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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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80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建筑市场管理
分类号: F407.9
页数: 2
页码: 474-475
摘要: 本文内容记述了1984年到2002年烟台市建筑市场管理概况,其中包括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工程项目用地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等。
关键词: 烟台市 建筑市场管理

内容

施工企业资质管理 1984年7月,烟台市城乡建设施工管理处成立,负责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与建筑队伍管理。自1989年下半年起,全市开始进行建筑企业资质普查,按企业技术力量、固定资产、施工能力等核定企业施工范围。
  90年代初期,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按级别审批。一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二级、三级资质由省建设厅审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转报、申报三级以上资质企业材料和审批四级及以下企业资质。
  1995年5月,烟台市建设市场治理领导小组成立,全市房地产企业资质成为集中治理、整顿的重点之一。“九五”期间,全市建筑企业资质、取费许可证、安全资格证及多类专业技术人员上岗证等集中审核,实行企业资质一票否决制。
  2001年4月,全市建筑企业资质等级按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进行调整、划分。2002年,全市施工总承包企业353个(一级6个、二级53个、三级294个),专业承包企业183个(一级4个、二级39个、三级140个),劳务分包企业10个(一级2个、二级5个、三级3个)。
  工程项目用地管理 1985—1991年,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基本实行行政划拨土地。获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持批准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项目选地意见书,办理土地划拨手续,只承担土地征用补偿费和相关手续费。
  1992年始,全市除国家机关、公益事业项目和安居工程等保障性用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外,其他所有建设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住房与商务商贸、厂房、办公用房等工程项目的用地限定最高和最低使用年限。土地出让价格为市政府批准的基准地价、地段价差与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评估补偿额之和。一般地段采用协议出让,个别地段实行招标出让。
  2002年始,开发建设用地全面推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等形式。
  工程招投标管理 1984年始,市区建筑工程招投标事务由市建筑工程投标招标事务所负责。至1995年,莱阳市、招远市等13个县市区相继成立工程招标管理机构,全市专兼职管理人员46人。市县两级制定贯彻《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实施办法,严格控制“议标”(指定招标),适当邀请招标,推行公开招标和明标暗投。1995年9月,市建委、法制局、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全市招标工程,规范建筑市场。至年底,全市招标工程576项,累计建筑面积191.4万平方米,总标价13.84亿元,公开招标率为20%,工程降低造价1.8%左右,缩短工期15%,节省资金2290万元。年内,全市建筑工程勘测、设计纳入招投标管理范围。
  1996年,市直工程监理、装饰装修承发包交易相继纳入招投标管理。市直全面取消“议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成为主要招投标方式。1999年,市政与水利设施等工程先后实行招投标。2000年,建筑工程设备材料的招投标范围由原来的电梯、锅炉、钢材、水泥等,扩大到空调主机及弱电系统等成套设备设施。2001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展招投标工程及工程招投标代理业资质审查、标底审定,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至年底,全市建筑业从勘测设计到建筑施工及各种专业承包,均实行招投标管理,工程承发包、招标代理与交易服务的职能分离。
  2002年,全市取消“建筑工程许可证”制度,实行文件备案制。放宽外商与国内私人投资、境外捐资和私人控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标准。至年底,全市共有招投标代理机构3个,代理工程额23.8亿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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