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安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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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62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安全管理
分类号: P74
页数: 4
页码: 336-3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烟台市海洋安全管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船员培训与考试发证、渔业港航监督、助渔助航标志管理、渔船检验、安全监督检查和海损事故与救助。
关键词: 烟台市 海洋 安全管理

内容

60—70年代,全市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未单独设置专门职能科室,由各水产局办公室和渔业生产指挥部兼管,主要负责大风警报的传递、组织抢险救助、渔业灾害汇总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协调等。1984年,市水产局增设渔政科,负责海洋渔业日常安全管理并增加安全生产的检查、安全指标的下达和考核等内容。1998—2002年,此项工作改由市渔港监督处负责,并与市安全生产管理局和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形成网络。先后制定并实施的规章制度有:安全生产目标量化管理制度、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大风警报接收传递制度、渔船进出渔港签证制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等。
  船员培训与考试发证全市渔业船舶船员培训及考试发证工作始于60年代,主要分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两类。1986年上半年,全市四等及四等以上渔业船舶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由山东省烟台渔港监督处(现称山东渔港监督局)和龙口、石岛渔监站(现称分局)分片负责;其他小型船舶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由船舶所在地的县级渔港监督负责。从1986年下半年起,改变为三等及三等以上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全省定点培训,统一组织考试发证;四等及以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管理权限不变。
  1989年9月,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职务船员考试发证规则》颁布实施后,全市的渔业船舶职务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步入正轨。为适应渔业生产对职务船员的需求,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港监督,每年都利用渔闲时间,办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职务船员培训班。1987—2002年,全市共培训各等级职务船员4万余名,考试合格者占85%,3.45万人获得证书。
  1988年5月,省渔监处颁布《山东省渔业船员专业训练考试发证实施细则》。至1992年,先后对全市150千瓦及以上渔业船舶的5000多名船员进行了培训和发证。1993—2002年,共培训150千瓦及以上渔业船舶普通船员3800名,年均培训400人以上。
  1998年6月后,根据省海洋与水产厅、省渔港监督局有关要求,全市集中力量进行普通船员的培训。至2002年底,共培训4.67万名,全市所有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基本达到持证出海作业的要求。
  渔业港航监督80年代,全市机动渔船逐年增加,港航监督力度不断加大。1987年,渔政管理部门对全市渔港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共检查9个港口,登船检查达803艘,督促配备救生衣955件以及其他各种安全航行设备600余件,对违章渔船及时作了处理。全市有6处港口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渔港港章,3处渔港建立港口档案。
  1988年,全市加强对小型渔船和小型渔港的监督管理。在乡镇渔船集中的小型渔港设立分支机构,并建章立制,开展业务,使正式办理进出港签证的港口由原11处增加到17处。80年代末,全市渔港监督管理机构在常年坚持进行渔船签证制度的同时,重点加强春汛、伏休(台风)、秋冬三个事故多发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全市范围的检查每年至少两次,每年组织集中检查的渔船,约占总船数的20%。
  1992年9月,根据山东渔港监督局的统一部署,参照交通车辆管理办法,对全市44.1千瓦以下小型渔船实行统一核发船号牌制度。
  从1993年7月5日起,为加强远洋渔业船舶管理,全市依据农业部《关于办理远洋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办理渔业船舶国籍证书的程序和办法。
  1994年11月,烟台市根据农业部中国渔船船东互保协会的部署,在沿海县市区成立12个代办机构,培训代办员18人。从1995年1月起,全市稳步开展船东互保工作。主要险种有:“渔民人身意外伤害险”(现改称“雇主责任险”)、“渔船互保责任险”(即渔船全损互保责任、全损附加第三者碰撞互保及综合险互保责任)等。
  1996年,随着渔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海洋渔业生产的发展,少数渔船逃避检验、渔船不登记、不签证和不服管理等问题日渐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全市以渔船进出港签证和登船检查为主,对44.1千瓦以下小型捕捞渔船实行“三证合一”,即海洋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合并为一本证书发放和管理。至2002年,共清理“三无”渔船40余艘,清查处理异地办证渔船80多艘,理顺了渔船管理秩序。
  助渔助航标志管理烟台市渔业航标,以灯塔(桩)居多。1981年沿海县市区相继成立渔港监督机构后,所有渔业航标均由各辖区渔港监督部门负责设置、撤销、维修和管理。至2002年,全市能正常使用的灯塔(桩)32处,灯浮1个。损坏或年久失修较多的是长岛县。
  渔船检验1989年、1990年和1991年,农业部先后制定《木质渔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小型木质渔船工厂认可办法》和《钢质渔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市为加强对渔船修造厂的管理,保证渔船质量和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实施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证书制度。至2002年,有47家企业取得农业部渔业船舶修造认可证书52个。其中钢质渔业船舶修造证书9个,木质渔业船舶修造证书42个,玻璃钢渔业船舶修造证书1个。
  1993年8月18日,农业部颁布《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从事渔业船舶设计的单位必须申请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并取得渔业船舶设计资格认可证书后,方可承担相应的渔业船舶设计任务。至2002年,全市只有烟台北方造船厂和蓬莱顺达船业有限公司两个单位分别取得乙级(船长60米,主机功率1200千瓦)和丁级(船长30米,主机功率260千瓦)渔业船舶设计资格。
  1998年5月,省海洋与水产厅下达调整渔业船舶检验的通知。6月1日始,根据省渔船检验局的有关规定,全市主机功率44.1~75千瓦非国有渔业船舶均由各县市区船检部门检验管理。1999年,烟台市渔船检验站及长岛、蓬莱、龙口、莱州、牟平、海阳等地的渔船检验站,经考核首批达标。至2002年,除招远、莱山外,全市其他县市区渔船检验站均获准检验和管理75千瓦以下所有非国有渔业船舶(包括渔船检验、登记、职务船员培训及考试发证等)相关检验和管理业务。2000年7月,全市有46名验船人员首批取得渔业船舶验船师资格证书。至2002年,共有80名验船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的资格证书,其中高级验船师4人,验船师20人,助理验船师22人,验船员34人。同年,全市共有渔业船舶1.56万艘,其中由烟台市各地渔检和港监机构具体检验和管理的渔船达到1.46万艘,占渔船总数的94%。全市验船人员年均验船150艘以上。
  安全监督检查80年代中期以来,全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均组织1~3次海洋渔业安全检查。检查单位以渔政、渔监部门为主,个别年份联合保险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参加。检查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重在提高干部和渔民的安全意识,每次检查的情况予以通报。
  1986—1990年,以贯彻《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和《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为重点,进行全市性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人员深入渔村和港口码头,登船进舱,重点检查渔船型号及救生、消防等设备的配备和完好情况。1988年,全市共检查大、小港口和停泊点70多处,对249只达不到要求的渔船进行处理,新配救生圈1490个,救生衣5200件,灭火器182只。
  1991年、1992年,市水产局会同市保险公司,于4月1日—7月10日、9月1日—12月10日,先后两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海洋渔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在联合检查中,既查渔船和渔民的投保、理赔情况,又查安全隐患,以确保渔船的适航状况。年终检查全市渔船平均合格率达到86%。海阳、莱州、蓬莱、长岛等市、县被授予竞赛优胜单位。
  1993—2002年,全市渔业主管部门结合国家开展的“安全生产周”“专项治理月”及山东省“百日安全无事故”等专项活动,扩大监督检查范围,主要是检查各基层单位渔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情况和防风防灾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是港口、公司(厂、场)和船只的安全生产状况。检查范围包括11个县市区的20多个渔村、18处渔港、12个渔业公司、30个养殖场、500多艘渔船。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收到较好的效果。进入21世纪,检查的重点是各渔业养殖单位。2002年3月,烟台市成立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清理“三无”渔船及“三证”(捕捞许可证、船舶登记证书、船舶检验证书)不齐的渔船,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和渔养单位及渔船未设安全生产监督员的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对象。4月23—24日,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对8艘多年来停泊在莱州市三山岛渔港和蓬莱市初旺渔港没有证书、证件,船舶状况差,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加油船进行了检查,4月27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8艘加油船在一个月内即被及时清除。
  1985—2002年,全市购进、建造渔监管理船7只,主机功率达992.8千瓦,除随船配备8只摩托艇外,另有多只独立活动的摩托艇。
  海损事故与救助70年代末,随着渔船抗风能力的增强,以及各种渔业设施的不断完善,因风灾而死亡的渔民仅占海损死亡渔民总数的40%左右。80—90年代,水产品市场放开,渔民私造无证渔船迅速增加,渔民因冒风出海作业或船上缺少必备的安全救生设备而造成翻船、落水致死的海损事故屡有发生。同时,渔期中航行于通航分道穿越黄、渤海各渔场的客、货轮密度逐年加大,也是发生渔业海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1978—2002年,全市共发生沉船事故1014起,死亡渔民(含失踪)637人,伤残渔民224人。
  80年代《海上交通安全法》和《渔业法》实施后,各级政府加强海上安全工作和抢险救助工作。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局配有专门的救助船舶和直升机,全市渔政渔监部门配有19艘执法船,在执法的同时,担负着海上救助任务。1978—2002年,全市共实施救助海上遇险船舶658艘,救助渔民2192人,挽回经济损失7122万元。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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