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无线电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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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984
颗粒名称: 第九章 无线电管理
分类号: F626.3
页数: 3
页码: 530-532
摘要: 本文记叙1959年到2002年烟台市无线电管理情况,其中包括台站管理,监测,收费管理等。
关键词: 烟台市 无线电管理

内容

第一节 机构
  1959年,烟台专区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成立。1960年10月,山东省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烟台监测台组建,无线电管理工作由烟台地区邮电局兼管。1978年3月,无线电管理机构由邮电局移交到烟台军分区管理,无线电管理领导小组改称烟台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1985年8月,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由烟台军分区移交到地方政府,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无委办),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编制3人,实行军地联合办公。1987年3月,烟台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成立,归无委办管理。1997年4月,撤销烟台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监测计算站,设立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烟台管理处,挂烟台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牌子,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派出机构,受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双重领导,业务工作由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设立烟台市无线电监测站,隶属烟台管理处。
  第二节 台站管理
  1985年10月,烟台市根据《全国大中城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划分工作座谈会纪要》通知,对市区收发信区进行规划,进一步合理布局无线电台站,加强无线电统一管理。1986年1月,全市对无线电频率、台站和设备进行普查,换发电台执照740个,换发电台使用证书2885个。1988年,组织各县市区无线电管理人员对烟台港、蓬莱港、龙口港等停泊的80条渔船上的通信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停泊在烟台港的渔船设台合格率为85%。1991年6月,对全市无线电通信设备实施普查,共普查各类无线电台5500部,查出擅自设台351部,办理和补办电台证件1500个。同年9月,全市抽调20名无线电专职管理人员,对蓬莱、长岛、龙口、莱州4个港口停泊渔船上的设台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226条船只,查出违规设台船只47艘,没收无线电对讲机12部。1992年,开展全市短波通信秩序整顿工作,核查设置短波电台97个单位,注册登记的电台820部,使用工作频率303个。1993年,进行无线电台站普查登记工作,共普查设台单位359个,各类无线电通信设备7701部,换发电台执照5992个。1996年,开展无线电台站管理执法、守法大检查活动,检查设台单位(船只)1542个,查出私设电台7部,更换和补办电台执照710个。1997年,开展查处非法设台和无线电寻呼的专项检查,查出无证使用通信设备和擅自购买电子元件组装发射设备的违规现象16人,撤销注册登记设备449部。1998年,自筹资金在华达大厦筹建B级监测站。2000年,对186部寻呼台发射设备、3套广播调频发射设备、158个设台单位300部设备资料全面核查登记,重新建立数据库。2001年8月完成频率台站数据库建设。2002年,对全市在高山、高楼、高塔上设台单位进行检查,为净化电磁环境、合理布局无线电台站,对移动公众通信网502个基站进行年度测试和验收。
  频率管理 1988年,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对交通部驻烟单位和市直有关设台单位使用港口水上频率不当、相互干扰等现象进行协调,并重新进行频率规划和分配。对各县市区渔业电台在原使用频率基础上,将新扩展的频率进行分配。1990年,对全市短波频率进行普查登记,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同年,对全市750部频率可调设备进行销频,解决了设台用户乱调乱用频率收听和干扰其他台站通信现象的发生。1991年,完成烟台港务局、烟台打捞局、烟台渔业公司、省海运局等单位的水上移动业务专用频率转换工作。1995年,对全市短波电台使用的电台报呼进行清理整顿。1998年,对超短波频率进行普查登记。同年,为解决频率拥挤难题,保障设台单位的需求,采取共同信道和频率复用做法,将设置使用对讲机数量较少的单位或个人全部纳入共用信道。按照“TS”频率支配法,全市频率复用率达21%。2001年,对烟台港务局、烟台交通局、栖霞市、莱州市使用的800MHz、2GHz频率情况进行核查,重新登记确认。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1985年,烟台市对长岛南北隍城至烟台等地域实施无线电发射设备管制。1987年,对3200部无线电设备进行审验。1991年,对市区各大商场(商店)进行重点检查,查处未经管理部门批准擅自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大功率无绳电话机58部。1992年,加强对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制定研制、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暂行规定。1999年3月,制定《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撤销报废的管理规定》。2000年,对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大功率无绳电话进行清查。2001年,开展高山发射设备整顿活动,对烟台辖区的14个山头、26个单位的寻呼台发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2002年,对全市广播系统的25部发射设备、53部电视发射设备、3套微波发射设备进行资料核查,并完成对17个卫星通信地球站的普查和重新确认工作。
  第三节 监测
  1990年,市无线电监测计算站正式开机监测,将市区空中信号初步纳入监测之内。1993年,无线电管理部门联合工商局、安全局、邮电局等部门,检查市区大功率无绳电话干扰电视问题,解决了部分住宅小区电视受干扰问题。1995年7月—9月,先后组织技术人员6次登上蓬莱龙山,对龙山顶上设置的通信设备进行测试和跟踪监测。1996年12月,烟台港务局调度火车频率456.025兆赫受到干扰,经过反复测试,查出干扰原因,随即进行处理。1999年4月至2000年5月,全市投资135.6万元,先后完成安装Y9103测向设备和MS9968无线电监测“三站一中心”系统的建设,基本满足了市区无线电信号监测的需求。2001年8月,市无委办与省无线电监测站、省民航管理局、烟台民航站联合对烟台莱山机场下滑道信号受干扰的现象进行监测,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烟台机场飞机航行安全。2002年,加强空中信号监测力度,协助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完成对韩国有关干扰投诉的调查,先后对烟台气象雷达、海监局微波站、烟台市自来水公司和福山自来水公司数传网、长岛县农话微波站、烟台移动公司微波站址的电磁环境进行测试。第四节 收费管理
  1985年12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收取无线电管理费的暂行规定》通知,全市开始向设台单位实施收费,全年收费14万元。1989年,执行国家无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无线电管理收费暂行规定》,收费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管理轨道。1998年收费额近600万元。1999年11月,全省收费实行“统收统支”和“委托代收”相结合的收费管理办法,凡跨市组网的通信或服务电台由省统一收取,委托市地无线电管理部门收取本区域审批设置无线电台站的管理费,收费额度明显减少。2000年,市税务部门对无线电管理部门委托电信运营单位代收的无线电管理费征收营业税。9月,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明确规定无线电管理费不征收营业税。2001年4月,国家信息产业部确定对无线电接入系统、扩频系统2.4兆赫、5.8兆赫频段和无线数据频段收费标准。2002年7月1日起,废除新入网的移动电话用户频率占用费,其频率占用费由蜂窝公众运营单位统一向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缴纳。省物价局对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费标准进行修订,比原服务费标准平均降低20%。烟台市全年对各类通信设备收费40万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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