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内船舶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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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202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国内船舶管理
分类号: U692
页数: 3
页码: 583-585
摘要: 本文记叙1982年到2002年烟台市海上国内船舶管理情况,其中包括船舶安全检查、危险货物管理、安全管理体系、船舶登记、船舶签证管理等。
关键词: 烟台市 国内船舶管理

内容

1982年4月,国家船舶检验局青岛办事处烟台检验站成立后,原港监中的船检业务划出。1987年始,烟台海监局代表国家对所辖港口、船舶实施全面监管。1999年,烟台海事局成立后,根据国内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缔约或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负责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登记管理,对航行于中国沿海水域及港口的中、外船舶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监督检查,对国内航行船舶实施签证管理,对国际航行船舶代表国家实施主权管理。
  船舶安全检查 对到港的外国籍船舶和200总吨以上的本国籍船舶进行安全检查,是海事部门对船舶安全状况实行技术监督的重点工作。1981年,烟台港务监督开始对国内运输船舶进行检查,1985年,国家港务监督局颁布《船舶安全检查暂行办法》后,船舶安全检查成为港监航政管理工作的重点。1990年7月1日,经国家港务监督局授权,烟台海监局作为首批9个港务监督机构之一,开展对外国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即对外国船舶实施港口国管理)。
  船舶检查 烟台海事局主要实施行政上的监督检查和技术上的监督、检查、服务,包括对船舶的安全设备、主机设备、船体设备等进行检查,对船员职务证书进行核查,纠正安全缺陷,消除事故隐患。1987—2002年,共开展国内营运船舶安全检查8075艘次,纠正缺陷1.61万项,航前纠正率87.6%。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海运经济的发展,个体、乡镇运输船急剧增多,且多为小型船、二手船、老旧船。由于法规对200总吨或主机55.1千瓦以下小型船舶安全检查没有具体规范,为控制事故,烟台海监局自1989年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小型船舶专项安全检查。
  客滚船安全监督 1992年,随着渤海湾航运市场的放开经营,烟台辖区营运的客运滚装船由每天2艘增至十五六艘,且多数为高速船。烟台海监局先后组织对客滚船数量、港口设施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调查,选择牟平“昆嵛”轮进行跟踪管理,总结出客滚船安检的内容和方法。在1996年11月交通部组织的环渤海湾三省一市航运秩序整顿会上,其做法受到肯定并被推广。1997年5月12日-15日,烟台2艘客滚船先后发生碰撞事故,造成7人失踪。5月17—28日,烟台海监局与市政府联合组织对辖区7家海运企业的15艘客滚船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存在严重缺陷的2艘客滚船责令停航整顿。随后,建立起单船档案和定期召开客滚船管理座谈会制度。1999年,在国内率先实施“客滚船安全航行船长声明”制度。2000年,组织对烟台辖区所有1033名在客滚船上任职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特殊培训;对所有7家客滚船企业、14艘客滚船、510名船员、18个泊位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2001年5月1日,按照交通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强制报废“昆嵛”“海神6”“蓬祥”3艘船龄超过30年的老旧客(滚)船。2002年7月1日,按照交通部《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号令,烟台海事局建立起客滚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和“安全链”,督促符合条件的10艘船舶全部安装船载记录仪,烟台港籍2家客滚船公司及所有客滚船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烟台辖区客滚船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危险货物管理 90年代始,烟台海事部门采取规范申报、严格审批、驻船监装(卸)、封仓查载等方法,实现安全监管危险货物1145万吨无事故。1998年,牟平港作业区化工专用码头建成并对外开放,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增多。烟台海事局制定《烟台港散装运输液化气体安全管理办法》,印发《关于加强烟台港危险货物码头安全管理的通知》,规范船舶、货主和港口危险品运输、作业行为。
  安全管理体系 1998年7月1日,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ISM”规则),对中国首批船舶及其船东或管理公司生效。据此,烟台港籍从事国际航行的客船、高速客船、500总吨级以上油船、化学品船、散货船、液化气船、高速货船及要求从事远洋运输业务的船公司最迟于2001年1月1日前建立起内部安全管理体系;ISM规则于2000年7月1日,对第二批船舶(500总吨及以上其他货船和移动式近海钻井装置)及公司生效。按照交通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规则》《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程序》要求,烟台海事局指导烟台辖区船舶、船公司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到2000年6月,烟台港籍15家经营国际航行船舶的公司全部取得国际航行船舶货物运输的“符合证明”,配备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自2003年1月1日起,载客定额50人及以上的国内跨省航行客滚船、旅游船和高速客船,150总吨以上的液化气船和散装化学品船作为第一批适用船舶开始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烟台辖区的山东渤海轮渡有限公司、烟台银河轮渡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及所属船舶于2002年9月通过审核,取得“DOC”证书。2002年,烟台行政辖区共有16家航运企业、80艘船舶通过安全管理体系审核。
  船舶登记 1994年,烟台海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负责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国籍登记、抵押权登记、租赁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等,核发船舶国籍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或船舶执照。对烟台港籍所有营运国际航线200总吨或750千瓦以上航行国内沿海航线,50总吨或36.8千瓦以上航行国内内河航线的机动船舶,核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船舶签证管理 烟台港监成立后,即对所有进出港的船舶实施签证管理(即船舶进港后和出港前,港监要对其船舶、船员证书以及航次、装载情况进行核查签证)。1987—2002年,为约66.4万艘次进出港船舶办理了签证。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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