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海域使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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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图书
唯一号: 15052002021001162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海域使用管理
分类号: D993.5
页数: 3
页码: 330-332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8年至2002年烟台市海域使用管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其中包含:示范区建设、海域有偿使用、中介服务和海域使用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
关键词: 烟台市 海洋 海域

内容

1994年3月,烟台市成立渔业海洋局,成为全省第一个具有实施海洋管理行政职能的沿海地级市。同年9月27日,《烟台市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1995年6月,烟台市政府为滨海假日酒店和交通部烟台海上救助打捞局填海及护岸海域颁发《海域使用许可证》,为全省对海岸工程建设进行海域使用管理的首例。下半年,芝罘、莱山和莱州开展筏式养殖海域使用确权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1996年3月,市渔业海洋局在莱州召开全市海域使用确权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并推广试点经验,全市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示范区建设 1997年7月28日,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决定在葫芦岛、秦皇岛、烟台和舟山市开展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工作。11月20日,烟台市政府转发市海洋与水产局、市财政局《关于烟台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2月9日,烟台市海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水产局。
  全市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围绕海域使用规划、可行性论证、使用权登记、使用审批、使用金征管及海洋监察管理等6个方面的工作,有重点地安排到有关县市区进行试点,按计划分3个阶段逐步推进。1999年底,基本完成示范区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市海洋与水产局、市财政局联合进行检查验收。
  示范区建设期间,市海洋与水产局每年都举办海洋管理人员培训班,聘请海洋管理专家、教授和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海洋管理基础知识、海洋管理法规和测量技术等有关方面的培训。1995年经国家海洋局组织考试,全市取得海洋监察证者84人。同时,各地普遍加强海洋执法船只的配备。至2000年,全市拥有中国海监船17艘。1996年始,市海洋与水产局聘请驻烟涉海部门的7位专家组成海洋专家顾问组,对全市重大涉海工程项目的可行性和环境影响等方面把关,保证海域使用审批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2000年11月,烟台市等4个示范区经检查考核验收合格,为国家海域使用管理立法提供了经验。2001年1月,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将烟台市等17个地级市确定为第二批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烟台市在总结第一批示范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实施海域使用许可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并探索形成了申请→登记→测量→论证→审批及监督检查等一整套海域使用管理体系。
  至2002年,全市登记海域使用面积达9.67万公顷,海域使用登记率100%,发放海域使用证3360多本,确权面积9.33万公顷,涉及11个用海类型,17个项目,涵盖海洋渔业、交通运输、旅游、盐业、电业及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用海活动。2002年3月,国家海洋局对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10个单位和22名个人进行表彰,市海洋与渔业局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海域有偿使用 市渔业海洋局自成立时起,就把海域使用确权和征收管理海域使用金结合起来同步进行。1995年1月,市渔业海洋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制定海域使用金年征收标准,渔业养殖用海以每公顷90元为基数,根据养殖海域和方式的不同,最高为1200元/公顷;盐田用海90元/公顷;其他用海900元/公顷。同年,市渔业海洋局直接征收海域使用金5.88万元,主要是渔业增养殖用海和部分海岸工程护岸水域用海。1996—1999年,市海洋与水产局直接征收的海域使用金在13.23~14.75万元之间。
  2000年4月19日,市财政局、市海洋与水产局根据《山东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要求严格按《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海域使用金;海域使用金是财政的一般预算收入,沿海县(市)海域使用金由当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市辖各区海水增养殖项目海域使用金,委托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征收;其他用海项目由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征收;海域使用金的5%为征管业务费,其他按比例上缴各级财政专户;加强对海域使用金征管工作的监督检查。2000年以后,填海、围海等海洋工程项目增多,加之项目附近土地价格涨幅较大,市海洋与渔业局直接征收的海域使用金大幅度增加,2000年为45万元,2001年增加到257万元,2002年达295.8万元。
  2000年9月22日,海阳市海洋与水产局主持全省首次海域有偿使用招标活动。竞标海域为海阳市海河大坝内公用水域,面积146.7公顷,3个业户参加竞标。经公开竞投,辛安镇鲁口村的李存良以30.06万元中标,取得竞标海域10年的使用权。同年11月6日,海阳市海洋与水产局又主持对辛家港外贝蟹类增养殖区的招标活动,海阳市大辛家渔技站以20万元在15个竞标者中胜出,获得46.7公顷海域10年的使用权。本月16日,海阳市海洋与水产局主持对凤城港外122.43公顷贝蟹类增养殖区进行招标,凤城镇胜利村的王吉超以20万元中标。2002年6月18日,海阳市海洋与渔业局主持对南大沙367公顷(分3个大片,分别为131.42公顷、134.17公顷和101.45公顷)海域进行公开招标,54人参加竞标,渔民邵青竹等10人分别中标,竞标额总计370余万元。海阳市一系列的海域使用权公开招标活动,引起省内外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央电视台及山东电视台分别进行报道。
  中介服务 1998年12月18日,烟台市海洋事务所成立。主要从事全市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海域资源评估、海域使用与管理咨询和信息服务等项中介服务工作。至2002年,该所以海域使用论证为重点,侧重于海岸工程用海的可行性、海域界址的测绘、海域使用咨询以及海域资源评估等方面,开展近百次技术业务活动,编制60余篇论证报告,提供一批测绘资料,对全市围海、填海的海域使用项目进行论证,论证海域遍及全市各沿海县市区,其中尤以烟台市区和蓬莱市居多。2002年9月24日,烟台市海洋事务所成为国家海洋局公布的海域使用测量乙级资质单位之一。
  海域使用规划与海洋功能区划 1996年初,《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编纂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水产局海洋管理科。经过两年多的基础调查、资料汇总,形成《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初稿)》文本和规划图。后经多次修改完善,于1999年12月,通过由青岛海洋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域使用技术总站及山东省、烟台市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评审。2000年2月,省海洋与水产厅对《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提出审查意见。9月18日,市政府正式批准《烟台市海域使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1999年5月,按照国家海洋局和省海洋与水产厅的统一部署,市海洋与水产局组织各沿海县市区开展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历时3年,编制人员采取上下结合、同步完成的方式,按国家标准按时编制出《烟台市海洋功能区划报告》以及市区和7个沿海县市区的8个分报告,并绘制出相应的大比例尺《海洋功能区划图》。后经烟台市及沿海县市区规划、环保、交通、海事、旅游、军事等相关部门多次修改和完善,完成海洋功能区划报告和规划图的初稿。2001年12月,《烟台市海洋功能区划》通过由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2002年1月,省海洋与渔业厅又组织专家对莱州、招远、龙口、蓬莱、长岛、海阳、莱阳及烟台市区的海洋功能区划进行评审,均获通过。4月,根据国家海洋局印发的《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成果要求》,按照《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对海洋功能区的分类体系作较大调整。同年,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沿海县市区对已评审的区划报告重新整理。

知识出处

烟台市志(1978-2002)

《烟台市志(1978-2002)》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本书上限起于1978年,下限止于2002年,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记述烟台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领域的历史与现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状,突出记述断限内的新事物、新变化、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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