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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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64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安全生产管理
分类号: TB496
页数: 3
页码: 368-370
摘要: 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烟台市工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劳动保护、设备管理、重点行业管理和执法检查。
关键词: 烟台市 工业 安全生产

内容

管理体系与制度建设 管理体系建设 1978年,安全管理由烟台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同年7月职能划归烟台地区行政公署劳动局。2000年机构改革,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能由劳动部门移交到市经贸委,市政府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在经贸委内设安委会办公室。2001年7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改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安委会内设立工矿商贸、海上运输和渔业、道路交通等11个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年10月,市政府对市安委会进行调整,增加8个部门,使安委会成员单位扩大到41个,市直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达到13个。各县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均建立安监局,并全部列为政府工作部门,实现机构、人员、经费、设施和办公场所“五到位”。
  管理制度建设 1985年,市经委、劳动局和市总工会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通知》《烟台市工厂企业劳动保护检查考核标准》《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对工矿企业安全检查实行标准化管理。1989年,全市开展对企业厂长(经理)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工作。1994—1995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等级管理的通知》要求,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等级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签状率达到95%以上。2000年,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对全市的安全生产实行行业保、包负责制。2001年9月,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建立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制、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督查制、各类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安全生产分级考核制、各类伤亡事故快速报告制和事故处理结案制等五大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2001年,市政府制定《烟台市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设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伤员安置、现场保护、事故上报、调查取证、分析结案和善后处理等项工作。市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演练,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分别组织修订和完善专项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全市初步形成反应快速、运转协调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自律体系建设 2002年4月,由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公司倡议,成立有173个会员单位参加的烟台市安全生产协会,重点骨干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会长、副会长。协会还设立矿山、化工、建筑及海上运输等7个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行业安全问题,为存在重大隐患的会员单位进行安全会诊,增强生产经营单位自我约束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劳动保护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从1983年10月1日起,烟台防护用品发放按《山东省不同行业同类工种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山东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1985年,改革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按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防护用品。1990年,市劳动局按照劳动部关于将安全帽、安全带、电焊护镜和面罩等15种特种劳动防护产品列入年度首批实施生产许可证范围的要求,派员深入特种防护用品生产厂家进行指导和咨询,帮助企业完成自查和申报工作。1996年,市劳动部门重点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单位实行认证制度,使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防尘防毒 1979年,烟台地区行政公署制定《烟台地区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草案)》,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必须做到主体工程同防尘、防毒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984年1月,在全市建立防尘防毒监察制度和工作情况报告制度。1986年,市卫生局、经委、劳动局、总工会联合组织对全市工矿企业的噪声、震动、高频和微波物理性职业危害进行普查,并开展治理工作。1990—1992年,检测转到粉尘、有毒有害作业点和噪声点。1993—2002年,防尘防毒成为职业危害和职业病防治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常抓不懈。
  设备管理 普通设备管理 1986年,市劳动局、口市标准计量局联合印发《关于安装自保式漏电保护器和对原已安装的漏电保护器进行全面整顿的通知》,要求手持电动工具、电热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对漏电保护器生产和销售市场进行整顿。1987年,市劳动局组织开展对起重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调查登记工作。1990年,市劳动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对避雷装置的安全检测工作。
  特种设备管理 1979年,烟台工业系统建立蒸汽锅炉使用登记制度。1980年开始对工业锅炉生产企业进行定点审批。1982年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管理,对民用、部队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调查统计,开展液化气汽车槽车的检验检修。1988年,开展对电梯安装、维修工程的验收。1989年,市县两级成立锅炉房安全管理评审小组,负责全市锅炉房的评审指导和安全管理检查评比。1990年,市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开展对电梯、塔式起重机和厂内运输机械的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及对新安装电梯竣工的安全技术检验验收。1996年,针对液化气充装站分布范围广、气体种类多、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对119个充装站进行注册登记。2000年以后,此项工作划转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重点行业管理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 1986年,市劳动局、经委、乡镇企业局、黄金公司、建材公司联合制定《关于对乡镇矿山进行安全整顿验收的意见》《烟台市矿山企业安全检查考核(试行)标准》,在督导矿山企业建立安全技术档案的同时,加强对经营管理者和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1988年始,全市乡镇矿山普遍推行“安全生产合格证”制度,大部分矿山推行安全责任制。1995年,市劳动局率先在全省开展对矿山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资格登记审查。1996年,在全市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基础评估鉴定工作”,将矿山企业的管理基础状况划为一、二、三级和不合格4个等级,在此基础上逐步实行等级监察、分类指导、规范管理。2001年7月,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整顿。全市共有不同类型的矿井、矿场1483处,被停产整顿479处,关闭488处。2002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矿山秩序整顿活动。同时实行《安全生产准探证》工作制度,加大对探矿工程市场准入、探矿设计、安全生产条件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001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民用爆破品和烟花爆竹、公路和水上交通、煤矿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化学危险品运输为重点的五个专项治理整顿。2002年,将道路交通和水上安全整治细化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海上交通安全整治和渔业生产安全整治。全市共开展专项检查6982次,检查单位13008个次,查出事故隐患9800处,整改8963处。
  执法检查 1980年“安全月”活动中,共检查122家企业,查出不安全因素825项,并令其立即整改。全市黄金系统自查后,地区经委又组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523项,当月整改445项。1981年10月对锅炉进行安全检查,共查锅炉193台,发现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上存在的问题469项,分别采取措施加以解决。1983—1984年,对全市232个液化气贮配站(点)和供应点、65个贮气罐、27部汽车槽车、65901个钢瓶进行检查,发现滥建贮配点、压力容器质量不达标、管理制度不严格、安全设备不齐全、消防设备不足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责令有关部门尽快整改。1985年5月,市劳动局会同经委组织抽查市煤炭公司所属的3个矿,查出不安全因素122项。1991年,在各类监察、检查、审查和考核中,共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4121处,提出整改意见8239条,帮助企业修改完善制度364条,新建安全台账181册。1992—1996年,不同项目的生产安全大检查每年均进行一次。2001年,将安全生产检查分为三个类型:年度常规性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春季、夏季、冬季“四防”工作;重大节日性专项检查,主要是五一、十一、春节、春运四个专项检查;根据上级部署,不定期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2001年,共组织13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先后检查企业2500余家,检查船舶1150余艘,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特种设备4000余台(个),检查学校3300余所,共查出事故隐患7011处,90%以上得到整改。
  培训宣传 安全生产培训 1985—1986年,烟台市劳动局先后开展对从事电工、起重机械、金属焊接、厂矿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四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1987年,将水泥机械化立窑作业人员列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范围。1989年,市劳动局要求对全市所有企业的厂(矿)长进行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厂(矿)长安全资格证书。1990年,市劳动局共举办企业厂长安全培训班29期,培训厂长1974名。市属以上企业厂长全部通过培训,县属以上企业厂长培训率达65%,乡镇企业厂长培训率达到54%。同时,全年共培训特种作业人员4616名,其中电工2137名,起重司机538名,焊工1094名,建筑登高架设工86名,厂内机动车辆司机338名,水泥立窑看火工423名。1996年,培训厂(矿)长、经理等管理人员4600人次,培训各类特种作业人员5540人次。2001年以来,针对不同对象的培训要求,全市设立14处管理人员培训机构,16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中心,年培训能力达3万人次。2001—2002年,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3050多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555人,特种作业人员3149人。2002年,对全市1450名安监干部、乡镇长以及企业厂长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和2475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安全生产宣传 1991年,全市首次“安全生产周”活动启动,此后每年组织一次。1995年5月15日—22日,市安委办开展第五次“安全生产周”宣传活动,市及县市区共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站78个,发放宣传材料38.6万余份,市区530多部车辆进行巡回宣传。2001年10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组织宣传车辆巡回乡镇和城市主要街道宣讲,组织各级领导及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人员观看《化学爆炸事故案例》《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和《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案例》录像片。2002年6月,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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