994年改建为商场化楼房大厅式市场。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总摊位2590个。交易大厅有营业房5600平方米,固定摊位1600个。附设蔬菜和水产品批发市场。日上市人数2万多人,2002年成交额7.5亿元。辐射青岛、威海、潍坊10多个县市。1992年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市场,1995年被山东省树为全省样板市场。
  栖霞果品批发市场 位于栖霞市蛇窝泊镇,1996年兴建,市场总面积5.6万平方米,投资总额1.2亿元。2001年果品交易量达5亿公斤,交易额突破10亿元,其中出口量达到4000万公斤,已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的果品批发市场。
  胶东水产品批发市场 位于海阳市赵疃乡东寨头村,市场总面积1万平方米,拥有冷库80座,总容量达到1万吨,常年营销水产品种20多个,货源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渔港、码头和内陆湖泊,经营辐射到北京、天津、上海、新疆、内蒙古、陕西、甘肃等省市。2001年市场交易量达7000吨,交易额4.5亿元,是省内著名的水产品集散地。
  第三节 农村集市贸易
  农村集市贸易经营场所多属划地为摊,商品交易者多以农民为主。集市日期各地不一,多以农历规定集日,有每5天一集,逢五、十为集日或逢一、六、二、七、三、八等;也有3天、4天、6天一集,上市人数与成交额不等,一般大集上集人数1万人以上,边远山区也有几千人、几百人的小集。
  1978年11月,集市贸易得以恢复,当年全区恢复和发展到387处。其中每集人数万人以上的27处,5000人以上的51处。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到1985年,全市集市发展到463处,上市人数达17660万人次,成交额42306万元。到2002年,农村集贸市场达到538个。按市场类型划分,专业性市场占11%,综合性市场占89%。从城市中心区到所辖县市区及乡镇驻地的城乡结合、大中小结合、综合与专业结合、批发与零售相配套的市场营销网络基本形成。
  沙河大集 位于莱州市沙河镇,始建于明朝永乐年间,已有500余年的历史。古时就是烟台、青岛、潍坊3地的商品聚散地。改革开放以来,经整修扩建,大集面积达20万平方米,日均上市摊位1.1万个。每旬逢农历三、八集日,上市人数12.5万人次,客商来自山东、河南、河北、安徽等省的几十个县市。大集设有粮食、油料、小食品、木材、建材、木器等40多个交易区。1987年,分离出占地6万平方米、固定摊位2440个的木材、废旧钢材、废旧塑料等5个专业市场和1个占地6000平方米、固定摊位400多个的棚式农贸市场。年成交额2.5亿元。连年被国家工商局和山东省工商总局授予“全国文明集贸市场”和“省级文明市场”称号。
  毕郭大集 位于招远市毕郭镇,始建于明朝永乐年间,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明、清时期就是全国紫草、蓝靛的集散地,后来发展为胶东地区牲畜、农具、粮食等集中交易场所。80年代,成为农副产品、牲畜的交易中心。市场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营业房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售货棚2000多平方米。设有工业品、农业生产资料、肉禽蛋、大牲畜、家具、粮食等10个交易区。每旬逢公历2、5、7、10为集日,日上市摊位3000多个,上市人数10万人次,年成交额1亿多元。其中粮食日上市20多万公斤;大牲畜交易以牛为主,日上市1000多头,是胶东地区粮食和大牲畜的重要交易中心。
  福山大集 位于福山镇永安街,历史悠久,原为古城马路市场。1997年9月迁入新建的福山区城乡集市贸易中心。新市场占地10万平方米,棚顶式大棚8个,面积4.6万平方米,售货柜台3300米,设有水产品、粮食、服装针织、布匹、蔬菜瓜果、花木鱼鸟等交易区。每旬逢农历三、六、九为集日,日上市人数3万余人次,年成交额1亿多元。
  莱阳城大集 位于莱阳市城内,历史久远,是连接青岛、潍坊、烟台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商品集散地。1983年莱阳县政府拨出专款,建起2处2300平方米的晴雨棚和40间大窗玻璃房等服务性设施,专门租赁给进城经商的农民。后经改造、扩建,发展成大型农贸市场。前来参加商品交易的客商来自省内外80多个县市,每逢大集,日上市人数12万人次。
  第十一章 餐饮与服务业
  烟台境内餐饮、服务业历史悠久,地域特色鲜明。改革开放后,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市场竞争,出现国营、集体、个体、私营以及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共存、共谋发展的局面,尤其是个体业户和私营企业得到快速发展。至2002年,全市饮食、服务业各类网点26万处,从业42万人。
  烟台具有悠久的烹饪文化传统,是鲁菜的发沙河大集源地,长期以经营鲁菜为主,改革开放后,又有粤菜、川菜等外地菜系引进。至2002年,全市共有各类餐饮经营企业9897个,餐饮网点14230个,从业11万人,其中个体商户8528户,私营企业1041户,外资企业9户。餐饮业的市场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消费主体大众化的明显特征。2002年,全市餐饮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0%。
  境内服务业分为传统服务业和新时期新兴服务业两大类。作为传统服务业的理发、洗浴、照相、修理、服装剪裁等,在保持原有服务水平的基础上,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融入新的服务方式和服务项目。新兴服务业相继有美容美发、婚纱摄影、洗头浴足、鲜花礼仪、搬家送水、服装洗涤、车辆美容、信息咨询、打字复印、歌厅舞厅、网吧音像以及家政服务、中介服务、社区服务等等,除国营、集体经营外,多数是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经营,各种店铺、门头遍布城乡。
  第一节 宾馆与酒店建设
  1978年前,辖区内住宿服务主要以招待所、社会旅馆为主。1958—1978年,烟台比较高档的宾馆相继有烟台山宾馆、毓璜顶宾馆、虹口宾馆、奇山宾馆等,床位2000多张,从业800多人。1978年,烟台市商业局投资兴建北海宾馆,于11月开业,150间客房,296个床位,可容纳600多人就餐。1979年,由国家、省旅游局和烟台市共同投资兴建烟台芝罘宾馆,1981年5月开业,床位220个,餐位400个。烟台东山宾馆于1981年3月开业,由6栋单体楼组成,每个楼都有客房、餐厅及会议设施,每栋楼均有总统套房,档次较高,床位500多个,主要接待国家、省部级领导干部。1982年4月烟台劳动大厦始建,1985年9月开业,共20层,床位396个,可容纳800多人就餐,是烟台第一座高层建筑,1992年3月投资2300万元装修,1993年8月投入使用。1985年3月筹建烟台新闻中心,于1988年开业,床位340个,可容纳600多人就餐。1986年7月开始投资兴建烟台大酒店,于1989年8月开业,床位295个,可容纳600多人就餐。1986年7月筹建烟台东海宾馆,于1988年3月开业,床位400张,餐位800多个。1990年烟台金沙滩宾馆开工,1991年10月开业,客房153套,床位239个,可容纳600人就餐。亚细亚大酒店1991年7月开业,共19层,是烟台首家外墙安装玻璃幕墙的建筑。酒店拥有各类客房138间(套),各式餐厅、宴会厅10多个,包括中餐厅、西餐厅、日本料理、韩国料理、凯伦咖啡等,可同时容纳500余人就餐。烟台国贸大酒店1992年开业,共28层,客房227间,床位400个,餐位600多个。新时代大酒店1994年6月建成开业,床位180个,餐位500个,2000年二期工程改造,经营规模扩大1倍。1991年4月动工建设烟台财会培训中心,于1994年7月开业,床位210个,餐位500个。烟台通汇大酒店1995年开业,床位396个,餐位400个。烟台碧海大厦始建于1993年5月,1995年11月投入营业,客房177间(套),床位330个。烟台虹口大酒店始建于1994年4月,1997年3月投入营业,拥有客房182间,床位316个。1994年由虹口餐旅集团与新加坡合资兴建烟台滨海假日酒店,于1998年对外营业,共有床位400张,餐位600个,内有酒吧、西餐厅、日本料理、观光电梯、旋转餐厅等。烟台民航大厦2001年4月开业,床位258个,餐位600个。
  1984年烟台被确定为首批沿海开放城市后,吸引了国家机关、省直部门及国内重要的大型企业投资烟台饭店业。至2002年,在烟台市东郊、牟平养马岛、蓬莱、长岛等地投资兴建宾馆、培训中心、度假村、疗养院等80多家。全市具有一定接待规模和档次的宾馆、酒店总数达到100多家,固定资产原值8亿多元,直接从业人员2万多人。2002年,全市星级饭店数量达到37家,床位7490张,其中四星级2家、三星级17家、二星级17家、一星级1家,形成高中低档配套、结构较为合理的宾馆、酒店接待体系。
  1978—1990年,各宾馆、酒店对硬软件设施进行改造。宾馆、酒店前厅增加中央空调、电梯,商务中心提供直拨电话、电报、电传、传真、复印、打字、翻译、洽谈室等服务;增设商场出售旅行日常用品、旅游纪念品、工艺品等;建有大堂卫生间、大堂副理、行李房,并配备门卫、行李员等服务人员;客房设有豪华间、豪华套房、残疾人客房;客房内有配套家具,有直拨国内国际长途电话、彩色电视机、音响设备、闭路电视演播系统。至21世纪初,宾馆、酒店设施设备配置更加完善和舒适。前厅总服务台提供一次性总账结账服务、信用卡、外币兑换以及贵重物品寄存服务;餐饮总餐位数与客房接待能力相适应,有中餐厅及适量的宴会单间或小宴会厅。普遍增加西餐服务、日本料理、韩国料理及茶室、咖啡厅,并引进国内各大菜系的菜品,满足来自世界各国及全国各地客人的饮食需求;加大对康乐设施的投资力度,包括游泳池、保龄球、台球、健身房、桑拿、美容美发、练歌房等服务项目。
  第二节 饭店·旅社
  饭店 1975年起,商办饮食网点开始增加,到1977年,全区有国营、集体饮食网点153个,职工2743人。1979年一些小型国营饮食业采取改、转、租等形式进行体制改革,到1985年改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的饮食网点54个,职工931人;国营转为集体所有制的14个,职工604人。同年底,全市共有国营集体网点129个,职工2840人,营业收入1532.2万元。1995年全市各类饮食网点发展到2895个,从业20780人。其中公有制成分185户,其他经济成分2710户,营业收入6.96亿元。2002年,全市饮食网点发展到14230个,从业11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8528个,私营企业1041个,公有制企业319户,独资企业9户,营业收入32.34亿元。
  90年代后,各式各样的饮食网点星罗棋布、遍布城乡。经营方式既有单体经营,又有连锁经营;既有集餐饮、住宿、休闲、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饭馆、旅店和酒店,又有快餐、小吃店、自助餐、烧烤店、火锅店、饺子馆、拉面馆、包子铺等便捷餐饮,还有休闲餐饮、沙龙餐饮、美食餐饮和庄户饭店等特色餐饮,形成多层次、多样性的经营格局。经营菜品,既有鲁菜、川菜、京菜、粤菜、潮州菜和东北菜等国内著名菜系,又有日本料理、韩国料理等外国餐饮和肯德基、麦当劳、麦得芙、妃赐比萨、迪迪汉堡等洋快餐。特别是川菜馆、火锅店、东北菜馆、韩国料理及西式快餐等,不仅满足了国内外不同人群的食欲,而且丰富了餐饮文化。有些餐饮企业从小到大,整合速度进一步加快,如喜乐、天天渔港、晶晶快餐、三和园、杨柳居、锦城火锅城等酒店逐渐发展壮大。1995—2002年,大众化餐饮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一大批餐饮企业和经营业户坚持价格实惠、规格适度、装潢简约、服务温馨的经营方向,以乡土菜、民族菜和地方风味小吃为主,服务对象是工薪阶层和流动人口中的低收入者。
  旅社 1951年5月,烟台首家国营旅社——胶东旅社在莱阳县城开业。1967年起,烟台、威海、文登、黄县、招远、莱阳、海阳、牟平等县市国营旅馆相继建成22家开业。其中,烟台天鹅宾馆、环湖宾馆,莱阳、龙口的交通旅社,蓬莱旅社等较为出名。1985年,31个国营旅馆经过商业体制改革,22个改为集体经营,其中9个国营旅馆转为集体所有制,有职工678人。年底,全市有国营、集体旅馆49个,职工1029人,床位8371张,营业收入431.1万元。1995年,各种旅店网点发展到589个,从业6700人,营业收入5.17亿元。2002年底,旅店网点发展到1821个,从业23.5万人,营业收入31.2亿元。芝罘区内普通旅馆发展到近280家,其中包括旅馆、旅社、小宾馆及对外营业的招待所等,大多服务设施实用,食宿卫生方便,价格低廉,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如烟台市中兴服务社、芝罘商业宾馆、西山旅馆、环海旅社、港城旅社等,都被誉为“信得过”旅社。
  第三节 烟台鲁菜与名点名吃
  烟台鲁菜 又称胶东菜,是鲁菜的主要流派之一,起源于福山。2001年10月,中国烹饪协会将“鲁菜之乡”授予烟台市福山区,福山区政府同时拥有“鲁菜之乡”冠名使用权和管理权。
  烟台鲁菜的主要特点是鲜而不腥,油而不腻,清淡脆嫩,原汁原味。海鲜制作是烟台风味鲁菜的一绝,不论是珍品海味,还是特色小海鲜,都能根据原料特点,烹制出精美的菜品。据史料载,明清时期已有100多种烹饪术语,如灸、脯、腊、醢、脍、朐、沸、剁、烘、煎、爆、煮、烹、炮、泔、汁、滓、腌、炖、酝等等。其中每种技法又可细分很多,以爆为例,可分为油爆、汤爆、葱爆、芫爆、酱爆、火爆等。爆制菜需旺火速成,特别是油爆菜,讲究急火快炒,包以芡汁,连续操作,瞬时完成,营养素不流失,食之脆嫩鲜香,清爽不腻。烹调技法多样,尤以爆、炒、扒见长。筵席的构成丰富多彩,十分考究,既有燕菜席、燕翅席、全鱼席、海参席,又有“八仙过海席”“十全十美席”“步步登高席”“满堂红席”,还有“四一六”“四二八”“半桌头”等。代表菜有“高汤一品燕”“扒烂鱼翅”“葱烧海参”“㸆大虾”“糟溜鱼片”“油爆海螺”“清蒸加吉鱼”“炸蛎黄”“温拌蜇头”“三鲜荠菜小豆腐”“全家福”等。
  烟台鲁菜的烹饪技法成熟完备,自成体系,代表了鲁菜的一方特色。烟台鲁菜选料讲究,刀工精细,调味得当,工于火候,烹调技法全面。用料做到主料、辅料、调料三位一体。主、辅料的使用讲究搭配合理、相得益彰。调料的使用既要突出原汁原味,又要解腥去膻。原料的选择讲究鲜活,例如做“清蒸加吉鱼”,必须用750克以上至1000克的活鱼,“糟溜鱼片”必须用活的牙片鱼或黄花鱼,炒海肠所用的海肠须现杀现用。菜蔬不嫩不用,小海味突出原汁原味。菜品和原料的选择搭配十分讲究时令,例如,“脍,春用葱,秋用芥。豚,春用韭,秋配蓼。脂用葱,膏用薤,三牲用茱萸;春韭芽配炒猪肉丝及小春虾,肉煮不烂加山楂”等。夏日长而热,选海鲜宜早晚;冬日短而寒,宜食牛羊;春夏多用芥末拌凉菜,秋冬宜大蒜当佐料;春夏可佐菜根笋,春秋可烹调海中百物。为了保证菜品质量,烟台风味鲁菜还讲究分档准确,决不误配,例如做筒子鸡必须用肥母鸡,青椒辣子鸡必须用小雏公鸡,芙蓉鸡片必须用鸡脯肉等。所谓原料百样,四时有序,去竭纳精,从不滥用,为烟台鲁菜之精髓所在。烟台鲁菜不仅在原料上取优,而且在佐料上也有选择。例如:酱用伏酱,油审生熟,酒选酿酒,醋推陈醋,酱油分清浓。
  烟台名菜 烟台名菜按品种可分为山珍海味类、虾蟹类、鱼类、蛤贝螺类、畜禽肉类、素菜类、甜菜类等等。
  山珍海味类 有清汤一品官燕、冰糖炖血燕菜、清汤燕菜、芙蓉燕菜、扒烂鱼翅、蟹黄鱼翅、砂锅通天鱼翅、各吃炖盅鱼翅、荷花鱼翅、白扒鱼翅、蟹黄扒鱼唇、砂锅奶汤鱼唇、三丝鱼信、雪花鱼骨、红烧鱼皮、白扒裙边、扒熊掌、清汤全家福、山东海参、葱烧海参、扒酿海参、肉末海参、鸡块海参、蝴蝶海参、一品鲍鱼、扒原壳鲍鱼、麻汁紫鲍、鸡茸鱼肚、绣球干贝、芙蓉干贝等;虾蟹类 有?大虾、炒虾片、罗汉大虾、盐水虾、原汁大虾仁、炸虾古碌烹、花鼓虾、燕子虾、炸板虾、芙蓉蟹斗、雪丽大蟹、清蒸全蟹、全蟹羹、赛螃蟹等;鱼类 有清蒸加吉鱼、清蒸冷水偏口、醋椒鲈鱼、糖醋鱼、绣球全鱼、朴素全鱼、黄鱼吐丝、两吃鱼扇、锅贴鱼、糟溜鱼片、椿头鱼卷、滑炒鱼米、扒鱼腹、醋椒鱼丸、炸板鱼、金银鱼丁、辣爆鱼仁、番茄松鼠鱼、茼蒿炖带鱼、辫子鱼熬萝卜块、抓炒鱼、奶汤鲫蛤、捶烩鱼丝、鱼茸蹄筋等;蛤贝螺类 有油爆海螺、炸蛎黄、清汆蛎子、芙蓉蛏子、爆炒天鹅蛋、清汆西施舌、韭黄炒海肠、姜汁海胆、芫爆乌鱼花、两吃鲜贝、扒贝脯等;畜禽肉类 有八宝布袋鸡、福山烧鸡、油爆双脆、炒芙蓉鸡片、鸡茸菜心、酱爆核桃鸡丁、红烧肘子、清炸腰花、九转大肠、溜三样、清烧大肠、葱爆肉、四喜丸子、清蒸福山丸子、霸王别姬等;素菜类 有烧二冬、椿头豆腐丸子、扒口蘑芦笋、扒珊瑚白菜卷、烧素鸡、扒香菇油菜心、炸荠菜卷等;甜菜类 有拔丝金枣、拔丝蛋泊肉、糖酥丸子、拔丝珍珠苹果、酥白肉、蜜汁甜糕冰糖、水果银耳汤、三不粘等。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们饮食的需要,厨师们在传统菜的基础上又大胆创新,陆续出现一些为食客喜欢的创新名菜,其中有腐皮黄鱼卷、瑶柱萝卜盏、粽香风味虾、百合灼鲜鱼、富贵龙虾球、海参烧鲍鱼、糟香鱼丝、翡翠白玉、灯笼五彩鱼丝、碧绿鲍丝鱼卷、拉皮海肠、双耳螺片、风味螺片、火腿鱼腹扒冬菇、三鲜内酯豆腐、三鲜焖子、肉末海带、红油松籽鱼片、金丝玉米、炸脆奶、红扒拆骨鱼头、双味葫芦线、豆瓣鲤鱼块、金玉满堂、五彩银丝、腐乳鱼排、蜜汁飞轮鱼、面包鱼串、鲤鱼八宝、黑鳝吐珠、叉烧鱼扇、沙司鱼排、雪丽银鱼、赛烧鸡、盘龙银丝、麻辣鱼头、蒜茸草鱼、芙蓉鱼片、兰花鱼等。
  烟台名点 烟台名点花样繁多,制作精细,小巧精致,食用方便,老少皆宜,如被称为四大面食之一的福山拉面,以及由此衔生而来的银丝卷、盘丝饼、一窝丝等美食品种,技术精湛,倍受人们青睐和喜爱。山东名食“糖酥杠子头伙食”“家常饼”“烤饼”等,工艺考究,独具特色。在“水打馅”及海产品制作方面更是独具匠心,堪称一绝。代表性的名点有三角烤饼、千层饼、开花馒头、葱花油卷、豆沙包、四喜蒸饺、三鲜水饺、鲅鱼水饺、炸酱面、荷花酥、空心面、叉子伙食、水煎包、锅贴、油饼等。
  烟台名小吃 名小吃或起源于民间,或成名于大厨,其原料简单、制作技巧单纯、风味独特,深受人们喜爱。代表性名小吃有蓬莱小面、烟台焖子、烩勺面、烩饼、金银元宵、黄县肉盒、豆腐脑、宁海脑饭、春饼、三鲜片汤、灌汤包、小馄饨等等。
  第四节 服务业
  美容 1978—1995年,境内美容作为理发业的附属项目,只是做一些简单的洗面保养,服务项目单一,店铺营业面积小(1~2张床),美容师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少。1995年,烟台市区创立了“吴东英美容烟台中心”(后改为烟台黛华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和“超英美容总院”(后改为雨馨中医专业美容中心),美容业开始走向专业服务。90年代中期,由美容美发业逐渐发展、演变和剥离出专门从事美容的独立机构,营业面积相对较大。美容师经过专业培训,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美容技能、经验。美容项目由点到面,由内到外,从面部到全身均有相对应的项目和专业技术;企业的经营管理要求高,由作坊式人性化管理模式转变为专业化企业化管理模式。2000年后,境内美容向大型化、现代化、多功能、立体化、国际化理念方向转变。到2002年,大大小小的美容护肤沙龙和化妆品专卖店迅速发展,芝罘区发展到109家,从业1890人。
  美容产业分布城乡。在城市有的设在街面,有的设在社区、商务楼。经营规模多以小型为多,店铺小而精致,营业面积一般在20平方米以上,美容师2~3人不等;也有统一风格的大型连锁店,营业面积一般在100~500平方米,美容师10~30人不等。进入21世纪后,崇尚个性化、时尚化的美容店异军突起,选址多数在高级商务办公楼、宾馆和商业中心等消费人群众多地带,为顾客提供中高档消费服务。
  美容行业的消费层次,部分工薪阶层每年美容消费支出100~200元,多数在社区小型美容店,使用大众化的美容护肤品;经济条件比较宽裕者,每年消费支出1000~2000元;还有一部分高薪人士,每年消费支出达5000元以上,有些顾客定点包月、包年美容。在消费热点上,保养、抗衰、减压(SPA)、美体是美容院较受欢迎的项目,绿色美容、休闲美容、健身美容成为时尚,纯天然保湿、祛皱、美白则是热门项目。
  理发美发 1977年,全地区有国营理发点17个,从业169人;集体理发网点63个,从业451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多种经济成分的理发、美发业得到发展,到2002年底,仅芝罘区内有注册理发、美发店669家(集体1家),从业6500人。各种各样的美发中心、发廊遍布城区大街小巷,并形成南洪街美容美发一条街和文化宫美容美发培训中心。1985年,城区拥有2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的理发网点81个,理发工具多以手推子和电推子为主,烘发机、烤头机、电吹风等成为当时比较先进的设备。到2002年,仅芝罘区内拥有2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的理发网点520家,有理发座椅3500张,大吹风机1600个,消毒箱、洗衣机等设施配备较齐全。进入21世纪,条件较好的店、铺把传统的美发技术与现代最新科技相结合,使发型艺术与时代气息相结合,凝造出各种不同的视觉效果。收费标准,一般费用在5~10元,高者可达数百元。
  影像服务 1959年境内有私营照相馆61个,从业376人。1960年上述照相馆全部过渡为国营和集体企业,私营照相馆消失。烟台的“锦章照相馆”“大华照相馆”“光华照相馆”,都是由私营过渡到国营或集体的照相馆。到1976年,国营照相馆网点为20个,从业301名;合作店网点为8个,从业119名。1978年后,一些规模较大的照相馆相继成立,照相网点增多。1985年,全市国营、集体照相网点已达34个,职工473人,其中,国营单位19个,职工276人;集体单位15个,职工197人。进入90年代后,国营、集体和私营照相馆快速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照相网点发展更快。2002年,全市共有多种经济成分照相网点340个,从业1760人,营业收入2.83亿元。其中芝罘区注册登记网点53处(集体10、私营43),从业385人,全年营业收入4787.6万元。另外,全市还有各种经营成分的婚纱摄影公司、楼、店、馆等300多处。
  在照相业发展过程中,照相技术不断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普及电光拍片,以油彩代替水彩上色。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科技含量高的数码成像、数码扩印、彩扩器材和体裁新颖、式样美观的立体布景、艺术造型等先进技术和工艺先后得到应用。特别是蒙太奇式的计算机成像技术,更给人新颖、独特、清晰、悦目之感。
  洗浴 烟台洗浴业分为海水浴、淡水浴、温泉浴等浴种。1978—2002年,随着中高档洗浴网点的不断增加,特别是受西方浴业文化的影响,洗浴设施、洗浴项目和洗浴服务等逐渐发生变化,即便是大众化浴池也都新增蒸气浴和电视、音响、茶座等服务设施。新增加芬兰浴、桑拿浴等。服务项目有搓背、按摩、推柔、刮痧、拔罐、采耳、打耳、修手、修脚、捏脚、足疗等。至2002年,全市有浴池(洗浴城、洗浴中心等)784家,从业9500人,其中芝罘区注册登记有111家(集体4家、私营107家),从业1600余人。芝罘区乐凯沐浴城有限公司、阳光假日洗浴俱乐部、新鼓浪屿沐浴城、龙宫川洗浴中心、盛久园玉石桑拿城、海丽春浴池、中兴浴池等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除上述浴种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洗头浴足服务项目应运而生。较有代表性的是烟台良子足疗保健服务中心、烟台润生园专业洗头休闲中心等。温泉分布在牟平、招远、栖霞、蓬莱等地,代表性的温泉有牟平龙泉汤、招远东汤、栖霞艾山汤、蓬莱温石汤等。
  礼仪庆典服务 改革开放后,境内传统婚礼、现代婚礼和西方婚礼仪式共存,其形式有家庭婚礼、集体婚礼、舞会婚礼、旅行结婚等。从迎接新娘的代步工具看,由过去的抬花轿、自行车、摩托车、吉普车、大头车等发展到轿车;从欢迎新郎、新娘的仪式看,由过去的放鞭炮、吹喇叭等发展到奏乐队、气模拱门、鲜花嫁车等;从婚庆喜宴的标准看,由过去在家中或普通饭店、招待所宴请亲朋好友发展到中高档宾馆设喜宴。进入90年代,境内开始出现专职礼仪服务公司,后来大大小小的鲜花店也纷纷增加婚礼服务项目。2002年,芝罘区有注册登记婚礼服务公司55家,从业480人(不含鲜花网点和人数)。烟台婚礼服务公司、华城婚礼服务公司、大明礼仪公司、光宇礼仪有限责任公司、红顶礼品公司等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大影响。各种鲜花店除经营鲜花外,也为婚礼提供各种服务,如提供嫁车、气球、手捧花、地毯、喜字、胸花、喷花筒、乐队、条幅、气球拱门、气模拱门、花篮、照相、摄像、礼炮、租车、婚礼主持等。
  服装剪裁与洗涤 改革开放后,服装剪裁业兴盛。1985年,以温州人为代表的夫妻店、姐妹店,分布于烟台市大商场和巷子、胡同内。90年代后期,由于港城大商场的不断扩建、新建,特别是三站批发交易市场和南大街购物城等的崛起,男女老少、中外式样、不同品牌的服装琳琅满目,服装剪裁生意一直很红火。到2002年,芝罘区注册登记的服装加工店有196个,职工589人。
  70年代前,一些饭店、招待所配有水洗设备,供内部洗涤服装。改革开放后,厂家根据市场需要,研发出不同种类和不同型号的干洗、水洗设备投放市场,并以连锁加盟等促销手段与经营洗涤业者联合开拓市场,有些直接购进国内外洗涤设备开张营业,一些宾馆、饭店和洗浴网点也纷纷利用自身优势,挂牌对外兼营洗涤服务。1985年5月,烟台成立首家对外营业的华泰毛呢干洗店(后改称烟台干洗总店)。同年11—12月,朝阳街小乐天洗衣部和大马路抽纱公司洗衣店相继成立对外营业。到2002年,芝罘区内有大大小小的干洗店116个,职工487人。
  送水与搬家服务 80年代,小瓶矿泉水陆续投放市场,人们一般在外出旅游、会议等特定环境下饮用,未出现大众化家庭消费。1992年,烟台第二化工厂开发生产的“绿苹果”小瓶矿泉水投放市场,为本埠最早生产、销售矿泉水的企业。1994年,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美国独资生产的“康思尔”大桶矿泉水正式投放市场,桶装矿泉水、纯净水陆续走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家庭。2002年,芝罘区生产矿泉水、纯净水的厂家50多个,送水服务网点400多个,从业者达2800人,提供的矿泉水种类有娃哈哈、黑豹泉、张裕、康平、塔山泉、里口山、绿源、金沙夼、澄泉、将军泉、清泉、松鹤山泉等多种;纯净水种类有浩浪、润浪、清泉等多种。
  1988年,烟台二运搬家公司最早成立。到2002年,市区共有注册登记的搬家公司22家,从业职工1000多人。搬家公司经营初期阶段,使用的车辆一般是敞棚或卡车,以后逐渐更换成现代厢式五十铃卡车,搬运工普遍经过培训后上岗。1999年,烟台市搬家协会成立,把有资质搬家公司组织起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烟台市搬家运输合同”,由托搬方和承搬方共同签字生效。2002年,搬家业实行统一配货、统一调度、统一规范,开始向物流业和其他服务业拓展。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烟台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