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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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623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
分类号: S937
页数: 2
页码: 335-336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烟台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救护放生和驯养繁殖。
关键词: 烟台市 海洋 水生野生动物

内容

救护放生 1998—2002年,全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共救治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27只,放生中华鲟、江豚、斑海豹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19只,其中中华鲟2只、斑海豹4只、江豚5只、蠵龟5只、棱皮龟2只、丽龟1只,支出费用8万余元。
  2000年1月16日10时,海阳市大山所乡徐家铺村“鲁海渔5127号”船,在94/2渔区底拖网捕捞作业时,捕获一条体长1.94米的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中华鲟,鲟龄在10年以上,体重约为50千克。市海洋与水产局派渔政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护后,于1月18日16时,在海阳市千里岩岛外深水海域放归大海。
  2001年5月6日18时,芝罘区西口村渔民夏广洋驾船在地留星岛附近海域,发现一只被渔网缠住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江豚,体长1.4米,体重约50千克。经市海洋与渔业局渔政人员暂养救治后,于7日11时,在芝罘岛西北部深水海域放归大海。
  2001年10月11日8时,莱州市三山岛街道汪里村渔民郭永强发现一只黑褐色大海龟。经莱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人员鉴定,是体重约300千克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棱皮龟。在确认适宜放生后,渔民郭永强驾船在芙蓉岛西北部深水海域将其放归大海。
  驯养繁殖 全市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2家。2001年4月,海阳市金龙泉鲟鱼养殖场购进鲟鱼苗开始进行试养。驯养繁殖的品种为史氏鲟、杂交鲟,均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该场有养殖池4个,面积500平方米,年存养杂交鲟4600尾。养殖产品主要销往烟台、威海、青岛、济南等城市。2001年5月,莱州市银峰鱼类医药研究所与中科院海洋所、长江水产研究所进行技术合作,从长江中华鲟研究所购进长15厘米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中华鲟幼苗100尾,开始进行海水驯化试养,取得阶段性成果,驯养技术基本成熟。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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